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中国人权律师团支持佳士工人维权

    我们于近日获悉,深圳佳士科技公司工人因依法维权,先后有28人遭到警方拘捕!

    我们初步了解到,深圳佳士科技企业方面对其职工存在违法罚款、非法调休、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泄露员工信息、剥夺工会自治权等违法侵权行为,深圳佳士员工向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申诉,有关方面不仅没能及时履职尽责化解矛盾,而且滥用职权打压拘捕维权活动!

    我们正告有关方面,不要妄图以黑恶手段打压工人们尤其那些公益维权代表的维权努力,也不要妄图制造事端将工人的合法诉求政治化、妖魔化。这一事件,最终无论其法律责任、历史责任还是政治后果均在资方、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工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受到漠视、压制得不到解决不断累积造成了今天这一局面,工人维权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无疑他们是受害者而不是侵害者,他们的维权行为正当合法,于社会有益!

    我们正告有关方面,迅速落实宪法、工会法规定的结社自由,不要试图利用官方主导的伪工会垄断限制工人的合法诉求、话语权,避免劳资关系冲突与升级的根本解决之道就是在法律框架内降低集体自治成本,促使劳资双方形成有效的议价机制,劳工的权利不能被代表,不能被恩赐,让劳工摆脱血汗工厂的压迫,企业才能依靠创新和管理长足发展!

    一些地方由于公权寻租,资方在地方政府非法势力的保护下,克扣工人工资,以种种借口、种种形式压低工人的正当待遇,剥夺侵害工人的合法福利保障的短期行为,必然损害劳资双方的长远利益以及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一状况必须被改变。

    我们正告网络舆论管控方面,不要试图剥夺压制言论自由,删除屏蔽佳士劳工维权以及其他劳动者集体维权方面的资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溃,伤民必多,一切罪恶都会记录在历史上!

    中国产业升级的困境长期处于世界产业的低端地位,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人为压低人工成本,低人权、低福利的原因致使劳动力质量及企业创新管理水平缺乏提升动力,是剥夺限制工人福利、工人结社权的必然结果。

    我们呼吁有关方面尤其是当地政府回到法治轨道上来解决工人的合法诉求,不要试图滥用警力,利用黑恶手段打压工人维权积聚民怨。中国作为联合国成员国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权利无法与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截然分开。中国当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人们长期忽视自己的政治权利,诸如,言论权利、结社权利、集会游行示威权利乃至选举权利等不容再被忽视,没有政治权利就没有一切!其他一切权利都无从保障。我们都知道,人的每一项权利都是相通的,每个个体的权利息息相关,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其自由、权利、尊严不可分割!

    我们呼吁不管是政府公职人员、司法工作者、企业职工、医生、律师、记者、警察、军人、教师、农民、知识份子、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学生……我们不分阶层、族群,地位、不分体制内外,每当公共事件发生时,全国同胞应该站在一道,站在基本人权一边,站在公义的一边,为弱势群体鼓与呼,为最终建立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未来鼓与呼!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18年7月30日

  • 金变玲:江天勇每天吃一把药

    2018年7月20日上午10:40,我的公公婆婆(江天勇的父母)走进了河南省第二监狱的会见接待中心。

    婆婆说第一次来看儿子,激动得走路都颤抖了。我公婆这一次探监与以往不同,以前都是国保陪同,这一次是王峭岭李文足从江天勇的信阳老家一路陪同二老来的。

    前几次,只要预约了探视时间,国保就上门说要陪同家人去探监。我每次听说国保又要陪着他们去探监,心里就别扭。这一次,不想让国保跟着,没有预约,直接在允许的探视时间,由峭岭文足陪着来到了新乡。

    我公婆走进监狱的会见接待中心,因为婆婆是第一次探视儿子,证明文件需要被审查。两位老人在会见中心里面等待的时候,站在会见中心外面的文足和峭岭,远远看见从监狱正门出来七八个警察。这些警察走近她俩,在十米多的地方停下,散开,用执法仪对着她俩。

