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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四十六期)

    一、探访疯人院

    河南访民王伟被关押精神病院一年有余 本刊前往探望
     
    二、面对面

    安徽广德县石传凤为土地维权六次被关精神病院

    江苏省苏州市朱永健:从退役军人到“精神病”人
     
    三、受害者访谈

    讨要抚恤金遭关疯人院——陈菊“我体会不到国家的存在”

    要求将精神病患送医 广州戚倩萍自己却被关进医院
     
    四、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朱金娣:强烈要求追究制造冤案的法官刑事责任

    都是维稳惹的祸何芳武贵州精神病院接妻再次被关

    四川雅安杨志祥被关精神病院 访民探望
     
    五、精神病人权益

    川师大被杀学生哥哥:最担心嫌犯“被精神病”

    湖南邵阳一精神病患者被医院同室病友挖掉双眼

    昌吉5岁男童被精神病患者打伤

    梅州精神病患者病发行凶 民警为护群众头部被砍两刀
     
    六、评论呼吁

    老母亲“被精神病”不止是为儿不孝

    装精神病的演技派贪官:被查后故意尿裤子

    专家:《精神卫生法》需完善“被精神病”漏洞

    季珍:权本位下生命财产尊严的轻贱

    嫌犯有没有精神病,谁说了算?

    从「摇摇哥」强制送医的争议,看强制住院的历史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隆回县两孩童被“精神病”奶奶持菜刀砍伤 众人合力献爱心

    精神病很可怕吗?其实对他们来说──歧视才是最可怕的
     
    八、域外传真

    美国研究:小时被打屁股 长大易得精神病

    【病床爆滿】精神病科病床減千張 社區個案經理工作超負荷

    警方指破坏印度庙嫌犯有精神病
     
    2016年4月号
    主办: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 王伟

  • 湖南邵阳一精神病患者被医院同室病友挖掉双眼

    午休时被病友挖去双眼
    2015年底,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刘志宗,因动手打伤陌生人,被家人送往邵阳市脑科医院复查,医生建议其入院观察。
    今年50岁的刘志宗,曾在2000年被发现有时自言自语、并突然攻击家人及陌生人。送医检查后,被医院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住院近一个月。出院后,刘志宗长期服用药物控制。
    12月30号,办理入院手续后,刘志宗换上了蓝色的统一服装,在医院第一住院楼4层精神科男病区住了下来。
    四天之后,也就是2016年1月3号,刘志宗家属接到医院电话,听到他受伤的消息。
    刘志宗的妻子苏丽(化名)拿出医院出具的事发当天的情况说明:
    12点28分,肇事者刘某伏在刘志宗床头,刘志宗脚蹬两下;
    四分钟后,肇事者离开受伤者;
    12点33至12点46分,肇事者再次返回伏在刘志宗床头,刘志宗无任何反应,期间当班护士与护工先后四次在病房内梭巡,未发现异常情况;
    12点51分,当班护工张某到刘志宗床尾巡视,见肇事者跪在受伤者床头,未予干预;
    又过了四分钟,另一当班护士廖某到床头巡视,发现刘志宗双眼已被挖出,立即呼叫。
    随后,医生、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继赶到现场,立刻将患者转至市中心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肇事者被家属带回家乡
    据医院的工作人员回忆说,事发那天,刘志宗吃饭比往常动作迟缓,因此被注射了治疗针剂。该针剂恰有镇定的作用,事发时刘志宗处于昏睡状态。
    吃过午饭后,刘志宗被护士带到隔离室休息,之后护士为其盖过两次被子。
    “监控显示,事发前后共二十分钟的时间,护士与护工经过病房十次以上,一直在巡视。护士一望向床头,肇事者刘某便起身做其他事情,或者停止手上的动作。四个病人一个房间,旁边还有一位病人看到后,直接拿起东西走出了病房,没有跟任何一名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科室医生向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描述到。
    昨日,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来到三号病房(临时安排),刘志宗的双眼闭着,多数时候躺在床上,不与人交流。提起眼睛被挖一事,刘志宗会情绪激动,说自己不好受。他的床头登记卡显示,刘志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护理级别为二级。
    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在探访中了解到,事发时刘志宗所在的一号住院楼四层为精神科男病区,现有医护人员22人。该病区为封闭式管理治疗,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科室的病室有3人间及4人间,包含公共洗漱间、卫生间、娱乐室等基本设施。
    而肇事者刘某属于重性疾病患者,既往无伤人行为。护士在安排其午休后,因为没有吵闹行为,便没有强制约束将其固定在床上,而是实施部分约束,将其双胳膊与身体固定在一起,但手腕仍可以活动。
    事发后,医院向派出所报警。因肇事者刘某无刑事责任能力,刘某在事发后被家属带回家乡。
    目前,邵阳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
    调委会:将根据一级伤残标准进行赔偿
    苏丽称,家里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家里小儿子如今读高中二年级,考虑到丈夫后期治疗及康复费用,不满足于医院60万元的赔偿金额。
    “我们会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若标准过高可能无法满足。”对此,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工作人员称。
    “我们听闻此事后第一时间介入,一般会根据伤残情况、伤者职务、家庭情况来进行赔偿。”该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刘志宗一事,调委会商议按照国家一级伤残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同时,虽然刘志宗仍能走路、吃饭,但考虑其双眼被挖掉,调委会在计算护理依赖费用时也将按照完全护理依赖的程度计算。
     “赔钱是一定要赔的,但如果家属对60万赔偿不满意,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说法
    家属不在身边,医院是否应尽到监护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介绍,医院作为受托人,对当事人具有监护责任,根据现有的视频资料显示,值班人员在12点51分巡视到受伤者床尾时,看到肇事者跪在受伤者床头,但是没有进行干预。而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规定,护理人员有义务在病人起床时,至病人床观看情况,而当护理人员发现肇事者在受害人床旁时,未进行仔细巡视,个人认为,医院未完全履行监护职责,其具有过错,应该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韩骁称,当精神病人的家属将其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将监护职责委托给医院后,医院需要对精神病人履行监护职责。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责任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因此,本案中,肇事者对受害人造成的侵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经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但是,如果当事人与医院另有约定除外。受托人确有过错,需要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医院确有过错,需要对肇事者的行为与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精神病患者或者曾有精神病史的人,如何界定刑事责任能力?
    重案组37号(微信号:zhonganzu37)探员从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那里了解到,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法律专门规定的司法鉴定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以此确定当事人的精神状况,认定其为有刑事责任能力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再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确定其责任承担问题。
    对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常莎介绍,应当先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再确定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如果其为有民事责任能力人,则其需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其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为监护人的除外。
    (来源:重案组37号http://news.qq.com/a/20160423/000335.htm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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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珍:权本位下生命财产尊严的轻贱

