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被精神病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儿子急卖房 为避税老妈“被精神病” 苏州“新国五条”细则尚未落地,一些急着卖房的人,因家中房产在老人名下,他们就动起了歪脑筋。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发现,近来该院受理申请宣告无民 事行为能力案件13件,是往年同期的三四倍。其中大多数案件与房屋有关,半数以上申请人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法院指定自己为老人的监护人,从而有权卖掉房子, 以规避以后可能要交的20%的个税。在这类案件中,不乏一些年事已高的老人,遭遇“被精神病”的经历。上个月,鲍先生向姑苏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法院宣告他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由他作为母亲的监护人,处理母亲相关财产。承办法官透露,房管部门需要法院出具 鲍先生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鲍先生就想通过申请来达到这一目的。目前,鉴定结果还未出来。 “子女向法院提供虚假病历,虚假陈述父母生活状况、精神状况,导致父母‘被精神病’的情况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施伟琪说,还有一些申请人因老年人年纪大不方便去房产交易中心签字确认,就以老人年纪大、记忆力减退、身体状况不佳、行动不便等事由向法院申请。”(来源:《现代快报》http://jiangsu.sina.com.cn/news/s/2013-04-19/083251239.html)

    MBA被“精神病” 告医院被驳  拥有北大MBA学历的郭某被医院鉴定为精神病,为恢复名誉,他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谁知法院仅凭该鉴定就认定郭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驳回其起诉资格。记者昨天获悉,郭某后向市检一分院提出申诉,法院最终采纳检察院的监督意见,裁定原审法院未经“特别程序”就驳回郭某的起诉资格属于无效,应予以纠正。据介绍,如果法院在普通程序审理中涉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应当中止诉讼,启动特别程序,就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单独作出判决加以认定,而不能在普通诉讼程序中直接认定,这是一个法定必经的程序。启动特别程序后,法院会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有行为能力做出鉴定。(来源: 北晨网http://www.morningpost.com.cn/xwzx/society/2013-04-25/4396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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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止“被精神病” 患者有权申请再次诊断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开始实施。法律如何看待“被精神病”现象?22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胡纪念在做客人民网,围绕“法律对精神障碍诊疗的规定”的话题与网友深入交流,并对该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自愿原则把好第一道关口
    “预防被精神病一个非常大的原则,就是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唐宏宇认为,自愿原则是防止被精神病的第一道关口。这一点在该法的第30条有明确的表述:“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但是并不是说所有患者都是自愿住院,有些患者也可以依法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收治,但必须满足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条件。法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之上,明确规定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两个标准,一个标准是患者必须是经过明确诊断为严重的精神障碍。第二个,必须出现伤害自己的行为或者危险,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和危险。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的。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患者才能够被非自愿地予以住院,如果不满足这种条件,不管什么样的精神疾病,都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措施保护合法权益
    除了明确的自愿诊疗原则,法律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也注重了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胡纪念对这些措施进行了解读,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第一,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精神卫生法》在第32条到35条对这两项制度进行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规定。如果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住院治疗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再次诊断。如果对再次诊断要求住院治疗没有异议的话,就到此为止。如果对再次诊断还有异议的话,可以依法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来做医学鉴定。
    第二,定期评估。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应该定期对已经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经过检查不再需要住院治疗的,应该及时通知患者以及监护人,及早办理出院手续。
    第三,监督管理。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在收治精神障碍患者这方面,是不是已经依法进行或者有不法的行为,也要进行监督。
    第四,司法救济。患者或者监护人认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相关部门,任何其他的人,有违反精神卫生法的规定,有侵害了患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体设计提供有力保障
    胡纪念指出,精神卫生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规范精神卫生服务。这条宗旨虽然不是直接针对“被精神病”的,但客观上是防止“被精神病”现象的一个非常有力的保障。法律从具体的设计方面对患者的权益给予了保障。
    比如,对精神疾病的就诊环节——送诊、诊断、治疗、出院,整个程序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医疗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来进行。被当作精神病患者来进行诊断治疗的人员,也有切实有效的救济途径。法律同时也为相关的机构、部门和人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果有不当执法或者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要依法承担相关的责任。整体构成了一个比较严密,也是非常有效的总体的制度设计。
    (来源:人民网http://www.stdaily.com/stdaily/content/2013-04/26/content_5976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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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被精神病”的小伙

