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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来阻止疯狂的精神病患者

      6月8日,河北沧州肃宁县发生特大枪击案,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持枪行凶,致4死5伤,震惊全国。据当地乡政府发布的通稿称,犯罪嫌疑人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
        近些年来,精神病人致人伤亡的事件屡见不鲜。就在6月1日,经衢江检察院申请,衢江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杀了人的重庆人赖某予以强制医疗。
        今年44岁的男子赖某是重庆市璧山区人,十多年前就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常打人,连父母亲也不放过。2002年,赖某离家出走。直到发生杀人事件后,家人才知道他在浙江衢州。
        据衢江沈家大桥附近的村民反映,赖某在该大桥底下搭了一个小棚子,住在里面已经有3年了,主要靠捡破烂过日子。被害人程某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有时还要带点东西给赖某吃。可就在2014年9月17日中午11时许,程某在沈家大桥下被赖某用菜刀砍中左手臂、头面部等部位,倒地身亡。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传唤赖某时,遭到赖某菜刀攻击,后赖某被制服。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赖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法官说法
    看管好精神病人,任重而道远
    现状
        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一旦发病,其父母、亲人、邻里,甚至是陌生人的生命安全就会受到极大的威胁。由于发病的时间和地点不确定,精神病人特别是“武疯子”就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发生杀人伤人的恶性事件,危及公共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重性精神病患者约2000万人,其中约10%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即通常所说的“武疯子”。2011年,央视新闻调查曾有统计称:精神病患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而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竞争压力的增加,各类精神障碍的发病率还会不断上升,如本文所述的严重精神病患者也会越来越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除保护被监护人(精神病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还要承担因监护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可见,作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重大,一旦被监护人行凶伤及他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看管好精神病家人,既是自我保护的需要,也是法律责任。
    建议
    对于有关部门,办案法官建议:一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坚持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双管齐下;二是要构建一个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卫生、民政和公安部门要将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自觉履行监护、治疗职责,决不能放任不管;四是国家应制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监护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增加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来源:人民网http://zj.people.com.cn/n/2015/0612/c186956-25215694.html2015-06-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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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重症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 如何防止肇祸

     目前,我国对精神病患者仍坚持“自愿就医”原则,加之精神疾病通常需要长期持续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让不少家庭望而却步,由此造成相当一部分重症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如此庞大的精神疾患群体,家庭监管模式隐患的存在造成了精神病伤人从一种偶发事件演变成一种频发事件。
        为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并让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安置,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增设为四个特别程序之一, 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对强制医疗制度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
        那么,什么是强制医疗,强制医疗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如何呢?
    强制医疗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新刑诉法第284条的规定,适用强制医疗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二是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即实施危害行为时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三是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如果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后,由其监护人或单位将其送医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则没有必要进行强制医疗。