    一、精神病也姓党
    3月27日川师大的一名学生滕某涉嫌杀害同舍男生芦某,死者面部血肉模糊且头被割下,死者的哥哥芦海强在微博上发布了他弟弟身首异处的血腥照片以寻求关注及援助,因为他得知滕某家人从事政法工作,而且滕某家人说滕某有精神病史并向媒体公布了部分病历,他担心这会影响最终审判结果,导致“凶手死不了”,芦海强及其家人曾试图联系媒体报道此事,一直没有得到结果,所以选择在微博上发声。4月17日芦海强被成都警方告知他发在微博上的照片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要求他向警方道歉。
    滕某家人也没闲着,媒体展示了两次滕某手腕割伤的病历和休学证明,也许还有精神病方面的病历没有拿出来以留给警方当作“国家机密”。也是,谁家要是摊上一个有精神疾病的孩子,还不得收集好病历随时准备着拿出来给孩子当护身符啊。
    大众质疑一片,倒不是说滕某有精神病一定是假的,而是天朝精神病鉴定有猫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人没精神病,根据需要可以被成为精神病人,如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杨佳拘押、受审期间一直被拘禁于北京安康医院(精神病医院),上访者被精神病的例子更是层出不穷,前“党母”贺子珍在苏联治病期间也被精神病过(也可能真是精神病),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病学科是一个大夫教的;有些人有精神病,但当局需要杀鸡骇猴,那他就不能是精神病。
    有媒体发文《精神病谁说了算》,按政治正确的说法,党说了算呗,因为精神病也姓党。
    (来源:民主中国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65477  节选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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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总第四十五期)

     一、精神病院大揭密

    黑龙江受害者商兆树曝光精神病院大量内幕
     
    二、最新受害者

    中国梦何时醒——访谈2016年刚走出精神病院的汪荷娣
     
    三、受害者访谈

    儿子被警察带走后死亡 无锡尤宝芬遭三次精神迫害

    上访就有精神病 黄康林为儿申冤被三入疯人院

    西昌火车站职工因公身亡 其妻吉略鑫索赔被关精神病院
     
    四、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武汉大学生拒再当“五毛”网络宣传民主 被精神病强迫服药签协      

    内蒙访民张春艳被鉴定有精神病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湖南辜湘红被精神病第十六次从医院释放!

