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推荐]工行被买断员工大规模进京请愿后多人失踪

    工商银行被买断员工与2010年7月19日因不满被买断大规模进京请愿,行动被早在那里守候的公安强行驱散,被强行送往马家楼和久敬庄被强行遣返。


    随后几十名买断员工失踪,其中有被银行和当地驻京办人员送入他们花钱雇佣的黑监狱,在哪里这些员工受尽了凌辱,不屈服就不放出。被迫屈服后,那里的所谓保安就说,是你们那里的银行和公安告诉我们这样对你们,你们不屈服,就让我们用各种办法折磨你,直至屈服为止,我们是收钱行事,和我们无关。


    有几名已经被迫屈服,被放回家了,回忆起来泪流满面,不堪回首。最近还有三名被迫买断员工,杨晓东、伍丽娟、陈冰被北京公安留置,既不告诉家里也不办理任何手续,强行关押,下落不明。只是杨晓东的夫人被所谓的当地公安当地银行和北京公安突然闯到家里,强行搜查,也没有任何手续,并强制拿走了电脑等资料,口头告知,杨晓东被拘留了。


    这样严重不按法定程序办事,强行打压上访人员的行为,应该肯定是工商银行收买公安,少部分公安人员见利忘义,故意违法办案,违法搜罗证据,打击上访的买断人员,为银行私自做事的行为。这样下去,老百姓还怎么活啊,利益受到侵害,不能去说说,说说就会被暴打控制,这样社会能稳定吗?社会和谐只是空话。


    2010、7

  • 名医焦东海致上海市卢湾区卫生局李时珍副局长

     


     


    尊敬的李时珍副局长:


    如晤。这是我第三次写信给你,我仍旧希望你能认识错误,尽早纠正由你一手炮制的错案:即2003年8月26日,你以卢湾区卫生局的名义聘请瑞金医院三位专家(吴立群、宋永建和周志宏),用假材料欺骗他们,使他们对李卫平的死亡事故作出了“治疗没有违反诊疗原则,发生死亡属于疾病的病情转归”的错误结论。你的行政乱作为,使得这一错误结论被香山中医医院和卢湾区卫生局的当权者拿到后如获至宝,并籍此隐瞒李卫平死亡的真相,蒙骗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业务问题政治化。


    八年了,出于医生的良知和医德,我们上访八年,为的是纠正你一手炮制的错案,但至今毫无结果。你的行政乱作为已成了李卫平被冤死8年余不得平冤的根源。


    2002年5月28日晚上,在香山中医医院住院减肥的李卫平同志(原中纪委刘丽英副书记之子)突然因急性心肌梗塞跌倒在值班医生王凡办公室门口,由于王凡脱岗洗澡,并在40分钟内对李卫平采取了致命的措施,致李卫平死亡。副院长吴云定当晚指示有关人员通宵篡改病史。接着又隐匿或销毁了部分病历资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8条应对其纪律处分,按照《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即可推定有过错,应受惩罚。


    其次,参与抢救李卫平的病友均提供了书证,证实当时没有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到达现场后袖手旁观,没有立即抢救;卫生员鲍德学书面承认他不会使用氧气筒,在李卫平急需氧气时未能及时提供氧气,可见香山中医医院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过错和责任。


    另外,与李卫平死亡有着直接因果关系的王凡医师,曾四次一口咬定她对李卫平的抢救及时无误。但发现我在向知情病员调查李卫平死亡真相时,2002年7月3日她在朱绯医师的陪同下,特地到本人办公室向我当面承认了李卫平跌倒时,她脱岗的事实。


    为了查明当年这一错误结论的来龙去脉,我与蒋小维医师于2008年9月17日、19日、25日一起去找瑞金医院的三位专家当面核实情况,吴立群、宋永建与周志宏阅读了我们提供的真实资料后表态:病史中对李卫平的死亡诊断有错误,他不是死于脑出血,而是死于急性心肌梗塞:同时抢救也有错误。他们建议我们去做一个司法鉴定。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根据律师调查等材料,于2008年11月24日对李卫平死亡案作出司法鉴定,结论为:上海市卢湾区香山中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李卫平的抢救过程中,存在着抢救不及时,误诊误治的医疗过错。1.上述抢救不及时是指王凡擅自离岗,丧失了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当王凡被呼回病房后又束手无策,放任病友胡乱抢救。2.上述误诊是指误诊死于脑出血,误诊心跳骤停,误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3.上述误治是指对李卫平采取了完全相反的致命措施达40分钟而致死亡。即:⑴王凡袖手旁观,视非医护人员的病友错误抢救至血压为0、心音无法听出,约20分钟的致命抢救。⑵接着王凡误诊心跳骤停,误治5分钟`后竟然见死不救,在李卫平心跳与呼吸存在的情况下就放弃抢救休克15分钟,共历时20分钟,放任李卫平同志死亡。该鉴定单位是我国司法部领导下的单位,其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2001年发生在南海上空的中美飞机互撞致我国飞行员王伟死亡等国家重要事件都是它作鉴定的。该单位对李卫平之死的鉴定特别慎重,聘请了三位著名的法医学专家鉴定,他们分别是:胡志强副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庄洪胜、原中国公安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翟建安法医学教授。


    8年来,我们对李卫平医疗死亡事故等问题的反映,曾获卫生部信访批示2次、韩正市长信访批示2次、杨晓渡副市长信访批示4次,市人大批示一次,市卫生局连续信访批示5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2次发函、全国政协连续2年2次提案,但是这些批示、发函、提案到了你们手里,却如泥牛入海。对于我们,你们始终不予理睬,或当面说谎造假,上推卸下,推诿、敷衍、颠倒是非,甚而违反法定程序,侵犯我们的信访权益,对上则编报虚假材料。我想问问你:如果李卫平是你的亲人,你将如何处置?将心比心啊!在此我再次希望你能停止对死者李卫平亲属的知情权、赔偿权及公平公正等权利的侵犯。如你依旧知错不改,你将为自己的行政乱作为承担更大的责任。