    被自杀、被代表、被就业、被自愿、被增长,我们已进入“被时代”,这个说法在互联网上流行了起来。或许,我们一直都生活在“被时代”,只是一些社会现象在今天让人感觉特别无奈。这个“被”字,即反映了当今弱势群体的无助,也嘲讽了这个现象的荒谬。
    我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精神科干护理工作有八年了,我负责的病人里,就有两个“被精神病”的小伙。
    一个小伙子很优秀,可谓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家境也好,父母祖辈不是官就是商,有钱有权。爷爷硬要送他来住院,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家里给小伙找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结了婚,小伙子却流连在歌舞厅里,和一位交际场上的美女混的难分难舍。两位美女都来我们病房看望过他,正房是被爷爷拉来的,意思就是秀一下孙媳妇,让我们看看,也好给小伙做工作。小媳妇确实很PL,身材好,家境也好,就是一个白富美。我们也如爷爷所愿,一致惊艳,很看好这桩婚姻,也对小伙的胡作非为持否定态度。
    那位交际花是自己来的,遵爷爷所嘱,我们不敢让他探视。因为爷爷送小伙住院,就是为了让他们隔离开来。但是大门内外,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谈的火热,情急之下小伙威胁我们:你再不让她进来,我就撞墙。我们把她请进病房,也确实是很养眼的美女,不同于正房的优雅淑女范,是带着野性的时尚美。
    这个小伙戏剧性的让自己的爷爷“被精神病”了。住了两天院,在我们医生的劝说下,家长给他办了出院手续。没有病,因为这类桃色事件而住进精神病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一个小伙是在校大学生,因为信奉一种被上级认定为不健康的教,大学 ��教徒中的积极分子,被家长送来住院,也就是为让他跟现实生活隔离一段时间。
    小伙很沉静,没有大吵大闹,愤世嫉俗,很随遇而安的。只是话不多,在我给他做心理护理,聊天的时候,才敞开自己的心扉。一次,我进病房,见一位病人正在分发零食,他跟一群病人在抢。见我进来,遂走到我面前,很羞愧。他说:“我知道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有自己的理想和学业,但是在这个环境里,我感觉自己的理想已经被消磨掉了,我在慢慢的退化,在此之前,我怎么也不会跟别人抢东西吃。”我微笑着说:“这没什么不对,你们都是病友,在一起玩笑,融入他们也是应该的。心理学上有一个说法叫“从众心理”,你不过是入乡随俗罢了。不过你也明白自己的处境,我还是希望你能保持清醒,在病房里就当修身养性,出去后,你还是天之骄子,继续修完你的学业。”
    两个小伙子,都很优秀,都因为外界的原因,和精神病房有了交集。可能他们自己也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进精神病房里当病人,他们就像一颗石子,给病房也给自己的人生激荡起一圈涟漪,继而恢复平静。我希望,这段经历,应该会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印记,看一看那些真有病的人,他们应该庆幸自己是假病,从而遵纪守法,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喜闻《精神卫生法》历经27年波折,终于出台,要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精神和心理疾病的专科医院,组织了《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并开展了“落实《精神卫生法》,建设美丽聊城,心连心惠民救助活动”,2013年4月20日——2013年5月30日,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期间,对聊城市长年在家关锁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生活费全部免除。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是精神病人的福音,也是非精神病人的福音,因为从此被精神病可能会成为历史了。
    (来源:红袖添香小说网 http://article.hongxiu.com/a/2013-4-22/44640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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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绝“被精神病”的同时明确强制医疗决定权

    河南省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王长虹教授说,杜绝“被精神病”不是《精神卫生法》的全部,只有把杜绝“被精神病”和明确精神病强制医疗决定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利。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经超过1亿,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600万,急需接受妥善治疗。这些重性精神病患者很少引起舆论的关注,经常引发舆论震荡的是那些“被精神病”的患者。

    王长虹说:“被精神病”为何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大概是因为这其中涉及到公权滥用。一些“被精神病”的患者遭受过不公正的待遇,他们有过上访、投诉的经历,而政府部门因为担心被揭丑,于是动用公权将正常人“制造”成“精神病患者”,并强制送至精神病院。受害者的自然反抗更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证据。近年来被媒体披露了多起正常人被非法收治至精神病院的案例。

    正因涉及公民的权利自由,所以《精神卫生法》中“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制”的规定引发了强烈关注。如果这一规定能有效落实,那么“被精神病”的悲剧将被杜绝。在精神病患者治疗方面,“强制医疗权”的约束可谓是一个莫大的进步。

    王长虹指出,“被精神病”的时代终结了,那么,对于那些真正需要治疗的160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又该怎么办?尽管我们痛恨因强制而制造出的“被精神病”悲剧,但是抛开情绪的悲愤,客观来看,“被精神病”的比例终究只是少部分。在保障“被精神病”患者权利的时候,那些真正需要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的权利也不能被忽视。

    有多年临床实践经验的王长虹指出,无论病情轻重缓急,真正自愿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为数不多。对于那些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能够辨别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当然应该本着自愿住院治疗的原则,可是对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有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是不是还应该适用自愿原则呢?

    有资料表明,美国很多州的法律就规定,生活无法自理或构成了对社会安全威胁的精神病患者,就必须强制治疗;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在社区治疗康复的精神病患者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定期的随访,并且按时服药,否则,就将其强制送医院治疗。

    王长虹强调,舆论围观不应该把全部焦点集中在“强行收治”“非自愿住院”等方面,与其同样关键的,还有精神疾病判定程序的严密建立和明确强制医疗决定权的归属权。在强调“不该收治的被收治”的同时,也要关注“该收治的不收治”,假若偏废了任何一方,都算不上是精神病患者之福。《精神卫生法》不仅仅是为“被精神病”患者而制定的,它保障的也是真正精神病患者的权利。

    受访专家:王长虹,医学博士,精神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7部,获科技成果奖8项;擅长各类精神障碍的早期干预及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的心理咨询和诊疗。

    (来源:医药卫生网    作者:秦步盘)

