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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民法官30多年申诉路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8日消息】原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胡小西,1988年被以莫须有的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4年被宣告无罪。原单位拒不依法恢复其公职,造成胡小西30多年申诉无门。

    胡小西,男,汉族,籍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身份证号:45021119550418161,1973年参加工作,原系广西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自1998年10月至今无职业,无任何经济收入,长年申诉上访。

    早在1987年8月24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无中生有地认定胡小西多次(三次)嫖娼,并以“柳法干字[1987]第15号”文件对其作出行政处分。胡小西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属于无中生有,之后便不断向上级部门申诉,由此激怒某领导从而被关押审讯。

    1988年12月30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88)中刑终字第86号”刑事裁定书,维持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胡小西犯流氓罪的裁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日以“柳法干字(1988)第32号”文件开除胡小西公职(该文件没有按规定抄报任何部门)。

    1989年4月胡小西服刑期满后,向有关部门长期以无罪申诉。1994年12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司法审判的再审程序认定胡小西无罪,以“(1994)柳市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判决书撤销一审、二审对胡小西的定罪量刑,对胡小西宣告无罪。1995年3月20日法院党组下文撤销1988年关于开除胡小西公职的决定,但没有为他安排工作。

    宣告无罪后,胡小西依照国家人事部《劳人薪局(1985)第12号》文件之规定,无数次请求柳州市人民法院按此文第一条的规定恢复公职,安排工作。但法院人事部门以各种借口日复一日地找借口拖延不解决。在没有安排任何工作的情况下,拖至1998年不按规定办理不说,又以“柳市中法(1998)15号”文件,第二次开除胡小西公职。其理由是:虽然宣告无罪,但判决书还认定胡小西有过错就可以开除。

    胡小西认为,柳州市中级法院这种斗气、整人的做法完全抛开了当时的法规政策和历史背景,以及他本人现时表现与所犯错误的事实。根本没有考虑他1987年已经受过严重的行政处分,继而又被冤枉坐牢548天的客观事实,用再一次开除公职的错误做法,来掩盖其对他错判处罚的事实。

    另外,柳州市中级法院对上、对外称胡小西一案已了结,而实际上是瞒上欺下的做法。1998年5月14日柳州市财政局补发胡小西的工资38950元已拨款到中级法院,法院却不给胡小西本人,1998年10月便开除胡小西。2000年1月24日法院通知胡小西去领,当时法院是以了结刑事案件补发坐牢期间工资的形式操作的。胡小西签名的领款《通知》上写明是补发1987年和1988年(坐牢)期间胡小西的工资每年肆仟元,合计捌仟元。后来,工作人员又让胡小西写下同意了结案件几个字。当时胡小西还以为是为了解决工作的问题,所以就签名了,并不知道还有30950元,直到在市委纠风办查询后才得知。

    2001年2月中级法院才又叫胡小西去领这笔钱,法院的领款《通知》上标明30950元工资款,但没叫胡小西在《通知》上签名。到了2005年中级法院政治部发现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也就是开除胡小西之前有一段没有工资的空档期,于是在2005年6月14日又补了肆仟贰佰贰拾元工资款给胡小西。上述这些事实,都有市财政局文件和法院补发工资的文件。

    现胡小西请求中级法院依法为其纠正错误,理由为:1.法院对其多个行政处分的决定,适用法规不同。2.对他所作的处分未按规定时效作出决定,事隔十几年又下第二次开除决定。3.在胡小西的处分文件中从未告知其申诉权利和申诉期限。

    目前广西高级法院与中级法院互相推诿,造成胡小西多年申诉问题得不到解决。因此,胡小西申请纠正这种违背党和国家政策、超越法律整人的错误做法,请求撤销错误开除公职的决定,按照党和国家政策恢复其公职,为其办理退休以及医保等问题。

    胡小西电话:13977293866

  • 程海律师怒斥北京二中院法官

    2018年2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注销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后本设立人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注销决定,司法部维持。

    2018年6月1日本人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注销决定,被告为北京市司法局和司法部,该院拒绝收取材料。

    6月6日又向该院寄送了起诉材料,6月9日送达。因该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本人今天也就是7月10日下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

    该院立案庭一个姓孙的法官收了以后拿进去研究,大概过了40分钟出来,张昆仑副庭长跟我说,对我的起诉的不予登记立案,你属于违法起诉,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不予登记立案。