    焦东海。2010年7月26日


    备注:焦东海原系香山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科主任、主任医师。曾任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中国保健协会减肥分会会长。曾任上海市第10届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党代会代表;1987年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功臣;1992年被评为全国中医治疗急症先进个人,2001年获全国中西医结合突出贡献奖,1988年至1993年连续6年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1990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1年起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994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并担任部、市级科技进步奖及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专家。


     

  • 下访不应作秀  下访要冲破预设的障碍

     七月十五日 省长吕祖善来到温岭接待上访民众。但是老百姓抱着极大的热情,从神秘而来的消息中考验真的结果,但不准访民进场甚至将访民关起来,限制人性自由,这是何等拙劣的“亲善“活动。  


    人们不理解吕省长此次到县市下访是为了给自己的业绩作秀?还是地方政府害怕省长下访暴露了辖区存在严重的腐败与管理上的问题。毋庸置疑,温岭是在 7月11日 的新闻传媒中大树自己的政绩,其中突出之处就是上半年上访民众大幅度下降。这是真的还是假的,看一看此次省长下访,如此操作说明了什么?一个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来临接访,就是最具现实的考察。因封锁消息,或是对上访人进行胁迫拘禁,这与黑社会绑架胁迫有什么的区别。当今社会党中央高度重视,高官下访体察民情,并要求实事求是依法落实和处理民生大事,怎么可以虚张申势,做一次“演戏”呢?这样做是在愚弄老百姓。而借口为了“首长的安全”。这样的不正义之举切莫向往。  


    试问,温岭社会的上访公民都是可疑的恐怖分子吗?胡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他们下访到民众中亲密接近人民群众就是省长的榜样和要求。  


    假如,做官的不是真正为了到自己所去的地去察访和解决问题,还不如不访。没有来访,老百姓还对下访高官有一种期待和企盼。象我温岭市利用公权力对农民土地大肆掠夺,将20多万红线内的土地非法侵占,手段恶劣,行为残暴,用黑社会暴徒取老农的命,用警察的手拷和开枪射击农民,从另县调进一整车狼狗到夺地现场为开发商撑起保护伞。如此疯狂地吸取民脂民膏。将国家赋于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公民上访,农民土地被侵占后向党和政府利益诉求。农民周更明,三翻五次地遭遇逮捕和残酷打击,就最明显的一例。在这样一种伪政府行为的阴霾笼罩中,吕省长应该明白此去温岭应该见到“真佛”,而不该在“被支配下”作伪善和讲几句套话。让人民群众的心更麻木,对于党中央的英明决策,起了负面影响。因此作秀可以不必,为老百姓做点实事万万不能因地方政府的种种障碍设置,而循应其势、同流合污。   


       


    温岭上访之人被拘押者


    2010年7月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受害百姓的紧急求救信

    中央各部委、各大新闻媒体:你们好!  


    我们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民,因近几个月黄岩区以陈伟义书记为首的地方政府,不按国家征地拆迁等程序,利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法手段,滥用职权,调动警力,低价强行征地拆迁,毁坏黄岩名果园桔林及基本农田达6000多亩后,仍不断在全区各乡镇、街道继续扩大夺地毁田范围,眼看几万亩耕地就要毁于一旦,几万个农民面临着既失地又失业的绝境,在此紧急关头,黄岩区各地农民自发进京上访向中央反映情况,但仍未阻止住地方政府官员们的违法脚步。


    7月2日黄岩区区委书记陈伟义授意区长徐亦平继续召开各乡、镇、街道领导按他年初所部署的(谎称重点工程)“百日会战”督查会,继续我行我素,与中央对抗,与民为敌,至今不公布国务院紧急通知,不按中央要求执行,百姓逼得无奈只得进京求助新闻媒体帮忙,7月13日在法制日报社反映情况后,被台州驻京办主任颜帮友发现,即通知黄岩区地方政府,为此黄岩区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掩盖违法腐败等内幕,即由区政法委书记王建华带领公安、信访、等有关人员及乡镇、街道领导一行几十人派专车进京抓人,黄岩区在京的百姓四散堵避蹦逃至今,7月17日将西城的郑菊芳、北城的虞金六等老人抓住,当即关进浙江省驻京信访办地下室,由台州驻京办主任颜帮友招来社会上人员两人,对他们进行严刑拷打,造成郑菊芳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严重。


    7月19日,黄岩区政府将他们押回黄岩后,当夜将多人押到仙居县仙居宾馆地下室关押。借口什么“学习班”(其实是台州市一贯对上访人进行体罚的私设牢房)现对他们进行无人道的体罚,拳打脚踢、罚站、罚跪、不让睡觉、逼供等恶劣手段,并且不允许家属探望和联系,现不知陆续抓进去多少人不得而知。  


    中央各部委领导、各新闻媒体:我们百姓为了维权,却如此对待。百姓认为在我们这个高度文明的国家里,不该有如此黑暗的地方政府,用一种极端的法西斯暴行手段来催残百姓,他们本身早就违反、无视国家法律政策,与中央对抗与民为敌,并且是对我国人权本身的漠视,将百姓的生命当儿戏。现在的关键是还有许多的百姓流离失所、流浪在外、不敢回家,因早就扬言要将他们关押,因此恳请中央有关领导及新闻媒体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解救受害的百姓,并且依法整治那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挽回以人为本、以德治国的好形象,还百姓一个公道,百姓万分感激!  