    (http://www.yywsb.com/list,1127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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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我妹妹遭遇被精神病  7年前,我的妹妹曹秀丽与侮辱她的梁玉凤等人发生口角时,被梁玉凤及其家人暴打一顿,后又在滕家镇派出所内遭到梁玉凤以及亲属更加残酷的毒打,之后成了哑巴。由于梁玉凤等施暴者与荣成市公安局民警沾亲带故,曹秀丽的冤情被捂下。无奈,曹秀丽只好到省厅、北京讨公道。在讨公道期间,曹秀丽曾多次被荣成市公安局派出的截访人员毒打。2012年11月12日,曹秀丽再次被荣成市公安局关进了精神病院,直至现在也不释放。曹秀丽只能用纸笔与外界秘密联系。
    春节临近时,滕家镇警察与政府官员来到我家,说解决问题,可我妹妹至今一直被囚禁在精神病院。近日,当官的唯恐妹妹用手机往外传递信息,精神病院已经对她进行了严密的监视。
    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曲家沟村  曹华斌               电话  15098142490
    (来源:http://blog.people.com.cn/article/1360749452929.html)
    武汉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因外媒采访被堵门禁行  武汉市江岸区新村街被精神病者胡国红程雪夫妇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上午他们一开门就发现门口被街道等多名人员堵在门口,不让他们夫妇外出。程雪质问为什么又堵住他们家的门,有人答道:“听说你又要接受外媒记者采访”“要给你堵几天”。程雪说,据了解今天有国保队长就在她家小区门口镇守。另外,同样是武汉的被精神病者徐武今天被二名社区女干部上门吃饭,这二人是长期对他父母进行监控的人员。(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434)
    投书:县长抢光农民家产“被精神病”7年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燕王乡马桥村王家组韩美侠,投书给新唐人,讲述他被泾阳县县长王富轩利用权力和黑社会的关系。抢走了她家仅有的财产20多棵大树,并强行把她关进精神病院7年,受尽非人的折磨,家空地黄,无人问津。
    我叫韩美侠,今年59岁,农民,小学文化,家住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燕王乡马桥村王家组。时至今日,我上访的所有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我和儿女也无法生活,儿子现在依然被泾阳县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不能回家,我儿子至今音信全无。2011年之前,王富轩是泾阳县正县长,当时我曾经去县里找他们解决问题,有个姓硬的县长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说自己管不了,王富轩管事,王富轩说了算,谁知我去找王富轩时,他不但不管还把我赶出了办公室,并称自己看到穷老百姓就恶心。当官的为自己谋钱财不顾百姓生死,活生生的一个在世和珅,暗杀毒打,并组织了黑白两道形成了一个黑恶势力集团,专门对付〝不安分的老百姓〞。县里出的命案,公安法院即使查出来了也不敢管。谁告县政府谁就活不了。我认定泾阳县是黑暗的旧社会,黑暗的泾阳县政府害了我儿子整整8年,找省市领导却没有人管。
    我冒着生命的危险坚持到了现在,我坚信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我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七年,在我被关押期间,泾阳县现任书记王富轩无耻的将我家仅有的财产20多棵大树命人砍走了,还软禁了我儿子。陕西省政府居然明目张胆的包庇,这简直比过去的国民党更可恶、更没人性。老百姓的血汗钱养的政府干部说抢就抢、横行霸道比日本鬼子更厉害,日本鬼子式的掠夺行径难道就是新时代的陕西政府为民服务新宗指!日本鬼子爪牙下的老百姓还能活吗?
    2012年3月我去了国务院信访办,窗口工作人员说,陕西省已经封案了不接待我们。现在无论我去哪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不接待,还说陕西省已经封案了,直到现在我儿子还被泾阳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着,音信全无,我和女儿还时刻被跟踪, 还经常受到不明身份人的威胁,人身安全也没有保障。
    2011年10月的一个凌晨时分,县政府派来的黑白两道进入我家说,现在的干部捞钱捞的是国家的钱,要是我再告干部,就让我韩美侠一个儿女都没有,我再告就是不想活了。
    在精神病医院被苦苦折磨六年
    泾阳县打击报复我无法生活,我韩美侠走到天南海北,也没有人敢说我有精神病。谁陷害我?我人老祖祖辈辈都没有听过精神病,我韩美侠上访,越上越冤。谁说我有精神病?我必须为自己讨回公道,我韩美侠就是当家破产,也要知道是谁打着精神病的幌子陷害我。假精神病罪过害了我七年,不但破坏了我的家庭、害的我家破产,而且还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泾阳县用假精神病害我整整七年了,直到今天我和儿女依然无法平安,我家的问题也没有解决,直到此刻我儿子也依然被泾阳县软禁着,不能回家。
    泾阳县一年又一年变本加厉的打击报复我,我和儿女无家可归。从1999年乡村干部撬门扭锁并打伤我家人开始,时至今日,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而且还要屡遭打击报复,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政府一分钱,县、市、省政府还一次又一次向中央上报假材料,陕西给国务院上报的材料全是假材料。
    2006年6月5日,省政府给我上了一个圈套说2006年6月6日早八点给我解决问题,2006年6月6日七点我即将走到省政府,这时从省委走出一个警察 拉我,我原以为他有事要对我说,我就和他走进省委门前的警卫室,谁知我刚进去他就关上了们动手打我,打的我全身是伤,鲜血直流,衣服也被打破了,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泾阳县政府给我戴上手铐并强行把我关押进了泾阳县牢房,随后,泾阳县政府又给我儿女和丈夫带上手铐关押进了泾阳县牢房,2006年6月6日深夜,泾阳县政府在陕西省政府和咸阳市政府的指示下,与咸阳精神病医院权钱交易,把我关押进了咸阳市礼泉精神病医院。礼泉精神病精神医院铁门铁窗锁着我,打毒针伤害我,一条绳子和电鞭子〝陪伴着〞我,由于家人全被非法关押进了牢房,家里的小麦无人收而全部落到了地里,颗粒无收。2006年6月6日深夜我被关押进医院,直到2007年2月(正值春节之际)出院。
    2007年10月,泾阳县来北京接上访人员回陕西,2007年10月11日,我被泾阳县从北京直接关押进了咸阳市八厂秦访精神病医院,此次关押期间,医生王斌下毒手摺磨我,不但用电鞭子抽我,用绳子绑我给我打毒针逼我吃毒药,而且还威胁我说,我要再说回家他就用电鞭子、毒药、毒针和绳子〝伺候〞我…… 2007年10月11日被关押进精神病医院,直到2009年才被释放出院。
    2010年我又来到北京,泾阳县又从北京把我直接关押进泾阳县牢房,2010年3月15日,又把我从泾阳县牢房关押进了咸阳市铁二十局精神病医院,陪伴我的依然是铁窗铁门、绳子、毒药毒针、电鞭子,直到2011年7月30日才出院。
    从2010年3月15日被关押进医院到2011年7月30日 出院的这段日子里,我上访的问题不但一点都没有解决,泾阳县还不断地打击报复我儿女,使我儿女无法正常生活,直到现在我儿子依然被泾阳县委书记王富轩软禁着,音信全无。出院后我的身体也被医院彻底搞垮了,而且家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到家后,家里已经一无所有,房屋也被乡村干部砸塌了,没法住人,站在屋子里就能看到天空,雨天屋子到处都是积水,我身体又全身肿胀,刚出院也没钱,家里也没吃的,房子也无法住人,我去找乡县却没有人管。去找省政府,省政府让我去北京上告。
    从2006年开始直到2011年7月30日,我被屡次关押进精神病医院,我家九亩地没有收获过一粒粮食,九亩地全荒了整整7年。国家的医疗保险我们无法享受到,国家给农民的地亩补贴款,我们始终没有领过一分钱。泾阳县把我关押进精神病医院,藉着救济我家的名义中饱私囊,自己捞钱,不让我家人知道。在我名下明明办了医疗保险、申请了贫困户救济款,自始至终我家都没见过一分钱。2006年到2011年期间用于在精神病医院的所有开销,泾阳县都是通过保险报销的。泾阳县政府也刻了我家的章,专门做假材料陷害我。从2006年我被关押进精神病医院到今日,国家政策每年给农民的各项补贴款我一分都没拿到,更没有见过泾阳县的一分钱。陕西省不断给中央上报假材料称怎么怎么安置我们了,我家的房子早就无法住人了,不信你们可以下去调查, 你们的眼睛就可以证实到底谁在欺骗你们。
    投书人:韩美侠(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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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工刘刚在山东临沂“被精神病”案开庭

