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上海进博会后上万访民蜂拥北京

    今天上午10时许,我来到国家信访局,这里的访民明显比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的人数增加了二倍多。

    记得10月30日那天我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到达的,就很快通过国家信访局外面的安检进入了三办胡同。可是今天眼看上午进门时限(am10:30)将至,外面(集体访的在西边,个体访的在东边)还有约300多人没安检完,意味着他们要在这里等到下午一点才能开始继续安检进入。

    排队的访民中,新访至少占一半,有位上海来的母女(今年上海崇明家里的房子被强拆)说是昨天就来的,排了半天的队没进去,今天又来排的。还有一位美籍华人,老家是哈尔滨的,母亲的房子被强拆,这次是替年岁已高的母亲来访的。

    据上海访民讲,进博会前上海就开始严控其他地区的访民流入上海,并且把上海本地的访民也都严格地控制起来,买的买、抓的抓、关的关、打的打……。所以,进博会一结束,上海访民也都被陆续获得了暂时自由,于是又马上蜂拥北京。

    下午2点30分许,我又来到国家建设部,这里的访民也多了,本月初我也来过,那天加我只有一两个人。

    在国家信访局时,我看到了两组集体访,听他们口音都是北方人,而且都是新访。有一伙都是女的,她们对我很是戒备,不肯透露自己是为何而来。令外一伙有男有女,他们一共来了十几个,说是河北人,是被集资诈骗所害,被害人约有200多。他们对这次集体信访的成功率抱有很大的信心。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中国北方是访民被打压的重灾区。从北方新访的态度就可领会期中的原因。

    作者:上海法律维权大学退休教师冤民——顾国平,雷亭
    2019年11月13日



  • 王丽珍为父提请减刑申请书

    申请人:王丽珍,女,汉族,1978年2月29日出生,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王玉杨的女儿,电话:13053302206。(王玉杨,男,1952年2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30319510227351X,现在山东省监狱五监区服刑)。

    被申请监督单位:山东省监狱,山东省监狱刑罚执行科

    基本情况和案由

    申请人父亲王玉杨合法权利遭受严重侵害,2016年私有合法房屋及财产再次受到侵害后,通过法律和信访渠道表达诉求。该房屋是根据农村村民组织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多年前由申请人父亲王玉杨向村集体购买的商业沿街房,是合法财产,受国家《物权法》保护。申请人父亲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揭露违法犯罪,控告、举报,期间并无违法和过激行为。只是给中央领导邮寄信件,法院判决王玉杨扰乱北京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现在山东省监狱服刑。

    申请人亲自到北京各公安机关查证父亲在北京违法行为及情况,北京警方均查询不到,并回复“你父亲从来没有在北京违法,我们也从未对你父亲处罚过”并获取了父亲王玉杨没有在北京犯罪的事实证据,《北京警方出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经过查阅本机关的档案系统不存在该信息,均证明王玉杨在北京没有违法(提交北京无罪证据)。

    法院以“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判刑,法律规定不能用“基本”定罪,疑罪从无原则。

    法律依据:

    一、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法惩罚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作如下规定。

    十一、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提出申诉、控告的,不影响对其减刑、假释。

    二、《刑法》第七十八条王玉杨符合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度

    1.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王玉杨已服刑3年有余符合减刑限度。

    3.符合减刑实质条件王玉杨在执行刑罚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学习,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舍己帮助别人,通过日常考核、积分获得了3个表扬,在监狱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积攒积分已向监狱方递交申报减刑,应当予以减刑6个月。

    申请减刑的理由

    申请人父亲王玉杨已是接近70岁并身患多种疾病的花甲老人,入狱之前就身患脑梗死,高血压,心脏病等,现在病情日渐加重,经常呼吸困难喘不过气来,浑身长满了癣,额头长了一个很大的瘤,是否良性或恶性不清楚。

    家产、房屋被抢劫,父亲判刑入狱,公司停业,母亲精神遭受重压,忧郁成疾,身体,精神、身心受到极大打击,头痛头晕,眼睛哭的视物不清,导致整个家庭限于极度深寒困难境界,每天盼望父亲能早日回家。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服刑罪犯实行特设,对犯罪的人免除刑罚,针对部分老年体残特设,对老年人从轻处罚的精神是对司法精神的发扬,对人道主义精神的尊重,有罪的人被特设释放回家,像王玉杨这样花甲之年又身患多种重大疾病的受害者,按照法理也应给予减刑而不能阻止上报。

    综上王玉杨已被关押3年多,再多关一天,正义就多受一天伤害,申请人恳请山东省监狱刑罚执行科凭良心,提高政治站位,激扬正气,做实做细监督管理,予以监督促进减刑,以弥补先前对正义立场的背离。法律最终会惩恶扬善,不会助纣为虐。法律当有怜悯的气质,警察亦应心怀慈悲,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敬请山东省监狱立即启动监督调查程序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依法依规给申请人父亲办理减刑。

    敬请山东省监狱将调查结果、受理情况,处理结果的文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在15日给予书面答复。

    此致
    山东省刑法执行科
    附:无罪证据《北京出具不存在违法的告知书》5份。

    申请人:王丽珍
    2019年10月31日

    送: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党委书记解维俊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省监狱局长王立军,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委姜运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科司法部傅政华部长。

  • 纪念杨天水先生逝世两周年

    在喧嚣的路灯下面,不远处还隐隐约约传来麻将的咚咚、啪啪声,身后的轻轨列车飕飕而过,连绵不断的大小汽车带着滑滑的声音呼啸而过。我就坐在一个露天小条椅上,身旁有一个垃圾桶,再远一点还有一张乒乓球台,四周有一些花木杂草,地面好像不是很干净。我就在这个夜深的环境里开始了对这一篇文章的写作。

    第一次与杨天水认识,大约是在二零零三年的九、十月份。记得那一天下午,天水给我打来电话。他先自报家门,告诉我他叫杨天水,是南京的,然后他问我,你是许万平先生吗?因为我在网上也看到过杨天水先生的一些文章和有关他的活动方面的资讯,我们真的是一见如故,我直接就说,天水兄,你好!你好!我知道你!我知道你!然后,我回答他,我是重庆许万平。他说这个电话号码是从我写的那一篇《开学了,幺儿还在流浪》的文章上面看到的。

    那天他向我要了一个银行账号,以及我的雅虎电子邮箱,然后是我们彼此问了对方的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后来很快,他给我汇来了1000块钱。他说,我看见你写的这一篇文章,看你生活的那么清苦,还在这么艰难默默的付出,我都流泪了……。

    这便开始了以后,我与天水大约一年半的非常非常,具有历史重要价值的共同战斗的那一段传奇的经历,直到2005年4月我被抓捕。

    实际上,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二号以后,因为我八九年被判刑八年,出狱后被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才满期,所以,在这以后,我才真正地从半公开转为了完全公开的民运活动。因为那个时候,你稍不注意就会被拘捕,被他们传唤、抓去,我都不知道被抓了好多次了。反正,他们就是这样,会制造各种各样的借口,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不准你说话。

