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深圳律师控警察侮辱、虐待自述材料

    我是一个工作生活在深圳的普通律师。今年6月初,因我的妻子被传销组织蛊惑沉迷,被洗脑后对家人和亲情不屑一顾,更是耗尽家财给传销组织“捐款”。我在忍无可忍之下到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7号,电话:0755-27585110)报案求助,请求警方查处传销组织的诈骗行为,追回我家庭被诈骗的财产。可是流塘派出所在受理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既不立案也不向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为此我多次去流塘派出所询问、催促,可是派出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直不予回答。

    今年的7月6日,我在妻子离家外出后长期独自一人照顾半身不遂的老人和九岁的小孩,心力交瘁的情况下,再次到流塘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7号,电话:0755-27585110)询问不立案的原因,再次被不予回答,气急无奈争辩了几句“你们不能这样一直拖着,你们这是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我的家庭已经走投无路、活不下去了,无论如何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副所长帕尔哈提见我和他争辩就用电话通知流塘派出所反恐组队员到场。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带着三个组员到场后一言未发即气势汹汹的走向我,我出言喝止告诉他不要乱来。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一边推搡挑衅我一边说“打我啊,打我啊,”,我说“我不会打你,你不要动我!”,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趁机带着三名组员将我按倒在地上并把我的手别到背后用约束带捆上,并且和其他三个队员用膝盖压在我的后背上,导致我手腕部和胸部疼痛难忍、呼吸困难,因此我向他们说呼吸困难,副所长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和四个反恐队员才将我拉起坐在地上。

    紧接着副所长帕尔哈提对着被捆绑住的我说“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我家里有钱,他妈比的我是花钱买到派出所的,我不懂法,不需要懂;我家里有三百头羊、三百头牛,出了事老子大不了回去放羊去!这四个反恐队员都是他妈比的我带到流塘派出所的,这里我说了算。”,说完后就将我放置在流塘派出所食堂门前的台阶上。

    这样继续捆绑了一个小时后帕尔哈提和辅警将我放开,要求我离开派出所。但我在被四名反恐队员捆绑、按压的时候已经受伤,疼痛难忍(我在“出狱”后就医检查发现右手挠骨骨裂、胸部肋骨骨裂),就要求副所长帕尔哈提将我送医,帕尔哈提(警号:062970)对我说:“老子今天就耍流氓了,就不给你送医。”,未对我的伤情做任何处置,就命令四名反恐队员强行将我拖走,扔到派出所大门外。

    我在派出所大门外再次向门卫及四名反恐队员说明已经受伤,要求送医治疗及赔偿损失。可是门卫和四名反恐队员对我的诉求置若罔闻,我在气极无奈之下再次高声争辩,要求派出所将我送医治疗。这时候流塘派出所反恐组的组长(胸牌号码:F08130)对我说“想闹事是吧?”,将我推倒摔在派出所门前的水泥地面上,和其他三名反恐队员压着我的头部、颈部、背部,用约束带捆住我的手部,并且捆扎的特别紧(事后就医发现腕部被捆绑导致正中神经损害),造成我的面部、膝盖、胸部多处擦伤,高度散光的眼镜也被撞到报废。我本来就被反恐队员致伤了,如今更加疼痛难忍,只好大声呼救,反恐组的组长见我呼救,就从派出所内拿出橡胶毯子将我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将我带到派出所的院子中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告诉我不许呼救,并且要求我不能倚靠墙壁借力,要站在院子的中间。当时正是下午两点钟,一天中最热的时候(7月份也是深圳最热的时候),我又痛又渴,只能呼救!派出所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对我的呼救置若罔闻。我在被暴晒的过程中严重缺水,体温一直上升,有一个反恐队员看见我几近虚脱就想喂我喝点水,反恐组的组长却说“不要给他水喝!”。就这样几近昏厥一直到下午四点钟反恐组的组长才把包裹在我身上的橡胶毯子拿下去,要求我坐下,可是我的双臂已经变形麻木了无法坐下;到下午四点半,反恐组的组长才同意解下我手上的约束带,这时候我的手指已经完全麻木,手腕部的勒痕深可见骨,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手腕部的静脉血管、淋巴管、韧带和骨骼。

    此后一直到晚上6点才把我关到派出所的侯问室,至讯问结束已是晚上10点多钟,我才吃到午饭加晚饭。我在侯问室被关押期间副所长帕尔哈提多次到监舍对我说“胡正军!就是不给你立案通知书,老子整人的方法多着呢,这次打你是轻的,给你个警告,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大不了老子回去放羊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有本事你告老子去,再敢来流塘派出所老子弄死你!”。

    一夜无眠到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从7月6日下午两点至7月7日下午5点,我已经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7个小时,超过了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的时限。副所长帕尔哈提再次到侯问室对我说“你他妈比的再敢来派出所老子弄死你,老子让你活也活不了、死也死不成!”之后,我才被放出。

    “出狱”后我去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发现“被殴打伤、全身多发伤、两处骨折、手腕部正中神经损害”,又到精神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检查发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双向性情感障碍”。

    简单治疗后我去宝安分局信访办举报,宝安分局先是做出“举报不实”的答复,又做出超出时限决定“不受理”的答复;我又去深圳市局举报,深圳市局在宝安分局决定不受理后又予以受理,深圳市局在回复中说“对我的徒手约束控制得当,未发现对您虐待、殴打行为,传唤符合法律规定,未超期传唤羁押。民警帕尔哈提在执法中使用不文明用语的行为,现已予以批评纠正。”。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我不服,我将抗争到底,请求社会关注,揭露迫害内幕,争取基本人权。

  • 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427人联署)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2月11日最新签名427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
    并全国同胞:
    作为公民,我们现就公众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事件提出严肃的政治诉求:
    武汉李文亮医生基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预警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竟遭武汉警方违法调查与“训诫”,后在救治肺炎病人的岗位上染上病毒并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无比悲愤!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湖北和全国范围的凶猛扩散,是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此次国难向我们每个人显示,不让人说话会死人的!对言论自由的压制是社会的最大灾难。
    堵住李文亮的嘴,放开病毒肆虐的路,中国乃至世界为中国人丧失言论自由买单。
    李文亮走了,他死不瞑目。
    “我觉得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这是李文亮的遗言,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悲愤若是深沉的社会觉醒,并转化为巨大的社会改变力量,那么李文亮的死重于泰山!”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评论。
    诚哉斯言。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
    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
    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谨此郑重呼吁:
    1.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厚恤遗族。国务院同时责令湖北省、武汉市两级主官,向八名被警方错误处理的医生公开道歉。
    2.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并举一反三,废止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所有规章及制度,尤其尽快废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诸多可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口袋罪”,以永绝后患,切实保障基本人权。
    3.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废除公安、国安等部门负责管制公民思想、信仰、言论、政见的人员编制,另予非政治化安置。
    4.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
    5.开放民间自主救援。红十字会等任何机构不得垄断救援。对阻挠民间自主救援者严惩不贷。
    6.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全面反思近年国内外政策,全面反思党政关系、官民关系、政商关系、两岸三地关系、中美关系,以确立全民族的最大共识,确立全面变革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参与联署的公民请电邮:heyexiangty@gmail.com
    Signal:+886-915-530-392
    Telegram:@changecn2020
    臉書:@ChangeCN2020
    推特:@changecn2020
    https://freespeechcn.blogspot.com/

    第一批 联署名单(2月7日):

    1,艾晓明(武汉,中山大学退休教授)
    2,笑蜀(武汉,独立学者)
    3,郭飞雄(湖北,独立学者)
    4,张千帆(北京,北京大学教授)
    5,章诒和(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6,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7,王德邦(广西,独立学者)
    8,萧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9,蔡霞(北京,中央党校退休教授)
    10,蔺其磊(北京,律师)

    11,吴思(北京,前《炎黃春秋》杂志总编辑)
    12,野渡(广州,独立学者)
    13,谢燕益(北京,律师)
    14,王宇(北京,律师)
    15,文东海(长沙,律师)
    16,唐吉田(北京,律师)
    17,陈天庸(浙江,企业家)
    18,吴强(北京,政治评论家)
    19,吴魁明(广州,律师)
    20,王和英(江苏,人权捍卫者)

    21,陈进学(广州,律师)
    22,郝建(北京,电影教授,独立学者)
    23,张伦(法国,教授)
    24,刘正清(广州,律师)
    25,钟锦化(上海,律师)
    26,李南央 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27,Fu Huali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第二批 联署名单(2月9日):

    28,许志永(北京,独立学者)
    29,胡平(美国纽约,学者)
    30,葛文秀(广州,律师)

    31,江天勇(北京,律师)
    32,江雪(北京,媒体人)
    33,李大伟(人权律师)
    34,王清鹏(河北,律师)
    35,陈科云(广州,律师)
    36,任全牛(河南,律师)
    37,韩连潮(美国,学者)
    38,欧彪峰(湖南株洲,自由职业)
    39,巴悌忠(UCBerkeley,退休员工)
    40,李冰(前媒体人)

    41,毛善春(湖北,公民)
    42,刘玉伟(辽宁,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0319640811XXXX)
    43,卫小兵(四川,人权捍卫者)
    44,王鹏(公民,身份证号码:21010219861102XXXX)
    45,丁灵杰(河北,公民)
    46,陈思明(湖南,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0219630617XXXX)
    47,马粮纲(安徽,公民)
    48,周海洋(悉尼,自由民主人士)
    49,郭大圣(洛杉矶,自由民主人士)
    50,郑申(厦门大学79级校友)

    51,吾爾開希(台湾,自由民主人士)
    52,哎乌(加拿大,人权义工)
    53,李方(芬兰,自由民主人士)
    54,原森(新西蘭,工程師)
    55,马永涛(荷兰,中國人權觀察,自由民主人士)
    56,石玉林(湖北,维权网站工作者)
    57,卢廷阁(河北,律师)
    58,吴绍平(上海,律师)
    59,王应国(武汉,公民)
    60,罗淳馨(深圳,理财经理)

