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重庆访民在北京各大部门求助申冤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0日消息】2020年10月9日重庆维权公民危文元、唐云淑、肖建芳、付淑清、冉贵针等人在北京去了城乡住房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组织部和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反应各自的诉求。

    她们中大多数是房屋土地被政府强征强拆,有的则是家人被人杀害等各种冤案。她们到各个部门都只是登记了一下身份证,没有哪一个部门对她们的冤案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中央组织部和自然资源部,要是没有建康码,没有手机,没有微信的就不让进去。试问要是有人没有钱买手机,有不会用微信的老人怎么办呢?所以她们请求党中央能及时解决她们的冤案,不要让她们再来回跑冤枉路了,不要再给她们拖延,踢皮球了……她们已经在申冤的漫漫长路上,受到了各级政府以及公检法部门人员的各种迫害和打压。

    她们现在无工作、无生活来源、无住房……重庆维权公民请中央领导兑现你们的承诺,在2020年要让全民奔小康……

    肖建芳电话:17823326093
    危文元电话:15683378783
    唐云淑电话:15683637229
    付淑清电话:18883970459

  • 上海浦东失地农民状告国务院总理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7日消息】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他们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申请人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8月20日,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上海市政府接收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至今没有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答复,已超过法定的答复期限。

    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8年12月20日,依法集体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市政府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定职责。但是,市政府不予受理。

    因此,56名上海浦东失地农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浦东失地农民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仅用一句笼统的话草草打发申请人:“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

    事实上,浦东失地农民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而且,上海人民政府复议工作相当草率,连复议回复告知书的编号都写错。

    浦东失地农民不服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于2020年8月14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EMS:1118759353778)

    兹公开本案,请党政司法领导机关及公众评审,督促司法公正及行政机关纠错,并供同道参考。

    本复议裁决申请书由法律顾问冯正虎代写。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施克华等56人(名单附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夏碧路310弄28号401室
    邮编:200137
    手机:13585572276

    被告:国务院
    法定代表人:李克强总理
    住址:北京中南海

    诉讼请求

    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原居住于川沙县高东乡、高南乡、杨园乡,1991年由上海川沙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了《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56名原告合计:拥有合法的宅基地10542.3㎡、自有私房11029.15㎡。

    1992年原告所居住的区域列入“浦东外高桥保税区”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之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个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这份霸王协议是不公平、违法的,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利益,安置给原告的住房只有6249.69㎡,少给原告4779.46㎡住房面积。

    原告的私房被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原告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了。至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乡村组织或开发公司都未对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给予补偿,无偿侵占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浦东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告示注销原告的宅基地使用证,至今拆迁人及任何人或单位没有与原告签订变更、租赁使用原告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协商另拨宅基地供原告使用宅基地,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至今合法有效。

    据估算,56名原告被损害的经济利益:1、被无偿侵占的4779.46㎡住房面积,价值19715.2725万元;2、被无偿侵占的10542.3㎡宅基地,价值15813.45万元;合计35528.7225万元。

    原告不服自己的财产被权贵利益集团违法侵占,一直上访,投诉至今。原告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也向法院诉讼,但他们都管不了,不予答复,也不敢对原告的起诉予以立案,只能期望上一级政府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于2018年8月2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并排除妨碍或给予补偿,要求被告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职责。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原告以当然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为权利基础请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是合法合理的。

    根据邮局凭证,上海市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21日接收原告的申请书,但至今没有对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两个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属行政不作为。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目前司法不是独立的,法院吃谁的还得听谁的,法官不愿受理此案,认为政府的问题还得由政府自己处理。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项(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也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因此,原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于2018年12月20日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同级提出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1、确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要求被告依法保护原告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责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保护原告的合法财产,责令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无偿征用原告的宅基地予以补偿,并补足安置原告的被拆房屋末安置面积(或相应货币补偿)。

    原告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的《告知书》,该告知书回复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你们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你们的陈述,你们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来信,反映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并要求履行保护你们的财产的职责,本机关已将你们的来信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你们如需了解上述来信的办理情况,可以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事实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原告: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上述《告知书》的内容与规范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相同,仅是文件名称不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不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以《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格式,而是以《告知书》的格式回复行政复议原告,伪装成信访答复。

    一个实实在在的要求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财产的问题,一个依法请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的问题,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擅自调包成信访事项。

    我们相信法律,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治国决定,从“信访”走到“信法”,现在又被踢回“信访”。我们的痛苦经历告诉我们:信访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不受法律监督与保护。

    现在,政府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九)项(对“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予立案),法院也会告知我们: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我们对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告知书》不服,只好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求救,于2019年1月5日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

    原告认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告知书》不符合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其理由如下:1、原告2018年8月20日提出的《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不是信访事项;2、上海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详细论述见原告致被告的《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书》)。

    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了一年多,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经审查,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据此,对你们提出的监督请求,决定不予支持。”

    原告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就用一句笼统的话打发原告,没有具体的说明,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七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那一项?我们缺少哪些材料?

    其实,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而且,原告在行政复议申请时已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供了符合受理条件的充足的相关材料。

    原告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相当马虎,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对来自两个不同地方、不同集体申请人分别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发出同一编号的告知书(编号:2018-1080)。原告是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而另一个集体申请人是上海市闵行区的黄尧年等48人。

    被告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发觉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明显错误,他们在同一天(4月3日)分别对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上,都记录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告知书》文件编号是相同的。幸好《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的文件编号不是同一的,原告收到的文件编号是国复【2020】110号,黄尧年等48名申请人收到的文件编号是【2020】111号。

    国际大城市上海市政府、国务院的复议机关的执法工作都如此粗糙,不负责任,不作为,中国的法治政府何时能建成?