    当时,天水应该是二零零零年出狱的。

    自从我们彼此出狱以后,实际上,在面对全国一片沉静的这个环境下,为了重新燃起这一把中国民主运动的火炬,我们在都不约而同的四处奔走,密集联络聚集本地及全国各地的民运人士,也包括海外的各个民运组织,如:当时比较著名的海外的中国人权,大纪元,自由亚洲电台,民主论坛,大参考,以及一些海外的知名人士,如:刘青,徐文立,王希哲、洪哲胜等,我就与他们联系多一些。期间,当然也有一些海外组织,以及个人主动来联系我们国内各地的民运人士。

    应该说在这几年的铺垫中,我们确实还是取得了很多突破性的进展。我把在全国各地及海外收集到的几百人的民运人士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修订整理打印出来发给民运朋友们,并用电脑在互联网上,发送给全国各地及其境外的民运朋友。这个时期,我们已经形成各个省市,以及全国、海外的大整合、大集合。整个国内和海外,我们基本上都能够及时互通往来,都能够很好的遥相呼应。另外,我们特别集中关注着,正在监狱服刑的那些民运人士,包括对他们家人的生活上的照顾关注,以及正在看抗争中被抓捕的政治异议人士们,也包括那些生活困难的民运人士。

    2003年10月份以后,我与天水也真正开始了合作,在一大批中国民主党人,1998年因为组建中国民主党期间被抓捕,判重刑,关押,刘贤斌(被判13年)、吴义龙(被判11年)、查建国(被判9年)、朱虞夫(被判7年之后又加2年)、毛庆祥(被判8年)、高洪明(被判8年)、祝正明(被判10年)、刘世遵(被判5年)、徐光(被判5年)、佘万宝(被判12年)、孔佑平(被判15年)、胡明君(被判11年)、王森(被判10年)、李大伟(被判15年)、秦永敏,徐文立,王有才等等一大批民运人士正在监狱,国内环境非常恶劣的高压态势的情况之下,当时在国内各个地区,还在坚持,并敢于站出来的比较知名的人士,有南京杨天水,有蚌埠张林,有上海李国涛,有北京赵昕,有我本人,以及陈卫、曾宁、廖双元、任畹町、林牧、付升、王文江、谢长发,然后是浙江杭州的王荣清、陈树庆等,为代表的浙江民主党人等。

    期间,我们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一大批的直接抨击时政、呼吁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人权的文章,向海外网站、电台直接发送讯息,接受各个电台、各个组织机构的电话、电子邮件采访。经常向当局提交申请游行示威书,关注社会最敏感问题,以及罢工事件,公共事件,等等。

    在2003年到2005年4月期间,天水几乎都总是站在最前沿,只要哪里有事发生,哪里就有天水共同的身影。我们这一批人,那个时候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也越来越有人气,也被各方所感兴趣和赞赏。

    可以说我们这一批人,在当时还是属于那种在惊涛骇浪中,一往无前,勇敢前行,守住了这个中国民主运动前沿阵地的自由斗士。
    天水在这个时候发挥作重大作用!

    二

    天水是一位博学多才,很有个人修养,具有人格高尚品德的人。他为人谦虚,处理事情雷厉风行,爱憎分明,有情有义。这是我在与天水相处之后,得出的一个结论。

    我与天水在2004年夏天有过一次见面。那一次我作了10~15天的长途旅行计划。由于是夏天,那一次的旅途中,我还染上了痢疾。

    我的第一站就是到了杭州市,在那里有王荣清先生,陈树庆先生等,对我进行了热情的接待。在杭州我与王荣清等杭州朋友们,讨论了中国民主党以后的工作问题。我当时提出了,杭州的朋友们,就专门集中精力做好中国民主党的组织、建设,这个方面的工作。暂时尽量不参与到国内的民运活动中来。而我这方面,就主要是竭尽全力聚集整合全国的民运力量,发展壮大中国民主党成员。

    我在杭州待了两天。由于杭州方面多次电话找王荣清的麻烦,并告诉王荣清,他们不欢迎我许万平在杭州继续逗留。

    应该叙述一下王荣清先生,王荣清先生早在79年就参加了中国民主运动,也被判个刑,并在这几十年里多次被抓捕关押。九八中国民主党事件之后,他在被关押8个月后被释放。也因此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有重大嫌疑的人。当时的国内民运圈几乎不与他来往。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是顶住一些人的警告压力,仍然与王荣清接触。因为我觉得很莫名其妙,仅仅就凭他关押了8个月,就被释放,来作为衡量他的清浊标准,这显然不能成为充分的证据。在杭州也只有陈树庆与他来往着。在我与王荣清先生的联系中,他为中国民主党的建设做了很多默默无闻的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中国民主党政党法的工作起草准备完毕。

    2014年4月29号我第3次出狱,在5月份,在我与陈树信先生的通话中,我从陈树庆先生那里得知,王荣清先生已经病重住进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就在五月,应该是24号号这一天,王荣清先生不幸永远离开了人世!我当时说过,他在这种社会不公中,这种民运圈的不公中,也也可以说是背着这个十字架,终于得到了解脱。

    在这种情况下,在匆匆忙忙见了杭州的一小部分朋友们之后,记得有王东海、戚惠民等,以及好像是还有还有一位家属胡晓红之后,我成功地在一个被严密监控控制的地方,化妆潜逃。我当时换的衣物及一些重要的物品,现在应该还保存在杭州哪一位朋友那里吧!然后,我就去了上海……。

    去上海的时候,我是与另一个在杭州的人一道坐火车去的。我与他是在电子邮箱网上接触认识的,这个人姓氏名谁,是哪里的人,我现在也已经忘记,他应该好像是湖北人。据他讲,他是一个89人,还是什么89年天安门纠察队总指挥。说他,他的老家还保存有什么当时刻的委任状印章之类的。

    我们是当天晚上约九点钟到达上海,然后我们一道去了上海杨勤恒先生那里。见到杨勤恒先生之后,杨先生要我们出示了身份证。但那一位说他忘记了带身份证,就没有把身份证给杨先生看,这就引起了杨先生对他的怀疑。然后,杨勤恒先生让我叫那个人自己去找地方住。说实话,我当时觉得还是很尴尬。但现在也认为,杨先生这种谨慎还是有必要的。后来,我我觉得还是有一些愧疚吧!也又与这个人进行了联系,但他至此之后,就没有再回复我了!
    由于天已经很晚很晚,我和杨勤恒先生,也就为那一个人作了简单讨论,并对我去上海的来意告诉了杨先生,主要还是围绕怎样来使全国民运能够连在一起等,做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然后我们就休息了。

