分类: 公民来稿

  • 王宗跃律师:唐云淑案小记

    受唐云淑之亲属委托,依法担任其辩护律师。2021年10月25日上午到重庆市丰都县看守所依法会见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唐云淑,问其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是何意见,她称他们家因房屋被基建毁损及拆迁安置补偿发生纠纷,奶奶曾投河、母亲上吊死亡、丈夫莫名死在重庆长江段朝阳河中,公公也因涉嫌医疗事故死亡,丈夫和公公的尸体都还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自己只是经常为这些事情信访上访维权,不属于犯罪,会见到最后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会见完毕,到丰都县公安治安大队找到大队长和承办警官,递交了委托手续和取保候审申请并依法了解唐云淑何故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情况。对取保候审申请他们称将依法答复。对唐云淑因何涉嫌寻衅滋事罪均未明确告知。

    律师工作暂告一小段落,心情很是沉重,望办案机关进一步查明是否构成相关犯罪事实,依法公正处理本案,特此小记!

  • 强行拆毁我三处房产逼死两人及丈夫被杀

    控告人:唐云淑,女,1973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自强街17号。(收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康庄美地二期5号门)汉族,身份证号码:512324197303297042。联系方式:15683637229

    因政府人员在拆迁及基建过程中违法行使权力,强行拆、毁我家三处房产,逼死控告人(以下简称我)的母亲和奶奶,以及我为此上访后被发现我的丈夫陈延斌突然不明原因死亡(但警方不顾我丈夫尸体上多处伤痕,3根肋骨断裂的事实,拒不立案侦查)等三位亲人。在维权过程中,我被政府人员多次殴打、辱骂、抢劫财物、非法拘禁、被精神病及行政、刑事拘留、亦因维权被判刑。缘此,特向您反映,希望尽快依法查处上述案件。

    一、暴力强拆及命案的形成

    1、控告重庆市涪陵石板水电站、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罗成。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石板水电站建设导致我家房屋跨塌:90年代初政府在丰都县龙河镇修建石板水电站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泄洪等作业,导致我家位于龙河镇自强街103号的房屋四层楼(国有土地使用证:丰国用93字第号)及多处民房受到振动、冲击,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包括我家在内的44户民房被政府认定为危房,予龙河镇民政部门进行部分救灾处理。与此同时,为了尽快完工,施工方加大爆破力度,加之泄洪、修建的龙河镇政府下水道排洪水,造成危房不断增多。2000年左右,99号-103号的房屋被水电站和排水道泄洪冲垮。我家被冲跨的318.48平方米住宅和门面房位于菜市场,其中一半是商业门面房。

    房屋被毁后,为了得到相应补偿及解决住房问题,我(我父亲唐子云已过世,1998年按我父亲遗嘱我继承了103号的房产)与母亲无数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均未获答复,后被迫逐级上访。2006年11月9日,丰都县龙河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自说自话,决定每年给我500元的租房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直到把我的原房址交给我之后半年止,另给我灾民倒房救助款1000元,(见:《关于丰都县龙河镇唐云淑上访事项的协调意见书》)。因此意见明显不合理,同年11月23日龙河镇政府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每年给我加1000元的家庭困难补助(见:《房屋倒塌问题协议》,至场镇滑坡治理完工止。对于倒塌的房屋其拒不做出赔偿。迫于政府的淫威,我不得不先接受政府开出的条件。但我母亲无法接受这个协调结果,她认为房子不是自己垮塌的,按当时市场每平方米造价600元计算,修建成300多平米的毛坯房都是近二十万元资金的投入,加上土地、装修、配套设施、家具等,修建成这样的房子要投资30万元左右才能建成,况且家具、货物及门面房被冲毁,无法营业,断绝我们的经济来源等都未作赔偿,之前的积蓄全部用作构建这套房子,现在我们生活都困难,政府不赔偿倒塌房屋款我们拿什么盖房?即使这样,龙河镇政府也没有履行协议,我母亲廖开香还被龙河镇政府人员张双全等人多次绑架,受尽欺凌。在投诉无门,无家可归的情况下被迫于春节前2007年2月4日悬梁自尽。

    2、控告渝利铁路、丰都县政府,因2009年3月,政府修建渝利铁路,把我奶奶刘德珍位于丰都县龙河镇的房子土地登记编号Ia-8-7-5暴力强拆两层384.96平方米,没有安置补偿给我奶奶。我奶奶委托我向政府索赔,她也寻求安置无果,致使80多岁的老人只能睡在路边的塑料棚中,数月后由于塑料棚中潮湿、阴冷,导致我奶奶患病。因家庭连遭不幸,奶奶自知无钱医治,强拆事件也没有着落,只得选择投河自尽。被好心人救起后经多方治疗仍含冤而终。

    3、控告南岸区人民政府,原区长:郑向东,现任区长陈一清。控告南岸区公安局,姚局长。​2013年1月5日,重庆市南岸区政府为修建东水门大桥南立交工程,做出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南岸府发(2013)15号文件。我丈夫陈延斌名下南岸区龙门浩街下浩茶亭6号、6-1号房屋也在征收范围。然而,南岸区政府人员郑向东、万杨俊等人为了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将房屋断水、断电使我无法居住后以“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为由,抢劫室内财产,并乘势进行了强拆。为了进一步说明该房屋产权和继承权明确,我向政府提交了结婚证渝南岸结字010904856结婚证字号、房产证:106房地证2010字第15004号和法院的裁定及调解协议书。这套房子共三层,一、二层原所有人是我的公公婆婆,第三层原所有人是公公婆婆的大女儿—我的大姑姐陈燕萍。2015年10月31日我婆婆汪天玉去世。2006年10月13日,我丈夫与我的公公陈国兴、大姑姐陈燕萍、陈燕玲达成协议,从当月起(10月),我的丈夫陈延斌每月支付给我公公400元医药费,直至其死亡,房屋所有权和国土使用权归我的丈夫陈延斌所有,一、二层由我的公公居住至死亡。因陈燕萍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2006年11月6日,南岸区法院裁定原房屋所有人履行过户手续。(见:2006南民初字第4487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南执字第2765号】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年3月20日,变更房屋产权人为我的丈夫陈延斌。

    2011年3月27日,我丈夫陈延斌枉死之后,我母子二人和公公共同继承了这套房产(未作产权人变更登记)。2012年12月7日,我公公因医疗事故不幸亡故。令人不解的是,政府在没有明确我和陈延斌的两个姐妹补偿份额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22日,以《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认为我的丈夫去世后“被征收房屋没有明确的产权人”做出了显失公平的强制性的补偿决定(见:南岸府征补<2013>86号南岸区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4年3月5日,南岸区政府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我丈夫名下的这套房屋,后政府执行了强拆裁定。发生以上案件,我多次报警,南岸区公安局不依法立案,徇私枉法保护腐败分子。

    4、控告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南岸区公安局,局长。我的丈夫陈延斌是武警退伍军人,2011年3月27日,有人在重庆市长江段朝阳河发现了他的尸体,经检查发现他全身伤痕,3根肋骨断裂。但重庆市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及南岸区公安局认为这是溺水死亡,拒不立案侦查,也不给家属尸检结果。详见南岸区涂山派出所2012-8-30日作出的回复函。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2013-1-16违法作出的长公渝(刑)鉴定通字(2013)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南岸区公安局违法作出的渝公南不立字(2013)1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我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违背法定职责不肯立案监督,至今我丈夫的尸体还在殡仪馆存放。

    5、控告重庆市武警医院,我公公陈国兴因为感冒到重庆市武警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做了CT。因为我的公公安装有心脏起搏器,CT导致医疗事故发生,2012年12月7日去世。事故发生后,我们家属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医院也不肯承担责任,致使我的公公不能入土为安,他和他儿子陈延斌的遗体均安放在南岸区莲花堂殡仪馆。

    二、我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上述情况被重庆方面以各种手段迫害我的血泪史,控告丰都县政府,丰都县公检法,重庆市政府,公检法,南岸区政府,南岸区公检法。

    1、因2009年9月23日,我和奶奶到龙河镇政府找人大主席马世俊反映奶奶房子被强拆的问题,他叫来镇派出所代宝军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捏造罪名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我10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09)第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2015年9月29日,岳红波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门外把我绑架,10月1日凌晨1点到达重庆江北机场,随后他勾结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高泽科等人把我送到重庆市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同年的10月3日,我趁他们不注意跑了。详见证据我的报警回执。

    3、2015年10月24日10点左右,在重庆市火车北站南广场进站口检票时,5、6个不明身份人员把我拦下,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民警梁明亮、高泽科,街道工作人员王兴泽等人上前强行把我绑架到巴南区樵坪镇康桥山庄非法拘禁到当月29日。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4、2016年4月11日左右,龙河镇派出所岳红波与政府林森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门口把我绑架到车上,对我拳打脚踢,而后把我绑架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的黑监狱关押。次日,刘学泉、岳红波等人再次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吐血,掐我脖子差点窒息死去。然后把我押上回重庆的火车。在火车上他们一路打我,不准我吃饭喝水上厕所,到达重庆后于4月13日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把我送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5天。详见证据丰都县公安局违法作出的丰公(龙河)决字(2016)第4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去拘留所的途中,岳红波还扬言看到我一次拘留一次,在喊冤就弄死我。

    5、因我在北京的案子要开庭,我于2016年11月14日11点左右到达北京西站,刚下火车,龙河镇派出所民警曾桂林和重庆市住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的5、6个工作人员把我绑架到高家场黑监狱关押,至11月16日把我绑架回重庆,期间我的手机被他们抢走损坏,同时毁灭了我的证据。详见证据报警回执。

    6、2016年12月27日,龙河镇政法委书记王斌打电话通知我去丰都县政府信访办解决问题,当天下午17点左右我到达丰都县信访办,结果信访办工作人员舒胜等人及龙河镇派出所、丰都县公安局尧昶等人把我绑架到丰都县拘留所拘留10天。证据详见丰都县拘留所2016-1-6日作出的丰拘解字(2017)第5号解出拘留证明书。期间被连续刑讯逼供7天五夜,为了逼迫我认罪,连续7天5夜对我进行殴打、辱骂、不许我睡觉。目的就是让我说出谁叫我去北京的,谁组织的,去了哪些部门,谁拍的照发到网上。对我反映的案情他们却置之不理。

    7、2017年1月8日在丰都县信访办,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等人员王斌、舒胜等人给我戴上手铐,逼我签息诉罢访承诺书,我反映的问题以给予困难救助的方式解决,并让我在困难救助款的收条上签字,两个条件哪个不答应也会把我关进大牢。万般无奈,我只好照办。