        因强制医疗程序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故程序严格。
    强制医疗面临诸多难题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强制医疗程序已经运行了不短的时间,该项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吴小军向笔者介绍说,第一个就是程序启动主体的范围较窄。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看,我国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权为公、检、法三机关所专有,分别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诉讼阶段,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则无此权利。这样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当事人权利的充分保护。
        吴小军说,第二个难题是实践操作程序意见不统一。新刑诉法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法院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为其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法院应当会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要求出庭的,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但在审理方式、审理程序、参与人等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从而造成了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
        第三个难题是执行监督有待细化。对于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如何具体执行和监督,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较为原则。新刑诉法第288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但对评估的期限、具体的评估程序等均无明确规范。另外,法律对于检察院的监督权只有简要的表述,使得强制医疗中的执行监督未形成稳定的模式,可能造成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无法具体有效的实施。
    另外,法律对解除条件规定得太过笼统。现行法律对强制医疗规定了两种解除模式,即法院依职权主动解除和依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但在依申请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进一步规定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具体条件,比如是否应提供被强制医疗人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的证据;也没有限定被强制医疗的人或其近亲属第一次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时间,在实践中甚至出现了上述人员在强制医疗决定做出后不足2个月即提出解除申请的情况,从而导致了提出解除申请的主观随意性过强。
    “强制医疗”应尽快完善
        针对上述现实问题,吴小军建议尽快完善新刑诉法中的强制医疗制度规定。
    扩大强制医疗启动主体范围。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均纳入启动主体范围,打破强制医疗启动权由国家机关专有的局面,实现对权力的制约。
    细化强制医疗的庭审规范。对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方式、参与人员等进行明确规定,比如增加通知被害人和鉴定人出庭的程序,以确保庭审的参与性和公正性。
    完善强制医疗的执行监督措施。明确强制医疗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的周期或频率,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对治疗过程监督、对定期评估监督等的具体程序,以促进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强制医疗制度能够真正得到执行和落实。
        规范强制医疗的解除条件。限定被强制医疗的人或其近亲属第一次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的时间,并规定提出解除申请应符合的具体条件,避免申请解除的随意性。
    (来源: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legal/2015-06/20/content_35869930.htm2015-06-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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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姐发现乘客是精神病患者 驱车四小时送其回家

    昨日(10号),公交分局民警和出租车司机一行从西安开车到三门峡,将丽丽送回家中,但是到了家门口,任凭母亲怎么劝她都不下车 记者 翟小雪 摄
      “谁让咱是当母亲的呢,把孩子送回家咱也就放心了!”昨日下午,亲眼看着丽丽(化名)回到妈妈身边,53岁的的姐王建萍终于舒了一口气。
      昨日清晨,王建萍刚出车,拉的第一个乘客是个年轻女孩,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名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精神异常。中午,王建萍放弃营运,与公交分局七大队民警一起,驱车往返500多公里,将女孩送回河南三门峡家里。
      清晨拦车
      女乘客神情异常
      的姐求助民警
      王建萍是万里出租车公司一名的姐。昨日5点40分,经过鱼化寨时,一名年轻女孩拦住了她的车,上车后,女孩说要到火车站。王师傅是个热心人,平时就喜欢与乘客聊天,“我问她几点的火车,她说要去北京,要到谁谁家里”,当时,王师傅就觉得这女孩说话有点莫名其妙,等车开到土门附近时,坐在后排上的女孩突然躺了下来,双肩还有点抽搐。