    61,张家林(深圳,退休干部)
    62,王珙(深圳,社工)
    63,王平(河南大学七七级,郑州老知青)
    64,庞琨(深圳,律师)
    65,吏军雄(武汉,培训师)
    66,王三杰(深圳,义工)
    67,梅华玲(深圳,市民)
    68,艾时诚(深圳,NPO法人)
    69,朱志芳(美國,教育工作者)
    70,王泽深(中山大学地理系工作,后工作居住于洛杉矶)

    71,茆家升(皖南医学院附属二院退休副主任医师)
    72,小琼(成都,公民)
    73,雷亭(中国大陆,人权义工)
    74,付楠(黑龙江,维权人士)
    75,刘少明(广州,独立持不同政见者)
    76,刘小翔(广州,公民)
    77,苗印(西安,独立学者)
    78,闵良臣(郑州,自由撰稿人)
    79,李江琳(美国,历史学家)
    80,丁一夫(美国,作家)

    81,周保松(香港,教授)
    82,曾平(成都,公民)
    83,邹容(长沙,前媒体从业人员)
    84,望云和尚(709事件参与者,僧人)
    85,李勇(武汉,公民)
    86,何霖(贵州,公民)
    87,袁小华(湖南益阳,人权捍卫者)
    88,王志勇(美国,基督教牧师)
    89,周宏宇(杭州,自由职业者)
    90,欧阳懿(四川,独立作家)

    91,戴永常(江苏,高级工程师)
    92,燕鹏(台湾,牧师)
    93,文森特(纽约,自由职业)
    94,孙立勇(澳大利亚,建筑工人)
    95,區龍宇(香港,社運人)
    96,秋筠(海南,诗人)
    97,张鹏(辽宁,经济学者)
    98,肖春(中国公民)
    99,祁成光(现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自由职业者。电话:15204836068)
    100,潘道川(加拿大,公民)

    101,丁家喜(北京,律师后)
    102,向正勇(宜昌,公民)
    103,姚建清(荷兰,自由民主人士)
    104,陈艳(荷兰)
    105,甘向阳(荷兰)
    106,張玮珊(荷兰)
    107,姚小舟(荷兰)
    108,刘兴联(加拿大)
    109,张英豪(黑龙江,公民)
    110,李焕君(美国,自由民主人士)

    111,刘珏帆(美国)
    112,王霞(荷兰)
    113,蘭占生(荷兰)
    114,来金彪(杭州,公民)
    115,刘喜珍(荷兰)
    116,张向忠(中国,公民)
    117,赵保东(天津,北大85级法律系)
    118,颜伯钧,加拿大,自由民主人士)
    119,刘星(邢台,公民)
    120,张皖荷(邢台,公民)

    121,王素娥(北京,公民)
    122,楚湘南(中国,公民)
    123,丛亦冰(杭州,公民)
    124,肖红霞(陕西汉中,公民)
    125,邱增普(中国,公民)
    126,宋嘉鸿(上海,公民)
    127,张瑞华(中国,公民
    128,wangyingguo(武汉,公民)
    129,李秋(荷兰)
    130,胡成(重庆,公民)

    131,刘永平(江西,公民)
    132,郑云(美国)
    133,李燕军(南宁,公民
    134,陈胜(中国,公民
    135,盛雪(加拿大,自由民主人士)
    136,姜福貞(荷兰)
    137,尹卫和(湖南,公民)
    138,钱克俭(江苏,公民)
    139,项锦锋(福建,公民)
    140,童文傑(常德,公民)

    141,林峰(福建,公民)
    142,金秀紅(美国)
    143,王芳(武汉,公民)
    144,倪兆林(中国,小企业主)
    145,陈忠和(荷兰,自由民主人士)
    146,宁瑜(加拿大)
    147,孙志刚(美国)
    148,张才(褔建,公民)
    149,危文元(重庆,公民
    150,张曦春(广西南宁,公民)

    151,丁振中(美国)
    152,高占囤(河北,公民)
    153,鄭光信(美国)
    154,赵安秀(重庆,公民)
    155,赵長福(泰国)
    156,陈兆志(北京,北科大退休教師)
    157,王红霞(中国,公民)
    158,雷亭(中国,公民)
    159,苗德祥(天津,公民)
    160,王四清(广州,公民)

    161,北大慌(中国,北京大學85級法律本科)
    162,張显敖(中国,北京大學85級无線電本科)
    163,毅兄(中国,北京大學88級經濟學院研究生班)
    164,yangger(中国,清華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5,泰山石(中国,北京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6,珍珠(中国,哈工大87級建築本科)
    167,CCLI(中国,北京大學87級物理本科)
    168,徐永刚(贵州,公民)
    169,hurry(中国,北京大學85級)
    170,星空(中国,公民)

    171,李继东(山东,公民)
    172,贺瑞中(美國)
    173,郝天雄(云南玉溪,公民)
    174,谭鹏(湖北,公民)
    175,赵美雯(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研究生)
    176,爱心老太(郑州,公民)
    177,沧海(山东,教师)
    178,林诗雪(河南,公民)
    179,李帆(江苏,作家)
    180,方辉(江西,教师)

    181,唐隆兵(湖南,公民)
    182,袁朝晖(中国,北大法律85)
    183,于波(中国,北大历史85)
    184,张永志(中国,公民)
    185,秋岚(大连,公民)
    186,龚建华(云南,公民)
    187,曹明炜(惠州,公民)
    188,何小宝(中国,公民)
    189,尹生(中国,公民)
    190,康强(河北,公民)

    191,曾凡祥(重庆,公民)
    192,小影(湖北,公民)
    193,肖育辉(广东,公民)
    194,黄照旋(福建,公民)
    195,杨建平(广东,公民)
    196,吉祥(大连,公民)
    197,蒋波(重庆,公民)
    198,陈娟(福建,公民)
    199,刘思明(中国,公民)
    200,葛立冬(河北,公民)

    201,林彩兰(海南,公民)
    202,韦希平(广西,公民)
    203,郑建慧(天津,公民)
    204,林航(中国,公民)
    205,黎建国(中国,公民)
    206,谢俊彪(成都,公民)
    207,王建刚(北京丰台,公民)
    208,陈建国)杭州,公民)
    209,来日方丈(北京丰台,公民)
    210,张雨亭(北京东城,公民)

    211,林大刚(浙江台州,公民)
    212,徐珊(加拿大,浙大00届)
    213,杨奕涵(河北,公民)
    214,任珍珠(河北,公民)
    215,青山(河北,公民)
    216,颜志鸿(深圳,自由职业)
    217,王朝阳(山东,公民)
    218,李特(河南省林州,公民)
    219,崔高涛(西安,公民)
    220,汪汉平(湖北,公民)

    221,张弘远(武汉,公民)
    222,高春波(吉林,公民)
    223,林忠(福建,公民)
    224,胡杨(山西,公民)
    225,葛军村(山东滕州,公民)
    226,徐冠华(山西,公民)
    227,正义(甘肃,公民)
    228,项锦锋(福建,公民)
    229,黄小宁(广州,牧师)
    230,赵常青(美国旧金山,自由民主人士)

    第三批 第四批
    最新联署名单(2月10日、11日):

    231,荣剑(北京,独立学者)
    232,何清涟(经济学者,现居美国)
    233,程晓农(普林斯顿大学博士,经济学者,现居美国)
    234,野夫(湖北,自由作家)
    235,吴伟(北京,学者,前中央政研室工作人员)
    236,王安娜(山西,媒体人、商人、基督徒)
    237,陈长久(北京,独立学者)
    238,刘文秀(中国公民)
    239,张玮珊(荷兰,公民)
    240,兰占生(杭州,公民)

    241,胡佳(北京,公民)
    242,从亦冰(杭州,公民)
    243,陈胜(中国公民)
    244,童文杰(湖南常德,公民)
    245,郑光信(美国公民)
    246,赵长福(泰国公民)
    247,张显敖(中国北大85级无线电本科)
    248,Lina(美国,公民,自己代表自己)
    249,王斌(辽宁,人权捍卫者)
    250,李北省(凡人肖申克,河南,公民)

    251,华涌(辽宁人权画家)
    252,吴小秋(山西省吕梁教育学院原副院长,退休教授)
    253,肖雄(江西南昌大学三年级学生)
    254,张杰(四川成都,个体,要自由,争民主)
    255,甄江华(广东社工)
    256,陈玉华(邵阳,公民)
    257,罗富誉(四川成都,公民)
    258,赵宝珠(邵阳,公民)
    259,王秉逢(江苏资深被政府迫害者)
    260,姬原(湖南衡阳,公民)

    261,张江华(望蒲斋,合肥音乐人,独立作家)
    262,王文光(四川内江,独立学者)
    263,杨绍政(贵州,大学教授)
    264,王政(密西根密西根大学教授)
    265,卞卫国(德国,原山东政府公务员,被迫害流浪在德国)
    266,楊劭銘(香港,前端傳媒CEO)
    267,刘钊(台湾桃園市桃園區明德街13巷10-1號9樓)
    268,吕新华(武汉,公民)
    269,杨雨(美国,独立纪录片导演)
    270,李燕新(加拿大,工程师)

    271,张贵良(武汉,公民)
    272,李进进(美国律师、武汉老刑警)
    273,覃事文(泰国难民)
    274,张雷(河北承德,自由职业者
    275,张继伟(济南,公民)
    276,欧阳若宇(美国,持不同政见者)
    277,程勇(武汉,自由职业者)
    278,陈明玉(重庆,重庆维权公民)
    279,孟晗(广州,下岗工人)
    280,何家伟(广州,艰苦的年轻人)