    政府官员作陪 湖南何芳武将再赴贵州精神病院接妻

     五、精神病人权益

    男子莫名“被精神病”20年 法院判决卫生院和村医共同赔偿3万元

    上海男孩被精神病患者刺死,小区保安未制止物业被判担责两成

    应晓薇公开精障杀人犯对话 冷血问答令人震惊

    入院治疗期间 一女性精神病患者自缢身亡

    威海俩民警遭精神病人袭击 浑身是血救下凶手父母
     
    六、评论呼吁

    精神病真的有病吗?他可能只是反政府

    你我都有可能被精神病

    精神病患者不等于犯罪,歧视和不了解才是社会的未爆弹

    头条评论 “精神病教师裸体扑女生”令人不安
     
    七、民间行动与倡议

    重度精神病患如何重返社会 康复会所助探路

    一名精神病人家属的心声
     
    八、域外传真

    强制就医大执法 「被精神病」时代来了?

    英国华裔女子被精神病丈夫斩首 法庭判无限期拘押不在监狱服刑

    印尼精神病院最触目惊心的场景
     
    2016年3月号
    主板: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辑:刘飞跃 晋贤
    本期封面:汪荷娣

  • 入院治疗期间 一女性精神病患者自缢身亡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今年54岁的山阳女子赵某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将其送往精神病康复医院治疗,11天后,其却在医院自缢身亡。这让家人难以接受。
      “前一天看望时还好好的”
       3月21日下午,山阳县圣泉康复医院大门紧锁。
       死者赵某的小儿子王涛悲伤地说,母亲2013年患有精神分裂症,以前也曾在圣泉康复医治疗过,这几年一直是父亲照顾。3月6日,母亲到圣泉康复医院入院治疗,3月16日就出了事。“住院期间,父亲隔三差五去看望,出事前一天看望时母亲还好好的。”
       “16日晚8时许,家人接到通知,说母亲在山阳县中医院抢救,家人赶到时母亲已经走了,当时脖子上有勒痕。”王涛说,事发后他们去病房进行了查看,发现了一些条布。
       事后,圣泉康复医院对家属表示,赵某出事的时间应该是下午7时左右,他们赶紧将其送往山阳县中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身亡,死因是用床单条布在病房内自缢。
       院方说,当时人是半跪着的状态,病房内还有2名患者,对于这一说法,家属充满疑惑。
       华商报记者从山阳县公安局证实,患者确系自缢身亡,排除他杀可能。
      家属质疑院方监护不力
       “这家医院是全封闭医院,医院有医生、护士,母亲在医院出事,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涛质疑,事后医院称,医护人员每隔15分钟巡查一次,为什么母亲自缢时,医生没有及时发现?
       3月21日,华商报在圣泉康复医院门口见到该院张姓副院长,其表示,赵某的事情他不清楚,让记者去县城某宾馆找“一把手”刘院长,华商报记者提出去事发现场看看,遭到拒绝。
       根据张姓副院长提供的地点,华商报记者并没有找见刘院长。3月22日早上,记者设法查询到宾馆房间电话,终于联系到了刘院长,其称,目前县上正在调查,不方便多说,随后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涉事的圣泉康复医院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有四五年时间,同时也是山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就此事,山阳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巩忠涛称,赵某自缢身亡后,院方第一时间上报到了局里,他们也派人下去调查,“患者患有精神疾病,此前曾有自杀倾向,对于这类病人院方曾和家属签订了书面东西。”
      律师称院方有义务保障患者安全
       3月21日,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称,赵某是住院期间自缢,目前正在调查。“我们是主管部门,但没有权利判定责任由谁来负。此事由县政法委牵头处理,建议去县政法委采访。”
       就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刘陆训律师表示,赵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将患者送往医院后,特别是在精神病医院采用封闭治疗的情况下,实际上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已委托给了院方。精神病院作为特殊的专业医疗机构,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患者治疗的同时,保障其人身安全,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患者在医院自缢身亡,院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刘陆训表示,作为监护人和家属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院方侵权责任,要求医院给予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院方会和患者家属签订一份风险告知书,但这也仅仅是医疗风险,不包括自缢风险。”
       昨日,赵某的家属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在有关方面的介入下,院方承认他们有过错,目前已经和家属代表达成赔偿意见,事情也得到解决。
    (来源:华商网http://ehsb.hsw.cn/shtml/hsb/20160331/580614.shtml 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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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四次被关精神病院2176天的杨雅梅的诉求书。

