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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肖时英:对医疗鉴定故意包庇犯罪的控告书

    控告人:肖时英,女,1962年5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王家坝社区,公民号:511023196205250162,联系电话:18728293809
    被控告人:四川省安岳县中医院主治医生蔡颐和放射科医生周泽
    被控告人:唐成学,四川省安岳县安中校老师
     
    控告的事实与理由:
    被控告人唐成学与肖丽(肖时英侄女)系师生关系,据第一受害人肖丽自述,被控告人唐成学在2011年7月16日,在补课时,将本班的学生肖丽以找书为由,把肖丽从安岳县安中校骗到本县的南门桥,然后将第一受害人肖丽带入他家,安岳县桂花巷32号1幢1单元702号,最后将防盗门反锁妄图强奸。在第一受害人,肖丽的强力反抗下终于脱险,肖丽的父亲于2011年7月17日,在安岳县大千世界茶楼找到唐成学。第三天,于2011年7月18日晚,唐成学又被叫去沱街吉祥茶楼,双方就发生此纠纷。堂堂正正的高中老师,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暴本班的女学生,该老师是不是教育界的败类?该不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在事后,他还扬名说:“他是在嫖娼!”(肖家人叫被控告人,唐成学当面向肖丽和父母道歉,唐成学拒不道歉,叫被控告人写保证“从今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拒不写保证,没有一点悔改之意,然后,发生抓扯,控告人肖时英,被唐成学推倒在地上,当场休克,最后送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经安岳县中医院,晚上值班医生的抢救,控告人肖时英苏醒过来,同时还照了DR片,从2011年7月18日,入院照的DR片来看,肖时英左肩肩胛骨和左锁骨严重性骨折发生纠纷。
     
    控告人肖时英为此纠纷走遍了半个中国得不到正确答案,在2012年6月20日 ,在福建省邵武市法医鉴定所,得到了正确答案,经福建省邵武市法医审查,在2011年7月18日,当时入院照的DR片和病历,据法医介绍2011年7月18日,照的DR片来看,百分之百左肩有严重性骨折,但是从2011年7月19日,出的报告单上肖时英左肩没有任何骨折,只有左桡骨小头陈旧性骨折,这很明显是安岳县中医院故意作假。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在第二天,2011年7月19日,下午5点多钟,再次照DR片,从2011年7月19日,照的DR片来看,肖时英左肩看不出任何骨折,2011年7月20日,出的报告单上也没有任何骨折。这一切都是被控告人唐成学买通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主治医生被控告人蔡颐和被控告人放射科医生周泽一起故意伪造报告单和伪造病历的违法行为。
    控告人肖时英的丈夫蒋文曲,于2011年11月4日,去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复印病历,发现病历中明明记载左锁骨骨折,但是在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3日对肖时英的医疗活动中,中医院的医生并没有告诉任何骨折,故意隐瞒真实的病情,在控告人肖时英疼痛难忍时,医院每天打二次曲马多,在被控告人唐成学拒付医院的药费时,于2011年8月3日,被迫出院,出院时主治医生被控告人蔡颐,才在出院证明上写到肖时英左桡骨小头陈旧性骨折,故意造假作伪证,控告人的丈夫就觉得很冤,很不服,然后投诉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的领导同志叫控告人肖时英的丈夫去安岳县中医院协商,安岳县中医院的领导说:“病历中的左锁骨骨折,是书写错误”,医院没有任何责任,无奈之下,起动了医学鉴定,于2011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抽专家后,定于2012年1月10日,在资阳市医学会进行医学鉴定。
    控告人肖时英抽专家后,于2012年1月5日,去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照X-DR片,片的结论是控告人肖时英,左锁骨外段陈旧性骨折。
    控告人肖时英于2012年1月10日,在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进行鉴定,在鉴定时,不知道安岳县中医院,用了什么样的手法。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明知安岳县中医院,在2011年7月18日 至8月 3日,对控告人肖时英在安岳县中医院医疗活动中有违规、违章的违法行为,知法犯法,控告人,肖时英提供了病历6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6份,于2011年7月18日至7月19日,在四川省安岳县中医院两天照的DR片5张和2012年1月5日,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照的X-DR一张,一共6张,确被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被控告人罗仁杰篡改为4张,同时控告人并没有提供任何CT片,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还为安岳县中医院提供虚假CT片一张,然后,篡改控告人的争议要点,而且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还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而且在肖时英的医疗鉴定结论书上,没有任何专家组成员在肖时英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上签名。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知法犯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及专家组成员,明知安岳县中医院,对控告人肖时英在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3日,在安岳县中医院治疗活动中,有违章违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反而同流合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故意伤害控告人,肖时英,现造成控告人肖时英瘫痪,四肢残废,关节变形,经络、肌肉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和多种后遗症,只能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终身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而且需要继续治疗,由谁来买单。如果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没有收到安岳县中医院的好处费,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明知专家组成员没有任何人在肖时英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上签名,同时还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四川省资阳市医学会主任罗仁杰。故意作伪证伤害控告人肖时英的人生权,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被控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请求中共中央各级领导对被控告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别追究故意伤害罪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求领导对被控告人故意导致受害者严重伤害,请求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追纠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维护肖时英生存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特此控告,敬请各级领导及时解决,处理为盼。
    此致
    敬礼
                                     
