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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法院偷盗律师手机看中共的强权司法

    2023年11月6日,曾任三届中共全国人大代表的知名律师迟夙生女士在中共云南省县级的宣威市法院为一起所谓涉黑刑事案件辩护,下午庭审结束后迟夙生律师到法院的物品暂存柜取回手机时发现手机被盗,询问看管手机柜的法警,法警避而不答,再询问该案审判长、宣威法院副院长丁敏,丁敏女法官恬不知耻地痴笑称“手机失踪你报警啊!”丁女话音未落,大批法警及公安特警蜂拥而至,强行将年近七旬的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关闭法庭大门,多名法警再强行将迟夙生律师拖进另一个房间,并禁止其他律师同行探视。法警和公安特警的野蛮暴力行径导致患糖尿病多年的迟夙生律师突发心脏疾病,中共法院眼看要闹出人命,才仓皇把迟夙生律师送往宣威市第一医院急救。

    手机存放在堂堂中共法院的物品暂存柜里,旁边更有半武装的中共法警把守,光天化日之下,除了中共法院自己监守自盗外,还可能有第三方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敢在中共的眼皮子底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公然行窃吗?

    迟夙生律师曾连担任中共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经历在一直对律师实行控制、防范、收编的中共国律师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迟夙生律师担任中共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案修改刑事诉讼法并获采纳,却又因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力度不满而投下反对票,并连续多年坚持提案实行性工作合法化,在橡皮图章的中共全国人大会议上表现出罕见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广受《南方周末》等知名媒体报道。迟夙生律师曾代理贵阳小河案(黎庆洪等所谓涉黑案)、李庄案等中共恶意构陷的重大冤假错案。然而,即便有如此响亮的名头,迟夙生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仍屡屡被中共法院刁难、侵害,此次手机在中共宣威法院被盗、人身自由被中共法警和公安特警非法限制又是一例。

    名声显赫的迟夙生律师受到中共宣威法院和公安特警如此野蛮的对待,自然被媒体及民间各界高度关注。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宣威法院院长陈永福11月7日归还了迟夙生律师手机,并向迟夙生律师道歉。果然,迟夙生律师的手机是中共宣威法院监守自盗的。堂堂中共宣威法院就这么干起了溜门撬锁、钻地打洞的盗贼勾当!显然,是身为副院长的丁敏女“人民”法官与法警联手,趁迟夙生律师庭审辩护之机,溜门撬锁,共同实施了偷盗手机的勾当。

    其实,干出如此下作、鼠媚之窃贼勾当的又岂止限于小小的宣威法院这样的基层法院?2019年,为非法干预千亿矿案,中共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不也指使手下在最高法院的办公大楼里,从候补员外郎王林清博士的办公桌里,盗走了全部案卷吗?

    中共宣威法院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起因于7日上午开庭前迟夙生律师拍摄了两张摆放着铁制束缚椅即俗称老虎凳的法庭室内照片。上午休庭时法警就将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逼其交出手机、删除手机里的照片,被迟夙生律师拒绝。下午休庭时,法官及法警再次威逼迟夙生律师交出手机,副院长兼审判长丁敏无耻狡赖,叫嚣“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

    听丁敏女人民法官这猖狂咆哮的口气,在这一个月内迟夙生律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全天候地不得使用手机!以丁敏这虎狼般的强权逻辑,在这预估的一个月开庭期内,她这个审判长也必须一直高坐在公堂之上,不得如厕,不得与回家老公同房!

    公开资料显示,丁敏,女,1985年11月生,汉族,湖南湘潭毛泽东故里人,200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经公开招考入职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2013年开始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201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从2009年硕士毕业到2010年考入曲靖中院,有一年的空档期不知丁敏女士做何贵干。按世俗常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硕士科班毕业,通常是不屑于屈就到曲靖这样的偏远山区的,除非她有已被打入中共冷宫的胡春华当年扎根西藏、效力边疆之高远之志。以世俗观念,我们不妨恶猜丁敏女士在这一年的空档期内是谋求心仪职位而不得,不得已而俯下身段供职曲靖的。

    有两个细节可以窥见丁敏女士之汲汲于名利,一是她借贬抑同班同学不能按时毕业以抬高自己,曲靖中院的公开宣传信息称丁敏“2016年6月,面对‘同班同学有一半都延期毕业’的事实,作为在职博士生的她如期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这虽是曲靖中院的官宣口吻,但原始信息显系出自丁女本人之口;二是曲靖中院官宣信息夸称丁敏参与两部书的编写,在“《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民事执行中的话语分析——基于动态和静态的语境》入选《第五届法律、语言和话语国际会议论文集》(美国学者出版社)。然而,不仅这些文章和刊物都是在学术界不入流的凑数文章和刊物,而且仅凭一篇无法核实、毫无影响和价值的垃圾国际会议文章,就胆敢厚颜吹嘘为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一个本该温良、谦和的女法学博士法官,却是如此的虚荣、浅薄和贪图名利!

    一个法官,一个女法官,一个女法学博士法官,面对迟夙生律师的质问竟然丝毫不以其盗贼行径为耻,竟能恬不知耻地叫嚣“手机失踪你报警啊”,“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实在令人不齿,人之为人的廉耻何在?作为法官必备的职业廉耻何在?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的无耻,也是中共官场整体上的朝生暮死、不论是非、只图一时快活、但求苟且于眼前实利的精致利己主义无耻!这种无耻,薄熙来、王立军重庆黑打时投靠薄、王以求爬升却沦为弃子的前女检察官、现女博士律师幺宁已曾表演过;这种无耻,中共官场上无数追逐权力的大小贪官污吏一直、仍在争相上演着;这种无耻,已经让贻笑后世的白须儿顾秉谦自愧弗如了!

    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无耻,鲜活地证明了中共的官场是一个把好人变成魔鬼、把善良变成邪恶的污秽之地。有理由相信,丁敏,以及幺宁,作为女大学生、女硕士、女博士之际,是清纯的、正直的,不乏法律人矢志追求正义的品性。然而,一旦踏进中共污秽的官场,任你当初是多么的清纯和正直,不消几年,一定把你消磨得面目全非,污染得平庸苟且、无所作为、贪暴邪恶、人性尽失。

    要逃脱被中共官场污染的命运,只有一条明路可走,就是要远离中共,要么绝不踏入中共官场,要么误入中共官场后迅速、坚决出逃,切勿学胡春华那样误入中共官场却碌碌无为、虚度一生、最终被弃为废子而自取其辱,更勿学幺宁那样投机不成,既被中共体制冷酷抛弃,更被人民大众深深唾弃。我们已经看见,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行事风格分明带有前女检察官幺宁的痕迹;我们不得不替丁敏的父母担心,如不及时悬崖勒马,等待丁敏的极可能就是幺宁的命运。

    此次庭审中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更公然违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非法诱劝、诱骗两名被告人承认原一审判决中已经否决的涉黑罪名,并非法承诺“只要认了,刑期还可以减轻点”。刑诉法硕士、刑法博士出身的丁敏加入中共法院十三年间,已把中国政法大学传授给她的法治原则和法治信仰抛到九霄云外,已被中共的邪恶政治和政法污染得一身腐臭。在中共的专制之下,法治及法治信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法学教育必然是整体失败的,法官只能是听命于中共并丧失人格的太监和小妾,只能是中共政法机器上一枚枚消极、被动的螺丝钉,这就是丁敏、幺宁之流投靠中共、汲汲于中共权贵赏赐些微残羹冷炙之名利者的宿命。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滥用副院长职权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之卑劣行径,连她的前同行和前辈、担任中共法官二十多年、曾任中共湖北汉江中级法院院长的郭卫华博士都不忍直视。郭卫华博士如此怒怼丁敏:还没有开庭,不是在庭审进行中!没有任何违法和违规之处!宣威法院凭什么强行扣了人家手机?司法机关成了违法机关,情何以堪?……司法行为要合理合规,不可任性而为,随性而为!谁说法庭不可以拍照?公然违法蛮横查扣律师手机,是严重侵权行为,必须对行为者予以严肃处理!……法院的权威不需要靠蛮横来维护!

    郭卫华博士义正辞严,然而,在中共现有的权力格局下,丁敏之流及其盗贼行径是完全享有豁免权的,中共的法院体系,无论是丁敏本来所属的曲靖中级法院,还是她挂职任副院长的宣威法院,都必然对她包庇、袒护,甚至更要对她不惜违法也要誓死捍卫中共法院“正面”形象的坚定政治立场褒奖有加。更况,迟夙生作为资深律师,深知中共的所为中国国情,她必须显示出宽容、大度的姿态,她已公开表示不再追究,像所有端着律师饭碗的律师一样,她还要在中共的司法权力场、在中共全国各地的法院行走,她需要以此次的宽容、大度换得中共各地法院今后可能给予她的尊重或曰面子。

    宣威法院回应媒体时竟厚颜无耻地反问“没开庭,法庭内就可以任意地拍照吗?这种案子本身就敏感,为什么总是喜欢老是拍个照,发个抖音什么呀。律师也是要有你们的行为规范”,一副中共特有的强权无赖嘴脸,压根没有对公民个人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理念!人们不禁要质问,没开庭,法庭内为何就不能任意地拍照?凡不属的确涉及国家秘密——中共法院这些年非法以虚假的所谓国家秘密拒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和个人隐私的案件,统统都应公开审理。在现代审判公开的法治原则下,只有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哪里有什么敏感案件?这些年来,凡是中共公检法院所诡称的敏感案件,无不是中共已经炮制和构陷却死不肯认错和纠正、更不敢公开改判的冤假错案,如聂树斌冤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无不是中共正在恶毒炮制和构陷因而做贼心虚、不敢公开审判、不敢被人民监督的重大冤假错案如“709”案和“12.26厦门大抓捕”案。畏惧律师拍照,害怕人民发抖音,正是中共及其公检法作恶多端、残害人民、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表现。中共的宪法、诉讼法都冠冕堂皇地宣称审判公开,然而,时时防范人民、处处以人民为敌、把法律和司法阉割为政法和刀把子的中共总是要在密室里对人民构陷冤假错案,岂敢、岂肯实行彻底的审判公开!