     一: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至今12年诉求人杨雅梅没有接到送达。反被捏造谎言、诬陷劳教三年。
         二: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做出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10年没有接到送达。
         三: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又作出刑事赔偿裁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7年还没有接到送达,都不能结案。
    详见: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6/0229/13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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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沭一村民“被精神病”黑门诊隔离治疗131天

    近日,临沭县青云镇柳庄社区千园村史沛金向鲁网反映:自己因家庭矛盾被女友张宝霞骗到临沂市河东区汤头中心卫生院北侧所开的赵增明精神病门诊就医,被该门诊强行收治131天。
      被女友骗进精神病门诊就医
      据史沛金讲述,自己与女友张宝霞属未婚同居。在同居过程中因家庭矛盾发生多次争吵后,女友称史沛金有“精神病”。为证明自己没病,史沛金和女友张宝霞在2013年2月16日下午来到汤头精神病门诊。该门诊医生赵增明、赵金前在未得到本人同意及家属意见的情况下,对史沛金强行注射镇定剂,因史沛金的极力反抗,被赵金前用铁链锁住手脚,限制自由。在该门诊被隔离治疗131天中,史沛金表示导致自己思维异常、表情呆滞、语言表达不清等症状。
      “我被解除治疗后,因精神药物戒断反映强烈,直到2014年5月份才完全清醒。期间精神名誉受到了极大损害。”史沛金告诉记者:“被‘当精神病’的遭遇是最糟糕的!我想通过自己的事情,警示其他人不要到黑门诊就医,我希望我是被‘当精神病’的最后一例。”
      一审判决获赔2万余元 当事人已上诉
      2015年9月25日,史沛金向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赵增明、赵金前以及汤头中心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告赵曾明、赵金前在法庭上辩称史沛金是由女友张宝霞及其父亲弟弟等四人送到门诊就医,不存在极力反抗事实而是配合治疗,其后一直有张宝霞和父亲陪护。对此,史沛金说:“我当时说的话已经无效了,父亲就想管儿子。父亲和弟弟是因为听说我患病才去门诊的。”史沛金强调自己患精神病情况并不属实,是被张宝霞骗去的。在法院取证过程中赵增明、赵金前及汤头中心卫生院都未能提供史沛金治疗过程中存有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书。
      “法院方面没有让我做精神鉴定,我个人去有关部门也不给做。”史沛金说现在没有精神方面的鉴定证据。河东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史沛金被汤头卫生院北侧赵增明精神病门诊隔离治疗131天,情况属实。2016年1月21日,法院判决赵增明、赵金前赔偿原告史沛金误工费和护理费20222.5元,被告汤头中心卫生院承担连带责任。
      2月18日下午,记者从河东区法院获悉,判决过后原告史沛金已提出上诉,案件将交于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
      “黑门诊 ”无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
      2 月17日下午,记者致电河东区汤头中心卫生院,医院方面表示对于法院判决的连带责任还未收到判决通知。
      当记者问赵增明、赵金前有无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时,汤头中心卫生院回答赵增明和赵金前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针对赵增明精神病门诊是否附属于汤头中心卫生医院,医院方面解释,赵增明与医院曾签订合同,1999年赵增明被医院聘用为精神科医师,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并获有医院四间沿街楼房使用权,这九年期间赵增明精神病门诊是该医院对外承包的门诊,但在2004年将房屋合同延长到2020年。医院方面表示赵增明在2008年后只拥有房屋使用权,而无医院精神科医师资格。法院判决对汤头中心卫生院开设的精神病科交由没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的被告赵增明、赵金前开诊,并且每年收取管理费2万元,未尽严格管理义务,对原告史沛金的损害存在共同过错,与赵增明、赵金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鲁网http://linyi.sdnews.com.cn/jzgc/201602/t20160218_2040950.htm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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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一女子20年前被诊断为精神病患者 咋个证明成了大问题

