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露,一位普普通通的苏州中学的教师,因准备祭奠林昭而被当地派出所非法传唤,因要求有关方面给个说法不成而绝食,因绝食而被强行送进精神病达八天!出院后,被停止一线教师工作,目前在二线校史馆里做校史编辑工作。
作为一位普通的中学教师,中共党员,他是如何“觉醒”的呢?据他的文章介绍:
“我,潘露,男,34周岁,目前为江苏省苏州中学地理教师,身份证号:321023XXXXXXXX0433,电话13151170867,QQ790425441,曾任教高中地理学科选、必修科目和部分校本教材的选修学科。2012年2月左右,我在网络上偶然看到有关秦永敏的《和平宪章》和唐荆陵的《公民不合作运动》,这两位先生稳妥的政治理念与和平的转型思路和我的“理想国”十分相似,于是我从中吸取了大量营养,也准备在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之际)举牌“拥护十八大,支持政体改革”,即便是这样的口号,也被学校派到上海被出差去了,巧合的是我在上海碰上了谢丹和张汝隽一行,为此我们谈论2012年12月16日为林昭过生日的事情。于是在我的召集和联络下,当天共有全国50多名网友祭奠了林昭诞辰80周年。”
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出问题了,这是很多包括体制内的人士都很清楚的,但是作为教师这种游离于“既得利益集团”边缘的潘露站出来直接跟体制叫板,其风险就是有可能远离既得利益!潘露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了,就这点笔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文章继续写道:“事后,我们苏州本地的几位召集人(潘露)和参与者(袁雪成、顾志坚、戈觉平、吴其和、金鹰、王建和陈瑜等人)就全部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以“非法集会”为由传唤至木渎和藏书派出所,其中顾志坚整整被传唤了26个小时。
虽然2012—2013年的中共党政交接过程在风雨飘摇中涉险过关,但是高压维稳的态势并没有减退的意思。于是2013年4月29日是林昭女士的罹难日,便成了我的受难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据我所知,我和其他苏州朋友并没有组织、召集。全国各地的网友都是自由自发来灵岩山看往这位自由女神墓地的。我潘露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
当林昭的事迹公诸于世后,作为林昭安葬地的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就成了追求自由、民主的“民主爱好者”的朝圣之地!特别是每年的4.29,林昭的罹难日,全国各地的朋友默默的来到这里缅怀“自由女神”,这是无需任何人组织和召集的!直到永远。
潘露,作为林昭母校的教师,有“民主爱好者”来祭奠林昭,其出面略尽地主之谊再天经地义不过了,而这却给他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他写道:“我的故事要从4.26开始,那天上午我正在学校上班,接到“老朋友”费警官的电话。苏州公安局姑苏分局国保费警官和泰南苑社区民警陈志刚在单位门口等我,于是我下楼进车。
问题翻来覆去就两个:一是“4.29”你要不要去灵岩山祭扫林昭墓?二是你潘露老师要不要组织“4.29”活动?得到的答案当然是不晓得,不知道。“4.29还有几天,我怎么知道”。
随后两天就这样过去了,费警官很辛苦的天天守在车里蹲点在我们学校门口。一直到28日上午,我接到交往多年的网友的电话,准备共进晚餐。哪知道,一出校门就开始闯关活动。
我带着自己刚刚七岁大的儿子冲出校门,校门口有两名便衣辅警先加以阻拦,我和儿子摆脱了控制后登上了去往灵岩山(他们的宾馆在木渎严家花园附件,靠近灵岩山)的游四路公交车。到了游四路终点站灵岩山(木渎严家花园)时,苏州国保费警官和另外一名干警已经在等我了。而和我相约见面共进晚餐的朋友还没有来,费警官提醒让我上车跟他们走,并且牢牢的抓住了我的手臂,我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费看拿我没办法,就打起我7岁儿子的主意,连哄带骗让我儿子坐进了国保公车的副驾驶位置。我又让儿子出来,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
国保费警官看情形顶不住了,就打电话找来我居住地辖区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出动了5名警力,加之前面的3名,共有8名警力要将我强迫押进警车。但是我仍然不肯上车,天色渐晚,两位朋友(事后短信留言才知道他们已在旁观)也到达了车站,孩子实在饿的不行了,我才勉强上了车,车子从灵岩山开到了胥江路派出所,所里的陈警官买了两碗馄饨给我们吃,吃完后大约7点30分回到了家里。
19点30分到家后(我家离胥江所只有百米距离),我立马上网和几位苏州本地的朋友商量如何接待“4.29”的专程到苏纪念林昭的各路朋友,正在和朋友们商量方案的时候,楼下传来了门铃声,带头是一位党内秘密警察(姓氏忘了),穿着便衣,还不肯出示警官证,手里拿着一张传唤证,具体内容如下:苏州市公安局传唤证直公(国)传唤字【2013】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兹传唤涉嫌非法集会罪的犯罪嫌疑人潘露(性别男,出生日期1979年5月1日,住址苏州市姑苏区XX苑XX幢XX室)于2013年4月28日19时到苏州市姑苏区公安分局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落款是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2013年4月28日。
看到这样的传唤证,我算是开了眼界,当时我就驳得他们(5人)哑口无言,苏州警方太有创造力了,4.29还没到,4.28晚就采取行动抓人(因为可能去参加4.29集会),这在逻辑上叫悖论,对未知的事情,我们是无权下结论的。但是苏州警方却很神奇的上演一次时空倒置,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由于只有儿子和我在家,我们一直等到我前妻回家接班接管小孩,我才跟着5位警力去胥江所,到达所里时间已经是22点30分,然后就是连夜的突击审讯,本来就没有发生的事情,我哪有什么事件和证据告之他们,所以第一轮爆出了零口供的尴尬局面,在党内秘密警察审讯我时,我不止一次的提醒我有精神分裂症的医学证明和中共党员的身份,请对方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可惜这样的环节并没有得到对手重视,当然对审讯监控摄像的选择性失明是国保们逼供的拿手好戏。
到了第二轮,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不知姓氏的国保顶不住回去休息了,留下胥江所小林警官和我拉家常,好不容易完成了2页不到的口供,看得我都不好意思画押,明明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
“4.29”凌晨3点,审讯终于结束了,小林也顶不住了,去楼上值班室睡大觉了。而我被关押在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空间里,有三个冰冷的审讯室和一个卫生间,在这里唯一能够碰到的生物就是几位辅警了,他们居住在一个叫接待室的地方。唯一的沙发被一位年事已高的辅警占有之,我只好在第三审讯室冰冷的地板上猥琐、无助的待到天亮。
他们没有打我,但是使用的是冷暴力,失去自由24小时对我来说就是暴力!
