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反抗暴力截访两访民被刑拘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0月14日广东访民陈宏伟、湖北访民岳桂平因反抗暴力截访伤人,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现已被羁押一个多月。

    据悉,2019年10月13日,广东省阳江市访民陈宏伟(男)、湖北省恩施市访民岳桂平(女)在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河西村租住的房屋内,将私闯进屋的几名截访人其中一名砍伤,其他几名人员仓惶逃走。被砍者网传为广东省属地警察,现生死不明,而网络上未看到官方对该事件的通报。

    一个疑似陈宏伟拍摄的视频显示,一间十多平米的破旧房屋里,物品凌乱无序,不知是否是打斗所造成?一名人员浑身是血躺在血泊中喘着粗气,多个手指被砍断,手臂多处刀伤。视频中陈宏伟叙述:“他们这帮畜生,上次把我弄回去整,在拘留所里下毒、整我、打我,打了还不认账,这帮畜生。今天我们广东省阳江市的畜生、腐败分子来我们这里,我住的地方,闯进来几个人抢劫,入室绑架。他今天终于栽在我的刀口上了,这帮畜生,几次把我绑架……开十九大、今年两会弄回去,把我弄到拘留所里面整,下毒、殴打、虐待,什么都来。把我的财物弄丢了也不认账,这帮畜生、土匪,他的末日快到了。”

    2019年10月14日,陈宏伟、岳桂平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抓捕,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宏伟原是一名电影演员,是个很正义的人。曾经在工安部上访排队时发现有访民被暴力抢走,遂立即挺身而出带动更多人出马抢回访民,赢得雷鸣般掌声。此次可能因被暴力劫访,在反抗过程中伤人。

    岳桂平是湖北省宣恩县七里桥村人,早年因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失败而逐级上访无果,期间遭当地维稳部门打击迫害。之后被迫进京上访维权,一直在京居住。知情人士说,10月24号,岳桂平的家人曾委托律师去看守所探望,岳桂平对律师说她没有杀人,只是在那里玩,她是被冤枉的,并说她的手机在当天还被截访者暴力抢走了。

    目前,俩人被刑拘已超过30天,而据说租房给他们的两位房东也被刑拘。现维权人士和网友急寻知情人,并希望维权律师能介入提供帮助。

    陈宏伟家人电话微信:13411300832
    岳桂平老公熊英福电话:13093263615

  • 山东张岗举报贪官遭关押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8日消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维权人张岗,因举报文庄村村主任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现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

    据知情人士讲述,2019年9月23日,张岗向桓台县纪委反映文庄村村主任王守金涉嫌黑社会组织,贪污受贿,公账私存,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问题。2019年9月25日,桓台县纪委给张岗打电话,让他到县纪委核实举报材料,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后得知,张岗竟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到了桓台县看守所,至今未放。家属曾多次前往要求会见,均遭拒绝。

    张岗曾在举报信中多次反映,2005年吕允练承包文庄村筑路工程21070㎡,造价:553911.50元,同年4月23日文庄村村主任王守金,向吕允练借款现金50000元,并吃吕允练回扣款30000元。2008年8至2009年期间,他和村民发现后,举报到桓台县检察院。可直到2010年9月20号公安机关才对王守金进行立案调查,之后王守金在检察院已经承认吃回扣30000元并承诺退赔。

    10月15号张岗与另外三名村民与时任桓台县检察院检察长万华、副检察长李继东、反贪局长杨局长,确认了王守金吃吕允练回扣30000元的情况,而就在检察院明明坐实的案子转到桓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胡安华手里,胡安华却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撤销。

    2011年9月14号晚上王守金、张梅兰、王国栋给吕允练送去20000元现金、张梅兰10000元存单还有一条泰山烟,当晚张岗和另一村民进行跟踪并取到了证据,案子转到公安局经侦大队后张岗又将20000元现金10000元的存单证据交给了胡安华,最终胡安华还是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至此,胡安华涉嫌包庇犯罪行为。

    王守金向吕允练借的50000元,则由文庄村1700人替王守金还给了吕允练(吕允练承包工程属于预算包干挣赔与文庄村委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王守金以吕允练干赔了为由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说吕允练赔了,搞了个附加合同50200元,用文庄村集体资金还给了吕允练借款,欺骗了所有文庄人。)这个50000元借款从检察院一直转到公安局就直接没有被立案调查过,王守金涉嫌挪用公款罪。

    从张岗的举报信我们还了解到,山东省桓台县田庄镇政府涉嫌伪造速生林合同,历届镇委书记贪占速生林土地承包费1000多万元。原始合同每亩每年600元,假合同每亩每年440元,镇领导每亩每年克扣60元,全镇19个村约10000多亩地,合同期限为20年。

    张岗称,文庄村主任王守金贪占每亩每年100元,2001年9月15号文庄村承包给电业局962.03亩耕田;157.01亩水田,合同期限为20年。我们三个行政村(文庄村、元北村、元南村)是一个大自然村对外称辕文。元北、元南的土地都在老百姓手里,自2001年土地承包给桓台县电业局,至2003年元北村、元南村的村民每亩每年收入440元,文庄村委收回土地使用权入账每亩每年340元;自2004年至2010年元北、元南村村民每亩每年收入540元,文庄村委入账每亩每年440元。

    从2011年我们才发现镇领导每亩每年贪60元,村主任恶霸巨贪王守金贪占速生林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100元后,我们村上百人开始上访到县、市、省直到中央,田庄镇政府为了掩盖他们的贪污罪行伪造假合同,伙同村干部贪占我们的速生林土地承包费。

    文庄村全村现有60多口人,自2008年至今,无数次去县委县府镇委镇府,五人以上去北京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共计25趟(其中中南海7趟,美国大使馆2趟),但无论告到哪里都没有人管。