    5年,这是一名上访者试图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长度。为此,普通农民工刘刚已经和一个市的政府部门较劲了4年多,真相仍未揭开。
    1月18日,本案正式在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讨说法”进了精神病院
    2008年9月19日,辽宁人刘刚站到了山东临沂的市委市政府门前。
    他是为了反映仔猪在当地检验后死亡的问题。但他等来的不是“领导”,却是一辆呼啸而来的警车。
    “当时,一辆小面包警车里坐了6个警察。”刘刚说,他被警察反剪双手,推上了车。去的不是派出所,而是临沂市收容救助管理站。
    救助站是为流浪、乞讨等人员而设,上访的他为什么被送到那里?
    2009年6月《临沂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救助刘刚情况的汇报》如此解释当时的情况:“刘刚从警车上跳下后,眼睛发直,一边叫骂、蹦跳,并从救助站值班室门前的柳树上揪下树枝,啃树叶吃。救助站值班员询问需要什么帮助,他什么也不说,开始用头撞墙,左顾右盼,情绪十分暴躁。救助站询问其家庭住址、姓名等具体情况时,他像没听到一样,左顾右盼,答非所问。”
    但刘刚却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他根本没有这么做。“我在那里待了5分钟,没下车,也没说过话。只有两个警察下车,另外4个在车上看着我,我怎么可能跳下警车吃树叶?”庭审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就此出示更多证据。
    随后,刘刚被送进了临沂市荣军医院精神病科二区。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临沂市救助管理站热线,工作人员称,荣军医院是救助站的定点医院,“精神病人会被送过去”。
    据刘刚回忆,当时好几名医生护士将他绑在床上,强行打针吃药。“三五分钟就迷糊了,什么也不知道了。”
    “每天早、中、晚3次打针吃药,有时我不吃药,护士就用工具撬我的牙,强行往里灌。”刘刚说。
    在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向法院提供的住院病历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吧?”医生说。
    刘刚回答:“知道,大夫,但是我没病。你们把我送到这里是犯法的,我要去告你们。”这段对话下面写着:“此后患者情绪极其激动,对其精神检查无法进行。”
    后来救助站人员前往时,与刘刚能正常交流,且他放弃救助态度坚决,救助站就让他填写了放弃救助申请书。
    2008年10月8日,刘刚“被放了出来”,出来时身上只有“1元3角钱”。
    在被告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提供的入院、出院记录上都写着:“患者四处上访,言行怪异3月余。”
    “二入院”落下手脚伤,“真门诊”还是“假病历”?
    2009年1月,刘刚又来到临沂市信访局、民政局,要为自己被送进精神病院“讨一个说法”。临沂市救助站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认为“救助符合规定和程序,不存在违法现象”。刘刚并不满意这个答复。
    1月6日,民政局报了警,刘刚再次被带走。民政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解释说,是因为他“在大门外再次出现精神失常”。
    “这一次,他比较配合工作人员的询问,说不愿意接受救助。按照自愿原则,不能强制其接受,所以本站没有对刘刚实施救助。”2009年6月救助站《关于救助刘刚情况的汇报》中说。
    但就在1个小时后,刘刚第二次被送入荣军医院。
    在刘刚提供的荣军医院《第二次入院记录》中,病史的来源是“市民政局门卫及科院有关工作人员”。
    “我不愿接受救助,他们把我强行送到医院,这难道不算‘行政强制措施’么?”刘刚问。
    在今日的法庭上,临沂市救助站的委托代理人说:“是公安部门把他送进精神病院的,救助站没有作出任何直接的行政行为,责任不在我们。”
    第二次入院给刘刚留下了伤痕,至今未消。
    同院病人朱崇亮等多人作证称,刘刚入院当天就被捆绑3小时,第二天又被捆绑两小时,手脚肿伤。“被放下来时,手脚都紫了。”
    2009年《山东省民政厅信访复查意见书》却这样记述刘刚的伤情:“根据刘刚在临沂市荣军医院第二次入院的治疗病历记述:2009年1月7日,刘刚自己晃大门,不小心将右手大拇指扭伤,局部肿胀、压痛,工作人员欲给检查受伤情况,还没触到皮肤,患者立刻打搅,医务人员马上给云南白药两粒口服,麝香壮骨膏外贴。”
    吊诡的是,在今日庭审提供的病历中,上面这段话却遍寻不着。刘刚因此质疑:“庭审提供的是不是假病历?”
    此案中,政府部门提供的病历的真实性成为一大疑点。
    庭审时,被告方临沂市民政局、卫生局、救助站提供了刘刚第一次入院的门诊病历,“初步诊断患有癔症”。
    但刘刚坚称自己并未经过任何门诊,“直接被送进病房,大门一关,谁也跑不出去”。他质疑被告提供的门诊病历“不真实”,“因为落款医生是高华、柏庄彬,他们是住院区的医生,并不是门诊医生”。
    被告方还提供了2008年、2009年刘刚两次入院的《诊断证明书》。蹊跷的是,相隔1年的两次诊断,门诊号和住院号都一模一样,均为“8148”和“4618”。
    究竟门诊病历是真是假?荣军医院医务科医生告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接待刘刚并且书写病历的医生2010年已被调走。
    “保证不再上访”的红指印哪去了?
    这次,刘刚在精神病院里待了36天。这是他最难熬的一个年。
    当年,他女儿正在读高三。“突然有一天,我爸爸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我们后来慌了,就天天打。眼看过年了,还是音讯全无,我和妈妈在家天天哭。后来妈妈就骗我说,爸爸在海上打工,接不了电话,但亲戚邻居说他一定是死在外面了。”
    这一年,刘刚的老父亲得脑血栓病倒了,至今靠68岁的老母亲照顾。他女儿在法庭上说:“爸爸一直上访,家里也越来越穷,我妈妈没法承受这种穷,就离家出走了。”
    临沂市救助站等单位两次不通知家属,成为庭审中的一个硬伤。