    另外今天最新消息得知,黄岩区西城办事处羽村村的陈宗宝7月19日被西城派出所在北京被抓,现在下落不明,还有澄江镇星江村的章祖瑛7月21日时被澄江街道派出所叫去以谈话为名,当天下午将他押往仙居宾馆关地下室进行体罚。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受害百姓  


                                              2010年7月23日   

  • 辽宁大连居民王春艳控诉拆迁吏


    题记:大约是1997年,我在《中国青年报》发表过一篇抨击拆迁的文章,指控拆迁就是第二次土改。那时中宣部还不像现在这么背叛人民,此类文章那时还是可以见诸主流媒体的。十几年的历史证明,这第二次土改与第一次土改同样惨烈。如果我有诗圣杜甫的笔力,我今天只想写一篇像“三吏三别”那样被称为诗史的拆迁吏。可以说,今天的拆迁吏,比杜甫笔下“三吏”的任何一吏都更野蛮。虽然我无诗圣的才力,可我愿意以己之力,记下这个发生在21世纪初年中国大连的一桩致人家破人亡的拆迁故事。这样的故事,在当今“崛起”的中国有千千万万件。毫无疑问,许多件将被淹没在历史的烟尘里,但我希望这一件能够作为这个时代的备忘录,传之久远。


     


     


     


    我叫王春艳,1963年4月生。我们被拆迁的房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中沟东委12组,土地使用面积509.4平方米,被拆的无证房230平米,有证房59平米,共17间房,一个四合院。未拆迁前我与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全家共11口人住在这里。


     


    2005年4月,我家所在的小区开始拆迁。他们一上来就拿出黑道手段,停水停电,砸门窗玻璃,不让砸就打人。打过砸过才跟我们谈,说补偿我们80万元,我坚持要他们补偿4套房。双方谈不拢。此后,不明身份的人多次到我家砸玻璃打人,每次一来就是十几、二十人。其中有一次,半夜里,又来了好多人,先是往窗户上扔石头。我爸出去看,一出门就被他们三拳两脚打到,然后又砍他一斧头。我妈妈也被他们推到在地,昏迷了几分钟。我看我爸满头是血,就立刻打了110。爸爸已经是70岁的老人了,被打了我们也不敢上医院,等110的车来了,坐着110的车才上医院。还有一次,他们又来砸东西打人,其中有动迁办的两个科长,一个于万龙,一个刘科长。我们发生冲突,他俩把我的牙都打掉了。我们一家10多口人就在这种情况下胆战心惊地生活了3年。


     


    2007年6月,在没有与我们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连市国土资源局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非法评估我们的房子,把我们的房子裁给开发商。6月份国土资源局下裁决,9月份我去甘井子法院起诉这个裁决。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和大连市中院二审都判决维持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裁决。


     


    2008年6月,他们决定强拆我们的房子。6月3号,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一厅厅长张文明,在我去买东西的路上把我抓住,给我戴上手铐,送到甘井子收容所。他们本打算拘留我15天。可是我有严重的心脏病和甲亢,每分钟心跳到140下。收容所说这样的心脏病人不能收。于是张文明便找人协调,收容所最后收留了我。当时我很气愤,发给我的衣服我扔了,不穿。我说:“党的政策和党的策略是党的生命,你们为什么不遵守?你们这还是人民法院吗?”抓我的法警亲口说:“你真傻,你不知道共产党没有人权吗?”听了这话,我当时彻底瘫痪了!真的不知道说什么!真的是无语了!


     


    第二天下午我的心脏病和甲亢就犯了,收容所所长赶紧跟法院协调,把我放了。当时他们让我在释放书上签字,说给我一套房子,钥匙都是现成的,要我接受。我说:“不可能!我要跟你们打到底!”那天我是一路哭着回家的。


     


    到家一看,家已经夷为平地!甘井子区法院和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就是趁把我抓走的空挡,带着推土机来强行拆迁的。我弟弟弟媳、妹妹妹夫都被戴上手铐带走,爸爸妈妈也被带走,6人被关进开发商的一个空房子里。爸爸还被警棍打伤。


     


    两个多小时,他们把我们家拆完之后才把他们6个人放出来。一见家被毁,全家大哭,弟弟当即就晕倒了,许多人抢救,十来分钟后才醒过来。之后弟弟就患了精神病,神志不清,有时惊慌失措地跟我说:“姐,外面有人在说话,他们又上来了!”有一次他发病了,说甘井子法院来了,咱们去追,说着就跑出去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找他找了整整一天。原来他跑到派出所报案去了。正巧派出所有一个警察跟我弟弟认识,他就告诉了我姑姑。我们见到弟弟时,弟弟膝盖上都是血。问后才得知,他当时跑出家门时撞上一辆大卡车,把膝盖磕烂了。


     


    起初我们也不知道弟弟患的是什么病,后来大连精神病医院的大夫说这是幻听幻视,终身不可治愈。医生开的药一盒就178元,我们没钱,无法住院治疗,就只买一盒药回家了。弟弟常犯病,犯了我们也无钱治疗,只能给他吃片安眠药。弟弟以前当过兵,复原后分到粮库,后来就下岗了,和弟媳妇在我家附近卖些饼干做点小生意为生。


     


    弟弟犯病的时候很可怕,能举起据说有300斤重的大石头。有一次他被关进监牢,把同监室一个犯人的头打了一个窟窿,后来他就被用铁链锁了起来。从牢里回来后,弟弟告诉我说,他们用铁链锁住他,打他,还给他打针。