    的确,原告很无奈。我们有法律的依据,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材料,但有权的审理人(裁判者)可以不看不理,或者曲解法律与事实。我们可以唤醒一个睡着的人,但我们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中国有法律,有法院,有上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或信访部门,也都清楚我们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占受损,但它们都在互相推却,不理不受,不解决,其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失地农民的宅基地被征用而得不到补偿的问题,帮助下级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赖账。

    综上所述,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及不受理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均是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被告国务院(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应当受理复议裁决申请,并予以监督纠正。

    因此,原告于2020年4月11日收到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邮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国复【2020】110号】),不服其决定,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秉公司法,支持原告的请求,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
    黄桂林、杨智忠、顾国荣、顾兴隆、杨德福、顾玉萍
    黄春良、吕金娣、唐宗明、高爱琴、徐东明、顾国兰
    钟雪萍、顾美娣、徐妙新、高爱娟、张友涛、张品荣
    马惠芬、徐成达、印国良、徐友福、叶鹤棋、杨菊华
    林惠兴、徐伟安、施克华、沈家安、施顺泉、黄国华
    徐仙花、陆耀明、陆林珍、陈嘉荣、陆杏妹、唐宝妹
    徐跃进、徐鹤祥、金美琴、瞿素芳、凌爱珍、徐福明
    益慧娟、沈林福、黄长德、张建国、顾祺生、黄美珍
    唐国祥、陈金英、何福娣、黄培德、吴志荣、马金荣
    顾秀珍、王福珍、

    起诉人代表:
    施克华、杨德福、顾祺生
    张友涛、金美琴、黄美珍
    2020年10月

  • 吴立星等人举报毁农田建别墅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6日消息】10月3日收到吴立星信息,他说以前每逢十一这个节期都会在北京进行维权,现在腐烂的制度限制了他们的维权的权利,只能网上发帖,因为维权关注社会问题,关注民主党,被莫须有的罪名“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刑一年,现在主要关注民生问题,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吴立星说:不再相信所有的信访机构,所有的信访机构就是欺骗你来回折腾,耗尽你所有的时间,现在网络发达,网上发帖看到信息的人比信访机构那些工作人员看到你的信息关注有影响力,只有关注社会民生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改革问题,只有体制改革,才能改变老百姓的利益问题。因为现在一直被限制外出维权,就在网上发帖进行维权到底。

    举报农田建别墅,农民无田种,何来中国梦?但存方寸地,留着子孙耕!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浙江省浦江农民控告镇政府侵犯村民土地承包权。这2004年,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政府非法征收该镇杭坪村大片基本农田,与该村村民签订了所谓《有偿收回承包田协议》,实际上是非法取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镇政府从农民手里夺取土地后,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群,牟取暴利24600000元,而农民仅得到每平方米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据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从1998年8月25日至2028年的土地承合同,从2004年到2028年,还有24年承包期。村民们对此不服,但镇政府及村党支部、村委会说这是国家的法律,必须执行。村民们大部分不懂法,无奈只好签了字。

    几年过去,原来的良田上造起官员的富豪的别墅,村民却无田可种,生计面临困境。吴立星等村民被村民推举到浙江省各级政府反映情况,但九年来毫无结果,官商团伙依然在占地建房,耕地破坏越来越严重。吴立星等只好到北京向中央有关部门控告。

    附:控告书

    控告人:吴立星,男,1969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吴宅杭东路58号。
    身份证号:33072619690729XXXX。
    手机:13958476399。

    控告人: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曰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住址: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

    被控告人: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严龙顺(镇长)

    控告事由:
    杭坪镇人民政府欺上瞒下,违法征收基本农田,任意损毁再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商司建造别墅。当地农民敢怒不敢言,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我们强烈要求归还在承包期限的基本农田。

    事实和理由:
    浦江县杭坪镇杭坪村土名大畈(杭坪中心小学对面)杭柿线公路边,所有农田系杭坪全村最好良田,国家拨巨款全部整理,划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已记录在案、有章可查。2004年杭坪镇人民政府在无任何用途和理由,而且没有征用批文的情况下,欺我们农民不懂法律,说有偿收回我们的基本农田作建设用地,事实上是没收了我们的承包田。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征收、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受让、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要求政府应当向全体被征地村民公开征收依据、目的、补偿标准、被偿数额等事项,并与全体被征土地上的村民签订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同时按时按量到位,否则不能征收。

    根据法律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专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但是,被控告人拍卖我们承包的基本农田,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其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没有进行征地预告;
    二、没有征求农民意见;
    三、没有与被征农户签订补偿仂、议书;
    四、实地情况属于国家花巨款整平的基本农田;
    五、将基本农田拍卖给房地开发商建造别墅;
    六、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被控告人杭坪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严禁征用红线内的良田),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将国家花巨款整理过的基本农田,拍卖给杭坪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别墅,不仅卖所得二千四百六十万元一分未入国库,连所有被强占去良田的农户都未予安置,所有农户怨声载道无处申冤。村民们已面临无田可种,难以生存的境地。

    控告人于2012年2月开始一级级遂级向上反映,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地方各级政府层层包庇,以公权压制农民,所以收效甚微,无奈控告人只好上京控告。

    当然最苦还是我们老百姓,我们已无田可种难以生存!我们子孙后代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腐败政府夺走我们以生存的土地,实在是祸国殃民!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公然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严重侵犯了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鉴此,我们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责令被控告人归还还在承包期内的良田。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控告人吴立星、吴瑞峰、蒋成余、蒋成充、傅日升、朱日旺、吴传正、楼委峰等杭坪村村民
    2020年10月1日

  • 潜江工行三人投诉遭非法关押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2020年9月28日,湖北潜江工商银行前员工下岗人员伍立娟,黄行芝,潘向荣三人一大早乘车前往湖北省武汉市,首先来到省信访局进行维权信访登记,大门口有警戒线需要扫省信访健康二维码才能进去,否则不能进去,健康扫码进去后,还必须进入人脸识别与身份证扫描才能进入信访大厅,进入大厅后再登记窗口排队等待。

    伍立娟排队等待是拿着集体材料排队登记的,排队登记的个人不多,但是省信访局大门口有一两百人集体信访者,截访的工作人员很多,大都是集体访所属管辖的信访工作人员,在排队等待了半个小时后轮到伍立娟递交材料,工作人员接了材料后说;一个人一天只能登记一个信访事件,并且问伍立娟是到纪委信访窗口,还是信访窗口,伍立娟说;到纪委信访窗口,看完材料后就把伍立娟递交的身份证从窗口推了出来,接待员没有给伍立娟进行电脑登记,伍立娟问为什么这么快?接待员说;到大厅等待区等待,就接待下一个维权访民了。