    “2008年入院时,刘刚一直不告诉我们住址和家庭信息。直到他出院的前一天,才取出自己的身份证,说出住址。随后我们才与锦州市救助站联系,核实了他的籍贯情况。”被告代理人解释说。
    刘刚则反驳称:“荣军医院对精神病人连裤带、鞋带都要收走,我的身份证、包全都在入院当天被收走了。”
    在被告提供的2008年10月7日《临沂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定点医院住院受助病人情况记录》上,登记人员将刘刚住址的“北镇市”写成了“锦州市”。“如果是我掏出身份证让他抄写,他会抄出另一个市名吗?”刘刚问。
    “第二次入院,因为不是救助站直接送去荣军医院的,因此通知家属不是我们的责任。”救助站代理人在庭审上说。
    2009年2月12日,刘刚再次出院。他的右手拇指、食指无法伸直,左腿内弯,至今依然如此。
    “我在临沂市荣军医院治疗后痊愈。经全体工作人员的精心护理,我非常感谢。”山东省人民政府的信访答复中提到,刘刚出院时这样亲笔留言。
    刘刚在庭审上却公开称,这是医院逼他所写。“我记得后面还有一句保证‘不再上访’,还按了红指印。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原件。”
    此后,刘刚多次上访。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临沂市民政局、山东省民政厅的多次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基本陈述均与救助站一致。
    2009年末,刘刚停止了上访,回家写起诉状,将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收容救助管理站告上法庭。
    2012年5月17日,刘刚收到了北镇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但是案件未能如期开庭审理。
    “立案之后,我们把诉状寄到山东那边,他们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北镇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德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临沂市民政局认为,北镇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月28日,管辖权异议被北镇市人民法院驳回。驳回意见中写道:“经审查,本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实施救助并非自愿,有强制措施行为,从客观上收到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效果,故被告异议理由不成立。”
    7月,临沂市民政局不服裁定,上诉至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2013年1月18日首次开审时,合议庭认为,“被精神病”案的关键有二:第一,被告是否限制了原告的人身自由。第二,原告是否有精神病。
    刘刚有没有精神病,究竟谁才有资格证明?
    刘刚所在的北镇市中安镇三里店村民委员会,开具了“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全”的证明。今日庭审上,刘刚的同村人、合伙人也出庭作证,这名农民工在赴临沂上访前,并未表现出任何精神病迹象。
    但被告代理人指出,“村委会和证人均不是精神病专业鉴定人员,证词缺乏法律效力。”
    临沂这一边,也拿出了证据。2010年1月27日,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和荣军医院“两院专家组共同讨论”,认为根据两次入院前在场人员的反映及入院后临床表现,刘刚存在明显的精神异常及癔症性人格基础。“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支持原‘癔症’诊断”。
    但法庭上,刘刚质疑,临沂市荣军医院作为一家精神科专科医院,校验记录只有2002年1月、2010年~2012年两段时间的合格记录。“那么,在我入院的2008年、2009年,这家医院有精神科诊疗资质吗?况且,它有司法鉴定的资质吗?”
    对此,被告代理人回答:“校验记录可能是因为换证,材料不全,下次法庭需要可以补上。”
    当庭,合议庭和原被告均同意对刘刚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庭后确定锦州市康宁医院为司法鉴定机构。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来源:中国青年报http://zqb.cyol.com/html/2013-01/19/nw.D110000zgqnb_20130119_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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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上访女子被关太平间3年 丈夫被精神病儿子失踪 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居民陈庆霞因常年上访,被当地政府部门强行安置在一所废弃的太平间里,限制人身自由达3年之久。1月24日此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1月2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伊春市及带岭区相关部门,均未得到积极回应。陈庆霞告诉记者,2003年非典时,患有“延迟性心因性反映”的丈夫毁坏了拦在路口的栅栏,公安机关将其拘留后投送到劳教所,伊春市劳教所因“患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和限定责任能力”予以所外执行,并把人退回到带岭区公安分局。两个月后,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为他开出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