     


    拆迁我家房子时,我小妹已经被他们打疯了。张文明把她送到甘井子区医院,可是不给救治。我家被拆的第二天晚上,有一个男人给我打电话,说:“你妹在甘井子区医院,你来把她带回去吧,你要不来就没人管了。”我说我不会去的,甘井子法院打的她就由甘井子法院管。当时天已经很晚了。第二天我找了一个新华社记者,还有我丈夫、我妹夫,一起去了甘井子医院。


     


    我一到医院,看见我小妹似乎什么也不懂,就像一个傻子。与她同病房的人告诉我,说当时是法院的人送我妹妹到的医院,到医院后我妹妹就闹,要跳楼。后来他们就给她打了一针,也不知是什么东西,然后她就安静了,睡了两天,醒来后又要跳楼。当时看见我妹这个情况,我真的痛不欲生,无法接受!


     


    当时甘井子法院和开发商都在病房外面守着,他们看见我们来了,就说既然家属来了,把人交给我们,他们也该走了。我说那是不可能的,你们把人打成这样,现在让我们接手,我不会管的。我们就走了。


     


    到了晚上9点左右,有人给我打电话,他说他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你妹快不行了,被扔在甘井子法院门口了。我只是一个好心人告诉你们。”当时我一听就觉得不会是假的,我知道他们法院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我就赶紧打了个车到法院。我小妹果然在法院门口躺着,我说那姐再把你拉回医院去。结果去了医院才知道,是医院跟法院一起把她扔到法院门口的。然后我就报警。派出所的人来了,说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不管。法院不管,派出所不管,最后我就把我小妹背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看我们真的很难,就给了我10元钱,让我打个车回家。我安慰小妹说,不要怕,现在黑天了,姐不知道往哪里送你。晚上我就陪着小妹坐了一夜。


     


    第二天天一亮,我带着小妹到了甘井子法院。小妹看起来快不行了,心脏忽跳忽停的,我就直接把她背到张文明的办公室了。张文明一看也吓坏了,就赶紧按我妹的人中,使劲掐。大家都掐,小妹的鼻子都掐出血了。小妹一直人事不省,一个劲抽搐,脚都抽成团儿了,张文明就把她送到大连第一附属医院。我小妹以前工作什么的样样都特别好,文笔也特别好,原来在单位做人事工作,后来下岗了。以前她什么病都没有,被打之后就莫名其妙成这样了。妹妹住了大概17天医院,花了近2万块钱。之后他们法院就不给出钱了,医院就把我们撵了出来。


     


    我妹住院期间,我和我妈去找张文明。他们强拆我家的房子时,屋里所有的一切全给埋里面了,贵重的东西(10万元现金、1万元的一个存折和一个摄像机等)都被法院拿走了,连清单都没有。我问张文明我家的(11万元)钱呢?他说:“我只看到你妈那1000多元钱,你的没看见。”我说我的存折、现金和摄像机与我妈的钱是放在一起的,为什么你单单看见我妈妈的钱,却没有看见我的摄像机和11万元的现金和存折?我要他出示我家的物品清单给我看,他说没有清单。他说他是人大代表,我说人大代表怎么了?人大代表就能代表我的权利吗?法院就能代表我的权利吗?黄松有还证明不了他自己呢!他是大法官,同时他也是贪污犯。我说我王春艳被抓了,可我妈70多岁了,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你们法院清点我们家的财物时为什么不让我妈确认?


     


    当时张文明特别强硬,说:“没那么多道理,你家就是强制拆迁,法院就是强迁你了!”现在再找他,他就不那么强硬了,说:“那时也是没办法。拆错了国家赔偿。”我说:“2007年国家就对法院有明文规定,不许强制拆迁,你怎么2008年还是强拆了我家,把我家抢得倾家荡产,把我家的人打坏?”后来我跟甘井子区法院黄祖林院长也是这样说:“你为了盖楼,为了什么人的利益,抢我家房子,我管不了,我不怪罪你,可你不能把我家人打坏;打坏我家人我也可以不怪你,但是你不能丧心病狂地把我家的财产、我家的贵重物品都抢没了。经过你们法院强制拆迁的还有一家,家里好几十箱海参也没了,这不是你们法院抢的吗?拆迁户没有一家东西不丢的,你们是人民法院还是土匪?我告诉你黄祖林,让土匪抢了我认了,因为他是流氓土匪;让你们人民法院抢了我不认。我一定要去找我们的东西,要去上访,要去告你!我一定要个说法,直到打赢为止,哪怕倾家荡产我也要告你们!”


     


    2008年奥运期间,我两次进京上访,两次被抓回。其中一次,甘井子区政法委的王建书记把我接了回去。接回去后,他督办我们的案子,说:“王春艳,我给你办这个案子,但是你不要进京上访,你能答应吗?”我说可以。可是至今他也没给解决。有一次我问他:“不是说上访案件两个月就能得到答复吗?可是我们的案子几个两个月了?你这样要调解到什么时候?要调解一辈子吗?我们这个房子是在2008年《物权法》生效一年了之后你们给强制执行的,我妹妹、弟弟也都被打成精神病,分明是他们违法,你们却不解决!”他说:“《物权法》不好使,保护不了你。”


     


    2009年“大庆”,我又两次来京上访,两次被抓回。每次他们都劝我们回去,说在北京解决不了问题,要解决问题还得回大连,可是一回去他们就什么都不管了,没有任何信誉,完全是糊弄人!


