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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卫生法》实施难阻被精神病 辜湘红再入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9-12消息:今天本工作室收到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被精神病者辜湘红的来电,她说她刚从精神病院出来被送回老家,她是借用别人手机致电本工作室的。这是今年五月一日《精神卫生法》本工作室获悉的又一起被精神病案例,另一起是湖北的王树英(《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湖北再现被精神病人 医院拒绝用药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25/7841.html)。
     
    辜湘红说她是今年7月26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上访时被抓送到了北京昌平区华一医院,在该院她一直被关到9月6日,送到长沙救济站又关了几天,昨天才回家。
     
    辜湘红此前上访多次被关过精神病院,有关辜湘红这次被精神病的具体情况我们将继续了解。

  • 四川胡耘就嘉陵江上游千吨锈蚀船舶无人看管的公开信

     

       《民生观察》义工李其刚2013-7-20报道:连日来,四川各地遭遇强降雨,许多地方暴雨成灾。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云华街的胡耘更是心急如焚,因在嘉陵江上游的南部县富利镇嘉陵江河道上,有其七艘被公安局在2010年5月17日强行扣押的船舶,经过三年的日晒雨淋,风蚀严重,锈迹斑斑,失去了动力,成了废品。栓船的牵引钢绳更是随时发生断裂,危在旦夕。如果这些船舶因洪水冲入下游河道,其后果不堪设想。看着不断暴涨的嘉陵江水,不停摇晃的船只,7月18日下午,胡耘再次向各级领导发出吁请告知书,全文如下:
     
    我是乐山市五通桥区公民胡耘。2006年底,受南部县招商引资政策的感召,到南部县富利镇嘉陵江河道进行河道清理并采河砂,先后投资8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捐助上百万元为当地村民修公路和农网改造。可是,在经营期间,因拒绝贿赂当地官员,被公安局以非法采矿罪,于2010年5月17日抓捕入狱,扣押了我的七艘船舶即采砂船1艘、运砂船2艘、运石船2艘、运废石船1艘、机驳船1艘,并变卖了我的部分财产,后法院枉判入狱。经我奋力抗争,2012年9月2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宣告无罪。
    但是,在终审宣告无罪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我申请国家赔偿却毫无结果,被扣押的七艘船舶和设施设备以及变卖的财产也不予归还。南部县人民法院在二次一审中均没有对此作出判决,该财产仍被扣押,现在不知道应该由哪个机关作出解除决定,尽快维修。这批被非法扣押的七艘船舶,经过三年的日晒雨淋,风蚀严重,锈迹斑斑,失去了动力,成了废品。栓船的牵引钢绳更是随时发生断裂,危在旦夕。这七艘船,总计吨位1000多吨,最大一艘船吨位200多吨、船体近40米。如果这些船舶因洪水冲入下游河道,其后果不堪设想。
    本人因这起冤案,已扎入苦海,身无分文,食不果腹、衣不御寒,家人亦跟着受罪,流落、乞讨于乡野、都市,靠好心人、有良知的人施舍度日;子女从本案中看破了现实社会的苍凉,没有法制,没有正义,不愿读书,产生逆反情绪,甚至倾向于报复社会。尽管这样,我还是本着一个公民的良知,急切吁请各级领导,重视停靠在嘉陵江上游的已经锈蚀的上千吨船舶,及时排除险情,保证下游黎民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因为我的冤案,殃及了下游的百姓,我将饮恨终身。

    胡耘
    2013年7月18日

  • 《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王树英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这部法律正式实施,该法律的一个亮点是对收治精神病人采取自愿的原则。到现在,这部法律实施一月有余了,它的效果如果?它能遏制被精神病现象吗?湖北省孝感市民王树英近期的遭遇似乎给了一个答案。
     
    访民王树英的由来
     
    王树英1962年3月16日出生,满族,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三里棚社区居民。2002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王树英参加了在孝感市玉泉路举行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摸奖活动,她当时在售票处幸运摸到一张梅花奖票,这是特等奖票。然而不幸同时降临,王树英说奖票当场被举办此次彩票摸奖活动的民政局现场女工作人员抢了,王树英当时报了案。
     