彻夜未眠,一直在想,“4.29”的灵岩山上会发生怎样的故事?是人民战争海洋?还是党内秘密警察的最后盛宴?我,潘露,好不容易熬到了“4.29”天亮日出,9点后所里来了蔡指导员和党内秘密警察林警官,他们一起把我疲倦的身体唤进了第三审讯室,这次不错,胥江所的蔡指导给我买了大饼油条,还好没饿着。而林姓党内秘密警察似乎对“4.29”凌晨的口供不太满意,他又问了一遍具体情况,更改了为数不多的口供,签字画押。上午11点,他拿出搜查证,要求上我家进行红卫兵式抄家,我已经出离愤怒了,如果当时我手中有刀子,我肯定选择做一回杨佳。考虑到还有父母子女,我答应12点午饭后去我家搜查。
午饭后,这次又是5名警力参与,由胥江所的王斌小干警拿着摄像机拍摄全程,还有社区阿姨作证我下面的行为和举动都为真正的事实。林姓党内秘密警察和若干警务人员进入我家之后,并没有多浪费时间进行地毯式扫荡,他们直奔北书房,搜走了笔记本电脑一台、印有我姓名潘露的U盘一只、印有“公民先驱、自由之魂”的横幅一条(准备”4.29“献给林昭的)、最后是一包公民徽章(共77枚)。在如何处理公民徽章的时候,双方发生了剧烈的冲突,以至于我在以生命捍卫准备跳楼的情况下,苏州党内秘密警察留下了最后一只徽章给我。在此我发表声明,如果日后任何党内秘密警察想解下我胸口的“公民”徽章,请用生命的代价来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接下来的时间,已经是垃圾时间了,10公里外灵岩山悼念林昭的人想必已经前仆后继,而我等坐在冰冷的审讯室里,跟代表体制内的党内秘密警察拉起了家常,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了晚上8点半,林姓党内秘密警察想必接到了上级的通知,让我在各种所谓"口供"和"文件"上签字画押,而我再一次被迫留下手印、指纹和DNA,才被释放回家。
今年的”4.29“必定成为我成长的一部分,待他日灵岩山上乌云散去,迎来万丈光芒,那是属于林昭的荣耀,也是属于我潘露对圣女的一丝敬畏之心。”
随后的几天里潘露一直悲愤难禁长时间失眠,情绪因此失控,坚决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为他作为苏州中学教师纪念该校学生林昭而抓捕他向他道歉。
5月7日,潘露老师在学校里激动地要求自己所尊敬的顾志坚、袁雪成、王建、唐吉田、唐荆陵、秦永敏前来为他作见证,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做出道歉,顾志坚当场赶去,要求苏州公安局有关方面前来做出道歉,遭到当局拒绝,并且很快就把他赶了出来。
随后,当地民主义士吴其和等人赶到现场声援,上午10:20,当地国宝对他们说,要和他们一起谈谈。
5月8日,潘露的父母,曾经上山下乡过,对政治充满无限恐惧的“知识青年”在无限的政治恐惧中把潘露送进了当地精神病院——苏州市广济医院6病楼3区。
在精神病院,潘露被强行吃下各种药物!按潘露的说法:“药我全吃了,那又怎样,我的精神力量仍然非常强大。”
潘露在精神病院被关8天,于5月16出院,出院证明上是:复发狂躁症。
在他们眼中,也许只有逆来顺受的臣民才算是“正常人”,任何对社会不满,对现行体制说三道四的人都是“精神病”!他们死抱腐朽落后的政治体制不放,冻结政治体制改革,而那些急于想改变现状的人自然就成了狂躁症病人了,很多还是复发的!
编辑、整理:《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李其刚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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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学教师潘露被送精神病院事件始末
被精神病与被自杀折射中国社会
据中新网2013年5月1日电,《精神卫生法》已于2012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治疗”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没有“开药权”。此外,《精神卫生法》还确保贫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救治,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被精神病,大多发生于公民在维护正当权益时,公权部门对于公民权益伤害不但不作为,反而对公民进行迫害的一种社会现象。
比如最近,今年4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该市五交化公司的20余名员工在这里聚集,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讨说法。他们已为此奔波了6年之久。之所以赶到该酒店门口,是他们得知湖北省纪委的一个工作组在这里驻扎,他们期望此举能得到该纪委工作组的重视并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半个小时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认为“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扰,并造成该处道路交通受到影响”,予以驱赶并维持秩序,随后将参与该事件的11人带至公安机关调查。其中除了上访代表外,还包括十堰市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及十堰市粮食局职工吴祖华。当时彭、邓两人在现场拍照,而吴则用DV录像。次日凌晨,吴被释放,警方认定他只是“路过并拍照”。彭、邓两人则被投入十堰市精神病院。
彭宝泉究竟干了什么?到宏正酒店门前上访并被带进派出所的五交化公司的一名女员工对羊城晚报记者介绍,彭宝泉之前与她们不甚相熟,只是听说她们要去反映一件已上访七年未曾得到解决的事情。她们是在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到酒店门前上访的,整个上访过程约半个小时,始终没有人来接见,而彭宝泉中途过来,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她们随后被赶来的大批警察送上警车后,才看到彭宝泉也被送上了警车。这名员工称她在派出所一直被盘问到昨天凌晨5时许才离开派出所。上访职工给记者传来了一份加盖“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章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上称已查明这些访民4月9日八时许“打起横幅围堵宏正酒店正门”,在门口呼喊,致使酒店“无法正常经营长达30分钟”,决定对带头者王××行政拘留七日。据这位上访职工称,被正式拘留的仅她一人,她对彭宝泉仅仅是拍了几张照片就被送精神病医院感到无法理解。
彭宝泉的妻子叶女士对记者说,彭宝泉最近言行、精神一直很正常。叶女士坦承,两年前彭宝泉因与派出所民警起争执被抓,当时曾找本地医生对他进行了精神鉴定,后派出所重新找武汉的专家鉴定,结果是他有点“偏执”。而据跟他一起关在派出所的一位上访职工称,彭在警车上和派出所内未见有异常举止。叶女士质疑,派出所把彭宝泉送进精神病院,并未征得家属同意,甚至在送进去后有关方面也没有通知家属,而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更令人不可思议。
知名博主张洪峰发表博文提出强烈质疑。该博文引用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毅的话说,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基层官员无法无天,可怕的是相当官员保持沉默,装聋作哑,真是没人管了。彭宝泉是热心人,彭宝泉的一个哥哥,几年前上访途中,突发脑溢血成了植物人,他觉得很惨,他想帮帮别人。社会底层民众陷入生存困境,政府官员不闻不问。此时我们的社会需要热忱的人;而不该容忍的正是那些麻木的冷漠看客。
当今社会一再出现健康人被“被精神病”事件,让人心有余悸,这是当地官员默许的违法行为,检验着当地主政官员政治智慧和“执政为民”理念。如果官员一味冷漠、麻木,我们的社会真是出了精神问题。
彭宝泉似乎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今年年初,湖北青年陈永刚因在网上质疑“某县领导搞形象工程”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其在被拘留之前告诉了彭宝泉,彭宝泉随后向知名网友张洪峰求助,张洪峰乃发表博文披露。此时正召开全国“两会”,顿时舆论大起,十堰市公安局3月5日撤销了拘留决定,郧西县政府和警方在网上公开向陈道歉。
早在2001年,他获悉建行十堰分行五堰支行有人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于是向十堰市纪委举报。经纪委介入,该行原行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他认为,这个处理并不圆满,因为他举报中的其他人包括宋某在内没有受到追究。