    281,谢文飞(湖南郴州,人权捍卫者)
    282,杨纯华(福建作家,财经学者,研究员)
    283,郭春平(河南,人权捍卫者)
    284,YuanZF(原中国籍,中山大学博士)
    285,蒋晓松(广西,公民)
    286,彭永和(上海,律师)
    287,王乐(湖南,律师)
    288,陈育国(北京,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
    289,王晓林(北京,交通大学校友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志愿者)
    290,吴明(美国,学生)

    291,周维林(合肥,公民记者)
    292,姜立军(辽宁,独立作家)
    293,刘亮(海南,公民)
    294,廖劍豪(香港,公民)
    295,孙莉(江苏,公民)
    296,易松楠(澳大利亚,公民)
    297,赖江延(广东,中学教师)
    298,刘春冬(湖南衡阳,公民)
    299,JaneWu(中国,学生)
    300,叶美(中国公民)

    301,何良懋(溫哥華,獨立傳媒人,17782283912)
    302,王超(北京,羚课日本留学有限公司
    303,仲思遥(北京,羚课日本留学有限公司)
    304,张英豪(黑龙江,普通公民)
    305,韦希平(广西,公民)
    306,宋伟国(上海,公民)
    307,颜志鸿(深圳,自由职业)
    308,何彦林(武汉,公民
    309,谢镕丞(广州,民主宪政倡导人)
    310,彭再程(中国公民)

    311,杨子立(美国,中国异议人士)
    312,张毅(武汉,公民)
    313,豆吉福(甘肃嘉峪关人,公民)
    314,谢镕铖(广州,公民)
    315,王木木(武汉,公民)
    316,赵信(安徽,公民)
    317,秦勤(四川,公民)
    318,林建金(福建泉州,公民)
    319,邓维(泽山,中国公民)
    320,谢文凯(陕西,公民)

    321,任自元(山东,网络写手)
    322,欧阳经华(湖南,公民)
    323,林道雄(海南,公民)
    324,姜继生(天津,公民)
    325,刘俪(中国,北外师87级)
    326,龚守明(湖北孝感,公民)
    327,宏伟(辽宁大连,公民)
    328,贾春林(四川射洪,公民)
    329,葉蔭聰(香港,公民)
    330,张智敏(上海,公民)

    331,宋力(杭州,公民)
    332,李華輝(江西,公民)

    国难当前,签名何惧!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湖南衡阳公民联署签名附下:
    333,黄怡剑(湖南衡阳,公民)
    334,李祥军(湖南衡阳,公民)
    335,全玉君(湖南衡阳,公民)
    336,邵约拿(湖南衡阳,公民)
    337,吕程(湖南衡阳,公民)
    338,国庆(湖南衡阳,公民)
    339,陈文生(湖南衡阳,公民)
    340,任义泰(湖南衡阳,公民)
    341,向云赞(湖南衡阳,公民)
    342,文洁(湖南衡阳,公民)
    343,李建文(湖南衡阳,公民)
    344,汐颜(湖南衡阳,公民)
    345,唐衡(湖南衡阳,公民)
    346,段小云(湖南衡阳,公民)
    347,罗群(湖南衡阳,公民)
    348,段炼(湖南衡阳,老三届知青退休人员)
    349,林志辉(湖南衡阳,自由职业)
    350,言迎祥(湖南衡阳,环卫工人)
    351,王光雄(湖南衡阳,公民)
    352,赵德柱(湖南衡阳,公民)
    353,蒋必成(湖南衡阳,待业人员)
    354,李建文(湖南衡阳,曾侯乙演奏者)
    355,王路(湖南衡阳,自由职业)
    356,黄智平(湖南衡阳,退休人员)
    357,汐颜(湖南衡阳,自由作家)
    358,胡双庆(湖南衡阳,待业)
    359,唐承生(湖南衡阳,自由写者、独立画者)
    360,刘瑜(湖南衡阳,法律工作者)
    361,谭兵林(湖南衡阳,公民)
    362,向云赞(湖南衡阳,农民工)
    363,陈曙杰(湖南衡阳,退休)
    364,刘石泉(湖南衡阳,赴粤农民工)
    365,欧阳伟明(湖南衡阳,绘画)
    366,曾鸿斌(湖南衡阳,企业退休人士)
    367,何強(湖南衡阳,下岗工人)
    368,刘柱(湖南衡阳,爱国青年)
    369,唐衡(湖南衡阳,退休职工)
    370,胡海波(湖南衡阳,农民)
    371,段小云(湖南衡阳,退休医生)
    372,周铁辉(湖南衡阳退休工程师)
    373,梁译心(湖南衡阳,退休医务人员)
    374,谢雪峰(湖南衡阳,搬运工)
    375,厉硕君(企业下岗工人)
    376,王晓青(湖南衡阳,退休人员)
    377,全玉君(湖南
    378,刘小平(湖南衡阳,自由作家)
    379,谢晓雯(湖南衡阳,退休人员)
    480,罗群(湖南衡阳,无业游民)
    381,江水平(湖南衡阳,农民)
    382,李齐平(湖南衡阳退休人员)
    383,贺军(湖南衡阳,停薪留职人员)
    384,肖福平(湖南衡阳,废物回收)
    385,刘宏辉(湖南衡阳,建筑商)
    386,蒋山(湖南衡阳,无业游民)
    387,黄志衡(湖南衡阳,失业)
    388,朱维斌(湖南衡阳,自由职业)

    389,李超锦(湖南人,电话:+12133180592)
    390,白志刚(北京,学生,电话:13834198725)
    391,李青(浙江,公民,电话:17094750647)
    392,岳超凡(大连,在读学生,电话:15941105289)
    393,张崇凌(温州,公民)
    394,胡昭博(天津,IT从业人员)
    395,何家维(湖南株洲,公民、持不同政见者)
    396,张雷(河北承德,自由职业者)
    397,林小真(美国纽约)
    398,陈印清(新德里,会计)
    399,李仲旻(美國云南,公民)
    400,苏平(深圳,公民,电话:13823274950)

    401,张远山(上海,独立作家、独立学者)
    402,李长海(河北,艺术家,电话:18514765268)
    403,胡培怡(美国,医生)
    404,梁慕嫻(加拿大温哥華,自由撰稿人)
    405,GuiXiu(Li,TorontoCanada)
    406,雷晓毛(加州大学,退休教师)
    407,王政(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
    408,北緯(芬蘭,反專制獨裁的打工仔)
    409,赵淼(美国,公民)
    400,邓绮雯(深圳,公民)

    411,曹培(北京,退休教授)
    412,黄会莹(美国,大学生)
    413,张家成(河北,公民)
    414,张丽芳(福建,维权人士)
    415,张云超(河南,自由职业者)
    416,伏虎(美國加州硅谷)
    417,程文(中国公民)
    418,谢婷(中國公民)
    419,蔣智盛(廣東,外貿)
    420,张鲁(青岛,公民,份证号码:3702021955XXXX)

    421,熊习礼(四川医学院口腔医学系1957年毕业,右派分子,退休副主任医师)
    422,陶渭熊(西南师范学院生物系1960年毕业,学生右派分子,退休高级教师)
    423,徐辉(厦门大学退休教授)
    424,肖远(原华中师范大学教师)
    425,锁琛(瑞士苏黎世大学哲学系,学者,现在长期在北京)
    426,季风(北京,自由诗人)
    427,谭松(前大学教师)

  • 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230人联署)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2月9日最新签名230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
    并全国同胞:

    作为公民,我们现就公众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事件提出严肃的政治诉求:

    武汉李文亮医生基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预警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竟遭武汉警方违法调查与“训诫”,后在救治肺炎病人的岗位上染上病毒并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无比悲愤!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湖北和全国范围的凶猛扩散,是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此次国难向我们每个人显示,不让人说话会死人的!对言论自由的压制是社会的最大灾难。

    堵住李文亮的嘴,放开病毒肆虐的路,中国乃至世界为中国人丧失言论自由买单。

    李文亮走了,他死不瞑目。

    “我觉得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这是李文亮的遗言,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悲愤若是深沉的社会觉醒,并转化为巨大的社会改变力量,那么李文亮的死重于泰山!”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评论。

    诚哉斯言。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

    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

    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谨此郑重呼吁:

    1、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厚恤遗族。国务院同时责令湖北省、武汉市两级主官,向八名被警方错误处理的医生公开道歉。

    2、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并举一反三,废止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所有规章及制度,尤其尽快废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诸多可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口袋罪”,以永绝后患,切实保障基本人权。

    3、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废除公安、国安等部门负责管制公民思想、信仰、言论、政见的人员编制,另予非政治化安置。

    4、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

    5、开放民间自主救援。红十字会等任何机构不得垄断救援。对阻挠民间自主救援者严惩不贷。

    6、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全面反思近年国内外政策,全面反思党政关系、官民关系、政商关系、两岸三地关系、中美关系,以确立全民族的最大共识,确立全面变革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参与联署的公民请电邮:heyexiangty@gmail.com
    Signal:+886-915-530-392
    Telegram:@changecn2020
    臉書:@ChangeCN2020
    推特:@changecn2020
    https://freespeechcn.blogspot.com/

    第一批 联署名单(2月8日):

    1,艾晓明(武汉,中山大学退休教授)
    2,笑蜀(武汉,独立学者)
    3,郭飞雄(湖北,独立学者)
    4,张千帆(北京,北京大学教授)
    5,章诒和(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6,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7,王德邦(广西,独立学者)
    8,萧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9,蔡霞(北京,中央党校退休教授)
    10,蔺其磊(北京,律师)

    11,吴思(北京,前《炎黃春秋》杂志总编辑)
    12,野渡(广州,独立学者)
    13,谢燕益(北京,律师)
    14,王宇(北京,律师)
    15,文东海(长沙,律师)
    16,唐吉田(北京,律师)
    17,陈天庸(浙江,企业家)
    18,吴强(北京,政治评论家)
    19,吴魁明(广州,律师)
    20,王和英(江苏,人权捍卫者)