    举报控告人:肖时英
    2014年9月

    肖时英

  • 江苏省连云港市镇东村朱晓琳对村支书的投诉书

    我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镇东村的朱晓琳,1999年8月因危房改建村支书朱义高伙同派出所(所长徐安明,现任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将我哥朱义勤拘留十天,罚款二百元由村付(后划在我家往来帐上)当时程序不合法。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人身自由权、知情权,要求恢复名誊。            
     
    2006年因堵路并在我哥房后修下水渠在房东垫路,将朱义勤打成轻伤、朱晓琳轻微伤并将房屋冲倒(有照片)要求将朱义勤冲倒的房子给建起来,并按草危房改造给办理有关建房手续,赔偿受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2012年5月31日深夜我家房子里的杨树被用锯拦腰锯断,早晨6点左右被朱礼迎朱礼麒郑红成打,以至于我遍体鳞伤,关节处髌骨、软骨、半月板等损伤,大腿多处肌肉萎缩至今已两年多仍未痊愈,走路仍是一瘸一拐的,我哥头部被砖头打伤。至今我们多次被朱礼麒郑红成等家人辱骂与欧打,并声称非将我家人弄死不可。赣榆县公安局李大祥有法不执,执法不严致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村干部天不怕,爱上哪告上哪告,告到北京也是地方处理,哪有贼处理贼的!江苏省没有老百姓讲理的地方,不贪的不是好领导,领导不少,没有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土地使用权被剥夺没人管,征用土地从来不赔偿,好事不做,刁难村民,截留扶贫款,私批乱占宅基地,拿政策送人情,打击报复上访人员,房屋强拆不赔偿。专横跋扈,痞气、匪气、土豪气重。以上举报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本人出于无奈,无数次上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相信中央党、中央领导有依法治国的能力,能把腐败冶理好。请求中央领导到基层查实情况,归还村民使用权,给全村村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众村民真心希望有领导村民走上富裕道路的好干部,还老百姓一个社会和谐的、安居乐业的生活!!!!!……
     
    黑林镇东朱晓琳
    2014-8-31

  • 暴力打压难以阻挡民众对自由、民主、宪政的追求

    ——民生观察工作室对郑州三看前公民行动的声明

    被河南警方刑事拘留的常伯阳、姬来松、于世文、陈卫等“郑州十君子”被捕已超过两个月。十君子案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正如滕彪和游精佑发起的《郑州十君子公民声援团募款倡议书》里所指出的:“郑州十君子案是中国人权现状的恶劣样本,是地方警权肆意扩张的恶劣样本,是以政治案件掩饰地方管理者愚蠢无能的恶劣样本。十君子案集中展现了权力的各种违法:先抓人再取证;深文周纳,罗织人罪;曲解法律,自我授权……郑州是中国的缩影,十君子今天所遭受的磨难,也是所有良知人士正在或者将要面对的处境。”
     
    “郑州十君子”被捕后,迄今已先后有40多位维权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持律师证、会见函和委托书到关押十君子的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申请会见各自当事人,而看守所却以各种借口加以拒绝。至7月23日止,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已经78次拒绝了十君子律师的合法会见要求。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的违法行为绝不是孤立的个案,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批捕后,他们的代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要求也一样被警方拒绝。事实上一年多以来官方以大扫荡手法围歼民间社会,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此类口袋罪构陷无数优秀公民入狱,对批捕公民的诉讼权利进行剥夺,对律师的合法会见权进行粗暴践踏,警权被官方肆意扩张以扼杀公民社会的发育,新极权下整个国家已成为一个警察国家。
     