     


    2009年9月24号那次到北京上访,我一下火车就被他们抓住了,说“这是王春艳”,一下子五六个人扑上来,有甘井子区法院的,甘井子区信访局的,就把我按在那儿了,要抓我回去。我跟他们玩命,一头往他们的面包车撞去。当时甲亢就发作了,心跳得特别厉害,要窒息的感觉,浑身发热,衣服都湿透了。后来这些人就把我强行押到北京朝阳区,在那里见到王建书记。我说:“王建书记,我家这个房子,奥运期间你不是督办了吗?你什么时候给我们一个说法?”他说没什么说法。然后就把我押回大连中院看了起来。在大连中院,在两位上访者的掩护下,我逃了出来,然后立刻打了一辆出租车,一路从大连开到北京。我没敢让司机往里走,车只开到六环外就停下了。司机要了我3000元,当时我身上只有700元,在北京找人借了钱才打发司机回去。


     


    就这样,9月24日被他们押回大连,9月25号我又回到了北京。


     


    下出租车的那个地方有山。我就走上去,在山里呆着,夜晚用捡来的包装海绵裹住身体取暖。我不敢下山,怕被他们捉住。到第五天,我遇见一个阿姨。我跟阿姨说,我是上访的访民。阿姨挺同情我。我给她20块钱,求她给我买些吃的送上来。我呆的那个山,我也不知道属于北京的什么地方,只记得那里有个村子叫吕村,有458路公交车,通往云岗方向。那时候我就像一个战争难民,东躲西藏,跟逃命似的。在山里一共待了七八天。我知道国家信访局开门接待来访的日子,就下了可山,去国家信访局。实际上国家信访局也不处理,又让地方截访的把我带回大连。


     


    他们答应我回到大连给我解决,跟我好好谈,并让我又一次见了政法委书记王建。见完后就又不管了,每次去找他都是说开会,忙。到了特殊的日子,他们就把我看起来,24小时盯着。


     


    我所在的中华路街道和派出所还到学校找我女儿,学校没让见,怕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我知道他们找我孩子的事之后,我就去找他们,说你们也为人父母,你们也有孩子,怎么能这样做?我不是犯人,就算我是犯人,我的孩子也没犯罪呀!后来他们还往我家给我孩子送吃的,我知道后打电话给女儿说:“你全部扔掉!他们没准儿会下毒。”我知道他们有人就给上访者家人下过毒。后来我孩子就吓得全扔了,说:“妈妈,我一定不会吃的。”后来街道纪委书记沙坤又买了一包虾给送过来,我说什么也不让她进门。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张主任说:“你怎么也得给个面子,我们也是给你协调来了。”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一到北京有什么会了,有什么大活动了,他们就跟我玩这个安抚人心的鬼把戏。


     


    现在我住的这个中华路街道与拆迁我家房子的那个泉水子街道不是一个街道。我们这个街道的领导就跟我说:“我们街道本来跟你家拆迁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是你的事牵连到我们了,我们太无辜了。”我说:“是,我跟你们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至于连累到你们那也不是我希望的。如果你们再逼我,不给我解决,我就到北京跳天安门城楼,我要让中央的领导知道你们是怎样把我们家人打伤的,怎样逼害我们的。”后来街道还把我这些话回报上去,凑材料威胁要处理我,说我王春艳扬言要跳天安门城楼。


     


    我来北京无数次了,我妈妈来了10多次。她跟一些上访的老人一起到过中南海新华门上访1次,到世界人权组织驻北京的办事处2次。今年3月,我又带我妈来北京,不久我妈就被我们地方截访的人给截走了。我往我们大连信访办打电话,问他们否把我妈截走了,他们说没有。后来又有一个人打电话要我去接我妈,听口气那人像黑社会的人,我当时留了个心眼,就没去。如果去很可能被他们找的人打一顿。我就到北京站去找,到那里发现我妈在车里坐着,他们准备送我妈回去。我对他们说:“这是我妈,已经70多岁,有脑血栓,我得跟我妈一起走。”他们说:“不用你管,我们已经给你妈买好票,我们会管她。”但我不放心。我找到列车长,说:“这是人民列车吗?我没钱,但我要看着我妈平安回到家。我妈被政府抓走了,我要看他们把我妈送到哪儿。如果你想要钱,到大连就跟我到中级人民法院去取。”列车长破例让我免费坐了车。


     


    回家后他们说给我家申请困难补助,可是后来再也不提了。大连国土资源局来人说:“王春艳,国家是2007年就规定不能强制拆迁,我们工作有失误,现在我们好好谈谈吧。”我说没什么好谈的,这个官司现在已经在省里立案了,我就等着省里给我翻案,我相信省法院会给我一个公道。我知道和他们谈不出什么结果,他们只不过是骗人、欺哄人而已。


     


    今年4月25日我带着妈妈再一次来到北京。在大连驻京办,新上任的大连市信访局项局长说的挺好,说回去一定要为我们协调解决,说这样把压力都推到北京也不行,然后就亲自打开电脑,让信访局的陈处长把我们家的案子传回大连市联络办。他们还给我们买了2张卧铺,准备让我们回去。我还没遇到过这么好的领导,我也答应了。就在第二天要去火车站的时候,早上将近10点,我妈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嘴里只是哼哼。我就赶紧下公交车,打了个的士就把我妈送进了天坛医院。大连驻京办还打电话让我去拿车票,我说去不了了,我妈现在抢救室呢,你们能不能给送点钱来,他就来了,给了1000元。我说1000元也不够啊。他们说他们也没什么钱,就这还是临时借的。就这样等到晚上11点多钟,大连甘井子法院负责信访的王永义和大连中华路街道的沙坤来了,说:“我们就住在天坛医院的宾馆,你妈什么时候用钱给我们打电话。”他们走了之后,旁边陪护的人说:“你先交钱才能拿药,才能抢救你妈,等真要抢救的时候,没钱谁会救你妈!”我听了也有道理,就给沙坤打电话,说能不能现在就把钱送来,否则怕来不及。沙坤说:“好吧,那就先给你2000块。”我说那哪够啊,脑出血一旦要交单子肯定就是两三千块,我就跟她吵起来。然后我马上给大连中院的立案二厅厅长姜凯伦(音)打电话,王永义就拿出了2万块钱。医院开始全力抢救我妈,说我妈只要挺过三天就有希望。


