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幼儿园老板奸淫幼女 相关部门“置之不理”引发群体抗议

    民生观察2013-7-7消息;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道幼儿园老板刘某成,多年奸淫幼女,受害者家长多次举报投诉无果。无奈之下,家长们昨天集体来到当地公安部门和该幼儿园门前抗议。
    据悉,几天前该幼儿园里的一个小女孩回家跟家人说她的下身不适,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后发现其下身严重受伤。随后其家长报警,然而,在警方介入后不到两天的时间,该老板就大摇大摆的出来了。见此情景,家长们再次到相关部门去举报却被置之不理(据刘某自称公检法有后台)。家长觉得冤情无处申诉、正义得不到申张。最后,受害人的家属们于昨日,集体来到当地公安部门和该幼儿园门前抗议,以及到当地的荷沙公路上去拦路申冤。
    据闻,现场有群众说:“受害小女孩今年才四岁,目前还躺在医院里,而这个幼儿园的老板在当地关系相当硬,才关了两天就放了出来。并且,在这个小女孩之前已有多名小孩受害,但是由于各种难言之隐大家都私了。这一次由于这个小女孩伤的太重了,她的家人不同意私了,最后才将事情捅了出来,并由此激起了多名受害儿童家长积怨已久的共鸣,昨天就爆发的群体性抗议事件”;还有群众说:“这个’人渣’在我们这嚣张好多年了,跟老谭(官方人员)关系挺硬的,前几次个别家长报警,那些死警察帮他把证据销毁了,受害人没办法就私了。这次他们居然又买通医生做假证,所以群众盛怒之下就拦路喊冤了,希望老天有眼这次能把这人渣绳之以法……”










  • 惠州上百员工聚集讨薪 谴责政府部门不作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4消息:昨天,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桩业”)的5名高管,被200多名工人困在广东惠州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简称“惠州中技”)办公楼已达3天2夜。工人代表们称,他们被该公司欠薪约120万元,且未获得劳动法规定的相应工龄补偿,还有部分工伤员工也未获得法律规定的“工伤补偿款”。
    据悉,工人们在被招进工厂时,该公司的招工启示上标明全勤工资可达3200-4000元,可工人们反映,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后发到手里的全勤工资只有2000多元,工人都认为这是典型的用工欺诈。工人们也曾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希望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帮助工人维护应有权益,但是这些投诉却都如同“泥牛入海”,工人对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的不作为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6月30日下午,万般无奈的工人们,只好围困了该公司的主要领导,要求政府劳动部门履行职责依法介入调查,要求公司遵守劳动法、遵守用工合同,依法依规的兑现工人们应得的工资和其他应得权益。
    据悉,该公司的几位领导被困在4楼会议室,有几名协警在三楼防范冲突,员工们昼夜坐在二楼通道防止“老板”跑回上海不发工资,并等待劳动执法部门来调查处理。


    (上图为:日夜围守的工人们)


    (上图为:被围困的公司高管)

  • 公民联署,强烈要求依法取缔黑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早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就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而后来的《立法法》则进一步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这些立法都体现了我国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可是,有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公然违宪、违法,政府以这些违宪违法的所谓规定为依据,对公民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这主要表现在对公民非法关押、遣送、收容、劳教、被游游、被不能出门等。如上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措施的关押地、被控的制地等,就是名符其实“黑监狱”。
     
         不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权利的保护,体现在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体现。 
     
         早期的欧美人权法案,都非常重视该项权利的保护。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就规定:“未经法律,不得将任何自由人监禁。”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第7条规定:“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況下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手续,不得控告、逮捕或者拘留任何人。”1791年美国的《人权法案》第5条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者财产。”
     
        欧美人权法案关于保护人身自由的规定,被国际人权法所采纳,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及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如上提及的国际人权法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签署国。这一是体现出国家对保护公民自由权利的认同,二是体现在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
     
         侵害人身自由权,具体表现如下:
       一、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
       二、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
       三、妨碍自然人通行,妨碍对道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
       四、侵害通信及任何方式进行信息交流的自由。
         五、间接侵害他人自由权,包括故意引诱以及故意散布虛假信息,通过国家机构、公共组织等团体的合法行为完成对受害人的行动自由的侵害。
     
         这样的侵害时时发生在你身边或自身,但凡心存良知正义的人,都不能漠视侵害人身自由权的非法行为。
     
         在此,我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提起如下请求
         一、废除各种形式的黑监狱,并对违宪违法的行政法规进行违法违宪审查、修正。
         二、对继续用黑临狱迫害公民、继续抱着违法违宪规章不放的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让我们成为该文件的共同签署者,国家文明,社会进步需要持续推动,需要更多同盟以公民身份积极的参与,依法捍卫人身自由权。因此,请同意联署的公民将您的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职业、联系电话。发至:taiyanghuabj@gmail.com邮箱。谢谢!
    2013年7月1日
     
    公民联署名单如下:
         康素萍   女   陕西省西安市   维权公民   联系电话13161821852
         天  理   男   广东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   联系电话:13702828964
         苏昌兰   女   广东省南海三山   中国妇权义工    联系电话:18988528668
         沈佩兰   女   上海马桥镇维权农民   联系电话:
         周维林   男   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电话:18919617417
         胡  军   男   新疆昌吉市   权利运动     联系电话13070385314

