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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张昆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江苏省徐州市维权人士张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宣判。

    据知情人“木铎”透露,张昆案庭审定于12月28日9:30分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开庭前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第十法庭已经座无虚席,官方派来的所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等人已经坐满了旁听席。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不太庄严肃静,秩序不太井然。

    此后,张昆被带进法庭,他一进法庭就向法官提出要求,将本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对此,张昆的两位辩护律师表示支持,认为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并陈诉最高法院提出关于建立三个司法公开平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有关于这个网络直播的规定。江苏省的规定是以直播为原则——那就是所有的案件都应当直播的意思;但以不直播为例外——那就是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但是这个案件不涉及这种情况,所以它是应当直播的。

    鉴于张昆与辩护律师的要求有理有据,法官不好推辞但又凸显为难,最后法官让律师劝劝张昆放弃这一要求,而张昆表示不同意,张昆回复说:“有司无非就是叫律师劝我放弃这个这一合法权利。”就这样庭审陷入僵持中,之后法官们走出法庭商议,他们来来回回有十几分钟的样子,最后法庭方面劝解张昆及律师说,这个案子已经拖了很长时间早已羁押超期了,法院这边现在也有压力,不希望再发生“节外生枝”的事,导致再次延后开庭。此后双方达成妥协,继而庭审才得以启动。

    妥协以后,检方宣读起诉书,宣读起诉书以后,张昆做了陈述,并且他还指出,自己在服刑期间受到了酷刑,而检方则举证不存在酷刑。对此,两位辩护律师从检方极力掩盖事实的证据中,找到了张昆服刑的彭城监狱存在酷刑的蛛丝马迹。之后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律师提出主张,希望本次庭审不是最后的庭审,希望再审时法庭查清事实,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在查清是否存在监狱酷刑、虐囚等问题的基础上,给张昆作出公正的判决,早日还他自由。

    在辩论阶段,张昆发表了自我辩护观点,讲述了他的个人经历及对社会、司法、政治等方面的看法、观点,以及无罪的理由,最后他说他将坚持做公民。虽然在张昆自由辩护期间,审判长多次打断张昆的自我辩护,但总体还是保障了他的权利,让他最终发表了全部的观点。张昆的发言内容动情、理性、精彩,有血有肉。在他的陈述中,他回顾了历史,谈到慈禧老太太如何阻止中国走向民主,也谈到当局对公民的庄严承诺,说要让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出司法公正。

    张昆在最后陈述中提到了几个38年。在什么时候,毛泽东提出美国是民主的灯塔,坚决反对蒋介石的独裁,要求蒋介石释放政治犯,实行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实行多党联合执政;结果最后取得了政权以后,这个承诺实现了没有?又一个38年,共产党提出了、许诺了什么东西;结果38年以后实现了没有?最后一个就是现在承诺让这个公民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让这个公民体会到这个法治的尊严,体会到自由、平等、公正;那么38年以后,或者咱们的子孙再读到这些承诺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能体会到、是不是认为这个当局是不是兑现了这些承诺?!

    张昆把自我辩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合在一起了,法官几次打断他说:“这些与案件无关!”但是他坚决不同意,最后终于陈述完毕。他最后的两句话是:“如果我有不测,请在我的名字前面加上‘公民’二字,为了正义而坐牢,我骄傲,我自豪!”说真的,我(“木铎”)真是含着眼泪听完他的最后陈述。

    他的这个陈述总共可能有半小时,在这其中,法庭几次打断他,说这些与案件无关。他就给法庭抗争说:“当然有关!这是关于司法理念和这个办案基本理念思路的问题!”后来赵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张昆写的那几张纸,是花1000块钱买的。因为在监狱里,别人都有纸,也可以有笔。但是他是政治犯,那不给他纸。不给他纸,他就花钱去买。就那几张纸,就花了1000块钱买来的。所以当他在法庭最后陈述的时候,尽管法庭几次打断他,他坚决要求把他的陈述完毕。虽然法庭很不情愿,但是最终还是让他陈述完了。

    关于旁听的感想“木铎”表示:旁听席上,有人表表现出是一种同情的表情,有赞同的表情,也有讥笑嘲笑的表情。有人说还想推翻朝廷,就凭你们这几个人,嘲笑说,你看他就那样儿,他还想推翻朝廷。我体会当时这个法庭上的情况,跟清朝末年差不多。

    这时候使我想到了,清朝末年的中国走向民主的时候的事儿。甲午战争以后,很多爱国者,抵制日货,烧毁日货,又是砸日本商店。但是真正的有识之士,纷纷去日本留学,他们就想看看到底你撮儿小国如何能打败我这个泱泱大国。有的认为应该是教育救国,你看,人家日本小孩儿学的是数理化,将来它就建立现代化的社会,咱们这个整天是读这个之乎者也没用。

    也有说是产业救国,说你看人家那个技术工人,那车工,钳工,刨工,车钳刨铣的,是机械制造,咱们所谓的技术工人,打铁的、木匠、石匠、理发的,根本就不适合咱们国家走向现代化。

    他们就是共同的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都不是什么教育救国、什么产业救国,而是清朝的制度阻碍我们前进的这个步伐。最后他们都共同的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说,必须推翻清朝这个腐朽的制度。那时候也有很多人在嘲笑他们。

    庭审当日,整个过程还算顺利,从庭审的过程来看,法院、法官基本兑现了其保障张昆庭审权利的承诺,但是也有缺陷,这就是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事情,法庭拒绝了张昆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最后,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本次庭不是最后的庭审,希望再审时法庭查清事实,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在查清是否存在监狱酷刑、虐囚的问题的基础上,给张昆作出公正的判决,早日还他自由。

    据悉,80后青年张昆是公民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曾因宣传宪政民主、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声援“南方周末事件”,到黑龙江声援唐吉田律师及前往河南声援“南乐教案”等公民维权行动,遭到打压迫害。2013年1月因发起“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公民之旅”活动,被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两个月,受到殴打等酷刑虐待;2014年2月被关进精神病院一个月后,当局又以监视居住一年的形式变相剥夺其人身自由;2015年六四前夕,张昆等人在街头举牌再次要求官员公示财产,5月24日被徐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以相同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关押在彭城监狱,直到2016年4月8日刑满获释。 张昆获释后仍坚持参与公民维权活动,并在网上揭露自己被非法抓捕关押滥施酷刑的经历,2017年5月27日徐州警方再次将张昆抓捕,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警方以言治罪对张昆进行打击报复,其执法的合理性受到广泛质疑,张昆被抓捕后得到网友们的关注和声援。2018年6月7日,法庭原定的开庭突改为庭前会议。会议主要是排除非法证据,以便庭审能够顺利进行等事宜。起诉中主要指控张昆发布的关于两个控诉遭受酷刑的视频及一些文章包括受到的酷刑虐待。



  • 秦永敏妻赵素利发出紧急求救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4日消息】近日从秦永敏妻子赵素利处获悉,秦永敏在湖北省潜江广华监狱服刑之现状令人担忧:每天,有十几个犯人轮流看管他;每天,阻止他看书、读报、写作、思考;强制他干活劳动。血压经常升高到——高压260,低压180。狱方在精神和身体上摧残他。甚至有人赤裸裸的威胁他说“你想不想活着出去”。

    秦永敏是一个极坚强的人,他积极乐观,今天他为了捍卫他作为人的尊严,他已经生无可恋,决定绝食抗争。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作为他的妻子赵素利请求联合国人权机构的介入,救救危在旦夕的秦永敏。

    2018年12月24日,赵素利又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发出紧急呼救:呼吁联合国人权机构禁止酷刑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对秦永敏被中共政府非法判刑入狱,且在审讯、羁押阶段对其肉体和精神残酷折磨不断升级,致使生命垂危的状态介入调查,并依法保障其在狱中的各项基本人权。

    据悉,武汉资深政治异见人士秦永敏先生,是一位中国民间政治学者,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

    1953年8月11日出生于湖北武汉。原为武汉钢铁厂工人,1970年代末,在武汉主编民主刊物《钟声》,1980年开始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秦永敏被捕,次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1993年11月14日在北京参与发起《和平宪章》运动,是1949年后的第一个民运纲领的起草人,提出平反六四事件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等要求。随后他被控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

    1997年秦永敏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满释放。

    出狱之后,不到一年时间里,在恢复中国人权观察工作的基础上,秦永敏已经发出了两百多份人权新闻稿,发起了多次救助政治受难者运动(刘晓波、李旺阳等),为此多次被“传唤”,被行政拘留和非法拘禁,五次被抄家。尽管出狱后又多次受邀出国访问,但他说中国不民主化就绝不出国,将始终战斗在中国的人权活动第一线。秦永敏的遭遇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据报导,如何处理“秦永敏事件”已成为美台智库观察中国政改的动向标之一。秦永敏的部分文章汇编于独立中文笔会。

    2012年6月初开始,被失踪月余。期间其友李旺阳身亡,引起民众质疑。2013年12月8日,于武汉武昌区艳阳天酒楼举办婚礼,新娘赵素利,受到当局严密监控,其中有4人被抓后又释放,婚礼进行时场面一度发生混乱。之前被释放的宋宁生等4人在婚宴结束的返程中再次遭到当局的无辜抓捕。