    中共最高法院2016年修改后的《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除经许可的媒体记者外,出席法庭的人员,主要是旁听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提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暂不论这一规定是否符合中共自己宪法和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公开原则,这一规定也显然并不禁止迟夙生律师开庭之前的拍照行为。更况,依审判公开原则及宪政、法治之法理,没有任何理由和必要禁止旁听人员以安静、不影响庭审的方式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除非中共及其法院、法庭、法官企图炮制冤假错案,像炮制“709”等政治冤案那样!归根结底,无论是《法院法庭规则》的禁止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还是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都是企图抗拒彻底的公开审判,都是竭力抵制人民的监督,都是中共特有的强权撒野和任性。中共及其政法化的司法权力是绝不肯接受人民的规训的!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也中共及其强权毫无诚信、毫无契约精神之一贯本性的表现。手机暂时存放于中共宣威法院,就是宣威法院与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物品人达成了保管合同,宣威法院无条件承诺手机的安全,无条件保证它作为保管方不得接触手机,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人因而无条件相信手机的安全。然而,如此基础、基本的契约诚信,中共宣威法院及其女法学博士法官和副院长丁敏,都胆敢蔑视和践踏,中共及其法院还有什么诚信可言?中共及其所有的强权,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还有什么契约不敢践踏?宪法、法律是中共与国民签订的公共契约,中共自1949年至今,不是一直恣意践踏着吗?中共与世界各国签订的世贸组织条约,中共也轻蔑地践踏,又有何妨?

    宣威,这一次实打实地向迟夙生大律师宣扬了中共的强权之威,其逻辑与中共2015年以“709”大案向中国律师宣扬中共践踏法治、蔑视人权的暴力之威如出一辙。律师,以其专业法律知识的软力量制约着习惯于强权任性的中共,总是会让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颇为不爽,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总要神经质和周期性地对中国律师宣扬暴力之威的,绝不会仅因王立军、傅政华、孙力军的完蛋而罢手。品尝中共暴力之威的,迟夙生律师不会是最后一位!

    民生观察 2023年11月12日

  • 寻衅滋事罪被滥用是中共政治的本质所决定

    近期,中共公安对两位新公民运动活动人士宋泽(宋光强)、张宝成构陷了寻衅滋事罪。先是2023年8月15日,宋泽被中共武汉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具体事实不得而知;9月2日,张宝成先生仅因到中共自诩为心脏地带的天安门广场,“八九.六四”屠戮之地,不堪繁苛的所谓安检,做了一个抗议的动作,而被中共北京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9月15日,在律师会见及中共检察院介入后,北京公安把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张宝成先生暂时获释,但北京公安却不甘彻底认错,不肯痛快撤案。

    比起北京公安强加给张宝成的寻衅滋事罪,武汉公安强加给宋泽的寻衅滋事更加诡异和荒谬,武汉公安明明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宋泽,却恬不知耻地狡称“宋光强涉嫌寻衅滋事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武汉公安恶意曲解法条,其无耻与中共北京昌平公安6月份骚扰王全璋、李文足一家时狡称“涉密”的流氓无耻如出一辙。

    中共僭政三十年后才于1979年制定了首部刑法,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史即可追溯至这部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是79刑法第160条所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三种流氓罪形式之一,第160条另有“其他流氓活动”这样一个兜底的箩筐、口袋。这种空洞、含糊,本质上是立法与司法不分,是把本属立法权的入罪空间拱手出让给行使司法权的中共公检法,立法权与司法权合二为一,流氓罪的立法条款及个案司法走向了专制。

    邓小平发动的1983年严打制造了无数无罪乱判、轻罪重判的冤假错案,把流氓罪的箩筐、口袋式滥用推向巅峰,此后流氓罪罪名的含糊和滥用一直饱受诟病,1997年中共修改刑法,肢解了流氓罪,分化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制侮辱妇女等罪名。97刑法“寻衅滋事罪”法条详列了四种行为方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97刑法颁行之初,中共法律界、法学界、体制内外一片盲目乐观,一致认为解决了流氓罪的含糊、空洞、无远弗届问题,完全没有预料到仅仅十年左右之后,大概至2010年前后,从流氓罪母体中分解出来的寻衅滋事罪就被中共,玩弄成比流氓罪更加流氓的口袋罪,一个专门对付维权人士和底层访民的口袋罪。以寻衅滋事罪迫害依法行使公民权的民间人士以及合法维权的访民,是维稳沙皇周永康执掌中共政法时期密定的策略,这一策略并未因周永康的垮台而退出,相反,由于契合了中共把维权人士和访民视为敌对势力和黑五类之一的定位,这一策略越来越得到强化,越来越公开化,公开化的铁证之一就是2019年2月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通篇回避中共的信访体系以及整个权力体系根本不能、拒绝解决访民正当、合法诉求之现实,无视信访徒耗访民生命、访民根本没有可行的维权通道之现实,企图全面禁锢访民、把访民困死在“合法”上访的绝路上。

    指导意见无端指责“有的信访人员不到设立或者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走访、不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诉求……有的在走访过程中实施抛洒、张贴传单、打横幅、喊口号、穿状衣等行为,有的借信访为名实施聚集滋事行为,有的多次进京信访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指导意见紧接着虚伪、矫情地宣称访民的这些行为“严重干扰正常信访秩序,……影响其他信访人员合法反映诉求”,居心极其阴险,企图分化访民,更倒打一耙,反诬访民的“非法进京信访滋事行为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国家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企图掩盖正是中共自己的恣意践踏法律和腐败公行才是法律尊严扫地和中共自己在全世界声名狼藉的唯一原因。

    就像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的公民权利被中共在现实中玩得荡然无存,就像香港的一国两制被中玩得彻底残废。正因为寻衅滋事罪早已被中共自己玩成了鬼打架,即便明知张宝成根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北京公安也必须无事生非、借题发挥,必须先给他强加上这个罪名,以达恐吓、威慑和保政权之效;正因为寻衅滋事罪沦为鬼打架,武汉公安才胆敢如此颟顸,公然狡称“宋光强涉嫌寻衅滋事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寻衅滋事罪,信访,中共的法律和司法,中共的整个权力体系,统统是鬼打架!

    民生观察 2023年9月20日

  • 呼吁阻断中共长臂管辖的黑手

    ——卢思位、乔鑫鑫需要国际正义力量的加持

    7月28日,中国知名人权律师卢思位在老挝准备搭火车前往泰国时被老挝警方抓捕。卢思位当时正准备前往曼谷,然后转往美国,与数年未见的家人团聚。老挝警方抓捕卢思位是受到中国政府指使的,预计卢思位将被遣返回中国,并极大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现年50岁的卢思位是中国知名人权律师,多次代理中国异见人士和香港社运人士案件,敢于为被当局认定的政治目标人物进行辩护。2016年,他为纪念“八九六四”白酒案中的“四君子”之一的张隽勇进行辩护。2019年卢思位为广西维权律师陈家鸿的“煽颠案”进行辩护,并因此受到司法当局和成都律师协会的打压和处分。卢思位亦是广西律师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辩护人,以及云南异见诗人王藏的辩护人

    2017年,卢思位发起公民联署,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就“709”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强迫服药等酷刑进行独立调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律师和公民代表,并向公开调查结论。2019年底厦门聚会案发生后,卢思位受到传唤及威胁,并被禁止出境,他从此与他在美国的家人陷入长期分离。

    2020年6月,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因“煽颠罪”被徐州中院判刑四年后,卢思位担任了余文生的二审辩护人。2020年8月,12名在香港参加过抗议示威活动的年轻人在逃离香港时被中国海警抓获并扣押在深圳。卢思位受家属聘请为12港人案中担任乔映瑜的辩护人,并撰写文章《关于8.23偷渡案家属关心的几个问题》,这个案子直接导致当局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2021年年初,四川省司法厅以卢思位违反职业操守、在网上发表言论“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为由,吊销其律师执照。

    习近平政权治下的中国,人权环境日渐恶化,人权状况日益低下,人权灾难空前严重,在人权律师连遭当局残酷打击生存维艰下,卢思位依然代理多项在中国语境下十分敏感的诉讼案,显示了他的勇气与担当。与普世价值为敌的中国政府视人权捍卫者为洪水猛兽,不但吊销其了卢思位的律师执照,使其陷入生存困境,并无视人伦底线,横蛮禁止卢思位出境与家人团聚,更长臂管辖跨境抓捕,显示了这个一党专政的独裁国家反人权反人性反文明反人类的本质。

    卢思位并不是近期唯一一位在老挝被抓的中国人权捍卫者。今年5月31日,“拆墙运动”发起人乔鑫鑫(本名杨伟泽)在其居住在老挝首都万象的出租屋中被两名老挝警察和六名来自中国的警察一起带走,其后被绑架回国囚禁于湖南衡阳。

    现年37岁的乔鑫鑫是湖南祁东县人,曾是自由亚洲电台驻东南亚特约记者,今年3月7日在推特发起了全球拆除中共网络柏林墙运动(简称拆墙运动)(英文BantheGreatFirewall或BanGFW),与居住在国外的流亡中国人权捍卫者和志愿者组成的小团队合作,帮助中国境内的人们规避中国政府的互联网防火墙,并倡导中国结束审查制度。