    报案后,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王树英报案情况与实际不符,于2003年4月2日作出不立案的决定。王树英对此不服,于是开始了她的漫漫申诉、上访路,至今已十年了。
     
    十年申诉、上访期间 ,王树英未讨得一个说法,却一再被拘留、关押多次。2009年7月20日16时许,在北京上访的王树英因在丰台区右外东庄永鸿宾馆东侧便到处“以穿状衣的方式”,引起路过群众围观,扰乱了该地区的公共秩序”,被丰台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五天;2010年6月29日下午,王树英因“在孝感市委办公大楼内大声吵闹,影响民市委正常的办公秩序”被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行政拘留五天。2012年8月7日,王树英再次到孝感市卧龙派出所讨说法时,派出所长不仅不解决她的问题,竟还对她动手打人,造成她身上多处疼痛不止。
     
    由于维稳的需要,王树英后来被安排到了三里棚社区上班,做保洁工作,每月一千元。但王树英的上访仍没完全停止。2013年4月19日,因上班签到问题,王树英被三里棚社区综治办主任汤某穿着皮鞋用脚踢腰部、胸部等部位五脚。送到孝感市中心医院后,王树英被检查出腰部骨折,她因此在医院住了好长时间。王树英说4月17日她就得到消息当局要加强对她的稳控力度,而在更早前她还遭到社区书记等人殴打过。
     
    “精神病人” 王树英
     
    2013年6月,访民王树英又成了一名“精神病人”,因为她刚刚在精神病院内度过了数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6月21日,王树英再次来到孝南区政府上访。到中午时,多名警察(疑似是孝南区的警察)和广场街道及三里棚社区的人员突然来到孝南区政府前,强行将王树英推上车说带她去“看病”。当时来的人员有三里社区广场街一名主任和三里棚社区综治办那位踢过王树英的汤主任。王树英当天就是被这些人送到医院的,但不是普通的医院,而是孝感市精神病院。
     
    到医院后,院方起初拒绝收纳王树英。王树英还听到有院方人员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但是王树英最后还是被留在了医院。到医院后,院方对王树英的腰伤等做了拍片检查,并询问了她的有关情况,王树英就这样“住院”了。王树英说在医院期间,医生对她还好,一直未对她用精神病药物。
     
    6月24日,社区综治办汤主任等人来到精神病院,要求王树英写保证不上访就放她出院。王树英不肯,她只写了“听领导的话”,就这样她被放出来了。
     
    对未来的恐惧

    王树英这是第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她近期不断致电民生观察工作室说,她现在出门常被人监视、跟踪。王树英说当局现在给她的压力很大,她可能会第二次、第三次被送进精神病院。
    王树英说她感到很害怕,她因此希望外界多多关注她的处境。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冬原
     
    2013-6

    王树英

    王树英的拘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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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家庭:飞越精神病院