彭自述,自2003年起,他先后被剥夺客户资源、下岗、被打致残、家庭离散,而这些遭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的直接上司换成了他举报的宋某的丈夫胡某。2005年底人事制度改革,他所在的单位共有3人下岗,一个是司机,一个是电工,另一个则是他。他认为完全是胡某打击报复的结果。为了重新上岗或讨回客户资源,彭数度找胡,以及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发生到双方动粗的境地。在几次冲突中,双方互有伤情。2007年在被原营业部主任赵某打伤左眼后,获对方赔偿23万元。而2006年至2009年期间,彭则先后被行政拘留两次共30天,罚款两次共600元,并于2008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07年1月始,彭即在建行办理了病休手续。
今年4月16日上午,本报记者前往建行十堰分行采访,欲求证彭的相关事实时,对方以上市公司有严格规定为由予以婉拒。而该行给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彭宝泉情况介绍”也只简单罗列了彭于2005年落聘后至2009年服刑期满释放期间,如何与营业部主任发生冲突,如何被处罚、拘留直至判刑的基本过程。
至于因“偏执”而被精神病的,在中国已经数不胜数。最著名的就有2010年被广泛报道的徐林东。当年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徐林东当着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面,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而这时的徐林东,已被关在精神病医院6年半。
据徐林东的家人叙述,1997年,好打抱不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开始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不堪徐林东“找麻烦”的大刘乡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抓回来,将其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关起来。
记者称,在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把他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的徐林东,被强制进行各种“治疗”。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期间,徐林东的身体不断恶化,不断生疮、生癣,“他们又不给我治疗,一直在里边关着,也不叫出去”。而徐林东的家人,直到2007年7月,才知道一直下落不明的徐林东被关在精神病院,这才到驻马店探望。
关于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用,徐林东肯定地说:“政府交的钱,大刘乡政府交的。”虽然徐林东没有亲眼见过乡政府的人交钱,但曾有护士跟他说起此事:“一开始一个月1300元,后来一个月1500元。”从护士口中,徐林东还得知:“如果我再上访,再找事儿,乡政府的当官的就会就地免职,所以不让我出去。” 6年多来,他视力越来越差,现在写字都得拿放大镜。整个采访过程中,徐林东多次向记者说“谢谢”。离开时记者给了徐林东一包烟,看到他眼里含着泪。
徐林东的祸因,只为帮邻居讨公道。张桂枝是徐林东的邻居,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村民,丈夫耳聋,大儿子是脑瘫患者,而张桂枝自己则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这个五口之家只有女儿和二儿子是健全人。1997年2月,张桂枝开始考虑大儿子的婚事,打算拆掉老房建新房。麻烦来了。她先是和邻居王永安发生了宅基地纠纷,后又和乡土管所所长陈永和发生肢体冲突。她坚定地认为,乡政府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做了手脚。得知张桂枝的遭遇后,徐林东不顾家人反对,当即让张桂枝一家人在一个全权委托书上按了手印,帮助张桂枝状告乡政府。1998年6月,在两审皆输的情况下,徐林东带着张桂枝开始到北京“越级上访”。2003年10月14日,徐林东被大刘乡政府派人从北京“抓”了回来。这就有了徐林东自述中提及的先关看守所后进皮革厂再送精神病院的那段经历。
2010年4月21日,记者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到了徐林东在该院的病历,病历上联系人一栏名字为“赵振”,在与病人关系一栏注明为:干群。而记者在大刘镇政府采访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干部里根本没有一个叫“赵振”的人。病历上“赵振”的手机号码,是大刘镇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赵廷耀的。病历中,医院在对徐林东的检查中记录道:“意识清、仪表整,谈话接触可,尚能适应病房环境,对时间、地点、人物回答准确无误,饮食可,睡眠好,大小便正常,个人卫生知料理。认知活动方面:否认存在有感、知觉及感知综合障碍,谈话语速可、语量中等,在思维联想活动量和速度方面未发现异常。情感活动:情绪易激动,情感活动适切,无发现有病理性激情及强制性哭笑等,本能欲望如食欲、性欲无明显增强或减弱。无发现有关系妄想,被控制感等智能方面检查及记忆力方面检查,如常人谈话注意力集中,否认自己有病,拒绝住院治疗。” 从这些描述看,徐林东无疑是一个正常人,医院最后的初诊结论仍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徐林东被解救时,大王村沸腾了。从大刘镇政府的面包车上走下来的徐林东被人群包围,他挨个和乡亲握手。“林东哥,回来了?”“林东大(方言,叔的意思),回来了?”一个又一个声音跟他打招呼,徐林东拿着大哥给他的100元钱,走进了一个小卖部,和店主热情地打完招呼,买了两条香烟,走出门向每一个年轻的和年老的男人递烟。8年前离家到北京上访,6年半前被送去精神病院,徐林东终于又见到乡亲。几个同村的妇女说,“变化太大了”,走时的黑发已经花白。但几乎所有人都说,“你看他谁都认识,跟大家都打招呼,哪像精神病”。
除了被官方打击报复而被精神病,也有民间行为而导致精神病的。比如49岁的汪飞是河南省酒类销售的大腕儿,他经营着一家酒业销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长。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忙碌着生意。不知何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6个彪形大汉,直奔汪飞而来。“就是他!”瞬间,汪飞就被几名彪形大汉包抄并按倒在地。还没等在场的员工愣过神,汪飞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强行搜身,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掳走。“你病得很重!”“我没有任何病,我没有……”不容分辩,汪飞就被强行架上救护车,拉到了郑州某精神病医院。等汪飞明白时,他已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医院戒备森严,他被绑在病床上。
“我真的没有病,正常得很。” 被强行拉到这家“戒备森严”的精神病院后,只要有机会,他都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然而医生根本不听,反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疗。汪飞说,进到医院,“我的手脚全部捆绑到病床上,腰间还系一根绳子,这样的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住院后,医生、护士强行撬开汪飞的嘴巴“喂”药,还注射针剂。汪飞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医护人员就打他。因为病房“与世隔绝”,他的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2000年,他和前妻离婚,因经济问题他们发生过矛盾。汪飞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飞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飞辩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还会有人来找我做生意?”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飞多次乞求后,得到一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电话后,联系律师参与营救。当天下午2点,他们赶到了这家精神病院。折腾了几个小时,医院仍是不放人,小汪无奈报警。民警明确告知院方,凭直觉“患者”汪飞没有精神病。院方负责人和医生均声称没有家属,也就是汪飞的妻子同意,医院无权“放人”。“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医政科长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释,“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汪飞的妻子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俩早离婚了。”汪飞弟弟说。但是院方说:“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