    卢思位、乔鑫鑫在异国被跨境抓捕不是偶然事件,中共正在伸出长臂管辖的黑手,越来越频繁地危害、侵犯国际法治与区域人权。中共从2002年在越南绑架王炳章始,越南、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都先后发生了中共政权在其它国土上输出暴力实施绑架、诱捕等恶性事件,包括彭明、桂民海等人成为受害者。

    而在今年,除了卢思位、乔鑫鑫外,除了老挝、越南、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外,跨境抓捕事件还扩展到东北亚的蒙古。5月3日,80岁的中国籍蒙古族历史学者、流亡作家拉幕札部从他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的居所被4名中国警察在蒙古政府配合下绑架,并送回中国秘密拘押。中共极权主义政体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侵犯人权的策源地。

    卢思位、乔鑫鑫被跨境抓捕事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包括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内的各国政府、人权机构、媒体都纷纷报道、呼吁、敦促、施压,要求中国政府、老挝政府立即释放他们。

    我们认为,作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老挝政府有义务不把卢思位遣返至中国避免他遭受酷刑,应立即停止遣返卢思位,并迅速采取行动,确保他能够自由到美国与家人团聚。

    我们认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应遵守作为联合国基本契约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大公约,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立即停止对卢思位、乔鑫鑫和其他政治犯的迫害行为。

    我们认为,国际社会应以此为契机,充分认识到中共的跨境抓捕事件不仅仅是践踏国际秩序、践踏人权的个案,而是极权主义政体本质上必然与人类文明为敌,与人性伦理为敌,与民主自由为敌,其危害不会只停留在国境之内,已经给全球带来了深重的人道灾难,对其沉默、姑息是纵容邪恶变本加厉,是对人类文明的不负责任。结束中共专政统治,是全世界捍卫自由的政府、公民们的道义与责任所在。

    民生观察 2023年8月18日

  • 卢思位、乔鑫鑫事件再次揭穿中共权力的扩张和渗透

    中国知名人权律师卢思位7月28日在老挝(寮国)欲乘火车前往泰国之际被老挝警方抓捕。在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下,老挝当局近日对外回应,称卢思位律师涉嫌以欺诈性旅行证件进入老挝,正处于被调查和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如罪名成立会将卢思位律师驱逐出境。

    此前,老挝警方已于5月31日联手中共警察在老挝境内非法抓捕了拆除中共网络柏林墙运动(拆墙运动)发起人、自由记者乔鑫鑫(本名杨泽伟)。乔鑫鑫至今下落不明,显已被中共非法押回中国。

    二十多年来,在越南、泰国、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中共不断采取直接跨境绑架或胁迫各国警方配合等方式,将众多异见人士抓捕回中共境内。影响较大的有,2002年6月,中共公安非法从越南境内把王炳章先生绑架至中国,王炳章后被中共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10月,瑞典籍华裔桂民海被中共从泰国抓回中国,后被中共强迫电视认罪,并被中共判刑十年;还是2015年10月,泰国移民警察拘留已获联合国难民身份的姜野飞、董广平,并罔顾联合国难民署的抗议于同年11月将二人递解给中共,泰方的拘留和递解行为显系受中共指示和胁迫,2018年7月二人分别被判刑六年半和三年半;刑满出狱后,董广平于2020年1月出走越南,2022年8月被越南警方非法抓捕,随后被递解给中共,据信被单独囚禁于河南郑州。

    近年来,中共越发变本加厉地实行流氓统治,一方面广泛滥用颠覆政权、寻衅滋事等恶法迫害律师、维权公民等民间人士,一方面以无赖手段滥施禁止出境措施,限制、禁止民间人士的国际旅行,企图迫使民间人士屈服、就范,最为恶劣的例子就是2021年乘人之危、丧尽人性,禁止郭飞雄(杨茂东)先生、唐吉田律师出境陪护病危的亲人。

    卢思位律师此次假道老挝、前往美国与妻女团聚,也是以中共非法对他施加出境禁令为背景的,中共禁止他出境是对他代理十二港人案的赤裸裸报复和迫害,而十二港人案则是香港人民反抗中共专制、阻击中共祸乱香港、捍卫香港民主政治的缩影;中共祸乱香港的终极目的是铲除香港的法治和民主、切断香港的法治和民主对中国内地的影响,永久斩断中国内地迈向宪政、法治、民主的可能性。由此,代理十二港人案的卢思位律师就被中共视为敌对势力,禁止出境就是中共对卢思位施加的精神酷刑。

    最近几年,卢思位律师备受中共迫害,先被中共非法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后又持续被中共公安党保部门专人、专车、专班盯梢,住处被党保安装监控设施,私家车底盘被党保安装窃听和跟踪设备,他不仅被中共禁止出境,而且连国内旅行都严重受限,成都党保甚至曾不惜糜费公帑、多人专程飞往北京把他从北京逼回成都。

    卢思位律师借道老挝前往美国的途中既已被老挝当局依中共指令抓捕,依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第一条,卢思位律师完全具备难民的地位,并且是律师难民,老挝当局不得仅以所谓欺诈性旅行文件之类入境手续瑕疵为由对卢思位律师科处刑罚,更不得将卢思位律师送还对其长期施加迫害的中共政府,而应允许卢思位律师自行选择前往美国,此即国际法的难民不驱回(不推回)原则,与政治异见人士的庇护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有着共同的法理基础,即人道主义。

    必须指出的是,中共1998年即已签署但至今拒不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的权利。尽管中共拒不加入该公约,但中共所窃取权力的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理当恪守而无任何理由拒绝该条款。

    对卢思位律师被抓,老挝当局事后好歹给出了一个所谓欺诈性旅行证件的说辞,而对乔鑫鑫被老挝和中共警察联手抓捕且下落不明,老挝当局至今拒作任何交代。乔鑫鑫享有老挝的合法居留权,无任何违反老挝法律的行为,他在网络上发起的拆墙运动不仅根本无害于老挝,而且即便按中共自己的法律也不构成任何违法或犯罪,尽管违背中共对中国人民实行信息封锁和欺诈、以虚假信息对中国人民强行洗脑的邪恶意志和利益。中共以防火墙对内实行信息封锁和信息专制是其反人民、反宪政民主之专制独裁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乔鑫鑫发起的拆墙运动便是实质合法的。对这一实质合法的行为滥施警察暴力,对既未违反老挝法律、也未违反中共法律而仅仅忤逆中共一党邪恶意志的乔鑫鑫实施抓捕,任由本国主权受到中共的侵害,出动警察协助中共警察在本国土地上抓捕乔鑫鑫,老挝政府和警方甘为中共鹰犬,实属为虎作伥,实乃自甘下贱、丧权辱国。

    卢思位和乔鑫鑫在老挝境内被老挝、中共警方联手非法抓捕,凸显出中共霸权和党权在老挝、泰国、缅甸、越南等经济上对中共有所依赖和乞求的东南亚小国和弱国的深度渗透。即便越南这样对中共心存忌惮、与中共面和心不和的东南亚地区大国,对中共跨境从越南非法抓捕王炳章的侵犯主权行径也听之任之、装聋作哑,老挝、泰国、缅甸等一心祈望从中共那里获得嗟来之食的国家甘受中共摆布、听任中共警察非法跨境在本国抓捕中国民间人士,也就不足为怪了。

    卢思位和乔鑫鑫事件还凸显了世界范围内美国及其欧盟、北约盟友等民主阵营与残存的中共、俄国、北韩专制独裁阵营不可调和的对立和对决,这种对立和对决体现在人权、政治价值观和政治制度等根本问题上。这种对立和对决终将导向并且越来越接近最终摊牌,美欧民主阵营对此必须立即形成清醒的共识,绝不可对中共、俄国、北韩等专制独裁阵营抱有幻想和继续绥靖。

    民生观察 2023年8月9日

  • 私营经济是中共的夜壶

    习近平的三年野蛮清零防疫窒息了中国民众的信心和预期,中共自信满满的后疫情经济复苏,并未如期而至,二季度经济数字虽必定添加了中共特有的水分,却仍十分难看。无奈之下,中共只得权且再利用一下私有经济。2023年7月14日中共及其国务院通过《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意见》声称以“新时代中国(实乃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篇充斥着“持续”、“全面”、“完善”、“强化”、“构建”、“健全”、“引导”、“加快”、“鼓励”、“加强”等等正宗中共特色的“空洞句式和虚无缥缈的空泛许诺,全无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范。

    在经济上,中共对私营部门也始终奉行利用、限制、防范、打压的机会主义手法和一阴一阳两面派策略。中共的这种两面派手法自1980年前后的所谓改开以来是一以贯之的,即便主导改开的邓小平本人也完全没能解决如何对待私有经济的问题,因而才不得不采取所谓在姓资姓社问题上不争论的鸵鸟策略。及至江泽民侥幸登位,慑于邓小平整掉胡、赵两位名义首脑之前鉴,江泽民企图对私营经济痛下杀手,以向邓小平输诚,导致经济停滞,惹怒邓小平,这才有了邓的所谓南巡,权益性地利用私营经济,开启了一波高速增长。

    至2001年,中共混进世贸组织,更利用国际资本即国际私营经济,趁互联网高科技之便,借助畸形透支未来的土地财政,短短二十年之间使经济规模急剧膨胀,形成了马云的阿里巴巴、马化腾的腾讯等私营互联网新贵以及王石、许家印等私营房地产大亨。胡温时期,胡锦涛以不折腾和但求无过的态度治国,温家宝以急功近利追求房地产GDP泡沫理政,私营企业家整体上较为顺风顺水。

    及至2012年习近平上位,习近平形成了邓、江、胡未曾有过的、极端强烈且迫在眉睫的丧失一党专制和亡党的焦虑感,这种焦虑感在他身上已达歇斯底里和迫害狂的程度。他的这种焦虑感集中表现在政治、法律和经济两个层面。

    在政治、法律层面,习近平焦虑地感受到了中共靠暴力取得的一党专制之旧式政治被宪政、法治、民主所取代的必然趋势,感受到了来自国内民意和国际大势的巨大压力,并对其所属的一党专制与民主、宪政的水火不容心如明镜,因而才胆敢为了救党保党不惜撕下虚伪的法治面具,公然叫嚣抵制西方宪政、法治、司法独立等普世价值,悍然发动非法抓捕人权律师和维权公民的709大镇压.