    21,陈进学(广州,律师)
    22,郝建(北京,电影教授,独立学者)
    23,张伦(法国,教授)
    24,刘正清(广州,律师)
    25,钟锦化(上海,律师)
    26,李南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27,FuHualing(The University of HongKong)

    第二批 最新联署名单(2月9日)

    28,许志永(北京,独立学者)
    29,胡平(美国纽约,学者)
    30,葛文秀(广州,律师)

    31,江天勇(北京,律师)
    32,江雪(北京,媒体人)
    33,李大伟(人权律师)
    34,王清鹏(河北,律师)
    35,陈科云(广州,律师)
    36,任全牛(河南,律师)
    37,韩连潮(美国,学者)
    38,欧彪峰(湖南株洲,自由職業)
    39,巴悌忠(UCBerkeley,退休员工)
    40,李冰(前媒体人)

    41,毛善春(湖北,公民)
    42,刘玉伟(辽宁,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0319640811XXXX)
    43,卫小兵(四川,人权捍卫者)
    44,王鹏(公民,身份证号码:21010219861102XXXX)
    45,丁灵杰(河北,公民)
    46,陈思明(湖南,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0219630617XXXX)
    47,马粮纲(安徽,公民)
    48,周海洋(悉尼,自由民主人士)
    49,郭大圣(洛杉矶,自由民主人士)
    50,郑申(厦门大学79级校友)

    51,吾爾開希(台湾,自由民主人士)
    52,哎乌(加拿大,人权义工)
    53,李方(芬兰,自由民主人士)
    54,原森(新西蘭,工程師)
    55,马永涛(荷兰,中國人權觀察,自由民主人士)
    56,石玉林(湖北,维权网站工作者)
    57,卢廷阁(河北,律师)
    58,吴绍平(上海,律师)
    59,王应国(武汉,公民)
    60,罗淳馨(深圳,理财经理)

    61,张家林(深圳,退休干部)
    62,王珙(深圳,社工)
    63,王平(河南大学七七级,郑州老知青)
    64,庞琨(深圳,律师)
    65,吏军雄(武汉,培训师)
    66,王三杰(深圳,义工)
    67,梅华玲(深圳,市民)
    68,艾时诚(深圳,NPO法人)
    69,朱志芳(美國,教育工作者)
    70,王泽深(中山大学地理系工作,后工作居住于洛杉矶)

    71,茆家升(皖南医学院附属二院退休副主任医师)
    72,小琼(成都,公民)
    73,雷亭(中国大陆,人权义工)
    74,付楠(黑龙江,维权人士)
    75,刘少明(广州,独立持不同政见者)
    76,刘小翔(广州,公民)
    77,苗印(西安,独立学者)
    78,闽良臣(郑州,自由撰稿人)
    79,李江琳(美国,历史学家)
    80,丁一夫(美国,作家)

    81,周保松(香港)
    82,曾平(成都,公民)
    83,邹容(长沙,前媒体从业人员)
    84,望云和尚(709事件参与者,僧人)
    85,李勇(武汉,公民)
    86,何霖(贵州,公民)
    87,袁小华(湖南益阳,人权捍卫者)
    88,王志勇(美国,基督教牧师)
    89,周宏宇(杭州,自由职业者)
    90,欧阳懿(四川,独立作家)

    91,戴永常(江苏,高级工程师)
    92,燕鹏(台湾,牧师)
    93,文森特(纽约,自由职业)
    94,孙立勇(澳大利亚,建筑工人)
    95,區龍宇(香港,社運人)
    96,秋筠(海南,诗人)
    97,张鹏(辽宁,经济学者)
    98,肖春(中国公民)
    98,祁成光(现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自由职业者。电话:15204836068)
    99,潘道川(加拿大,公民)
    99,刘文秀(中国公民)
    100,王红霞(中国公民)

    101,罗胜春 美国纽约
    103,姚建清 荷蘭+31685402384
    103,陈艳 荷蘭+31684556979
    104,馬永涛 荷蘭+31686179556
    105,甘向阳 荷蘭+31685680287
    106,張玮珊 荷蘭+31684172039
    107,姚小舟 荷蘭+31687968853
    108,刘兴连 加拿大016132034900
    109,王清鹏 美國+14257329584
    110,李焕君 美國2026044243

    111,刘珏帆 美國+19293415762
    112,王霞 荷蘭+34692495589
    113,蘭占生 荷蘭+31685392431
    114,来金彪 杭州+15105029808
    115,刘喜珍 荷蘭
    116,张向忠
    117,赵保东 天津人北大85法律
    118,颜伯钧 加拿大0013439964555
    119,刘星 邢台15100968964
    120,张皖荷 邢台15100968964

    121,王素娥 北京17718586272
    122,楚湘南 13110921116
    123,丛亦冰 杭州
    124,肖红霞 汉中15319369587
    125,邱增普 13629869698
    126,宋嘉鸿 上海17717085149
    127,张瑞华 13608628778
    128,wangyingguo wuhan 13600181232
    129,李秋 荷蘭+31684545695
    130,胡成 重庆13648436853

    131,刘永平 江西
    132,郑云 美國+15102828972
    133,李燕军 南宁13347612139
    134,陈勝 13034449300
    135,盛雪 加拿大+14165680466
    136,姜福貞 荷蘭+31684033412
    137,尹卫和 湖南13117527433
    138,钱克俭 江苏13013829973
    139,项锦锋 福建15160725218
    140,童文傑 常德18657933603

    141,林峰 福建13779902966
    142,金秀紅 美國4255358869
    143,王芳 武漢15972178770
    144,倪兆林(小企业主)
    145,陈忠和 荷蘭0031618626099
    146,宁瑜 加拿大+17809165069
    147,孙志刚 美國+16466422323
    148,张才 褔建
    149,危文元 重庆15683378783
    149,向正勇 宜昌15587930800
    150,梁曦春 南宁

    151,丁振中 美國+16266993146
    152,高占 囤河北
    153,南宋鄭光信 美國16266931134
    154,重庆 赵安秀15723038734
    155,赵長福 泰国+66954608260
    156,陈兆志 北京科技大學13331010386
    158,雷亭 13524833209
    159,苗德祥 天津人
    160,王四清 广州人

    161,北大慌 北京大學85級法律本科
    162,張显敖 北京大學85級无線電本科
    163,毅兄 北京大學88級經濟學院研究生班
    164,yangger 清華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5,泰山石 北京大學80級法律本科
    166,珍珠 HIT87級建築本科
    167,CCLI 北京大學87級物理本科
    168,徐永 剛贵州公民
    169,hurry 北京大學85級
    170,星空 中国公民(被代表的那種)

    171,李继东 山东人
    172,贺瑞中 三年前就逃离天朝来到美國的上海人。
    173,郝天雄 云南玉溪人,獨立人格,信仰普世價值。
    174,谭鹏 湖北
    175,赵美雯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13級教育研究生。
    176,愛心老太 郑州
    177,沧海 山东教师
    178,林诗雪 河南
    179,李帆 江苏作家
    180,方辉 江西獨立教师公民

    181,唐隆兵 湖南
    182,袁朝暉 中国公民北大法律85
    183,于波 北大历史85
    184,张永志
    185,秋岚 大连
    186,龚建 华云南
    187,曹明炜 惠州
    188,何小宝 中国公民
    189,尹生 中国公民
    190,康强 河北

    191,曾凡祥 重庆
    192,小影 湖北
    193,肖育辉 广东
    194,黄照旋 福建
    195,杨建平 广东
    196,吉祥 大连
    197,蒋波 重庆
    198,陈娟 福建
    199,刘思明 中国公民
    200,葛立冬 河北

    201,林彩兰 海南
    202,李燕军 13347612139
    203,郑建慧 天津
    204,林航
    205,王素娥 北京17718586272
    206,谢俊彪 成都18611975315
    207,王建刚 北京丰台
    208,陈建国 杭州
    209,来日方丈 北京丰台
    210,张雨亭 北京东城

    211,林大刚 浙江台州公民
    212,徐珊 浙大00届加拿大
    213,杨奕涵 河北
    214,任珍珠 河北
    215,青山 河北
    216,李秋 荷兰
    217,王朝阳 山东83,
    218,李特 河南省林州公民
    219,崔高涛 西安
    220,汪汉平 湖北

    221,何霖 贵州
    222,高春 波吉林
    223,林忠 福建
    224,胡杨 山西
    225,葛军村 山东滕州13563284428
    226,徐冠华 山西
    227,正义 甘肃
    228,项锦锋 福建
    229,黄小宁(广州,牧师)
    230,赵常青(公民,美国旧金山)

    两批一共230人。

  • 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并全国同胞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先生
    并全国同胞:

    作为公民,我们现就公众共同关注的一项重大事件提出严肃的政治诉求:

    武汉李文亮医生基于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良知,预警武汉的新冠肺炎疫情,竟遭武汉警方违法调查与“训诫”,后在救治肺炎病人的岗位上染上病毒并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无比悲愤!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湖北和全国范围的凶猛扩散,是扼杀言论自由导致的又一次“人祸”,对人民知情权的剥夺直接造成至少数万人感染、上千人死亡,并严重威胁所有同胞的生命安全。此次国难向我们每个人显示,不让人说话会死人的!对言论自由的压制是社会的最大灾难。

    堵住李文亮的嘴,放开病毒肆虐的路,中国乃至世界为中国人丧失言论自由买单。

    李文亮走了,他死不瞑目。

    “我觉得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该只有一种声音。”这是李文亮的遗言,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悲愤若是深沉的社会觉醒,并转化为巨大的社会改变力量,那么李文亮的死重于泰山!”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评论。

    诚哉斯言。惟有改变,才可望终结人祸;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否则,所有的悲愤,所有的泪水,终不免沦为泡沫。就会人祸依旧,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走不出恐惧。

    这恐惧、这轮回我们该受够了。八人封口、九州闭户,如果这都不能警醒我们,如果水淹到每个人的脖子了还不敢大声说话,那么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还有什么资格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子孙还有什么未来!