    我问他,我起诉司法行政机关违法注销决定怎么是违法起诉?他无言以对。我呵斥他说,作为法官你们理应依法办案,现在我是合法的起诉,你反辱为违法,违法不立案,涉嫌枉法裁判,滥用职权。你拿着纳税人的钱,也就不知道羞耻!我将投诉控告你们违法犯罪。对北京法官法院这种黑社会式的办案行为将予以控告,进一步维权,并想尝试起诉法院枉法裁判侵权。

    程海律师
    2018年7月10日

  • 会见李昱函 法官刨问律师聘请经过

    今天会见李昱函律师,她说最近心脏还好,但胃胀气比较严重,每晚十一点到凌晨三点根本无法睡觉,气顶上来人就得坐着,甚至站着才行,而且吃药不管用。她每天吃十几种药治疗心脏、胃病、食管炎等,因吃药多导致转氨酶高,又得吃保肝药。

    下午去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约见薛法官,有点奇葩。

    我希望见面交流,他竟说还没开庭见面谈不合适,无论怎么说他报定主意不接待,我只有跟他电话交流取保和调取证据等情况,谈话中他几次说他决定不了。后他谈到可能要开个庭前会,我提出应让李律师本人参加并说明理由,他说会考虑。最后,他突然问本案是怎么委托我的,问的还挺详细,包括谁委托的,怎么找我的。我问怎么委托跟这案子有关系吗,他说没有关系只是问问。

    之后他又语出惊人,说怎么不见家属联系法院,我第一次听到法官主动要求家属联系的,故问他是否希望家属联系,他说是,可他却只留下家属电话,说开庭时方便通知。

    吴莉律师 2018.5.22



  • 王全璋案法官避见律师 提交材料受阻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0日消息】本网获悉,继昨日“709案”家属陪同两位代理人蔺其磊及谢阳律师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全璋被拒绝后,今日,家属与律师去到天津市二中院提交手续以及要求会见该案法官,但法官避而不见,最终手续只能以“留置送达”方式提交。

    据悉,今日上午,王全璋案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和谢阳律师在”709案”家属李文足、王峭岭、刘二敏等人的陪同下,去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手续以及要求会见法官。谢阳律师在多次拨打法官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要导诉台值班法官代为转交材料,但遭到拒绝。正当谢阳律师准备进入法院直接找法官当面提交时,遭到四五个法警的强行阻拦,争执之际,冲出十几名法警,将众人团团围住,勒令坐下。随后,谢阳律师要求诉讼材料转接处代收代理人手续,但遭到态度蛮横的接待人员以未与法官协商为由拒绝接收。最后,谢阳律师只能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在导诉台留下材料离开。

    昨日,家属陪同两位律师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全璋,遭到所方无理由断然拒绝。谢阳律师当即拨打了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的电话,对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阻扰律师会见一事进行投诉,但结果可想而知。随后,李文足在写下“自愿书”后为王全璋存了生活费。

    同样身陷”709案”并遭到酷刑的谢阳律师表示,王全璋案起诉至法院已超过十四个月,但负责该案的法官周虹却一直对律师避而不见,不知是何原因。目前整个“709案”只有王全璋律师一人一千多天近三年来一直音讯全无,虽然在这期间已有十几位律师进行过努力,对当局始终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令人费解之余只有愤怒。



  • 南加大教授曾晓峰命案 法官认定凶手有精神病

    洛杉矶法官30日裁定,捅死南加大香港裔教授曾晓峰(Siaufung Tjan)的心理学研究生布朗(David Jonathan Brown)确实患有精神疾病。根据检察官说法,布朗认为他是曾晓峰「人体实验的受害者」(human experimentation)。然而据报道,在其精神未失常前,布朗也曾说过曾晓峰「像父亲一样」对待他。法庭将于3月6日再次开庭。布朗撤销了无罪辩护,他将面临终身监禁在州属精神病院。《城市新闻网》报道,2016年12月2日,在学期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天,28岁的布朗闯入心理学教授曾晓峰的办公室所在地Seeley G. Mudd教学楼,用刀刺入曾晓峰胸部。根据两名法庭指定医生的结论性报告,洛杉矶最高法院法官斯温(Leslie A. Swain)30日裁定,布朗在作案时精神失常。