      “我觉得不对劲,又问她要去哪里,她这次说去哪都行。问她叫什么,家在哪,她啥也不说。”王师傅意识到无法与女孩正常交流,早上6点刚过,王师傅将车开到了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七大队,向民警求助。
      亲人在哪
      民警多方打探
      确认女孩精神异常
      了解到情况后,值班民警刘文利、刘耀宏试着与女孩交流,但是不论问什么,女孩都一言不发。上车时,女孩随身携带有一个行李箱,在箱子里,两位民警发现了女孩的学生证,是去年从西安东郊一个大学毕业的,河南三门峡人。通过女孩的名字,民警查知,女孩户籍在西安,但是没有家庭详细住址。
      上午上班后,两位民警便开着车先后到长安路派出所、市人才市场查询,但没有线索。民警从女孩身上的几张纸里发现有几个电话号码,便挨个儿打电话,但对方不是说不认识丽丽,就是电话没人接。9点多,一个电话回拨过来,对方称是丽丽的姐姐,从她姐姐那里,民警掌握了丽丽的家庭住址,也确认丽丽的确精神异常。
      不想回家
      女孩抱着的姐不松手
      还一口一个妈叫个不停
      丽丽的姐姐说,家里只有母亲一人,没有能力来西安接丽丽,这可难住了民警。“这孩子是个精神病患者,既然送到了我们这里,我们就要负责到底!”公交分局七大队副大队长赵辉得知情况后,决定带民警送丽丽回三门峡。
      让民警奇怪的是,丽丽坐上王师傅的车后,就不愿意下来,还管王建萍叫妈,一口一个妈叫个不停,始终抱着王建萍不松手。看到丽丽的状态,王建萍动了恻隐之心,决定随民警一起送丽丽回三门峡。
      王建萍所在的万里出租车公司经理吴春知道后,非常支持王师傅,还派公司稽查室主任赵双喜一同前往,叮嘱一定将丽丽安全送回家。
      见到亲人
      的姐和民警送她回到家
      母亲一见女儿眼泪就流出来
      11点40分,午饭都没顾上吃,赵辉就带着3名民警与王建萍等人出发了。一路上,丽丽时而平静时而狂躁,有时还突然去拉车门,用头撞车窗,嘴里更是不断念叨一个男孩的名字。记者试着与她交流,但不管问什么,她都一言不发。王师傅不断安慰丽丽,民警买来矿泉水、麻花等给丽丽吃。
    下午3点30分许,民警一行驱车近300公里赶到河南三门峡,并顺利找到了丽丽的家。丽丽的家在一个破旧的厂区家属院,见到女儿第一眼,丽丽的妈妈张女士眼泪一下出来了。“闺女,你可回来了,咱们回家吧!”让大家没想到的是,丽丽面无表情,坐在出租车上死活不下来,妈妈伸手去拉,她甚至大喊着把妈妈往外推。一二十分钟过去了,妈妈无奈,只好打110请民警帮忙把丽丽往精神病院送。下午5点左右,在当地民警配合下,王建萍又开车将丽丽送到当地精神病院。(来源: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0611/c136657-27139499.html2015-06-1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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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锤砸公交 乘客无人劝阻太让人寒心

    今天上午,长沙四方坪,W106路公交车因进站时车门开得慢,招致一名焦急等待上车的乘客不满,用车内的安全锤怒砸公交司机,司机头部多处被砸伤,车上4名乘客无一前来劝阻。经查,肇事男子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被送医治疗。
    乘客持安全锤
    怒砸公交司机
    车内的监控拍下了当时的事发经过。
    今天早上9点11分,当W106路公交车行驶至学堂园路口公交站时,坐在优待座上的一名男子忽然起身,一把取下了车窗边的安全锤,车内立时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
    “我从后视镜看到,这名乘客拿着安全锤乱敲座位边的车窗玻璃,车内并没有发生紧急事故,我担心他将玻璃敲坏,便停车起身去喝止他。”公交车司机李雄伟说,他刚走到男子身边劝其把安全锤放回去,没想到对方拿着安全锤猛地砸向他头部。
    李雄伟当即捂着伤口退往驾驶座,不料对方追着他继续砸。“我头部被砸伤,鲜血直流,好不容易从他手上夺下了安全锤,不料他又捡起车上的一根铁棍打我。”李雄伟说,“男子打了我之后,自己按开了前车门打算跑掉,我死死地把他拉住。”
    事发时车尾处还坐有4名乘客,但无人敢来劝阻,见到前门打开后,他们均小心翼翼地走下了车。
    乘客下车后,李雄伟关了车门防止男子逃跑,并报了警。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带走。
    “进站开车门慢
    引发乘客不满”
    今天上午,记者在湖南省人民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司机李雄伟,他头部有3处被利器砸出的伤口。
    “这名男子是在凤亭路口站上车的,进站时我前面有几辆公交,”李雄伟回忆,当车子行驶至站台中间时,这名男子见我没开车门,拼命砸门要上车,当时我前方还停有一辆公交车,正在起步开走,按照规定,他得等前方的公交开走后停在第一车位才能开车门。
    就这样,李雄伟耽搁了近10秒才停车打开车门,“这名男子上车后就骂了我,我也没在意,没想到开了几站路后他反倒打起人来。”
    29岁的李雄伟已经开了4年公交,第一次碰到这么恶劣的事情,让他觉得很是委屈,“车上的乘客也没人帮忙,当时真有点不知所措。”
    今天下午,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了解到,经调查,这名肇事男子是岳阳人,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被送至医院治疗。
    (来源:中国青年网 http://hn.youth.cn/2015/0522/1224817.shtml 2015-05-22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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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固民警倾心救助精神病患者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临洮街派出所柳泉乡社区民警窦警官,救助护送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籍的精神病患者回原籍家中安置监护,并将另一精神病患者联系住院治疗,使患者得到了医治和监管,社会和个人减少了隐患。
    4月18日,窦警官前往柳泉乡中坪村被管控的精神病患者王某家中进行入户走访时发现,王某的家中有一怀孕的女子。窦警官与该女子谈话时发现她的言语混乱,神志不清,只能说清自己叫陈某,疑似精神病患者。
    为了尽快找到这名女子的家人,窦警官通过全国公安信息系统查询到陈某为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通过辖区派出所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据家人说陈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于2015年春节过后离家出走,期间由于精神病发作,认不清回家的路,家人万分焦急已分头找了很长时间。