    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出院。而新法实施之后,国内各精神病院都出现了患者家属拒绝接收本人要求出院、经医院评估也可以出院的康复患者,使新法实施遭遇“家抵制”。
    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在全国首创精神障碍患者院外“家庭”,使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出院患者通过“家”的帮助,迈出回归社会和家庭的第一步。5月22日,本报记者对全国首个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之家进行了一天的体验性采访。在这里记者听到最多的是——“我想回家”。”
    芳姐、穆智、王英、悦悦、赵丙志、大奎、刘琦,7名曾经是重症精神分裂的患者,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海棠园”之家。
    海棠园的房子租用的是一处有两三百平方米的农村四合院。里边分别有一个男宿舍、一个女宿舍,有客厅、洗漱间、男女厕所、厨房、餐厅等,客厅里有沙发、平板电视。
    5月22日早晨6点刚过,海淀区上庄镇一个特殊的家庭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女主妇芳姐先蹑手蹑脚地起床,这时房间里岁数最小的悦悦还在睡懒觉。芳姐简单洗漱之后,先进厨房熬上一锅稀饭,又到街上的早点铺买了十几个烧饼夹肉。
    早晨6点30分,家里的其他成员都起了床,气氛开始热闹起来。家里的男主人穆智拿着笤帚在扫地,赵丙志、大奎和刘琦兄弟三人洗漱完了开始吃早点,女房东赵静坐在小椅子上说说笑笑地给悦悦做新发型。
    吃过早饭,护士长老穆带着赵丙志和大奎等几个男人到“家”里的小菜园去绑黄瓜架,芳姐收拾完厨房开始盘算中午给家人做什么饭。大学文化的穆智到院门口的“话吧”去看店面,臭美了一早晨的悦悦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开始卖东西。
    “女家长”治家井井有条
    时尚爱美喜“网购”服装
    芳姐是大家庭选出来的“女家长”,一年多的时间里,芳姐把一家人每天的伙食料理得井井有条。
    记者见到芳姐时,芳姐上身穿一件湖蓝色的纱质衬衫,下身一条白色长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皮凉鞋,非常时尚。芳姐笑着告诉记者,她的这身衣服都是从京东上“网购”的。为了让住在“家”里的精神病康复者跟上时代生活,海棠园里配置了电脑,爱美的芳姐和女孩悦悦,已经跟着护士和家里的女房东学会了从京东上“网购”衣服。
    上午10点多,芳姐开始给家人准备午饭。“中午咱们吃什么啊?”40多岁的芳姐笑着问家里的“大当家”白护士长。“按照食谱今天中午应该吃排骨,早晨问大伙儿他们说还想吃豆腐要不咱们再做个豆腐?”白护士长随口道。
    “排骨早晨化上了,好像还差点。还得再上街买点,连带把豆腐买回来。”芳姐说着挎上了装钱的小腰包。随后志愿者拉着小车,芳姐、白护士长等三人来到街上。
    “这家的排骨挺好的。”“豆腐十七八个人吃怎么也得买八斤。”“姜家里还有一小块,要不咱明天赶集再买?便宜。”一路上芳姐不断盘算着怎么让家人吃好钱还别花超了。
    上午11点,记好账目的芳姐告诉记者,上午买了两斤排骨、八斤半豆腐、五斤黄瓜、五斤馒头……一共花费了109.5元,她带了385元还剩下280.5元。
    芳姐是地道的北京人。家里有丈夫和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十多年前,芳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进了精神病院。这一住就是八年多。自从芳姐被送进精神病院,就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就是吃药吃饭睡觉,没事就在封闭的病房、楼道里呆着。
    近两年芳姐不断要求出院,医院也多次和芳姐的丈夫商量说芳姐的病情已经非常稳定可以出院,但是芳姐的丈夫却不同意接。病友们告诉记者,芳姐的丈夫拒绝接芳姐出院是因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2011年医院创建了海棠园,芳姐办理出院手续之后住进了医院给她安排的“家”。
    “男家长”负责经营“话吧”
    上街买电挑战独立主外
    穆智是大家庭选出来的“男家长”,他是一名老大学毕业生,有文化,负责经营“家”里的“话吧”、打印社工作。“话吧”里有一台电脑,他平常没事的时候练习在电脑上敲字,虽然现在敲得还很慢,但是他相信很快自己就能熟练地掌握电脑。前两天,他还给自己买了部新手机。
    居家过日子,到银行、邮局买电、交燃气费等等都是最常做的几件事,但是对于在精神病院住了18年的穆智来说,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买电。为了做好“男家长”主外工作,他开始第一次尝试独立外出买电。