    陈庆霞说,见到丈夫时,他身上多处带伤,神智比以前更加错乱。于是她开始上访,“想为丈夫讨个说法”。2007年到北京上访被当地接回后,她被拘留了10天,此后被劳动教养了18个月。但是,劳动教养期满后不久,从2010年起,她被强迫住在现在的平房内,不得自由离开。这所平房的玻璃门被一条铁链锁住,上面贴满了“手机被屏蔽”、“后边监视器”、“党啊亲爱的妈妈!给孩子一点自由吧!”的白纸。房间窗户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我告饶了”的纸张。记者采访时,房门外24小时有人看守。房门的一侧有监控摄像头,后窗装有铁栏杆。据看守人员透露,这些平房以前是存放尸体和花圈的太平间。(来源:医网快讯http://news.ewsos.com/jdxw/20130125/891646.html)

    郑州一董事长遭前妻设计“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  “就是他!”去年7月20日,正在办公室的酒业销售公司董事长汪飞(化名)突然被几名彪形大汉强行押上救护车……

    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反复交涉,郑州某精神病医院(下称医院)就是不“放人”。

    汪飞知道这一切都是前妻“设计”的,可是,他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做检查,单凭前妻的一句话,就认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汪飞说,医院逼他口服、静脉注射药品,并被无端捆绑、殴打,苦不堪言。

    今年元旦前夕,收到二七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汪飞热泪纵横。

    法院认为,精神病医院仅凭殷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汪飞带往医院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汪飞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最终判决,医院当面向汪飞赔礼道歉,并赔偿汪飞精神抚慰金3万元。(来源:《郑州晚报》记者:鲁燕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1/11/c_124217763.htm)

    湖北金汉艳金汉琴姐妹多年要不到精神病鉴定书。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访民金汉艳、金汉琴姐妹2009年9月 22日开始被关精神病院,一直到2010年4月22日才获释。现在时间过去二、三年了,金汉艳金汉琴姐妹却一直未要到她们的精神病鉴定书。

    2013年1月29日,姐妹俩又到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讨要她们的精神病鉴定书。结果此所给出情况说明:“郧西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2009年9月21日委托我所对金汉艳、金汉琴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原件(753、754)及相关材料已于2009年11月17日由郧西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承办人员陈志友取走,特此说明”。

    编辑: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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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绝“被精神病”,司法应敢于作为

    “被精神病”者刘刚起诉临沂相关部门,此案具有标杆意义,法律不能沉默。

    据报道,2008年9月19日,辽宁人刘刚到山东临沂市委市政府上访,结果被送到当地精神病院,遭到强行打针吃药,近一个月后“出院”。次年1月,刘刚向临沂市信访局、民政局讨说法,却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如今,刘刚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起诉临沂市相关部门并索赔200万元。

    据称,这是我国首例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对政府机关进行诉讼而立案开庭的案件。

    个别地方政府使用“黑监狱”、“被精神病”等违法手段对付访民,并不鲜见。这次刘刚通过行政诉讼,追究民政、卫生局的行政违法责任,并索赔巨额的赔偿,是将信访纠纷纳入了司法渠道中解决。相信本案对于今后依法妥善解决类似“截访”案,遏制个别基层政府的违法行为,有着标杆作用。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上访即便有违法行为,也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处置,法律之外的“维稳手段”绝不是法治政府的选择。

    《精神卫生法》明确了精神病治疗自愿原则,强制治疗的仅限于病人“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本案中,刘刚只是在向政府信访,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限制其人身自由,先后“治疗”两次,时长近两月,这种“强制治疗”一是违背事实,二是没有法律依据,也注定是违法的。且两次“治疗”,院方都未通知家属,这还是治疗行为吗?不经过司法程序、不通知家属,公民因为信访,就这么被“人间蒸发”,制造了社会恐慌;这也是让医疗机构承担了它不该承担的“维稳”责任,有悖于医学伦理。

    信访绝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由个别基层政府机关动用“学习班”“黑监狱”“被精神病”伤害公民。司法机关应敢于作为,积极立案,纠正个别政府的违法行为,让受伤者得其偿、让违法者受其惩。司法审查管得住政府的行政违法,才能树立司法权威,才能避免各级政府抱薪救火式的“截访”。(来源:《新京报》  作者:袁伊文

    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3/01/21/245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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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一中:苏联时代的“被精神病”恐怖