    2016年12月6日,布朗在首次出庭的时候曾对所有指控不认罪。目前,布朗放弃了审前的证据听证会,也撤销了他的无罪辩护。地区检察官希尔弗曼(Beth Silverman)向法官表示,布朗在刺杀曾晓峰后从楼梯间逃跑,并且被校警逮捕。审讯时,布朗表示,他相信自己是「人体实验的受害者」。曾晓峰的遗孀庞凯瑞撒(Carissa Pang,音译)在一封呈给法庭的信中,悲愤的写到,随着她丈夫的突然遇害,整个家庭生活被彻底且永远的改变了。庞写到,全家人原本计划去香港为曾晓峰80岁的老母庆祝大寿,最后竟然变成了80岁的老母亲坐15个小时的飞机,来南加参加儿子的葬礼,白发人送黑发人。曾晓峰享年50岁。

    庞向法官表示,「曾晓峰不是一个在战区的士兵,也不是一个在危险街头执勤的警察,他是在自己的实验室中被谋杀了」。庞说,她感到非常的无助,自己突然间就失去了丈夫,成为一个单亲母亲,要抚养着年幼的儿子,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某个人决定要夺走我丈夫的性命」。

    「当儿子问我,他的父亲为什么遇害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无助」,庞说,「我告诉儿子,凶手患有精神病,并且有着邪恶的想法」,然而他的儿子便反问庞,「为什么布朗不去看医生和吃药?」布朗自从被捕后一直被监禁,他的余生都将在州属精神病院(state mental facility)度过。法官向庞凯瑞撒表示,布朗的任何治疗进展或是所在地变动,都会及时通知他们一家人。布朗的辩护律师Steve Schoenfield向庞表示,布朗的家人向她们一家表示哀悼,并希望曾晓峰的遗属能找到一些慰藉。

    布朗于2013年加入曾晓峰的实验室,实验室中加上布朗共计五名学生,算是小规模的课堂,因此师生关系比较紧密,此前,还有报道称,布朗曾说曾晓峰「向父亲一样」对待他,他很敬爱曾,也崇拜他的学术成就,同学指两人从未发生过争执。但是在案发的学期他因私人原因请假将近一学期。

    曾晓峰来自香港,80年代来美留学,毕业于堪萨斯大学,2001年到南加大心理学系任教,2015年成为该校终身教授。

    (来源:星岛日报 https://goo.gl/PGtwLS 2018年01月31日)

  • “福州大抓捕”案庭审不公 法官被要求回避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上午9点半,“福州大抓捕”一案在福清法院开始开庭审理,由于“涉案”人数众多,著名人权律师葛文秀、隋牧青、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出庭为各自的“被告”代理辩护。

    据悉,上午的庭审过程主要是法庭调查“违法犯罪行为”事实阶段,林炳兴、江智安、石立琴、廖俊、严兴声、贺清敏、熊凤莲、张秀屏、吴宏福、林善忠、卓道明等十一位冤民到庭轮流接受调查问询。

    公诉人的指控主要集中在:1.2016年5月28日在福州三坊七巷所谓“穿着上写公平公正公义民主自由的文化衫游行示威”;2.2016年6月22日福建高院前,林炳兴摔打信访室一电话机之事,及相关人员举牌声援;3.发生于福州仓山区黄山一民房内,集体身着公民衫,手举蜡烛举牌“勿忘六四”。主审法官故意多次插话,阻止隋牧青等辩护律师询问当事人有关本案发生的内在原因(个个都是冤深似海的冤民),还有故意诱导当事人说出身着公民衫的“特别”目的等。法官在未定罪判决前,就把这些当事人举牌诉冤表达诉求的无奈行为,上纲上线为给党和政府抹黑的犯罪行为,明显有失偏颇,此举当场遭到隋牧青等人权律师的反对。

    然后,下午庭审继续,法院将旁听证对号入座,只允许上午登记旁听的人持旁听证进入旁听。因为下午有六人轮换其他亲朋好友旁听的,就是手持旁听证都被禁止入内,经现场抗议交涉仍然无果。另据“涉案”的江智安的家属谢小珍介绍,下午的庭审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还出现临时休庭十几分钟不正常现象。因为公诉人在未核实证据(当庭分不清证人性别,文化程度)的情况下,就被用来指证当事人违法犯罪的证据,多位律师严正指出这是伪证。主审法官甚至恼羞成怒阻止律师辩护,立即遭到众人权律师的抗议,并当庭书面联名要求主审法官回避。经临时休庭后,合议庭决定继续开庭。