    买电地点是在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海棠园与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隔了一条长长的水泥路,步行来回一趟需要四十来分钟。2月份刚来时,穆智跟着其他家人去买过一次,知道了买电的地点,也熟悉了基本流程。
    第一次独自上街买电的穆智拿着装有购电卡和1000元现金的信封上路了。路上车辆、行人不多,穆智的步伐仍显得有些慢。住院18年,他的反应速度、行动能力难免退化,现在正努力一点点恢复。
    走了约半小时,到了上庄供电所售电营业厅。大厅里有两个窗口,穆智稍稍迟疑了一下,朝着“缴费”窗口走过去,轻声问:“请问交电费是在这儿吗?”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从信封中掏出购电卡,递给营业员。
    “我买950块钱的电。”穆智说。他记得白护士长说过,目前家里的电费由精防院承担,报销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所以每次固定买950元的电。营业员告诉他,第一档0.48元/度的电已经用完了,只能买第二档,0.51元/度,并问要不要买?上次来买电交钱、刷卡就行了,因此这是穆智始料未及的。
    “第一档没有了也没办法,反正总是要买的。”思索一阵后,穆智决定就买第二档的电。一分钟便办理好了,接过营业员递出的购电卡和找的50元钱,穆智小心地装回信封,放在裤兜里。临走时,穆智不忘对营业员说了声“谢谢”。
    走出营业厅,穆智如释重负地笑了。“其实挺简单,以后就我自己来了。”穆智告诉记者。
    穆智,东北人,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北京的一家仪表厂工作,两年后患精神分裂症住院,一住就是18年。他在仪表厂工作时分了一间单身宿舍,患病后北京的单身宿舍被拆迁。穆智至今未婚,在北京也没有亲人,老家父母已经去世,只剩一个妹妹,想回家但出院后无处可去。
    最小家庭女成员管超市
    进货卖东西算账一门灵
    海棠园的第一个家庭成员是23岁的女孩悦悦,也是家庭中年龄最小的成员。悦悦脑子好使,被“家长”安排看超市卖东西,小姑娘现在进货、口捻账都一门灵。
    今天早晨,悦悦梳洗完毕后,特别是被“女家长”打扮一番后,开始坐在“家”里开办的小超市里卖东西。今天护士长交给悦悦一个新的康复任务,让悦悦自己打电话给供货商给超市进货。
    住院期间天生活泼的悦悦就天天吵着要回家,医院也认为悦悦病情稳定出院回家没问题。海棠园一建立,院里就安排悦悦到海棠园来生活。没想到一直吵着回家的悦悦听说要让她到一个陌生的家里去生活,死活不愿意来。最终医院只得答应先来试试,不习惯就接她回去。现在悦悦已经在海棠园生活了近两年,每当护士开玩笑说送她回医院,悦悦都赶紧说:“我表现多好啊,干吗送我回去?”
    悦悦父亲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悦悦小时候父母离异,悦悦跟着父亲和奶奶生活。悦悦读初二时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来到海棠园之前悦悦已经在精神病院关了3年多。但悦悦奶奶年迈、父亲有病,作为监护人的姑姑是一名公交车售票员,白天要上班,实在无力监护悦悦。
    家庭女成员扫地帮厨
    出游聚餐爱吃柿子椒
    海棠园里有一名叫王英的女康复者,40多岁,梳着短发,身体已经明显发胖,是家庭的女成员。由于智力和情感已经开始退化,王英被安排在厨房里帮助择菜、扫地。
    从记者早晨走进这个“家”,就发现王英总是低着头,谁说什么她也不搭茬儿,谁叫她干什么,她也只会用简单的“哎”或点点头来回应。大家开玩笑时王英也很少笑。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的几个阶段是病情发作、长期封闭治疗社会功能和生活技能下降,情感退化最后完全变成废人再也无法回归社会和家庭。
    来到海棠园后,王英碰到了她入住精神病院8年后的一件高兴事:出游聚餐下饭馆儿。由于“家长”精打细算过日子,海棠园的“家”里有了1000多元的结余。经院里同意,“家长”们决定带着家人组织一次春游,再下一次饭馆儿。那天医院给安排了一辆面包车,一家人到公园玩了一天,中午还在饭馆搞了一次家庭聚餐。这让平时胃口好的王英非常高兴。聚餐会上,“家长”让每个家庭成员点一个自己爱吃的菜。问到王英爱吃什么时,王英少有地抬起头说:“柿子椒。”记者采访时白护士长问王英:“你几年没吃过饭馆了?”王英道:“8年。”
    王英家里有丈夫和孩子,但是王英在精神病院住院8年多,她的丈夫很少来看她,过年过节也从没有接她出去过。王英几乎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三名家庭男成员种菜
    赶集卖菜和顾客砍价
    赵丙志、大奎、刘琦,是大家庭中的3名男成员,都是50多岁。他们主要负责“家”里的小菜园。
    今天他们的任务是去小菜园绑黄瓜架。每逢周五,是小牛坊村里的大集。除去看超市和“话吧”的人,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去赶集。芳姐等趁着集市上菜肉便宜,多买出家人几天内要吃的肉菜。家里的3名男成员则把菜地里吃不了的蔬菜拿到大集上出售,和其他菜农一样,他们也想把蔬菜卖个好价钱,多卖点。一来二去,他们已经能熟练地和顾客聊聊天,砍砍价。