    伍立娟在等待区等待了近一个多小时都没有看到显示屏上有自己的名字,最后在两位同事的一再追问下,伍立娟再次到大厅接待咨询台询问为什么显示屏没有名字没有叫号?两位接待女士说;等待楼上审核后,如果同意接待就直接上去谈话,如果不同意就退回你的材料,在等待中我们三人再次分别拿着各自己的材料去窗口排队登记。省信访窗口不接待集体举报信访事件。

    黄行芝与潘向荣登记后显示屏立刻就有她们两个人的名字了,伍立娟在等待中咨询台工作人员拿着一大把材料走到咨询台,伍立娟立马过去询问情况,结果与伍立娟预料的结果一样不予接待,伍立娟拿着集体材料冷冷的笑了,这就是中国的法制信访制度,无赖之下伍立娟只好拿着自己的材料再次到信访窗口排队登记。再次登记非常快十几分钟就结束了,身份证也放在登记磁卡上了,登记电脑上很多信一步一步的进行下一步程序,很快几分钟就完成了,然后就等待叫号。

    伍立娟被安排在306接待室接谈,黄行芝,潘向荣被安排在410接待室接谈,不一会儿就被叫号湖北潜江黄行芝潘向荣到四楼接待室,她们两个迅速进安检上楼去了,伍立娟继续等待中,大概几分钟后叫号湖北潜江伍立娟上三楼接谈,伍立娟拿着材料进安检上楼了,在三楼306接待室进去后伍立娟递交了法院枉法裁判后所造成一切损失与迫害的材料,接待员说:你这个事已经就这样了,没有改变的可能,永远不会改变了,这就是中国湖北省信访法院接待室接待员说的话,一般在省信访各科室接待的工作人员都是各市相关部门的人员,如果反映法院问题接待的工作人员都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反映公安问题就是基层某公安局的人员接待,伍立娟直说几句话质问接待员;任何企业改革不能驾驭宪法至上,如果驾驭宪法至上,那宪法就是白皮书,那宪法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伍立娟问接待员有十八年的工龄,法院不予支持无固定期限事实劳动合同的法律吗?你作为法院接待工作人员难道不知道《劳动合同法》吗?没有三分钟接待员就把伍立娟打发走了。这是预料之中的结果。这样的信访接待能解决问题吗?伍立娟下楼后在大厅等待黄行芝潘向荣,直到12点半左右她们两个人才出来。

    接待黄行芝与潘向荣的接待员非常仔细的看了她们两个人的材料,还把汉江中级法院的裁定书拍照发电脑上传了,另外还给了两人一人一份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书,还必须要她们两个人签字才给予盖章,不得已两人都签字了,维权上访十六年终于有人给予不予受理的文书了,她们两个人可以拿着这个文书到北京逐级上访了,但是截然不同的是伍立娟与她们两个是同一样的信访事件却没有不予受理文书,

    信访结束后出来到处找邮局,到邮局分别给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晓东邮递了信件,信件是潜江集体材料,还有伍立娟个人材料,还有黄行芝潘向荣伍立娟三人共同材料。邮递的是挂号信件。

    中午结束了省信访的程序,简单的找一个地方吃饭后继续到湖北省公安厅信访处登记,省公安厅地理位置很难找,这里信访的人不多,基本不用怎么排队,几分钟就进大厅了,大厅接待不大,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大厅,进去后发一张表格,我们三人一张表,我们用了潜江集体签名的材料内容大致一样全部都是被非法软禁关押过的人,这些维权坊民在维权中被非法绑架软禁遭到殴打,有打断肋骨的曾祥军,有关押100多天的陈喜珍,遭到逼迫签字遭到强坼,潜江访民多次关押软禁的人很多,填写好表格后递交到接待窗口,看后材料问的是三人银行的事,我们要反映的是被非法关押的事,接待员说我们是维稳对象,伍立娟说我们不是恐怖分子,我们一不偷盗二不打劫,怎么就成了维稳对象?维权上访也是宪法赐予的权利,我们只是希望你们公安厅能监督下面不要再绑架软禁维权坊民,给予信访绿色通道,

    “绿色信访通道”这也是中央一再强调的方针政策,李克强在“两会”答记者会上说,如果你在下面受到不公正请你到中南海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你们敞开,这句话释放了很大信息,李克强总理明明知道老百姓在下面受到不公正待遇,却“画饼充饥”让老百姓去中南海,总理明知道老百姓进不去中南海却这样说,老百姓带着希望去,失误而归。甚至是去了中南海还有牢狱之灾。

    昨天在省信访接待大厅伍立娟看到一个遭到殴打访民的情景,一个维权访民在大厅说了什么没有听清楚,突然被大厅值班警察强制抓到值班警务室去了,那个警察狂言就是整你了,把那个女人抓进去后里面几个警察都在狂吼那个女人,男警察出来后一个女警察也在狂吼,在信访场所的警察不管男女真没有“温柔”的,大厅众多访民围着警务室门口看,警察迅速将门关闭,然后就听到里面的女人在嚎叫打死人啦,女人哭声凄惨,外面的众民都在喊打死所有的访民一切问题就结束了,干脆架上机关枪扫射把,我们访民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希只有等死了,那个女人在警务室里被关了多久不清楚,因为伍立娟被叫号上楼接谈去了。

    一天的信访就这样结束了,接近四点多赶时间到火车站购票返回,十几年的维权艰辛就在昨天又重复了,历历在目,不堪回首,看到被殴打到凄惨嚎叫的那个女人的情景,真的对这样的信访环境感到悲哀,这是中国法律的悲哀,也是’“宪法的失职”宪法明明白白写的很清楚却保护不了老百姓,老百姓感受不到公平正义,最后希望省信访大厅值班的工作人员还有警察,保安等等,请你们善待维权坊民,每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没有谁低贱谁高贵,请记住你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你们的,为人民服务是你们的宗旨,没有人民你们什么都不是,没有访民就没有信访机构,是访民给予了你们保安就业机会,是访民在养活所有信访官员。没有访民你们这些信访官员狗屁都不是,别嘚瑟,时间不多了。