    陈某属精神病发作期,怕其在发作期内会对村民造成伤害,窦警官先后与兰州市第三医院、精神康复医院联系住院治疗事宜,医院均称不收治正在怀孕的精神病患者,而且王某也是精神病患者,无法监管陈某。窦警官再次联系陈某的家人要求将陈某接回江西的家中监护。
    4月20日,陈某的弟弟来接陈某回家。但铁路部门规定,为确保其他旅客的安全,不允许在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乘坐火车,要求有相关人员的陪同,并能确保其不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可以乘坐,而且陈某只有王某在其身边的情况下,情绪才明显比较平稳。为了安全,窦警官提出由他和柳泉乡政府的一名干部带着王某一起护送陈某回江西家中。
    最终,窦警官一行安全将陈某送到其家中,陈某的父亲见到走失的女儿安全地被警察送回来后,激动万分地说:“你们是人民的好警察”。随后,窦警官一行又将王某安全带回了西固柳泉乡的家中,并联系好了王某的住院治疗事宜,当地群众对窦警官倾心救助精神病患者的好事迹纷纷予以称赞。
    (来源: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15/0525/11/AQF6KG2H00014AED.html 2015-05-25 1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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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来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

    今天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徐为(化名)诉其监护人以及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侵犯人身自由案做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障问题再次引发专家学者热议。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劳工部部长张万洪表示,徐为案的意义是挑战并让人反思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他认为,徐为案的核心就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法律能力能否得到承认。
        徐为的代理律师黄雪涛也认为,案件能够进入实质的审理程序,已经打破了“在精神障碍治疗问题上患者没有自主权”的传统,促进了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对权利受到一定约束的人,其他还拥有的权利是否能得到保障?当所谓的监护人不能作为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代表,是否还需要所谓的监护?”黄雪涛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后发现,因为被认定为精神障碍患者而被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2009年,深圳一位名叫邹宜均的女子,因为家庭财产纠纷,被其家人两次强制送入精神病院,被医院治疗了3个多月。2010年,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后来与地方政府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到了30万元的补偿款。这些案件的共性就是,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利没有得到应有保障,非自愿被收治。
        2010年10月,由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和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指出,正因为我国法律强化了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责任,把监护人放在首位,在设计入院出院程序和个人权利的处分时,都规定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而不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一旦被送治,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监护人宰割的对象。所以当监护人由于利益冲突为侵害当事人权益而送其去精神病院时,这套制度就完全没有防范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作用。
        黄雪涛2006年接手一起“被精神病”案件后,开始研究我国精神病立法状况。“进入这个领域后,我就发现有个潜规则:谁送来谁接走。”黄雪涛表示,但这个潜规则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医院怕把病人放出去后,家属过来闹事,“很多时候,病人自己反而没法发声”。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实施后,“谁送来谁接走”的现象似乎有所改变。
        据张万洪介绍,精神卫生法强调自愿原则,明确提出了如果要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必须具备的两条危险性标准,但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医院和警方出于自我保护,反而导致入院难;危险性标准没有细则规定,实践中可能出现武断的裁量;家庭负担太重,家属不愿接出院,导致精障者出院难;社区服务不够,出院后没有保障;残障社群本身参与不够等。”张万洪说。
        “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最大的问题还是其民事法律能力不被承认,导致其权利往往全权交由其监护人,由监护人进行替代性决策。”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项目主管高薇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也很容易受到侵害。受侵害后,也难以获得救济。”
        黄雪涛认为,权利限制需要有非常便利的司法救济渠道,“患者如果认为自己有冤情,应该能非常便利地寻求朋友、律师的帮助;还要有便利的救济渠道来倾听、审核,这样才能防止权利约束被滥用”。
        高薇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条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精神病人,但在实践中关于心智能力的医学诊断会被法官和律师认可,现实中就会变成:患者无法提起诉讼,不能立案,法院要其找监护人,律师也会要其父母来委托律师”。