    近一个月以来,各地公民前仆后继地前往郑州第三看守所声援十君子,他们冒着酷暑,在看守所门口以展示“郑州十君子回家、囚禁良心犯,违法伤天理”等标语,举牌抗议,印制文化衫等各类公民行动声援批捕公民。本月24日起,声援公民开始把行动升级,以接力绝食的形式抗议警方的违法行为,到现在截止已持续一周。
     
    郑州第三看守所前的公民行动深刻体现了官方即使以刚性专政铁腕进行野蛮打压,也难以阻挡民众对自由、民主、宪政的追求。这一年是黑暗的一年,也是孕育新生希望的一年,从南周门口抗议到苏州祭奠林昭墓,公民表达政治反对诉求渐成潮流;从建三江到郑州三看,公民围观抗争渐次扩大。官方越打压,越使民间的观念与角色趋向清晰,来自于民间草根基于政治诉求的现实行动渐成中国官民冲突的核心关键角色。
     
    官方的刚性维稳制度决定了他们对民间的政治诉求、围观抗争不会作任何的让步。可以预计到郑州三看的公民抗议行动也会被官方清场,如同建三江等地一样,公民行动者可能被拘,可能被打,然而,每一次他们以弱小的身躯承担来自公权力的暴力时,民间的道义性就多一分,官方的合法性就少一分,他们的每一次抗争,都是在不断地增加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的勇敢行动既让官方的民众素质差不能实行民主的荒谬借口不攻自破,也让鄙薄民众动辄以“国民性”相讥甚至污蔑为“民粹主义”的伪精英论调变得荒唐无比。
     
    有这样的公民行动者的勇气和担当,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一个自由中国的到来是不可阻挡的未来?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8-1

  • 刘艳状告公安二审败诉 对中国法制改善和公正无望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1消息:今天下午5点刘艳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代理人彭中林,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行终字第57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刘艳刘艳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败诉,对此,代理人彭中林表示:对中国的法制的改善和公正,不抱希望,判决明显极为不公,中国司法制度,民告官几乎没有胜诉的。
    刘艳和彭中林都是因遭到地方政府和公安与司法腐败侵害十几年而控告十几年,对地方政府和公安与司法腐败及官员等违法侵害至今没有纠正、查处、解决。
     