    在上海,我见了李国涛先生。我是第2天早上从杨勤恒先生那里去的李国涛先生那里。李国涛先生告诉我,他那里是当时被监视得比较严密的。他住的地方离上海市还有几十公里。我在那里,还有幸见到了李国涛先生的父亲。在那里李国涛先生给我介绍了上海的民运情况。他还谈到我们做民运的一些策略问题。也对世界各国的民主运动做了一些介绍和比较。国涛先生说话语速很快。听起来有些吃力。我还与他谈论了他的个人婚姻问题。他认为婚姻是一个缘分的事情。没有这个缘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对他讲,我鼓励我们这些朋友也要两不误才是。一个不误事,大家都能够安一个家,有一个贤惠的,理解你,坚定不移的跟着你的妻子;二一个不误事,就是要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推动中国民主自由人权法制。

    下午我从李国涛那里出来,又回到上海市区后,是戴学武先生来接待的我。我们对此次上海的行程做了一个初步的计划安排。我说,我们今天就一道先去上海的黄浦江看看吧!戴学武告诉我,他现在还有一些货物要去送。等把货物送完之后,我们就一道去黄浦江。我就在戴学武的家里等待着。他的家完全是一个很窄小的小屋子,估计就七八个平方吧!当时他的哥哥戴学忠因为遭受迫害,正在监狱里。等戴学武回来之后。我们就一道去了到黄浦江的路上。我们还没有走多长时间,结果戴学武就接到了上海市局国宝给他打的电话。戴先生告诉我,他们问他许万平什么时候离开上海?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我还要到其他几个省会去朋友,我当即决定取消此次行程,马上离开上海,以免节外生枝。我让戴学武立即送我到上海市火车站。马上买了去南京的火车票,匆匆离开上海。

    到了南京,我首先找到住在南京一个大学里的萧勇先生。萧勇先生是一位画家。我认识萧勇先生,也是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知道的。然后,通过萧勇勇先生,他把我带到了杨天水住的房屋附近。之后他就离开回去了。

    当时杨天水是租在一栋8、9层楼高的房屋里面。天水得知我到了南京他那里。他非常非常高兴地热情接待了我。天水大约有1米8的个头,而我只有1米56。

    打开房门之后,就这样,两位一高一矮的世纪巨人与矮人,中国民运中舍身忘记,出生入死的亲密战友,握手之后,就紧紧拥抱在一起!

    天水看上去风度翩翩,举止优雅。他的脸上时时挂着微笑。非常非常的平易近人。他在国内外的人脉、人气一直在步步飙升作。可以说,飙升的程度,已经足以令当局者彻夜不眠,胆颤惊心!从我与他的近距离的接触中,从我与他在电子邮件上的交流,从他在互联网上的洒脱游弋,颇具渗透力的号召力,影响程度,我真的判断出,他就是我们中国民主运动未来的一颗璀璨的治国明星!在当时,我们所采取的很多行动,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当时我与天水私下交流沟通达成共识的结果。可以看出,可以感觉到,天水的学识非常渊博,见地也非常与众不同。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掷地有声,他就是那一种具有高屋建瓴,能够足以定夺天下的时代巨星!

    天水租的是一间清水房屋,屋子里的摆设非常简单,一个地铺,一个小条桌子上面摆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这便是天水最豪华的整个家当了!

    其实,何止天水,当时我们有很多的民运朋友,在外地都是住在这种比较简单的房屋里面。像我那一次到杭州,由于时间太晚而不忍去打扰王荣清先生的休息。王荣清先生身体很不好,好像是换了多种严重急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我身上的钱也不多,就不敢去住旅馆,结果,我那天就在杭州市的马路上漫无目的走了一个晚上,走累了,就在马路边随便坐一下,之后起来继续走,直到天亮以后,才按照约定时间去敲开他家的门。当王荣清先生知道我一个人晚上在马路上走荡,他很动感情的责备我了!其实,这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在不测的情况发生,因为我们这些朋友的住家附近,几乎都安插有监视。租下这样的简单房屋,也是为了在特殊的情况下及时的撤离,从而使经济上也少受损失。估计现在在外面的这些朋友们,也应该是这样子的。

    在与天水短短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主要讨论的更多的,一个是对当前的民运形式势做了讨论,并制定了今后的发展方向;二是对当前的政治当局局势作出了具体的判断,并预设了几个行动的应对方案及步骤。三是对国内的整个民运人士情况进行了分析。

    事情要做,其他的事情也不落下。我们沿途也欣赏着中国的过去的历史文物,也谈论到我们的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情况。由于天水的执着,他的妻子也在早前离他而去。

    在南京我待了两天时间,说实话,我们没有时间去真正的在南京,这一座历史古都,民国时期的首府去看一看,游一游,这不免对我来讲,对我和天水来讲,真的不得不说是一个历史的最大缺憾!甚至我们连合影的照片都没有一张。我真的是没有想到:天水,你就这样走了!你没有能够真正的掀起那惊涛骇浪!却被永远埋在了监狱里这一座坟墓当中!!!

    当天水知道我要去安徽蚌埠张林先生那里,他当即决定要与我一同去张林那里。好啊!我非常高兴天水能够与我同行。然后,我们是坐的那天下午的火车去了安徽的合肥,再转车去蚌埠。在合肥,我们还顺道去探望了居住在合肥的沈良庆先生。我知道沈良庆先生前些时候,说他是被抓捕关押了,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也非常的挂念着沈良庆先生。沈良庆先生是中国的良知,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楷模。他在8964时期毅然参与到那一场运动之中。他常常在脸书、在推特上直击时弊,文字犀利,充分展示了一个自由知识分子,一个人所表达言论自由的执着精神!这估计是遭受迫害被抓捕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与天水是晚上十点多钟到达的合肥。在这里也不免说一件和花絮。由于天水长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在我们去合肥的火车沿途,就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士,一直在跟着我们,她也与我们一道在合肥下火车。天水还悄悄的告诉我,你看这个后面的女孩,今天是不是要一直跟着我们啦!呵呵,大家都明白了吧!

    三

    历史是一条漫漫的长河,随着时间的流淌而过,曾经的所有一切,其实就是我们的一个历史句号。也许十分普普通通,或许连自己都已经忘却,名、利,对于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来说,其实就是他们最不担心的,最无所谓的东西,你正因如此,他能才会在这种恐怖和恐惧者的面前坦坦荡荡的去面对着。真的,说实话,我并不奢求那些东西。

    人总会老人,总会让后来的人能够有一个施展的更多空间。在过去,对于是对或者是错。我想,要让历史去评判。有一点是肯定的,人都有做得对和做错了的地方,但他所做的事情到底该不该做,这应该是一个判定对或者是错的重要标准。谁也无法篡改这个历史的真实性。

    在天水逝世两周年之际,我写文章来纪念天水,我就是要告诉人们,我们永远不要忘记,那些为中国运动而英勇献身,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先驱们,他们永远不能被遗忘,我们的心永远与他们紧紧在一起,他们将在我们的心中永恒!