    对此,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刘瑞爽建议,可以尝试用法律代表人制度或患者提名人制度代替僵化的监护人制度,“根据法律代表人制度,无论精障患者是否有行为能力,都有一个法律代表,代表或代理其提起诉讼,行使诉权。我们也可以让精障患者提名一个人代理他,或者给他指定一个律师”。
    “最重要的是意识和态度。首先是社会应转变对精神障碍者以及残障者的态度,将他们看做是平等的权利主体而非慈善的客体。只有改变了态度,提升了意识,才能做出尊重其权利的决策和营造一个容纳多元的社会环境。”高薇指出。
    “你可以拒绝接受帮助,也可以主动求助,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黄雪涛说,“徐为坚持的目的不是让医院去承担责任,赔偿多少巨款,只希望他们能放人,还自己自由。”但徐为能否获得自由,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来源:网易网http://mobile.163.com/15/0415/04/AN7ECHD5001166V5.html2015-04-1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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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将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

    日前从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汕头市近日将开通住院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在规范办理、维护受助者尊严的同时,尽量减少审批层级,减少受助者来回奔波,更好地服务急性发作期病人,用好有限医疗资源,科学合理控制续院医疗救助的人数和住院时间。
        精神病患者救助直通车开通后,对定点医院已收治入院、确需医疗救助的精神病患者,年度内首期住院治疗,其法定监护人或家属可先填写《汕头市残联已住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年度首期·绿色通道)》一式二份,到所在定点医院审核,然后备齐户口本或身份证、残疾人证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就近到所在区(县)残联康复股或市残联康复科申请,再凭区(县)或市残联出具的《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到第四人民医院防治科或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科确认,作为结算凭证。而低保或特困住院患者可同时申请伙食费补助,申请时需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先入院后申请救助的患者,其救助生效时间,在《汕头市残联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通知单》中明确,最多可从申请之日起前溯10个工作日。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为最大程度方便精神病患者就近在社区就医,全市50多个社区精神病防治点对服药救助工作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来源:南方网http://st.southcn.com/content/2015-04/14/content_122163199.htm2015-04-14 1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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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六医院招聘艺术生给精神病患者唱歌

    六医院招聘艺术生引网友发问:招去干吗?
    医院: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已有20余人报名    
    如果你是学艺术出身的,毕业后的工作是去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教他们绘画,你去吗?近两日,一则包头市第六医院的“招聘启事”,引起众多微友转发和关注——这家包头市唯一的精神病医院招工居然都要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为了解详情,记者致电包头市第六医院人事科,获悉了相关情况。
    记者看到,这则招聘启事的内容为: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性格开朗,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所学专业为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编导的艺术类毕业生各1名。“这是真的吗?”,“招去干嘛?给精神病人唱歌跳舞?”,“六医院招聘太任性了,文艺青年有好去处了。”消息传开,引来微友一片吐槽声。
    “没错,我们此次招聘艺术生,就是让他们给精神病患者唱歌跳舞。”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该院在为准备开通的一项新疗法招聘员工,因为这种治疗针对的是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康复,因而有意不招医科专业,而只招艺术专业的毕业生。
    据介绍,很多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后,都能回归社会开始新生活,而在回归社会前,医院工作人员需通过轻松愉悦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以免他们沉寂在自己的心理世界中。以往这种心理治疗只是通过跳舞、做操、玩游戏等方式进行。新项目需要加入带他们绘画,学习唱歌等活动,以使他们能在精神愉悦后,更好地回归社会和家庭生活。
    另据介绍,此次招聘是经包头市卫计委批准,医院首次招聘艺术毕业生。招聘人员为无编制合同工,工作待遇暂时未定。自4月13日开始报名以来,共有20多名艺术毕业生应聘。
    (来源:正北方网http://www.northnews.cn/2015/0421/1911577.shtml2015-04-21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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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一精神病患者遭警察击毙 受害者家人讨说法

    据外媒报道,日前,一段拍摄下一名精神病人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地区遭警察击毙的录像曝光。当地时间8日,视频中受害者的家人要求警方对这起枪击事件做出解释。