    2015年1月9日秦永敏因“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被武汉警方拘押,后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其妻赵素利也于同月19日被武汉当局带走后失踪。直到2018年2月上旬,赵素利在被武汉警方秘密羁押三年后,得以短暂露面,但随后又被警方控制而与外界失联。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有数十名保安员驻守在秦永敏湖北亲戚家门口,限制其家人外出自由,也不准外人登门探望。

    秦永敏被捕后,其发起创建的“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注册中)、“全国旅游群”(政治犯家属救助慈善群)等社团中的重要成员刘兴联、徐秦、郭庆军等多人也接连被捕。

    2016年6月,秦永敏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2018年5月11日,其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2018年7月11日在被拘押三年后,秦永敏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满将共计36年刑期。

    秦永敏先生毕生志励于中国和平转型,主张“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政治理念。曾两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被视为中国的曼德拉,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政治犯。

    【附赵素利呼吁信】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

    我是中国良心犯秦永敏的妻子赵素利,我的先生秦永敏因组建民间组织——中国人权观察,被中国政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3年,他在狱中遭受了各种各样的非人道折磨,目前已是生命垂危。为此我紧急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发出呼救。

    秦永敏是一位中国民间政治学者,著名异议人士,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秦永敏作为中国大陆广为人知的几个主要政治犯之一,他的理念是,中国应该认可普世价值,回归世界文明主流。为此,中国必须走“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道路。

    从1970年到2018年,秦永敏在48年间,被非法抓捕、非法拘禁45次,失去自由超过26个寒暑。2018年7月1日,秦永敏再次因组建中国人权观察,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13年,刑满将共计36年,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坐牢时间最长的政治犯,并被世人称为“中国的良心”和“坐牢王”。

    鉴于中国政府对政治异议人士,尤其是拒不屈服的、有号召力的老牌政治犯的迫害越来越疯狂,越来越凶残,多名政治异议人士遭受各种酷刑或莫名死于狱中的现状,担心秦永敏生命随时会出现不测,我毅然决定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发出紧急呼吁:呼吁联合国人权机构禁止酷刑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对秦永敏被中共政府非法判刑入狱,且在审讯、羁押阶段对其肉体和精神残酷折磨不断升级,致使生命垂危的状态介入调查,并要求:

    1、《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秦永敏的任何非人道主义迫害;
    2、依法允许秦永敏会见律师;
    3、保证秦永敏家属享有与其他犯人家属同等的会见权及家属的人身自由权。不得被贴身监视、恐吓、歧视和刁难。我在秦永敏案开庭前被政府强迫失踪3年,目前外出依然有政府派遣人员公开跟踪,会见秦永敏不但一路“专车接送”,而且会见过程中,两边也多人严密贴身进行全程监视;
    4、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5条,《国际人权宣言》第5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要求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允许秦永敏保外就医,并且无条件地释放良心犯秦永敏。
    5、依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及中国现行法律“每一缔约国应保证将一切酷刑行为定为刑事罪行……”,“每一缔约国应根据上述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适当的惩罚”,追究酷刑施加者及其组织的法律责任。

    秦永敏妻子赵素利(电话:166-027-14929)
    2018年12月24日

  • 强烈抗议警察对孙世华律师的酷刑


    孙世华律师、隋牧青律师与孩子全家合影

    本网获悉,中国已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人权律师隋牧青的妻子孙世华律师,日前前往广州荔湾区华林街派出所办理案子,在与警察沟通时,忽然遭到警察攻击,警察对其暴力箍颈,使她双脚离开了地面,造成她窒息昏迷、失忆,随后警察将她拉入室内,在仅隔着很短的薄布链中,且外面有众多男性警察完全可以看到情况下,强行脱掉她的衣服,并要她蹲下,对其非法拘禁长达7小时,还意欲以袭警罪刑拘她,造成对孙律师身心极为严重的伤害。使她至今仍然处于极度恐惧中,见到有穿制服者就本能地害怕,且对所发生的严重伤害事件只能陆续恢复部分记忆。民生观察对中共广东警方对办案女律师公然施予如此身心伤害、人格侮辱的严重违法侵权暴力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9月20日,孙世华律师因代理访民周建斌案件,而前往广东省广州荔湾区华林街派出所,与警方进行案件沟通时,她准备寄一封信给警方,要求办案警察依照法律程度提供姓名并出示证件时,结果警察大怒,突然高声大叫,公然诬陷孙世华袭警,并随之对孙世华律师采取暴力箍颈,使其双脚离开地面,又对其双手反扣,将其按至墙上。致使孙律师出现窒息昏迷与失忆。后来有包括梁颂基等多名在场的见证者反复陈述当时所亲见的这一幕情况时,孙律师才陆续回忆起这一情节。警方在严重伤害孙律师身体情况下,仍不罢休,还将她强行拉入一房中,在仅仅隔着一个薄而短的布链,完全可以看到里面情况,且同室中有众多男警时,孙律师被强行脱掉衣裤,并被象对待犯人一样要求蹲下。警方如此虐待羞辱孙世华律师很长时间,并且意欲以袭警罪刑事拘留她。后来在外界舆论压力、众多关注人士打电话到派出所质问及孙世华同所律师到场交涉后,警方在拘禁虐待孙世华律师达7多个小时下,直到当晚11点45分,才将孙律师释放回家。

    事件整个过程中,隋牧青律师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孙世华律师返家后,隋牧青律师马上陪同孙律师再次返回华林派出所,在所中反复强烈坚持要求110派员到华林派出所处理有关录音、录像等证据,及投诉华林派出所警察诬陷和非法拘禁行为,110仍迟迟不愿出警,直到21日凌晨近3时,110才迫于隋牧青夫妇反复坚持要求,终于出警到场为孙世华做笔录。

    现在孙世华律师仍然处于高度恐惧与遭受伤害后的身心未能恢复期。这次伤害必将给孙世华律师带来长久的心理创伤,留下深远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她今后的律师执业。以致孙世华律师都根据情况发展考虑是否退出律师业。

    律师与检察官、法官同等办理案子,是中国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警方有配合律师处理案子的义务与责任。孙世华律师依法就代理案子与警方交涉,居然遭到如此身心伤害与人格侮辱的酷刑虐待,这是赤裸裸的严重违法侵权事件。

    广东警方如此公然对办案女律师施暴,其中原委虽暂难清楚,但有些显而易见的事实,让人不得不联想到打击报复。孙世华的丈夫隋牧青律师,因参与八九反腐爱国民主运动而遭到拘押,后出来从事律师职业,长期投身推进中国人权法治建设的事业中,因此招致司法部门忌恨,被吊销执业证,而孙世华律师本人也刚直不阿,坚守法制,遵行依法办案,必然也引起蛮横惯了警察的不快,从而蓄意寻衅报复。

    联想到曾经人权女律师王宇在天津火车站遭到几名铁路警察围殴,并还被以袭警罪判刑的恶性事件。让人清楚看到中国警方枉顾法律,践踏人权,肆意栽赃陷害,且与检察、法院等司法系统勾结,打击报复捍卫法制与人权人士的罪恶行径,已经给中国民众安全与法治建设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

    同时,让人联想到,最近出台的所谓《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在进一步以所谓树立警察权威的名义,公然鼓励动员警察施暴。这给业已泛滥的警察暴力助威呐喊,必然给国民整体人身自由与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从孙世华律师遭遇的酷刑情况来看,警察烂施暴力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广东警察如此公然酷刑对待办案律师的行径,严重践踏了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等等规定;也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等等条款;还违反《律师法》中保护律师执业的有关条款;同时也违反国家与国际有关保护妇女的法规与公约,与中共当权者一再声称的依法治国相违背。因此广东警方酷刑对待孙世华律师是严重抹黑中国人权践踏中国法制的恶性犯罪事件,民生观察强烈要求彻查事件真相,严惩违法犯罪警察,还孙世华律师以公道!