    言论自由,人权尊严,理当是每个同胞安身立命之基,也理当是立国之基,压制言论就是公权犯罪。这一点,应该成为每一位合格公民都明白的宪法常识和自愿遵行的社会契约。

    谨此郑重呼吁:

    1、厚葬李文亮,并勒石纪念。厚恤遗族。国务院同时责令湖北省、武汉市两级主官,向八名被警方错误处理的医生公开道歉。

    2、定每年2月6日为言论自由日。并举一反三,废止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所有规章及制度,尤其尽快废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条中诸多可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口袋罪”,以永绝后患,切实保障基本人权。

    3、释放所有因思想、信仰、言论、政见和信仰遭受刑罚的公民并予国家赔偿;废除公安、国安等部门负责管制公民思想、言论、政见和信仰的人员编制,另予非政治化安置。

    4、开放媒体自由报道和网络自由言论,进而开放报禁,兑现出版自由。

    5、开放民间自主救援。红十字会等任何机构不得垄断救援。对阻挠民间自主救援者严惩不贷。

    6、召开各界贤达广泛参与的国策会议。全面反思近年国内外政策,全面反思党政关系、官民关系、政商关系、两岸三地关系、中美关系,以确立全民族的最大共识,确立全面变革和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参与联署的公民请电邮:heyexiangty@gmail.com
    请发至telegram:
    请发至signal:

    联署签名:
    艾晓明(武汉,中山大学退休教授)
    笑蜀(武汉,独立学者)
    郭飞雄(湖北,独立学者)
    张千帆(北京,北京大学教授)
    章诒和(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郭于华(北京,清华大学教授)
    王德邦(广西,独立学者)
    萧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蔡霞(北京,中央党校退休教授)
    蔺其磊(北京,律师)
    吴思(北京,前《炎黃春秋》杂志总编辑)
    野渡(广州,独立学者)
    谢燕益(北京,律师)
    王宇(北京,律师)
    文东海(长沙,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陈小雅(北京,历史学家)
    陈天庸(浙江,企业家)
    吴强(北京,政治评论家)
    吴魁明(广州,律师)
    王和英(江苏,人权捍卫者)
    陈进学(广州,律师)
    郝建(北京,电影教授,独立学者)
    张伦(法国,教授)
    刘正清(广州,律师)
    钟锦化(上海,律师)
    李南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Fu Hualing(The University of HongKong)

  • 施根源:一个草根异见者的立场

    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很高兴大家能来出席今天中共法庭对我断代工程施根源的法庭审判。

    对于中共以我在国外社交媒体(推特、脸书)发表的一批言论用“寻衅滋事罪”起诉,根本就牛头不对马嘴,我始终反驳。

    在与公安的所有对话和笔录中,我都说到我就是要颠覆国家政权,也就是颠覆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我发表的言论都是在鼓动大家,尽快推翻这个丧尽天良的一党专政邪恶政权,也就是在“煽动”,所以中共要判我断代工程,也应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才对。而中共却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把一大批煽颠罪都用寻衅滋事来起诉。我确实对中共有罪,但对中华民族有功。人类历史必将承认断代工程施根源对中共有罪,对中华民族有功。

    中共对中华民族所犯的罪行主要有:
    (1)欺骗世人把真正抗日对人类做出极大贡献的中国国民党的功劳抹杀,把功劳无耻地套在自己头上。
    (2)在大陆叛乱赶走已经实行宪政的国民政府,而推行共党一党专政。
    (3)在无战乱的60年代人为导致大饥荒,饿死4千万左右的人。
    (4)导致自己也承认的十年浩劫的文革。
    (5)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出动20万正规军队用坦克碾压市民和学生,用枪射杀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即震惊世界的8964天安门屠城。
    (6)对各信仰团体进行迫害残害。
    (7)被国际组织指控对人体进行大量活摘器官。
    (8)对大陆人民进行经济掠夺,包括50年代对地主、资本家的明抢、暗骗,到现在的强拆、大量发钞贬值,及货币封锁禁止自由兑换等。

    所以我中华民族一定要尽快推翻这个一党专政的邪恶政权,早日回归到我中华民国的宪政民主国体中。

    另外,我有特殊含意的网名“断代工程”,中共对我的起诉书始终不愿提到,他们怕起诉我“断代工程”的含义内容反而会是替“断代工程”做广告。我断代工程的含义就是:改变顽固专制国家政权走向自由民主宪政的最佳道路,是对其高层头目的后代实施断代,陆续定点清除,在陆续的断代过程中营造声势,逼迫他们谈判放弃权力而保住部分利益,或者高层内乱政变还政于民,避免国家走到更大的战乱,这就是我“断代工程”的含义,也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要堵住我的言论自由,我就亮出“断代工程”这把双刃剑。谢谢我中华民族的敌人为我搭建的这个推广我“断代工程”的舞台,感谢各位女士先生。

    (注:“断代工程“施根源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施自认自己的行为属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拒不认罪及服罪,并以此理由提出上诉,二审在未开庭情况下维持原判)

  • 程海律师控告武汉公安处理8名造谣者

    控告人(被害人)程海,男,中国公民,前北京律师,电话18910535236。

    被害人李文亮等八人,武汉市中心医院和其他医院医生。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胡桂芳、徐金杭,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下简称中南路派出所)警察。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决定对被害人李文亮等八名医生进行传唤、训诫的责任人10人以上:包括中南路等派出所所长陈刚以及其他训诫人、武昌区等公安分局局长付志平以及分管副局长和其他责任人、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和其他责任人员。

    以上人员姓名如有误,以实际为准。

    控告等请求事项:

    1、确认或监督武汉市公安机关立即撤销给予被害人陈文亮等八名医生的违法传唤和训诫,或确认违法并宣布训诫无效。

    2、监督武汉市公安机关立即向被害人陈文亮等八名被违法传唤和训诫的医生赔礼道道歉、恢复名誉,并给予其他国家赔偿。

    3、立即撤销被控告人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武昌等区公安分局局长、中南路等派出所所长、责任警察等行政职务,追究其滥用职权的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与理由:

    仅通过短短的40多天,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爆发传遍全球。截至2020年2月1日17:24时,全国确诊人数11889人、疑似病例17988人,治愈出院275人、死亡259人;全球其他24个国家127人被确诊,疑似11人,治愈7人,无死亡病例。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布武汉中国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因为疫情严重,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已经派专机接走了在武汉工作的本国侨民。

    据报道12月8日武汉市就发现了第一例不明原因肺炎,后人数逐步增加。2019年12月30日武汉卫健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追踪统计救治情况并及时上报。12月31日该委发布武汉市疫情通报,称发现病例27人、其中重症7人,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胸片为双肺浸润性病灶;经组织武汉市多家医院和单位的专家会诊,认为是病毒性肺炎(包括冠状病毒)但未确诊,确诊有赖于病原学检查等的结果;未发现人传人现象,乐观地认为该病可防可控。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委派的专家组抵达武汉指导疫情处理。2020年1月7日,该肺炎病原体初步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1月11日,武汉病毒性肺炎出现1例死亡。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将造成武汉肺炎的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1月13、14日泰国和日本相继发现从武汉的输入性病例。1月21日,《中国科学.生命科学》英文版发表论文,揭示2019-nCoV基因与SARS冠状病毒基因有70%的序列相似性。

    2020年1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报道,我市部分医疗机构接诊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经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1月3日,中南路派出所对被害人李文亮人等出具训诫书,违法行为是“2019年12月30日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发表有关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的不属实的言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予训诫,训诫人胡桂芳、徐金杭。并把处理信息提供给中央电视台等做了报道,社会影响极大。

    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对李文亮等人的传唤训诫书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滥用职权的涉嫌犯罪行为。

    该训诫书未提供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经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本案处罚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可以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2005年之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曾规定对违法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免于处罚,可以给予训诫。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同时废止了该条例也删除了该条款,也就是说训诫书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训诫规定并不存在。

    和该训诫事项相近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何为谣言,网查含义为:“1、捏造的没有事实存在的话;2、没有公认的传说;3、民间流传的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本案显然是指第1种含义。本案所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该是适用“散布谣言”和谎报疫情。

    结合训诫书和被害人李文亮披露的案情,他在同学微信群发的信息:2019年1月30日5时43分发的内容为“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当日6时42分又更新为“最新消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并转发了冠状病毒的来源和命名介绍。

    根据上述事实,被害人李文亮并无捏造事实,他只是向同学们如实告知了他所在的医院已经确诊7例SARS,因为当时并没有确诊为何种病毒,只是近似描述,之后他很快补充说明为冠状病毒感染(SARS同为冠状病毒)。该肺炎病毒直到1月7日才被公布为新型冠状病毒。从他发布信息的目的和后果看,目的是告诉同学认识正在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将可能造成的现实危险性,提醒同学们积极防范,他提醒的后果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具有应当鼓励的社会有益性。如果全社会都知晓该信息,提前防范,病毒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肆虐,损失不可能这么巨大。

    武汉公安的被控告人认定他发表的是谣言的依据,是武汉市卫健委2019年12月31日的公布的疫情通报。但通过对比,李文亮的言论和武汉卫健委的疫情通报并不矛盾,疫情通报称是病毒性肺炎(并未排除是SARS)但尚未确诊,确诊得依据对病原检查的结果确定,和李文亮披露的差不多。李文亮在微信群发布的疫情很专业,公安机关不是医疗机构,并没有判断其言论的医学司法鉴定能力,怎么就得出是不属实言论,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结论?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应当处罚的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谣言和谎报疫情,本案的不属实言论明显不属于法定的处罚范围。