    村民表示,张岗为了全体村民的利益举报贪官,本应得到奖励,现今却被贪官迫害,而举报内容完全属实,请全体村民,全国公民,媒体呼吁,现场采访,我们不能继续充当贪腐官员待宰的羔羊,我们要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岗妹妹张翠红电话:13011615273

  • 深圳实习律师起诉律协案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5日消息】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实习律师张文鹏起诉深圳律协(作出考核结果机关)、广东律协(复核机关)的行政起诉状。原来,原告在实习后去面试考核,被认定不合格,被延期实习时间六个月。原告不服,向盐田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面试考核结果以及复核结果无效,确认“被告深圳律协违反行政协议不依约为原告安排面试考核违法”,并审查相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另外,就深圳律协向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而不开具发票有涉嫌逃税的犯罪行为,张文鹏已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张文鹏,男,汉族,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起诉状称:“原告(张文鹏)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实习证在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15日参加了被告一(深圳律协)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被告一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为:“1.单独出庭调解、2.违法举办宣判仪式、3.判决书中显示原告的身份为律师、4.对律师职业定位认识不足、”作出了对延长原告实习期六个月的决定,该决定限缩了原告的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行政处罚,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授权被告对实习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故该决定书应当认定无效。

    被告二(广东律协)维持了被告一的决定,其做出的复核决定应当被认定无效。针对上述被告一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原告陈述申辩如下:1.调解并非当庭调解,调解方案早已确定,原告只是将当事人带到宝龙仲裁委签字确认而已,仲裁委的书记员说当事人与实习律师共同签字符合他们的规定。2.宣判仪式只是给众多原告宣读判决书,分析判据书。3.判决书中出现原告的身份为律师是法院的失误所导致。4.律师职业的定位需要用一生去实践感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该起诉状引起业内人士热议。一个实习律师去起诉“顶头上司”是有勇气,也是有风险的行为。不过,权当以后做律师的演习操练,也未尝不可。该诉状的要点是:第一、被告越权延长实习律师的实习期,自创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实习期为1年,没有延长期。“被告以“气质不佳、形象邋遢、不穿正装、法律功底不扎实、穿皮鞋不搭配黑色袜子、不够自信、逻辑思维差、不尊重考官、不够优秀、不重视面试考核、不像个律师、对律师的定位认识不足”等等一系列理由将实习律师拒之门外。把“考核”变成了“选拔性的考试”,越权创设了一套“选拔标准”。堂而皇之地搞起了“选美”“选秀”,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形下随意延长几万名实习律师的实习期,并且愈演愈烈。从刚开始的延长三个月到现在延长一年,甚至有一部分实习律师被先后五次延长实习期。面试问题五花八门,考核标准任性随意,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考核结果完全看考官心情。

    二、借集中培训之名肆意敛财,涉嫌犯罪。被告在组织实习律师进行上述集中培训前向每个实习律师收费两千元,并且不向实习律师提供发票。深圳实习律师的平均工资在三千五百元左右,扣除房租伙食所剩无几,再加上实习一个月还得在培训基地附近租房,给实习律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三、集中培训可有可无,任性妄为。2018年,深圳律协在其官网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实习律师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欠发达地区公益值班活动,凡是参加这一活动的实习律师便可以不用参加集中培训,直接参加面试考核。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四条“实习人员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四、面试考官缺乏基本的执业素养,滥竽充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可是被告面试考官在考核过程中皆身着律师袍。在互联网上以自己担任面试考官为噱头大肆宣传。

    再看被告深圳律协的答辩书,写的中规中矩,引用法律与文件甚多,但总体上缺少灵魂,还回避了起诉状中的一些具体指控。答辩要点如下:第一、被告依法管理实习律师考核。第二、面试考核正确,考官着律师袍合理。原告面试存在问题(材料不规范,原告曾在调解书上签名、判决书上列明律师身份。对律师定位认识不足,将律师定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实务能力不足,对问题回答存在较大不足。原告个人着装不够得体)。第三、面试程序合法。第四、实习管理是行业规范,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第五、实习律师去法援,属于政策要求与政策鼓励。第六、原告在面试考官、培训方面的言论没有任何证据。被告收费开具收据,费用全额用在培训工作上。综上,请求驳回诉请。

    对此,丁金坤律师认为,该案存在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关于实习期以及延长。法律对实习期规定一年,并无其他规定,是有漏洞的。对于延长实习期的时间,延长的次数、理由以及错误延长的救济,应该有相关法律规定,而不仅是行业规定。行业规定须有法律依据,且不能与法律相悖。第二、面试本来就是主观的,为了保障公正性,面试全过程可以如主球比赛一样全程视频或者直播,接受社会的公评(也是对面试官的监督);面试的题目也要有考题数据库,就如高考的科目,给予一定的方向准备,这样才有的放矢。譬如说本案中说实习律师回答不知,那还要看看这个问题的发问是否合理?第三、律协的财务,应该全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就如本案被告辩解用在培训工作上,但如果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据悉,根据目前《律师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从事律师职业,首先要具有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根据新修订法律规定,必须是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然后通过号称第一考的“司法考试”(现在改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了学历,通过了国家统一考试之后,只是具备了申请律师执业的初步条件,想要获得律师执业证,还要面临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考核考试。

    首先,要找一家律所申请实习,根据律协的安排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通过各项培训和考试;一年的实习期间满后,由律协组织笔试,取得律协的结业证书。实习期满,还要向律协申请面试考核。每一关都规定,必须有被淘汰者。

    最后,律协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向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业,经过审核通过,由司法厅下发律师执业证。