    民生观察 2018年9月29日

  • 佳士工友遭酷刑虐待 声援团被监控

    【民生观察2018年8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8月7日,据深圳7.27事件中的佳士工人透露,现已有15位工人和1名学生被释放,获释工友透露在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鉴于目前还有14位工友被拘押,佳士工友声援团每天在龙光城广场用文艺表演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佳士维权事迹,声援佳士工友,却遭到坪山警方的跟踪监视。

    据悉,7月底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人代表刘鹏华、米久平等六人因依法维权、组建工会,而遭到公司保安和警察暴力驱逐、野蛮殴打、非法抓捕,随后工友、学生或其它支持者连续几天在公司门口抗议。7月26日上午,佳士工友正常去上班,却被厂方管理人员和保安殴打、抢夺手机、限制人身自由。报警后,燕子岭派出所警察却偏袒厂方,拒不处理打人凶手。7月27日佳士工友、声援者、家属等约30人前往燕子岭派出所门前抗议示威,要求警方秉公执法,严惩打人凶手,却全部被警察抓进派出所关押。之后,警察口头告知,佳士工友因寻衅滋事罪已被刑拘。在被非法关押约10天后,截止8月7日已有15位工人和1名学生陆续得到释放,但回家后仍受到警方的骚扰和监视,目前还有14位工友被拘押,其中包括5个月孩子的母亲——张泽英。

    为让工友们尽快得到释放,声援团成员们尝试作出各种努力。8月6日中午,佳士建会工人声援团来到深圳燕子岭派出所门口,打出横幅,高喊口号,要求无条件释放被刑拘的工人和声援者。

    8月7日晚上8点半,经过一天的准备,现场声援团前往龙光城广场进行文艺表演,向群众宣传佳士工友建立工会的英勇事迹。表演内容包括演唱《天下打工是一家》、《劳动者赞歌》和《国际歌》;小品《论工会》等,还有学生代表、工人代表精彩发言。围观群众众多,掌声热烈,叫好频频。燕子岭派出所便衣警察跟踪、监视了声援团的整个表演过程,但并未采取过激行动。

    据声援团成员透露,自7月30日他们向深圳市坪山区区委书记陶永欣递交公开信并遭到燕子岭派出所的粗暴传唤之后,声援团成员们在10天内被迫搬家3次,多次遭到房东和警方的骚扰,现在成员们无论是外出办事、购物、买饭都会受到警方人员的跟踪、骚扰、监视等。

    另外,被释放的工人兰志伟、唐向伟等反映,他们回家后依然遭到警方的监控,坪山警方要求他们每半小时汇报一次,找不到人就骚扰、威胁、恐吓家人;工人还被跟踪监视,并有社区里的矫正不停上门询问,根本就没有自由可言。有三个民警还背着枪大摇大摆的跑到唐向伟家里面恐吓他。

    尽管如此工友们没有被警察的嚣张气焰吓倒,其揭露警察暴力执法细节,讲述了自己在看守所内的非人待遇。

    兰志伟说,他被强制带到派出所后,只因拒绝警察解锁手机的无理要求,结果被反铐起来猛按到地上,被大腿夹住脑袋,警察骑在他脖子上,粗暴地把他的双手往上吊。被按倒在地的他疼痛剧烈,不能动弹,手腕上至今留有当时手铐割出来的伤痕。

    在里面,遭到殴打是很普遍的状况,女工小陈坚称自己无罪,结果被三个警察摁着脖子反铐,手都要被拧断了。

    女工小黄被打的嘴巴出血,警察拉扯她的头发,殴打她的头部,三个警察死命拉紧手铐,痛得她惨叫不止。

    在宝山派出所,有女工上厕所,男警察居然跑进厕所偷窥。

    男工小胡被反铐在栏杆上,不能站起来也不能躺下,后又跟兰志伟一起,被铐在铁板凳上24小时,丝毫不能走动。

    而唐向伟等人更是连饭都吃不饱,警察一天只给他们吃一顿饭。由于没饭吃没水喝,有工人要求喝点水,竟被警察直接侮辱:“你要喝水?喝个毛呀,你们关进来还要我做保姆不成?那要不要我给你找小姐呀!”

    7月28日,部分工人从坪山区坑梓派出所转移到龙岗看守所,进去后警察要求他们每人嘴巴里叼一张纸,出门时风很大纸被吹掉了,警察就开始辱骂他们,并将他们的手铐拉得更紧。

    看守所和派出所一样乌烟瘴气,工人在看守所除了要受警察的虐待,还要被牢头欺辱。

    据被释放工友透露,男工小胡所在的牢房只有30多平米,却挤了54个人,到了晚上,连侧着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刚进去的前三天,每天只睡了4小时。每天要求3分钟内把非常热的饭菜吃完,3分钟洗澡,3分钟洗漱。除了晚饭洗完澡后可以说话,其它时间不让说话。浴室和厕所被全面监控,洗澡、洗头只能用冷水,只发一条内裤,两天才换一次衣服,裤子大家共享。而饭菜简直难以下咽,饭发黄,菜没盐,饭菜里面有胶纸,吃两口就无法下咽,在里面没有吃过一天饱饭。

    唐向伟被当奴隶使唤,要求给牢头磕头和擦鞋;警察拿出文件让他签字,连文件内容都不给看。

    男工刚进去就被牢头性骚扰,当着牢里五十几号人的面,牢头问他有没有嫖过,有没有女朋友,和女朋友怎么做ai的,是什么味道,酸的还是甜的还是柠檬味的,还强迫他看牢头们的屁股,问他喜欢谁的,喜欢被谁插;并把苹果削成女性性器官,要他当着50多号人的面舔。

    女同胞那边,自己的内衣是不让穿的,然而看守所里的规矩是:进去必须穿内衣,没有穿内衣就要罚值班、洗厕所。女工们没办法,只能天天在里面值班刷厕所。

    看守所的种种黑暗,给工友们心理和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坪山区警察执法粗暴,早在7.20事件中就已显露无疑,办事不公、暴力执法、殴打工人、为黑工厂站台、非法刑拘工人、体罚虐待被捕工人、限制被释放工人自由、非法搜查工人物品、非法闯入工人住所、纵容牢头性骚扰工人等等,他们的罪行已经数不胜数,让人罄竹难书!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佳士声援团在此敬告深圳公安和相关部门:
    立即无条件释放全部被捕工人!
    必须严惩暴力执法的警察!
    必须赔偿7.27事件中所有工人学生的经济损失与精神迫害!
    必须调查佳士工人依法组建工会被阻扰一事,恢复工人正常工作,并积极协助组建工会!
    必须保护7.27事件中所有工人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保证不打击报复!



  • 王全璋没有遭到“硬暴力”?

    没有“硬暴力”

    李文足:我向刘卫国律师问起他7月18日下午会见王全璋的情况。我急切地想知道全璋遭受酷刑的情况。因为在“监视居住”期间,谢燕益律师和其他人都清楚的听见王全璋在二楼审讯室的惨叫。

    刘卫国律师回复我:他说他以前受到的待遇没有“硬暴力”。

    “没有硬暴力”,可能很多人以为就是没有挨打,可是我一看这3个字,心就像被热毛巾捂着使劲拧一样。

    2017年5月9日,李和平律师回家的时候,我就住在峭岭家。峭岭姐一见到和平哥,就看他身上有伤没有。和平哥说没有伤,没有遭受硬暴力。他说每天被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盯着服药,掰着嘴看药吃下去没有,那是让人感到死亡的威胁。每天被迫用一个姿势僵直站立15个小时以上,晚上睡觉也必须平躺不许翻身,如果翻身了,就被叫醒,这也不是“硬暴力”!

    和平哥被工字镣铐把手脚链在一起,整整一个月;冬天被强迫站在空调的冷风口吹十几个小时;冬天在天津看守所,只给薄薄的一条被子,30天被冻得夜里都不能入睡。每餐给两个鹌鹑蛋大小的馒头饿的肚子疼,常年见不到阳光。

    李春富律师在遭受这些所有的非硬暴力上,经历过一次硬暴力。他被看守所的管教用膝盖顶断了肋骨,还诬陷他要越狱,被警察脱的只剩内裤,戴着工字镣铐躺在看守所的硬板床上,每呼吸一次,胸部都疼痛万分!

    所以,全璋说没有遭受硬暴力,就是想告诉我他遭遇了那样的非人的折磨!

    我想知道他的体重多少?他的头发是否白了?他牙齿是否已经掉光?

    我想知道全璋的具体情况。

    刘律师说:全璋说外面的任何举动都会影响到他在里面的现状。说有些事不需要狱警出面,牢头狱霸就解决了。所以,今天记者电话我一个也没接。

    这些话让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我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如果刘卫国律师接受记者采访了,牢头狱霸就会“解决”王全璋!

    而我这三年来,不停的为全璋呼吁。我起诉过公安部,状告过共青团,徒步千里寻夫,接受过无数媒体采访,还见过德国总理默克尔……如果因为这些举动全璋就被牢头狱霸解决掉,那全璋应该被解决掉十几次甚至几十次了吧?

    全璋不知道我在外面干的事,但是刘律该知道我所做的事吧。刘律师不敢接受媒体采访,怕王全璋被牢头狱霸解决了,我也害怕啊!那么我该怎么做呢?

    自从有了王全璋的消息,我感觉更加恐怖了!