    文足和峭岭站的地方,是看见我公婆走进监狱的地方。她俩看着那个门,不动地方。那些警察不远不近的监视她俩,也没有骚扰。

    我公公婆婆的证件被审查完毕,会见接待中心的一男一女两位头头(男的是监区长,女的是会见接待中心的领导),亲自陪着这两位老人上了会见中心的三楼。据说过了几道关口。警察看着领导陪同,打算轻松放行。但是那位女领导说:还是仔细检查一下吧。

    会见大厅里据说能同时容纳20多个人会见。但是江天勇被带出来时,大厅已经空了,只剩下天勇一家。男女两位头头各占一边,站在我公婆身后,还有十几个警察也都在大厅里。我婆婆隔着大玻璃,拿起电话筒,一个警察在大玻璃窗里面也拿起了电话筒。婆婆关心儿子记忆力衰退的事情,问他每天吃的是什么药?天勇把药名说了几遍,婆婆还是记不住。天勇说他每天除了必须吃两片降压药,还要吃一把别的药,但不知道是什么药。

    我婆婆见过被释放后的李和平,说和平满头白发,又瘦又黑,要是李和平不说话,她根本认不出来了。她说和平根本就不是原来的那个和平了!老太太认为和平是吃药后变样的,听说儿子也吃药,怕他变成李和平那样,就忍不住哭起来。她问儿子,你的药能不能不吃?江天勇安慰妈妈:不用担心。然后他就把家里人的情况问了一个遍。说,让变玲(指我)注意好身体,将来生活就指望变玲了!全家都指望她了!

    最后我婆婆走的时候,监狱会见接待中心的女领导很殷勤地写了个电话号码给我婆婆,说:下次你打电话预约一下,我好安排,您就不用等了。

    我公公婆婆出来后,婆婆竟然跟峭岭说:天勇比和平强,我还能认出来,和平来我家时,我都不认识了。我公公告诉天勇,文足和峭岭在外面等着呢。江天勇笑了。

    金变玲 2018年7月21日

  • 王全璋没有遭到“硬暴力”?

    没有“硬暴力”

    李文足:我向刘卫国律师问起他7月18日下午会见王全璋的情况。我急切地想知道全璋遭受酷刑的情况。因为在“监视居住”期间,谢燕益律师和其他人都清楚的听见王全璋在二楼审讯室的惨叫。

    刘卫国律师回复我:他说他以前受到的待遇没有“硬暴力”。

    “没有硬暴力”,可能很多人以为就是没有挨打,可是我一看这3个字,心就像被热毛巾捂着使劲拧一样。

    2017年5月9日,李和平律师回家的时候,我就住在峭岭家。峭岭姐一见到和平哥,就看他身上有伤没有。和平哥说没有伤,没有遭受硬暴力。他说每天被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盯着服药,掰着嘴看药吃下去没有,那是让人感到死亡的威胁。每天被迫用一个姿势僵直站立15个小时以上,晚上睡觉也必须平躺不许翻身,如果翻身了,就被叫醒,这也不是“硬暴力”!

    和平哥被工字镣铐把手脚链在一起,整整一个月;冬天被强迫站在空调的冷风口吹十几个小时;冬天在天津看守所,只给薄薄的一条被子,30天被冻得夜里都不能入睡。每餐给两个鹌鹑蛋大小的馒头饿的肚子疼,常年见不到阳光。

    李春富律师在遭受这些所有的非硬暴力上,经历过一次硬暴力。他被看守所的管教用膝盖顶断了肋骨,还诬陷他要越狱,被警察脱的只剩内裤,戴着工字镣铐躺在看守所的硬板床上,每呼吸一次,胸部都疼痛万分!

    所以,全璋说没有遭受硬暴力,就是想告诉我他遭遇了那样的非人的折磨!

    我想知道他的体重多少?他的头发是否白了?他牙齿是否已经掉光?