    杨天水先生,永垂不朽!!!

    2019年11月2日

    许万平(1961年4月11日-),重庆市人,中国异议人士。从1980年代开始从事推动中国民主的运动。先后三被判刑和劳教,累计长达23年,已在重庆监狱累计服了20年的刑期。1989年六四事件后,许万平因筹建“中国行动党”,被判入狱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8年10月14日,当局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罪”,行政拘留许万平15天。获释后,许万平在12月14日被判劳教3年。2005年12月,许万平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1][2]2014年4月29日,他在服刑九年后出狱。

    九七年中共接管香港之后,香港的经济繁荣开始萎缩,总是一向缺少劳工的香港,开始大量失业;股市不断下跌,经济总量下降;更重要的是大陆当局千方百计操纵特区政府,提议二十三条立法,企图以防范“颠覆”、“煽动颠覆”、或者“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国家安全名义,将大陆的许多恶法条款引入香港法律,以便克减直到消灭香港人民享受以久的人权和民权,将大陆惯用的统治模式输入到香港,完成“社会主义”对香港的改造。-杨天水 2005年6月27日

    原名杨同彦(Yang Tongyan)
    1961年4月12日,出生于江苏泗阳。
    1978年10月-1982年6月,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1982年7月-1985年9月,任教于在中国石油部第二建设安装公司子弟学校。1985年9月-1986年4月,任职于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所辖)。
    1986年4月-1988年5月,任盐城市大丰县万盈乡乡长助理。
    1988年5月-1989年10月,任职于原来的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
    1989年夏,参与南京地区的民主运动。10月20日,辞职。
    1990年上半年,与一些同道人士,成立「中华民主联盟」。6月1日,被捕。
    1990年6月-2000年5月,被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南京龙潭监狱。在狱中,他称自己进行了数次绝食抗争,并患上了糖尿病。
    2004年5月28日-6月12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损害国家荣誉的以及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半个月。
    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24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一个月。
    2005年5月9日,遭南京公安人员搜查。
    2006年5月16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在丹徒区法庭,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杨天水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2008年4月28日,获得美国笔会颁发的「2008年笔会暨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PEN/Barbara Goldsmith Freedom to Write Award)。
    2009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
    2012年1月18日,家人探监后表示,杨天水狱中写诉状申诉当局非法枉判,目前正在为他列印诉状并递交最高人民法院。

  • 王和英:“游走四方”之济南行 探望于新永

    2019年10月14日上午到达目的地济南,上午见了几位网友,下午去探望了曾经帮助过我的于新永。

    于新永,籍贯山东淄博,1963年生,1982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6年入职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后辞职下海。

    据悉,于新永和他大哥及小妹有过痛苦的童年生活,因为他们的父亲当年被打为右派很早即去世,母亲也随后去世,当时于新永才六七岁,是他们17岁的小姨含辛茹苦养育下他们才长大成人。

    于新永天性儒雅、待人谦和;扶弱助残、与人为善。这些年捍卫宪法、倡导公平正义,他曾起诉过山东发改委、大众日报社、济南市建委、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等,特别对访民群体更是给予了莫大帮助。

    我出生在山东五莲县,和于新永也算是老乡,多年前我与朋友一起路过济南,与于新永见过面,与君畅谈,受益良多。今“旅游”既然来到济南就不能不去探望一下他,原本是想给他送去一点温暖,可万万没想到来济南,得到温暖的人却是我!

    我是10月13日从昆山坐火车于14日上午八点多到达济南火车站,出站口就见到了几位互有交流的网友,她们的热情让我倍感亲切。她们请我吃了早餐后,我提出下午得去看守所去探望于新永,她们说济南看守所在郊区很远,有人就帮我联系了一位热心公益的出租车司机下午送我过去。

    几个人热聊了两个小时后,韩丽(笨笨)大姐热情邀我去她家吃午饭,我欣然前往,其他人都有事回去了。吃好午饭,便于热心公益的出租车朋友一起赶往济南看守所,一路上他热情的向我介绍于新永,并告诉我他这一年多曾免费用车送过很多去探望于新永的人,还特意拿出很多张别人给于新永存钱的单据,我顺便拍了下来。

    来到看守所,里面没什么人,我很顺利的给于新永存了200元生活费略表心意。回到市里,司机朋友又问我去哪里?我说准备去邮局,然后逛芙蓉街。他就直接把我送到芙蓉街附近的邮局,然后才离开忙着拉客去了。

    进邮局给于新永寄了明信片和一封信,在信中我请他务必给我回信,并告诉他,如果两个月后我没有收到他的回信,我将穷尽一切的法律程序来维护我们的通信权利。从邮局出来就去逛了“芙蓉街”和济南老街。

    下午五点多,与韩丽姐见面。中午时就约了刘律师一起在附近的饭店吃饭。这家最具特色的饭店在巷子深处,四合院中间的三处喷泉被围起来,每个池中各养着鱼,据韩姐介绍,这几处泉眼在济南72名泉里的。

    我俩进入包厢就见刘律师已经等在里面了,后来又陆续进来七八位律师,其中有两位是外地来的,我何其有幸,不仅在济南品尝了最具特色的济南名菜,更是在济南同时认识了这么多律师界的精英!

    吃着、聊着,我一边听着他们的高谈阔论,一边拼命的记着他们每个人的长相和名字!这些年的不幸遭遇和地方政府的迫害,记忆力骤降!

    我祈祷于新永在看守所里千万别遭受任何伤害,别像我这样身体受损、记忆力衰退。希望于新永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来,到时我亲自给你包饺子吃!

    10月15日用了整整一天,马不停蹄的逛了济南的“趵突泉”“五龙潭”“大明湖”和“千佛山”,下午五点多坐高铁来到北京。结束了济南之旅。

    王和英
    2019年12月16日

    附:于新永简介及起诉书

    一、【简介】

    于新永,籍贯山东淄博,1963年生,1982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6年入职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后辞职下海。

    于新永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许多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由此被山东警方视为重点维稳对象。2018年3月3日,于新永与十余位维权人士前往山东聊城朋友家聚餐吃水饺,被警方深夜抓回济南连夜传唤,之后于新永又被街道办事处人员劫持到桃源酒店非法拘禁,直至3月22日才被释放回家。关押期间,于新永曾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却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从而给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拒绝。他只好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他的书面文书以及要求燕山街道办赔偿他的经济损失3万元。

    之后,于新永又多次向历下区人民政府要求回复他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5月16日于新永就被辖区警方传唤,并于当天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他刑拘抄家。6月22日,于新永被济南市检察院变更罪名以涉嫌“侮辱罪”执行逮捕。

    现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至今没有开庭审理此案。

    二、历下区检察院起诉书称:

    本案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于新永涉嫌侮辱罪、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7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一次,并依法退回侦察机关补充侦查一次,侦察机关于2018年10月13日再次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寻衅滋事罪
    1、2013年5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于新永伙同李红卫(另案处理)等10余人,在济南市历下区燕山立交桥下广场,手持“纪念六四24周年”标语参加纪念“六四”活动,后现场活动照片被上传至境外网站“维权网”。
    2、2014年12月10日,被告人于新永伙同李红卫(另案处理)等10余人,无任何信访诉求,不进行信访登记,在济南市中区山东省信访局门外身披带有“保护公民人权”“纪念世界人权日”标语的绶带,起哄闹事、扰乱正常的信访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秩序。
    3、2016年5月21日,被告人于新永等5人,在济南市历城区卧虎山水库附近,手持“勿忘六四”标语参加纪念“六四”活动。

    二,侮辱罪
    被告人于新永通过在新浪网注册的博客、微博公开发表侮辱性文章3篇,公开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1、2014年8月10日被告人于新永,使用网名为“济南于新永”的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公民与访民》,称国家领导人坑害亿万中国人民等。
    2、2014年8月25日,又发表文章《2004年习—近*平接受专访,我是延安人》,将国家领导人比作汉宣帝刘病己等。
    3、2015年1月21日,又发表文章《杂说官员道德》,歪曲我国政治指导思想,称国家领导人是反革命和卖国贼等。

  • 长沙洪塘村失地村民集体维权

    地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从中秋节起到今年2019年10月16日每天持续几十上百村民到村部找村支“两委”与上级政府部门要社保生活养老金。

    村民同时要求对2010年以来土地征收的帐目做出交待。质问地处長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航拍近8千亩山林土地还剩下什么?

    根据长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35号无审批征地白田村、洪塘村359.709公顷用于【环科园储备用地项目】,实际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这锅"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背吗?还是洪塘村两委委员私卖土地给投资公司。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高检发〔2001〕13号),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重大案件标准为:(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特大案件标准为:(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三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九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五十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其他耕地二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地处長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规划保护区的洪塘村,航拍八千亩山林土地被村干部伪造资质印章、地籍权证、行政公文、会议决议、征拆协议,伙同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骗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

    洪塘村民同时要求兑现国家规定的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福利保障。

    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因此,遇到土地征收,除了本应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外,一定不要忽视社会养老保险费。

  • 81岁老父亲替女申诉

    郭宏英,因给兄郭洪伟判刑13年,其近80岁的老母亲肖蕴苓判刑6年。被当局枉法重判讨公道,2018年3月被警方抓捕,后被“妨害公务罪”刑拘,新增“寻滋罪”。2019年4月30日被四平市铁东区法院重判”判5年。二审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2月1日。现被关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

    申诉状

    申诉人:郭荫起,男,1937年12月22日出生,住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宏大委十二组,系郭宏英之父。电话:13179039308。
    申诉人认为郭宏英是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信访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故申诉人不服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3刑终129号刑事裁定书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18)豫0303刑初227号刑事判决书,现提起申诉。
    申诉请求:
    1、撤销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3刑终129号刑事裁定书和铁东区人民法院(2018)吉0303刑初227号刑事判决书。
    2、对该案立案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第1部分 郭宏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一、郭宏英没有实施妨害公务的行为。
    2015年3月,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以下简称“铁东分局”)将申诉人妻子肖蕴苓和儿子郭洪伟予以拘捕。3月20日,申诉人遂与女儿郭宏英去铁东分局了解情况,铁东分局辅警田旭、刘帅奇等人态度恶劣、行为粗暴,将申诉人父女郭宏英推到在地,后又把郭宏英抬出去扔到警局门口的马路上。申诉人父女在找公安局长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当然也没有证据证明郭宏英实施了妨害公务的行为。
    铁东分局内皆有监控,铁东分局却未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提交法庭。原因其实很简单,监控视频足以证明申诉人父女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却能证明田旭等辅警实施了违法行为;因此,铁东分局故意不将监控视频提交法庭。荒唐的是,申诉人父女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却被铁东分局以妨害公务之名予以行政拘留,实施违法行为的田旭却成了受害者。更荒唐的是,三年后铁东分局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将郭宏英刑事拘留,明显是打击报复、徇私枉法。
    二、本案不存在合法的公务行为。
    (1)辅警田旭等人阻止申诉人父女向公安局长了解案情违反我国宪法和刑事诉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申诉人与郭宏英是中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对铁东分局局长进行监督,当然有权向公安局长了解案件,因此,申诉人与郭宏英要求会见铁东分局局长合法正当,辅警田旭等人无权阻拦申诉人父女行使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权利。令人遗憾的是,辅警田旭等人不但违法阻止申诉人父女向局长了解案件,而且将申诉人父女推到在地,后又将郭宏英强行抬出铁东分局。很明显,辅警田旭等人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行为显然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辅警田旭等人无独立行使执行公务的权力。
    田旭、刘帅奇等人皆是铁东分局的辅警,其身份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人民警察的范畴。因此,田旭等辅警没有独立的执法权。也就是说,即使申诉人与郭宏英有不当行为,田旭等辅警也没有独立执行职务的权力。具体到本案,田旭等辅警独立行使阻止申诉人父女面见公安局长的行为显然不属于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三、认定郭宏英构成犯罪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发生的时间是2015年3月份,关于袭警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规定颁布时间是2015年11月。这也就解释了当年铁东分局对郭宏英给予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的原因。三年后的2018年,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却以2015年11月实行的法律去制裁2015年3月份的行为,明显显违反了“法不朔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所做出的的判决裁定显然是错误的。