    余一中: 南京大学俄语系教授

    精神病是一种精神疾病,本来与政治无关。但是统治者却往往出于政治目的把政治观点和他们不一致的人看做精神不正常的人,也即精神病人。

    斯大林因20世纪30年代“大恐怖”时期实行大规模的逮捕、审讯、囚禁和枪杀搞得国内危机四伏,国外声名狼藉,遂把罪责推到暗藏的“人民之敌”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身上,并用双手同样沾满鲜血的贝利亚接替了叶若夫。斯大林还命令叶若夫扮演“自由主义者”的角色,清查制造“大恐怖”的各级“三人小组”(当时由各地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三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就可以决定被审查人的生死)的罪恶并惩办相关的责任人,平反一些冤假错案,严格今后的办案程序,以便给人以苏联严格实行法制的印象。

    实行法制就意味着苏联当局无法再像30年代那样随意将批评领导和持有不同政见的人逮捕入狱或投入劳改营了。于是把不服当局“管教”而又不具备构成犯国事罪的材料的公民投入精神病院的做法就应运而生。1939年,贝利亚亲自把喀山精神病医院划归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喀山监狱管辖。从此苏联有了第一个监狱精神病院。尽管按照苏联法律,在押的犯人转送精神病院做强制治疗须有法院认定,但据后来的文件披露,关在喀山监狱精神病院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未经法院批准而由强力部门直接送去的。另外,当时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文件规定,该监狱囚禁的都是患精神病的“国事(罪)犯”。而刑事罪不是国事罪,由此可以认定所谓犯国事罪的犯人是被当局视做“社会异己分子”和“人民之敌”的人,也即和普通苏联公民不一样的,认识到斯大林的“自由”、“平等”口号的虚伪性,不愿当“螺丝钉”和“驯服工具”的人。

    把看着不顺眼的人关进精神病院,对于当局是一件既维护了法制体面,又体现了人道主义,还免除了内务部门的侦讯之苦和司法部门的斟酌刑期之劳的大好事。于是这种做法就从斯大林时代延续到了赫鲁晓夫时代、勃列日涅夫时代、安德罗波夫时代……所以后来在列宁格勒、加里宁格勒等地也开设了一些监狱精神病院,或在普通的精神病院里分设了专属强力部门管辖的科室,以满足当局日益增长的收押异己分子、维持稳定统治的需求。而在领导苏联建成了“发达社会主义”并正在向共产主义迈进的领袖们看来,判定异见分子是精神病的理由如同赫鲁晓夫说过的那样极其简单:“只有精神病人才怀疑苏联光明美好的前途。”

    在以精神病为名惩治异见分子的事业中,苏联的内务部、克格勃等强力部门起了重要的作用。很多“精神病人”都有难忘的体会。

    若列斯·梅德韦杰夫是著名的苏联生物学家。他生于1925年,参加过卫国战争,是“解冻时期”成长起来的优秀科学家。还在20世纪60年代,他的《蛋白质的合成与个体发生问题》、《生长过程的分子遗传学机理》、《李森科沉浮记》等书就已经被译成英文在西方出版,为他赢得了世界声誉。1970年5月29日(星期五)夜晚,一组警察来到他家,要带他去市精神病院做“鉴定”和“住院观察”,被梅德韦杰夫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当时正好在场的梅德韦杰夫的同事们纷纷谴责警察的违法行为。为首的民警少校粗暴地回答:“我们是强力部门的,你们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说完,当着梅德韦杰夫妻子和子女的面就给他戴上手铐,送进了卡卢加市精神病院。

    5月31日,强力部门把若列斯·梅德韦杰夫关进精神病院的暴行激怒了一大批社会知名人士,他们是:苏联科学院院士阿斯塔乌罗夫、恩格尔噶尔特,著名作家特瓦尔多夫斯基、田德里亚科夫等。他们致电卡卢加市精神病院的总医师利夫希茨,抗议对若列斯实行强制治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苏联科学界、思想界和国际社会为若列斯·梅德韦杰夫获得自由做了巨大努力。萨哈罗夫、索尔仁尼琴分别给勃列日涅夫写信。萨哈罗夫在信中说:“若列斯·梅德韦杰夫是遗传学家兼政论作家,他是一个具有出色的、灵活而精确的思维的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这样优秀的人竟然被说成是“精神病人”,那么“若列斯·梅德韦杰夫的遭遇明天就会成为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遭遇。”“这种没脸说出真实原因却毫无根据地变着法惩治人的做法正在成为时髦。”这些话道出了笼罩着苏联的“被精神病”恐怖。在国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下,若列斯·梅德韦杰夫于6月17日被从精神病院里放了出来。

    如果说梅德韦杰夫的活动涉及到政治和国际问题,那么,一些平民百姓也就只是因为个人私事而发发牢骚罢了。但即使这样他们也逃不脱强力部门鹰犬的魔爪。例如,一个名叫谢罗夫的人在街头贴了这样一份用打字机打的征婚小广告:“同志们,在民主德国征婚广告是可以在报纸上刊登的。亏了有这种广告,在民主德国25岁以上的男女只有3%没有结婚,而苏联却是18%。苏联宪法保障发表的自由,可苏联并没有发表的自由,所以报纸不刊登征婚广告。所以我只好把我的征婚广告贴在电线杆上和院墙上了。”很快,警察来到他的工作单位,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因为苏联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正直的公民和精神病医生们的努力抗争,1970年以后有关苏联利用精神病院迫害异见人士的消息渐渐被透露到国外,引起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连“文革 ”中的中国报刊也曾谴责过苏联政府用精神病院镇压苏联人民的罪行。1977年于檀香山召开的世界精神病学大会在审阅了专案组提交的关于苏联精神病治疗领域受害者与施害者的材料并认定其真实可信后,通过了谴责苏联出于政治目的滥用精神病治疗手段和药物的决议。大会还停止了苏联神经病学家与精神病学家协会在世界精神病学组织中的活动。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苏联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民众的自我意识觉醒了,社会变得开放了,许多禁忌被解除了。关于苏联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政治异见人士的信息被大量揭露出来。出于政治目的利用精神病治疗手段和药物的做法似有收敛,但事情远没有结束,因为许多当年穿白大褂的罪犯并没有得到惩处,政治强权也依然存在。据俄国媒体最近的报道,在地方上投诉精神病医生的案子中有16%是涉及动用精神病医疗手段压制异议人士的。这说明精神病恐怖的阴影还在游荡,只是游荡的范围缩小了而已。