    我想知道全璋的具体情况。

    刘律师说:全璋说外面的任何举动都会影响到他在里面的现状。说有些事不需要狱警出面,牢头狱霸就解决了。所以,今天记者电话我一个也没接。

    这些话让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我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如果刘卫国律师接受记者采访了,牢头狱霸就会“解决”王全璋!

    而我这三年来,不停的为全璋呼吁。我起诉过公安部,状告过共青团,徒步千里寻夫,接受过无数媒体采访,还见过德国总理默克尔……如果因为这些举动全璋就被牢头狱霸解决掉,那全璋应该被解决掉十几次甚至几十次了吧?

    全璋不知道我在外面干的事,但是刘律该知道我所做的事吧。刘律师不敢接受媒体采访,怕王全璋被牢头狱霸解决了,我也害怕啊!那么我该怎么做呢?

    自从有了王全璋的消息,我感觉更加恐怖了!

    李文足 2018年7月20日

  • 王全璋被强迫喂药 笼罩在恐惧中

    王全璋在失踪三周年之际,我终于知道他还活着,且“精神正常,身体正常”。这个消息让我松了一口气,许多朋友也纷纷表达了激动的心情。

    这几天我一直努力与刘卫国律师沟通,希望了解更多的情况。

    现在综合情况如下:

    1、有医生说全璋有高血压,一直让他吃药。

    这里我要说明:全璋被抓之前没有高血压!一起出差办案的律师,哪位看见他吃高血压的药了吗?他冬天也洗冷水澡,还经常一口气背着我上七楼。

    709也是被检查出来有高血压,并强迫服不明药物,李和平律师最多一天服六片;其中一位709人唐志顺一天服21片。服了药之后会头疼、视力模糊、像有虫子在身上爬。释放回家的709人有一个普遍现象:脸上整块的大黑斑。中医说:这是长期服药导致肝脏损伤。全璋已经被服药三年了,他的身体被损伤什么程度了?

    2、全璋见到刘卫国律师,显得非常害怕的样子,不敢大声说话,甚至很多时候都是用口型表达。导致刘卫国律师不能准确的明白全璋的意思。刘卫国律师是全璋委托的律师,他们见面了,全璋正常表现出来的,绝对不应该是害怕的样子!

    3、全璋跟刘卫国律师说,坚决要求程海律师和妻子李文足作为辩护人,官方坚决不同意。

    昨天,我请刘律师转告全璋我的意见:

    1、我和泉泉很好,外面帮助的人很多。

    2、让全璋不要怕别人听见他说了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要大声跟刘卫国律师沟通。

    3、我希望你出来后继续干律师。

    4、全璋不要接受判缓刑,我支持你不妥协,不认罪!

    虽然知道全璋还活着,但是,随着细节的公开,我的心比之前更加受煎熬了。刘卫国律师简单的描述全璋的表现,已经不是原来的全璋了,可想而知,全璋经历的酷刑折磨是多么的严重!

    我会随时发布全璋的情况。

    感谢所有关注我们的朋友!

    李文足 2018年7月19日

  • 王全璋失踪三年终与刘卫国律师见面

    2018年7月18日刘卫国律师发布有关王全璋案的消息:

    1、2018年6月下旬,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的王全璋律师向主审法官正式递交了要求本人作为其辩护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2、7月,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向本人转达了前述委托事宜。本人做出接受该委托的意思表示并提出2点意见:其一,律师辩护观点将完全遵照全璋本人意见展开;其二,代理期间将随时与其家属保持必要的信息沟通。

    3、7月12日,在得到官方对上述要求的肯定性答复后,本人赶赴天津,上午从主审法官处获取了全璋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下午顺利会见了全璋律师。

    4、会见过程中全璋律师精神及身体状态良好,他感谢外界对其本人及家属的关心和帮助。

    5、会见结束后,本人回到天津二中院,经交流,双方对于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范围存在部分争议。故此,本人暂未提交辩护手续,待法院方面进一步研究答复后再行决定。