    8、2017年3月2日10点左右,因北京的案件,我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咨询开庭事宜,被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及政府人员何江涛、舒胜等人绑架到北京市高家场黑监狱内,我的随身物品及手机全部被他们抢走,还被程字桥辱骂,并给我戴上手铐押送回重庆。回到重庆的当天(3月3日)把我关押到丰都县看守所,他们还到我家进行查抄,两台电脑被损坏至今未获赔偿。从3月10号到3月18号连续8天八夜的时间里被警察编号:214183、214193。214082等人以辱骂、殴打、不许睡觉的方式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以致我的腰部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直到现在疼痛不止。同年4月17日,我向看守所的警察程羽求助,反映我的冤屈,反被她毒打、辱骂。2017年6月1日我被戴上脚镣、手铐,强押到重庆市金子山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2018年1月12日,丰都县检察院做出“‘情节轻微,证据详见丰都县检察院违法作出的丰检刑不诉(2018)5号不予起诉”的决定我才得以获释。

    9、2018年2月25日,因为两会维稳,我在四川广安火车站被自称重庆市公安局的民警刘斌、张苏冀等人拦截,他们勾结了丰都县公安局吴海涛,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绑架回当地在丰都县南湾商务酒店非法拘禁8天时我逃走,同年3月8日我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被丰都县警方及政府人员岳红波、舒胜等十多人找到并绑架到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休闲农庄非法拘禁。期间遭到龙河镇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熊建雨、熊成超、代永祥等人以掐脖子、用枕头、被子捂嘴、拳打脚踢等各种方式毒打,非礼。用脚镣打的我头上两个伤口流血也不给治疗,还给我打了背拷,戴手铐脚镣7天。也没办法吃饭,致使我多日卧床不起。随身物品和2800元现金及手机一个全部被抢走。这样关押我到3月30号才得以自由。后来我多次报警无人管。

    10、控告丰都县公安局,原局长:朱波,现局长:肖军。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川。丰都县法院,院长石磊。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君。因2018年9月2日,我在北京西站附近被重庆市政府及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斌、曾贵林等人绑架,9月4日被以涉嫌“破坏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同年10月10日我被强制做精神病鉴定。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2019年11月14日,丰都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有期徒刑1年7个月,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4月3日获释。详见证据一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19)渝0230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违法作出的(2020)渝03刑終8号《刑事裁定书》。而法院认为我有罪的理由是,我在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或是被告知信访事项终结、不予受理,或不属于信访事由后仍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召开期间,在重庆市国际博览中心展馆外面;在中央巡视组及国务院督查组在渝州宾馆入住期间,在渝州宾馆两处非信访区域非法上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故而认定我有罪。庭审期间,我和律师据理力争,然法院全然不顾息诉罢访承诺书是在被强迫戴着手铐的情况下签订而成,不然就要换我进大牢。各职能部门严重渎职,使我有冤无处诉的事实,及我只是迫于无奈到上述地带期望见到领导,引起重视达到解决我上访诉求的目的,并没有法院认为的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行为,法院认定的所谓证据也不能证明我的行为造成了上述后果,但出于维稳的目的,我还是被判处了刑法。

    11、2020年5月15日,我到河北省固安县看望在此看病的河北访民丁灵杰,被重庆市警方及政府人员绑架回原籍以非法拘禁14天,期间被徐红、熊成超等人毒打。我多次报警无人立案。

    12、2020年8月20日16时左右,我在重庆地铁6号线礼嘉站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10多人,绑架我到丰都县公安局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才获自由后,才知道是李克强总理来重庆视察洪水灾情。腐败分子怕我向李总理反应我的以上冤案,所以来绑架我,丰都县公安局及龙河镇派出所徐红等人来绑架我到车上对我一阵拳打脚踢。

    13、2020年10月23日,我被丰都县公安局、县政府及龙河镇政府人员从北京市丰台区开阳里邮局附近绑架,他们当即抢走了我的手机、钱财及所有随身物品。之后辗转押送回重庆,当月2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被坐老虎凳铐脚镣手铐24小时。于当月29日获释。期间,遭到不许睡觉、按压、拖拽等非人的对待,大便都被压了出来。

    14、被告丰都县公安局、2021年3月6日,唐云淑在北京府右街下车准备去邮局向中央监察委等部门邮信,反映因为自己的父母、丈夫被人谋杀,三栋房屋财产被强拆摧毁,被北京公安警号044033等人以查身份证为由拦截不准离开,然后被押上京A4971的车送到府右街派出所,然后我们被京Ak5050的车送到久敬庄。在21时许又被几个男女押上京E60572的车送到了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号关押。在第二天15时许又被6人押我上渝BSA731的车,途径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最后到达重庆市丰都县。3月8日、11日,被做核酸检测两次,并被隔离在丰都县尚都商务酒店到3月11号才获自由,然后被丰都县公安局扣押了我的三星手机一部归还(扣押一个多月)。

    现代人衣食住行,亲朋联系谁离得了手机?!我向中央邮寄反映我的冤案何错之有?居然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将我传唤,用心何其歹毒?!!我请求有管辖权的部门领导及时归还我手机,同时为我申冤作主,解决我的所有冤案!从2017年起至今,我总共有3部手机,2000多元的现金,两个皮包,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等被丰都县政府及公安局的人非法扣押,至今未还!

    三、诉讼到各级法院:控告:丰都县法院、涪陵区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渝中区法院、渝北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不是不立案就是违法作出了枉法裁判。例如:

    1、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冯晞等腐败团伙不作为乱作为,我们盼望领导给我们申冤作主讨回公道,给我们立案抓捕违法丰违法犯罪分子归案……申诉控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及冯晞法官,案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事实理由如下: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2020-11-17日开庭的案号为:(2020)渝0106行初229号,因为在2018年3月8日,我被重庆市腐败团伙来重庆大竹林消防队附近绑架去丰都县包鸾镇名城山庄非法拘禁我二十多天还毒打我。我向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以上被人绑架的监控录音录像资料,该局拒绝公开,我向重庆市政府申请复议,也不依法公开。我起诉到法院去,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法官冯晞枉法裁判,开庭时不准我辩护,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被告也没有一个负责人出庭应诉。在2020-11-25日冯晞法官违法作出了裁定撤诉处理此案,在(2020-12-24日上午我拿作(邮局挂号信涵收据编号:xA25147067550,邮局告知已经收到)相关证据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立案,立案庭的女工作人员,叫我去沙坪坝法院找一审法院的冯晞法官开票立案,当天下午我到沙坪坝区法院给冯晞法官打电话说我上诉立案之事,她说给我裁定撤诉了,不能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应该按被告负责人无故不出庭按撤诉处理,以及85条我有权提起上诉。以上被告不讲天理王法了他们违反了《刑法》第305、399条等规定。请有管辖权的部门的领导立即督促沙坪坝法院给我立案抓捕违法凶手归案,把枉法裁判的冯晞法官抓捕归案不知道她枉法裁判了多少冤案?领导们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庭审直播网就真相大白于天下了……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周琦法官枉法裁判,并拒绝调取案卷;唐云淑打110报警,三个多小时才出报警回执且不依法处理!

    唐云淑起诉重庆南岸区人民政府不履职违法一案:原区长郑向东等人暴力强拆了唐云淑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下浩茶亭6号、6-1号的房屋260多平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10:30分至13:08分,周琦法官等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法警以疫情之名不准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旁听(重庆市政府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显然是借疫情之名,行不法之实!开庭时法官不准唐云淑质证自己的52页证据,否则要按撤诉处理;被告提供的质证证据全都不是原件属于无效证据;被告负责人也没有依法出庭应诉,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8条被告缺席判决。法官不准书记员如实记录;唐云淑在开庭前申请了庭审直播,请法院公开庭审直播就真相大白,然而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至今都无法查看庭审情况。2021年4月6日,唐云淑收到该院枉法作出的(2021)渝05行初67号裁定书,以此房屋产权不明确为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在2021年3月24日,4月6日,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调阅此案的案卷,给法院的书记员徐华梅多次打电话023-63905619联系,她拒绝调档案给我,我多次打110报警,重庆市大溪口派出所出了警,警号100299等人三个多小时才给我出了报警回执,他们不如实出具报警回执,我反映了上述情况,他们都说管不了法院,我的案子他们管不了,还不如坏人王立军时期——接警后三五分钟赶到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在没有做出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强行拆、毁我家的三处房产,逼死我的母亲和奶奶。以上部门人员拒绝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06)275号和(2007)520等文件。我丈夫被人谋杀公安机关拒不立案,在我向上级政府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政府及公检法相关人员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以上冤案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录音录像保全。他们全官更以“法律”的名义对我进行惩罚,致使政府名誉受损,法律蒙羞。相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恳请您深耕百姓疾苦,公正执法,以安逝者在天之灵!还我们的房屋财产和公道为谢!

    此致
    敬礼

    唐云淑

  • 致重庆当局:我妈妈唐云淑何罪之有

    重庆市有关当局:

    目前,全国正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先生提出的法治理论,公安部门也在喊实现公安警察依法执政。可是,9月15日早上,正当我妈妈从她的男朋友肖叔叔居住的家里出来,准备去重庆市公安局信访办,反应我祖外婆、外公、外婆,以及我爸爸被含冤致死,我家房屋被强拆,至今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之时,被早已经守候在小区门口,自称是丰都县公安局的数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把我妈妈带走!更为不解的是肖叔叔还告诉我,他们居然还私自撬开房门收查了他的家,并把家里的电脑、手机等等抄走……。

    从我记事起,经常都有穿制服的人来找妈妈、骂妈妈。长大后才知道:外婆含冤自尽,妈妈的前夫、公爹含冤而亡,三处房屋被损毁、强折。为了伸这些冤妈妈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在这条路上,妈妈被多次殴打、关押。用妈妈的话说:访民的路真的血泪斑斑!

    法律规定信访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然而,现实是:地方、特别是基层部门,为了隐瞒其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的罪行,假维稳之名,残酷打压迫害维权上访的百姓。

    妈妈没作过什么触犯刑法的事,她只是尽一个女儿、妻子、儿媳的本份,为冤死母、丈夫、公爹讨个公道,为她和我这个儿子争取被不法损毁、强折的房屋。

    我想问丰都公安当局,我妈妈何罪之有?我妈妈这些年不明不白的所有冤情,你们谁给我们解决了?你们给我们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了吗?我妈妈就是一个喊冤叫屈者,她的冤情难道不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吗?难道她就不可以去为她自己的冤情呼喊吗?

    你们知道吗?我妈妈这些年,为了这个怨气,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这个当儿子的,我是看在眼里。我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我很明白的,我很明白的;并且,这些年来,由于我妈妈的喊冤,你们知道吗?我是多么的痛苦,对你们是多么的陈见。我们家的问题也有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些怜悯之心吗?难道你们这一辈子就不会有冤情?你们把我妈妈动不动就抓起来、关起来,并以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名判刑,投入监狱。这难道就是你们的正义性吗?我妈妈就是因为喊冤就犯法了吗?那你们设置这个信访办,中央巡视督察组,又是何意?又有何用?