    假如你不幸被当成精神病患者送进了精神病院,你有什么办法来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昨天下午,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55岁的曹阿姨称,20年前被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从此背上了“疯子”的骂名。而曹阿姨坚称自己没病,认为是医院听信了父母的“胡言乱语”,作出错误诊断。为此,曹阿姨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昨天庭审中,其86岁的老父亲,作为监护人出庭作证,当庭坚称女儿“有病”。医院方面也说,当初作出的诊断是正确的。而法院委托的3家专业鉴定机构,也作出了“退鉴”处理。曹阿姨有没有精神病,咋个证明确实是成了大问题。
    案由 20年前被诊断为精神病
    今年55岁的曹阿姨,系云南省某科研单位退休职工。她说,这几年来,她一直在为自己的“大事”奔波,就是找有关部门讨要说法,要求注销她是精神病患者的鉴定。她逢人便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但没有人相信,甚至还把她当成一个精神病患者来打发,这让她很伤心。
    原来,曹阿姨患有精神分裂症一事,是20年前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诊断出来的。根据诊断结果,1999年,家人还给曹阿姨办理了一本精神病二级的残疾证。
    拿着一叠发黄的病历,医院代理人说,1997年医院方面收治曹阿姨,程序是合法的。当时她是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医院的,而且,曹阿姨的工作单位还专门出具了相关证明。
    女儿 状告医院恢复自己名誉
    诉状中,曹阿姨坚称自己没有病,是医院方面听了父母的“胡言乱语”,又没有找邻居和单位调查核实,就错误地做出了诊断,对她的名誉损害很大。
    曹阿姨说,自从自己被“精神病”后,亲戚朋友远离了她,生活中处处抬不起头。她找有关部门讨要说法,也上访过。但是,一直没有个说法。想找律师打官司,大多当她是精神病,不愿接手案子。而愿意接的律师,要价却很高,她拿不出钱来。
    于是,曹阿姨来到盘龙区法院登记立案,将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院,不仅要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还要求医院为当初的错误诊断负责,恢复她的名誉。
    昨天下午,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因为案情特殊,法院专门通知了曹阿姨86岁的老父亲,作为监护人出庭。
    法庭审理当天,曹阿姨也专门带来了自己14岁的儿子,想从侧面来为自己证明。
    法庭上,曹阿姨说起话来,思维清晰,头头是道。“我没有病,医院咋个说我有病?”曹阿姨说,她背负“疯子”骂名多年,不得已才来打这个官司的。“没有哪家单位,愿意要个精神病。”曹阿姨说,早在1979年前,父母就说她有精神病,但是她是1980年才参加工作的。当时,还是通过统一考试才进入到科研单位。如果自己是精神病,进入单位的体检等环节,就过不了关。
    父亲 出庭说女儿有精神病
    曹阿姨一直责怪父母,为什么说她是精神病。因为这个问题,曹阿姨与父亲的关系也闹僵了。
    86岁的曹爷爷坐在被告席上已经不止一次了。他说,因为女儿一直想不通,多次将他告上法庭,想要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法庭上,曹爷爷说,女儿就是有精神病,发病时,在家里吵闹,不得已,他才与老伴带着她,到多家大医院检查,都说她患有精神分裂症。1997年,女儿所在的单位研究决定后,也征得他们父母的同意,将她送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
    “是不是精神病,不是我说了算。”曹爷爷说,医院方面作出的结论,他们是认可的。为此,与女儿吵闹多次了,也打过多次官司,不想再与女儿争论了。
    医院 当初诊断就是精神病
    医院代理人当庭拿出一沓发黄的病历,向法庭进行了展示。
    代理人说,医院方面对曹阿姨的收治,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当时对她的诊断,就是从今天的医学层面上讲,也是正确的,不存在错误诊断的问题。“从当时接触她的医务人员反馈看,诊断是有据可查的。”
    “当初对她作出的诊断,是结合患者的本身情况,还有相关医学检查项目做出的。而监护人的说法,也只是一种参考。”医院方面解释,精神分裂症是有治愈可能的。这么多年了,曹阿姨的病情,也是会发生变化的。此外,关于曹阿姨的病历资料,也是严格保管的,从来没有外泄过,并没有对她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不构成名誉侵权。代理人说,至于说她现在是不是精神病患者,需要权威机构作出专门的鉴定。
    庭审 咋个证明是个大问题
    主审法官说,为了弄清情况,法院专门委托云南的3家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曹阿姨的病情进行司法鉴定。但是,3家司法鉴定机构都作出了“退鉴”的处理。也就是说,3家机构都不愿意为她进行精神病方面的司法鉴定。
    庭审中,曹阿姨一直说,既然现在没有一个机构,能够愿意站出来给她做个精神病方面的鉴定,接下来,她只好自己委托相关机构来做鉴定,以此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如果没有机构为我鉴定,我该如何来证明自己没有病?”曹阿姨情绪激动起来。
    主审法官安慰后表示,等合议庭合议后,再对曹阿姨进行答复。
    由于双方不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云南网http://society.yunnan.cn/html/2016-02/26/content_4194165.htm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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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点燃北京房山一绿化带 系精神病患者已被控制