    另悉,今天到现场声援围观的维权公民有:唐兆星、严煜钊、范燕琼、林兰英、林祥官、林秀英、叶钟、李良玉、林赛英、庄磊、张丽芳、陈光、郑福洋、林应强、吴霖香、谢小珍、陈和平、郑伯榕、刘合仙、李秀容、林娟、梁白端、李红花、鄢雪玲、卞祖华、雷宗林爸爸、严兴声家属、邱香英、陈心雄、林珠容、陆惠平等人。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一案今在福清法院开庭审理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02/16872.html



  • 法官成诈骗犯帮凶 福州女冤民陈茂妹誓维权到底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7日消息] 2017年8月15日,福州女冤民陈茂妹收到来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2017)闽01民终2781号。刚看到这《刑事裁定书》的大标题,可把陈茂妹吓了一大跳,难道自己又摊上大事了,而且还是刑事大案?但看了内容和落款法官名字之后,陈茂妹真是啼笑皆非,又是那个成了骗子彭火祥诈骗犯罪帮凶的福州中院糊涂法官卢秋华枉法断的糊涂案,再次把她吓住了。

    陈茂妹家住福州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村,乡邻个个都知道她和老公老实本分,原本家庭经济殷实宽裕,一家人生活美满幸福。2011年时陈茂妹家里的房子遭强拆,从此给她一家人带来了许多无妄之灾。

    陈茂妹满怀悲愤地陈述:房子遭强拆后,失去家园的她经过多年上访维权,不但无果,而且屡遭迫害打压。2013年11月5日她在骗子彭火祥鼓动下进京上访“告洋状”,无端惨遭当地警方以口袋罪“寻衅滋事”迫害而被坐牢2年半。

    就因为强拆,使陈茂妹轻信彭火祥(福建宁德古田人,实为骗子)吹嘘的谎言,陷入彭火祥处心积虑设置的以骗取她巨额财产为目的的圈套。

    原来2011年时陈茂妹在准备前往台湾探亲前,适逢政府征迁她家祖居的房子,由于房子之前无法办理有关产权,土地,建设等手续。此时熟知陈茂妹家庭状况的彭火祥主动找到陈茂妹,吹嘘说在仓山区有很多关系,他有办法运作获得高额拆迁安置赔偿。此时陈茂妹即将启程前往台湾探亲,分身乏术,就信以为真,就请彭火祥代为疏通关系,期望能得到高点拆迁补偿。由于陈茂妹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加上彭火祥诱导说要写委托书,但怕在写字时写错字或字打印错,要求多签几张纸。当场陈茂妹就在数张空白的A4纸张上落款签署姓名并画押手印,交给彭火祥。

    不到一个月陈茂妹就从台湾回来了,此时房子已被强拆。眼见彭火祥未疏通好关系,补偿安置更没弄妥,而彭火祥却鼓动陈茂妹进京非正常上访,以便于他运作。2013年11月,陈茂妹因为进京上访告洋状,惨遭当地政府迫害,后被枉判坐牢2年半。

    2016年5月陈茂妹刑满释放后才知道,彭火祥早有预谋,趁陈茂妹在羁押服刑期间,将她当初签署的数张空白纸,全部伪造成她多次向彭火祥借出巨款的《借条》或委托书。彭火祥并趁机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起诉,勾结法官吴灵婧(一审)导演一场利用司法手段诈骗陈茂妹巨额财产的所谓“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一案。

    陈茂妹起先还相信法律会为她主持公道,因此直面这无妄的官司。后一审败诉,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没想到二审法官卢秋华更是明目张胆公然包庇骗子彭火祥,阻止陈茂妹一方的陈情辩护或干脆置若罔闻。卢秋华枉法作出的二审判决,甚至将陈茂妹的性别都搞错。
    陈茂妹继续陈述说,所谓借贷纠纷根本没有事实,彭火祥伪造的每张借条都是含有高利息,达到2分(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利息),借条内容中都是说因“陈茂妹办理出国手续,欠别人钱”,且3次借款时间间隔不到4个月内。而实际上陈茂妹从来没有出国过,这只是彭火祥伪造借条的借口。