  • 腾格里沙漠污染举报者被刑拘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1日消息】宁夏中卫沙坡头的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李根山,在2020年9月10日被中卫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在官方通告里,他和另外两名志愿者张保其、牛海波,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之后一天,又有六人被抓。截至9月底,涉及此案已经有14人被抓,其中两人获取保候审,12人在押。

    据观象台报道,环保志愿者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三人都是中卫黄羊巡护队的成员,曾经在寒冷的荒漠深夜,追逐盗猎分子。李根山还是2019年腾格里沙漠黑色污染、罐车偷排污水事件的举报人。这次被带走前,他曾和张保其等人举报当地森林公安疑似包庇盗猎分子。此案在环保野保圈引发震荡,不少志愿者质疑,李根山等人是因此前多次举报而受到报复。

    据悉,这几日几位律师都会见了当事人,已经初步了解了案情,他们大都不同意目前警方的指控。而张保其的家人透露,他们此前申请了取保候审,但被拒绝,理由是“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李根山在2018年被聘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简称绿发会)“中华黄羊保护地·中卫”主任,他还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下简称中野协)的志愿者。

    如今,三位环保志愿者已经身陷囹圄近20天。中卫警方称,李根山、张保其等人“打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幌子”,“相互勾结,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李根山被抓捕的时间在9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当时他正在家里睡觉。此前一天,他还和省城来的一位记者约好,一起去看看黄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希望记者的报道,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黄羊及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那片荒野在李根山眼里是一块宝地,不仅有黄羊,还有岩羊、狐狸、金雕、猫头鹰、隼等等珍贵的野生动物。

    这位记者回忆,到了当地之后,一直联系不上李根山,从中午等到下午,有森林公安找过来,告诉他说李根山犯事了,已经被抓。

    这位记者和李根山已经联系了一个多月,李根山总是给他发来他们几个志愿者巡护的照片、视频。他对警方人员对李根山的描述和指控感到不解。他说李根山跟他沟通中,从来没说过个人的事情,全是发的是有关环保和黄羊保护这方面的内容。

    同期被抓走的张保其、牛海波,都是环保志愿者,是绿发会旗下环保机构“中华黄羊保护地·中卫”的成员,三人平时会一起巡护。

    据张保其的家人透露,张保其是在半夜被警察带走的,走的时候身上仅有一瓶救心丸,这是他平时经常要吃的药。李根山也是凌晨被带走的,他妻子记得,当时已经睡了,屋里进来四五个警察,把丈夫带走了。

    2020年9月10日,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平安中卫”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等人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

    据了解,警方在给三人的家属下达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一些环保志愿者质疑通告存在逻辑问题:先把人抓了,并且已经把罪名列出来了,为什么还倒过来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呢?这不就给了和志愿者有仇的人以报复的机会么?

    仅仅一天之后,9月11日,“平安中卫”通告最新进展,称“根据群众的检举揭发,又有6名涉案嫌疑人落网”,当地警方并未披露这六人的姓名、职业,以及所犯何罪。

    援助李根山、牛海波等人的志愿者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后来被抓的六人中的三人,也是当地的环保志愿者,其余三人的身份信息还在核实当中。

    而到9月底,涉案的人员已经达到14人,多数为环保志愿者。

    李根山的妻子认为,李根山被刑拘,或与不久前举报当地在建的风电项目,以及之后“被送钱”事件相关。

    据《财新》此前报道,8月,李根山和志愿者们在巡护时发现,麦垛山地区正在建设风电项目,属于中卫麦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他把这些信息告诉曾经和他一起曝光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的“荒野保护”公众号负责人,后者在网上发表四篇文章,反映该项目会破坏黄羊的栖息地,并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

    这期间和之后出现了捐钱事件。一位与李根山有微信联系的环保志愿者回忆,8月29日,李根山发消息说,中卫市环保局某某大队长通过腾讯公益项目,为黄羊环保团队捐了200块钱。

    9月5日,李根山告诉志愿者同行,宁夏电力公司有工作人员提出,要给黄羊保护地捐款三万元,支持他们的野保工作。但9月6日,李根山把这笔钱退了,发来两个小视频。视频中,他和另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在说把三万块钱退回一事。

    原来,送钱的人希望李根山他们把有关风电项目的文章删了,李根山出于谨慎把钱退还,拍下视频作为证据。遭李根山举报的风电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曾回应澎湃新闻,的确曾以赞助费的名义给过李根山钱,之后被李根山退回。几天之后,李根山就被刑拘。

    这些志愿者同行认为,李根山被抓,可能是因为长期在当地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曝光环境问题,得罪太多人。今年57岁的李根山脾气直,“藏不住事,有什么都向外说”。他甚至把自己的微信号取名为“阎王”——不惧怕小鬼找上门缠上身。

    2019年曾采访过李根山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李根山十分敢言,很多当地的环保志愿者举报污染都会小心谨慎,接受采访时匿名,但李根山从来不用化名。

    “所有的媒体采访他来者不拒,都会领着媒体记者去现场,所以我真的很佩服李老师。”一位曾经和他一起巡护过的志愿者告诉记者,“虽然力量薄弱,但是我们做反盗猎、反污染,都是很专业的。在荒野上,你连盗猎的踪迹都发现不了,他凭着一个灯就能找到盗猎者。”

    2019年,李根山举报腾格里沙漠里的美利纸业污染案。他带着记者深入污染现场,用铁锹挖出企业偷排的黑色污染物。此事当时有《新京报》、澎湃等多家知名媒体报道。腾格里污染事件被曝光后,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和监管部门2名责任人被追究相关责任。

    李根山也是举报罐车污水倾倒案的当事人。2019年12月,他在照壁山巡查时,遇到没有车牌号的罐车在偷排废水,他一路开车跟拍视频。后来,央视报道此事,涉事的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受到查处,罐车司机和处理废水负责人被拘。

    有志愿者同行介绍,中卫市环保志愿者曾多次举报,当地一再出现枪支盗猎现象,怀疑有警方人员充当盗猎分子的保护伞。在几起重要的涉枪盗猎事件中,李根山、张保其均是重要证人。

    张保其在几年前认识李根山,和李根山一起参加巡护,在小小的团队里,他话不多,总是默默做事。张保其的儿子张海认为,父亲被抓,也可能与参与举报有关。前几个月,张保其跟张海说过,他们知道有当地村民猎杀黄羊,怀疑背后有保护伞,“李根山、我爸,都举报过森林公安的。”