    在经济层面,习近平企图全面回归所谓公有制是中共一党专制执政基础的毛式路线,罔顾所谓的公有制已被历史证明是一条死路的血淋淋事实,强推国进民退,反复宣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挤压私营企业生存空间,叫嚣“如果经济发展上去了,共产党的政权却丢失了,发展经济还有什么意义?”正是由于对私营经济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敌视,中共才对提出“私企立宪”思想的著名私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痛下杀手、满门“抄斩”,将孙大午先生的家族企业大午集团的资产劫掠一空。

    习近平公开修理私营经济,刺破了邓小平强行压制住的姓资姓社不争论的虚伪面纱——中共终究是要区分姓资姓社的,终究是要区分是敌是我的,公有就姓社,就是我中共的同伙,私有就姓资,就是我中共的敌人,至少也是潜在的敌人。

    习近平和中共把经济折腾得千疮百孔。透支未来几十年的房地产泡沫濒临破灭,端财政铁饭碗者开始被拖欠工资,地方债如不定时的炸弹,险象环生。情急之下,习近平和中共铤而走险,放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演变为银行金融风险,强令国有银行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超长期贷款,并暂免利息,以苟延残喘,推迟地方债随时可能发生的暴雷;效率低下、腐败丛生的石油、电力、高速公路等垄断国企、央企长期以“合法”亏损的伎俩掏空全民资产。

    习近平和中共拿私营经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当夜壶,权且利用、玩弄一把而已,是企图掏空私营企业的腰包以续中共及其“国有”经济的命,待到习近平和中共认定私营经济又对其一党专制构成威胁时,他们一定会把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当作膘肥体壮的肉猪,磨刀霍霍,就像对待孙大午先生那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处提及党组织和党的领导。第(十一)条称“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第(二十一)条称“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中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第(二十九)条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和中共把经济蹂躏得如此萧条不堪,急需私营经济为其输血,却犹自如此念兹在兹,企图对私营经济、私营企业实行全面党化控制!中共自身腐败透顶,其党组织设置如同衙门的国企、央企尚且弊病重重、经营不善,在私营企业中设立中共的组织,根本不是要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壮大,而分明是对私营企业怀有深深的疑惧,分明是对私营企业进行防范、控制和监视。

    早在2005年,中共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三十六条”,所承诺的行业准入、平等保护至今仍是泡影。中共此次再发《意见》,仍旧是心血来潮,仍不过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仍然是临时抱佛脚,《意见》仍必然像“三十六条”一样,画饼充饥,口惠而实不至。

    中共一党专制的政体不变,充满活力的私营经济、可预期的市场经济、私有财产权保护及其孪生兄弟宪政、法治、民主、人权统统无从谈起。真要促进私营(私有)经济发展壮大吗?那就立马释放孙大午先生,返还大午集团的资产,追究对孙大午先生炮制冤案的所有中共官员。

  • 肤色和价值观,孰重孰轻?

    2023年7月3号,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共外办主任王毅出席2023年中日韩合作国际论坛,信口雌黄,公然妄称日韩两国“要知道自己的根在什么地方”,“我们到美国去,他们分不清中日韩。我们可能到欧洲去也是一样,不管你把头发染得再黄,鼻子修得再尖,也变不成西方人”,“如果我们能够携手合作的话……我们可以共同繁荣、振兴东亚。”王毅此言实在是无知者无畏,蠢笨不堪,网络世界一片哗然。

    必须明确指出,中日韩合作国际论坛是国家间的论坛,而非政党(无论执政党或在野党)之间的论坛,而王毅已卸任中共外交部长之职,他所担任的外办主任不是国家官职,只是中共党的职位,而中共自1949年僭政以来便一直以真命天子自居,从未针对中共党的职位及其经费来源和职能颁布任何法律,中共党的所有职位都是非法的,王毅的外办主任之职自然也属非法,王毅根本无权参加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这个论坛,日韩两国理当拒绝他出席论坛。

    王毅此等妄言之不当、荒谬和蠢笨虽三尺孩童也一目了然。王毅的言论将他这一代冒得高位的红卫兵官员特有的无知、粗鄙、狂妄暴露得淋漓尽致,放佛使人看到红卫兵凶狠武斗、挥舞拳头接受毛太祖“检阅”、狂热呼喊“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时的疯癫情景。

    全球化进程必然导致先进政治理论和政治治理技术在国际间的传播,由欧美发达国家率先发现和建立起来的先进宪政、民主政治理论和法治化的治理技术传播全球,盛行几千年的专制政治被宪政、民主政治所取代,所有国家—无论种族、肤色、文化、宗教—都必须从专制迈向宪政、民主,实乃势不可挡的趋势。人类已经超越了原始的按部落、种族、民族、肤色、宗教划分群体的时代,已经迈进按政治治理模式和政治价值观划分群体和敌友的时代;北约、欧盟是宪政、民主政治治理模式和价值观的联盟,而与苏联同时崩溃的华约和共产阵营则是斯大林共产极权专制和马列专政价值观的邪恶联盟。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原始的、低级的类和群是部落、种族、民族、肤色、宗教,这一层次的类和群主要是生物性或曰自然属性的,尽管也带有一定的社会性如宗教的因素,而文明化、价值观化的高级的类和群则超越了部落、种族、民族、肤色、宗教的低级划分,上升到文明和价值观的认同。毫无疑问,文明有高低之分,价值观有正义与邪恶之分,专制、极权的(政治)价值观是低级而邪恶的,自由、民主的价值观是高级而正义的。在低级而邪恶的法西斯专制、极权、暴力价值观的基础上,二战期间亚洲黄种人的军国主义日本与欧洲白种人的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意大利结为轴心,而在反法西斯、反侵略的价值观基础上,亚洲黄种人的中国与欧美白种人的英国和美国结为同盟,二战后黄种人的毛泽东中国还与斯大林白种人苏俄合流,结成反民主、反法治、践踏人权的邪恶共产专制联盟。二战后,军国主义的黄种人日本被麦克阿瑟强力改造为法治、民主、非军事化的新日本,成为亚洲黄种人国家中首个成熟的民主国家,在政治价值观上完全融入欧美白种人民主国家之列,最终完成了明治维新以来的脱亚入欧重任。韩国也在二战之后坚定地选择与民主的美国为伍,而远离专制的毛泽东共产中国,并在1992年完成民主转型后成为继日本之后的第二个亚洲黄种人民主国家,加入欧美白种人主导的民主阵营。2000年,台湾也磕磕绊绊地通过选举实现首次政党轮替,二十多年来民主政体已相当成熟,也跻身欧美白种人的民主阵营。

    在生物学上成不了西方人,而在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观上能够成为与西方人一样的人,有冲突吗?没有冲突!

    中日韩可以合作,但合作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前提的。专制者只能寻找专制者合作,这是臭味相投,宪政、民主国家只能找宪政、民主国家合作,这是志同道合。专制者找宪政、民主者合作,一定是心怀鬼胎、图谋作恶;宪政、民主者与专制者合作,只能是绥靖、妥协,拱手投降,吃亏上当。

    在价值观认同的今天,在宪政、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被广为接受的今天,肤色还重要吗?在笃信宪政、民主的日韩两国政界和人民那里,肤色还重要吗?肤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观!肤色以及是什么肤色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得是否像人!肤色以及与什么肤色的人为伍不重要,重要的是,是痛苦、屈辱地苟活在肤色相同的专制暴君统治之下,还是开心地生活在管他什么肤色政治人物的宪政、民主治理之下!

    畏惧、逃避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观这个根本问题,却胡扯什么肤色问题,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如此这般地把严肃的外交大事玩成了江湖骗子的攀亲套近乎,何其拙劣乃尔!王委员、王主任的此番谰言告诉我们,红卫兵一代是不可救药的,习近平及其马仔王毅等红卫兵党官不仅祸害中国和中国人民,他们还要使祸害走出国门、殃及国际社会。红卫兵党官们的颟顸、冥顽即便满清覆亡前夕的载沣之辈也自叹弗如!习近平、王毅等等红卫兵党官们对腐败的共产专制之不得人心,对中国人民苦盼腐败中共崩盘的现实,对中共必然因其内生的腐败本性而灭亡的命运,无不心知肚明,而他们之所以仍强词夺理、虚张声势地高喊战狼语言,不过是自欺欺人,勉力苟延残喘、竭力推迟谢幕的时间而已。

    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国家,无论肤色;哪里有宪政,哪里就是我的根,无论头发颜色;哪里有民主和法治,哪里就有我的同类,无论鼻子高低!做人就要做宪政、民主之下的自由人,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这种政治价值观选择,王毅之类红卫党官岂能明白!