    正月十六(2月23日)上午,在北京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一精神病患者点火引燃绿化带,遇人上前阻拦,其挥舞着随身携带的菜刀以示威胁。记者今日获悉,持刀纵火的精神病患者被当时正在走访群众的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制服并送医救治。
      据介绍,2月23日上午10点,青龙湖坨里村南侧一处绿化带有滚滚浓烟冒出,正在走访群众的青龙湖派出所政委刘竹溪发现冒烟后,立即走进绿化带检查火势。
      “当时绿化带里火势很大,我看见一男子正用小木棍扒拉火堆,从地上捡东西吃。”刘竹溪回忆,自己询问男子点火做什么,对方很不耐烦,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菜刀。刘竹溪说,男子身穿帽衫夹克,用帽子遮住了头和脸,看着装像流浪人员。
      刘竹溪介绍,男子手持菜刀,口中喊道“你别管我,再过来就砍死你”。
      “我一边与他继续对话,一边试图接近他,趁他不备将菜刀夺了下来。”刘竹溪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刚抢完刀,男子从腰间掏出另一把菜刀。
      刘竹溪说,此时,被引燃的火堆已经开始向周边的草丛、树林蔓延,加上大风天气,火势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已有百平米,一旦引燃山坡上的易燃松树林,后果不堪设想。
      考虑到男子精神状态不是很正常,刘竹溪在稳定男子情绪的同时,电话请求同事和消防部门支援。
      “得救火,也得控制住男子,他精神状态不正常,要是让他挥着菜刀进了村子,那多危险。”刘竹溪介绍,在支援民警到来之前,他再次夺走男子的第二把菜刀,锁住男子双手将其控制住,最后与支援民警一同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随后赶到的消防官兵迅速控制了火势。
      据悉,经查,男子孟某,45岁,山东人,是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人员,民警通过联系其户籍地派出所得知,孟某在家乡已没有直系亲属,走失时间已1年多。
      目前,民警已将孟某送至精神病医院进行救治。
    (来源:新京报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6/02/25/395075.html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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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四次被关精神病院2176天的杨雅梅的诉求书