    前车之鉴,2003年SARS开始时,时任卫生部长张文康也在电视上大言不惭地胡吹,可控可防,不会流行,欢迎外国人来华,保证安全,不用戴口罩。结果不久后SARS在全国大爆发,贻误了最佳的疫情防治期间,他本人也因此被问责撤职。当年的情况和这次何其形似,当时也是有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301医院医生蒋彦永冒着被关被撤职的风险把疫情透露给外媒,然后才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被控告人的传唤、训诫行为,明显是为了打击和扼杀疫情的民间信息传播,配合省、市政府的每年一度的人大会议的维稳,以及1月18日在武汉半步亭社区举行的万人家宴(现在看来,是一种为冠状病毒大规模传播制造条件不可理喻的集体自杀行为!),造成一种社会安全、稳定、祥和的假象。但病毒并不买帐,在这期间大爆发,大传播,在人们毫无防范和可防可控的盲目乐观情绪影响下,武汉疫区的500万人完成了向全国和全球的流动,把病毒迅速传遍全国和全球。当然还是湖北和武汉的疫情最重,约74%和96%的死亡人数在武汉和湖北省。

    武汉公安打压民间发布疫情信息的行为,主观上没有可饶恕性,因为有SARS爆发流行的前车之鉴,应当可以预见打压民间真实疫情信息传播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客观上麻痹、延误了公众和社会预防、遏制病毒传播的最佳时间(如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0日的三周内),导致上万人被感染上病毒、二百多条鲜活的生命逝去,而其中的多数应当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央监察委员会规定本罪的立案标准为: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规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确定的立案标准和中央监察委的大致相同。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在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控告人对没有社会危害性而具有社会有益性的八名医生的疫情提醒行为,胡乱给予行政处理并到处宣扬,打击和遏制公民对突发疫情的正当传播行为,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犯罪的人员包括:训诫书上面署名的训诫人,决定给予八人训诫和其他处罚的中南路等派出所所长、武昌区等公安分局局长和其他责任人员、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和其他责任人员。如果有湖北省和武汉市党政机关的负责人指令武汉市公安局这样做,也当同罪。

    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成为其被害人,大大增加了国民每个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

    警察法等规定,公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本案中被控告人变成了公民人身安全的破坏者,必须将他们绳之以法,否则我们将毫无公共安全感。请求有权机关维护全国和全球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防止此类违法犯罪事件在武汉和全国重演,立即撤销他们的局长、所长等职务,不能让他们再祸害国民下去!并立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本控告书以公开信的方式送达)
    中央和湖北省纪检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国务院、
    中央和湖北省政法委、公安部

    控告人:程海
    2020年2月1日

    全国国民都是被害人。每个人均可以复制本控告书,把自己的姓名变更成控告人或加在本控告人后面,EMS邮寄或网上控告(字数要压缩到规定字数以下)即可。

  • 官无远虑和责任,必有后患!

    始于2019年底的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发展到现在尚未能控制住,而这几日大批返家过节的打工者返城,势必加重疫情的传播,无论打工者还是城市居民都将面临极其严峻的被感染风险。

    目前为止,中央政府规定原则上开工日期是2月3日,上海等各大城市都又延后了些,上海暂定10日后。但冠状病毒潜伏期二个星期,加上人传人的时间延后性,仅仅这段时间显然是没法做到阻断的。

    晚复工对经济和各项工作、包括生活出行肯定有严重影响,但比起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造成的巨大损失、尤其对比人的生命价值,其后果是数值远远无法估算的。

    想要最大程度的阻断疫情,就得破釜沉舟!就得智慧和果敢并存!

    比如:除了最必须的工种外,其它全部从开始就决定晚开工一个月甚至更长些,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阻断不同省市间、同城居民间的疫情传播,而不是如现在这样,因大量打工者返回各大中小城市、同城人员工作接触而形成新的途中感染和传播,这与歧视无关,这关乎切实有效地同等保护农村和城市民众。

    又比如:对于农村和乡镇,比例支援、分配必要的医护人员和药品器材,让当地病患者和村民无得不到有效治疗之忧而恐惧、逃离。

    再比如:合理安排分配最基本的防护用品(哪怕不能赠送),尤其对必须坚守岗位者,必须无偿分配赠送;出台相关减免和援助政策,帮助企业家和民众度过因无法复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危机,让大家安心暖心克服焦虑,增强抗争危机的信心和勇气,而不能只征税不施助,寒民心者终失天下之道乃古今中外官员必具备的常识。

    再再比如: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要认真收集、听取社会各届合理建议,信息彻底公开透明,而不是动辄扣以“造谣”、“寻衅滋事”……等。当然,证据确凿的恶意违法者,不在此列。

    ……,……,等等。

    对于外地在沪未能返家人员和因惧怕逃离到城市者,各所在城市必须施以关怀和爱心,给予当地居民同等的疫情防护必需品(倘若有的话)和检查、治疗通道。有相关部门漠视或歧视对待的,就必须给予处理。

    对害人害己等缺失公德心拒不配合隔离观察者,在合理沟通劝说无效下,无论何地何级别人士都该强制就强制,事后该处罚就处罚,人权和自由,决不是损害全体民众利益之缺德甚至违法者的挡箭牌!

    但决不能由此放任权力的滥用,不能加以不必要的重手段,将合法处理变性成违法侵害。总之,既不能丧失人性和仁心,也不要怕被无端诟病“歧视”、“侵害”。行得正坐得端就不会怕被质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是这国民主法治和人权等得不到发展甚至倒退的主因之一。

    事实上,且抛开那些具渎职等违法官员之所为,就这次疫情从开始到现在各项工作的思维和手段,都严重滞后甚至有些至今漠视、淡然,可以举出的例子很多很多,无论公民还是官员,清醒者心里都有一笔账!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官无远虑和责任,必有后患!

    官员平民皆人类,病魔当前理同仇!阻隔民众知参权,病毒施虐唯官责!

    马亚莲 2020年2月1日

  • 武汉肺炎 市民刘咏华呼救

    本人刘咏华,性别:女,43岁,在中商徐东平价上班,2020.1.19开始低烧(37.6度)并伴有干咳,持续低烧了三天,22日下午开始高烧38.9度,23日早上还在高烧不退,就前往普仁医院做检查,CT结果:双肺出现多个小斑块高密度阴影,胸膜增厚等,被普仁医院确诊为双肺严重感染和病变,血常规检查中也有很多指标不正常,根据检查结果,普仁医院要求我去定点发热的市九医院就诊,当天下午4点多我拿着普仁医院检查的结果,前往九医院就诊了,医生又跟我在普仁医院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超敏C反应蛋白的检查,此指标的正常范围为0~3,我的指标为26.76,医生详细看了结果以后,就说我被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我申请住院治疗,医生说,医院只收纳重症患者,轻度患者回家自行隔离,开了一些药并打了一针吊瓶。

    打完针我不敢回家,担心传染给家人,就在医院大厅的板凳上坐了一夜,天亮了,又去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休息,到处流浪,一天一晚下来,仅靠备用在背包里面的几个小面包和一瓶水维持生机,待家人帮我租好了房子,才得已安身休息。至今一直在出租屋里进行隔离,每天拖着高烧的身体东奔西跑,进出超市购买衣食住行生活用品等,每天来回跑医院打针,隔三差五的进行病情的复查,每次复查结果是一次比一次加重,每次复查,我都跟医生申请住院治疗,医生都是找各种理由拒收住院,从22日开始到今天29日,都是39.6度左右的高烧不退,每天都是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干咳难受,死的心都有,难受至极。

    从26日开始,市政府对发热病人的看病流程又重新进行了调整,要求去社区卫生院报备筛查,由社区卫生院提交去定点医院看病住院,从那之后,我就将自己的检查结果上传到社区卫生院进行报备筛查,等待社区卫生院的安排,期间由于我的病情不断加重难受,曾多次委派老公的姐姐与社区卫生院书记进行沟通与催嘱,至今无果,还在医院大门外徘徊,进住不了医院救治,天天看着新闻,国家政府出来的好政策,但是现实的病人我至今连一个医治住院的地方都没有啊。

    政府下令停止了一切交通出行工具,其目的就是预防控制病毒的扩散,现在像我这样被病毒感染的轻度病人太多太多了啊,都被扔在社会上进行隔离,在社会上出出进进,我们每天都要去医院打针,去超市购物,都会与很多的人打交道,难道政府就不怕我们把这种病毒传染给市民吗,随着本人病情的病毒感染越来越重,只有在外等死了,老百姓太难了!无力回天啊,现请求社会正能量人士以及朋友帮忙转发,帮忙联系一下医院有没有空的床位,在此万分感谢大家。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仁和路欢乐大道口沙湖港湾A区10栋2单元1604
    电话:15002738317

  • 长沙富能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建议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从湖北省武汉市爆发,官方数据显示两个月之内四千余人患病、百人病亡,并且病情已从武汉市蔓延至全国,以及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长沙富能机构对疫情的爆发和生命健康的损失感到震惊和痛心!富能的成员及志愿者长期从事抗击乙肝、艾滋病毒工作,多次参与毒奶粉、毒疫苗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公共卫生原则和国际人权准则,我们向公众及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全国民众,务必根据自身感染的风险采取充分的自身防疫措施,避免把防疫的希望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因政府瞒报真相、歪曲事实而导致本次疫情失控,我们每人的个人防护不能失控,尤其是易感人群的个人防护不能失控。个人防疫的第一要点,是管理好自身的行为、做好自身的防护、避免传播途径、避免暴露于他人排出的分泌物和飞沫中,而不是去甄别他人谁携带病毒、谁没有携带病毒,这是预防一切传染病的原则。出入戴口罩、戴手套、勤洗手、做好个人清洁、避免高危行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如果每一个人自己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感染冠状病毒和其他一切病毒的风险,这样就把防疫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把希望寄托在甄别、隔离病毒携带者上面,放松了自我防护,则是把命运拱手交到别人手上。