    江苏徐州访民刘艳因2013年11月10日在久敬庄遭到不明身份两男抢夺其挎包及挎包内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经北京市110报警,北京丰台公安分局警察出警到了案发现场及处警时,警察询问刘艳案发情况,刘艳明确向案发现场出警民警报案称(已向法院提交并经质证的刘艳手机现场录音、录像):“民警:什么时候的事啊?刘艳:应该是在二十多分钟前吧。”“民警:这个应该出在你那个屋吧?刘艳:啊。民警:哪怎么没进去啊?刘艳:当时报了案,好像出来平电脑啦。刘艳:接了,那两个人我不认识,说等来人来接,出来晒太阳,他们都冷,我就过来了,过来之后呢,然后,包呐,他们拽了两次,(包带)链子都拽坏了,好不容易修好了,所有东西他们拿了,谁拿的我不知道,身份证和钱不见了。”“民警:你那个多少钱?刘艳:几十块钱,钱无所谓,当时就是发生在没了。民警:不可能拿你钱,就拿身份证。”
        刘艳向出警民警提出要求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去调取了发现场监控录像,但拒绝刘艳看现场监控录像:“刘艳:那能不能让我看一下录像?”“民警:你不能看,你怎么能看?能让你进吗?”
    出警民警调查违法嫌疑人后回来告诉报警和报案人刘艳称(刘艳向法院提交的录音录像):“民警:今天我问呐,人家说没拿。刘艳:凭什么没拿?他要拿了,他会承认?他抢了我包,抢了两次,被我拽回来了,把我这抢走了,这个抢走,把我东西…”。
        最后刘艳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出警民警不履行法定职责提出(刘艳向法院提交的录音录像):“刘艳:我要看一下你警号。民警:你啊,我告诉你,我不给你警官证,你哪那么多事?出去,出去。刘艳:他们110说,是谁处理的?给他们说啊。民警:说,赶紧说,你说,你说,这有警号,你赶紧看,真有毛病。刘艳:我不知道你警号,领导,笔录也没有,,,,,”。上述录音录像及电话记录等几十分证据,证据确凿,法院关于回避,只字不谈。
    刘艳在案发当天及之后一个多月几十次通过向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转)督察部门和被告丰台公安分局督察室提出投诉丰台分局出警民警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毫无作用、希望。
    被告丰台公安分局除出警随便询问违法嫌疑人外,没有依法传唤嫌疑人和制作笔录、没有给被侵害人制作笔录、没有依法做出是否调查案件等任何书面文书,没有依法和按法定程序查处违法嫌疑人和违法行为,没有查处归还被抢夺的身份证等财物履行法定职责。
        刘艳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分局丰台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北京市二中院同一审丰台法院上下一样,故意对北京公安是否违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进行全面审查,而是故意违法“断章取义”、故意“缺失”“回避”上述报警与报案事实及经质证证据、铁证,一、错误认定事实和错误认为被告分局“民警出警”了,就是履行完职责;二、接警“民警出警”到现场后(不可回避的)必须的询问原告报案案发情况,故意“缺失”“回避”,作出不公正判决。
        除上述确凿证据外, 原告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法院没有;原告十几次向被告督察部门投诉:“原告钱和身份证被抢夺”的报警报案、投诉依据,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认定原告钱和身份证是被他人抢夺的报警报案事实与被告不履行职责的证据,依法应当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向法院提供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证据,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等等。法院违法采用被告违法不制作文书、不予调查处理决定的违法、不真实的报警服务台记录表派生证据(不提供报警录音证据),且违背《110接出警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的事实,作出不公正判决。
    以下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内容: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1消息:今天下午5点刘艳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代理人彭中林,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行终字第57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刘艳刘艳状告丰台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败诉,对此,代理人彭中林表示:对中国的法制的改善和公正,不抱希望,判决明显极为不公,中国司法制度,民告官几乎没有胜诉的。
    刘艳和彭中林都是因遭到地方政府和公安与司法腐败侵害十几年而控告十几年,对地方政府和公安与司法腐败及官员等违法侵害至今没有纠正、查处、解决。
     
    江苏徐州访民刘艳因2013年11月10日在久敬庄遭到不明身份两男抢夺其挎包及挎包内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经北京市110报警,北京丰台公安分局警察出警到了案发现场及处警时,警察询问刘艳案发情况,刘艳明确向案发现场出警民警报案称(已向法院提交并经质证的刘艳手机现场录音、录像):“民警:什么时候的事啊?刘艳:应该是在二十多分钟前吧。”“民警:这个应该出在你那个屋吧?刘艳:啊。民警:哪怎么没进去啊?刘艳:当时报了案,好像出来平电脑啦。刘艳:接了,那两个人我不认识,说等来人来接,出来晒太阳,他们都冷,我就过来了,过来之后呢,然后,包呐,他们拽了两次,(包带)链子都拽坏了,好不容易修好了,所有东西他们拿了,谁拿的我不知道,身份证和钱不见了。”“民警:你那个多少钱?刘艳:几十块钱,钱无所谓,当时就是发生在没了。民警:不可能拿你钱,就拿身份证。”
        刘艳向出警民警提出要求调取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去调取了发现场监控录像,但拒绝刘艳看现场监控录像:“刘艳:那能不能让我看一下录像?”“民警:你不能看,你怎么能看?能让你进吗?”
    出警民警调查违法嫌疑人后回来告诉报警和报案人刘艳称(刘艳向法院提交的录音录像):“民警:今天我问呐,人家说没拿。刘艳:凭什么没拿?他要拿了,他会承认?他抢了我包,抢了两次,被我拽回来了,把我这抢走了,这个抢走,把我东西…”。
        最后刘艳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出警民警不履行法定职责提出(刘艳向法院提交的录音录像):“刘艳:我要看一下你警号。民警:你啊,我告诉你,我不给你警官证,你哪那么多事?出去,出去。刘艳:他们110说,是谁处理的?给他们说啊。民警:说,赶紧说,你说,你说,这有警号,你赶紧看,真有毛病。刘艳:我不知道你警号,领导,笔录也没有,,,,,”。上述录音录像及电话记录等几十分证据,证据确凿,法院关于回避,只字不谈。
    刘艳在案发当天及之后一个多月几十次通过向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平台转)督察部门和被告丰台公安分局督察室提出投诉丰台分局出警民警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民财产安全,毫无作用、希望。
    被告丰台公安分局除出警随便询问违法嫌疑人外,没有依法传唤嫌疑人和制作笔录、没有给被侵害人制作笔录、没有依法做出是否调查案件等任何书面文书,没有依法和按法定程序查处违法嫌疑人和违法行为,没有查处归还被抢夺的身份证等财物履行法定职责。
        刘艳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分局丰台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北京市二中院同一审丰台法院上下一样,故意对北京公安是否违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进行全面审查,而是故意违法“断章取义”、故意“缺失”“回避”上述报警与报案事实及经质证证据、铁证,一、错误认定事实和错误认为被告分局“民警出警”了,就是履行完职责;二、接警“民警出警”到现场后(不可回避的)必须的询问原告报案案发情况,故意“缺失”“回避”,作出不公正判决。
        除上述确凿证据外, 原告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法院没有;原告十几次向被告督察部门投诉:“原告钱和身份证被抢夺”的报警报案、投诉依据,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认定原告钱和身份证是被他人抢夺的报警报案事实与被告不履行职责的证据,依法应当认定原告主张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向法院提供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证据,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等等。法院违法采用被告违法不制作文书、不予调查处理决定的违法、不真实的报警服务台记录表派生证据(不提供报警录音证据),且违背《110接出警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的事实,作出不公正判决。
    以下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内容:

  • 湖北潜江访民看望伍立娟 村民对张泽清被击毙持抵触情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6-15消息:湖北省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伍立娟6月11日从北京押回后被拘留十天(湖北伍立娟被证实拘留十天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4/0611/10145.html)。昨天上午,潜江市多位维权上访人前往潜江市拘留所看望了伍立娟。
     
    昨天去的有潜江市工行维权人士黄行芝、潘向蓉,还有江汉油田买断人员李战林、张丽、访民彭峰。他们到拘留所后顺利看到了伍立娟,但所送物品等不让送入。
     
    另外,近日有潜江当地人士走访了潜江市浩口镇许桥村,见到了该村许多村民。不少村民对该村刚刚发生的击毙村民张泽清事件持抵触情绪,他们认为警察开枪值得商量, 甚至有村民表示当天张泽清其实没带那么多炸药。

    看望伍立娟

    伍立娟和她的拘留书

  • 合江:对首例因被强奸而患精神病的被害人心理疏导

      “非常感谢检察院和何医师对我的帮助,使我走出了心理阴影,能够面对今后的生活。”近日,被害人罗某来到合江县检察院心理咨询室满怀感激的对办案检察官说道。
      去年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杜某见罗某路过自家坝子时,责怪罗某上次路过他家院坝时未将院坝拦鸡的栅栏关好,致使家中的鸡啄食了责任地的蔬菜,随即双方发生争吵,杜某对罗某实施了殴打,并将其强行拉进家中厨房内强奸。合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杜某涉嫌强奸案时,发现案发后罗某因心理遭受创伤,患上了应激性精神病。
      为了使罗某能够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重新面对今后的生活,合江县检察院出资聘请四川省心理咨询协会会员、心理咨询师何玉秀到该院心理咨询室,和罗某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建立信任关系、鼓励倾诉、帮助恢复自信、强化救助效果的办法,以谈心的方式缓解、排除了她的心理压力,引导她开朗和乐观地面对生活。如今,被害人的病情已得到了有效稳控,其精神面貌也出现明显好转。
      今年以来,合江县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践行“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人文关怀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为遭受犯罪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咨询。
    (来源:泸州新闻网2http://news.lzep.cn/2014/0515/236380.html014-05-15 1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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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国家对一个公民的谋杀——评方九书被连开12枪身亡

    5月15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称镇雄县罗坎镇农民方九书驾驶货车冲撞群众造成3人受伤,警察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方九书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20日新京报刊登了记者赴镇雄县罗坎镇的采访报道,披露了方九书死亡的部分真相。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农民,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上访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因阻拦电网施工,被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情况。
     
    5月15日方九书用农用货车带了个花圈,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等贴在货车四周到镇政府上访,把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随后被开枪击毙。现场上百名目击的民众写了联名信为方九书鸣冤,联名信说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察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
     