    李文足 2018年7月20日

  • 彭佩玉在行拘期间遭酷刑

    【民生观察2018年7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知名维权人士、《讨习檄文》作者彭佩玉(本名彭松华)被邵阳邵东当局以“因其在互联网发布大量反党反社会言论、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由行政处罚拘留15日。获释后曝其在被拘留期间遭酷刑。

    上个月(6月27日),湖南邵阳知名维权人士彭佩玉被邵阳邵东当局以“因其在互联网发布大量反党反社会言论、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由行政处罚拘留15日。本月12日获释后,邵东当局扣押其手机并未归还。今天(7月13日)彭佩玉拿回自己的手机后,曝其在邵东拘留所被拘留期间遭到酷刑。

    据彭佩玉透露,上个月(6月27日)被邵东公安局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抓捕后,当晚便被投进邵东拘留所。

    6月30日入仓,被拘留10天的江西被押人员程运华本应7月9日到期,但当局指派代管监室的吸毒人员却说“要睡十个晚上才算十天”。程与辅警交涉时双方发生争吵,辅警以杀猪般的吼声威胁程。

    彭佩玉认为“兹事体大,事关每个在押人员的切身权利,我在仓内按捺不住也大吼一声“非法拘禁”。该辅警貌似不敢相信的盯着我看了几秒,隔窗威胁我,我问他‘你们所长叫什么?我要控告他非法拘禁’”。

    此时,另一名受指派管理日用品买卖的疑似吸毒人员(受指派执行管理的都是刑事犯,通过关系在拘留所服刑并可自由活动,参与高价买卖日用必需品),在窗外指着彭佩玉说:“把他铐起来。”

    闻言彭佩玉霍然而起,指着对方说“你算什么,有这个权力?你不过一个犯人”。于是该辅警威胁完走了。不料过了几分钟,该辅警带了两辅警,四个纹身的吸毒人员带着两付手铐,把彭佩玉从仓内强行拖出。

    彭佩玉质问:“你们有什么执法权?”一名辅警说:“我现在就给你一个执法权看看。”与此同时,数人从左右两边将彭佩玉的手拉开至极限,反铐在了走道外的不锈钢栏杆上。

    彭佩玉称:“不锈钢栏杆间隔十三隔,从放风后十点多,他们将我反铐至各仓室吃完饭后,整个反铐时长达将近两个小时,右手已近丧失知觉,只有踮起脚尖来缓解疼痛,其间我不可遏制的高声大喊‘打倒共匪!打倒共产党!’”

    后来,该所彭姓副所长听到彭佩玉不停愤怒的呼喊声,将其解开手铐时,彭佩玉的两个手腕已经分别深陷两道近一个无名指深的铐痕。

    直至今天(7月13日),彭佩玉的右手伤痕犹在。彭佩玉被抓捕时正在自己搬砖造房,但从拘留所出来后,搬砖时明显力不从心,右胸部疼痛难忍。于是赤贫中的彭佩玉不得已喊了帮工一起造房。

    彭佩玉表示,这是典型的酷刑,我必须公之于众,并保留对该拘留所所长李伟军起诉的权利。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湖南维权人士《讨习檄文》作者彭佩玉的相关消息。



  • 国际酷刑日 齐崇怀亲身经历的证词

    【编按:6月26日是“支持酷刑受害人国际日”。借此机会,我们获得作者同意,发布齐崇怀撰写的他本人因媒体揭露官员腐败滥权,先后共10年8个月在山东监狱里他本人和其它囚犯经历的酷刑和非人道、有辱人格、残忍的惩罚。至今,参与施行酷刑的警方和狱方人员以及下令或指使的上级官员没有被依法立案刑事调查,更谈不上受到刑事制裁。政府也没有向酷刑受害人齐崇怀先生提供任何国家赔偿,反而继续骚扰他、阻止他找工作。这些都严重违犯了中国政府1988年批准加入的《禁止酷刑公约》。按《公约》规定,第13条中国政府作为缔约国“应确保凡声称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遭到酷刑的个人有权向该国主管当局申诉,并由该国主管当局对其案件进行迅速而公正的审查。应采取步骤确保申诉人和证人不因提出申诉或提供证据而遭受任何虐待或恐吓”(第13条)。中国政府还必须“在其法律体制内确保酷刑受害者得到补偿,并享有获得公平和充分赔偿的强制执行权利,其中包括尽量使其完全复原”(第14条)。】

    今天是2018年6月26日,时间过的真快,转眼之间,出狱已经四个月了。

    我叫齐崇怀,山东省邹城市人。1965年出生。是个职业新闻人。先后在《山东工人报》、《人民公安报》山东记者站干记者。2003年担任《中国安全生产报》驻山东记者站站长、《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办事处主任。

    新闻工作十几年,主要以批评报道为主,如:中国第一例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即是我最先报道的,后来最高院搞了一个司法解释,这个案子被人们称为“宪法第一案”。山东淄博一宾馆购买二十台“美的”柜式空调,使用后,只制冷,不制热,我写出《山东一消费者向“美的”叫板》的系列报道。当时,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亲自给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打电话,要求停止对此事的追踪报道。2004年底,山东的胜利油田在实施海上作业时,造成十几人的重大伤亡事件,为了封锁消息,胜利油田宣传部一部长专程赶到济南,与我协商,他们愿意拿十六万元做二个版的报纸广告。条件是“稿子不要发了”。被我拒绝,顶着重重压力,我还是把稿子发了出来,让有关责任人受到问责,死者得以安息。2004年12月26日,经过层层封锁,我们写出《女播音员死在市长床上》的深度报道。引起山东省委的极大不满,并跑到中宣部告状。2005年初,山东省平度市一化工厂爆炸,报道发表后,引发杜世成(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极大不满,组织一个工作组三次到报社施压。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境内有79座小煤矿,我写出《淄川小煤矿为何屡禁不止》的调查报告,文章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发出后,山东省政府关停了这个区的77家小煤矿。这些煤老板放言,要三个亿买我的人头。2006年6月,我写出的《济南女大学生状告父亲包二奶》,亦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2007年初,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城管打死一商贩,引起群体性事件。我采访后,时任济南市委书记的姜大明(现仼国土资源部部长)不让发稿。我迅速把稿子发给香港的《太阳报》。2007年6月4日,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超豪华照片发到新华网之后,滕州市委、市政府恼羞成怒,之后滕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又对我垮地区抓捕。

    被捕后,我几次受到殴打,在审讯室里,办案民警赵忠宇把我固定在铁椅上,像打沙袋一样击打我头部16下,致使我昏死过去,然后再用凉水把我激醒。另一次是赵忠宇把我固定好后,用二只手像扒树皮一样扯我二个大腿内侧的肌肉,那滋味是生不如死。国保大队教导员王奇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打还是不行的。

    2008年5月13日开庭时,滕州警方出动120余名民警进行警戒,如临大敌。滕州市委书记王忠林(现任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滕州市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官员悉数登场,全部集中在法庭隔壁观看视频直播。庭审至晚上十一点结束,共十六个小时。法庭当庭宣判我有期徒刑四年。

    2008年8月8日,我被送进山东省滕州监狱服刑。入狱后,我被送到井下挖煤,每天要劳动十几个小时,有时二十几个小时,我曾要求上井干活,被拒绝。2009年4月30日,我下井后遭到殴打,昏死过去,被一个叫陈长秀的犯人冒险背上煤井,5月4日醒来后,一个叫孟凡金的老犯人(约70岁),哭着说:老齐,你知道你睡几天了吗?五天了!醒来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满脸血迹斑斑,头肿的老大。至今,我右边的脸上仍留有这次被打的伤疤。对于这次被打的细节以及为什么,我至今没有一点印象,我曾多次问过我周围的䏜刑人员,但一听这个话题,都摇头转身走开。我只依稀记得,这期间,有人给我吃药,包装是腥红色的。时间、地点都不记得了。“4•30”被打后,我曾一度失忆了,如:我刚与某某人说过话,我自己却又怀疑:这是某某人吗?如:我刚从厕所出来,自己却有疑问:我去厕所了吗?出狱后,我曾咨询过多位专家,对被打后能否失忆进行咨询,但没得到明确的结果。昏迷5天,除了那次“被吃药”之外,没有得到一次救治。是谁要对我“灭口”?至今我都没有答案!是“高层”的指令?或者是因为那部30万字的《监狱服刑人员生存调查》手稿?5月5日,警察就让我下井劳动,否则,关禁闭。

    2009年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我把自己的遭遇及监狱里的黑暗写成系列报道,通过有良知的监狱警察提供设备,把稿件通过网络成功传至境外发表。这组共11篇的系列报道在境外媒体上刊登后,引起官方的极大不满,迅速成立一个由安全、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2009年12月22日我被送进禁闭室,共关禁闭54天。

    2011年我又被加刑8年。合并执行12年。

    再揭监狱黑幕:这里是地狱

    2011年6月,在我即将出狱时(余刑还剩16天),山东省滕州市公、检、法三家仅用24小时,就又给我加刑8年,这个速度,估计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也绝无仅有。这是中国现代法制史上最黑暗的一幕。2011年7月22日,我的上诉被驳回后。我被送进山东省鲁宁监狱服刑,这个监狱地处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境内。

    这一天,是中国传统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第一天,也标志着天气将全面进入高温酷暑时节。室内温度超过40摄氏度以上,这样的高温天气,监狱对我进行了疯狂的迫害,三天没让我喝一口水,那种状态,让我精神恍惚,几近崩溃。直到7月25日晚上8点左右,趁人不备,我把一个老犯人用来盛烟灰的铁碗拿起,迅速跑到厕所,把烟灰倒掉后,简单的刷洗一下,然后接起厕所的自水猛喝。那种痛快淋漓,我至今难忘。三天,近70个小时,没有人知道不喝一口水在高温下会是什么滋味?