     


    到第三天晚上的时候,医生告诉我说我妈的病重了,说如果手术,可能还有希望,但也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我就给王永义打电话,说我妈手术,医院说需要10万块现金,能否先给我10万元。王永义说实在不好意思,手头只有6万。这6万元钱存在中国银行,恰好又是五一假期,银行不开门,无法支取。我又跟王永义打电话,让他再给申请4万元,因为病人等不了。他就有点急了,说法院没钱。我说甘井子这么大的法院能没有4万块钱?后来他说请示了,没有钱。没钱就不给做手术,我妈妈就这样去世了。 


     


    眼下我弟弟和我小侄女还有弟媳妇跟我在北京,妹妹跟父亲一起在大连。父亲现在还不知道妈妈去世的消息。我们没告诉他,怕他受不了。我妈去世后,我妹带孩子来了,那时她还不知道妈妈已经不在了。一听说妈死了,妹妹“嗷”的一声就犯病了。我妈刚死,我妹又犯病了,我真的是手忙脚乱!托别人先看着妹妹,我把妈送到了太平间。妈妈是5月2日走的,甘井子法院只给交了7天(使用太平间)的钱,到现在(6月8日)我一直再没交钱。现在我妈还在太平间,法院催我赶紧先把我妈的后事办了,我坚决不同意。我妈死在了上访路上,我家的这个案子一天不解决我一天不办妈的后事。


     


    我过去是搞技术的,平时不怎么接触社会,不知道世道这么险恶。如果早知道这样,我可能早早就把房子问题处理好了,就算给的补偿再少我也把它结束了。走到现在,房子没了,钱没了,妈也没了,爸爸被打得到处是伤疤,整天头晕,弟弟妹妹都被打成精神病,我们一家太冤了!我一定要他们还我们509平米的房子,救治我弟我妹,给我妈的死一个说法!


     


    我是个基督徒,现在我把一切都仰望交托给神。我想如果有一天他们给解决了我的问题,把房子给我了,我也不想要我的那一份了。弟弟妹妹的我不能不要,他们都需要一个安定的生活。我不准备再回大连了,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已经是伤心之地!他们伤透了我的心!以后我就在北京传福音,做神的仆人。


     


     


    附记:王春艳是通过主内的弟兄姊妹找到我的,希望我将她一家的不幸遭遇公诸于世。这些日子,我所在的教会正在集体学习德国神学家潘霍华的《团契生活》。这本书中说,基督徒应该如何对待自己主内的弟兄姊妹?应该像对待主耶稣基督一样对待主内的弟兄姊妹。为什么?因为我们大家都在主耶稣基督里合而为一,彼此成为肢体,接待弟兄姊妹就等于接待主耶稣。像王春艳姊妹一家遭遇的故事,全中国数不胜数,写不胜写。今天我之所以决定把她的故事写出来,我相信这完全是上帝的旨意。王春艳姊妹一口气讲了两个小时,其间多次止不住热泪长流。她从自己背包里拿出的那一大团擦泪的卫生纸,直到最后被她和着泪水抟成一个小小的纸丸还舍不得扔掉,继续用它擦泪。我没有陪她流泪,但我借着耶稣基督的这句话为她默默祷告:“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着安慰。”

  • 为帮助毛恒凤申冤 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毛恒凤为维护正当权益,长期来却无辜遭受打击迫害,现正在安徽省女劳教所失去人身自由,受尽侮辱、虐待、酷刑,至今近五个月了。由于各有关部门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并串通一气,封锁毛恒凤的相关信息,致使家人至今没能与毛恒凤见到面,为此很为她的处境担忧。


    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八宝山派出所把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毛恒凤带至该所进行调查,后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驻京工作组,该组立即派员至八宝山派出所将毛恒凤劝返回上海(实际上是违背毛恒凤意愿,强制将她带回上海,其行为有超越职责范围之嫌)。2010年2月24日凌晨一时许,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驻京工作组在清查工作中在北京市丰台区五国城招待所106房间发现了来京上访人员毛恒凤,随即将其劝返回上海。(上述内容摘自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驻京工作组分别在2010年2月23日、24日作出的二份工作情况及杨浦分局工作情况等二份。实际上在2010年2月24日凌晨1时许,是由众多警察参与将毛恒凤强制带回上海)。2010年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以毛恒凤在2009年12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毛恒凤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2010年3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又以毛恒凤在2009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口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为由(注:同一事件两种定性),向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关于对毛恒凤收容劳动教养的请示。据此请示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2010年3月4日对毛恒凤作出劳教一年六个月的决定。