    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警方通报称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但是现场多名目击民众向记者证明警方是在撒谎,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新京报刊登方九书被警察开枪打死真相后,舆论一片哗然。在网民中有巨大影响力的两大BBS讨论区天涯和凯迪,方九书上访被警察开枪击毙的讨论成为5月20日最热门的话题,最热门的一个有关帖子跟帖高达72页,而最大的门户网站之一网易上此新闻有16万人参与讨论。除了极少数明显是五毛身份的人赞扬警察开枪处置合理外,绝大部分网民都谴责警察开枪行为,追寻事情真相和对上访民众苦难的同情。
     
    每次公众事件被曝光后,公权力一如既往的慌话连篇、百般狡辩已成为常态。在事件引发关注后,官方不惜为开枪恶行背书。5月20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认定因为“方九书驾驶农用车撞向围观群众这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开枪民警警察并受到当地警方通令表彰。公权力如此无耻的决定,无非是想借此震慑发出不平声音的民众。
     
    国家信访局公布从今年5月1日起信访部门不再接待越级上访信访新规出台后,方九书被警察开枪打死是第一起轰动全国的信访血案。由于信访新规明确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而在大部分地方公权力对民众利益的抢夺是绝大多数访民上访的原因,地方政府和官员本身就是大多数上访问题的制造者,所以不但访民的诉求得不到解决,甚至遭受更悲惨的命运,以前是被黑监狱拘押、被毒打、被饿饭、被失踪、被刑罚,现在可以被枪杀,方九书的遭遇就是此群体人权困境的一个缩影。由于国家南方电网电塔的建设占用了方九书的土地,但是政府没有按照国家新赔偿标准赔偿给当地农民,而是按照1980年的标准赔偿,使农民蒙受巨大损失,方九书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多次上访,但在维稳体制下不但上访无果,甚至被关黑监狱受到暴打,一个只能靠上访来寻求公平的底层百姓,竟遭警察连开十二枪当场击毙,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来见证了中国维稳体制的荒谬和当下不断激化的官民对立社会矛盾。
     
    随着官民对立和冲突的激化,官方越来越依赖高压暴力镇压公民的权利诉求,既然浦志強、徐友渔、胡石根、郝建、刘荻、唐荆陵等人在家中可以是“寻衅滋事”被刑拘,那么堵政府门口的方九书按照官方逻辑当然是“暴徒”而被反恐了。所以方九书并不是死在警察的枪下,这是一个国家对一个公民的谋杀。
     
    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民众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上访会被警察连开十二枪当场击毙?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才会表彰枪杀无辜公民的凶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杀人凶手可以踩在人民的尸骨上庆贺他的辉煌?
     
    在这个国家的5月15日,方九书驾车堵镇政府上访而被警察开12枪击毙,开枪警察受到官方通令表彰。在海峡另一边的1月25日,张德正开货车撞马英九办公楼,马英九表示当局要思考民众有不满才会有这样动作,应要从根本面去检讨如何减少不满,降低这类冲突。人民要的是什么样的国家,不言而喻。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5-22