    目前,我妈妈还被关押在丰都县看守所,我作为他的儿子,我要告诉你们,你们应该立即释放我妈妈。我妈妈没有罪!我妈妈喊冤,何罪之有?!如果你们要对我妈妈治罪,,我这个做儿子的决不会坐视不管。我只希望丰都县公安当局,不要把国家信访办,把中央巡视组,把我妈妈,以及把每一个公民的合法上访,特别是习近平先生提出的法治理论,公安队伍身体力行习近平的法治理论,视为耳旁风。

    中国正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保障公民合法的信访、上访权利,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呼吁重庆市党政、公安部门,请尊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还我妈妈唐云淑的自由,解决我妈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上访诉求。 上访无罪,法治治国。

    秦坚凯 2021年10月16日笔

  • 江苏蒋湛春维权经历

    维权人、访民蒋湛春,2019年9月26日被抓,今日在江苏镇江润州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

    一、蒋湛春弟兄最初上访的原因

    1、事情最初的起因,蒋湛春弟兄曾在文章中叙述到:

    “本人(蒋湛春)于08年12月20日下午14:03分乘火车去出差,13:50分左右进站。在检查行李之后,保安叫我出示身份证,我说没带,然后我就登记了姓名、地址。因为已经检票上车了,心情比较急,保安和我发生了口角。

    然后我准备进候车室上车,这时一个民警走过来,把我一抓,叫我和他去值班室。进了值班室,警察叫我把衣服脱光了检查,我说赶火车,马上就要开车了,况且天气这么凉,前面已经检查过了,也登了记。我说你是故意找麻烦,民警见我和他顶嘴,上来就打了我头一下,我没有办法,只好脱去所有的衣服,接受检查。

    检查完后,还不让我穿衣服,并且警告我不要太嚣张。这时我已经冻的浑身发抖,我乘民警不注意,准备跑出去喊救命。然后又被他抓住殴打,他身材高大,我四等残废(注,蒋湛春仅仅1米5),他一手掐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往墙上撞。

    我奋力挣扎,这时又来了一个号称黑鹰的保安,抓住我的双手,就这样,我被他们二人足足打了有三四分钟。最后我也没有挣扎的力气了,然后保安把我拖到长椅上,说了许多威胁我的话。

    我见今天已上不了火车了,就打了电话叫老婆过来,然后我乘他们不注意,总算跑出值班室,回到候车大厅。我边跑边喊救命,然后又被他们抓住,两个民警加上四五个保安,把我拖进值班室,进了值班室,我说打110,他们说打110也没有用,我打了几十个110也没有人来。

    过了一会,我老婆他们来了,我弟弟看我被打的这样,就用照相机帮我拍照,民警不给拍,还抢相机,我在中间。这时又冲上来几个保安,对我们又进行推、拉,打,各种恶劣狠毒的手段。

    这时吴所长来了,我们又被拉进值班室,吴所长找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人来给我做笔录。做笔录进程中,我让他们把刚才民警的一句话记下来,他不肯,又骂我ri你妈!要不要记,我问他ri谁的妈妈了,他突然冲过来夹住我的脖子,保安抓住我的手。吴所长在一边看,也没有制止,又继续冲我过来打了我脸上一拳,小腹踹了一脚。

    后来吴所长把我带到派出所处理,重新做笔录,一直到晚上8点才将我放出来,将我的2岁儿子和我老婆也同样扣到8点。”

    2、因无端被打,蒋湛春弟兄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到北京来反映

    受了这样的不公,第二天,蒋湛春到了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也没有结果,说是铁路不归当地政府管。后来,蒋湛春自己去了南京铁路分局,依旧得不到结果。为此,蒋湛春弟兄开始了上访,希望上级给个公道。

    2009年3月11日,蒋湛春来到北京反映情况。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的截访人员带回镇江,被关在东吴宾馆(黑监狱)里。

    早上8点,蒋湛春被一个姓顾的警察和几个黑社会人员用拷子拷起来殴打,打了20多分钟,并拿走钱、手机、身份证等。

    中午,又来了7、8个人,以杨卫东为首,身上全是刻龙刻风的黑社会打手,来威胁、恐吓蒋湛春。

    晚上,镇江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的周春霞(女)和四个留光头的黑社会打手,来殴打蒋湛春。蒋湛春被打的很重,这些人威胁蒋湛春不得去看病。

    在这一天中,都是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的杨吉林和其他人员看管着蒋湛春。因蒋湛春被打得很重,失去了意识,昏迷在地上,不得不叫来120急救车,把蒋湛春送到镇江市中医院急诊室。

    因伤情严重,医生通知了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马玉珍和一位叔叔马上去了医院。没有多久,又有五个黑社会冲到医院来,不让医生给蒋湛春弟兄看病,并打伤了马玉珍和那位叔叔。

    马玉珍打了110报警,这些人对赶来的警察说,他们是四牌楼街道史俊生书记和王永平书记派来的,警察就把他们放了,更没有做笔录,更没有抓他们到派出所。

    3、因反映情况又被打,蒋湛春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因反映情况又被打,太不公平了,为此蒋湛春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2009年9月,蒋湛春再次来到北京。

    2009年9月24日下午6点,在北京市天坛南门附近的景泰桥附近农贸市场里,蒋湛春又被江苏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人员和四牌楼派出所警察截访,以追捕逃犯为名把蒋湛春抓回镇江,先关在宾馆10天,蒋湛春被打了个半死之后,反被以“故意伤害”政府工作人员而行政拘留10天。

    以后蒋湛春弟兄又多次来北京,多次被接回去,并被关“宾馆”。

    2012年3月5日,蒋湛春在北京时,路过大使馆地区被查,被北京麦子店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释放后,被户籍地截访人员带回江苏镇江。

    2012年11月9日,蒋湛春在北京时,再次是,路过大使馆地区被查,被北京麦子店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释放后,被户籍地截访人员带回江苏镇江。

    二、因农村土地占地问题,蒋湛春妻子马玉珍也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1、蒋湛春妻子马玉珍上访的原因,马玉珍曾在文章中叙述到:

    “我(马玉珍)是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开发区的农民,我父母和我家里人一直以种地为生。村书记以荒地的名义,将村里的1千多亩地盖了庄园,在庄园里盖了楼房。庄园盖好后,书记说,每年按每亩5百元给村民。

    我的户口一直在家,虽然结婚了,但是户口也没有迁走,依旧在村里。书记说,我结婚了(其实我那时离婚了,我又回到了村里),是外嫁女,不给这5百元。我认为,这5百元,作为土地补偿本身就不合理,侵害了农民的权益。而且连这5百元也不给我,就更加不合理。

    那时我离婚了,回到村里,没有地方住,按照规定,应该得到宅基地,来盖房住。可是,他们依旧说我是外嫁女,不给我宅基地。

    为此,我也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

    2、在上访维权道路上,蒋湛春妻子马玉珍所经历的困难,马玉珍曾在文章中述说到

    “2015年7月10日,因我丈夫蒋湛春去北京。被丹阳市连湖派出所和街道,以和我协商蒋湛春的事情,将我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带到“宾馆”,这一关就是七十几天,没有任何手续。

    大儿子14岁,二儿子9岁,最小的孩子只有5个多月。在被关期间,大儿子被打。孩子被打后,他们就把我、大儿子、小儿子带到丹阳自己的家里,让二儿子住在镇江的家里(我有两处住房)。在镇江,黑社会在家门口看着,不让未成年的二儿子出门。

    到第二天,丹阳派出所才把二儿子带到丹阳我家里,和我们一起住。镇江的、看我儿子的黑社会,也跟着来到丹阳,在门口看着,还拉断我们家电线,用铁丝和石头把我们家门给封了。

    2015年9月19日,我和二儿子(9岁)、小儿子(7个多月),被丹阳公安抓到丹阳开发区约克酒店监视居住。第二天二儿子被送到奶奶家。我和出生7个多月的小儿子被关在那里,每天有8个人看着。他们在房间抽烟,我和我那个刚出生7个多月的孩子,每天都在腾云驾雾的房间里和蟑螂睡在一起。

    我上厕所(卫生间)大小便、洗澡,都有男的坐在门口看着,不让关门。这间厕所(卫生间)只有2、3平方米,他们坐在门口,我是一点隐私都没有,完全暴露在他们的视野下。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身心受到伤害,奶水明显减少,7个多月的孩子吃不饱,我不得不要求买奶粉来喂孩子。他们以此来要挟我,我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录口供,否则不给我买奶粉来喂孩子。

    为了喂孩子,为了让孩子吃饱,我不得不违心地按照他们的要求录口供。

    到了12月份,是越来越冷,中国南方又没有暖气。孩子被送到了孤儿院,一周后得了肺炎高烧不退。到医院就诊,医生让住院,这些关押我们的人不让孩子住院。孩子连续高烧3天不退,我着急就每隔3个多小时喂一次退烧药,这样三天后才退烧。

    到2016年的1月28日,我被送到镇江市看守所,孩子被送到姥姥家。之后,我被以寻衅滋事,被判刑2年。2017年5月24日,送到江苏南通女子监狱。2017年11月22日释放。”

    三、蒋湛春在上访维权道路上经历了很多不公,此次被抓被判刑

    1、蒋湛春曾被关进丹阳市看守所,被关了472天,后被无罪释放

    蒋湛春自己在维权道路上经历了很多苦难、不公;蒋湛春的妻子在维权道路上也经历了很多苦难、不公。为此,在2015年9月9日,在北京,蒋湛春,在天安门广场拉横幅,被抓,被天安门分局行政拘留10天。

    行政拘留释放后,蒋湛春被户籍地截访人员带回江苏镇江,被关进丹阳市看守所,被关了472天。

    后检察院撤诉,蒋湛春无罪释放。

    2、被无罪释放后的蒋湛春,在以后的日子里,曾多次被抓

    2017年1月份蒋湛春无罪释放,出狱,为了狱中的妻子和狱外的三个孩子,蒋湛春找了个送外卖的工作,来养家糊口。送了几天,有关部门找到单位,不知道给予了什么关照,蒋湛春失业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蒋湛春不得不来北京打工。

    2017年11月22日马玉珍出狱,一家人终于团圆了。但是一家人还得生活,为此他们夫妻来到北京,打工来挣钱养家。

    2018年4月,马玉珍带着小孩子,在北京找工作。一天路过天安门东安检,那里检查身份证,被抓,后被户籍地截访人员带回江苏镇江,行政拘留7天。

    3岁多的孩子再次被送到丹阳市孤儿院,还好时间不长,仅有几天。上次被送到孤儿院一周,孩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影响,这么多年来,总是缺乏安全感,害怕离开家人。

    2018年8月10日,蒋湛春去北戴河旅游,被带回江苏镇江,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没有通知家属强行取保。

    2019年2月26日,马玉珍和蒋湛春,还有几位主内弟兄姊妹基督徒,在北京一家饭馆(羊蝎府)吃饭,商量马玉珍和蒋湛春受洗的事,被户籍地截访人员找到,被押回江苏镇江。蒋湛春又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没有通知家属强行取保。

    3、此次蒋湛春被抓的经历

    2019年9月26日,蒋湛春出去打工,因为家里有三个孩子要上学生活。在河北燕郊,在他自己的租住房处,被户籍地截访人员抓回江苏镇江,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5日,刑事拘留28天后更改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2020年4月初,在刑事拘留37天后,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蒋湛春被京口区公安分局关在镇江市看守所。2019年10月25日到2020年2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先后被关在句容市北山水库附近、丹徒区人武部、镇江看守所边上的威达驾校。2020年2月27蒋湛春被再次送进镇江市看守所至今。

    蒋湛春的案子曾一拖再拖,从句容市到京口区,再从京口区到润州区。先是公安局到检察院,从检察院到法院。再从京口区法院退到京口区检察院,再转到润州区检察院,再由润州区检察院转到润州区法院。

    案子先由润州区公安分局,之后移送句容市公安局。之后2020年4月3日句容市移送到京口区检察院,逮捕。2020年7月1日案子由京口区检察院移送到京口区法院,起诉蒋湛春。2020年9月22日京口区法院开了庭前会议。之后第二天2020年9月23日,京口区检察院补充侦查延期审理。

    2021年1月25日京口区法院,以存在管辖权异议,将案子退回到京口区检察院。几天后的2021年1月28日,案子被京口区检察院移交到润州区检察院。(难道,京口区检察院管辖权存在异议,那么润州区检察院的管辖权就不存在异议吗,难道北戴河归他们管辖吗。蒋湛春到北戴河旅游或者工作,有罪吗?)