    【附:行政起诉状】

    原告:张文鹏。
    被告一: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该协会会长。
    被告二:广东省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层。法定代表人肖胜方,该协会会长。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一作出的深律协实习委字(2019)207号考核结果决定书无效。
    二、请求确认被告二作出的粤律协实复字(2019)3号复核结果决定书无效。
    三、请求确认被告一违反行政协议不依约为原告安排面试考核违法。
    四、请求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事实理由:
    原告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实习证在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15日参加了被告一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被告一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为:“1.单独出庭调解、2.违法举办宣判仪式、3.判决书中显示原告的身份为律师、4.对律师职业定位认识不足、”作出了对延长原告实习期六个月的决定。该决定限缩了原告的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行政处罚,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授权被告对实习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故该决定书应当认定无效。
    被告二维持了被告一的决定,其做出的复核决定应当被认定无效。针对上述被告一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原告陈述申辩如下:1.调解并非当庭调解,调解方案早已确定,原告只是将当事人带到宝龙仲裁委签字确认而已,仲裁委的书记员说当事人与实习律师共同签字符合他们的规定。2.宣判仪式只是给众多原告宣读判决书,分析判据书。3.判决书中出现原告的身份为律师是法院的失误所导致。4.律师职业的定位需要用一生去实践感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上述事实中原告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相反被告在开展实习律师考核工作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

    一、越权延长实习律师的实习期,自创行政处罚。
    深圳律协虽不是行政机关,但经律师法授权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其行使的是行政职权,并非行业自治权。王蔚君诉海南省律协行政判决书充分的论述了这一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师法》、司法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甚至全国律协制定的一般性规范文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都明确规定实习律师的实习期为一年,并且从来没有出现过延长实习律师实习期的规定。《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的律师执业许可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根据体系解释,深圳律协经律师法授权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应当针对实习律师是否符合律师律师执业许可中规定的许可条件进行,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作出考核合格的决定。但是深圳律协却以“气质不佳、形象邋遢、不穿正装、法律功底不扎实、穿皮鞋不搭配黑色袜子、不够自信、逻辑思维差、不尊重考官、不够优秀、不重视面试考核、不像个律师、对律师的定位认识不足”等等一系列荒唐的理由将几万名实习律师拒之门外。把“考核”变成了“选拔性的考试”,越权创设了一套“选拔标准”。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与《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中均规定了对实习律师的仪表形态、沟通能力等进行考核,堂而皇之地搞起了“选美”“选秀”,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形下随意延长几万名实习律师的实习期,并且愈演愈烈。从刚开始的延长三个月到现在延长一年,甚至有一部分实习律师被先后五次延长实习期。面试问题五花八门,考核标准任性随意,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考核结果完全看考官心情。绝对的权利势必导致绝对的腐败。

    二、借集中培训之名肆意敛财,涉嫌犯罪。
    行政收费要经法律授权。深圳律协在组织实习考核过程中向实习律师收“培训费”的前提必须是经法律明确授权,因为组织实习考核是行使行政职权。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或者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其中并未明确授权律协向实习律师收费,况且这一规定也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然而深圳市律协在组织实习律师进行上述集中培训前向每个实习律师收费两千元,并且不向实习律师提供发票。
    深圳实习律师的平均工资在三千五百元左右,扣除房租伙食所剩无几,再加上实习一个月还得在培训基地附近租房,给实习律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很多实习律师四处举债,对实习律师的培养十分不利。深圳律协在没有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私自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

    三、集中培训可有可无,任性妄为。
    2018年,深圳律协在其官网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实习律师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欠发达地区公益值班活动,凡是参加这一活动的实习律师便可以不用参加集中培训,直接参加面试考核。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十四条中“实习人员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的强制性规定,将律师法赋予的行政职权当做了自家菜地,对实习律师任意调配。证明了深圳律协实习考核工作的混乱与任性,其滥用职权任性妄为可见一斑。深圳律协自己尚且不遵守规则,其做出的考核结果很难让人信服。

    四、面试考官缺乏基本的执业素养,滥竽充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可是深圳律协的面试考官在考核过程中皆身着律师袍,作为面试考官却不遵守基本的律师行为规范,如何能够确保面试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此其一。
    其二,律师不得以其在律协中担任的职务或其他与律师执业无关的身份进行宣传,但是深圳律协的面试考官却在互联网上以自己担任面试考官为噱头大肆宣传,有些考官还暗示自己与公检法机关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深圳律协面对考官的违规行为不依规查处,存在滥用职权纵容包庇,面试考官的遴选工作也存在着严重的失职。
    综上,深圳律协的上述滥用职权行为严重戕害了广大实习律师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深圳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践踏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本案中,全国律协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深圳市律协制定的《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均属于上述规范性文件,并且这些文件为律协增加新的行政处罚即“延长实习”,增加了大量的无法律依据的考核内容。

    故本人依法诉至你院,望你院依法审查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明确界定实习律师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从源头上规范实习律师考核工作,切实维护实习律师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此致
    盐田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文鹏
    2019年9月13日
    电话:15510504034

  • 江苏瞿银华捍卫私产遭围殴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2019年11月6日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的瞿银华,因坚决捍卫自己的私有房产,被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江海镇区委员会领导指使的施工人员10多人暴力围殴。

    据瞿银华的妹妹瞿华讲述:2019年5月16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江海镇区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定职权、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强拆了我哥哥瞿银华家300多平方米的房子!经复议后,南通市政府确认了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江海镇区所发的《限拆通知书》违法,也确认了他们强拆行为违法,虽然我们对市政府是否有职权可以确认房子性质有异议,但对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没有异议!在此情况下,他们仍然多次指使没有任何施工许可证的人员在瞿银华家有争议的被强拆的房子处违法施工!

    对施工人员多次上门要施工行为,瞿银华每次都报警,并多次向出警民警及施工人员说明施工处现在有争议,请暂时不要施工!2019年11月1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江海镇区主任陆建(原江海派出所所长)带着一帮人来到瞿银华处,要求他同意让其施工,被拒绝后,他说:“瞿银华,那我就要看这条路怎么打通!”

    2019年11月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不明身份10多人再次来到瞿银华处要强行违法施工,瞿银华上前劝阻,遭到他们10多人围殴!现从手指到大腿、小腿、脚趾等身体多处淤青、右前胸多根肋骨骨折!我母亲到现场后,被他们其中四人抬手抬脚直接扔到水泥地上,现颅内出血,住院中。

    直到现在他们还在违法施工中!试问是谁让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猖狂!谁又是他们的保护伞!