    一、关于生活问题

    入监第五天,我与100多名新入监的服刑人员去食堂吃饭,端起碗、只见稀饭只有二三口的样子,是黑糊糊的地瓜面稀饭,而且稀饭里有很多白色的小虫子,看看旁边人的碗里,也都是这样。于是,我们100多人全部放下碗筷,集体绝食。直至监狱方面道谦。

    监狱每天二顿稀饭,早、晚各一次,为了省事,他们都是是用开水冲泡玉米面,大家说:这才是“稀”饭,稀的能照见人影,就是这样的“稀”饭,每人也只能盖住碗底,够二、三囗喝的。有一次,我端着盖住碗底的“稀”饭,找到值班警察董职文,希望监狱方面能够多给点,让服刑人员喝足。董职文说:“这个我做不到。”

    早上吃的咸菜,每天都是萝卜多,毎人三四根,长的像缝衣针,粗细像圆珠笔芯。

    馒头是糠做的,黑黑的,吃到嘴里沙色拉拉,在水里一泡,立刻散开。这是因为把好面粉都提走的缘故。就是这样的馒头,监狱也不让服刑人员吃饱。无奈,吃不饱的服刑人员只好冒险从伙房往外偷。2016年8月,服刑人员朱建伟偷拿一个馒头,被监狱警察高坤发现,扣罚现金200元。200元,是什么概念,能够买三袋50斤装的面粉。获得消息后,我立刻向监区长高新刚及驻狱检察官李龙江提出抗议。希望监狱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让服刑人员吃饱。服刑人员梁孟孟因偷拿馒头,被监狱警察扣罚二分(相当于加刑九天)。

    有一次监狱改善生活,吃土豆炖鸡,由于不鸲吃,50多岁的服刑人员陈桂林,把别人吃过的鸡骨头,一个一个的拿起来再啃一遍。此情此景,令我终生难忘。

    2017年9月26日,我刚从厕所出来,看到服刑人员韦庆军正从垃圾桶里収拾别人倒掉的萝卜条咸菜,然后到水管上冲洗一下,拿回去吃了。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有一次晚饭监狱吃小白菜,大家刚一入口,全部叫开了,原来,菜里泥沙俱下,无法下咽,为了抗议。服刑人员全部放下碗筷,再次集体绝食。

    由于菜里面没油(清水煮青菜),由于馒头里面己不含面粉(基本上是糠)许多服刑人员大便带血,痛苦不堪。我曾数次给历任监狱长张兴新、何旭,驻狱检察官李龙江写出抗议书。

    二、关于劳动问题

    鲁宁监狱服刑人员原来从事挖煤劳动。2009年退出煤矿,转而进行电子线圈与服装加工,加工的线圈供应国内以及韩国、新加坡等。为了赚钱,服刑人员每天早上5点起床,晚上22:30收工,时间长达15个小时。没有星期天、节假日,即是中国传统节日春节也不准休息。夏天,衣服被汗水浸透发臭也无法洗一洗。许多服刑人员因完不成监狱制定的劳动任务,而遭到禁闭处罚。五监区服刑人员胡某杰、苏超因为身体瘦弱,无法完成生产任务,先后被警察送进禁闭室。三监区服刑人员周正平,50余岁。由于身体多病,监狱不给治疗,无法参加劳动,被警察用绳子五花大绑的送进禁闭室。服刑人员高祥,20多岁,因不堪繁重的体力劳动,吞食刀片、铁丝自杀。

    服刑人员劳动的车间,是用铁皮搭建的铁皮屋,夏天温度能高达60度,冬天冷的像冰窖。䏜刑人员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劳动16个小时。一个双腿残疾的服刑人员,由于行动不便,每天有人用小车拉来拉去,不管刮风下雨,不管酷暑严寒。从不让休息一天。服刑人员李善周身患肝癌,己是晚期,多次向警察陈述病情,要求休息,始终未获批准,直至倒在车间里,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因救治不及时,含恨离世。

    2016年夏季的一天,暴雨如注,监狱内积水近一米,车间也己进水,广大服刑人员都盼望着能够休息一下,但值班警察以“上面没有通知”为由拒绝收工。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召开当天,我绝食一天,以示抗议监狱劳动时间过长问题。监狱方面为此安排二个杀人犯开始对我进行24小时监控。直到半年后才予以解除。

    几年来,为抗议服刑人员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维护监狱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不断与监狱方面进行斗争,先后找值班警察、监区教导员、监区长,监狱政委、监狱长抗议,结果都是一样:抗议无效!原五监区副监区长靳松涛曾骂我:“你眼睛瞎了,不都在加班吗?你特殊?”五监区另一个副监区长李洪涛则表示:“这个问题我当不了家,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得找省长去,他给我们按人头要钱,我们只能这样加班加点的干。”2016年9月26日,一个叫于法显的警察则用麦克风在生产车间告诉服刑人员:这样干是监狱党委的决定。

    2017年12月16日,监狱政委陈进歪戴着警帽到生产车间蹓达,见此,我走到他跟前,说:“陈政委,我找您反映一下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谁知道,此人两眼一瞪,厉声说道:“滚回会!再闹!关你禁闭。”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许,五监区100多名服刑人员在生产车间把监区长高新刚、副监区长李洪涛围攻,欲集体罢工抗议。有104人签名抗议。酿成建国以来,监狱最大的群体性事件。为封锁消息,不影响他们的个人升迁,监区采取如下措施。一、不上报。二、切断狱内电话,防止消息向外泄露。

    三、环境恶劣

    由于监狱人满为患,2011年7月22日,我被送进鲁宁监狱服刑时,这里,没有床,没有被子,没有枕头,每名服刑人员只给一块木板了事,这块木板睌上睡觉时铺下,第二天早上掀了。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好的,还有一部分服刑人员光蹓蹓的一字排开,晚上就睡在走廊上的地板上。那场景,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由于监狱人满为患,18平米的监舍,全部安排14个人住,有的甚至住16人,如果住16个人,必须有二个人睡地板上。其拥挤之状可见一斑。2016年春节,按照中国传统习惯要吃水饺,但鲁宁监狱3000名服刑人员却吃了一次特殊的饺子,监狱不给碗、筷。于是,服刑人员只好用手捏着吃水饺。逾3000余名䏜刑人员的监狱,却没有一间澡堂,一年365天,服刑人员只能用凉水洗澡。许多身体差的老年服刑人员,身上恶臭难闻。

    由于没有棉被过冬,我四次找警察于法显,希望他给我解决一床棉被,但都被他拒绝。几年来,每到冬季,我都心中忐忑,不知道怎么熬过这个冬季。服刑几年,我从没有穿过一双棉鞋,每到冬季,十个脚趾全部冻破流脓,至今仍然疤痕累累。我曾多次找监狱警察反映,直到我出狱,也没有得到一双棉鞋。

    2015年11月份,我还依然穿着単衣服劳动。

    2016年6月24日日,我的右胳膊突然发麻不能动弹,去监狱医院就诊,医生说:“回去吧,观察观察再说。”第二次去监狱医院就诊,一个姓徐(或许)的狱警说:“这次给你开的可是好药。”闻听此言,我心中大喜,心想:“这回可有救了”谁知道,回监室后,有人告诉我“这是布洛芬,止痛药。”当时,我悲从心来,有一种被人戏弄的感觉。

    2015年春,50余岁的顾克存疝气发作,行动不便,急需手术,但监狱却要他先交现金10000元才给治疗,无奈,顾克存的妻子在家凑齐10000块钱后,顾克存才进行了手术。在鲁宁监狱,服刑人员个个怕生病。原因之一就是看不起。对于感冒发烧这类小病,监狱一律不给看。䏜刑人员杨兆起,高烧40度,昏迷不醒,直至从近二米高的铁床上掉下来,才被人发现,送进监狱医院。

    2012年10月1日,国庆节,六监区服刑人员侯庆顺却不堪服刑人员殴打,割腕自杀。自杀前,他把自己的受虐情况写进一个黑皮笔记本里,然后用塑料薄膜包裹好,从楼上扔出狱墙外,在曰记本里,侯庆顺说:这是一本用血写下的遗书,是一个服刑人员对监狱的控诉,有捡到这个笔记本的好心人,麻烦您交给我的女儿侯某某。监狱隔壁是一家煤矿,这本日记被矿上一个打扫卫生的老人拾到,老人按照侯庆顺日记本留下的地址,把这本血写的曰记交给了侯庆顺的女儿。读着爸爸的遗书,侯庆顺的女儿心如刀绞,侯庆顺说,现在自己身上已经被打的体无完肤,决定以死控诉监狱里的黑暗。随后,侯庆顺的女儿以《来自监狱里的血书》为题,在网上公布了爸爸的死亡真相。引起舆论哗然。全国数家媒体记者前往监狱采访。

    一监区服刑人员的劳动项目是热合加工。幅射较大。比如,车间里的照明灯关上电源后,只要服刑人员起动热合机,关掉的照明灯立马亮一下。其幅射之大,对人伤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由于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劳动,缺少劳动防护,服刑人员普遍头疼无力,瘦弱多病。据说,这种幅射还容易导致不育。

    服刑人员马永光,40岁左右,因被监狱警察毒打,造成精神失常,监狱为了约束其行为,一直给他加戴脚镣手铐,入狱后,我一直与马永光一个监舍,209监舍。马永光无论春夏秋冬,始终一丝不挂,身上的脚镣手铐由于时间长了,被磨的发出蓝光。他的床下,永远有一个塑料桶,这个塑料桶,他一桶多用,方便时,大小便都用它,吃饭时又用它盛水盛莱。这就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监狱的现状。