    张海透露,张保其参与巡护时曾缴获了盗猎分子的几支猎枪,其中有一支射钉枪没有上交,包括张保其在内的三人因“私藏枪支”被判缓刑。

    警方通告称,李根山、张保其等人是刑满释放人员。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李根山于2011年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后来李根山认为被害人虚假陈述,对判决不服,曾发起申诉,但被驳回。张保其于2020年7月被指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

    张保其已经快60岁,患多种疾病,张海怕父亲的身体在看守所里吃不消,为此申请取保候审。9月26日,宁夏中卫警方拒绝了对张保其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有多家媒体联系中卫警方,询问三人被拘是否与举报事件相关,对方表示,李根山等人被刑拘,与举报事件无关联,系依法依规办案,罪名、征集线索都是有基础的。

    据悉,黄羊又叫黄羚、蒙古原羚、蒙古瞪羚,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等地的草原和荒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平时巡护的地区,是距中卫市约半小时车程的照壁山。这片位于内蒙古与宁夏交界带的荒野,据野保志愿者估计,至今还生存着400到500只黄羊种群,是黄羊在国内少有的幸存栖息地。

    盗猎一只黄羊,可能会带来几千元的收入,这对当地不少人来说是巨大的经济诱惑。而在沙漠里巡护,和盗猎分子斗智斗勇,是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的日常,他们经常面对巨大的危险。

    盗猎分子大多数在晚上捕羊,志愿者也在晚上行动。有时候是接到村民爆料的线索,有时候是谁有空就开车去巡护。他们巡夜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到十二点甚至凌晨两三点才结束,有时候也通宵巡护。巡护时,队员带上一个强光灯,一是为了找黄羊,二是为“扰动”盗猎分子,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一位外地的环保志愿者在2019年曾经和李根山、张保其一起参加巡护,对那样的场景至今记忆犹新。夜晚的沙漠气温降到零下,一望无际的黑暗里,只有强光灯直直射出黄色的光。如果照到蹲在地上的黄羊,它们会回头,眼睛反射出幽蓝的光,而盗猎者也是利用这一点:发现这点点蓝光,就放猎狗去追黄羊。

    直面盗猎者,是野保志愿者会遭遇的最危险时刻之一。志愿者不仅需要判断对方在哪个方向,可能有多少人,有多少武器,还要拦下对方,以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的身份让对方接受检查。有盗猎者很狡猾,提前把黄羊的尸体扔掉或者藏匿,或者苦苦哀求或用贿赂的方法,让志愿者放过他们。

    而志愿者没有执法权,只能向公安报警。但公安是否会出警,以及出警后的到达时间都不确定。志愿者要把盗猎分子扭送到公安局,路上也险阻重重,对方会设法逃脱,甚至可能发生武力冲突。

    这些民间的野保志愿者自己找车、掏钱、出力,常常面临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的这条规定,是我们的唯一后盾。”一位志愿者说。

    志愿者除了实际的危险,身份也面临尴尬处境。有了解情况的北京环保人士向记者透露,宁夏中卫当地的环保观念还比较落后,李根山等人是凭着一腔热血来做事,很多时候十分艰难。

    2018年3月,李根山向中国绿发会申请,在宁夏中卫市照壁山成立了“中华黄羊保护地·中卫”,他担任负责人。“但黄羊保护地像名义上的符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一位了解李根山等人的志愿者告诉记者,李根山等人仍然是“没有任何资金,没有任何保障地做事,短期可以,但如果长期这么做,肯定是不现实的。”他们还准备在中卫登记注册一个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公益组织,可持续地做野保。

    这位志愿者曾在一篇文章里写道,2018年李根山开始忙着成立沙坡头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事情,准备材料,起草章程,确立架构,上报材料,反复修改,定下规章制度……过程复杂繁琐,2019年终于被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同意。

    虽然材料和条件都符合要求,但到民政局去注册,民政局提出,协会必须要有一名野生动物保护专业的专职人员。他们找到一位专职人员后,又被以别的原因拒绝注册。那时候几个人还兴冲冲地在张保其家外面的彩钢房里贴上字儿,站在一起,很正式地合了一个影。

    2019年冬,当地民政局要求李根山将住处附近挂的“中卫市沙坡头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招牌撤下。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未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挂牌进行活动,就是“非法社会组织”。不久后,李根山得知,民政局很快批准了当地别的野保组织的注册申请。

    一位长期关注宁夏环保事业的志愿者告诉记者,宁夏的环保组织数量比较少,做研究的年轻人也比较少,像李根山、张保其这样的团队非常少见。不同于捡垃圾等观察教育类型的环保行动,他们会直面盗猎分子,触动当地的利益集团的利益,甚至会发生危险和冲突。

    一位环保志愿者说,如今,中卫的环保志愿者骨干基本上都被带走了,还有人在配合警方调查的过程中,被收走了环保志愿者的相关证件。“以后中卫再没有人敢去做环保志愿者,都弄怕了,就算电网被拉了可能都再也不敢举报了。”

  • 丈夫医疗事故致死梁素云发起控告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8日消息】河南省漯河市梁素云的丈夫,因身体不适到漯河市中心医院就诊,被医生欺骗称是恶性肿瘤,后医生又对CT报告造假,病例造假,将肝囊肿在不做病理检验的情况下,仅一次介入手术,就导致病人严重肝衰竭,肾衰竭而暴毙身亡。

    梁素云,女,下岗工人,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漓江路,其丈夫丁广业,是一位仪表高级技师。于2019年9月30日被漯河市中心医院将大剂量高浓度抗癌化疗药注入肝脏,2020年2月19日肝衰竭、肾衰竭死亡,梁素云认为漯河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逐层举报控告。

    据梁素云反映:2019年9月26号我陪丈夫丁广业到中心医院就诊,诊断为恶性肿瘤9厘米大,此前2016年彩超发现肝右叶有个2厘米大肝囊肿,三年六次彩超没发现异常,肝功全部正常。