    国家法律本就不保护高利贷的借贷,可是法院竟不支持对借条作出鉴定和调查,就枉判骗子彭火祥胜诉,却成了骗子诈骗陈茂妹巨额(98万元)财产的工具。

    陈茂妹强烈不服,于2017年8月7日和高少英、黄碧英、李云成、陈应敏等福州仓山区金山籍5冤民一起乘坐火车再次进京上访维权。火车刚抵达北京西站,突然福州仓山区金山街道官员就带着十几个如狼似虎的黑保安冲过来用暴力强行截访。高少英等6冤民也深受福州仓山区法院枉判之害,他们家的房子和陈茂妹房子同时期遭强拆,当时为了抗议强拆,6老人舍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喝农药。当地却荒唐地迁怒于6老人的家属高少英等6人,不问青红皂白乱抓人,也是仓山法院枉判制造冤案。

    2017年8月14日,陈茂妹到福州中院院长接待日上访,控告两法官成了彭火祥不法欺诈行为的帮凶。倒是接访领导看了陈茂妹的诉求及漏洞百出的判决书后,当面向陈茂妹道歉,表示会批评当事法官,还教导陈茂妹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因是如果她所说的是真的,那彭火祥他们的行为已涉嫌刑事诈骗犯罪。

    现6年过去了,陈茂妹遭强拆的房子还没有彻底解决补偿安置。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不受侵害,让勾结法官诈骗她财产的骗子彭火祥早日被绳之以法,陈茂妹表示她会不断上访抗争,控告维权,甚至举牌抗议!

    陈茂妹电话:15606078590



  • 朱久虎:与河北邢台市中院法官李怀勇的商榷信

    尊敬的李怀勇法官:
        2016年9月30日,您作为审判长主持审理原告贾魁涛、贾芳琪与邢台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无效一案的上诉开庭审理时,我作为第三人盛田平代理律师提出对一审的证据进行质证时,您以“这是我的法庭,如果程序违法你可以告我”地拒绝了我的要求,并在法庭上反复粗暴打断的发言,对此,与您就下列几个方面商榷。
        1、是否应该进行质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其中没有规定一审、二审的开庭审理程序。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关于行政诉讼的开庭审理程序,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开庭审理部分中的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部分中的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根据上述规定,审理二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应该进行“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的质证程序,不应该拒绝我的要求。对证据的质证是查清事实的关键环节,不知您是出于何种动机是什么因素让您忽略这一程序。
    2、关于“这是我的法庭,如果程序违法你可以告我”的意义
    我曾受邀在瑞士参加国际审判标准培训时,当时的主讲法律教授 讲道,有些法官在法庭上说这是我的法庭本身就是违背程序公正的表现。
    参加旁听的除了第三人盛田平的朋友外,还有邢台市桥西区民政局的赵局长等三位公务员,您的行为让旁听的人立刻产生您被收买的感觉。
    3、关于您在法庭上屡次粗暴打断我的发言的意义
    我曾在给河北省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辩护一案中,当时司法厅长和律管处长来北京与我协商,期间,律管处长说他曾经做过二十年左右的律师,我问他为什么不做律师而当公务员时,他认为他做了二十年的律师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但发现法庭上法官随意呵斥他,他就放弃了律师行业。我今年已过五十岁,您在法庭的态度让我想起他的话语。
    我想您不妨换个位置想想,如果我是法官,你是律师,我如果是您那样的态度,你会有什么心理反应。人生短暂而漫长,一失足而成千古恨,请三思而后行。
    一审判决对民政局的政府形象和婚姻登记员岳旭伟的精神造成很大伤害,给第三人盛田平和其儿子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给一审个别法官也造成很大伤害。请您高度关注。至于造成伤害的背后原因,也有人给我做了反映,将在适当的时候向纪委等部门报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朱久虎 律师
    2016年10月1日

  • 河南董赛娟被法官索贿数万 追问案件结果遭暴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12消息:今天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董赛娟,在宝丰县法院门前张打写有“张振伟收钱不办事,法院内打伤人,法院培养的人渣败类”的横幅被法警抢走。