  • 从逼迁骚扰看中共及其公安的流氓本质

    近期,中共及其北京公安歇斯底里地掀起了对709律师李和平及王全璋两家的流氓式逼迁骚扰狂潮。中共公安对709律师谢燕益等其他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也曾多次实行此类流氓逼迁骚扰,逼迁骚扰早已成为中共各地公安国保部门及其警员对付民间人士的统一标配手法。

    自2015年709大抓捕至中共肺炎疫情的2021年6年期间,王全璋、李文足一家就至少已被逼迁4次。在2023年4月以来的两个多月,李和平、王全璋两家更同时遭受中共北京公安的频频逼迁,李和平、王峭岭一家被逼迁8次,王全璋、李文足一家被逼迁13次。北京公安非法动用警力,公然虚构所谓涉嫌吸毒、他人举报等荒谬警情,全然无视自己的政府和治安执法之公共职能,恶意选择夜半时分暴力敲门,恣意进行搔扰;在非法动用警力之外,更恬不知耻地指使、调动众多地痞、流氓非法侵入王全璋、李文足一家的住宅,肆无忌惮地上演中共公安特有的警匪一家、蛇鼠一窝的活剧。

    民间俗称国保的中共公安的全称是“国内安全保卫”,中共公安部设国内安全保卫局,民间简称国保局,编号为公安部一局,排各局之首,可见中共对其所谓的国内安全之格外重视,709大抓捕的总操盘手之一孙力军就曾任该局局长;地方各级中共公安设国保总队、支队、大队,民间也把中共公安国保部门的警员简称或蔑称为国保。习近平上位后虽拼尽死力固守其腐朽政权,但中共政权的非法性无可救药,中共政权的风雨飘摇、行将就木之势无可挽回。尽管如此,中共和习近平绝不甘心其必然覆亡的宿命,而是竭力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变本加厉地强化其政权对暴力的仰赖,于是在2020年又进一步把其公安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改名为“政治安全保卫”,简称政保。虽已有部分人士改称其为“政保”,然民间已多年习惯蔑称其为国保,故普遍仍习用“国保”之名。

    无论国保还是政保,实质都非保国保民,而是保党救党,是党保,即保中共及其一党专制独裁,保中共万世一系的长期永久独家执政。

    根据多年来网络传出的中共党保(国保、政保)部门的各种培训教材片段,以逼迁、骚扰之流氓手段对付人权律师、独立异见人士、被强拆访民等民间人士是自政法王周永康以来中共全党一盘棋的有组织的系统化行动。中共党保企图通过逼迁骚扰达成有两重效用:一是对那些中共暂时实在无法或尚未决定强加颠覆政权、寻衅滋事、扰乱秩序、敲诈中共政府等罪名的民间人士,通过逼迁来消耗其精力、滋扰其生活、动摇其心志,逼其就范、使其恐惧,迫其放弃合法抗争和维权,停止与中“作对”,二是通过逼迁把民间人士驱离出本地党保部门的辖区,确保本辖区内无重大“反共”人员,驱离本身就成为地方党保部门的“政绩”,大量民间人士都曾被中共党保警员当面威胁“你搬走,滚蛋,别住在我的地盘上,别给我添乱。”

    中共北京公安党保及地方派出所亲自并纠集地痞、流氓对王全璋、李文足一家的逼迁、骚扰、围堵,是在对柔性、韧性抗争的王全璋、李文足进行充分评估之后,明知他们不会就范而精心策划的,大有务必把王全璋驱离出北京之势。为达此目的,中共公安党保既亲自出马,无事生非,挑起事端,非法侵入王全璋一家的住宅,却妄称“提前保护房主利益”,又使用流氓、匪徒手段,断电断水,更调用其豢养的地痞流氓强闯民宅,张牙舞爪,恣意挑衅,真个是无所不用其极!

    中共及其公安还是政府吗?还有一丝一毫的政府气味吗?中共这是退掉内裤、赤裸裸地向世人宣告:我是流氓我怕谁!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是警察;流氓不可怕,就怕中共流氓化;流氓不可怕,就怕权力流氓化!

    在高度全球化的当今,任何国家及其政府都不可能逃脱普世的国际法所确认的基本人道、人性义务,如不得任意剥夺国籍,不得任意限制国际和国内自由旅行,不得侵犯住宅和居住权利等等,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都能恪守这些基本国际法和人道义务,屈指可数的几个例外大概只有中共、北韩、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卡扎菲时期的利比亚,而近些年中共在限制民间异见人士国际国内旅行、侵犯公民住宅和居住权利方面更是已达明火执仗、寡廉鲜耻之境地,令欧美文明世界惊诧不已、瞠目结舌!

    居住权绝对不可侵犯,这是任何国家的政府所以成为政府的绝对底线,这个终极底线近十多年来也早被一心只求保党救党、只求保住政权的中共踩在脚下。中共,及其打手公安党保,是没有底线的。有底线,就不是中共了!

    中共以暴力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起家,其整个政治制度的本质和底色就是流氓化的,中共起家之初的主要来源就是流氓无产者。

    邓小平手握军权,以太上皇和无冕之王的身份幕后操纵政局,不也是流氓、政治流氓吗?江泽民以中共党魁之身在主席台上色眯眯地死盯漂亮女服务生、恨不能一口将她吞下,并恶意实行贪腐统治,诱使中共全党尤其是中共红二代以权谋私乃至全民不论是非、唯利是图、闷声发财,不也是流氓吗?中共政法王周永康彻底搞乱法律和司法,开创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政府罪对付民间人士之先河,把新黑五类列为中共的敌人,对中共党保人员进行颠倒黑白、强词夺理、混淆是非的所谓培训,以逼迁、驱离之黑帮手段对付民间仁人志士,不也是流氓吗?趁人之危,以亲人病危为把柄相要挟,逼迫郭飞雄、唐吉田就范,限制其出境,不更是流氓吗?

    近日,在著名日籍记者石坂明夫主持的一档视频节目中,袁红冰先生谈到1980年代中后期他与时任中共厦门副市长的习近平在北京大学附近餐馆喝酒时习氏公然强摸女服务员臀部一事,世人何曾料想一个刘邦、朱元璋式的小流氓,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小混混,今日居然摇身一变,堂皇僭居中共党魁之大位?

    中共历任党魁的统治方式或有差异,但其共性无不是专制和流氓统治。专制与流氓不完全等同,但专制的政治和统治一定是流氓的。习近平除掉了大流氓周永康,却完全继受了周永康一手打造的那套流氓维稳手段和体系,并加以大大发展,如习氏在周永康流氓维稳体系基础上抛出了更加流氓而蛮横的“七不讲”,喊出了街头痞子一般的“吃党的饭还砸党的锅”,操弄反宪政逆流,发出义和团式的流氓叫嚣“中国人(他实指中共)是不好惹的,惹翻了是不好办的”,颠倒黑白,纵容、袒护俄罗斯和普京对乌克兰的入侵,大规模滥用非法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迫害各界仁人志士,肆无忌惮地对民间人士构陷颠覆中共罪和寻衅滋事罪,凡此种种,哪一项不是流氓行径呢?

    习氏及其统治团伙唯一熟知的统治手段就是流氓蛮横暴力统治,习近平等一众红卫兵头领的脑壳里压根没有以理服人的概念,而只有以强凌弱、暴力相向的流氓理念。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中共北京公安党保对李和平、王全璋的流氓式逼迁、骚扰,不正与2017寒冬时节年中共京兆尹蔡奇暴力驱赶“低端人口”一样,不正是顺理成章、不正是中共和习近平所乐于见到且正中习氏下怀的吗?习近平等中共最高层在顶层设计上以流氓意识形态和策略对中国人民实行统治,中共基层公安党保在具体手段上对李和平、王全璋实行流氓暴力逼迁、驱赶,这正是中共全面流氓统治的常态。无论对中共的基层党保,还是对中共的最高头领团伙,都已经是无法可讲、无理可论,如何有效抗争,值得李和平、王全璋和数以亿计的访民群体深刻反思。

    倘若盗跖的弟子继续发问:何适而无道邪?一定有人回答:中共地界即无道也!

  • 螺蛳壳里做道场

    ——从中共保党救党之执念看习近平法治倒退之必然

    2012年11月,习近平强势上位。最初,习近平多次声称“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给外界一副重视法治的假象。然而,习近平不久就露出口是心非的两面派嘴脸,开始了全面的法治倒退。

    一、宪法和宪政倒退

    2017年习近平成功连任中共党魁,羽翼已丰,悍然为自己量身定制,篡修宪法。

    (一)、2018年修宪

    1、强化党的领导

    2018年3月,中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领受中共和习近平的命令式建议,修改宪法。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面强化和固化中共的一党独裁,仅这一句话就对宪政、法治构成了釜底抽薪,宣告了中共在宪法序言中宣称的“社会主义法治”的虚伪性。

    2、无实质进步的监察委员会

    18修宪设立了监察委员会,并同时通过了《监察法》,《监察法》把中共党的机关人员也即把中共本身列为监察机关的第一顺序监察对象,规定各级监委“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这项纸上的规定确立了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开始所确立的“王在法下”之法治原则,即中共在监察机关、监察法、宪法以及整个法律体系之下,度看似力很大,然而在中共党大于法、党高于国的党国体制下根本无从落实。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学历、学位……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予以纠正”,“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在中共高官利用职权骗取博士学位、特别是习近平本人骗取清华大学在职博士学位的现实下根本无从执行。
    尽管中共宣称对其监察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但党国体制决定了其所谓的新监察体制在宪法、宪政层面上仍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缺陷,难言进步。

    3、终身制狼子野心—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

    2018年修宪最臭名昭著的倒退是废除82宪法关于中共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任期限制,提前五年为习近平突破两届任期限制扫清立法障碍。1987年中共十三大为确保邓小平卸任政治局常委而仍能担任党的军委主席,中共把其十二大党章“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18年修宪,习近平效仿邓小平因人废法之举,废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其不识时务超越百年前的袁世凯!对国家主席不设任期限制的宪法条文乃违反宪政原则的恶法,这样的修宪实乃篡宪和违宪,习近平丝毫不能因其第三任期符合修改后的恶法而使其任职合宪化。

    4、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中共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虚称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然而,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墨迹未干,3月11日习近平就废除了国家主席任期制。
    在党国体制下,改名的文字游戏根本不能促使中共自己遵守宪法。合宪性绝不在于中共的行为看起来符合宪法条文,而在于宪法条文本身符合宪政原则;如果宪法条文本身因人而设、为特定个人量身定制,则此等宪法条文本身即因违反宪政原则而成为反宪政的恶法,此等修宪即为篡宪、乱宪,此等貌似程序合法的修宪表演实属洪宪帝制式的违宪骗局。面对这种虚假合宪闹剧,改名换姓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又怎能对实质违宪的中共及其魁首习近平进行监督?