    第2部分 郭宏英不构成寻衅滋事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第五条规定:“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寻衅滋事罪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的: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来源于精神空虚、恃强凌弱,出于取乐、发泄、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
    (2)行为: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发泄、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或者以小事为借口,造谣生事,扩大事态的发展,寻机闹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通俗的讲就是‘耍流氓’。
    (3)后果: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一般应指公共场所的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发生群众恐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甚至出现公共场所的秩序脱离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或公安干警的控制,在混乱中发生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二、郭宏英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一)郭宏英信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母亲肖蕴苓和哥哥郭洪伟冤假错案的问题,有明确具体的诉求,而非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
    1、郭宏英母亲肖蕴苓和哥哥郭洪伟被判刑入狱,吉林省女子监狱基于肖蕴苓年老体衰身患重病同意对其保外就医,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却无故拒不接受。郭宏英找铁东区司法局负领导的目的就是为了讨要拒不接受的理由和依据,显然不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
    2、郭宏英高举写有领袖语录的牌子是为了宣传领袖思想,支持领袖惩治腐败的政策,这显然不是寻求刺激、发泄情绪。
    3、2018年3月,郭宏英欲去北京住处理东西却被铁东分局岳阳等人强行塞进汽车,后又被刑事拘留。其是一个受害者,在一群警察面前,怎么会寻求刺激、逞强耍横呢?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了行为人必须具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主观目的方能构成本罪。具体到本案,郭宏英信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反映的问题——解决其母亲肖蕴苓和哥哥郭洪伟冤假错案的问题,这可以从案件材料和郭宏英的供述中体现出来,因此郭宏英根本没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和逞强耍横的主观目的。
    (二)郭宏英没有实施起哄闹事的行为。
    1、申诉人和郭宏英向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讨要拒不接受接受肖蕴苓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申诉人父女始终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没有纠缠司法局工作人员,没有影响司法局的工作,没有呼喊更没有大骂等过激行为。现有证据也证明申诉人父女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过激行为,当然更没有实施起哄闹事的行为。
    2、郭宏英在北京举牌是在北京警察的保护下进行的,所举牌子上写的内容都是领袖的讲话,这样的行为的行为显然不是起哄闹事的行为。反过来讲,如果上述拥护领袖的行为被认定为起哄闹事的行为,那么以后谁还敢公开拥护领袖呢?北京警察岂不也成了帮凶了吗?
    3、2018年3月7日去北京的火车上,郭宏英被铁东分局警察强制劝返过程中,郭没有实施殴打岳阳的行为。原因很简单,一、郭宏英已被岳阳等警察控制,怎么可能还对岳阳实施殴打呢?二、郭宏英身材瘦小,岳阳身强力壮,而且还有很多警察同事护航,怎么可能会被郭宏英殴打呢?反过来讲,如果岳阳警官被瘦小的郭宏英殴打成立,岂不是说岳阳和其他警察都是一群酒囊饭袋吗?这样的人是怎么混入警察队伍呢?
    综上,郭宏英信访或被截访时始终没有过激行为、且听从北京警察的安排、显然没有起哄闹事。
    (三)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后果,
    本案所有证据均未显示公共场所秩序出现了严重混乱,甚至连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表示都没有。
    根据上述法律的明确规定,结合本案的证据材料,申诉人认为郭宏英的信访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退一步讲,即使郭宏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在信访过程中存在某些不妥之处,却绝无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之行为、更不存在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之后果。因此,申诉人认为郭宏英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信访是公民监督政府的一项权利,原判决、裁定将其认定为犯罪显然是错误的,也是荒诞的。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因此信访是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任何政府及其部门不能予以剥夺,更不能罗织罪名打击报复。上述人的信访行为不存在违法性,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且对中央上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监督地方有好的启示作用,没有社会危害性当然就构不成犯罪,原一、二法院是在枉法裁判,急需贵院立案查明案情给予纠正。

    第3部分 程序违法

    1、在郭宏英妨害公务案中,铁东分局是案件的发生地,是本案的“被害者”,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程序严重违法。
    2、本案所谓多起涉案事实已经铁东分局予以处理,且郭宏英已被执行行政拘留。本案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原一二审法院依据同样的事实、同样的证据再次对郭宏英进行刑事处罚,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程序严重违法,甚至相关人员已涉嫌徇私枉法罪。
    3、铁东分局岳阳既是本案的所为被害者,又是本案的办案人员,明显违背了回避的基本原则。
    四、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而不开庭审理,程序违法。

    综上,申诉人认为:原一、二法院将郭宏英的信访行为当成违法犯罪行为,将无罪的人判处构成犯罪,原判决、裁定显然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恳请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
    此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 王和英:长假之后探望坚韧不拔的吴其和

    好久不见吴其和的夫人和戈觉平的夫人了,很是想念,所以决定今天去拜访她们,顺便去苏州看守所去探望吴其和。

    吴其和,1966年1月7日出生,住苏州市姑苏区。多年前因房屋拆迁而维权。我认识的吴其和性格开朗,乐观豁达,正直、憨厚。我与吴其和认识十来年了,同是苏州人,且都是因为房屋拆迁案件而维权的“同道中人”。吴其和的国语不是很标准,但他的热情开朗总能感染别人,有极强的亲和力。记得几年前我与几个朋友在苏州见面,一起去拜祭林昭,回来吃了晚饭后就很晚了,吴其和就非常热情的邀我去他家里住,也是那次去他家认识了他的夫人。我对他们夫妻热情好客的态度非常感动,印象深刻。

    吴其和现羁押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详情如下:
    起诉书称,2016年9月8日,吴其和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抓捕后,9月9日被采取指定 监视居住。2017年3月8日经常熟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当日,由苏州市公安局逮捕。2017 年10月8日苏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经“两退三延”后,苏州市检察院于2018年4月20日以“寻衅滋事罪”转到相城区检察院;同年6月4日,相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相城区法院。
    相城区法院经过“两退三延”后,又两次“延长”审限。

    相城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吴其和受戈觉平(另案处理)等人影响,接受“抱团取暖、关注他人就是关注自己”等观念,以“维权”为名,多次在公共场所参与非法聚集滋事、扰乱法 庭秩序、炒作敏感案事件等活动,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 严重混乱。

    其参与的具体事实如下:
    1、2013年12月3日,苏州市虎丘区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二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吴其和积极配合戈觉平,围绕该案件发生、侦查、起诉、审判等重要节 点进行恶意炒作。
    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先后在本市科技城派出所、枫桥 医院、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等公共场所以拉横幅、喊口号、举标语牌等方 式进行非法聚集,并通过互联网持续发布信息进行恶意炒作。
    2、2014年2月17日,张俊国行政诉 讼案开庭,被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以旁听庭审为名前往现场围观、声援、庭审结束后,与保管手机的警察发生冲突。
    3、2014年2月18日,左翼行政诉讼案开庭,被 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以旁听庭审为名前往现场围观、声援,庭审中伙同他人以要求胡诚公民代理为名集体喧哗、哄闹,期间被告 人吴其和强行进入审判区,与审判人员进行无理纠缠,致使法庭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4、积极围观、声援“建三江事件”;
    5、积极围观、声援“庆安事件”。

    此案于2019年8月15日在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吴其和的辩护律师纪中久,从“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做无罪辩护。至今判决没有下来。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由于昨天我告诉了吴其和夫人和戈觉平夫人我几点到站,所以她们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吴其和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吴其和我肯定是见不到的,根据苏州看守所的规定,只允许一个人进去给被关押的人存钱,进去存钱或是送衣物必须得持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我从吴大嫂手里接过吴其和的逮捕证,然后交给门卫,门卫看完后登记了我的身份证,两位嫂夫人说进去存衣物,我们三个人依序进入了办公大厅。今天来看守所送钱送衣物的人特别多,排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我们。我给吴其和存了200元略表心意。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

    另外,我今天还给吴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我在信里特意强调,请他务必给我回信,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吴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吴大哥,或是吴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那我善意的相信那一定不是他们的本意,定然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吴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来维护我与吴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王和英:双十临近探望百折不挠的戈觉平

    2019年10月8日,昨天我约好了戈觉平的夫人,今天一起去苏州看守所探望戈觉平。

    据了解,戈觉平是土生土长的苏州人,原来是农民,在自己家原有宅基地基础上建的小楼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又做着医疗器材生意,经常往来于北京苏州之间,生活富足安逸。