    2019年6月16号丈夫有点肠胃不适在福建泉州惠安医院治疗,肠镜胃镜检查没发现异常,肝功等一切化验正常,半月治疗一切正常,继续上班,9月22号晚上值班时猛转身扭了一下身子肝部发现疼痛,吃了四天阿莫西林疼痛消失。

    9月26号回漯河住院治疗,诊断为9厘米大恶性肿瘤,CT片子没有肿瘤,报告单显示巨大肿瘤,转氨酶正常,甲胎蛋白正常,肝功,肾功,血常规正常,大小便正常,肝穿,肿瘤标志物一项都没做,这是化验恶性肿瘤最主要的指标。但医生骗我们说病人只有3个月生命期,我们要去郑州他们极力阻拦,说郑州半月挂不上号,为了病人活命让家属配合积极治疗,我们吓得几天几夜没睡,好好一个人3天前还在上班,怎么就肝癌晚期了,血液化验一切正常,我们住院第四天就给我们做化疗介入手术。整个肝病科医生护士统一口径,大肝癌,恶性肿瘤。

    术后一个月复查,病灶已空CT显示没有肿瘤,血液化验一切正常,介入科明知是个小囊肿为什么给病人做恶性肿瘤介入手术。医生骗我们说,9厘米大肿瘤小了6厘米,还剩3厘米大,要求我们再做一次介入手术,我们开始怀疑,坚决拒绝,11月10号出院,又去郑州就诊,医生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再做介入手术了,真正的恶性肿瘤就是做10次,肿瘤也不会消失。

    11月25号到漯河三院就诊,CT显示没有肿瘤,医生告诉我们病人只有两个月生命期,化疗药造成肝脏开始衰竭。此前张晨曦医生4个月一直让病人吃治疗初期肝炎的药,效果不好。

    2020年1月31号到漯河中心医院复查,丈夫肝脏开始衰竭,2月11号医生3次逼我把丈夫送重症监护室,我拒绝,这是进一步再诈骗钱财,2月19号身亡。死亡病历是肝硬化。3月9号我复印病例,18号给医院递上申诉书,主治医生给我打电话说诊断的是肿瘤不是肝病科,3月24号医院却把就诊病例全部改成肝炎。试问肝炎能做恶性肿瘤介入手术吗?

    医生智商高,杀人不用刀,用高浓度大剂量抗癌化疗药直接注入肝脏,造成病人严重肝衰竭、肾衰竭,从而导致病人暴毙身亡。

    我家的顶梁柱就这样被杀害,我家陷入黑暗深渊,78岁老母一病不起,女儿高中,我家经济陷入困窘,恳请相关部门彻查医院黑洞有多深,利益链有多长,他们都是绩效工资,疯狂宰杀病号,CT造假,病例造假,医生造假,没病给你制造病,小病治成大病,必要时杀害病人,这难道就是医院的行医之道吗?

    我强烈要求彻查幕后黑手,揪出杀人凶手,彻查漯河市中心医院院长王海蛟、肝病科主任张红旭、医生张晨曦、CT室医生孟祥星、介入科主任宋太民以及医生刘要先等人,彻查医院腐败,保护百姓生命安全。

    梁素云电话:13069552095,15890212693

  • 四川德阳赴京喊冤的文仁贵失联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7日消息】今年年初,因为“寻衅滋事罪”释放不久的四川德阳居民文仁贵,于最近第三次来到北京,计划递交为了生存生活的呼吁求救信。前两次被地方政府好言相劝主动回去,但是回去之后便不予理睬或者软禁。这次汲取了前面的经验教训,在神秘低调抵达北京后,于9月26日上午去了永定门的国家信访总局。

    陪同文仁贵一起去国家信访总局的还有,四川崇州常驻北京喊冤的访民王燕,以及新疆乌市喊冤企业家杨总,以及赶到这里与他们会合的重庆老访民危文元等多人。临近中午,文仁贵成功递交《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的呼吁信出来后,走到永定门路西街,发现被不认识的人跟踪,随后找茬拌并嘴殴打了文仁贵等随行多人。

    在一旁围观的市民群众,询问事情经过和打架原因。知道是拦截绑架上访冤民后,很多群众数落不明身份的这群人,是帮凶走狗、是助纣为虐、是坏天地良心今后要遭报应。在大家群情激奋的时候,他们几人趁此机会跳上公交车,甩掉了企图堵截绑架文仁贵的这些人。事件现场还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拍照摄影,有人去问他又是何人,结果拍照的人和不明身份的人,一起灰溜溜的离开了现场。

    此后,与文仁贵等多人便失去联系。期间曾多次尝试联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的机会。截至发稿时间,依然还是没有上述人任何可以联系的渠道和消息。

    附《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

    求救人:文仁贵,四川德阳罗江县御营镇玉脑村8组19号。

    1997年5月12日,我开商店做生意,进96瓶五粮液、8瓶茅台、4瓶剑兰春,总计人民币五万元。被罗江公安分局缉毒队长杨军带领六个警察抢劫一空。还不断暴力殴打,直致我昏死过去。送入医院,两天被救回来。施暴警察只交付六千块钱不管了。我自己付了两万六千块钱,我也无钱了,病没有治好,由于无钱,被逼出院。多次找政府只付四万元。由于没有及时治好落下后遗症,伤残鉴定为四级。至今不能重体力劳动。抢劫的货物不赔(内部人说私分了),造成的伤害不赔也不道歉。

    1997年9月2日,我不知道为什么,再被成都铁路公安无辜陷害关押194天。他们赔偿五万块钱给我,威胁我不准起诉他们,也不准控告举报他们。被陷害也不给撤案决定书。最后才弄清楚,原来是成都铁路公安陷害我偷盗黄金。这次对我的陷害,对我和家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精神伤害。致我的亲朋好友远离,小孩在学校抬不起头,最终辍学。最后,终于查清我没有偷盗黄金,可是却没有道歉和恢复名誉。

    上述给我的重大伤害我实在想不通,我就层层控告直至北京。到北京举报控告后,遭到违法乱纪的贪官更加严厉的打击报复,指使黑社会在北京拦截绑架殴打我后,黑社会成员到罗江地方由政府给黑社会人两万,对我却不理不睬甚至还关押。

    2017年10月19日,我再次到北京控诉,被黑社会绑架回四川后,随即就刑事拘留。期间实行刑讯逼供,判刑两年三个月。在狱中,警察指使牢头狱霸和杀人犯无数次暴力殴打,浑身淤青疼痛难忍大口吐血。警察也怕了,赶紧送医院治疗。就这样被贪官污吏和贪官走狗警察折磨的不成人行。

    我没有违法行为却被四川贪官数次陷害殴打、关押折磨,造成伤病累累苦不堪言。

    为此,请求中央查处四川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破坏法律、残害百姓的贪官,还我公道、赔偿损害、恢复名誉!