    6、基于是否代理本案处于“待定”状态,故,此前未向外界公开前述代理事宜。

    7、在得到天津二中院关于可以全面复制案件材料的正式答复后,今天(7月18日)本人赶赴北京,上午与王全璋律师的妻子见面交流了基本情况,李文足要我对全璋转达家人的关切及各界人士的关心。

    8、今日下午,本律师返回天津顺利会见了全璋律师并就下一步的工作交换了意见。

    9、案件材料已经全部复制完毕,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刘卫国 2018年7月18日

  • 余文生妻子许艳状告澎湃网失实报道

    民事起诉状

    原告:许艳,女,汉族,1982年10月3日生,身份证号:321324198210034284,现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2-312室。系涉案报道中余文生之妻。电话:13718826079

    被告: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515室,电话:021-624712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5981888955邮政编码:200040

    法定代表人:王伟;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
    1、认定被告的涉案报道严重失实、侮辱人格、致原告及家人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2、以原告认可的方式公开在报道影响的范围内向原告赔礼道歉;
    3、赔偿原告差旅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万元。

    事实和理由:

    2018年1月23日14:35,被告的澎湃新闻网在《时事》栏目首页,以“一号专案”刊发了一篇《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的报道,报道记者:庄岸,责任编辑:陈雷柱。报道中附有一段48秒的执法记录仪录像,来源:北京警方(00:48)。网址: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3877,报道内容:(附后)

    此报道发出后,迅速引起各大网站的大量转发,用标题在360搜索,当时即能搜到约5600个结果。此报道的视频仅在腾讯网的播放量就高达9.5万次,在新浪视频的播放量也有8300多次,而其他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也都有大量的占击和播放量。查看评论,对余文生律师几乎是一边倒的谴责和骂声,什么“在美国当场就乱枪打死了”,“希望严查!”,“这种作死的律师”,“这人也太狂了吧?关个几年”等等等等,可见,此报道对余文生及原告等家人产生的影响之大,余文生是原告丈夫,现被关押。

    然而此报道明显歪曲事实,视频有明显的颠倒和编辑,结论有明显的倾向性,具体如下:

    一、法律常识告诉我们:警察执法,首先要出示执法证件,传唤要出示《传唤证》,但视频中始终没有看到,可见警察已经违法在先,作为公民,不配合这种违法的所谓传唤,是公民的权利体现,否则,生活在中国将没有任何安全感,谁都不会例外。而本案的执法,更应当严格要求执法警察。作为一个知名网站,作为将本案作为“一号专案”进行报道的记者和编辑,应该有一点儿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明白在“依法治国”的口号下,警察执法更应该依法,而不是穿上警服,说的话就是法律,甚至自称是警察,说的话就是法律,是个警察就代表法律。相反,和任何普通公民一样,警察也会有违法的时候,本案即如此。

    二、视频明显是由两个记录仪拍摄的,且是交替出现。时间点上,有时一个记录仪的视频突然跳过10几秒,有时从一个记录仪突然后退近7分钟切换到另一个,有时又从一个记录仪突然跳过近9分钟切换到另一个,有明显的拼接和编辑。这个所谓的过程显然不是连贯的,那些漏掉的视频拍摄了什么?余被带上车后,有无对其进行报复性殴打?是不是警察有违法行为?否则为什么警察不完整出示呢?之后又为什么不让原告聘请的律师会见余文生?所以,存在这种合理怀疑的可能性极大,全部公开视频的结果可能完全颠倒视频给公众的印象。就比如一个人的正当防卫,如果掩盖加害人违法行为,那么正当防卫者就会被人为转化为凶手,黑白即刻被颠倒。
    案发后一周左右,北京警方为什么将案件转移到外地?且至今不让律师会见?更加重了上述的合理怀疑。

    作为专业记者和编辑,对视频里面的拼接和编辑,对一些连带的问题,显然是有意的忽视,甚至是故意掩盖。

    三、余文生以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视频报道的也是所谓妨害公务的过程,妨害的一方是余,被妨害的一方是北京警方,那么作为报道记者,采访报道引述的完全来自于一方即北京警方,而没有对另一方余文生的任何采访记述,你的客观公平性又在哪里?这难道不是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两个人理论,却只听到一个人的声音,谁会相信他说的话?