    四、贪腐肆虐

    在监狱,服刑人员只要舍得给监狱警察送钱,绝对会过上神仙一样的日子,黑龙江籍服刑人员马某某,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入监后,他暗示其姐认识了监区长展某某,其姐随后多次与展某某在酒店见面,于是,马某某一路绿灯,先后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然后以服刑一年,减刑一年的速度减刑,几年来,展某某曾几次调整岗位,但他也随之把马某某调到身边。其他服刑人员说,马某某的姐姐不仅对展某某以身相许,送钱也有50万元以上。

    服刑人员董某,因抢劫罪入狱,为了找个好岗位,让其二姐给监区长展某某送去2万块钱,希望在监区干个值岗的活,展某某收钱后,让手下于法显尽快给堇某某安排岗位,但于法显却顶着不办,原因是董某某没给他送钱。没办法,董某某又让二姐给警察于法显上门送钱。对服刑人员的岗位,价格基本上是透明的,一个岗位2万元,这样的岗位不仅不用劳动,挣的奖励还多,基本上是服刑一年减刑一年,因此,好的岗位供不应求,有时候给警察送上钱后,要等几个月才能上岗。服刑人员殷某,入狱前在城里卖水果,入狱后,让家人给监狱警察送上一大笔钱,没多久,此人摇身一变,成了监狱医院里的犯人医生。堂而皇之的给服刑人员“治”病,但知道其底细的服刑人员,都不敢找他看病。

    入狱官员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依仗有钱、有关系,在监狱过的曰子犹如神仙。山东省两个最大的矿务局淄博矿务局局长马厚亮、新汶矿务局局长郎庆田,入监后不仅不参加劳动,还有专人服务,每天就是练练书法,看看报纸。警察见面后都是先握手,然后“马总”“郎总”的叫着,日子过得不比在外面差。据说,郎庆田被捕时,银行卡里有七个亿的存款。

    五、“重要”罪犯

    做为国内“重要”罪犯之一,我一入监即受到监狱方面的特殊“关照”。为了监视我的一举一动,警察在服刑人员中安排了几个人专门盯着我,我的所有行动都记录在案。每月,监狱还向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上报“关于我省重要罪犯齐崇怀的情况报告”。“报告”详细记录着我的所有信息,如:该“罪犯”喜欢看新闻联播,本月内打亲情电话一次,本月内律师接见等。这个“报告”应该是绝密的,但警察在U盘里忘记删除,一服刑人员在使用这个U盘时,发现了这个“报告”,并给我打印一份,使我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为隔离我与外界的接触,我的律师刘晓原、张磊几次到监狱会见我,都被监狱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此,二位律师曾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反映问题,但亦不了了之。

    几年来,我所有的信件均被监狱截留,2015年春节,在亲情电话里,妻子问:“儿子给你写了一封信,你收到了吗?”这封信我在监狱等了三年,直到我出狱,也没见到。2004年6月,我的妻子焦霞到监狱探监,警察张传彬竟要求她张嘴进行安全检查,闻听此言,我拍案而起,指着这个警察的鼻子大吵。2017年11月29日,我的弟弟齐崇涛冒着严寒去监狱探监,被监狱拒绝,2018年1月17日再次探监,再次被拒绝。

    为防止我写东西,几年来,警察共收缴我的钢笔32支,2014年9月26日,警察于法显收缴我帕克钢笔一支,并扣罚我0.5分(相当于加刑二天),2018年我出狱时,找他去要这支帕克笔,笔却没有了踪影。2017年11月28日,我把一封“致习近平主席的公开信”交给警察高新刚,这封信至今下落不明。2018年2月13日我出狱时,为防止我把监狱文件带出来,警察对我进行了极其严格的检查,不仅脱的一丝不挂,就连肛门处也有人查看。

    令我欣慰的是,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被捕后的第一个记者节(2007年11月8日),囸际人权组织就呼吁中国政府释放齐崇怀,同年,国际有关组织授予我“新闻进歩奖”2008年2月5日,世界编辑论坛致信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呼吁释放齐崇怀,2008年7月7日,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问香港,香港市民爱国委员会致信习近平,呼吁释放齐崇怀,2009年12月,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照会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齐崇怀。

    美国国务院在2008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里,专门提出了我的案件情况。2012年12月30日,我被美国一非政府组织授予赫尔曼.哈米特奖。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在美国务院例行记者会上,为推动国务院发起的“让媒体获得自由活动”,发言人莎琪首先提起前中国《法制早报》记者齐崇怀,并且以他为例,敦促中国政府尊重新闻自由。

    在我2008年第一次判刑及2011年第二次加刑时,中国人权律师滕彪、黎雄兵、李春富等人对我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免费为我提供法律援助,有的还为此受到官方约谈,甚至吊销律师执照。2011年,第二次加刑时,刘晓原、王全璋、张磊律师更是付出了很多心血,第一次到看守所会见时,王全璋律师还给我留下来500元生活费,之后,又给我家属留下2000元现金。

    据后来去监狱会见我的律师讲,对于我的案件,全国己有20多位知名律师组团为我辩护。在狱中我还获知,2011年底或2012年初,滕彪老师专门邀请专家学者、新闻界人士搞了一个“齐崇怀案件研讨会”。

    监狱里有良知的警察也冒险对我进行帮助。2009年我只所以能够把稿件传至境外,全靠一个警察朋友提供的笔记本电脑。2011年我第二次加刑时,监狱一个警察朋友偷偷鼓励我:“老齐,顶住。”

    面对监狱对我的残酷迫害,一起服刑的服刑人员也暗中帮助我,我难以忘怀,60多岁的服刑人员吕锡珍,在厕所门口,匆匆把一块用塑料袋裹了几层、橡皮大小的猪肉塞到我手里的情景,我难以忘怀,在我被打后昏迷的四天四夜里,70多岁的孟凡金老人,守护了我四天四夜,看到我醒来的那一刻,老人老泪纵横。我难以忘记,一个叫丁培禄的服刑人员,因为给我一个鸡蛋,被警察扣罚600块钱,还在酷暑的太阳下罚站。直至中暑晕倒在地。

    2018年2月13日,我走出监狱的大门。这一刻,我等了十年八个月。

    被捕时,我的女儿九岁,儿子才七岁。十年过去了,他们在大家的帮助下,都己长大成人,可也受尽磨难,为了生活,我的女儿齐高宇14岁就开始给人打工,儿子齐高新10岁也出去给人派发广告挣钱。为了解脱妻子的困境,2012年,在监狱里我主动提出离婚,我出狱后,知道他们娘仨寄人篱下,依然房无一间,仅靠我女儿齐高宇一个打工挣钱养家。

    出狱后,我借住在我弟弟的一个小院里生活,为了生存,三月初,我找了一个跟大货车押车的工作,每天一百块钱,24小时连轴转,正常情况下,五、六天回一次家,吃住全在车上,没法洗脸、洗手、刷牙,又辛苦又危险。就是这样一份工作,官方也不让我干,4月21日,他们找到车主,告诉他我是个“危险人物”,迫于压力,车主解雇了我。

    令我高兴的是,这一次,朋友们依然对我伸出援手,己有七位爱心人士给我经济支持,最多的送给我2000块钱,一个叫“一杯清茶”的网友通过手机红包的方式,送给我十八块钱。事后通过交流,我才知道,他(她)也是一个失业人员。

    济南一位姓刘的大姐知道我的困境,收拾了家里的许多旧衣服交给我,让我以解燃眉之急。6月17日一天,我先后接到近四百个网友的问候,那种真挚的情感,让我热泪盈眶。

    十年来,帮助、关注、关心过我的朋友还有很多很多,请您们在方便的时候与我联系。我的手机号码是:13361078736。那怕只给您说一声“谢谢”,也算是我的心意。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与大家一起努力,为推进人权事业而积极奋斗!

    以上文字,是我对十年来帮助过我的朋友们的公开致谢!

    2018年6月26日

  • 重庆黄伦狱中遭酷刑 关注者被打

    【民生观察2018年6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失地农民黄伦、谭敏寻衅滋事一案,于6月21日在重庆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结果,据家属透露,黄伦在狱中遭到酷刑折磨,而开庭当天,亦有围观群众遭到抓捕殴打。

    据悉,谭敏、黄伦寻衅滋事案于6月21日开庭审理,当天重庆各区县访民约有四五十人前往九龙坡区法院旁听围观,但法院大门口早已被法警拉起了警戒线,有一二十个警察全副武装站岗待命,禁止访民进入法庭,并禁止拍照和围观讨论,否则一律抓走。重庆访民郭兴梅、彭英、赵安秀、肖建芳、向平华、何吉芳6人来到法院现场,先后被法警暴力抓走关押,6人分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8到12小时不等,其中郭兴梅、何吉芳遭到暴力殴打。

    据重庆访民郭兴梅讲述,6月21日早上9点不到她就来到法院要求旁听学法,经过安检后被法院两法警强行抓走,并非法关押在法院羁押室长达12小时,期间法警没有向她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和任何证件,中午、晚上都不给饭吃。羁押期间,法警警号505316执法队长把她带到法警执法大队办公室做询问笔录,她要求法警出示警官证,法警一瞬间把她的身份证扔到她脸上,警号200684的警官上来给她一耳光,最后强行要她认错,写上保证书,保证下次来法院听从法警安排和指令,然后法院才于当晚9点钟左右将她释放。