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反复交涉,郑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汪飞知道这一切都是前妻“设计”的,可是,他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做检查,单凭前妻的一句话,就认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医院逼他口服、静脉注射药品,并被无端捆绑、殴打,苦不堪言。小汪又向几家媒体反映,迫于各方面压力,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80多个小时的汪飞才获得自由。
为讨要说法,汪飞将医院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律师认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制汪飞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严重侵犯他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要求赔偿20万元。院方逼迫他吃药,并遭到无端捆绑、殴打,严重侵犯他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赔偿10万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法院认为,精神病院仅凭殷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汪飞带往医院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汪飞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最终判决,医院当面向汪飞赔礼道歉,并赔偿汪飞精神抚慰金3万元。收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汪飞热泪纵横。精神病院收人谁说了算? “医院凭一面之词就能将人强行带走?”汪飞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
像彭宝泉、徐林东、徐武、汪飞这样“不该收治被收治”的案例屡见不鲜,财新网统计了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多起正常人被非法收治至精神病院的案例,其中有的人从1990年代起一直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有的人甚至最终在精神病院离世。 “被精神病人”通常有三类情况被送至精神病院:被家人送至、被单位送至、被政府送至,“被精神病人”本人的意愿完全被忽视,如湖北十堰“被精神病者”彭宝泉所述:“看守所你可以喊冤,能够申诉,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说你病得不轻。”而“非自愿住院治疗”问题正是法案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
网民质问:当想到就一个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长达十几年的时候,他们就不觉得心里有愧吗?这么缺德的事这些政府官员是怎么做出来的?他们怎么做的出来?我们的国家怎么会是一群这样没有人性的的畜生在管理?是谁选拔出来的?当初在选拔人的时候没戴眼睛还是他们根本就是同一类人?!
被精神病还是比较轻微的,起码还有命在。最残酷的莫过于被自杀。
事实上,从大陆建政至今,官员的自杀或被自杀的人数不胜数。他们采取的自杀或被自杀的方式包括:吃药、跳楼、割腕、上吊、服毒……。至于自杀或被自杀的原因,或政治失意,不见容于当权者,感到前途渺茫;或生活绝望,感到生不如死;或用死来捍卫人格的尊严和拥有的理念,以示自己清白与坚贞;或不得不死、以保护不能说之人和背后的秘密……。
自杀和被自杀的官员不仅限于各级官员,甚至还包括政治局委员这样的高官。由于篇幅有限,仅列举若干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的大陆高官。
从大陆建政至1970年代末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高岗(1954);中宣部副部长姚臻;曾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主任、中央政治局主席秘书之职的田家英(1966);华北局候补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1966);曾任《光明日报》总编辑、中央出版总署发行局副局长的储安平;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出任劳动部部长的李立三(1967);政治局委员、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陈昌浩(1967);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张琴秋(1968);上海市副市长金仲华(1968);曾任新华社总编辑、《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人民日报》社社长、全国科协副主席的范长江(1970);北京市前副市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吴□(1976);文革期间追随江青并担任文化部部长的于会泳(1977)……
从1980年代至今的有:北京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1995);权倾一时但自认为是毛泽东一条狗的江青(1991);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夫妇(2009);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2009年);宁夏自治区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2009年);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2009);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2010);山西运城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铁刚(2011);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2011);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2011);河南省商丘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明显(2012);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祁晓林(2013)…… 。据说,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也有不少官员对“唱红打黑”十分反感,但又无可奈何,一些人因此患上了忧郁症而自杀。比如重庆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谢大军、重庆科技大学副院长何健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税正宽等,都是死于自杀。
上述自杀或被自杀的高官名录或只是冰山一角,普通官员、一般党员自杀或被自杀的数目可想而知,尤其是在非常时期。据悉,仅在文革十年惨祸中,由官方宣布的自杀者就有170多万人,仅一个陕西省,文革中自杀的党、政干部就有两千多名。从大陆社会几十年来比较广泛的自杀、被自杀、被精神病,可以折射出这个社会的痼疾: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存在着令人恐怖的精神病!