    综上,被告严重背离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原则,完全引述对立双方中一方的说法和视频,没有对另一方的任何采访,完全变成了一方的喉舌,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对引述的说法和视频不加分析,故意歪曲了事实,造成余及原告等家人在公众中极度恶劣的印象,侮辱了余及原告等家人的人格,明显降低了公众对余及原告等家人的社会评价,严重侵害了余及原告等家人的人格名誉权,对余及原告等家人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损失。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维护原告等家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致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

    具状人:许艳
    2018年7月16日

    附:被告的报道及证据

    附:涉案报道

    时间:2018年1月23日14:35,澎湃新闻网/《时事》首页/一号专案
    标题:《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记者:庄岸,网址: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3877

    报道中附有一段48秒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来源:北京警方(00:48)

    报道内容如下:

    1月19日,一余姓男子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时暴力袭警致民警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市公安机关获悉,涉案男子系在被警方强制传唤时,先后打伤、咬伤两名民警。

    据警方介绍,余某某,男,51岁,北京市石景山人。19日当天,公安机关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余某某依法进行传唤。警方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民警现场多次向余某某口头宣告传唤措施,余某某反应激烈,拒不配合,反复表示不服从传唤。就在民警依法向余某某宣告口头传唤变更为强制传唤时,余某某突然挥拳重击民警头部。在场的其他民警迅速将余某某制服。在被带离过程中,余某某再次袭击同一民警,猛踢该民警膝盖,还咬伤另一民警手指。

    经司法机关鉴定,两名被袭击民警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经依法审查,余某某对自己暴力袭警行为供认不讳。记者还了解到,余某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审查调查。

    澎湃新闻从北京警方处还获悉,余某某曾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7年7月与某律师事务所解除聘任合同,后未再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因为时间超过六个月,北京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已于2018年1月15日依法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责任编辑:陈雷柱

  • 李昱函律师案的庭前会议情况

    昨天上午马卫、吴莉律师会见了李昱函律师,她健康情况比之前好些,胃胀气轻了,夜里不再需要起身来回遛才顺气,但依然要吃好几种药。

    今天上午庭前会议由薛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如此看来,本案审判长已改变。

    庭前会议只开了一个小时,仅进行了“管辖”一项。一开始审判长有走形式的打算,未容辩方就管辖异议充分发表意见即作出驳回决定。李律及辩护人均提出抗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这才让双方又回应了一轮,之后李律欲再补充意见但不被允许,薛法官让她庭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李律不同意,坚持要求当庭记录,双方出现了几句争执,李律认为审判长不能保障其诉讼权利再次申请休庭。

    李律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所以说着说着,不自觉就带有一些情绪,并有几次未经允许直接就发言,审判长认为其状态不宜继续开庭,于是宣布休庭,下一次庭前会议日期待定。

    会后,薛法官再与李律沟通,但谈的不大合拍。薛法官在跟辩护人交流时,言辞中透露他实际上同意辩方管辖异议的观点,但他认为“管辖问题并不是你们的重点”,辩护人予以否认,强调程序公正是非常重要的。辩护人建议下次开庭给李律准备纸笔和花镜,让她做些记录以便答辩,薛已同意;辩护人同时提出,就每项议程应是辩方先提出观点和基本意见,再双方发表意见,但最后应由辩方收尾,薛回答比较含糊,似乎同意。

    本案提起公诉已三个月,审限到而案未结,辩护人已再次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马卫律师、吴莉律师
    2018.7.13.

  • 中国人权律师团就秦永敏宣判声明

    现在是2018年7月11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时此刻正在对中国湖北籍公民秦永敏就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宣判。

    就起诉书披露的下列事实,我们认为秦永敏先生无罪,武汉中院应当即刻释放秦永敏先生,理由如下:

    第一,秦永敏先生主张的“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等言论”完全属于《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范畴,其与当年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时期对全国同胞发表的“不打内战、民主宪政、还政于民、实行普选等言论、主张、追求和历史承诺在内涵上是完全吻合一致的。就此,如果判秦永敏有罪,那么,武汉中院岂不是说:“中国共产党当年的所作所为都是犯罪行为?岂不是说中国共产党是违背历史承诺言而无信的政党?”