    重庆访民何吉芳前往法院围观后,也被法警抓走关在法院羁押室里,何吉芳因年老体弱(70岁体重70斤),身体单薄,要求法警关掉空调,警号200684法警反而把空调温度开低了。

    重庆访民彭英刚来到法院门口,法警说她撞了警戒线后被迅速带走关押。法警们个个凶神恶煞,十分嚣张。当天中午12点,赵安秀离开法院走在马路上,并拿出手机玩耍,被五六个法警一下围过来强行绑架后关押。随后在马路上同样被强行绑架到法院羁押室的还有肖建芳和向平华。

    当晚大约6点钟左右,法警们打开羁押室把6人赶到法院的一个过道,背对墙壁站成一排对6人进行训诫,并叫6人认错,张吉芳说了一句:“我没得错”。警号(505307)的法警当着六个人的面和一二十个警察的面对何吉芳一阵暴打,扇耳光,何吉芳唉哟一声,抱着脑袋说头痛,505307的法警说:“你脑袋还要痛嘛。”然后抓起何吉芳的头发就往墙上撞,何吉芳很快瘫痪在地,505307的法警一把抓起何吉芳往墙上打,此法警下手很重,简直没有人牲。

    晚上大约8点钟何吉芳被法警赶出法院,何吉芳一瘸一拐在法院门外拨打110报警,110出警后竟然说公安管不到法院,很快就开车离开了。至当晚10点左右,6人才全部获得释放。

    鉴于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涉嫌知法犯法、欺压百姓、暴力执法、对抗中央依法治国精神,重庆维权人士肖建芳目前已向重庆市公安局递交申请,要求九龙坡区法院向全社会公开“2018年6月21日早上8点至晚上10点”的完整录音录像,以证清白,消除民愤。

    另外,黄伦妻子曾小二对本网讲述,她家房屋于2013年5月23日被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偷拆,至今没有得到一分赔偿,其丈夫黄伦因进京上访,于2017年2月20日被抓,至今关押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看守所。前天,黄伦涉嫌寻衅滋事案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她感觉情况不太乐观。

    现在,她还得知丈夫在关押期间遭到刑讯逼供,曾经三天三夜不让吃饭喝水睡觉,还被用冷水淋背心和下身,在此期间被折磨的昏死过去,后被送往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经过抢救才醒过来。

    曾小二说,丈夫在被刑讯逼供期间,有一个戴眼镜很胖的警察以找人强奸黄伦的妻子作威胁,逼丈夫认罪,还说孙政才和何挺说重庆访民去北京上访,把重庆政府的脸都丢光了,并威胁说重庆访民去北京上访一次回来就整一次。

    现在,她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同时还要抚养四个未成年子女,她已走投无路了,在此她向国际人权组织国际妇联求救。

    郭兴梅电话:13452835224
    何吉芳电话:13047373263
    彭英电话:13983468991
    肖建芳电话:17823326093
    向平华电话:15683098605
    赵安秀电话:15723038734
    曾小二电话:13036321712



  • 徐崇阳因公开被酷刑经历被恐吓骚扰

    【民生观察2018年4月4日消息】维权人士徐崇阳居住于北京市丰台区梅源里9栋23号六楼。2018年4月4日上午十点多钟,来了五六位警察,有两位是着装警察其他为便衣警察,其中一位是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器,五六个人围堵并用拳头砸打徐崇阳的家门,砸门的动作大约持续有十多分钟。半个小时后,五六个人散开,有两个便衣人走进隔壁邻居家,此户主是航天系统一所退体保卫科人员。徐崇阳称此五六人应是北京市公安局和丰台区公安局的警察组成,便衣的应当是国保警察。

    徐崇阳称,他现在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机关大院,共四个角落,同时此大院有三个出入大门,即北门,西门,东门。四个角落和三个大门,各有一台车把守,每两个小时一换班。此项维稳工程是从2013年开始至今,只针对徐崇阳一人,耗费资金巨大。

    参与维稳的警察们知道徐崇阳的心脏不好。今年三月初,这波警察曾经砸过一次徐崇阳的门,斥责他和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联系。这次第二次砸门一定是和徐崇阳公开其自述酷刑经历有关系。徐崇阳表示,他的心脏不好,不能承受这种恐吓和骚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文明执法。同时表示他所说的事情都是事实,而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不给他解决问题又要封他的嘴,他是不会屈服。

    【附:徐崇阳的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被告):徐崇阳,男,195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路55号,暂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梅源里9栋6层23号,邮编:100076,联系电话:13511088219。

    申诉请求:

    1、请求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徐崇阳诈骗案重新审理;
    2、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宣判徐崇阳无罪;
    3、归还徐崇阳无故被抄家的物品,具体包括: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

    事实与理由

    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完全置我的有力证据于不顾,一字不差的重述并确认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三起徐崇阳“诈骗”的行为。

    起诉书指控,判决书确认:
    1、2008年7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从被害人袁爱玲的银行账户中骗取人民币20000元。

    2、2009年8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医学院教师的身份,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用钱为名,骗取被害人杜玉莲信任,被害人杜玉莲向其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站支行的账户内汇款人民币12000元。

    3、2011年1月被告人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以合作建立网站为名,骗取被害人张伟的人民币27000元。

    而这三起行为的真正事实是:
    1、徐崇阳与袁爱玲有长达5、6年相爱同居的事实,徐崇阳给过袁爱玲钱,而袁爱玲却没给过徐崇阳钱;2008年7月8日中国建设银行的户名为袁爱玲的取款凭条上袁爱玲、徐崇阳的先后签字,不能证明袁爱玲将20000元交于徐崇阳了。控方应该进一步去询问银行经办人袁伟20000元交给谁了或者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另控方没有袁爱玲给徐崇阳转账的证据。

    2、(刑侦总队五支队本案办案民警)李南(自己说是国保、公安、驻京办人员和江泽民警卫,曾私下递给过徐崇阳工人日报内参)与杜玉莲在潘家园花12000元买过徐崇阳的字画(前国务院总理李长春的字),2012年11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三大队办案人张克强、李雪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了李南可能具有国保身份,也证明了徐崇阳诈骗案是从天而降、先入为主的;杜玉莲分两笔转账给徐崇阳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是借款,是否买过字画,控方可以调取监控录像。

    3、27000元系张伟交给徐崇阳合办法律服务热线的投资款,该款已用于购买照相器材等(这有中国政法大学电信服务中心的情况说明和购置票据),4个月后因徐崇阳被公安抓捕,而中途夭折。

    “假冒……身份,以……为名,骗取某某……钱,”这是判决书的语法结构,在这些语句里,控方没有出示证明徐崇阳假冒社科院工作的身份、医学院教师的身份、徐崇阳假冒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的身份的证据,这三个排比句看视“问题严重”,实则内容空洞。而徐崇阳打官司却是事实。这种掺沙子的指控和判决,是荒谬的。

    二、本案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1、公安办案违反法定程序:

    (1)、本案的特点:先侦查(2011年6月6日徐崇阳被公安抓捕,抓捕理由不是诈骗而是与20多人上访,详见《关于抓捕犯罪嫌疑人徐崇阳时民警受伤的情况说明》),后报案(杜玉莲2011年5月8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张伟2011年6月14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袁爱玲2011年9月2日被公安找到后报的案)。

    (2)、判决书载明徐崇阳“于2011年6月6日被羁押,同年7月14日被逮捕,”刑诉法规定特定案件的刑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本案不是特定案件却超过了37天,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3)、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民警李南与杜玉莲曾购买过徐崇阳字画且有栽赃陷害徐崇阳的嫌疑,以及刘国长、李南、王海权被徐崇阳抓伤而可能报复的原因,刘国长、李南、王海权此后本应主动回避本案的侦查却没有回避,他们参与侦查的所有取证应予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14日李南对张伟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7日李南为记录人民警对荣小红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

    (4)、一般的刑拘期限为14天,本案是涉嫌普通诈骗案、涉嫌金额小,刑拘期限不应超过14天,公安卷宗也未见延期的批准,所以从2011年6月20至同年7月14日期间的公安局所有的对徐崇阳的问讯笔录等也均属违法,均应排除。这些证据有:2011年6月21日李南对孔蕾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2011年6月15日王海权为记录人民警张维对赵光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王海权出具的《到案经过》、2011年9月2日民警朱赤军分别对袁爱玲、戢新华的问询笔录以及相应的辨认笔录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第37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然而徐崇阳被刑拘期间公安局不允许回见律师或与律师通讯。

    (6)、本案丰台区人民法院只开庭两次,卷宗写成三次。

    (7)、法院无故延期审理。

    2、检察院的重大的违法行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京丰捡刑诉【2012】0297号起诉书》制作时间是2011年3月15日且抬头右上方写着秘密庭审前,这就是怪事了,这表明:早在公安局侦查之前,检察院的起诉书已经写好了。这完全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三、一审法院的枉法裁判。

    1、完全无视本案先抓铺后起诉,这一违反刑诉法规定的办案程序,纵容公、检侵犯人权,为虎作伥,颠倒黑白,使滥用国家权力的人作奸犯科,而无罪的人反而受到不白之冤和牢狱之灾。