被自杀的和被精神病的,大多是老百姓,是由于社会原因;但大多自杀的官员,却大多是出于政治或贪腐原因。为了避免自杀,官场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外逃风、裸官风。据媒体披露,中国目前至少有118万名裸官,不少裸官被揭涉贪腐下台。其中薄熙来,儿子自幼到英、美留学,妻子被指拥有新加坡国籍,他和家人转移到海外的资产被指多达60亿美元(约470多亿人民币)。广州白云区联边村一名任村干部的裸官,日前被揭拥有逾10亿元资产。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贪腐在前年二月被停职审查,传媒指其家人在外国至少拥有三幢豪宅,存款多达28亿美元(约220亿人民币)。而最近被审判的山东原副省长黄胜,消息指黄早已将巨额资产转移给与他假离婚、已移居加拿大的前妻及儿子、媳妇,即使罪成入狱十年八载,出狱后下半辈子仍衣食无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的《法治蓝皮书》指出,近四成七公职人员认为子女可拥有外国国籍或永居留权,显示大部分官员希望将子女送到国外。
所以,看来中国大陆仅仅制定一个《精神卫生法》,还远远不够。
(来源:天涯社区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65414-1.shtml)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乱作为。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6/7788.html)
卢洪波女士“被精神病” 卢红波的姐姐卢红霞和卢红梅向中国监督网诉说,2013年4月13日,其妹妹卢洪波(身份证号码:23022819771016212x)被当地有关部门强行送往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精神病院住院部,崔主任负责医治。该医院将健康人卢红波作为精神病病人治疗,用两道门锁住卢红波,卢红波与精神病人混住在一起,被褥等很脏。
卢洪波回忆说,2013年4月13日上午,巨浪牧场信访局局长韦士柱说,到总局开会,总局领导给解决问题。其实是谎言、骗局,他们将卢红波拉到农垦总局,农垦总局门口有医院的车和9人,医院5人,其中有巨浪派出所警察李子清、协警姜大辉等,医生护士带着保护带,准备捆绑卢红波,还有已经灌满药的注射器等,准备给卢红波注射药物,追抓卢红波,卢见势不妙,她知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已经被剥夺 ,由不得自己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怕他们捆绑和注射药物,便提出,无需你们捆绑,我自己上车。此后将卢洪波拉到了佳木斯市农垦第二医院精神病科,锁起来。2013年4月17日8:35:41,蒋建强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卢洪波女士的丈夫杨占东先生告诉中国监督网编辑部,他们应常务副局长徐修忠的要求,欲向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局长崔元超反映详细情况,早就在在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楼下等待,崔元超副局长没有到岗,该局保安不让他们上楼去找催副局长的办公室,后要求找徐修忠副局长,徐副局长说,这事已经向崔元超副局长交待了,由他负责此事,但是,崔元超副局长直至10点多钟还没有到岗,他们只好离开该局。(来源:中国监督网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9480
http://bbs.jiandu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047&extra=)
被精神病访民于艳华,北大探女失踪求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5月19日中午12点多钟,网友张昆接到访民于艳华来电,告知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被警察带到北大校园派出所,随后电话突然中断。于艳华祖籍东北,后在徐州工作20多年。多年前,她因女儿被打事件开始上访,期间不断遭受当局的迫害,曾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
知情者说,于艳华的女婿在北京大学工作,女儿和女婿都住在大学教职工宿舍,今天她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突然被警察带走。据了解,于艳华在北京经常参加公民组织的关注人权的活动,前段时间她还参与纪念赵紫阳逝世活动并探望其家人。她也曾呼吁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北京十君子,并举牌要求中共最高领导层带头公示财产。知情者说,这些可能是导致警察抓走她的原因。截止今天下午4点50分,信息员多次拨打于艳华的电话,对方电话语音提示暂时无法拨通,所以于艳华被抓后的详情尚无法了解。
于艳华电话:18010025016(来源:博讯网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3/05/201305211539.shtml#.UbE5dUCLC1Y)
整理:柳梅武汉访民周瑞英从北京被截回后送进公安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6-16消息:武汉访民周瑞英今天上午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近日到北京上访,昨天在北京被抓后,被截回了武汉。可今天到武汉后,她没被释放回家,而是被送到了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还不知最终会怎样。
据悉,周瑞英是武汉青山区人,因投毒案而上访。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
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
附: 事件经过
派出所非法关押致骨折 公安局门口静坐讨说法
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5月22日,到中江县公安局门口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要求赔偿,并赔礼道歉。
2006年,因修公路,家人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李金兰从中说了公道话,被乡、村干部记恨,处处被刁难。去年六月份,李金兰因女儿读书,自己打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到中江县政府上访,被置之不理。李金兰愤怒之下砸了挂在门口的意见箱和为人民服务的招牌,被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今年4月30日,李金兰因女儿户口年龄问题,派出所误写了两岁,女儿因此不能出去打工。李金兰到乡政府要求改正。工作人员却骂李金兰:“你这个疯子婆娘,以疯带疯,疯子。”李金兰气愤之极,说:“我就是疯子,我现在就疯了。”说着,顺手将桌子上的电脑砸了。工作人员喊来警察,几个警察拥上来,使劲将李金兰的手反扭在背后,边扭还边骂:“你这个疯婆娘,就是个人渣,只有弄到精神病院,要万多个男人来弄你。”随后,将李金兰抓到派出所,摔在地下,戴上手铐,吊在铁栏杆上,李金兰被拷得昏死过去。到了晚上,派出所找到李金兰的母亲,威胁说:“你女儿做了违法的事,要进班房。给两百元钱才放人。”李金兰的母亲不得已花了一百多元,买了几包烟,又说了很多好话。此时,李金兰拷在铁栏杆上,没了声息。警察叫来医生,问李金兰断气没有。医生说:“这个人血压高,马上要脑冲血。”警察听后,才将李金兰的手铐取了。
一个多月了,李金兰的左手一直疼痛难忍,不能负重。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骨折。随后医生又说没问题。李金兰认为是政府搞的鬼。于是,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门口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中江县公安局的曹警官将李金兰带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心理治疗。曹警官对李金兰说:“不要说你手痛,这个治疗才是主要的。”医生对李金兰作了十多分钟的询问后说:“不得啥子,一个星期后来拿结果。”走出医院,曹警官不满的对李金兰说:“看嘛,一颗药都没吃,就用了一千多元。”李金兰坚持要做骨科检查,但检查仍然没有结果。只要李金兰回去等答复。
李金兰电话 138826142
内蒙古刘晓梅上访被警察儿子抢包送入精神病院
刘晓梅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的居民,1948年出生,今年六十五周岁,曾在阿荣旗劳动人事局做过保管员(无编制),刘晓梅儿子王伟是名警察,现是阿荣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2001年,刘晓梅的女儿因购买化肥被人诈骗。刘晓梅历尽千辛万苦,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在2004年1月16日,将主犯抓捕归案。但因罪犯给了钱,公安局不但没将罪犯绳之以法,还将罪犯放了。刘晓梅因此不断上访,告公安局不作为。结果公安局两次将刘晓梅送进了精神病院。4月30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高峡结合刘晓梅早前寄给本刊的材料,电话采访了刘晓梅,以下是访谈全文。
高峡(以下简称高):你好,你是刘晓梅吗?
刘晓梅(以下简称刘):是。
高:听说你因为上访,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是这样吗?
刘:是的,我被公安局两次送进了精神病院。
高: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
刘:2007年3月31号,我那天是到陕西看病回来,还在火车上,就被他们截访了,带到招待所。
高:是哪些人?
刘:呼伦贝尔阿荣旗公安局的。公安局长杨世昌亲自跑到招待所里对我说:“我们给你解决问题,先到齐齐哈尔203医院作核磁共振检查。”然后,就把我拉到警车上。
高:后来呢?
刘:车子没开到齐齐哈尔,是开到黑龙江富裕县二道湾精神病院。公安局的葛中诚、杜彦军办的入院手续。那天是礼拜六,医院都在放假。直到星期一,全院的领导才对我的精神状态作了全面审查。
高:有哪些领导?
刘:有院长、副院长、医务科长,好几个人。
高:他们怎么审查的?
刘:他们就问了我一些问题,我都对答入流。
高:他们怎么问你的?
刘:他们就问:“什么事叫公安局送这儿来的?”我说:“打官司。”然后又问了年龄、家庭情况,还有案情的情况,我都对答入流。问完之后,医院感觉问题严重,认为不是精神病人,怕被家属控告,马上给公安局打电话。
高:怎么说的?