    第二,秦永敏先生积极践行的“言论权、结社权、新闻出版权、集会权、游行示威权等”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基本人权;更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之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政府提出并要求兑现的权利。既然,如此,秦永敏先生何罪之有?

    我们还要特别指出的是:

    1,1982年3月,秦永敏先生因商讨成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而被武汉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1993年12月,秦永敏先生因要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基本的言论权、通信权、新闻出版权、集会权、结社权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而被“劳动教养两年”。

    3,1998年12月17日,秦永敏先生因发起设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而被武汉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以上据以判刑和劳动教养的法律上查明的上列事实和正在宣判的案件所披露的事实均属于我国现行《宪法》所确认、赋予和所要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说,公民要求实现、兑现、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是犯罪的话,那么,岂不是说我国现行《宪法》条文相应的规定是确认、赋予和保障公民享有依法犯罪的基本权利。

    综上,我们敬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莫要曲解和侮辱现行《宪法》;莫要忘记中国共产党建政前的建国主张和历史承诺;莫要无视法治中国的滚滚历史洪流。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18年7月11日

  • 程海律师怒斥北京二中院法官

    2018年2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注销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后本设立人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注销决定,司法部维持。

    2018年6月1日本人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注销决定,被告为北京市司法局和司法部,该院拒绝收取材料。

    6月6日又向该院寄送了起诉材料,6月9日送达。因该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本人今天也就是7月10日下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

    该院立案庭一个姓孙的法官收了以后拿进去研究,大概过了40分钟出来,张昆仑副庭长跟我说,对我的起诉的不予登记立案,你属于违法起诉,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不予登记立案。

    我问他,我起诉司法行政机关违法注销决定怎么是违法起诉?他无言以对。我呵斥他说,作为法官你们理应依法办案,现在我是合法的起诉,你反辱为违法,违法不立案,涉嫌枉法裁判,滥用职权。你拿着纳税人的钱,也就不知道羞耻!我将投诉控告你们违法犯罪。对北京法官法院这种黑社会式的办案行为将予以控告,进一步维权,并想尝试起诉法院枉法裁判侵权。

    程海律师
    2018年7月10日

  • 王宇律师:我所认识的许艳

    许艳是谁?几个月前,可能没多少人知道她,但现在可能就很少有人不知道她了。许艳是著名中国人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我认识许艳还是在四年前。

    2014年10月,香港“占中”事件在国内引起很大的反响,一大批公民朋友因喊出“风雨中抱紧自由”声援香港同胞而被当局抓捕,余文生律师在代理其中一位公民朋友时,为维护律师的会见权,抗议看守所违法不予会见,而被抓捕,成为当时因涉及声援“占中”而被抓捕的唯一一位大陆律师。

    余律师被抓捕的第二天,他的妻子许艳就给我打电话,要聘请我代理余律师的案件。当时我正在丰台看守所会见另一位也是因声援占中而被抓捕的公民:韩颖。为了节约时间,我就约许艳在余律师被关押的大兴看守所门前见面签委托书等手续,同时,许艳聘请的另一位余律师的辩护人——张维玉律师也从山东乘火车赶到北京,当时是我们三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往同一个地方赶。但是到大兴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已经下班了,不给安排会见。在这里,我们和许艳见面了,她看上去就是一个娇小瘦弱、神态可人、温温柔柔的邻家女孩,但她一双大眼睛里透出了她的坚定。

    这时,许艳接到办案单位,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八角派出所的电话——他们让许艳到派出所,说找她有一些关于余律师的事。我说这么晚了,就不要去了,明天白天再说。但许艳很坚定的说,只要是关于余律师的事情,不管多晚,她也要去。看上去是那样弱不禁风的许艳却是那么的坚定。我们担心她一个人去会出现什么状况,所以决定陪许艳一起去派出所。