    一: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至今12年诉求人杨雅梅没有接到送达。反被捏造谎言、诬陷劳教三年。
         二: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做出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10年没有接到送达。
         三: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又作出刑事赔偿裁定书,诉求人:杨雅梅,至今7年还没有接到送达,都不能结案。
         因全国典型的、依法确认的、渎职陷害侵权损害,刑事赔偿案,内蒙三级不依法,2001年3月依法诉讼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02年当选为人民法院案例选70号,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史册。
         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派员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调查此案。
         因:内蒙古上下三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检、法、司败诉、阻止我领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于2004年做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
         2009年做出的赔偿裁定书。联手背叛《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纪》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38、39、40、41条,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40条,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7条(一)、(二)、(三)、(四),第58条(三)、(四)、(七)项,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27、28、29、30、78条法律规定。拉开三张大网。
         一:人际关系网、二:权力关系网、三:经济关系网。堵死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执法机关,依法诉讼通道。
         企图用欺诈、胁迫手段,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串通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昂昂溪市三家精神病院联手实施残酷迫害,用正常人身体作药物试验标本残害,暴力精神摧残,连环陷害。于2004年7月拉开序幕。
         一:诬陷法轮功、无事实。
         二:诬陷劳动教养三年。
         三:诬陷拘留10天中,于扎看作出赤峰安定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
         四:连续绑架黑龙江省昂昂溪、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4次,六年之久,残害2176天。
         被政府剥夺生存权,逼我上访20余年,不让我结案。
         人间地狱我都坐遍,手铐、脚镣、刑具,我都戴全,只差没把我送火葬场活炼。侵害我祖孙三代,亲情、黄金岁月20余年。剥夺我女儿童年、少年、青年时母爱20余年。家父是几十年老党员,终老没能闭双眼。
         07年女儿考取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因母亲被陷害劳教三年羁押图牧吉劳教所,没有经济来源,一度失学。录取编号《153》
         08年又考取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又因母亲被诬陷精神病,迫害囚拘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二度失学,录取号《T080514》至今无职业。
         03年9月娄莲生市长特批我母女低保每人每月104元。
         04年9月正阳办事处主任高亚文扣押领低保证至今,我一无经济来源,二无生活保障,三被残害躯体残废。
         一切诬陷目的一个,截留刑事赔偿款,事实如下:
    诉求人、既受害人:杨雅梅:女、57岁、汉族、内蒙古扎兰屯市、联系电话15049054846
    职业:原个体经济企业经营者,超群寿衣花圈店法人
    诬告者:白晓德、与其妻、陈淑俊,扎兰屯市个体经济企业经营者,人称“百万富翁”
                               第一冤
         因丈夫郭宝臣是扎兰屯木材公司破产单位工人,1992年破产,不开工资了。
         为全家三口人能吃上饱饭的愿望,走入个体经济企业,招来这场人为的浩劫20余年,政府不让我结案,安度正常人生。
         因富翁霸市,靠钱买权,于1994年12月14日、1995年9月19日、1996年3月8日、先后连续三年以莫须有的盗窃为名,诬告三次,并亲自到我家指挥公安强抢我购买的财产给我定罪,94年12月14日强抢财产,公安作价两份、一份二千元、一份三千元,共五千元。强行错误拘留23天。
         95年9月19日强抢财产公安作价1061.30元,强行错误拘留23日。
         96年3月26日强抢财产有工商物价局作价人民币4716.90元。三次共强抢我财产10772.20元。
         1996年扎兰屯市检察机关在根本没有事实依据下,于5月9日下午强行错误逮捕,公安抓捕。
         5月10日上午8时,从扎市看守所到人民电影院,又返回看守所,强行拉我(游街、示众、曝光、宣判),并作出(96)扎检刑诉字69号以白百万伪造的盗窃4716.90元的价格表强行错误起诉到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也在没有事实依据下,认定我盗窃价值人民币3888.10元,作出(1996)扎刑初字103号,强行错判我有期徒刑三年的刑事判决书。
         我实在冤枉,誓死不服,上诉到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
         白晓德告我盗窃一案,
    一:他没有报案材料、    二:他没有被盗现场、           三:他没有证人看见、
    四:他没有亲手抓住、    五、他没有丢失种类和数量、    六:他没有何年、何月、何时、何地、何人现场勘查,这一切的一切都无凭无据。
      七:公安局比对,不能说明我偷白晓德的花,卷宗里属我的照片,是96年3月26日中午在我店中拍的,属白晓德的照片是96年4月9日中午在白晓德家拍的。
      八:工商作价表是白晓德通过私人关系搞得假材料。
      九:公安对比,工商作价,依法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在场,而我这当事人一概不知在哪作的,也没有我的签字。据此,不能为证。
      十:白晓德从来就没丢过花,所以也从没报案过,他的报案材料是96年后补的。
      十一:从我家三年三次强抢10778.20元财产,一:不退还我本人,二:不随案移交。说明了什么?请一阅卷宗,就一目了然了。
         经二审调查作出(1997)呼刑终字第53号,一:撤销扎兰屯市人民法院(1996)扎刑初字103号刑事判决、二:宣告杨雅梅无罪的终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内蒙古上下三级检察机关一口同声,以找一点理由就不给赔偿为由,作出内检刑抗(1998)10号抗诉书,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又经再审认定,作出(1999)内刑再终字2号驳回抗诉,维持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1997)呼刑终字53号(对杨雅梅宣判无罪的刑事终审裁定)。
         据此: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第十五条(一)、(二)、(三),第十六条(一)、(二),第十九条4款,第三十条(游街、示众、曝光、宣判)的侵权事实,向直接赔偿义务机关,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于1999年7月7日递交刑事赔偿申请书,9月7日华军口头答复说:“扎兰屯处理不了,你去上级法院作出决定,我们执行。”一脚将我踢出扎兰屯市。
         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1999)呼法委赔字11号,驳回一切赔偿请求。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便函复,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杨雅梅申请刑事赔偿一案,已申诉我院,现介绍去你院,请接洽并抓紧时间处理。