刘:院长说:“你把我们医院当成啥了,家属不得告我们吗!限你们两天时间把人接回去,不接我们送回去”。
高:这次你是哪天出院的?
刘:4月5日出来的,是我儿子连夜赶过来,找到领导,办了出院手续。在办手续时,发现了齐齐哈尔第一神经精神病院出的造假病历,说我是偏执性人格障碍。
高:你是什么时候作的鉴定?是在什么情况下作的鉴定?
刘:200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怕我上访,阿荣旗公安局将我控制在一家名叫“蓝天”的招待所。3月19日,来了四个人,二男二女,说是自治区政法委的来了解解决我的问题,谈了一会后他们就走了,也没签字。后来我才知道,这四人是齐齐哈尔第一神经精神病院的,是阿荣旗公安局让他们来给我作所谓精神病鉴定的,我就这样被他们鉴定成了“偏执性人格障碍”。
高:你真有精神病吗?听说你后来自己又作了鉴定?
刘:是的,2009年6月4日在北京时,我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作了个检查,当时就说我没精神病。后来我找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出了份诊断证明书,证明我“未见精神异常”。
高:这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后,阿荣旗公安局没给你一个说法吗?
刘:没有。我就说要告他们,他们就强迫我签了一个协议,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就给两万五千元的补偿,不签,就不给。但后来我还是在上访。
高:第二次送精神病院是啥时候?
刘:是今年3月26号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那天我在家里,当时一下来了六名警察,开了两个警车,有金冬云、刘昆等,还有派出所长朱英杰。他们说我到海拉尔信访,就把我拽到警车上,当晚七点二十分左右我被拉拉到呼伦贝尔牙克石精神病院六科室,六科室主任马世友亲自把我收下了。
高:到了精神病院呢?
刘:到了精神病院后,就把我交给六科主任马世发。我就跟马主任说:“我没有病,怎么把我送这儿来?你这是违法收治。”他说:“这是观察呢。”
高:然后呢?
刘:然后就给我吃药、打针。如果不吃药,就把手脚绑在床上,使劲灌。不打针,也一样,把手脚绑起来,强迫打。打针的时候,是两只手一起打。有时,左手打完了,就拔掉针管,再在右手扎个针眼,又与右手的针管同时打。
高:吃药打针之后有什么反应吗?
刘;反应可大了。腿发软,嘴干的直抽,喝水都咽不下,说不了话,嗓子疼,心累,心跳,身体虚的很。我就给大夫说,能不能少给点药。大夫说,不行,不能减。病房里50多个人,就我一个人打针。因为公安局给了钱。他们就是想让我死掉,恐怖得很。
高:你女儿他们没来吗?
刘:来了,我姑娘和姑爷都到了医院,要医院放人,医院不放,姑娘和姑爷就在医院打横幅。
高:打的什么内容?
刘:上面写的“违法收治刘晓梅”。医院被闹得没办法,就给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局的齐众国就到医院签字,我也签字,才出院。
高:给手续了吗?
刘:啥手续都没有。走的那天,正好是小清明4月4号,公安局还管姑娘要了五万元的保证金,要保证不上访,如果上访,就不退了。
高:你儿子是干啥的?他对你的事怎么看?
刘:也是公安局的,现在是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今年3月8日两会我在公安部上访时,我儿子王伟就在公安部阻止我上访,还抢断了我包的带子。回来后我儿子就和公安局一起策划并签字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当天我进精神病院时在前一辆警车上,王伟在后一辆车上,还拉开距离怕我发现,到医院也是他交有款。唉,家丑都不好对外人说。其实他们也是在利用我儿子,我原谅他。
高:你还告他们吗?
刘:告!我就是要告他们,告公安局,告信访局。我也不要钱了。我现在还在养身体,过段时间就上北京。
高:多保重。
2013-4辽宁营口被精神病者马秋满:冤就冤了,不敢再上访了
马秋满是原辽宁营口市塑料机械厂的工人,1959年出生。近期,马秋满主动联系《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介绍了她被精神病等情况。以下是本刊编辑刘飞跃对马秋满的采访全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你好,马秋满。请首先介绍下你是如何走上上访路的。
马秋满(以下简称马):好的。1996年前的三年左右,我们厂效益就很不好了,欠了我们工人三年工资没发。那时我又离了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几岁的孩子,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1996年开春的一天,没办法我就找厂长要工资,我得养小孩呀,结果工资没要到当年还被打了。
高:是谁打你呢?
刘:是我们厂保卫科长打的,我不断找厂里找得他们烦了。当时保卫科长用脚踹我,把我一根肋骨都踹断了,我当时都被打迷糊了。这事发生后,我的身体跨了,腰不行了,倒炕了。
之后,我就走上了司法诉讼之路,将工厂和保卫科长告上了营口站前区法庭,站前区法庭先是判我胜诉,对方赔偿我医药费等四万元。可到了营口市法院二审时我竟败诉了,最终一分钱都没拿到。
2005年我身体好一些后,我就又开始上访了,到省里、到北京去了好多次,至今我还在上访中。
刘:上访是条血泪路,期间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马:是的,有一次找营口市经贸委(营口市塑料机械厂的上级主管单位),经贸委官员张旭竟辱骂我说:“你们上访的没有一个是好的,都是精神病”。2005年9月,我在北京时去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被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派出所的警察抓住后拘留了七天。我同意拘留,拘留就要罚地方二十万。
刘:下面说说你进精神病院的事吧,你怎么进的精神病院的?
马:2008年7月23日,我正在北京一部门上访时,被北京警察抓住用大客车和其它访民一起拉到久敬庄分流中心。当天下午我被从久敬庄内接了出来,营口市经贸委的几个老爷们还有警察将我往一辆小面包车上押,我不肯,经贸委的二个老爷们竟扭住我胳膊。期间,警察还给我扣上背铐。押回营口,我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刘:你被关押在哪家精神病院?你在医院里面的情况怎么样?
马:我被关在营口市精神病院,当天是带着手铐进去的。进到病区后那里面有二道大铁门,就是鸟进去了想飞都飞不出来。进去了就让我吃药,我不吃他们就用钢丝将我绑在床上,钢丝当时都勒到肉里面去了。护士长还坐到我心窩上,我都喘不过气来。医生护士还拿来小锤子、竹片子撬我的嘴,强行给我灌药。
当时医生护士还说:“这是政府行为,不这么干我们就下岗了”。醒来后我谁都不认识了,在营口市精神病院期间,我总共这样被灌了二回。
刘:你进精神病院后,你家人来看过你吗?
马:我进精神病院后,他们没有通知我的家人。后来是一个病号的家属到医院来时认出了我,我家人才得知我在精神病院里。我家人知道后到医院来看我,但医院不让见,后来我姐姐给大夫塞钱了才让见。
刘:你这次被关了多长时间?出来后身体怎么样?