    2021年3月31日上午蒋湛春妻子马玉珍去润州检察院询问情况,检察院以政法系统整顿开会为由不接待。2021年4月1日上午,蒋湛春妻子马玉珍再次去润州检察院询问,才得知案子已经移交到润州区法院。

    4、2021年4月9日开第一庭时,蒋湛春的腿是站不起来的,见律师时是用膝盖走路的

    2021年4月9日在江苏镇江润州法院开了第一庭。

    蒋湛春的母亲和妻子马玉珍终于看到了已经一年半多没有见面的蒋湛春,见到了自己的亲人。蒋湛春带着手铐、脚镣,身穿白色隔离服,没有穿鞋,光着脚。作为妻子和母亲,只能是默默地流泪。

    在法庭庭审过程中,蒋湛春弟兄一直坐在椅子上,庭审结束后。蒋湛春依旧是坐在椅子上,被警察抬着这个椅子离开的法庭。律师以前会见蒋湛春时,蒋湛春都是爬着出来的,蒋湛春说,从2019年9月被抓后,多次被打,双下肢已经无法走路了。

    律师去会见蒋湛春,回来后对我说,蒋湛春的腿站不起来,走路是用膝盖走出来见律师的。蒋湛春告诉律师,在监视居住期间,蒋湛春被打的受不了了,用网线自杀,割腕自杀。律师见到蒋湛春手上缝了6针的疤痕。

    今天,在江苏镇江润州法院开第二庭,蒋湛春还是坐着轮椅来开庭的,没有穿鞋子,脚上套着个塑料袋,被宣判三年六个月。

    恳请大家关注蒋湛春弟兄!

    马玉珍(蒋湛春妻子)电话17506155735
    2021年10月15日

  • 艾晓明:四分零九秒

    今天是重阳节,上午接到视频电话,原来是律师朋友在上海,他见到我,马上把电话递给一位中年女性。
    很熟悉的面容,张展的妈妈。
    完全没有准备,既没有录音,也没有录像。问好,问张展的情况。
    见了一次,视频说是五分钟,结果才四分零九秒就结束了。
    很瘦。回监狱了。没在医院了。绑了十一天。(估计是不让拔鼻饲管,用了约束带)吃饭了,吃得很少。我说人家都不够吃,你怎么还吃不完呢?
    旁边有狱警,也说不了什么。才四分零九秒,说好的五分钟。
    我说你这也没有意义啊,你绝食。
    很好的孩子,从小很听话。(泪下)
    你不戴眼镜啊?我的眼睛不行了,哭坏了。
    您给她带话吧,请她多吃饭,照顾好自己。愿她再熬两年半,葆有健康,回家。
    愿她再来武汉,为武汉牺牲的人,有一些爱武汉的人,等待她。
    牺牲者,不是没有意义,是意义太大了。
    超过了家庭、亲人、朋友的承受力,超过了国人的承受力。
    她是八十年代人,她的生命会超越五十年代者。
    她会看到比现在好的未来,请她保重!
    无言以对,母亲的伤痛、母亲的眼泪。
    挂断,忘了今天是重阳节。
    即使记得,也不会说重阳节快乐。
    记住张展,一直记住。

    2021年10月14日

  • 李玉自述其维权的心酸历程

    背景介绍:李玉,山东枣庄维权访民,在上访维权道路上,先后两次坐牢,共6年。2015年6月12日被判4年,2019年9月13日被判2年。李玉是个单亲母亲,被抓坐牢后,她的儿子一直在孤儿院里。目前,李玉都第二次坐牢出狱了,她的儿子还在孤儿院里。

    李玉电话:15581164964

    往事不堪回事,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已经过来了,曾经的伤痛隐藏在心底的伤疤不忍心再重新揭开,不撕开却无法复原治愈,隐忍着切客斯里的疼痛,回忆着发生在眼前的一慕慕,仿佛这一切又重景再来,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彷徨令人感到窒息,心痛的无法呼吸!

    一、

    2019年9月13日中秋节(两会维稳前期)我和访民杨浩在北京打工赚钱。干了几天活,挣了千把块钱,本想请唐律师和嫂子王玉琴(北京维权人士杨秋雨的爱人)吃大餐。嫂子打电话说想杨哥了,今年中秋节1人过,我说我也好几年没和家人一起过了。今天中秋节正好也没活,杨浩陪他老伴一起在北京过,无衣无靠的我离开通州到丰台嫂子王玉琴一起过中秋节。

    刚到她家后院小平房,打电话告诉她,我到了!嫂子匆匆忙忙赶回来与我相聚!嫂子前脚刚到,负责维稳嫂子的民警,她辖区的蒲黄瑜派出所的民警就赶来了!也没有给我出示警员证,用手指着我,赶紧收拾你的东西跟我走。3名民警,其中1名在屋内翻找我的背包,1名威胁、恐吓我:“你也可以不配合!”妈呀,今天可是中秋佳节,你们老婆孩子热炕头,我过的什么日子呀?情绪失控的我还没来及打电话,就被一名民警双手反扣压在脏乱的沙发上,手机随手被抢走,就这样我被强制带离押解上警车来到蒲黄榆派出所。

    警车进所的同时,地方的警车插车而过,地方来了。“天下井x是一家,你们不是也有据点接待你吗?”,1名民警质疑道,操井x也玩擦边球,进了后讯室。地方市局驻京办事处王兴远,还有乡派出所苗所来了,说是给我买票回家!当时的我情绪激动,委屈的大声哭了起来!失去理智的我,哭喊着:”你们欺负我!我不回去!”北京井X指着我,别给我来这一套,在我这别整这些!你说他们有没有同情心,于是我哭得更大声了,有一个民警试探着给我递了1瓶水,我却不拾抬举大声哭喊着:“我不吃你们的,不喝你们的,在北京打工挣钱凭什么抓我!还这样待我!”

    1名民警解释道:“有地方的介绍信,省厅和北京市局平级,我们只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平安!你是‘网逃’,一点小事了解一下!”“网逃?”这个字眼印在脑海中无法退去,怎么还定了网逃,我问他们要手续!他们随之从电脑中传真打印了出来,于是我更是气愤不已,地方市中公安局刑拘票,这就是所谓的介绍信,直接伸手递过来向我伸张开来,我大眼一瞪,简直无语了!

    民警记录着不语,牛B的讯问笔录,紧接地方的警车开了,气愤不已的我问道:“你们做事还对得起那身井X吗?”1名井X似乎有点震憾:“不是早就告诉你别来吗?小区里都是眼线,你什么时候走的,什么时候来的,我们都清楚!”1名民警附和着:“瞧我们这是干的什么事!本该在家陪老婆孩子过节,去王玉琴家还忘了给买点月饼!”就这样软硬兼施稳定着我的情绪,看我情绪好点不哭了,于是把反扣我的手铐解开放在前面,嘶疼了一下,手腕红红肿肿的,留下烙印很深的圆圈,我居然没感到疼痛。

    这名民警答应我给嫂子打电话,话音刚落地方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小鹏进来了,反扣手铐稍微松点钥匙还没离手,闻声我转头看着,李小鹏大声嗷嗷:“白眼看我干什么,我跟你有仇啊?你们看她白我!”北京井X也被他雷雳风行的声响震撼到了,“不能让她给王玉琴联系,人交给我了归我管!”随之,清点了我的背包,还有钱包,“你干吗?想出国吗?户照都办好了,哪来的钱呀?我铐!”气急败坏的又从所里拿了一个脚链给我锁上,扣得死死的不能走路。

    去厕所,乡派出所副所长在跟前看着,手脚都被扣着,裤子无法褪,我两眼直直的看着苗所,她无奈只得给我褪下看着我尿,尿完又叫人架着我在蒲黄榆派出所办完手续,在门口对着我照完相!直接摁倒地方驻京办后又开进来的商务车。

    押解的途中不给我说话,不给我喝水,不给我吃的,我两眼目瞪口呆,只能直直的看着他们吃,后视镜中的李小鹏,两眼一眯,美嗞嗞的!这是立功了吗?后来听看守所管教得知受表扬了。

    妈的地方支持他这么干!凭什么这样待我呀,我恨得咬牙切齿,问道:“我要上厕所!”他冷眼一瞧:“不是在北京上过了吗?不行!”我又说:“我憋不住,要尿了!”没想到他却置若忘闻,指着我恐喝道:“你敢试试看!”我强忍着对着人若兽心的男人微笑道:“别用手指对着我,上帝说过你用手指指着别人同时,一支手指对着别人,四支手指却对着自已!”

    他似乎有所感应,继续对我喊道:“闭嘴!你们别跟她说话!”身边夹着我的2名年轻小伙,两眼直直地看着我,沉默不语,继续他们吃他们准备好的零食,有面包,火腿肠,还有牛奶,各种西式糕点,吃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妈的,怎么不噎死他们!”心中暗暗地骂道,嗓子哽噎地咽了一下口水。

    就这样针锋相对马不停啼,足足开了九个多小时,直接开进了地方乡派出所,他们才松了一口气,夹着我的2名便衣,双手架着我的胳膊下了车,妈呀,双脚只能迈开一脚脚环处勒出了血红的圈子,一迈一脚疼得心直接发抖。

    我又说我要上厕所,李小鹏似乎松了一口气,拿着钥匙解开反扣我的手铐铐在前面,就这样我一直是反扣手铐夹在两名便衣中间足足坐了9个多小时的汽车回到地方,那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他说我可以这样扣,也可以这样扣!无奈的我只能两眼直直地看着他,其实她们只是嫌我脏,不想伸手给我褪裤子!