    求救人:文仁贵
    2020年9月25日

  • 四川德阳赴京喊冤的文仁贵失联

    【民声观察2020年2月26日消息】今年年初,因为“寻衅滋事罪”释放不久的四川德阳居民文仁贵,于最近第三次来到北京,计划递交为了生存生活的呼吁求救信。前两次被地方政府好言相劝主动回去,但是回去之后便不予理睬或者软禁。这次汲取了前面的经验教训,在神秘低调抵达北京后,于9月26日上午去了永定门的国家信访总局。
    陪同文仁贵一起去国家信访总局的还有,四川崇州常驻北京喊冤的访民王燕,以及新疆乌市喊冤企业家杨总,以及赶到这里与他们会合的重庆老访民危文元等多人。临近中午,文仁贵成功递交《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的呼吁信出来后,走到永定门路西街,发现被不认识的人跟踪,随后找茬拌并嘴殴打了文仁贵等随行多人。
    在一旁围观的市民群众,询问事情经过和打架原因。知道是拦截绑架上访冤民后,很多群众数落不明身份的这群人,是帮凶走狗、是助纣为虐、是坏天地良心今后要遭报应。在大家群情激奋的时候,他们几人趁此机会跳上公交车,甩掉了企图堵截绑架文仁贵的这些人。事件现场还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拍照摄影,有人去问他又是何人,结果拍照的人和不明身份的人,一起灰溜溜的离开了现场。
    此后,与文仁贵等多人便失去联系。期间曾多次尝试联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的机会。截至发稿时间,依然还是没有上述人任何可以联系的渠道和消息。
     
    附《请求中国共产党让我活下去!》
    求救人:文仁贵,四川德阳罗江县御营镇玉脑村8组19号。
    1997年5月12日,我开商店做生意,进96瓶五粮液、8瓶茅台、4瓶剑兰春,总计人民币五万元。被罗江公安分局缉毒队长杨军带领六个警察抢劫一空。还不断暴力殴打,直致我昏死过去。送入医院,两天被救回来。施暴警察只交付六千块钱不管了。我自己付了两万六千块钱,我也无钱了,病没有治好,由于无钱,被逼出院。多次找政府只付四万元。由于没有及时治好落下后遗症,伤残鉴定为四级。至今不能重体力劳动。抢劫的货物不赔(内部人说私分了),造成的伤害不赔也不道歉。
    1997年9月2日,我不知道为什么,再被成都铁路公安无辜陷害关押194天 。他们赔偿五万块钱给我,威胁我不准起诉他们,也不准控告举报他们。被陷害也不给撤案决定书。最后才弄清楚,原来是成都铁路公安陷害我偷盗黄金。这次对我的陷害,对我和家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精神伤害。致我的亲朋好友远离,小孩在学校抬不起头,最终辍学。最后,终于查清我没有偷盗黄金,可是却没有道歉和恢复名誉。
    上述给我的重大伤害我实在想不通,我就层层控告直至北京。到北京举报控告后,遭到违法乱纪的贪官更加严厉的打击报复,指使黑社会在北京拦截绑架殴打我后,黑社会成员到罗江地方由政府给黑社会人两万,对我却不理不睬甚至还关押。
    2017年10月19日,我再次到北京控诉,被黑社会绑架回四川后,随即就刑事拘留。期间实行刑讯逼供,判刑两年三个月。在狱中,警察指使牢头狱霸和杀人犯无数次暴力殴打,浑身淤青疼痛难忍大口吐血。警察也怕了,赶紧送医院治疗。就这样被贪官污吏和贪官走狗警察折磨的不成人行。
    我没有违法行为却被四川贪官数次陷害殴打、关押折磨,造成伤病累累苦不堪言。
    为此,请求中央查处四川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破坏法律、残害百姓的贪官,还我公道、赔偿损害、恢复名誉!
     
    求救人:文仁贵
    2020年9月25日
  • 尘肺病工人维权近五年获赔偿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6日消息】工人患上尘肺病,律师参与维权近五年,终获赔偿,金额从4万元涨到100多万元。

    案情概览

    2011年,电焊工高某某受用人单位甲公司劳务派遣到乙公司务工,因长时间接触电焊烟尘,期间患上尘肺病。

    患上尘肺往往伴随着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咯血等症状,是不可逆的,病情会随着时间流逝变得越来越严重。患者不仅仅身体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一生无法治愈,精神更是受到无尽的折磨。

    涉事三方围绕民事侵权纠纷展开马拉松式诉讼,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历时近五年,穷尽几乎所有民事诉讼程序,颇多曲折。

    起先,高某某仅收到甲公司给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在陈进学律师建议下,高某某先后两次分别到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申请对其后续治疗费进行评估,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为索赔取得了坚实依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当事人和律师维权路上的努力坚持,2020年3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重审一审中作出(2019)粤0115民初1202号民事判决,被告广州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国际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高某某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及检查费共计1066633.92元。

    律师参与

    高某某是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陈进学律师,陈律师曾被广州市律协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为本案维权期间,陈律师同时代理了与甲、乙公司存在尘肺病侵权纠纷的其他三个工人的案件,包括本案在内的两位当事人的重审一审都胜诉了,另外两位当事人虽然未出结果,但因案情相似很可能会得到同案同判的处理。

    包括劳动争议胜诉的款项,陈律师仅仅为本案当事人高某某一人就争取到近20万元各类赔偿、补偿,不包括将来可能继续执行的100多万元,而陈律师本人只能得到法援机构发给的每案2000元左右的微薄补贴。