马:这次我在医院里总共被关了三个多月,我是10月25日出来的。当时我哥找到营口市经贸委,求放我出来。经贸委的人竟说:“市长有命令,宁可错关一个,也不放过一个” 张旭还说:“营口市精神病院还得扩大”。后来我姐、我哥到经贸委下跪,花了三千元,还请他们吃饭,并写保证我不再上北京,再上全家都整到精神病院里去。就这样,我才被放出来。
在精神病院的三个月,我一直在吃药,吃得我手直哆嗦,腿没劲,走道都不行。
刘:你被关精神病院这么长的时间,医院给你作过精神病鉴定吗?
马:没有,至今都没看到。
刘:出来后,你还在上访吗?
马:我放弃了,不敢再上了,“冤就冤了”。
刘:你在精神病院期间,里面还关有其它访民吗?
马:有,里面还关死了一个,叫胡秀容(音),她和我一起到北京上过访,她死后没通知家人就烧了。里面还有二个老太太,都是上访的。一个叫付贵华(音),一个姓韩,都七十多岁了。
2013、4江苏无锡市崇安区前进村尤宝芬上访被精神病的经历
江苏无锡市崇安区前进村的尤宝芬,近日在无锡市中心﹙中级法院旁边﹚访民聚集的小公园,向公众讲诉自己因依法维权遭打压的悲惨经历。尤宝芬因为房屋强拆而上访。又因为上访尤宝芬被多次拘留,甚至遭囚禁精神病院,唯一的儿子也离奇死亡,至今无法找到真相。4月21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江河电话采访了尤宝芬被精神病的情况:
江河:您好,您是尤宝芬吗?
尤宝芬:我是尤宝芬。
江河:我是《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想了解一下您被精神病的情况。
尤宝芬:哦,我是今年3月6日从北京上访回来,在无锡火车站,刚下火车,就被东北唐派出所的警察,穿的便衣,绑架到派出所。
江河:认识绑架你的警察吗?
尤宝芬:只认识社区民警丁苏婉,其他的六、七个人,好像是社区的,还有保安。
江河:当天晚上,他们把你关在哪儿?
尤宝芬:关在派出所里。
江河:他们啥时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
尤宝芬: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间。他们先通知我父亲和我妹妹到派出所里来,我父亲说要见我,他们就要我父亲签字。说不签字,就不准见我。
江河:你父亲知道签的啥字吗?
尤宝芬:我父亲说他也不知道签的啥字,只是说,不签字,就不准见我。我父亲为了见我,只好签了字。
江河:你是怎么被拉到精神病院的?
尤宝芬:我父亲签了字,就见到了我。我父亲说,好几年没见到你,很想见你。我也没啥说的。他们就把我拉到一辆黑色的车子里,直接载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一下车,我就说:“怎么会到这来?”他们说:“把你送到这儿来检查检查。”我说:“医院有很多,有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为什么会到精神病院。”他们就不理我了,直接到医院办手续。
江河:你住在哪个病房?
尤宝芬:住在三楼13病区,那里有八、九十个人。每天挂一瓶盐水,每天吃三次药。
江河:挂了几天盐水?
尤宝芬:挂了6天盐水,6天完了,又继续吃药,吃了15天。
江河:你吃了药,有啥反应?
尤宝芬:吃了药,没有精神,脑子也不灵光,浑身没有力气,就想睡觉。
江河:在医院里,你被他们打过吗?
尤宝芬:没有,只要我乖乖的吃药,他们就不会打我。
江河:15天以后呢?
尤宝芬:15天以后,医生就说要给我做鉴定。
江河:医生怎么给你做鉴定?
尤宝芬:医生问我为什么事情上访,我说是为了拆迁的事情上访,为了我儿子被死亡上访。医生又问你的脾气怎么样,我说,小时候,不是很跟人计较的,原则问题是不让的。医生又问我的脾气犟不犟。我说,我的脾气就是坚持原则,每个人都是有脾气的,我就是为儿子的事情。
江河:然后呢?
尤宝芬:然后就叫我走了。医生给派出所开了个证明,说我是偏执型精神病。我妹妹到医院找医生,说我姐姐没有精神病,是为了儿子,受到了刺激才上访的。医生说他们都是专家。又对我说:你是警察送进来的,出去还是要警察同意,才能办出院手续。
江河:你啥时出的院?
尤宝芬:3月25号上午,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丁苏婉到医院办了出院手续。又叫我父亲和妹妹来接我,叫他们两个把我看好。
江河:他们给过出院手续吗?
尤宝芬:他们不给我的,我只有一个吃药的单子。
江河:你以前被他们送到过精神病院吗?
尤宝芬:送过,2005年2月份的时候,就被他们送到精神病院,关了三个月。
江河:是因为上访吗?
尤宝芬:是,我从北京上访回来,刚下火车,街道办的徐书记,还有司法组的人就把我抓起来,直接送到精神病院。
江河:家人知道吗?
尤宝芬:不知道。后来才通知我妹妹。我妹妹还到精神病院来看过我。
江河:这次在精神病院的情况怎么样?
尤宝芬:给我吃药。我不吃药,就把我手脚绑起来,按住我,灌我吃药。
江河:吃了药有什么反应吗?
尤宝芬:反应大了!吃了药,我头胀、头大,脸发红,浑身没有力气。他们怕了,就给我挂盐水。
江河:后来呢?
尤宝芬:后来他们就不敢给我吃药了,就在里面呆了三个月。
江河:是谁接你出院的?
尤宝芬:是居委会的杨主任,还有我妹妹。
江河:给过你手续吗?
尤宝芬:什么也没给我,就让我回家。
江河:他们把你送到精神病院,是严重的侵犯人权。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
尤宝芬:好!