    二、建议各地政府尊重湖北人的出入自由、制止滥用封锁。

    2020年1月23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要求“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

    武汉市是一个人口上千万的副省级大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由国务院决定。显然,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封城之时并没有做足够的研究。从封城之后出现的市民恐慌、物资短缺、医疗资源不足等状况看,该指挥部也并未做好封城配套措施的准备。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迁徙,是基本人权。但现在武汉被封锁,武汉市民被禁止离开,湖北境内其它城市和地区也相继被封锁,部分邻省在省、市、县、乡、村界以砌墙、石头堵路等方式封堵湖北人,拒绝湖北人住店、就餐,甚至恶言相向。这些都与人权基本原则不符。而且,阻断交通的做法,业已给消防、急救带来隐患。

    我们认为,有效的防疫措施,不是把湖北人管制起来禁止逃离,而是通过科普宣传和引导,调度充裕防护用品,帮助每个来自疫区的人做好个人行为管理、帮助他们管理好分泌物和飞沫。要知道,传染源是分泌物、飞沫,不是活生生的人。我们的敌人是病毒,不是活生生的人。既然我们冀望六千万湖北人管理好传染源,显然首先要对湖北人给予基本的尊重。排斥、封堵湖北人,视湖北人为寇仇,起到的作用只能是让湖北人寒心,还怎么可能帮助湖北人管理好传染源?

    三、建议各级政府鼓励公务人员、疾控系统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积极主动披露各自掌握的疫情信息,容许自媒体发布与官方口径不同的疫情见闻。对于阻碍信息发布的官员、警员和媒体平台应及时处罚以儆效尤。

    “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是《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承认的最重要的基本人权之一。每一个人,对自己健康和生命的关切和守护超过任何他人和组织,这是人类的本能。人们掌握的信息越充分,所采取的防疫措施才会越理性,才越不容易忽视疫情、或盲从于恐慌情绪。反之,信息不充分的环境下,一旦单一信息来源出现了偏差,民众要么会丧失了警惕性、要么过度恐慌乱了方寸。过去两个月,由于武汉有关部门对疾控人员、医护人员和媒体的禁言,以及对自媒体的审查与恐吓,导致了疫情失控,酿成重大的公共安全危机,甚至向全球输出病毒、威胁人类健康安全。各级各地政府应引以为戒,避免一错再错!

    四、建议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鼓励民众自助、互助行为,支持民间团体抗击病毒。

    任何一个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都有死角和空白,民间自助、互助行为,是绝对必要的补充。尤其是,在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灾难面前,再强大全能的政府也不可能一夕之间完成紧急状态的应对。还尤其是,在抗击冠状病毒这一艰巨任务和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前,各个不同的人群有着千差万别的个性化需求,例如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儿童的特殊需求、慢性病者的特殊需求、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从事流动性工作的工人群体(比如:环卫工、快递员、货车司机、家政工、外卖员等)……只有民间社会充分动员起来,这些个性化需求才可能被及时而充分地顾及到。

    中国的公安部门对民间自发的公益活动和公益团体一向感到紧张甚至怀有敌意,而民政部门则长期以来只信任红十字会等官方背景的公益团体,在大灾面前,这两个部门理应及时改换思路,鼓励支持民间抗击疫情行动,而不是阻挠、打压民间行动。唯有如此,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才能成为抗击病毒的正能量、避免成为抗击病毒的负能量。

    五、尊重专业人士的意见,杜绝“外行领导内行”。

    在过去两个月中,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所作所为显示,关键决策部门并未以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优先考虑,而是更重视维稳、舆情控制、政治会议的召开和营造所谓欢乐祥和气氛,疾控、医疗及流行病学专业人士的意见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日前,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长、外交部长、公安部长,却不包括卫生或疾控方面的官员。我们建议这个领导小组不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舆论管制、国际形象和维稳方面,而是充分重视疾控及卫生专业人士的意见,让流行病防控专家充分参与决策的制定,否则很可能成为一个外行领导内行、不知情者领导知情者的小组。

    六、多元化供给救援物资、为救援物资开辟绿色通道。

    对于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疫区急需的防护救援物资,既要加大国家的资金投入生产采购,也要鼓励国内外的捐赠行为,还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支持厂家商家扩大救援物资的产销并获得利润回报。有一些地方曝出,救援物资向疫区的运输遭遇行政程序的阻碍,有一些地方则曝出红十字会切断了民间自主途径,将所有物资统一调配。无论这些现象是否存在、是否普遍,都应当引起政府注意并加以戒免。必要时应当临时取消行政审批和管控,为救援物资的运输开辟绿色通道。

    综上,我们盼望每一位同胞都能得到足够的防护、地理封锁措施不被滥用、各种疫情信息透明流通,民间各种资源潜能被充分调动。全民共同抗击病毒,早日消除疫情!

    致送: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联系人:长沙富能机构联合创办人杨占青
    邮箱:yangzhanqing6121328@gmail.com
    Whatsapp/Signal:+1(929)287-7799

    长沙富能机构
    2020年1月29日

  • 我和妻子王玉兰:我被迫在祖国流浪

    今天,2020年1月22日,我被迫在自己的祖国流浪已经24天。还有3天就是春节了。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我,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家乡的亲人,想念我的爱人—王玉兰。

    2019年12月30日,凌晨3点,中国·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镇镜山路88-104号,我的家,看到网上信息:参加厦门聚会的朋友已有4人被抓(张忠顺、丁家喜、戴振亚、李英俊)。看后,十分紧张,一片茫然,一起吃顿饭聊聊天怎么会弄成这样?立即决定,马上,离开家,先躲起来……

    往哪里逃呢?情况紧急,我被“边控”,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被宜昌国安扣押,头脑混乱,不知所措。我叫醒爱人王玉兰,悄悄告诉她我必须立刻离开家,她听后很紧张、很害怕,披了件棉衣从床上下来,慌而不乱的为我收拾行李,洗漱用品、衣服、袜子、眼镜、剃须刀、苹果等有条不紊的装进背包,把家里仅有的6000元现金塞进我的手中,找出帽子,双手拿着,温情慈爱的像母亲一样给我戴上,含着眼泪说:“你这一走,就再也不能回来了……”我张开双臂紧紧把她搂在怀里,她也用力紧紧的抱着我,紧紧的抱着……

    我和王玉兰是组合家庭,我原是央企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员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我认识了我的爱人王玉兰,因本钱少,没钱进货,卖一点进一点,每天要进几次货,我不会骑三轮车,视力也不好,都是她去进货。进货卖货,烧菜做饭,忙得不亦乐乎。店面很小,搭了个阁楼做卧室,必须弯着腰爬进去。一张旧门板,铺上一些旧纸箱就是我们的床。

    她在姐妹中排行最小,虽是出生在农村,仍受到父母的特别疼爱,没做过什么家务活。认识我之后才开始学着做饭烧菜,每天忙着店里的活,还抽空去隔壁餐馆用心的学习如何炒菜。她没有生育过,每晚睡觉,总是担心我着凉,半夜起来给我掖被子,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我曾问她是不是把我当做她的儿子。

    那时,我开始从事维护人权的工作。工友们纷纷下岗,公司不按时发放生活费,一拖就是半年多,学校还滥收费,许多工友不堪重负,怨声载道。我写了封《给葛洲坝工友们的一封公开信》,复印散发,组织工友们维权,征集签名,从市里到省里到国务院逐级反映,组织筹建“独立工会”,筹建“中国民主党”宜昌党委,参加纪念“六四”签名,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劳工通迅主持人韩东方采访时,揭露李鹏妻子朱琳的腐败(朱琳将7亿元不能使用的进口的美国废旧工程设备销售给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隐瞒三峡大坝安全事故的伤亡人数、下岗职工因绝望而自杀等。2000年,我被宜昌市国家安全局抓捕,2001年,宜昌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2年管制,剥夺政治权利2年。

    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母亲对我说:你做了那么多事,这件事是做得最好的,老娘我感到光荣。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店铺被迫关闭。紧接着,我接到去公司办理手续的通知,我被开除了。

    我家旁边有座国有橘园(现在改名为镇镜山公园),有许多树木野草,我从武汉买来几十只比利时兔、新西兰兔和德国花巨。在父母住的平房后面建围墙,搭兔舍,养殖肉兔。我爱人每天至少二次去橘园割草、采树叶给肉兔当饲料,肉兔繁殖能力极强,橘园里的野草树叶供应不足,她就拖着娇小的身躯带上硕大的蛇皮口袋去集贸市场捡菜叶玉米叶作为补充,装满菜叶玉米叶的硕大的蛇皮口袋把她的身躯显得更加娇小,看着她布满灰尘流着汗水的脸带着微笑深情的望着我,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当时,我们俩只有三十岁多岁,计划再生个孩子,因经济条件不好,我的母亲、姐姐和女儿都反对我们再生个孩子,王玉兰对我说:算了吧!我们不要了吧!……女儿上晚自习,每晚,她都跑到学校接女儿,按照学校要求报听写,辅导女儿完成作业。她虽身材娇小,在我心中却是那么的伟大,她放弃了生育,放弃了做母亲,把我的女儿视为己出。