  • 乌鲁木齐市公安对正常诉求的62岁正团职复员军官上手铐伺候

    4月2日,新疆复员军官分别向中央巡视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政法委上报材料,对昨天自治区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分局吴姓警员等人对复员军官实行暴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他们强烈要求:
    1、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和乌鲁木齐市政法委,对“4.01”新疆复员军官正当维权活动进行调查,对粗暴枉法、野蛮拘押复员军官的吴姓警察及天山区西门派出所有关人员予以调查处理;
    2、相关警局、吴姓警察及其他相关人员,向被非法拘押的王志轩、马仕荣、马劲旅、孟庆刚等人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3、相关警局、吴姓警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王志轩遭受的伤害及诱发的病情承担全部责任;相关领导应对王志轩遭受非法刑具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对王志轩重新进行伤情、病情诊疗,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保留后期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追究;
    2014年4月1日上午11时,新疆复员军官代表拟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附近等待各地州代表,再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递交申诉材料,集体反映新疆复员军官生活困难问题,并倾听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自2012年11月以来一年半时间,对新疆复员军官多次诉求的回复意见。
    申诉中说:上午10时30分左右,当七、八名复员军官先期在广场西南角广场露天茶座等人时,即有几十名便衣警察和全副武装公安特警向复员军官围拢并盘问。一吴姓便衣警察(后自称是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但自始至终不透露姓名和警号)大声宣称:广场是我管辖的地盘,你们在此聚集是非法的。我们解释道:有部分南北疆的复员军官对自治区信访局的路线不熟系,我们只是短暂停留等人。吴同意后,并划定复员军官等人区域(即广场西南角广场露天茶座)。10时40分,自治区信访局于处长、民政厅军人协调处肖军处长等到达等人地,与复员军官商讨接谈事宜时,吴警官又突改主意,让我们马上就离开露天茶座,拒不接受复员军官迎接其他未到位战友的请求,并口出狂言我的地盘我做主,动手拉扯。当复员军官与其据理力争时,吴姓警察随即下令抓捕,在一旁早已虎视眈眈的便衣和特警们犹如群狼,未出示任何手续,在广场众多市民的围观下两人一组分别将复员军官孟庆刚、马仕荣、马劲旅押上警车。紧接其后的是由6名便衣和特警抬着、拖着,被强行塞到警车里的62岁的正团职复员军官王志轩,在警车内,王志轩被强行戴上了手铐。4名复员军官随即被带到天山区西门派出所。
    王志轩被带到派出所后,心脏病发作,脸色苍白,左手腕部有一至两厘米宽的圈形淤血,左侧额头及小腿部有青瘀伤。一小时后,西门派出所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医生在派出所内为王志轩输液施救,后转移至建工医院抢救,因无人为王志轩缴纳医疗费,医院拒绝为王治疗诊查,被搁置在急救室无人问津……。
    复员军官们认为:新疆复员军官此次到自治区信访局的上访活动,是在一年半时间里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诉求,是向自治区民政厅七次表达诉求无果的情况下进行的维权,是为了应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为下次进京向国家信访局进谏诉求的活动。4月1日广场事件,让我们这些在部队带兵、打仗二、三十年的师团营职军官,见识了什么是新疆的维稳,见识了什么是“为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乌鲁木齐公安的“风采”,见识了昔日军中骄子当今的人格和尊严,更见识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实践的“伟大成果”。
     
    2014年4月2日
     
    注:复员军官是指从1993年起执行九三政联字一号文件复员的军官,大多是营团职军官,也有少数连职和师职军官,他们大多在部队服役二三十年不等。被复员后,成为社会边缘人,经济没有保障,生活陷入困境。仅1993年至2000年期间复员的军官已有二万三千多人。他们要求恢复干部地位,恢复干部待遇。但是十多年来上访总政治部和地方政府,至今诉求得不到解决。反而屡次遭到拘押、传唤、软禁、监控、殴打,甚至个别战友还被上手铐脚镣。

    愤怒悲痛的王志轩 (1)

    王志转轩的左手腕有血痕

    吴姓警员在现场(右二)1

  • 吕耿松:对我的管控升级了!

    从昨天下午开始,警方加强了对我家的控制。昨天中午12点下班回来,我妻子发现前门、后门都有人把守着,就对他们进行拍照 ,一个新来的戴眼镜的便衣也对我妻子进行拍照 。过了一会我女儿回家,那个眼镜对我女儿进行盘问,我女儿说这是我家,那人才放她进来。
     
    今天上午10 点,绍兴访民胡友淼等三人来我家,一协警上前盘问,要看他们的证件,我看到后骂了那协警一顿,责问他有什么权利盘问我家客人。过了十分钟,李姓片警带了三个协警来敲门,问我那三个是什么人,我说是表亲。他说是什么样的表亲,我说表亲是说不清的。他问我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你问他们自己,我不能告诉你别人的名字。我让片警进入家里,三个协警站 在门外。胡等三人拒绝回答,只说自己叫小胡。
     
    片警威协胡等说,老吕家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的,所以我必须弄清你们的身份。我感到这是一个新的信息,立即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是上级的指示。我说以前可没有这样的规定,他说是最新指示。因胡等态度强硬 ,他们也知道访民不好惹 ,所以找了个台阶,既然是你家的表亲,我们就不查了。片警走后,胡友淼等为了减少一点麻烦,也回去了。11点多我去买菜,两个协警紧跟着。我问那个被我骂了一顿的协警,两会早就结束了,为什么还要紧盯我,他说这是上级指示,不紧盯他们就要扣工资。我说,以前你们并没有对来我家的人进行盘问,现在盘问也是上级的指示吗?他说当然是他,否则他怎敢。看来,对我的管控升级了!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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