    据悉,瞿华一家住在江苏省南通市江海镇区。2014年瞿华、张金山夫妇经营的快餐店被施工队违法强拆,家人被打伤,至今无果!2018年8月17日全家老少的房屋被南通市政府、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夫妇二人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不立不裁!向江苏省高院起诉法院不立不裁!向省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无任何结果!在走投无路之下,瞿华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到北京投诉控告。期间,多次遭到当地维稳部门的打压迫害。

    瞿华表示,非法跟踪、非法拘禁、传唤以及行政拘留已经成了她们一家人的生活常态。今年9月16日她和家人再次进京维权,被当地截访人员抓住后强制带回,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实施传唤,获释半天后,她和丈夫张金山于9月19日又被以相同罪名分别行政拘留7天,并处于罚款200元的处罚。9月26日她和丈夫期满获释后,被强行送回家中继续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

    然而,屋漏偏遇连阴雨,就在今年5月中旬,她哥哥瞿银华家的房屋也遭到了当地部门的非法强拆,随后哥哥向有关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然而现在诉讼结果还未出来,有关部门就开始在有争议的房子处违法施工,哥哥在上前阻止时遭到了多人殴打,母亲也因此受伤住院。

    瞿华恳请中央各级领导、全国网友关注其一家人的生存状况!

    瞿华电话:13901480532
    瞿银华电话:13813605211

  • 村民抵制污染遭关押 律师阅卷受阻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6日消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群众联合抵制采石场环境污染,并委托相对有文化有能力的李思侠带头举报污染,维护大家环境权益。多年来,李思侠和盲人老村长张海成以及村民魏智波一起,收集家乡青山沟中两家石料厂的污染证据,并在网上28次发帖曝光环境污染问题,揭露采石场无证非法经营、毁林并且不控制水土流失、破坏村集体公共道路设施等问题。由此触发了当地有关利益集团的敏感神经。

    2018年9月至10月之间,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等三人先后遭到抓捕关押,随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构陷寻衅滋事罪,并称其为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7月20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而被公诉机关指控的黑恶势力犯罪,法院作出不予认可决定。

    据了解,李思侠是双喜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在西安有稳定的工作,张海成是村里的老村长,双目失明后在福建莆田开“盲人按摩店”日子过得很是红火。近十余年虽然张海成很少回村庄,但作为威望很高的老村长及走出山村的能人,张海成被村里的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等邀请,关注支持村民抵制污染保护村道,结果于2018年10月被石泉警方跨省从三千多里外的福建莆田抓捕后,关押在石泉县看守所。而指控张海成的罪状,就缘于张海成通过运用盲人软件而交流的微信内容。

    有知情人士称,三人都是因为多年举报家乡环境污染等问题,得罪了利益集团被构陷,警察和公诉机关所取的证据都是虚假制造的,所以寻衅滋事罪都不成立。这完全一个扫除异己,想让维权老百姓闭嘴的阴谋。目前,三位当事人均已提出上诉申请。

    2019年10月9日,朱孝顶律师和程广鑫律师赶到石泉看守所会见了张海成。

    张海成说,他每周给安康中院“写”一封信,要求二审公开开庭,要求二审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彻底还他清白。一审被摘掉了“黑帽子”的张海成,对于二审宣告无罪寄予厚望。

    张海成在会见时反复提到,除了通过之前的辩护律师递交的上诉状之外,他本人也递交了上诉状,并且向安康中院递交每周一次手写的法律意见书。张海成反复询问我们有没有看到他写的上诉状,他说那个上诉状把他关于案件的辩护意见都说清楚了,可以给两位二审刚介入的辩护律师提供很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由于张海成的双目近乎完全失明(左眼永久性失明,右眼佩戴眼镜后视力在强光下仅为0.04),张海成只好口述请监室其他人代笔了数十份文书。

    2019年10月11日,向安康中院刑庭经查询后答复辩护律师:“法院没有收到张海成递交的上诉状及每周手写的法律意见书,仅收到一份张海成写的要求开庭的书面材料”。

    上诉状作为启动二审的最重要的文书,石泉县看守所竟敢不向法院转送,性质极为恶劣,违法极为严重。

    万幸的是,张海成的姐姐在上诉期截止的最后一天委托了律师递交了上诉状,否则张海成就要永久地丧失上诉权利了。

    张海成在被羁押看守所之后,没有了导盲犬、导盲拐杖及视力障碍辅助设备等工具,其独立自主生存能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另外,辩护律师在石泉县看守所会见张海成时也遭到了看守所民警态度极为粗暴的对待,除了法律规定的“三证外”还要求律师出示其他证件及复印件,“在石泉,就要守我们的规矩,否则就不让你会见,我现在就可以不让你会见,在四十八小时内拖你。”

    “我们的规矩”让辩护律师感觉到无所适从,作为辩护律师,对于石泉县看守所增加的而在全国其他省市均没有要求的律师会见条件,当然要质疑一下,结果这一质疑,让办理会见手续的民警暴跳如雷。律师感叹:“我们的规矩”在当地果真是一个比天还要大的存在。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李思侠、张海成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其阅卷权被安康市中院设置重重障碍,这严重剥夺了律师的执业权。

    据朱孝顶律师反映,自今年8月初,案件移送到安康中院之后,辩护律师仅仅知道刑庭副庭长张教辉是案件的承办人,所能获得的联系方式就是张教辉办公室的固定电话。关于案卷材料,张教辉说已经移送给安康市检察院由检察官先阅卷;联系安康市检察院后得知仅有书面案卷材料移送到了安康市检察院,视听资料光盘还在安康中院;关于复制200张光盘,张教辉说,“合议庭决定只能查阅,不能复制”,经争论,“合议庭又决定被告人的讯问录像可以复制,其他光盘不能复制”。