    后来,我返聘到三峡大坝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网上发声,线下交流,时常被“喝茶”、传唤、软禁,受到国保的骚扰。2009年,我离开三峡,去云南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2012年,因执着于人权倡导(参与零八宪章联署、纪念“六四”、废除劳教联署等活动),而再次受到解雇。回到湖北宜昌,组织同城公民聚餐,呼吁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招募新公民运动义工,参与教育平权,纪念“六四”,推广宜昌同乡李一平的“小圈子”、“变局策”等活动,2013年,我被宜昌国保支队抓捕,2015年,宜昌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时,我的爱人辞去了在云南比较轻松且收入稳定的工作,回到湖北宜昌,到一家超市当售货员。每周,她都去看守所给我上帐(存生活费),她明明知道不能见到我,无论风霜雪雨,从无间断。看守所规定账单上只能签名,不能有其它任何文字内容,我看着账单上她的签名,我知道她是要对我说:我来看你了,虽然见不到你,每周我都会来看你……

    执行令下来了,我被押往荆门沙洋汉津监狱服刑,监狱规定每月接见亲属一次,每次接见时间15分钟,当时,交通不便,从我家到监狱坐车要换乘四次,往返时间需九小时,每月,她都来到监狱,不顾旅途劳顿,只是为了能够隔着冰冷的玻璃幕墙看我十五分钟……

    我的父母一直都很疼爱我,兄弟姐妹四个,父母对我最好,我心里在想,为什么他们没来看我呢?我问王玉兰我父母情况怎样?她说:爸爸妈妈身体不太好。

    她问我监狱情况怎样?我说;劳动时间太长,每天大约十三小时,而且任务繁重,我完成不了任务受到体罚、冲洗厕所。冬天,没有帽子也不允许自制帽子,十天剃一次光头,耳朵和手都冻烂了,腰、肩、颈、膝关节疼痛难忍,每天不停的操作,手指已不能弯曲,心脏和肝脏也出现问题。监区没有餐厅,就餐是蹲在离厕所旁的路边露天进行,有些狱警变态,下雨下雪也要我们蹲在露天就餐,碗里一半是饭菜一半是雨雪,浑身湿透,冻得发抖。夏天,十五六人睡在二十平方米的监舍里,闷热得睡不着,浑身长满了痱子。我还告诉她我在看守所也受到侮辱、虐待和酷刑,我坐了十天老虎凳,大腿以下全部浮肿,浑身疼痛难忍。我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坚强,死的心都有。希望她能够找到律师控告看守所和监狱。她流着泪对我说:你千万别乱想,一定要坚持住,怎么办呢?只能慢慢熬啊!我等你回来……

    我给爱人讲的这些话,按监狱规定是违纪,要受到惩罚,我被停止会见、购物、看书、看电视一个月。一位老狱警说:现在劳动算什么重啊!比以前强多了,我真不是瞎说,以前,好多犯子被累昏过去,地下躺一大片。

    从入监到出监,许多狱友不敢接近我,不敢与我说话,怕受到惩罚和增加劳动任务,他们悄悄告诉我:狱警警告他们不准与我接触。年轻的狱警也从不与我讲话。

    有位年轻狱警问我:刘家财,你认为监狱黑还是看守所黑?我说:都差不多,都一样的黑。他说:我在看守所工作过,我觉得看守所要黑些。没过多久,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年轻狱警被调离监区。一位女警告诉我:你判的早,只是五年,如果现在判,至少要八到十年,你不知道现在外面是什么情况,我们现在都不敢说话了。

    有次在露天排队就餐,一位狱友问:财哥,马上要出去了,有什么打算?我握紧右拳用力一挥,说:继续战斗!一位老狱警笑着对我说:刘家财,看来,还等不到我退休,你又要进来。

    在狱中,有时也很搞笑。一位因贩毒判死缓的狱友抚摸着才入监的狱友的光头,一版正经的教训道:好好的工作你不干,非要贩毒,把工作搞丢了还判了一年多,多不划算啊!我笑了,说:你都坐了两次牢了,一次涉黑无期一次贩毒死缓,坐了三十多年的牢,还好意思教训别人。

    早晨,要列队出工,正在下雨,狱友都在楼下的雨棚下躲雨,楼道很拥挤,每层楼的垃圾桶也是每天早晨抬下来运往垃圾场,这时,听到楼上在喊:让一下,让一下,垃圾来了。见有两人抬着垃圾桶走下来。不一会,又听到楼上在喊:让一下,让一下,垃圾又来了。只见一位年轻狱警走了下来,一脸的尴尬。

    出狱的前四天,突然把我押上囚车,送到了潜江广华监狱,后来我才反应过来,原因是不允许我的亲人和朋友在监狱大门外迎接我出狱。2018年8月11日,零点,我被狱警叫醒,三个狱警将我双手反铐带出监舍,我当时心想,还有九小时我就出狱了,这是干嘛?带到监狱大门口,看到监狱长、监区狱警、宜昌国保支队长、大队长、科长等十来位站在那里,狱警对我说:马上就要出监了,回去后要遵纪守法。我说:我一直遵纪守法,我本来就是无罪的。宜昌国保笑着对我说:我们来接你了,免得你的家人跑一趟既辛苦又花钱。我说:你们不就是不愿意看到我的朋友们来监狱接我吗?凌晨三点,回到宜昌,国保说吃点东西再回家,在一家夜市点了一桌菜,接着打电话通知我的爱人和我妹妹、妹夫。我的家人来到后,国保说:我们把家财交给你们了。

    回到家中,一进门,我的爱人,眼睛红红的哽咽的对我说:有件事情,现在,要告诉你,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我以为听错了,问到:都不在了吗?她说:是的。我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哭出了声音。她摸着我的肩膀说:我已经和你妹妹说好了,天亮了,就带你去墓地看爸爸妈妈。我哭着说:我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她含着泪说:你不要太难过,我代你尽孝了,我照顾他们,一直到送他们走……

    天亮了,妹妹开车来接我去墓地,对我说:爸爸在临走前一直不停的问我,能不能见见家财?能不能见见你哥哥?妹妹后面的话我已无法听清楚,眼泪默默流下来……

    从墓地回来,邻居大妈见到我,说:家财,你可算回来了,你妈妈在走之前一直喊你的名字,家财,我的儿,家财,我的儿,家财,我的儿啊……

    回到家中没几天,我去医院进行体检,健康状况非常不好。宜昌公民纪少红有套360平米商住楼,有阳台和花坛。他对我说:你身体不好,把这套房子办个私人会所可以解决你的生活问题。装修一半时,宜昌当局强拆了楼梯和雨棚,搁置至今无法继续施工,还说我是在建立反共基地,坚决制止,威胁纪少红不要与我来往。

    有一天,右大腿突然疼痛,无法行走,必须住院治疗,纪少红带我去了医院并为我付了押金,我内心十分感动。出狱后,海内外,许多陌生朋友加我微信,加完确定是我本人就发红包,不聊别的,最多只是简单问候,加我好友只是为了帮助我,实在感动不已……我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极少从事文字工作,懒惰,不求上进,缺乏写作能力,满怀感激之情不知如何描述、怎样表达……

    2019年的春节快到了,宜昌公民王亚云和李峰来医院看我,聊天中想起了居住在外地的宜昌公民徐旭老兄,我打电话给他,我说:我在狱中患上一些慢性病,不能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了,不知该怎么办?徐旭说:宜昌有腊肉、茶叶、脐橙、椪柑、清江鱼、葛根粉、榨广椒、三峡苕酥,那么多土特产,你可以在网上开店卖宜昌三峡土特产呀!店名我都已经给你想好了,你,刘家财和丁家喜都是宜昌人,店名就叫《家财家喜》。

    在十多名宜昌公民的帮助支持下,众筹开了微店和淘宝店,店名《加财加喜》,申请《加财加喜》商标注册也获得批准。在葛洲坝商贸大厦写字楼租了间办公室,进货、发货等具体操作由我爱人王玉兰和朋友王亚云负责,我只是发发朋友圈和向朋友们推荐,2019年的春节,丁家喜回到宜昌过年,同我一起拍照片、拍视频做为广告素材。

    2019年12月初,在厦门聚会时,我对家喜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你还得帮帮我,等你回到宜昌,我们拍些照片和视频做广告。家喜说:好,可以,我春节回宜昌。12月26日,朋友发来信息,丁家喜被山东警方带走了……写到这里,我心里很难受,暂时搁笔……

    微店、淘宝开业了,股东们要常常在一起商量一些事情,在餐馆里吃饭太贵,钱花得实在心疼,舍不得,我就邀请他们来我家吃饭,我的爱人就提前一天去集贸市场采购食材,花大半天的时间准备,朋友们来到时,十多个菜已完成。许多朋友说:兰姐做的菜好吃,我特别喜欢吃。

    全国各地的朋友们有好几十人专程来到湖北宜昌看我,为了节约,都是住在我家里,我的爱人非常热情的接待,为朋友们做饭、烧菜、铺床、叠被、洗衣服,还买了满满一抽屉的牙刷和毛巾备用,家里来的人多了,房间里常被弄的又乱又脏,她从不抱怨,依然热情不减。她学历很低,话也很少,但,她是一个明白人,是非曲直,非常清楚。我看到和听到一些朋友的另一半因经济、精神压力而劳燕分飞。二十多年来,我的爱人陪伴我经历磨难,担惊受怕,含辛茹苦,风雨同舟,不离不弃。她是我生命中的恩人,是我一生中的宝……

    我曾是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如今是一名贩夫走卒,特别关注养老、医疗、住房、物价、税收、环保等与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事宜。

    我胸无大志,不懂政治,既无振臂一呼,英雄云集的动员能力,更无改造中国的宏伟战略。

    我只是想做一个公民,在自己的祖国自由的行走,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吃饭、聊天,关心我们的家园。但,很遗憾,在厦门吃了顿饭,聊了聊天,当局就害怕得如临大敌,大肆抓捕,制造恐怖,我只能被迫流浪。

    2020年的春节就要到了,我却被迫在自己的祖国流浪,不知何时才是尽头。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和电话号码,我想念我的家乡,想念我的亲人,想念我的爱人,我的爱人一定也在想念我……

    湖北宜昌·刘家财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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