    乡派出所只有男厕所吗,真他妈的变态我进了厕所一看,两眼一瞪,2名小伙,闪了一点小门,放心我们不进去!尿完之后,我小心翼翼地提上裤子,被2名小伙架着站在李小鹏面前,他语重伸长地提醒:“不许跟她说话,带到后讯室,配合工作不给你反扣睡一觉,明天我来提审!”

    这时的我已经精疲力疾根本无法动弹,进了后讯室直接扔到硬邦邦约棉板上,墙体板都是海绵包装好的,想撞墙根本不可能,折腾了-天失去了挣扎的力气趴在硬邦邦的棉板上不知不觉居然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白天哭得太久,两眼实在撑不住,上眼皮打着下眼皮!隐隐约约地听他们说,带在我脚上的脚链是花200元钱在北京派出所花钱买的!真他妈的气人,居然让我难受,花钱给我买脚链带,怎么会如此疼人呢?不心疼钱呢?我心里暗暗地骂着睡着了!肚子饿的咕咕直叫,我想着在外面吃的好吃的,哈喇子流着把脸都印湿了,就这样趴着睡了一夜!睡梦中隐隐听看守的2名民警说,“看好了,市局监控!”

    月圆人不圆,就这样一个特殊的中秋节我连一个月饼都没吃上,水也一口也没喝上,带着满肚的委屈与愤怒,度过了凄惨安静一夜!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第二天是八月十六,李小鹏吃饱喝足来提审我,进了后讯室,恬不知耻的问道:“昨晚睡得舒服吗?”我冷眼哼了一声直立着坐着,头发蓬乱披头散发,哭丧着脸直视着他,他长得挺像个人物的,帅气,挺个小脾酒肚,身穿西服却不显古板,两个小眼睛叽咕着直转,人贼精,比5年前审我的张军鬼多了。

    接着看守我的2名民警架着我进了另一个候讯室,这间候讯室装修的更豪华些,中间摆着漆红色的提审办公桌,可以坐2个人,一个人负责打字有一张电脑,还有一个白色的灯可以直接对着你的脸,妈呀,这是审特务的吗?此时的我内心十分宁静,因为5年前曾经历过一次,这种场面已经多见不怪了。

    李小鹏手拿着档案袋直接进入主题,这里的摄像头是市局监控,公开公正?上头都看着你呢?一夜时间想清楚了吗?你出来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你进去这两年没人知道你儿子在福利院?你出来之后知道了,美国之音还打电话问福利院李玉的儿子是不是在这?李玉啊,你很出名!领导安排的,人家都不叫我和你谈,我想试试!你在北京都是零口供,地方井X办案和北京程序不一样啊?一语点醒梦中人,我叫李小鹏,市中公安分局刑警队副大队长,警员证在北京给你出示过看了吧?

    我说没有啊?见我否认,他从兜里拿出来在我面前一晃而过,这个假动作做的真顺手,我都没看清是不是他本人,紧接着他又介绍自己,今年43岁,硕士研究生,分配工作英语考的几级?我忘了当时他说的几级,总之,很牛逼,他引以为傲,他这一生很刻苦努力才取得今天的成绩!

    接着又开始鄙视我开来,李玉啊,你看你年龄也不小了,人也长的不丑,整这些事干啥?怎么看上刘修召了呢?他比你大十来岁吧,离婚了吗?有老婆、孩子吗?係跟他干吗?未婚生子,孩子还撂孤儿院不管不问?你进去这4年管过你吗?一个男人没点担当,爹娘父母不生气吗?你上访就赚个孩子,好好培养他上学!你知道吗?在福利院你儿子做的一件事很让我感动,但我不告诉你!

    你说他气不气人,我反问道:“跟你有关系吗?”我明显感到他的不悦,咬牙切齿却强忍着微笑,典型的笑面虎,紧接着开门见山的列举了我的罪状。

    1.他说杨佳杀井X震惊全世界,我看不起你!我说我不认识,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是人家的保姆,人家去哪我去哪?又问福田公墓知道吗?我说人家去给他外甥扫墓,不知道什么原因带派出所去的!他梗着脖子点了点头!

    2.北戴河去了吗?上海世博会呢?我眨了眨眼没吭声,我说我正常买票犯什么法了?

    3.最高检察院上吊自杀,李玉啊我瞧不起你,上次进去4年,出来又整这一出,高检院里的摄像头是远程的,可以拉进距离,你脸上一丁点细微的表情都拍得很清楚,我两眼模糊,饱含着泪花诉说死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说你那真想死吗?我这有视频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红头转送单!我说我看看,他说该给你看的时候自给你看!

    4.坐公交车不给钱的事呢?李玉啊,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驻京办给你开的旅馆你为什么不住?我说跟两男的怎么住啊?黑旅馆不用身份证谁敢住呀?他说省里对我很有看法!李玉你在省里很出名!然后,手一甩,气哼哼的一拍桌子,李玉你再好好想想,你点完炮炮声想跑去,今天先问到这,一会带你去查体!

    李小鹏拿着档案袋又架着我铵板手印,取指纹,照相,整材料,接着拉我进了警车,拉着我晕头转相,拽着我下车,我一看是精神病院?啥意思?脊椎骨凉嗖嗖的,这是要关精神病院吗?简单做了2项检查,心电图,胸腔CT,妇科都没做.

    我戴着手铐脚链,1个3岁大的男孩指着我对大人喊:“妈妈,你看是坏人!”这种尖锐的声音刺激着我的大脑,在医院走廊里大声哭喊:“冤枉!”押解我的民警手拽着我的手铐链着拉出我走出十几米远,拖到楼梯拐角,叫道:“李玉,配合工作!”我哭喊着拼命的摇头,为什么这样待我呀?

    他们连拖带拽硬生生地架着我塞进车里,直接送进了枣庄看守所!狼狈不堪的我,此时已经心灰意冷,越挣手铐越紧,背包被派出所民警拿走了,办完手读交给看守所民警脱衣服搜身,解开了手铐,脚链,脚环处红肿淤青,一瘸一拐的,我内衣扒去不让穿,我穿着睡裙已经破烂不堪,披上红色马甲,嘎啦着40码的蓝色拖鞋,手捧给了2个红色塑料碗,牙刷只有5寸长,两面针牙膏1支,硫磺皂1块,抱着1床被由看守所民警带到5监区女子监区502室。

    不知道是有意安排的,5年前我就是在这监室,笼罩在内心深处的阴影迎面而来,是啊,我又来了,小所长说来过是吗?应该懂里面的规矩进去吧?里面她们在学习,背弟子规,管生产的再教犯人规矩,接我进来,给我安排碗放哪?指着最后面马眼挨着的床檐说是我的位置,两条钢筋铁板凳,1个有2米长,大家挨着坐着板板凳凳的一,我坐最后面。

    号头问我叫什么?给我一张纸教我背监规,我说跟你有关系吗?叫你们管教给我说话,冷冰冰面孔一副盛气凌人嘴脸着实让人感到讨厌,这时的我已经2天滴水未进,她们叫我起来拉凳子准备干活扒大蒜,一人一大盆35斤,分大中小三级分开,放在厕所里大盆,管生产的负责淘大蒜,验蒜,不能伤皮咬破,扒大蒜十分伤手,时间长了,手就破皮,蒜烧手。

    我刚起身就被铁板凳的三角铁压到,挤了一下,别小瞧这一下,我的脚趾硬生生被挤了一下,奥驰一声我喊了出来,这时引来了女子监区的三名管教,管502室的是苗所长,5年前她只是一名巡控所长,以前的502室归杨所长管,现在女子监区分了8个监室,1、2室归苗所长管,杨、周分管3个监室,老苗手指着我咋呼着你喊什么?我愤恨着大声叫道:“压我脚趾了!”她们说还以为什么大事呢?看看旁边的,旁边有一个5O来岁的大姐,大脚趾血肉模糊的都不成样了,翘着脚趾,点踮着脚走路,连个药水都没给抹,是啊,我傻看着还喊什么呀?

    就这样照样扒大蒜,一人一指定位置挨着坐着,趴在床檐边,一人一盆蒜,大概有35斤,我不干,2天没吃没喝,气呼呼不理人!老苗大声喝道:“谁请你来了!”老杨说你怎么不吸取上次的教训,又来了!我冷眼瞅着看着她们,周所长笑嘻嘻的随声附和着,接着叫我到所长办公室教育一番,周所长说苗所长是502室的管教,叫我给她一个面子,不要顶撞,即来之则安之,我们也不想收,高兴是1天,难过也是1天!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说的多么官面堂皇,义正言词!好像我该他们看守所的活一样!

    我不干,绝食9天,后来老苗叫犯人马真等4人捏着我掀的鼻子,翘着我的嘴巴,拿着一个针管给我打流食,我奋力抵抗着无奈双手被制住,动弹不得,马真是个180多斤的胖女人,按得我死死的!老苗声称曰后你得感谢我李玉!

    这时,刘玉芳站了起来,这是个近70岁的回民老太太,她说我怎么这么傻呀,掀起后背给我看,一个钢板穿插腰间,弯着腰直不起腰来!然后又撸起裤腿,两支腿静脉曲张的厉害,血管都突突出来了!天天夜里莫乱的厉害,疼痛难忍,那怎么办?谁叫咱犯罪了呢?我也是上访的,领着少数民族上访。

    年轻的时候没闯过社会,老了倒成了黑社会老大,说着便从床板檐底下的洞里掏出一本300页的起诉书!原来她就是香港街的刘玉芳,老苗撇着嘴巴嘟囔着说你跟刘老太好好学学,这才是厉害的,老苗一直很宠刘老太,回民有小灶,吃炒菜,刚进来天天一碗面加鸡蛋,所长吃的小本地鸡蛋,羊肉,有啥好吃的都给她留着,这待遇唯独她特殊照顾,谁也不敢惹她。

    所长对她很客气,据她所说,苗所长是懂得感恩的人,哦,后来听说,她家客是所里的“老李头”,不知什么原因调市监管局里了,刘老太很会献好,人很精明,拉过我跟前大蒜开始扒起来,接着管生产的倪文文又说,所里没给刘老太定任务,刘老太都帮大家扒大蒜,这么一说,倒显得我无趣了!我顺手拉过蒜盆,不用她扒,刘老太不愿意了,说我人家干咱能看着吗?早扒完早歇着,说话拉呱曰子还过得快不是!

    这老太说话很强势,但是很讲理!渐渐地我放下了戒备,接着倪文文把她买的方便面给我,洗发水,香皂,洗洁精,卫生纸都借给我用,我被关在所里犯人的善良所感染,感动的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慢慢地我便渐渐融入她们中间来,心中少了芥蒂之心,开始跟她们聊起来。

    刘老太开心地笑着说她取保候审,动完手术钢板还没取,刑井队说老太太委屈跟我们走一趟吧,走走过场就行!这一来就不让走了,哈哈老太太苦笑着!

    倪文文也来1年多了,男人找小三带家里了,娘家弟弟找几个人去婆婆家闹,婆婆的肋骨打断了!连弟弟和朋友全抓了,她给人家生两个孩子,男人借娘家十几万不给,找女人还带家里,婆婆向着儿子说话不讲理!你说还讲理不,听着都挺冤的!