    谈到为何会不计报酬、无怨无悔、连续投入五年做这个法援案子,陈律师表示,自己来自湖北的一个小山村,父亲就是一个民工,从90年代初开始一直在上海务工,一路供养自己考上中山大学读法律。看到这些遭遇悲惨的工人自己会特别感同身受,就像是自己亲人在经历这种事情,出于一种伸张正义的公义之心,就想尽己所能去帮助他们维权,虽然法援案子费用低,但通过律师的努力能切实帮助尘肺病工友改善处境,帮助到他们的家庭,自己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从电焊工高某某的角度,自己在维权路上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对了律师。但是陈律师则认为,高某某等几位工人都比较坚持,而且能抱团互相鼓励,为了自身的正当权利从未放弃。在这个过程中,工人们还自学《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遇到看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还会积极咨询陈律师,自身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工人维权过程中也会遭遇偏见,比如庭审过程中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代表就会直接在庭上言辞激烈地攻击他们,认为他们就是在“无理取闹”,通过不停打官司在“闹事”。

    陈律师认为,案件胜诉的原因跟法制环境也有关系,自己主要经办的刑事类案件代理相对更艰难,阻力更大,而此类职业病纠纷仅仅是民事侵权,对抗性小,人为干预因素小,法官讲法律的空间更大,只要律师能提出坚实的法律依据,把事实和道理讲清楚,胜诉机会就比较大。

    作为陈律师办理的头一批职业病纠纷案件,能取得旗开得胜的办案效果,跟陈律师忘我的投入不无关系。当前职业病案件高发,其中多达600万人的尘肺病群体更是得到社会广泛关注,著名记者王克勤发起的“大爱清尘”项目,基督徒艺人袁立的公益基金会都是此类典型。因为过去职业病纠纷胜诉案例不多,本案突破性的思路也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本案原审二审生效后,当事人和律师都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相继闯过了艰难的再审“立案关”,并罕见地获得改判,实属难能可贵。

    现在,逢年过节高某某等人都会发信息感谢陈律师,甚至当面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工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可为陈律师的法律工作提供了无穷动力和激励。

    法律分析

    关于高某某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能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争议。

    高某某在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乙公司工作期间被诊断患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规定,可知法律赋予了职业病患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依照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办案点睛

    1.在以往的职业病案例中,当事人往往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忘了继续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本案中,高某某避开了这个错误,使得赔偿金额从4万元增加到100多万元,极大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2.本案中,陈进学律师创造性地申请法院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标准,对当事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等级进行司法鉴定,得到法院支持,当事人据此主张残疾赔偿金,此种做法应属全国首例。

    律师简介

    陈进学,男,籍贯湖北黄冈,现居广州市,系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16年-2020年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6年-2015年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5年-2006年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1999年-2003年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劳工权利保护,代理的不少刑事案件取得了不予批捕、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无罪结果;
    代理的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件、临时养老保险案件有突破性效果;
    陈律师长期热心社会公义,2007年-2009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现在依然坚持代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的疑难、重大刑事案件。

  • 女儿住院感染新冠而死 家属起诉追责索赔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3日消息】今天上午10点多,新冠病毒受害者家属杨敏将三份起诉状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起诉状中,杨敏作为原告将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分别列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并请法院责令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并要求三被告承担近200万元的赔偿。据悉,该诉讼是中国国内第五起新冠病毒受害者家属索赔案。

    原告杨敏认为自己女儿感染的太不应该,在1月19日武汉百步亭还在举行4万人参加的万家宴。“我女儿在1月16日去医院做手术,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所以,我和女儿都没有任何防疫措施。”杨敏说。

    原告及家人不知疫情信息 原告女儿住院感染后致死

    杨敏在起诉状中写道,1月16日,原告的女儿田雨曦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做化疗治疗。在19日晚上开始出现发热症状,连续几天高烧不退。原告才想到1月20日钟南山通过媒体表示出现了人传人的新型冠状病毒,怀疑自己女儿就是感染了新冠病毒,但该院医生不敢出涉及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断结果,更不说针对性治疗。原告女儿的病情日益加重,几经周折,先是23号晚上十一点多转到红十字会医院,又在25号晚上转入武汉市金银滩医院。

    但由于前期被告一和被告二隐瞒新冠病毒疫情信息,新冠病人随后激增,在原告女儿转入武汉市金银滩医院时,全武汉的医护人员严重不足,原告女儿在卧床不起,连喝水都困难的情况下,却没有医护人员及时护理、治疗,完全躺在污秽物里,病情也日益加重,出现了咳血、血氧浓度急速下降等严重症状。

    “我不愿再谈起我女儿那时的遭遇,每想起来就万分痛苦,也请大家不要再问我这方面细节。”杨敏伤心的说。

    原告不忍心每天通过网络看到女儿健康状况日下并且在毫无尊严的环境下治疗,在1月27日冒着生命危险到武汉市金银滩医院危重病房去照顾女儿,女儿在29日被转到重症监护室,在原告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照顾下,女儿虽然得到较好的个人卫生护理,但健康状况仍未缓解。

    在2月1日原告女儿的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原告也开始出现高烧不退的新冠病毒感染症状,随后被隔离治疗,原告在2020年2月2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也为阳性。原告在病重期间一直惦记女儿,只希望自己赶快恢复后继续照顾女儿,可就在2月6日,原告女儿被送进ICU后不久就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才24岁,正处于豆蔻年华。

    隐瞒疫情行为违法 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

    原告杨敏在起诉状中提出8项诉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向公众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违法;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
    (4)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的死亡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
    (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原告女儿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5000元;
    (6)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承担;
    (7)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
    (8)请求法院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隶属于被告一、被告二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杨敏将起诉状打印签名后通过邮政快递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希望法院改变以前的做法,依法办案,受理我的诉讼案件,若法院违规办案,也悄悄把我诉状退回来,我就再给他们寄。”杨敏说。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合作伙伴,也是主要参与协调律师和受害者咨询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杨占青介绍,目前湖北已有6起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追责索赔诉讼,其中5起是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诉讼,但迄今无论是武汉市中院还是湖北省高院都没有立案。这些法院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案,都是口头通知不受理,不给家属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更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若缺材料应通知原告补交材料,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告知原告法律依据,但法院都没做。“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办案,或者督促政府成立’新冠疫情追责索赔工作组’,解决受害者家属诉求,而不是一味回避。”杨占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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