    (二)、以家法强推全面党化,反宪政、反法治企图昭然若揭

    在党国体制下,中共的内部家规和帮规事实上具有高于国法的效力。2014年10月中共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声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决定》宣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然而,仅仅四年之后,习近平就悍然为己量身定制、篡修宪法,废除国家主席任期制,而《决定》却又虚伪地声称“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决定》蛮横声称“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又宣称“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对市场主体和自由职业者、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强加政治职能,强加与律师职业和法律专业毫无瓜葛的所谓中共领导和“党的建设”负担。
    《决定》又称“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决定》叫嚣“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把纳税人供养的国家军队篡夺为中共的私家党军。
    2018年2月18日中共又通过所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重弹毛泽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之皇权老调,空喊“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皇权和斯大林、毛泽东的共产极权意识形态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毒害和洗脑;2月28日中共发布《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叫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再次重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之僵死老调,又称“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以深化改革之名行全面党化之实,彻底堵死政治改革的任何可能性,堵死中国的宪政、法治之路。
    《方案》又称“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做到党的工作进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全面强化党国体制,在私企和律师行业遍设中共组织,这哪里还是什么改革?这是龟缩,是向共产原教旨深度内卷!

    (三)、2013年以来的反宪政逆流

    2013年5月中共密发司法独立等普世价值“七不讲”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5-8月间中共《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环球时报》等臭名昭著的党媒相继跟风,掀起了第一波反宪政、反法治、反民主逆流,当即受到民间各界的一致痛击,狼狈收场,习近平第一次公开挑战宪政、法治、民主的目的未能得逞。
    2015年2月,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共最高法院党组扩大会议上公开叫嚣“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这是周强对宪政、法治、司法独立的首次公开挑衅。司法独立、三权分立是现代宪政、法治的核心价值,反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就是公开反宪政、反法治,周强的这番叫嚣实即代表中共和习近平公开向宪政、法治、民主宣战。2017年1月,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第二次露骨地叫嚣“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周强的这两次跳梁表演虽使他个人深受民间诟病,却深合上意,道出了中共最高层尤其是习近平个人内心深处不能公开言说的固守一党专制及反宪政、反法治、反民主之顽念,从内部刺破了中共表面实行虚假法治、实则实行商韩法家刑治和斯大林、毛泽东共产极权专制的面纱。

    (四)、搞乱香港,根除香港宪政、法治、民主对内地的辐射

    中共和习近平嘴上空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可内心深处却对香港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潜移默化地辐射内地万分惶恐,早就蓄谋搞乱香港,摧毁香港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政治,根除香港的宪政、法治、民主对内地的影响。中共恶意拖延其对香港反复承诺的直接普选,一再以虚假普选欺骗港人,终在2014年9月激起港人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
    2019年3月,在中共高层的默许下,香港当局及其保安局借个案强推《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逃犯条例、引渡条例或送中条例);2020年3月,中共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绕过香港立法会单方面直接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导致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并与“送中条例”一起严重动摇香港司法独立的根基。
    在全面党化、一党独裁的党国体制下,中共是绝不会容忍香港这个成熟的宪政、法治、民主、司法独立的异端和华人民主前哨长期独立存在的,宪政、法治、民主、司法独立的香港存在一日,中共就一日恐惧于香港的宪政、法治、民主之风传播于内地,因而,中共必欲寻找借口摧毁香港而后快!

    二、立法和司法的重大倒退

    习近平僭位以来,宪法以外的公法部门也整体呈末路狂奔式的大倒退,尤以刑事领域为重灾区。

    (一)、刑事立法和司法

    1、17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十)》,增加“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国歌罪,这一新罪显然是为对付近年民间人士借唱国歌表达对中共的不满而设。这一罪名与中共业已存在的侮辱国旗罪罪名都不符合当代宪政、法治国家所恪守的物质利益侵害原则。国旗、国歌都是精神性象征,本身不是物质性的利益,不应动用刑法加以保护。对比1984年美国的焚烧国旗不构成犯罪案就更显中共这一罪名的荒唐。

    2、冤假错案纠错艰难,继续炮制各类冤案

    2016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此时距媒体最初质疑聂案约已十五年之久,距自称真凶的王书金认领该案也已十一年之久,其间河北公安司法当局百般阻挠、拒不纠错,中共最高法院也长期无所作为。张高平和张辉叔侄、呼格极乐图等重大冤案也都存在中共公安司法当局蔑视人民、死不认错、誓将冤案死扛到底的恶劣行径。
    滑稽的是,习近平等中共高层自嗨于空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却又对泛滥成灾的冤假错案充耳不闻、装聋作哑!
    在始自邓小平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法西斯魔怔支配下,最迟自周永康时期,中共就以曲解法律等手法,对访民等弱势群体强加敲诈中共罪、对中共及其政府寻衅滋事罪和破坏秩序罪,蒙冤访民不计其数。周永康虽在权斗中失败,但他旨在为中共续命的维稳衣钵却深合中共及习近平心意,被习近平照单全收,如中共在2016年对苏州和福州的访民群体实施大规模抓捕。滥用这些罪名迫害访民显系中共国安委和中央政法委等最高层的统一部署,绝非地方自作主张。中共既滥用这些罪名对访民实施个别定点清除,也对抱团取暖的访民群体进行集体迫害,如对林炳兴等11位福州访民集体以(对中共)寻衅滋事罪强加刑罚,中共更对苏州戈觉平等少数有声望的访民和维权人士构陷煽动颠覆(中共)政权罪。
    中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都只为确保其一党独裁的苟延残喘,在局部经改的同时,中共一刻也不曾停止对其认定的民间政治异己人士的迫害,习近平僭位后尤为变本加厉,更加疯狂地滥用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煽动)颠覆等荒唐罪名和指定监视居住等法外非法拘禁手段迫害仁人志士,如2013-14年许志永等人的“新公民”案、刘萍等“新余三君子”案,2015-16年的“709”案,2019-2023年的许志永、丁家喜、常玮平等“12.26”厦门大抓捕案,最近的例子则是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许艳夫妇双双被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逮捕,其他类似案件更是数不胜数。
    2017年中共还悍然以黑手党手段绑架享誉国际的高智晟律师,高智晟律师至今仍被强迫失踪,生死不明。中共更是持续二十多年不惜血本迫害法轮功群体,习近平僭位后仍毫不松手。
    中共一面拒不纠正旧的冤假错案,一面抛开自己的刑法,恣意妄为地继续炮制无数新的寻衅滋事、敲诈中共、颠覆中共的冤假错案。在中共的党化司法、党国体制下,法律、司法被强加了为中共独裁专制效命的政治任务,所有法律、司法都首先是为中共续命的工具,这就使得冤假错案是中共内生腐败的必然组成部分,是中共根本走不出来的死循环。
    在对民间人士炮制冤案的过程中,中共还频频采取剥夺自主委托律师的权利以及对受委托律师进行威胁、骚扰、吊证等等流氓手段。

    (二)、立案难顽症和公开审判的倒退

    2014年中共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声称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中共最高法院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起初曾获外界高度期待,认为中共法院的立案难顽症终得解决,如该《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第九条“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这些条款看似切中要害,然而都经不住党化司法和中共政法的化解,根本得不到遵行,中共党化司法和政法的僵死性质注定了中共法院立案难顽症根本不可能解决。
    审判公开、该公开而不予公开是中共司法的另一个顽疾。中共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都明确规定,除有关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外,所有案件都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前提,公开审理的价值并不体现在绝大多数无重大影响的普通案件,而体现在与中共党权和公权以及中共权贵有关的案件即中共所称敏感案件和政治案件中,正是在这些案件中,中共及受其操纵的法院才最畏惧公开审理,才屡屡以案件涉及子虚乌有的国家机密、公开审理会危害所谓国家安全为由而拒不公开审理。对所谓敏感案件的庭审,中共及其法院普遍采取安插中共自己人占坑旁听、禁止公众和国际人士旁听的假公开审理甚至根本不公开审理,如2014年对许志永、丁家喜等人的庭审,中共法院还表演一下虚假的公开审理,允许个别家人旁听,当然也恶意安排座位很少的小法庭、拒绝国际记者旁听和采访,而在“709”案、2018年秦永敏煽动颠覆中共案和“12.26”厦门大抓捕案许志永、丁家喜的庭审中,中共法院则完全安插自己人马占坑旁听或者索性闭门秘密庭审、黑箱操作。
    2016年中共最高法院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法院“应当……全面、及时、规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然而,对大量被中共视为敏感案件的裁判文书中共法院根本不予公布,加之中共法院强权意识盛行、法官素质低劣,极少能够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理,基本都是一句蛮横的“本院认为……判决/裁定如下”,自然也就不敢公布蛮不讲理的裁判文书了。