    她们说来时就扒大蒜,去年冬天腊月天蒜在盆里水里泡着,手都冻得红肿肿的,门窗都开着,西北风嗖嗖的冻得手直打哆嗦,冻得睡觉时门窗都不给关,耳朵脸都冻得了,淘蒜时整个脚都泡水里,不能穿棉鞋,只能穿夏天的雨靴,冰得两脚直疼,脚后根都起冻疮,好了还直痒痒,泡蒜床板底下都是湿的,我们都是睡在水里的,第二天铺在最底边的两层都湿透了。

    睡最后边的离马眼近,水管近,上厕所动静大拉屎还臭,整天闻屎味,洗澡时整的床板全是水,每天必须擦好几遍,我一看我不得睡那吗?她们说每个人都是从后面往前赶,从最后一个滚到床前面,差不多程序就该走完了,睡中间杠上边的也嗝得腰疼。

    咱这屋现在人少才18人,1床被叠三层,上面再铺一层,冬天盖一床,家里打大衣的可以盖层大衣,夏天蚊子满天飞,值夜岗的天天用手拍蚊子,不能睡光板床,夏天也必须打被,每天叠好被硬塞进墙上的壁橱里,不管伱几床被,人少时有公用的橱子可以放些公用的衣物,不过公用橱基本上都让老号霸占着,因为她们都呆上年把甚至2年多,她们甚至把这里的生活当日子过,家底丰厚!

    502室除了刘玉芳以外都得值岗,人少于8人就不用值了,不过看守所从来不缺人,人少了公共卫生反而分担的多了,听着她们的诉说,着实让人感到震惊。

    5年前所里的犯人干的是压锡纸的活,锡纸是有毒的,干久了可导致女性不孕,工具是-张带有横纹的绿板,锡纸每天必须按人称一把用花纸包着,一把锡纸1650张,一块木头压子表面有铁片,每天在放风场的水泥地上磨压子,跟磨刀差不多,压子中间骨尖尖的,一根20厘米长竹签,用砂纸磨的跟剑锋一样锐利。

    2人搭伙干活,挑锡的把锡纸一张张挑到黄纸不能闪边,否则压锡的会挑叱,两人就得干仗,挑锡的可以坐在2米长的钢筋板凳上,压锡的可以劈开双腿坐在床板上,用带有横纹的绿板,挑好的锡纸一张张平整摆放在上面,不能出边,用压子上下来回压三下锡纸和黄纸压得丝丝合缝,压不好的用锡纸补,简直比绣花都难,挑锡的是技术活,压锡的是力气活。

    一捆锡月底算损耗不能少于5个,1人3天4捆锡,1周掐头去尾至少10捆锡,1捆锡260元管教从中谋利,所里规定1人1捆锡,多干的都是管教的,以前502室的管教是老杨,那年她才37、38岁,鞭打快牛,不干活抱镣半个月,先溜镣10个来回,1个来回百十米,无人监区监控屏蔽了.

    何谓抱镣呢?怎么讲呢?就是双手一支手穿过大腿带上手铐,一支手的手铐齿子穿过脚镣两脚中间的大铁链小孔,整个人睡觉时只能保持抱着手铐、脚镣的姿式,身体只能弯曲着缩成一团,动弹不得,不能向戴平镣一样直起身走路,那年我抱的脚镣是从男监区找来的,有15斤重,走路镣咣当直响,别的一听就知有抱镣的了。

    上厕所甚至无法脱裤子,在里面做什么都是人情,人家帮你脱裤子提裤子,我就得给人家订小炒,素菜20元起步,稍带点肉丝的30元起步。

    白天让我坐在床板最中间聚焦的位置,白天夜里保持抱镣的姿势很难受,半个月下来腰都直不起来。那年我留着长发都到腰间那么长,披头散发低着头,刚来的新号被我吓的夜里直嗷嗷的哭,关系好的,可以帮我洗-次头,澡就没法洗了,衣服、内裤更是无法换洗,半个月下来臭哄哄的,就跟和臭水沟里呆过的一样,臭气熏天,来大姨妈更难了,没有卫生巾,只能用纸,上厕所还不方便。

    不认错态度不好,表现不好延长1个月!每个抱镣的先让你体验-下溜镣的滋味,溜10个来回说是锻炼身体,夏天光着脚丫子脚环骨都被镣磨得血肉模糊招苍蝇,她们甚至不给上药,所长不说停你就得溜,不溜让男劳动号架着你溜,就跟溜狗耍猴一样,当然,看守所就是镣多,不干活就抱镣,每次上头要来查,就把压锡纸的东西收拾到大库里,毁尸灭迹,一点痕迹都不留。

  • 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厦门案的启示

    继2015年“709”颠覆政权案之后,中共于2019年末又炮制了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厦门颠覆案。近日,先是丁家喜律师的起诉书片段、接着是许志永博士的起诉书全文、随后又是丁家喜律师的起诉书全文在网上流传。中共山东临沂市检察院对丁、许二人构陷的“罪状”几乎一字不差。简述如下:

    在多地组织“公民聚餐”“同城饭醉”,发展“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

    与境外成员共同运营“中国公民运动网”,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建立Tele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进行网络联络,召开网络会议,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 在山东组织10余人召开秘密会议,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总结“新公民运动”“公民运动”颠覆活动经验教训,分析“公民运动”面临的问题,采取“非暴力”颜色革命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

    在厦门组织20人召开秘密会议,总结“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活动情况,明确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即通过“非暴力”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最终颠覆国家政权。

    撰写、传播文章,拍摄非法影片,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显而易见,上述各项“罪状”都与政治也即国家权力的行使密切关联,而与古今中外都被视为犯罪的杀人、伤害、放火、抢劫、盗窃等等经典犯罪行为有天壤之别。如果把杀人、伤害、放火、抢劫、盗窃等等经典犯罪称为普通犯罪,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厦门案人员的“犯罪”无疑不是普通犯罪,而是政治犯罪,丁、许、常等人是“政治犯”,而非普通刑事犯。

    在“709”颠覆案与厦门案之间,还有2016年11月的深圳大抓捕中李南海、李江鹏、王建华、邓洪成、肖兵、沈力等人的颠覆国家政权案,以及各地多起个案人数较少的颠覆案件。如果上溯至2010年前,颠覆类案件数量更多,中共国遍地皆是。

    人们不得不疑惑,自称繁荣昌盛、实现小康、全民脱贫的中共人民共和国,为何会出现如此之多的颠覆政权案件?颠覆的本义必须是暴力的,中共国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对理性、和平、非暴力的行为强加颠覆政权罪,目的何在?

    颠覆政权罪本质上就是封建专制时代的谋反罪,是家天下、权力私有时代特有的政治犯罪。当然,无论是在中国的封建皇权专制时期,还是专制程度远逊于中国的欧洲王权时期,无论是皇室、王室还是底层大众,都只有权力独享、权力私有的观念,而没有政治的观念,因为“政治”一词意味着权力一定程度上的公有。在权力私有的皇权、王权专制、专断时期,权力、政权的更替不可能是和平、理性的,不可能通过投票选举这样的程序化机制,而只能通过暴力的形式,即臣子、大众以暴力、武力推翻家天下的皇室、王室,此之为颠覆。

    颠覆必须是暴力的,无暴力即无颠覆,并且这种皇权、王权专制特别是中国的皇权专制时期的暴力颠覆鲜有克制、和解的可能,一定是彻底的杀戮和改朝换代,即暴力革命。

    及至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兴起和壮大,初期和中期也经过了资产阶级(资本家阶层)与王权之间规模各异、但整体上规模远逊于中国皇权专制时代政权周期性更替的暴力,如17、18世纪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848年欧洲资产阶级、平民、工人联合反抗王权的革命,后期还经过了工人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罢工和暴力程度有限的起义。最终,家天下的王权被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所取代,随后,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双方都逐渐认识到暴力只会导致两败俱伤和社会财富的无谓破坏,都在有限度的暴力对抗中学会了克制、退让和妥协,逐步建立起宪政、法治、程序化的任期选举、集体谈判和对话等理性、非暴力的政权(政府)更替机制,此为政体。而在国体上,人类经历了数千年的王权、皇权私有制和家天下后,由资产阶级共和国第一次宣告了权力公有、主权在民,终结了数千年的权力私有制和政权暴力更替的恶性循环,暴力革命、暴力颠覆政权失去了必要,理性、和平、非暴力的任期选举成为政府、政权更替的唯一途径。因为缺失了暴力因素,这一新型的政府、政权更替机制本质上已不再是什么颠覆。当然,如果一定要借用“颠覆”、“革命”两词,仍称其为“颠覆”和“颜色革命”,这样的“颠覆”和“颜色革命”也是正义的、合理的、理性的,也完全符合所有公开声称主权在民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或自称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

    从前苏联的所谓社会主义阵营到今天“硕果”仅存的中共国、北韩、越南、古巴,无不至少在形式上效仿了欧美资本主义的宪法、宪政模式,自称“人民共和国”和主权在民,如中共国宪法声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区别在于,从苏联开始的所有自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从未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当真落实过主权在民,从未当真进行过竞争性的选举,从未当真使人民成为真正的公民。香港人民拼死喊出“我要真普选”,也正缘于此;丁家喜、许志永推动公民运动、唤醒公民意识即中共国宪法和中共一直空喊的国家主人意识,同样缘于此。

    于是,丁家喜、许志永等人就成了颠覆政权罪的要犯。因为,早在1950年代中共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不久,毛泽东就半公开地放言要撇开宪法,后来被毛泽东阳谋整死的刘少奇也鹦鹉学舌,声称不能让法律约束了党的手脚。一句话,宪法和法律可以写在纸上,却绝不能兑现于现实中。“不能让法律约束了党的手脚”一直是中共国的政治潜规则,只可意会,不可挑明和刺破,挑明、刺破,即为颠覆。

    颠覆罪是权力私有制下特有的犯罪,是政治犯罪,在权力公有、主权在民的宪法政体下没有存在的空间,“政治犯”概念及政治犯不受引渡原则正是欧洲资产阶级在反抗封建王权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在新兴的资产阶级看来,反抗权力私有的封建王权根本就是正义的,而不是犯罪。由此,是否存在颠覆罪就成为检验一国是否法治国家、是否主权在民的试金石。

    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是政治犯,深圳大抓捕的所有被害人是政治犯,“709”人是政治犯,刘晓波先生、秦永敏先生是政治犯,还有很多很多人都是政治犯,即中共国1949年后的反革命犯。1957年的几十万右派是反革命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三年期间说真话者是反革命犯,“文革”中无数惨死者是反革命犯,林彪、江青是反革命犯,“六四”学生是反革命犯……可是,中共国的战狼发言人们从来都是铁嘴钢牙,绝不承认中共国有政治犯。

    所有这些人是都从未使用、都明确反对暴力,他们不是杀人犯罪等经典犯罪的犯罪人,又被中共国否定为政治犯,他们到底是什么罪犯呢?