    2、一审法院完全无视徐崇阳向法庭诉说自己提审时遭的殴打,徐崇阳要求法庭调取提审遭到酷刑的录音录像证据在法庭出示。公安的情况说明称录像坏了这一理由不能成立。法庭应给予调查,排除控方的相应证据。2011年6月6日抓捕我时抢走了我的1万欧元、1400美金、名人字画多幅、银行卡存折、华侨证、护照、黑色皮包等至今未归还。

    3、本案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48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49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徐崇阳“实施”的三起“诈骗罪”涉及的三名控告人的询问笔录都只是自诉,并没有任何有力的客观证据,不能采纳。(我说曾经看见某位法官杀过人,难道你们真的会抓铺了他给人偿命?)反而应当追究陷害徐崇阳者的诬告责任。

    纵观判决徐崇阳诈骗罪的三起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抓捕拘留徐崇阳之时没有控告人和控告材料、也没有能证明徐崇阳已经违法犯罪的犯罪行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依据的所有案卷材料日期均显示是在公安局拘留、批捕以后才制作的,很明显徐崇阳判刑入狱是一起个别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蓄意陷害。这些审判依据的定罪“证据”“材料”荒诞可笑、不具有任何证明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徐崇阳没有触犯到任何一条法规,北京市丰台区一审法院判决徐崇阳诈骗罪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很显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727号刑事判决书》是一桩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恳求有关部门以职权做出监督,尽快重审此案,撤销错误判决,还受害人徐崇阳清白。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申诉人:徐崇阳

    附:证据录



  • 徐崇阳自述被酷刑的经过

    2011年4月20-23号,徐崇阳借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住宿楼2楼一房间内。这时房门被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案大队李楠、王欣、李大队长、朱赤军(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警察处长)、张翔、张雄、李喆、洪梅、熊义德(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法官夏长江、郭巍(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武汉市公安局多个警员二十多人用技术手段打开我的家门,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拿走我家中打官司的证据和面值人民币七十多万元的邮票以及集邮的邮票,同时将徐崇阳戴黑头套带到北京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重案大队进行酷刑。

    酷刑中,王欣、李楠用拖地板的木棍把大便往徐崇阳嘴里塞、上脚镣、脖镣、腰镣,手被反背拷,同时,用针管把尿液往鼻子里打,用多根烟头同时熏鼻子和眼睛,用头发和纸张捻成细绳往鼻子和耳朵里插,用牙签刺手、扎生殖器、扎手指头,把裤子脱光,用注射器将水打到肛门里。

    2011年4月25号,徐崇阳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信访接待室去投诉他们对徐崇阳的酷刑经过,这时,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和重案组多达20余人把徐崇阳抓到秘密地点(至今不知是什么地方)关押到2011年6月5号半夜释放,释放时给了人民币1000元钱。在释放时戴着黑头套,在北京周边开车转悠了3个小时左右,被丢放在天津至北京之间的一处地名为杨柳村的公路上。

    在关押过程中,扒光徐崇阳全身衣服,强迫签署各种法律文书、摁手印,不签就光着身体用皮带抽打。在脖子上用铁桶吊开水,用开水蒸汽熏蒸,手被反铐,被迫弯曲身体,稍一不慎,开水就会把自己烫着。被迫签各种文书,同时,被指令光着身体在地上爬,学狗叫,不叫就被殴打。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大便拉到裤子里。

    2011年6月6号,把徐崇阳抓到北京市公安局重案要案总队,由北京市时任公安局局长傅振华直接参与指挥、审讯徐崇阳。审讯参加酷刑的有40多人。傅振华直接指挥说,要按照他们打好的文字审讯录照读。

    强迫徐崇阳承认自己编造“北京市府右街中央办公厅办公地中南海西门暴力抢劫拆迁民众的私有财产和房屋事件,民众不同意,就被关押劳教”;中南海为高官做行宫,强迫要徐崇阳承认这个信息是中央内部某人提供给我的;逼问徐崇阳,中南海拆迁的地下秘密通道的视频是谁提供的,强迫其承认跟中央内部某人勾结,盗窃国家情报,从事反华,追随反华势力反对中央政府;他们告诉徐崇阳,中南海拆迁给民众的补偿款人民币大于20万/平米,实际上拆迁户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他们说不是抢劫,是民众自愿转让的,以诬陷中国中央政府,诬陷共产党。在媒体上接受采访,破坏薄熙来进中央政治局常委。徐崇阳曾经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说,重庆朝天门码头淹大水,损失国有资产数亿元,死亡人数几十人。由市长和市委书记应该承担刑事和行政、民事责任。说这个话是别有用心地破坏薄熙来书记进中央政治局常委,任国家总书记或总理。傅政华说薄熙来首长是我们共产党的好首长,好领导,是中国未来的总书记,未来的好总理。你说他的坏话,破坏他,就是反党,就是颠覆国家政权。我傅政华代表党,代表政府跟你说话。要徐崇阳承认是受反华势力勾结胡锦涛同志和他的秘书令计划来破坏中央政权。他自己说他将是中国未来的政法委书记。他说,徐崇阳,我现在向你宣布,你承认自己原来得过精神病,又受美国反华势力金钱诱惑和收买,为博讯网提供反华假新闻。你承认自己有精神病,我傅振华就放了你,我现在告诉你,徐崇阳,你的起诉书我们已经做好了,我可以先给你看,是“秘密*庭审前”京丰检刑诉【2012】0297号,落款日期是:2011年三月十五号。

    这是2011年6月6号晚上9点多钟。我没有按照他们强迫的要求来读他们写好的罪状,他们就烟熏、脱光衣服吊打。在送到北京第一看守所的路上,李楠等三人把徐崇阳的牙打掉3颗,用铐子反铐双手,把汽车的两边门打开,一脚踹下,并用树棍把我的嘴扒开,三个人每个人撒了一泡尿,并问我是咸的还是甜的,直到我说是咸的才罢休。最后,又把我拖上车,开到北京第一看守所,拖下车后,李楠拿了人民币3万元给朱赤军(北京市预审总队处长)说,这3万元是武汉当局给你们的慰劳费,当着徐崇阳的面说,让朱赤军处长想一切办法,要徐崇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音来,通过技术剪辑,叫徐崇阳承认破坏薄熙来当国家总书记、总理。是美国特工,博讯记者,是胡锦涛、令计划的密使,等薄熙来书记当了国家总书记、总理,你们都有重奖,我们快了,我们的总老板要当中央政法委书记了,你们每个人要房子要车都给,每个人都可以提升,要不惜一切手段要徐崇阳承认诬告马凯的弟弟马小援,往死里打,要他承认武汉市硚口区法院(1996)硚执裁字第268号关于执行徐崇阳财产的文书是徐崇阳自己伪造的;武汉市江岸区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书都是徐崇阳自己伪造的。要他承认他是反华势力,是湖北的法轮功站长。在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走道里,朱赤军用胳膊肘把徐崇阳的右侧第七肋骨打断,在看守所里戴脚镣手铐长达10个月。

    参加酷刑的有: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看守所张利军、丰台区检察院赵海峡、北京市第二检察院检察官张平(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2名批捕检察官、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蔡琳、孙桂华、王连娣、李培(他们在法院里只有两次开庭,但卷宗里却有3次开庭记录)。延期6个月以上超时审判,没有最高法院的批示,法官弄虚作假,法官、检察官之后更改名字,调走其他法院工作,不知何故。事后,于2013年3月6号,傅振华又由北京市公安局指令将我关押到北京市第二看守所长达38天,拿走我家中的贵重财产和进行诉讼的综合证据,至今未退还。

    2014年4月2号,傅振华又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将徐崇阳诬陷支持香港占中,强迫徐崇阳承认给北京很多人2400万人民币要他们上街支持香港独立。在审讯过程中,徐崇阳跟办案人员讲道理,请他们听习近平主席的话,依法办案,不要破坏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号令。他们说:没有我们傅振华总老板,没有傻逼习近平的今天。徐崇阳说,你们不能骂习近平主席,他们说:他们公安骂习近平是他们的工作,习近平是个坐牢犯,还骂习近平的母亲、夫人和他闺女。他们说,我们骂了,你敢不敢骂,我说我不敢骂。我不骂习近平他们就要打我,我说你们这不是钓鱼执法吗?他们说:我们就是要把习近平给搞烂,让你们恨他,我们就有饭吃,我们不破坏习近平,我们怎么赚钱。我们听我们老板的。我问他们的老板是谁,他们说我们的老板就是傅政华。我问他们为什么拿走我家里的字画和电脑、摄像机、背包里的1万美元而不打收条,他们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靠你们发财,我们为什么要雇人到香港占中,我们就是要把社会搞乱,把习近平搞垮,我们有我们的老板顶着,你胆敢在外面说,我们就说你是诬告,我们不承认,你就是反党,就是诈骗犯。

    2014年10月23号,徐崇阳的女亲属被脱光衣服三天三夜,一丝不挂,坐在铁凳子上接受审讯,警察明确不允许她跟徐崇阳有往来。审讯地点在丰台公安局预审队。审讯的指挥者为“傅三哥”,此人为傅政华的亲兄弟,北京市公安局的老板是傅政华。

    徐崇阳的采访电话:+86135110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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