    当我们打车返回到八角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一群警察等在那里,看到我们,他们问许艳我们是什么人?许艳说这是我聘请的律师。那些警察说只让许艳一个人进到里面的办公室谈话,不让律师进去。派出所的办事大厅旁是一个有门禁的大门,只有刷卡才能进入,进入到大门里边是办公区。那大门里面看上去景况森严的样子,我不放心让许艳进去,就和张律师要求陪同许艳一起进去。警察说只能许艳一个人进去,如果要律师一起,那今天就不要去谈了。许艳说那就一个人去!一定要了解到余律师的情况!让她一个人进去,我们都很担心,但她坚持要去了解余律师的情况,谁也无法阻挡!

    这就是第一次认识许艳,让我感受到了许艳和余文生之间的夫妻情深,那种她要为她的丈夫余文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坚贞承诺,这是最让我感动的。

    那一次,我们律师代理余律师的案件,却一直无法会见到他,而许艳把她刚刚九岁的儿子交给母亲照顾,她自己一直配合律师为余律师积极奔走呼吁,展开各种申诉和控告以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等等司法救济途径,同时也在自媒体上发布相关余律师的即时情况通告,直到后来2015年1月20日余律师被非法关押了99天后,最终无罪释放,期间余律师遭受了非人的酷刑和虐待,并因酷刑而患小肠疝气,出狱后不久就做了手术。那一段时间,许艳一直陪伴在余律师的左右。虽然在余律师被抓期间,她付出了太大的辛苦,但余律师释放后因身体健康被损害很严重而需要更多的照顾,许艳也因此付出了更多的辛苦,那使得本来就略显瘦小的她显得更加羸弱了。

    不久后,就是震惊中外的“709大抓捕事件”,我们夫妻都被抓捕,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

    2016年8月我们夫妻取保后被送回内蒙古软禁起来,因没有通讯工具,仍然无法与外界联系,直到2017年7月,余律师冲破层层阻力来到我们被软禁的乌兰浩特市,见到我们,我们才了解到一些我们被关押和软禁期间的事情。这次余律师冒着那么大的风险来乌市,也仍然带着他最亲爱的妻子许艳,而许艳也仍似以前一般小鸟依人的随在余律师身边。我们夫妻两都惊诧了,惊诧于:这样冒险的事情,余律师竟然带着他妻子来了,而许艳居然亦淡定从容的跟随着余律师,就在跟从我们的警察面前毫无顾忌的与我们亲切交谈。我们笑道:你们两个也太冒险了,或者你一个人来还行,不应该带许艳一起来这里。余律师仍用那种豪气干云的语气说:“没事!”而许艳也淡淡的笑着轻轻的说:“他一个人来,我不放心。”

    而那次我才知道,2016年10月他们两个已经冒险一起来过乌市了,但因为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来,并且我们被国保提前带离了我们的住处,所以,他们没有见到我们。那次我们还了解到在我们被关押期间得到了海内外大量朋友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9月我们解保回到北京后,得知余律师和许艳曾在我们刚刚被抓捕后的2015年7月19日率先发出了《关于王宇律师被刑事拘留的声明》并就709事件发出多份信息公开申请及控告函,并因此受到传唤,但余律师也以此形式打破了“709大抓捕”刚开始时的萧杀氛围。

    在“709”期间,余律师被李文足聘请作为王全璋的辩护人,并被李和平太太王峭岭聘请作为“诉官派律师委托无效案”的代理人,直到2017年底余律师被注销了律师执业证。这期间余律师为709被抓捕的同仁做了大量的法律工作,而这时余律师因2014年底的酷刑和2015年的手术还根本没有完全恢复,许艳就一直陪伴在余律师的左右照顾他的生活,同时也帮助照顾709家属和孩子们。这时,她再次展现了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妻子的温柔和细腻,她对家属们的帮助总是那么古道热肠,就似一股暖流涌流身旁,可说是润物细无声的毫无声息,又令人倍感安慰。