    2019年10月10日下午,辩护律师集体赶到安康市中院,千呼万唤才出来的张教辉副庭长当面解释了“合议庭决定”,律师请求张教辉副庭长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送达给他们,也好知道合议庭成员究竟有哪些人员组成。

    关于案件光盘数量,二审刚介入辩护的律师们仅从一审起诉书得知一审起诉时附了200张光盘,又从一审法官处得知一审审理期间,侦查机关又补充了一些视听资料,有的是以光盘形式呈现,有的是以硬盘或U盘形式呈现。张教辉副庭长第一次明确地说:案卷中光盘共有219张,三被告人讯问录像光盘48张(辩护律师已复制),其他人的讯问或询问录像共152张;一审审理期间又补充了电子数据、勘验勘察等光盘共19张。张教辉称“将报请合议庭决定让律师复制勘察勘验等光盘”,请辩护律师次日再来法院。

    10月11日上午,安康中院刑庭书记员终于向辩护律师们当面送达了《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但告知辩护律师“合议庭决定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勘察勘验的光盘一张”。截止2019年10月11日中午,辩护律师在219张光盘中,仅仅复制了48张被告人讯问录像及1张勘察勘验光盘,共复制了49张光盘,仍有170张光盘没有复制。

    朱孝顶律师表示,虽然安康中院并未给出其他拒绝律师复制其他光盘的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令人信服的拒绝理由,但安康中院表态:“此案会公开开庭审理,并充分查明事实真相”。

    安康中院一再给律师设置阅卷障碍的做法实在令人不解,一审法院庭审现场,审判长明确同意当庭播放光盘的内容,但二审法院的法官却不同意复制;第二,石泉县法院院长也是一审的审判长曾经安排辩护律师复制光盘及其他视听资料,这就说明案卷材料是可以复制的。对于一审法院就可以复制的案卷材料,说明这些内容不在保密范畴之内,但到了二审法院安康中院,却拒绝律师复制光盘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2015年9月16日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该规定强调了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其中包括阅卷权和复制案卷的权利。

    于是,辩护律师在2019年10月10日16时39分拨打了监督机关安康市委组织部的电话,请求他们依法监督安康中院,严重剥夺律师阅卷权的问题。

    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了投诉控告事项后,但很快回电话称,“我们市委组织部主管干部人事任命,法院的违法问题不归我们管”。

    辩护律师在电话中建议市委组织部应当要求安康中院铲掉监督公告牌,或者铲掉法院公告牌里“市委组织部”的内容。既然市委组织部不愿监督法院,也要公开声明一下为好,免得人民群众误以为“监督公告牌说的就是真的”,也免得人民群众再打电话给市委组织部。

    万般无奈之下,10月11日李思侠的二审辩护人王飞律师、任星辉律师与张海成的二审辩护人朱孝顶、程广鑫律师只好前往安康市检察院,控告安康中院拒绝辩护律师复制案卷事宜进行当面再一次控告。早在9月27日市检察院驳回辩护律师对安康中院法官违法阻碍辩护律师阅卷权的控告。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领导及谢检察官解释了9月27日的驳回理由,并听取了律师的意见。

    经过沟通,市检察院发现,辩护律师当面阐述的事实与理由,与安康中院刑庭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的说法有较大差异,“法院称辩护律师仅要求复制讯问录像”的说法不合常理。

    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院部的主任与谢检察官当即表示,尽管已经作出了驳回律师控告的答复,但基于辩护律师当面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安康市检察院将重新启动调查;安康市检察院也建议辩护律师书面再向安康中院申请复制全部光盘,安康市检察院也将进一步与安康中院联系,并透露出安康中院将案卷移送给安康市检察院时没有把219张光盘移送给市检察院,如果移送的话,安康市检察院会把所有案卷材料(包括219张光盘)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同时对安康中院“仅以合议庭的决定为理由不允许律师复制的依据不足”的检察意见。

    尽管没有当场解决问题,但安康市检察院实事求是、热情周道、严谨公正的态度,还是赢得了辩护律师们的一致认可。辩护律师除了尽快再次书面向安康中院递交复制全部光盘的申请外,还将进一步向安康市检察院书面反映,请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 范燕琼母女求见院长遭粗暴对待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6日消息】一个多月前,福州公民林辉因肺炎入住福州市一医院治疗,期间感染上危险的鲍曼病菌,而呼吸科医生却玩忽职守,未进行积极抢救,导致病情加重致人死亡。近日,死者妻女来到福州市一医院,要求见王琳院长给个说法,却遭院方叫来的警察和保安粗暴对待。

    据福州维权人士消息,今天上午大约9点40分左右,死者妻女范燕琼、林静怡带着2岁的小孙女来到福州市一医院大门口,袋里装着三千份呼吁书和一块2.0×1.5的横幅,上面写着:“院长说一条人命赔2万!福州市第一医院玩忽职守,致人死亡,以‘撤职肇事医生还家属公道’诱骗家属先料理后事,现在不但伪造病历为医生开脱罪名,还报警威胁家属,天理难容!”

    母女俩人刚一展开横幅,就被医院派来的大批保安和医务办工作人员威胁,几分钟后,警察也赶来,一边恐吓,一边抢夺横幅,肆无忌惮的欺凌孤儿寡母,就连周围的围观群众也遭恐吓。

    有热心网友表示,范燕琼祖孙三人在太阳下暴晒了3个多小时,只是想见一下王琳院长,为死去的亲人讨个说法,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却遭如此粗暴对待,实在令人心寒!