    董赛娟说,我以前在宝丰县曾经开过一家茶社,在茶社里通过我父亲的一个朋友丁冠涛认识了张振伟。2012年,我的父亲为人担保借款叁万元,后来因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向我父亲主张债权,我父亲及家人替债务人归还了这笔欠款。2014年,张振伟得知此事劝我打官司,说法院他有熟人可以帮我要回这笔钱,并替我找了一个律师办理此事(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都是我拿出来的)。

    2014年12月下旬,张振伟给我打电话说他的朋友郭亚辉生意困难需要资金帮助,让我看他的面子帮帮他的朋友,2014年12月28日我给张振伟50000元钱,之后张振伟给我拿回一张郭亚辉出具的50000元借款条;2015年1月1日,张振伟又让我借给郭亚辉50000元钱,同样出具了借款条。之后张振伟又两次让我借给郭亚辉现金65000元整。我先后共计借给郭亚辉现金165000元整。后来郭亚辉还了我15000元整,下余150000元一直未还。因我一直要求郭亚辉还钱无果,我就找到张振伟要求他向郭亚辉要钱。2016年春夏,张振伟让我通过宝丰县人民法院起诉郭亚辉。

    因为先后两个案件都通过了张振伟,他就借这两个案件的便利,先后多次向我索贿,最先是2014年10月份,张振伟让我办理九头崖面值伍佰元的提货卡四张共计2000元整。2016年7月份,张振伟向我索要贵州飞天茅台酒(53度)一箱价值5760元、两条硬中华价值800元(他声称要送给院长),又办理了三张德信泉500元面值的提货卡共计1500元(声称送给办案人员)。在此期间,张振伟让我请他吃喝无数次。

    送出数万元的财物,又请吃喝无数次后,这两个案件却毫无进展。我多次打电话问张振伟案件详情,张振伟多次挂了我的电话。无奈之下,在2016年9月1日上午11时40分许,我在又一次打电话无果后,找到张振伟办公室(宝丰法院一楼105室),在言谈之中张振伟恼羞成怒,对我大打出手,将我的头发揪掉了一地,还扇我的耳光,致使我的面部、左右胳膊和右腿都有刮伤和瘀伤,按压我的脖子,颈椎严重受损。其间,我多次想开门逃跑,张振伟又多次抓回我继续殴打。最后我多次大喊:“105室打人了”。张振伟才松手,我才光着脚跑到门外,得以报警求救。这些情况法院楼道内的摄像头应该能够显示。

    张振伟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借口帮我打官司,多次主动索贿,索贿后不办事还殴打当事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关于索贿罪、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但是宝丰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借口我已经报警,法院就不管了,让我去派出所处理,对此事置之不理。宝丰县城关镇派出所民警在我的伤情鉴定下来后,也只是口头通知我,也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告知笔录和签字。说规定就是这,让我回法院处理,没办法我只好在法院拉横幅谴责他们。



  • 湖北高院法官:“没什么理由 ,我就是不给你立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22消息:最近二天,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西坪村三组村民瞿正生多次联系本工作室说,他近日到湖北省高院再次要求立案被拒。
     
    瞿正生说他是7月19日到最高检察院要求抗诉,后又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告诉他已指令湖北省立案。8月15日,瞿正生来到了湖北省高院立案庭要求立案,立案庭一女法官告诉不能立案。瞿正生要求解释理由,该女法官说:“没什么理由 ,我就是不给你立案”。随后,瞿正生来又来到湖北省信访局找到据称是中央(可能是湖北省委)第三巡视组的人员,递交了他的三份诉状,巡视组人员收下了他的诉状和材料,但至今无有回音。
     
    瞿正生反映的事主要发生在2009年,这一年茅箭区西坪村占用其地3.2亩,大棚三个,经济林六万棵,松树968——松林13.8亩,然后将该地卖给十堰市金点石公司,无合理补偿。瞿正生为此上访,却又一再遭殴打、关押。如2011年3月11日,瞿正生耳膜被打穿孔。2011年7月11日夜晚,黑帮性质团伙砍伤瞿正生左、右小腿。
     
    这些年来,瞿正生先后起诉了十堰市政府、十堰市金点石公司,案子来来回回很多次,至今就是立不上案。
     
    瞿正生的情况请见:
    一起诉讼被求34万元诉讼费 湖北十堰农民瞿正生再提上诉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3/2015/1208/13618.html
     
    湖北省十堰市瞿正生就被暴力截访状告当地政府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4/1109/1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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