    2018年1月19日,余文生律师再次被抓捕,许艳再次放下了小鸟依人的生活,再次扛起了照顾孩子,同时为余律师维权的重任。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又成了她常常光顾的地方,她一次次的陪同律师前去公安局、看守所要求会见余律师,一次次的去检察院、监察委控告相关部门的违法,又因余律师被关押在徐州,她时常往返于北京和徐州之间,她几乎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但她从不气馁,反而越来越有勇气和毅力,而她也受到了更严厉的打压。从余律师被抓捕之后,警察多次去她家敲门骚扰,还多次进行搜查,并三次以涉嫌“煽动颠覆”的罪名传唤她,有一次甚至超过十九个小时,还把她绑在审讯椅上虐待。但每一次,许艳都坚强的面对,用冷傲的态度直面审讯她的警察,毫无惧色!

    许艳第一次被传唤的第二天下午,刚好我之前和她约好了那天要去帮她照顾孩子,没想到进门就看到许艳的母亲和儿子相拥而泣,孩子一见我就说:“阿姨,我妈妈被警察带走了!”我一惊忙问:“什么时候?”他说:“昨天晚上九点多警察就来了,在家里搜查了半天,大约十一二点把妈妈带走的。”我说:“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他说:“警察吓唬我们,不让告诉别人。”我赶紧把这一消息发给朋友们,并考虑要找律师代理许艳去要求会见。这时,许艳开门进来了,一进门她就搂住我大哭,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们的!”然后,她断断续续的告诉了我事发的经过:原来,昨天晚上,她家突然停电了,她打算去物业充电,刚一出门就被事先等在楼道里的警察抓住了,收缴了手机,连孩子的手机都被搜走了。到了派出所后,警察威胁她,让她不要再为余律师维权,还威胁也要抓她,并把她关起来!我问她,你是怎样回答的?她说:“我坚持要为余律师维权,别的他们问我什么我根本都没有理他们!我在警察面前一点都没有哭!”我搂了搂她那羸弱的肩膀,告诉她:“你太棒了!你怎么会这么勇敢?”她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特别害怕,但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有多害怕,我都必须坚持为余律师维权!”她再一次在我面前表露了为她丈夫余文生赴汤蹈火的坚贞。

    而之后的两次被传唤,她一次比一次更坚强,更有经验,最后一次她更是坚决回绝了警方的非法传唤,及时得到了朋友们的关注,最后令警方无地自容,只能草草了事,灰溜溜的离开了!

    在为她丈夫余文生维权的过程中,许艳也帮助了更多的被打压的伙伴。她不止一次的持续的为她丈夫曾经代理的、至今已1090余天还杳无音信的王全璋律师呼吁;她帮助因声援李文足而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的李美青、陈岳秀找120救护车送到医院,并为她们支付了1000元医务费;她还支持被吊销律师证的隋牧青律师、文东海律师,并不远千里去广州和长沙参加他们的听证会……

    在余律师被抓后半年多的时间里,原本是完全依靠余律师生活的全职太太许艳用她那柔嫩的小手撑起了她和她丈夫的一片天空!她用她那羸弱的肩膀扛起了她的家庭和为她丈夫不懈维权的重担!她曾不止一次的和我说过:“王律师,不知道为余律师维权的路还有多长?但无论如何,我都要继续坚定的走下去,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长多难多险,我都会矢志不移!”

    我们都在期待着不久的将来的某一天,余文生离开监狱,满脸笑容的向我们走来。

    我总是看到一幕温馨的画面:余文生律师和他同样历尽沧桑的妻子许艳及刚上初中的小儿子,一家人又亲亲热热的在一起,文生依然豪气干云的对我们说:“嗨,没事!”

    此文的结尾,我和文生的朋友们一起为他们的家庭祝福,希望文生早日恢复自由!并真心的感谢他那柔弱而坚强的妻子——许艳!

    谨以此文纪念“709大抓捕事件”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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