    【附:林辉女儿林静怡呼吁书】

    我爸爸名叫林辉,今年58岁,因轻微肺炎于2019年9月13日,入住福州市一医院呼吸内科十区38床,本以为治疗一段时间后就可以安然回家,没想到,这竟是一次死亡之“治”。
    爸爸入院后,医治了10来天,我就从主治罗医生那里得知:爸爸的炎症指标接近正常值了,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听了这些话,我非常高兴。然而,就在我正筹备接爸爸回家事宜之际,爸爸病情突然加重,大约在25日左右,痰比较浓稠,也比较多(后来从ICU医生那里得知:爸爸是在呼吸科病房里被传染上一种叫鲍曼的病菌),29日余医生在给爸爸做吸痰镜时,出血了,我心里感到非常担心,也特别害怕,就不断向医生护士询问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均是:没关系。谁知,就是从这天起,爸爸的病情突然急转直下。

    另外,我们经过十多天的观察发现:瑞泉护工虐待我爸爸的行为十分恶劣(我们每天支付护工200元要的是“一对一”的护理,而不是“集体轮流”护理,可是爸爸不仅没有享受一对一护理,还遭遇比犯人还要残酷的虐待——每天手脚都是长时间被捆绑着,肿胀不堪,甚至手腕被捆的皮开肉绽!妈妈(范燕琼)曾在9月28日上午向医院做了投诉,但院方只是记录,至今没有下文,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从9月30早上7点开始,妈妈只好带病与我轮流看护爸爸。

    也就是这天早上8点多,我妈妈发现:爸爸的血氧突然掉到50-60之间,连忙跑去找医生,医生过来只是将氧气刻度调到9(调到最大),可血氧还是上不来,随后,护士过来吸痰,抽血查血气(我们后来才得知,此次抽血显示动脉氧分压40,属于重度呼吸衰竭,情况非常危急!)就没有再做其他处置。这期间,爸爸总在不停的痛苦的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胸口好难受!心脏好难受!但却没有医生来救治。到了下午3点多钟,爸爸已经不会叫喊了,这时,爸爸的左肺起伏异常汹涌,而右肺却没有丝毫波动,一位姓徐的主任医生,领着18个实习生来围着爸爸的病床,一边给爸爸吸痰,一边向大家讲解,随后推来一台呼吸机,将氧气换成这台呼吸机,给爸爸戴上口鼻全封闭面罩,吸100%纯浓度氧。这一戴,就是20多个小时!再也没有医生来过!

    9月30日一整晚,爸爸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却没有一个医生来查看病情,这一夜,是我亲爱的爸爸一生中最煎熬最痛苦最恐怖的一夜!第二天,即10月1日上午,我来轮换妈妈时看到林新医生到病房来与39床病人交谈,我赶忙对他说:“林医生,我爸爸……”话还没说完,林新医生冷漠的打断说:“我现在不是你组上医生了,你有什么事找你自己本组医生,不要找我,我不知道,我只是值班医生。”大约10点半多,主治罗医生来查房,把氧浓度由100%调整为50%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了,但爸爸的血氧就一直在下跌,而且很快就掉到60-50,随后又掉到30多,由于我害怕林新医生再次的冷漠拒绝,我只好慌忙让护士叫医生,林新医生过来后,就让护士吸痰,说:现在就先多吸痰拍背,再观察。11点左右,一位女医生过来抽了血查血气(后来才知道此次抽血动脉氧分压已经掉到36,之前是40,)此刻爸爸已经面临死亡,但就是没有医生过来抢救我亲爱的爸爸。从上午11点到下午3点之间,原本高血压的爸爸,血压变成了90/60以下,随后,爸爸的血氧不断下跌,最低的时候只有30多,每一次的下跌,我都急忙呼叫护士帮我找医生来,护士却叫我不要大惊小怪,这一天,我先后找林新医生多达十余次!爸爸的情况如此危急,自始至终只有林新一个医生,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叫主任等其他医生一起来做紧急处理。

    中午11点多左右,爸爸已经昏迷不醒,医生呼唤他也无反应,临时请来的一个协助我们护理的护工在旁边帮我给林新医生说:“38床这个病人已经半天没有一滴尿了,应当及时处理了。”但林新医生听后仍然是吸下痰,调下呼吸机指数,就又走了。到了下午1点半,林新医生说:你爸现在是二型呼吸衰竭,这种情况可能要气切。我赶忙问:我爸爸在去年做过气切,现在还能做吗?是在原来的位置做吗?对此,林新医生都没有回复以上任何问题,只说一句:“到时候医生会评估的,你先考虑一下吧。”就又走了。可是,却迟迟没有等来评估医生。而林新一走,我爸爸血氧又掉下来了,我又急忙找林新医生来处理,他又调整了一下呼吸机就走了。看到爸爸的情况越来越不好,我又急忙找来林新医生,2点左右林新医生对我说,“还是插管吧。”我说:“好的,一切交托给你们医生,请尽快救治我爸爸,要插管赶紧插啊!”之后,林新医生又调了下呼吸机后,走出病房,就这样,林新医生来来去去十几回,就是没有“插管”行动,也没叫评估医生来,更没有叫主任、主治医生来,全都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医生们也都在喜过国庆。大约到了下午3点左右,爸爸的血氧,血压,心率开始全部跌到有史以来最低谷,我吓得双腿发抖,又冲去叫医生,此时,罗医生也过来了,说了一句:“听说动脉氧分压只有36了。”(其实当天上午11点采集12点就已检测出这一危险数值)这句话刚一说完,爸爸旁边的检测仪竟成了一条直线,爸爸心跳呼吸骤停了!吓得我大哭大叫起来:求求你们快快抢救我爸爸啊……快快抢救我爸爸啊……心肺复苏45分钟后,爸爸才又有了心跳,但由于严重脑损伤深度昏迷,送进ICU坚持治疗了19天后,我亲爱的爸爸还是走了,他走的好无助!好痛苦!好无辜!我也好无助!好痛苦!好悲伤!

    我是一个独生子女,除了父母,我无依无靠,为了能够让爸爸有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我们忍痛割爱,卖了房子,爸爸却被医院活活害死,这使我实在无法接受!毫无疑问,无论是鲍曼病菌的侵害,还是医生的玩忽职守,医院都必须承担完全责任,为此,我于2019年10月10日递交了请求医院调查处理、保存爸爸最原始最真实的病案记录和监控记录的报告。

    今天,我在此向全人类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吁:严惩所有惨无人道医生!还我爸爸一个公道!