         又经呼盟中院作出(2000)呼法委赔字7号,一:撤销(1999)呼法委赔字11号。二:赔偿限制杨雅梅人身自由赔偿金446天,每天33.25元,共14829.50元。其它诉求一概驳回。
         又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内高法委赔监字1号,驳回申请刑事赔偿通知书。
         因全国典型的,依法确认的,渎职、陷害、侵权、损害,刑事赔偿案内蒙三级不依法,2001年3月依法诉讼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2002年选入人民法院案例选70号,载入法律史册。
         2003年9月至,法院函(2003)第1407号,请使用标准A4纸提交相应的材料函复。
         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派员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调查此案。
         引发内蒙古上下三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检、法、司联手诬陷作出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强制劳教三年,以扰乱扎兰屯办公秩序为名,从北京国家信访局抓回,押扎看。
         2005年1月5日押送图牧吉劳教所拒收退回,2月3日,通过人际关系羁押图牧吉劳教所。10月20日图牧吉劳教所送回扎兰屯所外就医05字4号。
         11月30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继续诉讼刑事赔偿,12月2日到公安部诉讼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不服申请复议。12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组织部门前由内蒙古工作组通知扎兰屯市公安人员绑架押回图牧吉劳教所。
         07年10月18日期满释放,2007字157号解除劳教证明书。
         07年12月30日从北京国家信访局接回,08年1月15日从住宅抓走作出扎公(治)决字(2008)052号捏造谎言拘留10天中,19日于扎看作出赤峰市安定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扎公(治)执通(2008)046号通知书,1月26日从扎看送回住宅。
         08年3月5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东堂子胡同绑架到黑龙江省昂昂溪精神病院25天,作出该医院方,不为他人顶罪,令出院。
         4月1日从昂昂溪精神病院绑架到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精神一科,用正常人身体做药物实验标本,731般残害,暴力,精神摧残。
         09年4月16日胁迫签接收30万元无名款息诉罢访保证书,5月11日释放出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病案号:2008074  主治医生:高晓秋   接收院长:徐起岭
         09年6月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诉讼刑事赔偿,到公安部依法诉讼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公安部信访诉讼通道被堵死。
         12月24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双庙诉求,填表,让我到第4候谈厅,没入网,没人接谈。26日扎市法院副院长(曲中孝)到场抓我。27日扎市政法委书记:王萍,副书记:石宏山到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找副院长(徐起岭)和主任(马世发)串通二次绑架羁押残害,在返扎高速公路上牙克石境内,书记(王萍)司机二人丧命于车祸。
         2010年4月1日我到最高法院信访领表,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作出裁定。”此时,扎兰屯法院曲中孝不让法官给我表,也不让告诉我案号多少,令法官让我到内高法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赔偿裁定书。当天,扎兰屯市法院法警(张宇),公安局(郭晓东)乘飞机到北京跟踪到内蒙古。6日在内高法内绑架。8日到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精神一科残害。病案号:01218、01371   责任主任:马世发   主治医生:赵璇
         2011年9月23日胁迫我写保证书释放。
         2012年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信访6号窗口扣押我和李玉清的身份证。2日女保安给我们要回身份证,在全国人大信访西侧被扎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绑架,3日到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精神一科残害。
         6月25日搬迁新址海满改为精神六科。医院为挣钱,政府来接他不放,家属来接他不让,我本人不能要求出院,我要求出院护士强行注射氟哌啶醇15天。
         2015年6月29日假出院,12月15日才正式释放走出呼伦贝尔市精神病院。病案号:02283、3628、5099、5765、5765(送我去的是扎市公安局法人庄玉鑫)单位签的政法委,联系电话:3203121(扎市法院)。
         回来后政法委监控我的行踪,不许我进北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上访,强行以(2000)呼法委赔字7号赔偿14829.50元标准结束一切陷害案件。11月3日女儿陪同到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信访,领取2009年做出的赔偿裁定书,当晚,扎市公安人员到旅店抓我,因有人陪同没让见才没被抓回精神病院,至今,手机被布控监视行踪。
         最高法院信访大厅警官34号对我们说:“最高法院当时经过内高法逐级送达,至于你为什么没有接到,我们就不知道了。”额外收获2004年做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赔申字31号书、2009年做出的赔偿裁定书,至今没有接到送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6年做出的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书,至今10年没有接到送达。
         20号回扎市我找政法委要文书,政法委、维稳办书记(房仁国)答复说:“没接到。”我请求出示未接到的文字答复,他们不出。
         我到扎市法院也是同样请求,信访法官(张雯雯)、(程志丽)说我欺负他们。
         上诉一切陷害,目的一个,截留刑事赔偿款。 
     
     
                              请  求  事  项
         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4)赔申字31号书,法官,2009年作出赔偿裁定书,法官,给诉求人杨雅梅依法送达。
         二: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作出对呼劳教决字(2004)110号复议决定书的承办人给诉求人杨雅梅送达复议决定书。
         望早日接到此书结案,安度正常人生!
     
                                                                    恳请致谢!
                                           
                                                  诉求人:内蒙古扎兰屯市杨雅梅
                                                    
                                                                2016年2月
    杨雅梅的情况请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31/namenggu/20130615/6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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