    (三)、挥之不去的恐私和迫害律师魔怔

    市场化的私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家被中共视为其所谓公有制社会主义之外的经济异己势力,市场化的律师则被中共视为其法律刀把子体制之外的潜在敌对势力,私营企业家和独立律师是中共和习近平时刻防范和严加打压的两个群体。
    中共和习近平对私有制、私有经济怀有根深蒂固的敌意,对私有经济必然导向宪政、法治、民主加以高度防范,习近平僭位后明里暗里两手打压私营经济、迫害私营企业家,最典型的是对提出“私企立宪”思想的河北著名私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举家构陷冤案,并劫掠大午集团数十亿资产。
    不仅孙大午这样的中等规模私营企业家被中共和习近平碾为齑粉,甚至连马云这样的世界级私营企业家也被习近平恐吓、修理。对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的压制、迫害坐实了习近平僭位不久即在内部放言“不能单纯发展经济,如果经济发展上去了,共产党的政权却丢失了,发展经济还有什么意义”之传闻。
    只服从法律、不受中共操控的独立维权律师、人权律师是习近平严加防范和迫害的另一大群体,自2012年以来,除“709”大抓捕外,另有数十位维权律师、人权律师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书,十数位律师被中共和习近平罗织寻衅滋事罪、扰乱秩序罪、(煽动)颠覆中共罪等荒唐罪名而下狱或待判,最为令人愤慨的是,年逾七旬的李昱函律师被非法超期羁押六年却既不下判也不释放。

    (四)、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倒退

    2019年11月下旬,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中共和习近平拒不吸取2003年“非典”疫情之初北京市中共当局恶意掩盖真相之教训,报喜不报忧之专制旧疾复发,为维护中共所谓制度优势和伟光正之幻象,掩盖武汉新冠疫情的真相,非法传唤、恐吓李文亮医生,威逼李文亮认罪,恫吓艾芬医生;中共公安部使出“709”大抓捕中的手段,串通声名狼藉的中共央视,捏造所谓八位散布谣言者的虚假新闻,以欺骗、震慑底层大众,禁止人民发声,非法抓捕张展、方斌等自主报道疫情真相的律师、市民、自媒体人,拒不配合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追溯疫情起源真相;长达三年的野蛮封控期间在武汉、西安、上海等地非法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破门入户、侵入居民住宅,强迫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因被强制接种疫苗而导致癌症、白血病、糖尿病频发却得不到中共的赔偿,更制造了儿童饿死家中、孕妇惨死医院门外等等无数惨案。

    三、中共及其政法委对宪政、法治的禁锢

    中共政法委权势是一个非法而邪恶的机构,代表中共对宪政、法治、民主实行严苛的压制,其权势的全面扩张完成于维稳沙皇周永康时期,并被习近平延续下来。中共的司法和公检法机关已全面暴力化和无耻化,完全丧失通过法律的正常运行和常规行使职权来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中共自己已成为动乱、动荡和不稳定的根源,只得采取扬汤止沸、饮鸩止渴的手段,明火执仗地依靠暴力维持政权。周永康虽然在权斗中失败,但他以政法委为主导的反宪政、反法治的暴力维稳之鸩汤却深合中共和习近平之意,中共及习近平对政法委的维稳即维持一党专制以及反宪政、反法治机制的倚赖相比周永康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中共2019年1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条例》)。
    《条例》第一条露骨地宣称“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中共的党国体制下压根不存在宪政、法治意义上的司法,司法被中共阉割为政治的奴仆,即党化和政治化的政法;第三条声称“政法工作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顽固坚持僵死的阶级斗争、专政和刀把子思维,又称“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第六条叫嚷“政法工作应当……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不是以法律思维对待全民国家、公民社会的犯罪,而是无端政治化,以政治斗争思维把犯罪划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中共党中央的绝对领导,第七条宣称“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第八条宣称“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三章又强化“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把法律、司法的党化和政治化推至地方,毫不隐讳地把法律作为维护中共独裁政权的私器,暴露出整个中共以维稳为名与人民为敌的真面目。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罗列各级政法委的所谓领导职能,第十二条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空喊政法委“应当把握”与法律、司法无直接关系的“政治方向”,政法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在党委、政法委的两层所谓领导之外,中共犹嫌其所谓的领导罗网不够严密,更以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增加第三层领导,即“政法”单位内部的党组(党委)的领导,足见中共明知其所谓领导已日薄西山之惶惶不可终日!第十五条声称“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这些规定要么是中共特色的大而无当的假大空套话,根本不具备操作性而徒具空文,要么是公然违宪、违法干预个案,如“研究……重大案件”。
    《条例》务要给执法和司法机关强加一个所谓党的领导的紧箍咒,务要在党的领导这个螺蛳壳里强作“法治”的道场,暴露出习近平和中共压根不想实行宪政、法治的本心、“初心”,暴露出其所谓“法治”的虚伪性,暴露出习近平一切为了抢救、保住已病入膏肓、不可救药的腐败中共党的私心。这样的“法治”绝不可能是现代宪政之下的独立、公正、廉洁的法律和法律人之治,而只能是中共的党治、人治、书记一人之治,只能是商鞅、韩非式的皇权法家之治。
    公开喊出党对政法实行“绝对”领导,是习近平的首创。习近平之前的历届中共头目都只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未提“绝对”领导。
    除了《条例》企图全面使中共“党规党法”之家法、帮规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外,2017年中共十九大还已把“党是领导一切的”写进其党章。中共的党章只是其内部最高帮规,并非国法,但由于中共自命为全中国的领导,因而中共的党章事实上一直具有高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尽管也是中共制定的—的最高效力,正如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实质高于并凌驾于宪法空喊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之上,中共事实上成为整个中国的国中之国,这才是中共口口声声高喊的所谓中国特色。正是这一国中之国的特色才成为中国迈向宪政、法治、民主的终极障碍!

    无论是习近平指使的反宪政、法治叫嚣,废除国家主席任期制的篡修宪法,还是刑事立法和司法对民间各界恣意炮制冤假错案,还是行政诉讼的拒不立案,抑或是全面党化,通过非法的政法委对宪政、法治的禁锢,邓、江、胡时代多少带有些许法治色彩的中共统治在习近平时代,在依法治国的旗号下,已经整体、全面地倒退了。倒退的终极目的,借用中共比较开明的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胡德华所言,就是要保党救党,而非救国。为达此目的,习近平既不会在意经济发展,更不会介意法治的倒退。一句话,有中共和习近平,就不会有中国的宪政、法治,中国就只会有商韩法家之暴力刑治,而不会有现代宪政、法治,中共和习近平为保党救党就会继续对人民构陷寻衅滋事罪和颠覆中共罪,中国的法治就会继续倒退,中共和习近平这个螺蛳壳做不了现代宪政、法治的道场。这是摆在全体中国人面前的血淋淋现实。

  • “战狼外交”背后的中共专制统治逻辑

    中国驻法大使卢沙野4月21日接受法国电视LCI专访,竟然说出前苏联国家地位未定,在国际法中也不具有有效地位,毛泽东杀人是无稽之谈等震惊世界舆论的话。卢沙野的言论在乌克兰和欧盟引起了愤怒,尤其是曾在苏联统治或占领下的那些东欧和中欧国家。卢沙野被批“鹦鹉学舌”,“俄罗斯宣传的喉舌”,其否认前苏联共和国主权地位的“奇谈怪论”,在前苏联国家引爆愤怒的海啸。法国以及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都召见中国驻当地大使要求解释,乌克兰总统顾问也谴责相关言论。80名欧洲议会议员发表公开信,呼吁法国政府将卢沙野列为“不受欢迎人物”并驱逐出境。

    尽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随后与卢沙野的言论切割,指卢沙野言论不代表官方立场,但中国外交公信力受到全世界的质疑。欧盟外交最高负责人博雷利表示,“欧盟只能假设这些不可接受的言论不代表中国的官方立场”。立陶宛外长蓝斯柏吉斯说:“如果有人还想知道为什么波罗的海国家不相信中国会在乌克兰谈判和平的话,请看,这里有一位中国大使说,克里米亚是俄罗斯的,我们国家的边界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外交人员,公认要讲“外交风度”,要说“外交辞令”,对言辞要巧妙运用,言有尽而意无穷,即使锋利无比,也不失优雅体面风趣。即使是党国,亦经常强调“外交无小事”。卢沙野的胡说八道引发中国的外交危机是罕见的“外交事故”,但却是习近平时代的固有政治风景。

    近几年来,中国强硬好斗的“战狼外交”大行其道,中国各级外交人员纷纷抛弃彬彬有礼的外交语言,转而采用咄咄逼人好勇斗狠的言辞甚至行为来挑衅对抗文明世界公认的道义规则。Wolf warrior diplomacy(战狼外交)这个词在国际社会不胫而走并成为中国外交的具有讽刺意味的专用绰号,成为国际外交界的笑柄。

    “战狼外交”最早可溯源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习近平上台后所推动的《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政策,该政策其中一个重要概念就是要“敢于亮剑”,中共干部被要求学习并在关键时刻要实行这种敢于亮剑的新形外交关系。2020年3月30日,路透社报道指有两名中国外交官证实,习近平在前一年曾亲笔下条子,要求外交官面对中美关系恶化等国际挑战,必须立场强硬展现“斗争精神”。