    呼吁人:林静怡
    电话:17720718676

  • 常维汉因枪致残维权至今无果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4日消息】1976年安徽舒城县常维汉、常为首兄弟俩,被人武部持枪民兵胡茂松开枪误伤,而后造成兄弟俩一死一重残的特大伤害事件。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常维汉及其父母多年来一直向有关部门信访表达合理诉求,但至今未能解决实质上的伤害赔偿问题。

    常维汉,男,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枫香树村村民。1976年9月28日常维汉时年16岁,弟弟常为首9岁。当天零时左右,正值毛泽东逝世期间,持枪民兵胡茂松在担任战备执勤任务时,因枪走火,误伤了床上熟睡中的常维汉和常为首,致使兄弟二人重伤,常为首经抢救无效死亡,常维汉虽经医治,但已高位截瘫致残。其后胡茂松被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受害人和家属却未获得经济上的赔偿,至今仍在艰难维权中。

    常维汉对本网讲述:“当时我十六岁,在汤池中学上初中,因子弹击伤脊椎,穿伤肺部,肋骨折断三根,经医治虽保住了生命,但成为一级终身残疾;弟弟常为首九岁上小学三年级,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此事件当时震动社会,从此我们一家人眼在流泪,心在流血,过着一种常人难以想像的人生岁月。多年来我和父母一直向党和政府信访表达合理诉求,并多次打书面报告给县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县、乡、村三级领导也从多方面给予我们有限的照顾和帮助,但始终没有给我们解决实质上的赔偿问题,一直拖到现在。”

    常维汉说,“因我们每年都要去乡、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都成了常客。2012年春秋乡人民政府要求我请律师,之后分管乡领导和我的律师方成云沟通,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方律师从县法院档案室调出当年的判决书,搜集当年已退休的乡村主要领导干部,联合在证明材料上签名,因起诉政府,县法院,县信访局,我们多次到乡政府协调无果。由于本人行动不便,去北京上访困难,在无奈的情况下,只有把有效材料寄到中央,省委,县委陈述冤情。2014年全国人大批示地方政府依法解决,省委督查室核实情况属实,县委书记金德元也批示到乡人民政府,但地方官员却口头答复我们说没钱。”

    常维汉称,“因为涉及到当地政府,舒城县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受理,我只好通过县信访局受理,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信访局等乡政府主要领导联合涉法涉诉接访,他们答复说:目前还没有此等案例等以后法律完善了再说。在多次的信访过程中,我还了解到,舒城县目前还有多起遗留冤案没有给受害人解决的,而我们家只是其中的一件而已。而我家的特大伤害是党和政府,人武部的枪支弹药直接造成的,不论落在谁的身上都是无法承受的,这是任何人也推辞改变不了的事实,我期盼党的十九大和两会后司法会更完善,更健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还我一家一个公道!”

    常维汉恳求社会各界给予他关注和帮助!
    常维汉电话:18792112068

  • 长沙维权村民严英举报地方黑势力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10月27日长沙市土地非法强征维权村民严英在网上实名举报地方黑恶势力。

    据了解严英一家人在土地房子被强征后2014年被入住白田小区过渡房,她就因闻到焚烧废塑料产生的二恶英开始头痛、被热油腥气恶心。其母親被毒害于2015年底中风偏瘫至今未愈,因严重肺病刚出院;其父親嚴公紹貴被毒害四年,于2017年10月11日早晨猝死;严英自述被毒害至今天已六年,医院检查结果是严重呼吸道感染和肝病变。

    严英调查取证了解地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在过渡房楼下设地沟油炼炉,焚烧废塑料产生二恶英毒气和油腥气,她发现过渡房楼下是地沟油炼炉,亲耳听楼下炼地沟老板彭某与人谈及“楼上姓严的已经晓得了,等上班时要去街道问领导怎么办?”
    2018年12月27日,严英到地方派出所登记报案,提交了报案书及证据共12页;于2019年6月6日在同升派出所向值班于磊所长出示、提交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派驻同升街道主管洪塘村务的筹建委第一书记曹旭鑫求助的证据;于2019年9月28日,10月27日两次在抓到在地沟油炼炉墙后用油漆桶焚烧废塑料现场时报警。

    严英多年来一直与村民因非法征地在维权抗争。她表示根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35号无审批征地白田村、洪塘村359.709公顷用于【环科园储备用地项目】,实际洪塘村两委挪用村民集体资金垫资拆了百姓土地房产、山林祖坟。

  • 民营企业家举报村书记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7日消息】原江苏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国平,实名举报刘重兴利用职权,其在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书记期间,以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的名义,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被拆迁企业拆迁后重建的集体土地约70亩左右。

    黄国平,男,汉 族,1961年出生,住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润花园二区 ,原是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已依法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是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2010年,因无锡新城工业安置区西拓二期建设,胡埭镇夏渎村大部分企业和民房需动迁。当时夏渎村有20多家企业列入拆迁范畴。其中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也列入拆迁范围。

    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胡埭镇其他各村企业动迁实例,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动迁后,胡埭镇、夏渎村应该重新安排集体土地,让他们自己建造厂房继续经营。

    2010年9月23日,夏渎村召开了《关于胡埭镇夏渎村所有企业拆迁协调会》。在此协调会上,夏渎村书记刘重兴和胡埭镇政府副镇长秦杰承诺:企业动迁,安排重建土地。夏渎村所有拆迁企业厂房,由夏渎村委统一建造,按成本价卖给各企业用于经营。

    后来事实证明,这是村书记刘重兴侵占“黄国平和夏渎村其他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被拆迁后重建集体土地”的一个圈套:村书记刘重兴利用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企业,因拆迁前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利用集体土地建造工厂经营活动。凑巧大规模拆迁建设胡埭工业园西拓二期,以“企业动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企业需要重新建厂、必须安排集体土地”的名义,以自己妻子卢小琴的名字,在胡埭镇龙延村以“被拆迁企业回迁进厂”,租赁集体土地约20亩左右。