    或许,政治家们应当多一些宽容,即使你非常正确,代表了民众的绝大多数,反对你的只是一小撮人。伟大的苏联作家高尔基和扎米亚金都曾自称为“异端”、“异教徒”,他们都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历史是由异教徒推动的。”想一想吧,当初苏联当局如果听得进梅德韦杰夫关于苏联科学的意见、格里格连科关于警惕新的个人迷信的意见和苏军撤出捷克斯洛伐克的意见、谢罗夫关于发表自由的意见,苏联还会解体吗?(来源:南方都市报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11-01/24/content_19532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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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湖南花垣县访民被“精神病”42天受虐待  (维权网信息员疾风报道)湖南省花垣县女访民张治被“精神病”已达41天,张治是10月31日中共开十八大会议期间,被当地政府送进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的。现已达42天了,中共十八大会议早就开完了,张治至今没有获释放。据一位知情人透露,他刚刚在湘西自治州荣复医院看过张治。张治很清醒,语言表达清楚,根本没有精神病,只是医院中的日子不好过,她比以前瘦了很多,也苍老很多。他听张治说,她在医院经常受到虐待,被强逼喂药,打针,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据了解,张治又名张志,女,现年40岁,苗族,湖南省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寨村一组人。职业,农民。身份证号为:4331241921020204x。上访原因是家庭分户,乡政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张治有10年的上访历史,曾经有三次被关“精神病医院”的经历。(来源:博讯网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12/201212112024.shtml)

    大学教师讲“敏感”话题 被停课又被送精神病院  杭州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教师王培剑在上课时对学生讲了“共产党应该放弃权力”等所谓政治敏感话题,上周五被学校勒令停课,当晚校方及王培剑的弟弟王壮剑欲将其强行送杭州精神病院,引起王培剑反抗,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然后打电话给杭州好友媒体人昝爱宗求助。昝爱宗就此发了微博,而王培剑大学同学滕彪得悉后,也发出微博。

    昝爱宗周一对本台表示:王培剑本人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他说坚决不同意(被送精神病院), 他只想安静的在自己的房子里,但是学校打电话给王培剑的弟弟,让他弟弟协助他们(学校)把王培剑送到精神病院,王培剑自己也说是他在课堂里讲到了共产党应该放弃权力和滕彪被失踪,可能有学生把这些举报上去了,学校就认为这是发病了,或者是情绪不稳,应该把他停课,还要把他送到医院里。王培剑给我打电话的意思就是他们要撬门,他在里面锁上了。一撬门就是一种暴力行为,王培剑就说他在里面要自卫,手里拿着东西。当天没有撬门,第二天可能开门见他了。后来不知道他们采取什么措施,反正学校里面的保安协助把他送到医院里。据悉,周六中午一点左右,王培剑被送到杭州精神病院也就是市第七医院,手机也被院方保管。

    王培剑是北大毕业生,1998年参与浙江民主党筹委会活动曾被关押半个月。

    昝爱宗说王培剑在两年前曾被送过精神病院,他曾去看过,觉得他一切正常。

    滕彪在微博上说,滥用精神病医院来对付麻烦制造者和思想上的反对者,例子太多了,不胜枚举。(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fy-12102012122912.html)

    妻子“被精神病” 只因丈夫不愿离婚  家住宝安的温女士说,她与丈夫尹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相识相知,1995年步入婚姻殿堂。1998年,儿子小烙的出生,让这个家庭变得完整,温女士说,自己是一名公办学校的小学老师,丈夫在外经商,生活条件是越来越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温女士觉得,丈夫变了。考虑到儿子与养女的存在,温女士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这段婚姻也得以延续。直到今年,温女士从婆婆处得知,丈夫竟有了外遇。

    做出了离婚的决定,温女士原以为可以得到解脱,可没想到,丈夫尹先生又不同意离婚了。

    关于离婚,双方的意见始终不统一。这种情况持续到了今年的11月21日。温女士没有精神病却被家人送进了精神病院。经过两天的观察,医生判定温女士目前无精神病,温女士也得以回到家中。在医院交给她的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中,温女士惊讶的看到,除了当时陪同的家人,在护送人一栏,丈夫的名字赫然在列。在随后对家人的追问中,她的二哥表示,此举是受尹先生的指示。温女士指责一切都是丈夫尹先生故意陷害。

    目前,温女士已经诉讼离婚。(来源:深圳广电集团http://s1979.cutv.com/cutv/news/diyixianchang/201212/0665401306.shtml)

    浙江钟亚芳被精神病案开庭警察社会人员一路“陪同”民生观察工作室2012-12-5消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钟亚芳被精神病案,5日上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直受到严密监控的钟亚芳,在四名桐庐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与当局雇佣的社会人员的押送下到庭参加了审理。钟亚芳的代理律师、来自北京的杨成煜律师参加了庭审。同时,杭州一些维权人士也参加了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钟亚芳告的是杭州市公安局,该局在2009年12月8日作出了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该通知书告诉钟的家人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

    (编辑: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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