    像六年前的“709”案一样,厦门案同样向世人昭示,中共国是绝不肯开启政治改革的,尽管邓小平曾承诺过要进行政治改革,尽管温家宝多次空喊过必须进行政治改革,尽管中共自己也深知他们的政治早已是弊病丛生,他们无可救药的腐败正是他们政治的必然产物,他们的政治越来越窒息着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他们仍铁心绝不对政治进行一丝一毫的改革。祖宗之法不可变,是中共国的既定政策。丁家喜、许志永的非暴力改良都被强加颠覆罪,表明他们执意要把任何变革的路径统统堵死,把所有改进、改善的诉求一律扼杀于未萌。他们一定会越来越依赖臭名昭著、规模无限膨胀的国保部门,四面出击,采取主动性、进攻性的防御,像锦衣卫探子一样在人民中嗅出敌人,继续罗织颠覆罪名,以暴力吓阻中国人民对宪政、民主的追求,确保权力万世一系。这,才是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等厦门案被强加颠覆罪、才是十多年来中共国颠覆罪泛滥的根本原因。

  • 论傅政华的倒掉

    听说,中共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原司法部长、人称“傅矮子”的傅政华,倒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未倒的傅矮子,被众星捧月着,满脸阴沉和阴险,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一副城府极深却难掩霸道和蛮横的模样。

    当然,只是照片。

    傅矮子倒掉之前已靠边站了,转任中共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一个可有可无的十足闲差。如果说人大是橡皮图章,那么政协就是印泥了。

    从2013年算起,短短八年,中共公安部已有四位副部长落马: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傅政华。孟、孙、傅的落马集中在近两年内,再往前算,另有2000年落马的副部长李纪周。二十年间,共有五位副部长落马,傅政华职位最高,曾任常务副部长,二把手,正部级。由于中共一直迷信暴力,仰仗枪杆子治国,所以公安在中共党政体系中地位非同寻常,不仅各级公安长官威风八面,底层一般警员也是自恃特权在握、横行无忌。在中共的所谓政法体系中,公安最为强势,地位远高于检、法、司三家,司法行政部门地位最弱,傅政华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转任司法部长,职位由副转正,实权却是大大地削弱。 李纪周落马于二十年前,与傅政华无直接关联,撇开不谈。

    从一周来的反应看,八年间落马的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傅政华四人中,傅政华是最受民间和体制内人士一致痛恨和唾骂的。四人的落马原因大同小异—贪腐、权色交易、两面人、不知敬畏等等,但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并未或较少直接得罪于民间人士,孙力军曾任中共公安部国保局长和610办公室主任,但并未像傅政华那样对律师、记者和其他民间异见人士全面打压和迫害,唯独傅政华一人在北京市公安局长和公安部副部长任上对律师、记者、独立异见人士全面动武、罗织罪名、残酷迫害。傅政华最遭民间各界痛恨的是2015年的“709”大抓捕,一夜之间全国数十位律师、维权公民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长期遭受单独监禁之酷刑,另有数百位律师和公民被非法约谈,一时间赤色恐怖笼罩律师界。据信2016年“709”案审理期间,傅政华曾亲到天津坐镇,坐实了他是“709”操盘手的传闻。

    网络信息显示,知名记者刘虎、罗昌平、何光伟都曾遭受傅政华的黑手,刘虎被执于看守所一年许,罗昌平、何光伟险遭不测。著名记者高瑜和著名律师、八九亲历者浦志强冤案也是傅政华亲自炮制。2013—2014年许志永、丁家喜、张宝成等“新公民”案同样为傅政华亲手构陷和策划。

    称傅政华是一个沾满人民血泪的魔头,毫不为过!

    还有别于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的是,傅政华不仅对被他当做敌对势力的律师、记者、独立异见人士残酷打压、迫害,而且对他体制内的部属也毫无怜恤之心,典型例子就是他转任司法部长后在监狱系统强推“瞪眼班”,即值夜班的狱警不得睡觉,必须瞪眼盯着监控屏幕。网传此举导致数百位狱警猝死,而傅政华却抛出一句冷血的“监狱部门警察的素质太差了”。

    傅政华的落马有其个人性格、德行等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共的体制性原因。网上信息显示,傅政华并非大学科班出身,而是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的干部专修科混了一纸文凭,足见他的学养之差,后来居然更混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与绝大多数目前爬至省部级和市、局级的官员一样,傅政华是正宗的红卫兵一代,自幼见惯了血腥的武斗和冷酷的人整人场面,养成了只认利益、不讲规则和是非的红卫兵性格,网传有北京市公安系统内部人士曾形容傅政华“阴险奸诈、心思缜密、心机极深”。看他发起的“709”大抓捕、看他炮制的“新公民”案、看他对待七旬高龄高瑜的铁血手段,哪里有基本的是非和良知?

    傅政华在中共公安深耕一生,而公安是中共党政系统中权势最重、权斗也最为惨烈的部门,要想在这个部门出人头地,没有职业能力不行,而只有职业能力却不会斗、不会争、不够厚黑和狠毒也不行。从傅政华的履历看,他无疑既有职业能力(尽管学养很差)也长于斗争且心狠手毒。

    毫无疑问,他凭借狡黠、凶狠的红卫兵性格摸准了中共权力体制的脉搏,那就是既要有业绩、政绩,还必须有靠山。他接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之际已是副部级的末班车了,却仍能把握最后机会,迅速蹿升到正部级。网传前中共政法王周永康的儿媳黄婉曾说“傅政华就是我们周家的一条狗”,以及其他有关他曾投靠周永康的传闻,恐非虚言。果真如此,他与周永康的这种瓜葛大概也是他落马的一个诱因,尽管也有网传他在周永康倒台后曾对周反戈一击,成功自保。当然,在中共这种内源性腐败的权力体制中,特别是在超级强势的公安体系内,想不腐败是不可能的,傅政华个人存在贪腐、权色交易等等中共固有的腐败问题,实属无可避免。他以贪腐的理由被查,也属顺理成章。

    在傅政华转任司法部长时,以及在他退居二线、任职政协后,很多人判断他大概可以平安落地了,当然也有人坚定认为他仍将在劫难逃,而今果然应验。

    二十年来,五位副部长落马;同时,地方各级公安长官也是接二连三坠落。白痴都不会相信问题的根源不在体制,只有中共自己才不肯正视其体制的弊病。不仅不正视,而且还对批评者蛮力打压,甚至以颠覆罪名强加迫害。

    “那时我惟一的希望,就在这雷峰塔的倒掉”,这是鲁迅先生的心声。中国民众特别是访民群体的心声则是傅政华之类酷吏、贪官的统统倒掉。然而,酷吏、贪官不过是苍蝇,只打苍蝇,却不清除滋生苍蝇的粪堆,这种游戏,让人不懂。

    继续引用鲁迅先生的一段话:

    当初,白蛇娘娘压在塔底下,法海禅师躲在蟹壳里。现在却只有这位老禅师独自静坐了,非到螃蟹断种的那一天为止出不来。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
    活该。

    傅政华曾言“不管过去功劳有多大,能力有多强,资格有多劳,违反铁规铁纪的一律坚决查处。”说得多好啊,说得比唱的都好!傅前部长残酷镇压律师时,无情打压记者时,冷血对待部属时,可曾想过自己也有今日?佛家有言:因果报应,毫厘不爽!

    多行不义必自毙!

  • 覃永沛前律师煽巅案家属通报

    2021年10月1日下午,接南宁市中院覃案承办法官助理电话,初步确定10月13日上午在广西第二看守所内开庭前会议。这是覃永沛前律师被拘留还差一个月二年,2020年5月29日被起诉1年4个月了。

    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羁押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四个月。侦查阶段家属聘请了二位律师,侦查终结未得会见。

    2020年5月25日,李贵生律师会见了覃永沛。这是他失去自由205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他说,这205天里,他从未收到家属和辩护律师的信件,侦查人员未告知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他写的信不给投递,起诉看守所,管教干警不把诉状交法院,禁止同监室的人同他说话,否则调换监室,侦查阶段没有受到刑讯逼供。

    他对于南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罗列的涉嫌山巅犯罪的事实不以为然,认为都是网上的言论,真实的原因是对其公开举报的打击报复。1、其实名举报并在微博上发帖批评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举报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2、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行政处罚,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区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其把这些东西全发到了推特上。3、为了发言说话,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2021年1月20日转到广西区第二看守所单独羁押。他说这里管理文明、干警水平高。一个人住40多平方米、伙食好、每天可以晒太阳、24小时热水洗澡、单独卫生间、有报纸电视看。蛋、肉、牛奶、水果可以自己买。不可以通信,可以书写和阅读,家属送了不少书。半年来已经写了大概几十万字了,内容多种多样。自辩词写了好几万字,从多个角度,每个角度一份,共150份。内容主要是文字狱、以言治罪。国家公职人员是公仆,人民可以批评他们,要求下台,与国家政权无关。司法案件,真相客观存在,人民是否可以批评。他要为为言论自由而辩。

    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他最牵挂的是快90岁的老娘。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曾想过辩诉交易,羁押多久判多久,认罪早日获取自由。今年5月初,老母身体不行了,家属向法院提出看最后一眼,5月9日母亲节,法院法官安排其与母亲视频见面30多分钟,他感慨并感谢法官,想到母亲来日无多,获取自由的想法更强烈。

    5月18日,法院认可妻子作为亲属辩护人,并安排了多次会见。这很少见。

    7月11日母亲去世,家属提出出所奔丧,法院未同意,法官电话告知母亲去世,说政法委安排好人料理后事了。

    8月19日、9月16日辩护人会见,他说现在母亲去世,最大的后顾之忧画上了句号,以后不放弃每一寸权利。

    开庭必须1、公开开庭不能限制旁听人数,让任何想旁听的人进入法庭旁听;2、秘密卷让辩护律师复制;3、举报那些警察等公职人员的材料给辩护人。

    否则,不参加开庭。

    最后,覃永沛感谢所有关心他的律师和朋友!

  • 人民军队讲不讲道理?讲不讲事实?讲不讲法律?

    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15军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27日下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被部队错误关押、除名。关押期间遭受虐待,发高烧未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南部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而未接收汪小燚除名,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退伍手续,于2001年7月31日将汪小燚挡案交给汪小燚父母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由此形成“汪小燚问题”。因汪家人对“汪小燚问题”中部队的所作所为不服开始上访,由此形成“罗玉英信访案”。2004年6月12日,部队再次用书面文件承诺给汪小燚办理复原手续,骗签“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并违法公证后以假作真,于2004年7月28日以《关于处理汪小燚问题的情况报告》向上级汇假报说“汪小燚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就是《“6.12协议”》的内容,由此误导上级。但对我们却一直不兑现,也不接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也不签收我们用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甚至在《“6.12协议”》的公证因违法被撤销后,部队还是认为《“6.12协议”》及其《公证书》有效,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我们认为这是脱离人民军队的基本操守,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以强欺弱的行为。

    近年来,部队从下到上对我们讲:“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已经终结,试问?怎么终结的?有什么依据?《“6.12协议”》本身是一个阴阳协议,是部队用来蒙骗上级的﹗《“6.12协议”》并未兑现﹗部队并未“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15万元钱也未付给我们;“给予汪小燚办理有关复员手续”这个《“6.12协议”》签字的前提并未实现。《“6.12协议”》因其公证已经撤销而自始无效﹗

    由于部队蛮不讲理,导致“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近20年未有结果。该到何处说理?谁来主持公道?难道我们就只有面向社会、面向对“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有兴趣的群体寻求道义支持?