    2006年,戈觉平家所处的位置,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需要拆迁。由于戈觉平家与开发商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共识,所以就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0年7月25日凌晨,房屋被强拆并清场,家产荡然无存。虽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却一直没有下文。2010年8月,戈觉平找枫桥街道领导解决住宿问题,却遭暴打,满身是血,当时即失去知觉。后戈觉平被鉴定为轻伤,加害方没有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自此,戈觉平走上了维权之路。

    奔博是戈觉平的网名,微博和推特上的许多网民都知道他。关注、呼吁、评论、转发成为戈觉平生活的一部分。

    曾参与、围观和声援以下事件:
    1,呼吁要求官员财产公开;2,声援“张安妮上学事件”;3,积极参与“鸡西事件”;4,在范木根案的取证和声援方面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5,积极参与“曲阜事件”;6. 积极参与“建三江事件”(戈觉平原本嘴不歪,由于在建三江的坚守和辛苦,耽误早已发作的病症治疗,导致嘴角无法恢复的歪斜);7. 声援709律师,2015年709事件后,戈觉平积极关注被抓捕律师,并通过网络声援被抓捕律师和公民。他的做法,带动了当地公民的积极声援(戈觉平声援709王宇律师);8,接待祭奠林昭的各地朋友。

    戈觉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其实算“709”系列案,虽然苏州大多数人都是在2016年时被抓的。

    我是在2015年10月31日被抓,记得当时有昆山公安局的领导进审讯室和我“聊天”时讲过如下一段话,大概意思是:“王和英,其实你这次被抓是受了那些律师的“连累”,在苏州你不是第一个被抓的,但我告诉你,你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被抓的,接下来还会有人甚至是会有一大批人得被抓进来”。11月1日我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34天,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我出来后就离开昆山一年多。没想到那位领导并非信口胡诌,在我之后整个苏州又抓了三批维权人士,戈觉平夫妻算是第二批。

    据悉,在2015年7月9日,公安部将戈觉平作为专案对象交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15年7月15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胡诚、顾义民、王婉平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2016年11月4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戈觉平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戈觉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7年5月4日,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至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8年4月16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前会议。
    2019年5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志强律师和朱应明律师为戈觉平做了无罪辩护。
    2019年7月1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通知: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限延长至2019年9月17日。
    至今没有下判决。

    我了解的戈觉平性格直爽,为人正直,善良,交游广泛,全国各地都有朋友。戈觉平虽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行事沉稳低调,不张扬,有极强的亲和力。

    戈觉平是上门女婿,戈觉平与岳母相处三十多年,关系胜似亲生母子。由于戈觉平的入狱,老人家过度悲伤,选在2018年8月14日也是戈觉平生日那天跳楼身亡!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戈觉平夫人和吴其和夫人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

    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戈觉平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戈觉平我肯定是见不到的,苏州看守所规定,进去给里面的人存钱或送衣物必须得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原件,我从戈大嫂手里接过戈觉平的逮捕证递给门卫,门卫登记我的身份证后,我们三个人依序进入登记大厅,今天来看守所送钱送衣物的人特别多,我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轮到我们,我给戈大哥存了200元略表心意。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

    因为我下午还约了李昱函律师的弟弟见面,所以就应了戈大嫂去她家吃午饭。戈大嫂的厨艺堪比大厨,记得以前戈大嫂就很自豪的和我炫耀,说以前来苏州的无论是律师,还是其它方面的维权人士,大多都是她和戈大哥招待的,都愿意吃她做的菜,都说比去饭店吃的好吃又舒服。这话不假,戈大嫂做的饭菜色香味俱佳,今天有幸再去美美的吃她一顿。

    戈大嫂家强拆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他们一家还住在她母亲两室一厅比较窄小的房子,进门后,我想到戈大嫂的母亲为了戈大哥的入狱而悲恸欲绝,老人家在无力回天的情形下,选择在戈大哥生日那天跳楼身亡!我心中不免悲从中来……我不敢想象,当戈大哥知道他岳母为了他的入狱而跳楼身亡时,该是怎样的悲痛欲绝?!

    我现在只期盼着戈大哥能早日平安健康的出来,亲自到岳母的墓碑前烧一炷香,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他戈觉平已经平安出狱!

    我今天又给戈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在信里我特意强调他务必给我回信,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戈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戈大哥,或是戈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我愿意相信那不是他们的本意,那准是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维护我与戈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王和英:金秋时节探望宁折不弯的朱承志

    2019年10月8日,今天我终于可以得到暂时的自由了,昨天从警方处拿回了身份证。九月中旬,昆山警方洒下四路人马去北京、吉林、山东和昆山“寻找我”,亲朋好友皆被直接或间接询问我的藏身之处。我再次被亲友误以为是在逃犯!我现在的处境是既出不了国门(已被边控)又入不了家门(无家可归)!可叹天大地大竟没有我王和英的容身之处,感慨命运多舛之际,只想远走四方,借机游览一下名胜古迹、秀丽山河。希望能广交有识之士甚或与我同样遭遇之人,同时看是否能为自己寻一个容身之处。临行前,去苏州看守所探望一下朱承志。

    朱承志,1950年10月18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原云南省富宁板仑各门锰矿矿主,知名民主维权公民,2012年度杰出民主人士奖(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颁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18年4月29日,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去苏州拜祭林昭逝世50周年,再次被苏州警方抓捕,并于4月30日被警方直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自此失联。2018年10月29日,被苏州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刑事拘留;11月1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逮捕;经多次更换罪名后,于2019年7月20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2019年8月20日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由著名的维权律师张磊和吴绍平,从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朱承志发布贴子内容是一种政治表达,公民有政治观点表达自由、朱承志没有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无罪辩护。

    起诉书中所涉嫌的罪名为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承志通过境外网络平台Twitter和Facebook,大量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混淆视听,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又着重提及他曾关注“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等国内重大事件。起诉书并没有提及朱承志祭奠林昭的事,更没有提到朱的好友,已故湖南工运领袖李旺阳。目前朱承志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由于昨天我告诉戈觉平夫人和吴其和夫人我大约几点到站,所以她们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朱承志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朱承志我肯定是见不到的,根据苏州看守所的规定,进去存钱或是送衣物必须得持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原件,去年冬天我和朋友来看守所准备给朱承志存钱,就因为没有朱承志的逮捕证,所以看守所就不准我们给他存钱。这次我有经验了,所以提前从朱承志亲友那要来了他的逮捕证照片,照片存在手机里,只要门卫和办理存钱的警官在手机里看到当事人的逮捕证原件就可以了。当我把存有朱承志逮捕证照片的手机给门卫看后,门卫就在本子上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后准我进去,两位嫂夫人和我一起进入办公大厅,然后排队等候。今天来存钱或是送衣服的人特别多,我们排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我们,我给朱承志存了200元略表心意。