  • 武汉李有珍等多位拆迁户进京找律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30消息:今天,武汉市李有珍等多位拆迁户到北京上访。据介绍,这批上访人员包括李有珍、刘宏勇、李铭、张腊英四人。他们都是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的被强拆户。
     
    李有珍等表示,由于他们的问题一直未解决,这次进京准备去找律师帮助。

  • 武汉访民聚集中央巡视组入住宾馆门前伸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7消息:今天上午,武汉市的部分访民们,获悉中央巡视组入住在武汉市武昌东湖宾馆。于是,大家就从四面八方赶到宾馆门前聚集伸冤,有访民无奈的说,他们这是在给地方的“贪官污吏们增添光彩”。
    据悉,中央巡视组视察湖北期间,曾有数百位访民聚集武汉市期待冤情得到关注,但却无法与巡视组人员会面。有访民给巡视组寄去申诉材料,却遭到地方维稳人员的盯梢打压。
    对于访民们无法与中央巡视组官员会面,湖北网络作家刘逸明表示:“我想中央成立巡视组对各地进行巡视,这个初衷是好的,但是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很难讲,因为地方政府有一系列的方式来对付中央巡视组,也有方法控制有关人士和巡视组的人接触。巡视组到地方来,他们的工作想很顺利的开展是不可能的,即使你不是做表面工作,不想做表面工作,但事实却是会沦为表面工作,因为达不到效果就成为了表面工作。”
    据了解,中央巡视组从本月初开始在武汉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调研。此前官方也都表示巡视组出动势必要将“苍蝇老虎一起打”,以包括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调研下属单位等形式开展工作,但许多访民表示通过公开的联系方式却很难联系上巡视组人员。武汉访民吴桂娥称,因为中央巡视组这几天都在武汉巡视,我们访民很多人的楼下门口都坐着维稳人员。
    武汉访民陈文英表示,访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希望巡视组的官员能真正到底层来暗访,实实在在的了解民间冤情。

  • 广东普宁教师质问学校每年千万“非法收入”哪里去了

    广东省普宁市公办教师应聘到私立学校任教的,其编制仍能保留在原公办学校(原教学任务由无辜的同事们分担),而改领了私立学校的高工资。据当地潜规则,这成百上千教师原先的公办工资须全额上缴,然后呢,入了什么人的口袋???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应聘到私立学校任教、改领私立学校高工资、编制仍保留在原公办学校的教师,按当地霸王政策,其原公办工资须全额上缴学校、教育组、教育局。以全市600人、每人年薪2.5万元计,每年的非法收入就高达1500万元!10年下来即是1.5亿元的糊涂账!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钱上哪去了???
    老权
    联系电话:13822931369
    2013-6

  • 一百多人继续坚持在外交部待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6消息:今天,一百多上访民众仍然坚持在外交部前,要求参与人权报告撰写。现场人士葛智慧说,她们需要矿泉水、食品、咸菜、凉席、雨伞等支持。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广州地区退役老兵约五百人 冒雨在广州市政府门前维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6消息:昨天(2013年6月25日)下午二点,广州地区(十区二市)参战退役老兵约500人冒雨在广州市政府门口维权,要求按中央文件以当地平均生活标准或公益性岗位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据广州维权人士介绍,现场红旗招展,歌声嘹亮,口号声声,且还有部分军转干部也参与到了声援现场的活动。最后,在“市长出来”的口号声中,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出来接受了老兵的诉求书。下午四点三十分,活动圆满结束。
     以下是退役老兵的倡议书:
    各位战友,大家好!2012年6月25日,我们全体参战老兵,向市长反映过我们的困难与诉求,至今,2013年6月份己有一年,都没有解决我们参战老兵的问题,为了生存,经集体讨论决定,2013年6月25日下午1;30分,全体广州地区参战老兵在广州市政府门口(人民广场)牌坊附近集合,统一向市政府提要求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的诉求:坚决要求广 州市政府以中央文件413号文为依据,解决我们参战老兵的平均生活水平与(工益性岗位)。(唯一诉求)。
    参加活动的要求:
    1、尽量着65式军服或参战老兵专用服装;
    2、本次活动以到场人员签名作为解困对象统一集体诉求的帮助依据(即不参加活动的说明生活不困难);
    3、参加人员自备报纸(坐)、水、雨伞等;
    4、一切行动听在场拿麦可风者和现场纠察人员统一指挥;
    5、欢迎退役军人战友光临现场指导;

    望全体战友互相通知,准时积极参加;本次活动风雨无阻,绝不取消!
    广州地区参战老兵联谊总会
    以下是现场图片:









     

  • 甘肃近百工行买断职工省城请愿无人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25消息:今天上午,甘肃省各地的原工商银行被买断职工集体来到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请愿讨说法,到下午三点半职工们还坚持在工行前。
     
    据现场职工告诉本工作室,今天有七、八十人成功到达了兰州。大家到这里后拉起了多条标语,其中写有“严惩工行腐败 恢复员工身份”“工商银行丧尽天良 诱骗买断一名员工行长奖励五万元”等文字。
     
    该名职工说,从上午到下午,没人和职工们谈,只是有甘肃省分行信访处的人来看了下。

  • 图片新闻:昨天坚持在外交部前要求参与人权报告的民众

    以下是6月24日昼夜坚持在外交部前要求参与人权报告的北京民众的图片,这些民众有曹顺利、葛志慧、郭清华、沈大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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