    在党魁的加持下,中国的外交人员四面出击挑起事端。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更以出位言论成为中国外交战狼时代的典型代表,如警告五眼联盟“小心眼睛被戳瞎”,散播美国军人把新冠病毒带到中国的阴谋论,发布伪造的澳洲军官杀害阿富汗儿童图片挑衅澳大利亚,贴日本画家在19世纪初创作的著名彩色浮世绘讽刺日本政府等,挑起了一场场外交争议。

    另一个知名战狼外交官是中国驻瑞典大使桂从友。桂从友于2017年上任驻瑞典大使后争议不断,曾多次恐吓瑞典记者、政治人物、智库甚至政府,被瑞典媒体视为民主与言论自由的威胁。瑞典媒体说罕见如此“没有外交手段的外交官”,以至瑞典数个平常不合作的政党都联合起来要求瑞典政府将他驱逐。

    根据英国牛津大学的研究,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间,至少有分散在126国的中国外交官,在推特上发布了超过20万则推文,获得近700万的点赞和上百万的转发。而美联社的一项统计显示,全球126个国家中,有270名中共外交人员活跃在推特和脸书,他们与中共官媒一起控制着这两个平台共449个账号,这些账号发布超过95万则讯息,被点赞超过3.5亿次、回复与转发逾2700万次。统计指出,这些言论以重构国际话语秩序,指责、挑衅、诽谤西方民主制度,挑动民族主义情绪为主,点赞和转发基本是使用大量的虚假账号或僵尸账号虚构人气,创造被广泛支持的假象,并且扭曲社交平台的算法,使其言论成为热议话题。

    “战狼外交”不止只在言论上放刁撒泼,更在行为上好勇斗狠,完全丢失了外交官的体面。2020年10月8日,台湾驻斐济商务办事处举办中华民国国庆酒会,2名中国大使馆人员闯入会场拍照,当台湾代表处馆员请中方人员离开时,中国大使馆人员不但拒绝,更殴打台湾馆员,导致其脑震荡送医。2022年10月16日,一批香港示威者在英国曼彻斯特的中国领事馆外抗议,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郑曦原带领使馆人员冲出领事馆毁坏示威横幅,把一名香港示威者拖进使馆范围内拳打脚踢。

    “战狼外交”虽然让中国在国际社会丢尽了脸面,中国的国际形象一落千丈持续恶化,但是中共外交系统仍然乐此不疲,因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战狼外交官”迎合了习近平的叙事风格,因而获得了体制的奖赏。中国现任外交部长秦刚就是鼎鼎大名的“战狼”,外交界甚至给他起了“战士刚”的绰号,因为他对外咄咄逼人的言行而获得习近平的赏识,成为“狼群首领”,更鼓励了“战狼们”的疯狂行径。

    “战狼外交”成为中共的外交手段是因为其体现了习近平政权的统治逻辑。维持专制统治是中共压倒性的目标,中共的现行的专制统治逻辑一言以蔽之,就是“对内新极权,对外新冷战”。

    “对内新极权”是通过高度集权、高度垄断、高度政治高压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封堵一切危及极权控制社会的路径,形成一种完美结合社会控制与效率的21世纪新极权主义体制。就对社会的控制能力与控制效果而言已中共新极权已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专制王朝。

    “对外新冷战”通过金钱外交、大外宣以及强硬手段争夺国际事务发言权,强化中共的叙事影响力,改变世界现行秩序体系,重新定义乃至规范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新冷战”以美国及西方民主国家为假想敌,腐蚀、摧毁自由民主价值观,直接挑战乃至意图颠覆民主体制。

    对中共来说,“对内新极权,对外新冷战”是专制政权生存的必然逻辑,内政与外交相互支撑,镇压与挑战相互交织,成为红色帝国崛起的推动力。无论西方民主国家愿不愿意,但因为其自由民主价值观只要存在就会成为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威胁,直接危及极权在国内专制统治的根基,所以极权主义从来是把民主国家视为天敌。狼在弱小时会披上羊皮伪装,譬如邓江湖时代的“韬光养晦”,但只要有了爪子和利牙,就会撕毁所有假面具,露出其残暴的本质,一如习近平时代的“战狼外交”。

    2020年7月23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的对华政策演讲显示了西方民主国家已意识到中共极权主义对自由世界的威胁。蓬佩奥说,“北京的作为威胁了我们的人民与繁荣”,“如果自由世界不改变共产主义中国,共产主义中国就会改变我们。”

    未来世界确实只有两个结果:改变中国,或被中国改变。

  • 析新版《反间谍法》

    据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周三(2023年4月26号)宣布,通过一个《反间谍法》最新修订版,其中扩大对间谍行为的定义、国安组织的执法权,更要求邮政、电信同互联网服务业者配合政府打击间谍活动。这是自2014年以来中国首次更新该法,且于今年7月1号起生效。

    一、立法程序的违法性和实体内容的违宪性

    《立法法》是宪法性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位阶仅次于《宪法》,高于一般法。其规定的内容是一般法的立法的行为模式和标准。根据该法第七条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固然有“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的权限。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那么,该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通观文明世界各国,反间谍,维护国家安全是其一项不可或缺的任务,但与此同时还要兼顾普世的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得借国家安全之名来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中共国的眼里,人权是算不了什么的,只是拿来做幌子,应付国际社会而已。于是在门面上、字面上牠还是要拉起这面遮羞的幌子,再看这次新增(补充)的内容,连这块遮羞布都彻底撕下了。

    该法新增的内容在诸多方面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性问题。根据世界通用的普世的人权原则,及我国本身的宪法原则结合其他具体的立法精神。凡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讨论。”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征求过公众意见吗?进行过讨论吗?都没有!

    鉴于,中共治理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维护其一党专制独裁,美其名曰“保政权”,因此,中共当局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的执法,一以贯之的做法都是其红头文件的大于法律。就如其他法律立法一样,《立法法》所规定的听证、论证等程序,从来就是妓女的贞节牌坊,秃子头上不怕虱子多,妓女的交易不在于次数的多寡一样。该法的修订,无非是新增几只虱子而已!不值得浪费过多的笔墨来论证。连《宪法》这样动摇国本的根本大法,为了满足某个独裁者的连任之需要,尚可量身定做,堂而皇之地凑着“军乐曲”说要修改就修改!如此,再抓几只虱子,已无多大意义了。相信,略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道。

    二、新增内容及其后果

    1、该法最新修订,其中扩大了对间谍行为的定义、国安组织的执法权,更要求邮政、电信同互联网服务业者配合政府打击间谍活动。此举将令外国人在中国开展的正常业务风险提高,动辄受到中国政府的审查。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而言,不利于国家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势必重回闭关锁国的老路。让海外企业惴惴不安!

    美国商会26号发布一个调查报告指出,有近四分之一(23%)的美国公司正在或者准备移出中国市场,主因即是自中国日益强化的国安规范,与及不断升温的中美及台海紧张局势相关。——这就是明证!

    2、任意扩大国安执法权

    据新华社4月26号报道,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26号表示,该法将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网路攻击行为”,明确定义为间谍行为,并扩大了窃密对象的定义范围,包含涉及「国家安全同利益」所有档案、资料、资料同爆物品。

    同时,王爱立还特别指出,中国政府还扩大国安人员的职权,包含对涉嫌间谍行为的人员,可以“查阅调取资料、传唤、搜寻身家资讯”,甚至“通知移民管理机构不准其出入境”。

    该法还规定“任何中国公民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活动”。还规定,被认为危害国家安全人士,国安部门可以在一定时期禁止入境;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疑犯通缉,追捕;执行反间谍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安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对于违反反间谍法的境外个人,国安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并决定其不得入境的期限。被驱逐出境的境外个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得入境。

    旧的条文只提到国家机密,现在则涵盖了国家利益。

    从上述内容不难看出,该法不仅任意扩大国安执法权,而且为当局借国家安全之名,肆意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权开了方面之门。其内容之广泛,进一步被中共当局滥用不仅成为可能,而且之前已发生的事实就在眼前:间谍罪变成无罪不包之罪后,不仅在国内方便打压异议人士,而且还可以用此名义对他国进行报复或惩罚。2018年底,当加拿大依据美国引渡请求,依银行欺诈等罪名逮捕了华为常务董事兼兼财务长孟晚舟時,中方随即“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之名拘捕2名加拿大公民;2020年,在澳大利亚呼吁对中国进行新冠病毒溯源调查之后,中共当局就在当年6月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為由,逮捕了澳籍华裔媒体人成蕾。

    三、该法的反动性

    1、该法与古代的谋反罪打击异己如出一辙,在简述其罪状时故意不作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为其任意解释留有空间。孟德斯鸠在论及中华帝国的法律时说,古代中国不是没有法律,只不过是专制与法律并行,法律试图遏制专制,可法律反过来却武装了专制,使其变得更为凶暴,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但是,对“不敬”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为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这样此类法律就成了一个筐,想治你就往里装,变成了掌权者或曰胜利者恣意镇压政治对手的工具。在中国的封建王朝里,几乎是每个朝代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寻衅滋事罪”如此!“煽动颠覆国家罪权”如此!难道“间谍罪”不也是如此吗?

    2、《宪法》罗列了公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该法连同《集会游行示威法》诸法,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权利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从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不难寻得其轨迹:1933年,纳粹头目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其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法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无不是借国家之名,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将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则彻底抛弃,代之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

    风起青萍之末,知往鉴今。历史不会是简单的重复,但总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善良的人们必须注意到新法中出现的“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等非法律用语。在当下汉语中,“中央”可以指国家级行政机关,但更多的时候是指“党中央”。这并非是一个文字上的疏忽——习近平上台后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就是一个以“国家”的名义对党负责的最高安全机构。该法与其说为了国家安全(甚至也不是为了党的政权安全),还不如说是为了巩固习近平的个人独裁地位!

    民生观察 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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