    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了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朱大哥与我是在多年前的苏州有过一面之缘。我虽然对不是特别熟悉的人有点脸盲,但是我对朱大哥的印象还是比较深的。

    我今天又给朱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为了让朱大哥记住我,在信里我特意强调他务必给我回信,这样就可以不间断的书信往来。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朱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朱大哥,或是朱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我相信那不是他们的本意,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朱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来维护我与朱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

  • 潜江市委书记上门慰问伍立娟

    今天是伍立娟维权十五整年迎来市委书记上门慰问,今天早上9-30分左右接到市工商银行柳忠波行长的电话他说大约半个小时后来家里看我,我感到突然怎么会上门呢?很准时10点柳行长来电话说到小区门口了,我出来接他,当我出门走到小区门口时看到柳行长身边好几个人,走近一看有几个认识是政法委书记,还有市委书记,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市委书记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从电视上看到过,市委书记上门慰问使我感到很意外。

    到家后市委书记随行人员都到家就坐,我准备了茶水苹果,柚子还有烟等,我坐下削苹果领导们都把我按在座位上不用这些,我也就没有再客气了,然后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我这些年的遭遇与迫害,市委书记吴祖云一句话让人感到温暖他说:你受委屈了,瞬间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坚强的压抑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失控,难得的机会我要把自己想说的抓紧时间说完,因为我知道他们的时间不会待太久。

    首先吴书记那种温和谦卑的态度与他那文质彬彬,彬彬有理的风度让人敬佩,我说了我的经历2004年下岗至今没有签字买断拿钱,我的关系应该在银行我现在已经53岁了还不能办理退休,这些年没有任何收入,这些年所受到的迫害被刑事拘留,被非法绑架,被黑社会砸我窗户,用502胶水封堵我的门等等,我还说了被他们赤身裸体的绑架经历,我说到这里我控制不住哭了,我这些年被非法绑架软禁无数次由于在绑架殴打我时左手腕脱位后没有及时复位关押结束后已经造成骨质增生有医院检查的结果,我曾经在拘留所被几个狱警殴打一边打一边问我还上访不上访,用胶带从头到脚捆绑,脚手带上铁铐被捆绑在老虎凳上7个多小时,嘴里还堵上脏毛巾,由于胶带捆绑时间太长太紧,导致很多头发与胶带一起脱离,由于胶带太紧导致头皮受损头发大量脱落,造成头皮发麻,经常头皮疼痛,他们还说我去联合国告他们都不怕,我还说了:潜江很多访民被殴打致残,我是一个卑微最底层的人我不敢说任何假话。

    我是一个单亲妈妈,独自一人承担责任把儿子带大,这些年由于上访不敢再婚因为怕连累他人,我真的想有一个属于我的自由开心安静的生活环境,我向您保证十一我一定宅在家里那里也不去,我被限制哪里也去不了啊!我不能上火车,我真的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曾经被黑社会砸我窗户502胶水封门多次,关押后他们抢夺我的钥匙自私闯进我家导致家里东西丢失报警一直没有处理,我坐牢,拘留我都经历过了,也不怕了,该来的总会来,我会等到问题总要有一天会得到解决的那一天,我还说了感谢潜江政府没有整死我,给我留了一条卑微的命艰难的活了下来,多少委屈与泪水只有自己知道,您身处高位感受不到一个最卑微底层的人内心深处的痛有多痛,曾经被他们私闯卧室将我赤身裸体绑架,求她们让我穿上衣服再绑架,这些侮辱与羞耻永远是我内心深处的伤疤,说到这里我已经泪流满面,这些伤害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我内心深处的痛。

    这些年我有亲人不能来往,我老家是陕西安康的,老家人从我上访到现在不与我来往连最基本的电话信息都没有一个怕受到连累,吴书记希望您能同情我,给予帮助解决问题,合情合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办理银行退休员工办理退休,解决问题后我不在上访,我会离开这个伤害我最大的地方潜江,我一口气说完了我想说的话,终于缓了一口气。

    这种内心深处的痛与侮辱羞耻他们不会理解的,然后还说了我的劳动纠纷走完了法律程序已经到北京最高法院,北京最高法院多次给函要求到湖北武汉最高法院立案,我去过湖北武汉法院不给予立案,我们另外两位同事黄行芝,潘向荣到武汉最高法院递交过立案卷宗结果案卷被湖北武汉最高法院搞丢了。

    吴书记还问了我工作了多久我说十八年,吴书记非常懂劳动法他说这应该是固定期合同,我还说了我们在进行法律的同时银行不应该停止我们的待遇,如果我们输了在执行法律程序,我还说了湖北十堰工商银行的下岗职工打官司后都回单位上班了,我们当时也同意法律判决在我们补偿总金额的基础上多加了50%损失金额,也只多一万元而已,但是银行不服再次上诉,我们三个人也继续上诉,结果湖北仙桃中院判决是改革中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由相关部门统筹解决,驳回一切诉求,又回到原点。

    说到这里吴书记说了这种情况就是政府干预的结果,终于有正义的领导说了一句大实话,我听到非常感动,吴书记是一个非常廉洁奉公的领导,他的口碑非常好,这是他在以前工作过的地方的群众反映的情况,通过今天的接触我能感受到他的真诚,我相信他说的话。

    最后吴书记请切的问了我的诉求,我说了我这些年是没有上班,但是我没有上班是因为银行造成的不是我的原因,也不我不能胜任工作,我曾经在岗位每年都是先进工作者,我们那个时候都是挎包储蓄,工商银行今天的成绩有我们的血汗,我还说了:《我为银行献青春,银行毁我后半生》这样的话,银行应该补偿我的基本工资,吴书记还问了怎么补发?我说了如果现在解决问题就按照银行企业2018年下半年的基本工资60%的两倍,因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最高可按照5倍的赔偿,办理退休工资不得低于4千元,我还说了,我们的劳动纠纷是法院造成的冤假错案应该由法院解决问题负担一部分,银行补发一部分,造成的伤害公安局与政府也应该承担一部分,今天的谈话政法委书记与市委书记都非常好,但是银行柳行长还是有狡辩的话语说法院判决输了,还说法院不给立案等一些废话,银行还是显示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感觉。

    最后我主要是要求市委书记撤销门口24小时监控跟踪人员,到晚上18点半我看到还有一个人在亭子里,我当然也向他们保证我不会去北京,我还告诉他们,所有的信访局都不会解决问题,我不会再相信国家信访局不去北京,吴书记说了最让我感动的话是,“我们必须扭转这样的局面不能再用这样的手段对待访民,要真正的落到实处解决问题,老是这样北京接,回来再去北京再接这样的情况”。

    湖北潜江以前的领导没有谁说过这样的话,我也说了,要把法律与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是把我关进笼子里,我希望祖国强大的同时老百姓有自由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与出行自由的权利,我说了你们不解决问题,也可以给我办理护照让我离开这个让我最伤心的地方,当然谁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祖国,”我爱你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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