    为配合党和部队领导机关调查此案,现将有关情况陈述于下。

    一、汪小燚被关押虐待、除名相关情况。

    2001年6月28日下午,汪小燚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奔丧与营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赵动手打了汪几个耳光,汪打电话告诉父母被赵压断,安排老兵对汪小燚进行人身控制,不准汪与外界联系。在找不到整汪的理由时,竟将已经处理过的问题(汪小燚6月2日外出上网,6月9日处以严重警告)上报司训大队对汪进行关押。政工组长张旺雄等人将汪小燚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关押头三天三夜高温天气双手铐在窗上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高烧昏迷不予治疗。在无灭蚊措施的环境中连续关押16天后开军人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并立即押回原藉。经医院检查和司法鉴定:汪小燚因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

    二、汪小燚除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规相关情况。

    (一)事实不清。根据南部县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证实汪小燚累计上网只有11天而不是18天。最后一次上网是6月6日,已在6月9日进行了严重警告。而且汪小燚的档案中,也没有反映汪小燚在6月6日之后再有违纪违规问题。《纪律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一次处理的一种或者多种违纪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分。因而,上网问题已给予了严重警告,不应再作为行政看管及除名的依据。

    空15军为掩盖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及除名存在的问题,于2004年2月16日以(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对汪小燚行政看管和除名都是因汪小燚2001年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但自相矛盾的是,部队档案中《行政看管审批表》上列明的行政看管事由是:“6月2日发了津贴后,该同志到地方网吧上网三天。”而并不是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况且汪小燚已被关押,何来6月26日外出上网三天?

    (二)程序不合规,没有规定的书证要件。《纪律条令》第六十条规定: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但汪小燚的档案中没有除名的任何书面材料。显然,对汪小燚除名未经层层调查核实和审批。

    (三)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未接收汪小燚附名。汪小燚挡案原件至今仍在汪家。南部县武装部给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的《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认定没有接收汪小燚。至于2001年7月31日南部县武装部给部队出具的:“兹有你部战士汪小燚经部队与其父母协商、同意接收”。其中“协商”二字后面是顿号,然后是“同意接收”四个字,前后两句并列,证明了是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协商,汪小燚父母接收汪小燚的事实

    至于县武装部、南部县政府都不接收汪小燚,而我们作父母的当时接收汪小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当时代表部队找我们谈话,说汪小燚已被军部除名,这是最轻的处理,要我们收下汪小燚,如果不接收,就交到沙阳农场劳教,如果我们收下汪小燚,则不作除名处理,而作退伍处理。而我们当时看到汪小燚很害怕,不知道他犯了多大的军法,加之部队声称作退伍处理。第二,从脸色上看,汪小燚在生病,韩少剑讲汪小燚有肾病,是先天性的,部队医院已作了结论,但部队仍要给汪小燚治疗,当时汪小燚被部队控制,我们不能单独和汪小燚见面,只知道一直在宾馆和医院输液。我们之所以收下汪小燚,是急于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病,如果有肾病,是不是是先天性,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汪小燚病情的相关情况

    (一)大量的证据表明,汪小燚左肾坏死、精神失常是在关押期间受到残酷虐待造成的。6月28日,汪小燚被扒光衣裤鞋袜,双手铐在窗上站立窗前三天三夜任由蚊子叮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无法睡觉,因难以忍受非人折磨而哭喊被守卫士兵暴打,出现高烧昏迷第四天才苏醒,要求枪毙算了,下午才第一次解小便,便中带血,出现腰痛头痛,昏迷。看管的人才送来水和饭,搬来一架铁床,将汪小燚单铐在铁床上。第七天卫生所刘勇才开始给汪打退烧针,但病情未减退。《纪律条令》第七十六条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伤病严重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再行处理。但司训大队不对汪小燚及时进行治疗,在高温酷暑蚊子叮咬中连续关押16天后,上双铐押进600多人的除名大会,宣布对汪小燚除名,立即押上车,遣送原藉。途中火车上,押送人员牛海欣、钞俊锋不顾汪小燚发高烧的实际情况,将其铐在餐车上。到南部县后在一个名叫“百草堂”的个体诊所开药在蓝天宾馆给汪输液退烧,连续几天不见好转,于2001年7月23日才将汪小燚带到南部县人民医院门诊检查。B超透视: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左肾萎缩,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肾功能重度受损考虑由急性肾小球肾炎所致,其在行政看管期间气温高,进水少、疾病未得到及时治疗是促成上述损伤的重要因素”。“目前患有延迟性心因反映之精神障碍,该病的发生、发展与其在部队所受处分、行政看管、除名所致的心理创伤及左肾萎缩所致的心理压力密失切相关”

    (二)部队为推卸责任,不顾事实真相蒙骗上级:“在部队、汪家均在场的情况下,2001年7月23日经南部县人民医院和2001年7月26日成都空军医院诊断,两家医院诊断结论一致,确认汪小燚左肾委缩是先天性的与部队无关”。但却一直不敢把证据拿出来质证。事实上,南部县人民医院讫今为止从未出具过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检查报告或诊断报告,而是在2001年7月23日通过B超透视出汪小燚“左肾轮廓模糊不清,约7.5CM×4.2CM大,查见肾孟不规则暗区,左肾缩小并肾孟轻度积气”。当天,用医务证明建议转入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如果部队有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诊断汪小燚左肾先天性发育不良的诊断报告这一证据,应拿出来质证。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2月17日南信联办(2009)5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情况报告》也证明了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的诊断结论并没有部队所说的“先天性发育不良”。2002年10月11日,成都空军452医院对汪小燚进行B超、CT等检查后是“建议进一步检查”。空15军(2004)司军字第11号《关于汪小燚问题重新调查情况》称行政看管期间汪小燚没有生病。但其形成的调查卷宗内五连连长钞俊锋等调查笔录证实:“在我们连队时没有看过病”、部队挡案中汪小燚的检讨可证明行政看管及遣送期间在生病发高烧。

    (三)汪小燚入伍时,经过了严格的体检,入伍后三个月部队又进行了复查,证明汪小燚入伍前身体健康,没有肾病。华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01年10月11日、2002年4月9日、4月16日通过核医学等多种科学手段诊断确认汪小燚是因患肾小球肾炎,导致左肾病变性缩小,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南充市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南通司鉴(2002)临鉴26号《法医学鉴定书》和南通司鉴(2002)精鉴27号《精神病鉴定书》确认:汪小燚左肾萎缩,肾功能重度受损,右肾功能代偿性增高是因气温高进水少,发高烧引起肾小球肾炎未得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精神失常是因受到关押、除名的剌激形成严重心理创伤造成的。

    (四)部队多次要汪家不要争论汪小燚的病是否是服役期间形成的,承诺负责治疗,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也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四、《“6.12协议”》签订情况

    (一)因部队将汪小燚人和档案交给汪小燚父母之后出尔反尔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汪家向军事法院起诉,但部队不应诉,提出通过协商处理问题。

    2004年6月5日至12日,部队、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与汪家在湖北部队驻地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协商结果为:由部队给汪小燚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给汪家经济补偿15万元,部队立即派人到南部县将钱款一次性付给汪家;立即启动办证程序,送汪小燚到部队医院形成病历,收回汪小燚的部队挡案将汪小燚正式移交地方,另由南部县政府给汪家2万元,其中退伍安置费1万元救助1万元。当时,部队以汪小燚问题原已作了结论并上报了空司总部,这次的处理结果也要上报总部,因而不能将办伤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入协议为由,搞了阴阳两个文本,1.用来报上级的是2004年6月12日《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以下简称“6.12协议”),不准我们作任何修改,以:“一个字都不能改,要修改协议,汪小燚问题就不解决,马上就走人”,来威逼。2.同意给汪小燚办病残和退伍手续的是部队2004年6月12日的《“6.12公函”》。上面盖有部队鲜红的印章,其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并当场宣读、验看。汪小燚父母正是在部队这个决定给给汪小燚办理有关复员手续的承诺公函.和南部县政府县武装部信誓旦旦的保证之下才在用来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的字。

    五、《“6.12协议”》没有法律效力,部队一直未履行

    (一)《“6.12协议”》第三条确定“此协议经司法公证后生效”。《“6.12协议”》签字后,部队出面将其在四川南部县、湖北广水市两地违法进行了公证。2011年9月、2014年1月,广水市公证处、南部县公证处因《“6.12协议”》公证违法,分别撤销了公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的规定,《“6.12协议”》同样自始无效。

    (二)《“6.12协议”》签字并公证后,部队于2004年7月28日以《关于处理汪小燚问题的情况报告》向上级汇假报说“汪小燚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就是《“6.12协议”》的内容,由此误导上级。但对我们却一直不兑现,也不接访,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也不签收申请人用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甚至在《“6.12协议”》的公证因违法被撤销后,部队还是认为《“6.12协议”》及其《公证书》有效,部队已按协议兑现完毕。我们认为这是不讲事实、不讲道理、不讲法律、以强欺弱的行为。

    (三)本案中,无论是双方商定的完整解决方案的全面兑现,还是《“6.12协议”》仅有的兑现内容,部队都是履行的主动方,汪家是接受方。但协议签订后,部队既不兑现也不和我们取得联系,反而向上级领导机关谎报称汪小燚问题已处理好了,由此误导上级。汪家等着用经济补偿来给汪小燚治病,盼望部队来人办理人与挡案的移交和“两证”的前期手续,部队却出尔反尔不办“两证”,也不兑现钱款。至今,部队未把协议的15万元付给汪家,就连用于报上级销案的《“6.12协议”》协议条款“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并未申报,连《“6.12协议”》及《公证书》文本原件都没给我们,更不要说办病残和退伍手续。

    综上所述,在部队信誓旦旦的书面承诺下,汪小燚父母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相信部队不会骗人,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了汪小燚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部队用于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但部队却出尔反尔,至今什么都不履行。令人难以相信人民军队会干出这样的事,但这是事实。到现在,我们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抛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党和政府历来讲实事求是,解放军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我们垦请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调查此案,还真相于大白,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现郑重承诺,在空15军的上级领导机关受理后,我们将提供相关证据并到场配合调查。

    “汪小燚问题”、“罗玉英信访案”相关人
    汪元培(汪小燚父亲)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512922195407260034,电话18086915868。
    罗玉英(汪小燚母亲)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512922195605070047,电话13522913521。
    汪小燚,男,四川省南部县人,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44师司训大队。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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