    2010年6月3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收容毛恒凤的安徽省女劳教所欲开庭审理毛恒凤不服劳教决定的诉讼,毛恒凤抗议法庭在女劳教所秘密开庭等我们现在不知道的原因而没有出庭。法庭在此时把上海市劳教委作出劳教决定所依据的“证据” 材料交给毛恒凤的诉讼代理人,从“证据” 内容中了解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治安支队在2010年3月22日至2月24日派员赴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的王军、巡逻支队的王文鸿、治安支队的副队长宋清军、刑警支队的沈巍这四个警察询问并制作笔录及辨认笔录,四个警察均声称毛恒凤在2009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西大门口喊口号致秩序混乱。上海市劳教委就是根据这四个警察的询问笔录及现场录像作出对毛恒凤的劳教决定。故此为了帮助毛恒凤申冤,还原事实真相,主张公平、正义,特此公开寻找现场目击证人,请在2009年12月25日上午九时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口处的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人士、各媒体记者勇敢地站出来主持公道,说明事实真相,同时有利于受诉法院从各个方面掌握事实真相,真正做到公正审判,还毛恒凤清白、公道,以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在此先代表毛恒凤谢谢大家!同时乐于各位采用各种方式传达、转载本文内容,以众所周知。


    联系方法:上海市黄兴路1号811室,邮编200090,电话13901662286,也可直接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联系,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邮编200003,电话021-53584777转行政庭鲍浩审判长、蒋伟君审判员、高凌代理审判员。


    随本文附部分相关内容七份及一份出庭通知书,以供各位初步了解情况。

    2010年7月16日

  • [图文]青年“不幸溺水”,死因至今迷离

    2007年8月20日凌晨2点多钟,家住武汉市起义路石灰堰的陈龙被五个人约到武昌区平湖门江边宵夜,晨6时40分,武汉市水上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通知其家人,陈龙已于凌晨3时许不幸“溺水身亡”。10:04时,尸体打捞出水。当天,水上分局作出(2007)40号《尸表检验意见书》称:“死者衣着整齐,衣物无破损,头、颈、胸、腹、背等身体重要部位未见明显损伤,尸表见口唇紫绀、颜面青紫等窒息征象,口鼻腔有少量血性溺液流出,鼻腔内见少量泥沙,符合生前溺水死亡尸体征象。”对于这样的结果,陈龙父母陈五一、徐少珍不以为然。他们在事后做了大量调查,对事发前后的很多征象提出质疑。


     


    首先,从公安讯问笔录看,涉案人在事件发生后,长达一个多小时不向110报案,而是在附近一个公园内商议,如何编谎话蒙过陈五一、徐少珍夫妇。对此,涉案人解释是怕遭到责任追究。


     


    其次,案中人之一的张丹枫与陈龙是邻居,曾在陈龙的QQ空间里留言:“你知道得太多了。该知道的你知道,不该知道的你也知道,对你没有好处。”陈徐夫妇质疑:儿子陈龙究竟知道他的什么秘密呢?


     


    第三,据公安在移动公司调出的通话记录显示,张丹枫的母亲曾红在事发当日,从0:26时至6:41:53时,先后九次给其子打电话,而在陈龙溺水死亡前后,就有密集的三次通话记录。对此,曾红在事后对徐少珍讲:“就是我让我儿子弄死你儿子的,你到公安机关告去吧!”陈徐夫妇质疑:她为么事要加害我儿子呢?此外,8月19日晚22:25时,曾红给张丹枫打电话一次;22:57时,张丹枫给陈龙打电话一次;23:17时,陈龙给张丹枫打最后一个电话。这三次电话中,他们究竟都说了什么呢?0:26时、1:37:07时、2:03:28时,曾红给张丹枫打过这三次电话后,陈龙溺水死亡,陈徐夫妇质疑:这三个电话中,曾红对张丹枫说了什么呢?6:43时,曾红带着警察登门问陈五一、徐少珍夫妇:“陈龙回来冇?”此时,陈龙已经溺水死亡四小时之久。


     


    第四,从尸表检验报告看,陈龙“口鼻腔有少量血性溺液流出,鼻腔内见少量泥沙”,且从打捞出水的尸状看,陈龙一点挣扎的痕迹都没有,而是将左手搭在肚上,似乎非常安然。陈徐夫妇质疑:如果是溺水,鼻腔内怎么会只有少量泥沙?儿子怎么一点挣扎的迹象都没有?因此,他们断定,是有人事先将陈龙搞昏,投入水中的。


     


    第五,打捞之前,涉案当事人到江边指认落水处,尸体果然是在那里打捞上来。陈徐夫妇质疑:如果是自然落水,在人体浮力作用下,至少会漂流一段距离,但事实不是。


     


    这么多疑点,让他们很难接受是自己儿子不小心滑落江中溺死的现实。带着这些疑问,他们向公安、检察部门一再申请,表明自己对儿子死因不存疑虑,但对导致这一死亡后果的原因疑虑重重,要求对儿子死因重新侦查。但是,多次问讯后,公安机关依然分析不出其中的作案动机,因此只好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拒绝了陈徐夫妇的请求。


     


    我们不能说公安不作为,难道是作案人隐藏太深,还是另有隐情?有待进一步侦查取证。


     


    2010-7


     


    陈龙

  • “黑社会”为何对《民生观察》的刘飞跃丧心病

       刘飞跃长期致力于民生观察工作,关注底层民众的生活,反映弱势群众的声音,在维权民众中间有较大的影响。


     


      前几天,听说刘飞跃在随州路过随州棉纺厂(现改为铁树集团)时,遭到流氓“黑社会”的袭击。路过时铁树集团的维权职工,正在厂门口进行坚持了好几年的揭露厂方国有资产流失与养老金问题的活动,而刘飞跃对此也进行过报道。身在随州,对随州的维权民众给予更多的关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刘飞跃认为义不容辞。可是,据说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有头戴钢盔骑摩托车的流氓跟随上来对刘飞跃进行袭击,刘飞跃被致伤,却没有警察前来制止,这种有预谋的袭击其实反映了利益集团的胆怯与心虚。铁树集团不应该是流氓集团,对工人的巧取豪夺算不得本事,经营要讲诚信,不能牺牲工人的利益来谋取不义之财,不是靠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来提高利润水平,而是昧良心克扣老工人的养老金来实现个别人财富的积累,怎么就不怕天打五雷轰。