    刘重兴的妻子卢小琴,既没有开办实体工厂,也不是被拆迁企业,刘重兴凭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等被拆迁企业因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后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不给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使用,明显侵犯了安泰公司和其他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的安泰气体公司和其他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被拆迁企业的重新建厂的土地约20亩后,在此土地上,造好厂房约10000平方米后,按年租金每平方米200元左右的价格,获得每年租金约2000000.00元的非法收入,对外出租给徐黎春办厂做产品使用。而夏渎村被拆迁企业没有一家企业能买到所谓的村委造好的成本价的标准厂房。

    刘重兴妻子卢小琴批准租赁得到的土地、造好厂房的地址是: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景天路10号。

    刘重兴侵占黄国平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重建厂房后,不给安泰公司使用的行为,给安泰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黄国平说“在2011年拆迁过程中,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建厂经营临时搬迁到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作临时过渡经营,等待回迁土地。不料回迁土地落空(被刘重兴侵占),因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经营的工业用气属危化品,因经营地址的变动,在将近三年内,没有及时得到回迁,于是我向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料该局不但不同意我申办,而且还出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颁发决定书。在2013年又被惠山区安监局取缔了我本人的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惠安监管罚告《2013》Z2003号,而且还被惠山区安监局罚款18万元,被惠山区法院执行费2750元。村书记刘重兴冒用我等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被拆迁企业、租赁土地造好厂房没有把成本价的标准厂房卖给我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给我公司及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黄国平还表示,刘重兴具有“利用职权贪污拆迁款”的嫌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夏渎村的企业和民房拆迁补偿款约有一亿元人民币左右。根据2019年5月14日,他向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公开“胡埭镇夏渎村村委补偿黄国平无锡市安泰气体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14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表》,胡埭镇政府于2019年6月3日给他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称:黄国平依法申请公开安泰气体有限公司14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增值税发票,胡埭镇政府不存在。据他所知,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证实胡埭镇夏渎村的拆迁补偿款一亿元左右没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而是使用可以篡改的打白条结算拆迁补偿款往来结算。村书记刘重兴指使各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签名及盖章都在白纸上。然后再把各拆迁企业金额签名及盖章,使用技术手段移到拆迁补偿协议中,而拆迁补偿协议条款各拆迁企业在签字和盖章的时候应该不知情,关于胡埭镇夏渎村非住宅房屋补偿协议书的无效证据。

    另外,胡埭镇政府在动迁中,安排土地给其他村被拆迁企业重新建厂。

    据不完全统计:胡埭镇政府在此拆迁过程中,对胡埭镇张舍村、龙延村、鸿翔村、孟村村等企业拆迁,都得到了重置集体土地,造厂房后继续经营。

    根据胡埭镇政府2019年9月2日给黄国平的三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在拆迁中没有拆迁企业的单位,胡埭镇政府却安排集体土地给其他厂重新建厂。以下是重新建厂的名单和安排集体土地的面积:
    1、无锡源码科技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厂房,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7亩集体土地。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与金桂路交叉处。
    2、无锡华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租用菜地民房50平方,在原孟村村医务室旁边。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3、无锡特种辊轴制造有限公司,地址在胡埭镇负来桥8号。
    4、无锡凯通钻具有限公司。拆迁前没有属于自己厂房。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负来桥路13号。
    5、无锡市一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己的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28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振胡北路
    6、无锡市百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厂房没有拆迁。胡埭镇政府安排租赁10亩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金桂西路9号。
    7、无锡鸿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拆迁前占用集体土地3亩左右。拆迁后。胡埭镇政府和刘重兴安排租赁25亩左右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后自己使用一部分,大部分对外出租盈利。地址:胡埭镇鸿翔路38号。

    综上,根据各种事实,刘重兴的行为已经涉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黄国平已依法向中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请求依法对刘重兴进行彻查,并同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还广大民营企业一个公道!

    黄国平电话:13861699019

  • 梁颂基、张五洲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5日消息】周五(10月25日)上午九点,广州维权人士梁颂基、张五洲二人涉及“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广州荔湾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梁颂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张五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其中“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零两个月,“妨碍公务罪”获刑半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二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计划上诉。

    梁张二人于2018年10月14日在北京及清远相继被捕,二人同时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而张五洲被多加一项“妨碍公务罪”。二人案件于2019年8月11日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时未作宣判,目前二人已被羁押逾一年。

    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9月20日,梁颂基、张五洲于派出所目睹广州女律师孙世华被警员殴打一事,并发声明为所见事实以目击证人的身份作证,其后二人被指造谣生事污蔑警方而被捕。

    另据法院现场人士披露,有多名公民朋友到场声援梁张案宣判,广州本地维权人士以及远道而去的湖南株洲何家维等人均被驱离法院周边范围,现场未有抓捕行动。

    而梁颂基堂妹梁一鸣在昨日(周四24日)傍晚已被广州警方强行带走,并连夜被送至老家台山恩平,到家已经凌晨三点钟。另外一名当事人张五洲亲妹张唯楚(张七毛)则于25日上午在荔湾区法院出现,并与律师一起进入法院,但在安检后被警方带走,其后张七毛发信息表示自己已被送到法院附近派出所。

    据之前披露的消息表明,梁张案在8月开庭审理后,荔湾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0日将案件退回荔湾区检察院补充侦查,至10月20日退侦期限结束,荔湾区检察院再次将案件移送荔湾区法院,但据称案件退侦一个月之内,检方并未发现有新证据。

    有分析人士指出,梁张二人乃广州活跃维权人士,早已被作为眼中钉看待,当局可以籍此机会打压二人自然不会放过,虽然二人的“犯罪证据”并不充分,同时二人已经表示上诉,但似乎无法改变现今社会的人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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