2013-4被精神病扮精神病都需严防
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责,如何处置精神病人暴力犯罪一直争议不断。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新法实施近3个月来,全国多个省份均已出现首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
“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的同时,让精神病人也得到妥善处置,是强制医疗的核心价值。”多名司法实务界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该程序的重大意义,并表示这一措施涉及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和限制,司法机关将审慎办案,既要防止再度出现“被精神病”事件,也要严防有行为能力人借此逃避刑责。
减少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今年1月2日凌晨,55岁的贵州籍男子潘某,因幻想其妻与他人有奸情并意图谋害自己,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暂住地,持铁棍、砖块猛砸妻子头部致妻子死亡。经鉴定,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最终被强制医疗。这是江苏省首例强制医疗案。
本案审判长、武进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云妹说,新刑诉法实施前,因我国没有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尽管有明显暴力倾向的“武疯子”刘亚林已经连杀3人,但公安机关只能要求其家人严加看管,这对社会无异于一颗“不定时炸弹”。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仁杰办理了北京市首起强制医疗案件。据他介绍,检察机关审查时,主要对管辖范围、涉案精神病人身份情况及其所实施的暴力行为事实、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
“仔细审查是为了实现立法精神所指向的3个确保,即确保有人身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致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确保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确保无须住院治疗的公民不被强制收治。”办理了广东首宗强制医疗案的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籍新生解释说。
朱云妹告诉记者,法官是否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主要考虑是否满足3个条件:被申请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其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强化监督避免逃避刑罚
在刑诉法修改以前,对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实践中强制医疗措施难以落实,即使能落实也存在不少问题,最典型的莫过于引起社会热议的“被精神病”问题。如江苏朱金红案、广州何锦荣案、深圳邹宜均案,均是为了争夺财产,不惜将精神正常的亲人送到精神病院医治,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
“新刑诉法把强制医疗纳入与追究刑事犯罪相同的司法诉讼程序中,明确了公、检、法机关的责任,在程序设计上把保障人权落到实处,能够有效防止被精神病再度发生。”朱云妹说。
籍新生表示,对于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嫌疑人,或者即使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嫌疑人并未实施暴力行为,以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为由,随意动用警力抓捕、羁押有关人员,都是违法行为。
除了防止出现“被精神病”事件,如何防止实施暴力犯罪的有行为能力人伪造精神病史借以逃避刑责,是另一个不得不警惕的问题。
“新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张仁杰表示,检察机关要强化全程跟踪监督,在强制医疗案中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查明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事实有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精神鉴定的相关程序是否合法。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根源上杜绝“被精神病”或借精神病逃避刑罚。
籍新生建议,可参照实施多年的检察机关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监督工作,在有关强制医疗执行机构设置派驻检察官或派驻检察室。如确实发生“被精神病”、有行为能力借精神病逃避刑罚等现象,即使在申请、决定环节有疏漏,但在执行环节也会露出马脚。
细化操作程序及权责
去年11月24日,北京大兴区黄村镇一小区内的侯某将自家衣服堆在客厅,浇上酒精后点燃引发火灾,造成侯某家及多家邻居房屋受损,经济损失3000余元。经鉴定,侯某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无刑事责任能力。大兴区检察院认定侯某应当强制医疗,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
“我们认真听取了侯某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他们认为依据现有家庭状况,足以保证被申请人在家中接受较好的治疗,且可以保证其不再危害社会。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考虑被申请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而作出是否强制医疗的申请或者决定,是否适当?”张仁杰坦言,办理此案时,深感强制医疗还存在许多有待细化的地方,进一步明晰操作程序和各方权责才是解决难题的关键。
朱云妹也表示,司法鉴定异议程序、受害人权益保护、强制医疗执行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究。如受害人在强制医疗程序中是否有权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对法院作出的决定有复议权等需要予以明确。
一直关注“强制医疗执行机构尚无资质要求”问题的籍新生建议,可以由省级公检法机关提出强制医疗执行机构(主要是医院)资质条件,在硬件建设、看护人员配置、安全防范等方面明确规定,然后根据各地情况,在每个市指定若干强制医疗执行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执行,也能有效防止在执行中出现强制医疗人员伤残死以及致他人伤残死等问题。
(来源:法制日报http://www.cssn.cn/news/700887.htm)那些“被精神病”的小伙
被自杀、被代表、被就业、被自愿、被增长,我们已进入“被时代”,这个说法在互联网上流行了起来。或许,我们一直都生活在“被时代”,只是一些社会现象在今天让人感觉特别无奈。这个“被”字,即反映了当今弱势群体的无助,也嘲讽了这个现象的荒谬。
我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精神科干护理工作有八年了,我负责的病人里,就有两个“被精神病”的小伙。
一个小伙子很优秀,可谓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家境也好,父母祖辈不是官就是商,有钱有权。爷爷硬要送他来住院,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家里给小伙找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结了婚,小伙子却流连在歌舞厅里,和一位交际场上的美女混的难分难舍。两位美女都来我们病房看望过他,正房是被爷爷拉来的,意思就是秀一下孙媳妇,让我们看看,也好给小伙做工作。小媳妇确实很PL,身材好,家境也好,就是一个白富美。我们也如爷爷所愿,一致惊艳,很看好这桩婚姻,也对小伙的胡作非为持否定态度。
那位交际花是自己来的,遵爷爷所嘱,我们不敢让他探视。因为爷爷送小伙住院,就是为了让他们隔离开来。但是大门内外,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谈的火热,情急之下小伙威胁我们:你再不让她进来,我就撞墙。我们把她请进病房,也确实是很养眼的美女,不同于正房的优雅淑女范,是带着野性的时尚美。
这个小伙戏剧性的让自己的爷爷“被精神病”了。住了两天院,在我们医生的劝说下,家长给他办了出院手续。没有病,因为这类桃色事件而住进精神病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一个小伙是在校大学生,因为信奉一种被上级认定为不健康的教,大学 ��教徒中的积极分子,被家长送来住院,也就是为让他跟现实生活隔离一段时间。
小伙很沉静,没有大吵大闹,愤世嫉俗,很随遇而安的。只是话不多,在我给他做心理护理,聊天的时候,才敞开自己的心扉。一次,我进病房,见一位病人正在分发零食,他跟一群病人在抢。见我进来,遂走到我面前,很羞愧。他说:“我知道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有自己的理想和学业,但是在这个环境里,我感觉自己的理想已经被消磨掉了,我在慢慢的退化,在此之前,我怎么也不会跟别人抢东西吃。”我微笑着说:“这没什么不对,你们都是病友,在一起玩笑,融入他们也是应该的。心理学上有一个说法叫“从众心理”,你不过是入乡随俗罢了。不过你也明白自己的处境,我还是希望你能保持清醒,在病房里就当修身养性,出去后,你还是天之骄子,继续修完你的学业。”
两个小伙子,都很优秀,都因为外界的原因,和精神病房有了交集。可能他们自己也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进精神病房里当病人,他们就像一颗石子,给病房也给自己的人生激荡起一圈涟漪,继而恢复平静。我希望,这段经历,应该会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印记,看一看那些真有病的人,他们应该庆幸自己是假病,从而遵纪守法,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喜闻《精神卫生法》历经27年波折,终于出台,要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精神和心理疾病的专科医院,组织了《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并开展了“落实《精神卫生法》,建设美丽聊城,心连心惠民救助活动”,2013年4月20日——2013年5月30日,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期间,对聊城市长年在家关锁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生活费全部免除。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是精神病人的福音,也是非精神病人的福音,因为从此被精神病可能会成为历史了。
(来源:红袖添香小说网 http://article.hongxiu.com/a/2013-4-22/44640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