     


      武汉市的维权民众多受到过民生观察的呼吁与帮助,他们今天到省里反映刘飞跃在随州遭黑社会的袭击,是一种声援,武汉市的维权民众当然不能要求武汉市政府去严查随州的流氓“黑社会”,就只能到省里要求省领导重视随州的“黑社会”问题。


     


    中央近期要求各地对黑社会进行严打,可是,随州却没有执行中央精神的意思,湖北省委对随州姑息的话,就是对邪恶的放纵,就更说明铁树集团属黑社会性质了。因为,它居然可以手眼通天,让省领导不查,这也让人们不得不进行反思,刘飞跃到底得罪了那一个“铁树”集团。


     


    今天上午到湖北省要求省领导关注与重视随州“黑社会”现象,也反映了武汉市民众要求省委认真处理民众正常上访的问题,认真查处群众上访为何长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实际上也是给武汉市的信访工作的一个批评。武汉市的维权民众,当然都是被受到了利益侵犯才进行维权的,多年还没有得到解决,却受到不少骚扰与不公的“待遇”,湖北省领导是不是也要重视?是什么原因让问题查不下去,具体一点,从现在开始,能不能让老百姓树立信心,看到省领导严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就从铁树集团开始查,就从铁树集团用流氓黑社会手段袭击刘飞跃这个事件查起!


     


    2010-7-12

  • [图文]肖青山和罗福生深圳讨薪抗议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西乡劳动站保护政协委员黑心的老板“郑合容”不支付民工罗福生工资一事,今天上午维权人士肖青山和罗福生在西乡劳动站和宝安区劳动局抗议。


    2010-7-12


    以下是现场图片:


     

  • [图文]温州杨府山塗村民诉村官贪赃枉法二十条

    反映人: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街道杨府山塗村监督委员会广大村民。


     


    被反映人:杨府山塗村前任村长厉胜权,前届书记吴曙等人,副书记张安乐,副村长胡东,现任村长戴进顺,现任书记吴朝熙等。


     


    反映事实


     


    反映1999年至今杨府山塗村前任村长厉胜权,前届书记吴曙川等人及现任村长戴进顺,书记吴朝熙等人借国家征地之名,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大肆非法把集体基本农田私定为国有,以鱼目混珠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的事实如下:


     


    1、前任村长厉胜权1995年5月7日当选村主任,在他当选村主任之前的1999年1月29日,与他人互相串通,采用瞒天过海的方法将集体住宅建设用地22.5亩非法倒卖给其女婿的父亲经营的“金狮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出卖。


     


        2、2000年4月,厉胜权非法出卖集体劳力安置用地42. 234亩给“国光房开公司”与“东部房开公司”。


     


        3、2001年12月30日,厉胜权非法出卖给“恒达房开”60亩住宅建设用地。


     


        4、2001年,本村109. 6588亩基本农田,被市中心区开发建设建造干部楼,村财务账面没反映,也没有任何手续,该地块到底是征用?出卖?霸占?应调查清楚。


     


        5、2002年,本村104亩建设用地被市中心区占用,该地块到底是村民的宅基地?还是村集体建设用地?


     


        6、2001年村两委私下做出决议:将本村800多亩集体基本农田地给市中心区大搞地产开发建设,但手续和地款都没有在村账面上反映。


     


        7、市土地局2001年第91号文件,征用我村土地775.1174亩,该土地由哪几个地块组成?坐落的准确位置在哪里?全不知晓。


     


        8、江滨路343亩土地被征的位置、四至界限、土地款、返回田等有关资料一直不公开、暗箱操作。


     


        9、本村原有30亩建设大酒店的指标,但大酒店至今没有建设,该30亩指标在哪里?


     


        10、2008 市中心区领导王延申、金春善、黎明街道主任南胜国,擅自将本村桃花岛2000多亩集体基本农田地非法圈为国有,并将其出卖开发。


     


        l l、污水处理厂没有任何手续,霸占我村300多亩土地。


     


        12、本村计108亩新农村建设用地,其中已建44亩建造58幢别墅、6幢公寓。58幢别墅已被出卖。目前本村还有100多亩宅基地下落不明。


     


        13、会展中心侵占我村土地200余亩,无任何手续。


     


        14、塗田工业区700多亩集体工业建设用地无偿被转为国有,变得无影无踪。


     


        15、二十二中学侵占我村土地100余亩左右。


     


        16、电业局侵占我村土地20余亩。


     


        17、为了建造沿江路、学院东路的名义,数百亩基本农田地被占用,无手续。


     


        18、思芳路制砖厂地块270亩,2009年在非法开发施工,村民阻拦无果。


     


        19、2007年,汤家北路100多亩集体土地被非法拆迁,强制进场。


     


    20、以邮电局名义占地6亩是征用还是买卖?


     


    反映人反映以上20项,共约6000亩基本农田,其中3000多亩集体基本农田在被反映人厉胜权,戴进顺等人利用职权、相互勾结、互相串通、暗箱操作、欺上瞒下、非法圈地,利用职务之便私定为国有,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倒卖国家与集体土地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应为团伙职务侵权、侵占他人利益的事实反映。


     


    反映请求


    一、请求依法立案、侦查、查明事实,给予被反映人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此致


    叩呈


    反映人:杨府山塗村监督委员及广大村民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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