    据报道,25岁黑人拉沃尔·霍尔(Lavall Hall)于今年2月15日遭警察击毙。一辆警车内拍摄的视频画面显示,在开枪之前,一名警察喊道:“爬到地上,不然你就死定了。”随后,5发子弹飞出。
    迈阿密警方称,2发子弹击中霍尔。警察还称,事发时,霍尔使用扫帚把攻击警察。
    录像中没有出现发生枪击时的霍尔。但在枪击之前,霍尔时而行走时而跑步,手中拿着一个扫帚把。
        霍尔的律师称,霍尔当时确实曾追赶警察。涉及此次枪击事件的警察特里米诺(Eddo Trimino)的律师称,录像显示,特里米诺当时是因为恐惧而开枪。
        这段录像是在全美新一波抗议潮中公布的。南卡罗来纳一名白人警察上周末击毙一名没有武器的黑人之后,美国多地再次抗议警察滥用武力。
        据报道,霍尔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家人的律师称,录像没有显示枪击是否与种族有关。
        佛罗里达南区提出的联邦民事诉讼称,霍尔的母亲丹尼尔(Catherine Daniels)在枪击发生前报警,要求警察去她家控制霍尔。丹尼尔过去也曾报警寻求帮助,警方应当了解霍尔的病情。
         诉讼指控警方过度使用武力并错误地导致霍尔的死亡。诉讼书,霍尔不能交流,显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并且明显害怕。
    (来源: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150409/n411011269.shtml2015-04-09 1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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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痊愈出院却回不了家 家属多不愿接回

     昨天,一名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被精神病人疗养院“丢”到社区,而其监护人又不愿再管。现在这名被“丢”下的人情况如何?其监护人是否涉嫌遗弃?像这种监护人不愿管的例子,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该由谁出面解决?诸如此类问题,困扰着不少人。
    现状:
    被“丢”者重回疗养院
    曾经的精神病患者老林被“丢”回社区,社区里的人并不担心其是否真的好了,而更关注谁负责其生活起居的问题。“难道社区还得派出专人来服侍?”这个问题,昨天得到了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林再次被送回了精神病人疗养院。原来,是社区方面报了警,警方把老林再次送到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疗养院方面告诉记者,他们不得不再次接收。
    昨天,记者采访了台江区民政局和台江区疾控中心,了解到,目前瀛洲街道已就此事起动了“三无”人员的支助程序。台江区民政局表示支助申请者2000元,而台江区政法委也已答应支助5000元。台江区疾控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街道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疾控中心也会在职能范围内给予支助。
    律师:
    监护人未涉嫌遗弃罪
    老林被“丢”给社区前后,作为其监护人的弟弟却不管不问。有市民谴责其弟弟的做法不妥:怎么能致亲人于不顾?还有不少人甚至问,其弟弟是否涉嫌遗弃罪?
    福建金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成梁律师介绍说,通俗地说,遗弃罪是指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对自己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法定的义务,达到性质恶劣的程度,在刑法上给予一种制裁的行为。其前提是家庭成员要有这种能力,如果没有,比如一方的生活也十分困难,无力履行这种义务,便很难在刑法上给予责难。
    陈律师说,一般来说,父母不抚养孩子可以作为遗弃罪的一个组成要件,但是弟弟妹妹不赡养哥哥姐姐,许多人认为其没有赡养义务,不可能构成。但实际上,有赡养能力并成为监护人的弟弟妹妹如果遗弃兄姐,还是有可能构成遗弃罪的。
    疗养院:
    精神病患者痊愈
    监护人多不愿接走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了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院长周锋。周院长说,事实上,像老林这样的情况绝非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以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来说,全院目前有300多名住院者,都是以精神病人的名义住进来的。住院最长的甚至达到30多年。
    这300多人中,已经痊愈的有一半左右,但相关家属或监护人都不愿把他们接回去。
    周院长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现在这些人绝大部分的住院费都是从医保出,而监护人每个月只出几百元。不排除一些监护人不愿让这些曾经的精神病人分享父母或是别人遗留给他们的财产,因此就干脆把他们扔在医院了。
    支招:
    帮助精神病人
    各部门都有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精神病人,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多方联动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主要由精神病人所在的街道、县(区)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公安等多方合作,又相互分工的机制。
    卫生部门:其职能就是在治疗上提供支助。只要街道上报,其应在精神病人的用药以及住院等方面提供支助。
    公安部门:如遇精神病人,应出面予以制止并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民政部门:如果遇到精神病人没有家属,没有监护人,或是这些人不管的情况,民政部门就得管。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民政部门依职责给予相应救助。
    街道方面:职责最为重要,不但要调查列明所在街道有哪些精神病人,病状如何,还要根据病人不同的现状,或以“三无”人员向民政部门提出支助申请,或是配合公安机关把这些精神病人送往相关的治疗或疗养机构。
    (来源:腾讯网http://fj.qq.com/a/20150320/026820.html2015-03-2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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