    家里超市、“话吧”、菜园的收入,院里全部返给家庭成员,“家长”根据每个人的出勤、劳动态度和对“家”里的贡献,把钱分给大家。
    赵丙志:50岁未婚,20多年精神病史,住院9年。父母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成家,想回家但是哥哥不同意。
    大奎:50多岁,家里有妻子、儿子,十几年精神病史,住院7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妻子说为供孩子上大学已经把家里的房子出租,妻子回娘家居住,大奎回家也没地方住,不同意接回。
    刘琦:50多岁,住院8年,想回家也可以回,但是家人不同意接。
    相关新闻
    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已建6个
    2010年,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建起了第一个精神障碍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2011年,医院又建立了海棠园、水仙园、长乐园等5个家。每个园的规模在15个人左右。每个“家”配备一名负责人,两名护士两三个志愿者。
    据游秋萍副院长介绍,医院建“家”的模式是:由医院出钱承租房屋让办理了出院手续又不能回到自己家的康复者居住。住在郊区“家”里的康复者每人每月收取1100元的费用,住在城区的康复者由于房租比较贵,每月缴纳1500元的费用。其中510元作为康复者的伙食费,其余用于支付房租、水电燃气、志愿者补贴等费用,不够部分医院承担。康复患者承担的费用基本不高于住院期间的自费部分。康复者自行承担的费用有的是康复者用自己的退休费缴纳,有的由家庭或单位补贴,家庭困难的康复者由残联、街道等机构支付。
    早期的“家”是由一名康复护士带着3名义工在“家”里照顾这些康复患者,后期就由康复患者自己从康复患者中选出自己的“家长”。康复者选择“家长”的标准主要是看有没有对家庭生活的规划和组织协调能力,自己能不能以身作则主动承担家庭事务等等。家长要能够组织召开家庭会议,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矛盾,要能够出面协调解决。“家长”由康复护士(负责人)提名,家庭成员举手表决通过。“家长”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安排家庭生活。“家长”有权决定家庭事务的重大开销,根据家庭成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家长”定期改选、轮换,让每个康复患者都有机会通过当“家长”锻炼组织家庭生活的能力。
    住在“家”里的康复者可以自由出入家门到街上活动,还可以到附近赶集买东西和街坊邻居聊天。康复患者之家每周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志愿者负责24小时陪伴康复者,护士负责按时安排康复者免费服药。观察康复者的情绪变化,发现康复者有情绪变化或者旧病复发的迹象及时报告医院收治。
    对话院长
    我不想让20岁的人老死在医院里
    一天的体验之后,记者就创办精神病患者康复之家的初衷和目前遇到的困惑、困难采访了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
    记者:当初是什么让您决定尝试建立精神病人的院外之家?
    王诚:我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安定医院工作,亲眼看到了精神病患者的痛苦,只要家属不接病人十年二十年只能在封闭的精神病院里关着,甚至老死在精神病院里。你想象不到,有上千张床位的精神病院里,每个封闭的楼道里八九十个一样衣服、一样面孔的老年患者步履缓慢地来回溜达。他们中就有我年轻时医治过的患者。那时我就在想,这种状况不改变今天的年轻患者,就是明天封闭在病房里行动迟缓目光呆滞的疯老头。
    后来我走上了海淀精神卫生防治院的领导岗位,正巧有个和意大利合作的项目组织我们到意大利去参观学习。意大利在1978年全面废除了大型精神病院,所有的精神病患者回到社区,有些还带着症状生活,效果非常好,对我的震撼也非常大。所以从2009年年底开始,我们开始尝试建立第一个精神病患者院外之家——玫瑰园,后来又陆续建成了海棠园、水仙园等5个园。
    记者: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困惑是什么?
    王诚:首先是观念的转变非常难。长期以来,社会各界都认为精神病人就应该关在精神病院里。患者不能回到社会,家属等等都觉得把病人关在医院里省心,不接受把病人接出医院。但是新的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患者实行自愿住院、出院,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了。
    再有社会接纳精神病康复者还有很大障碍。比如我们建“家”首先要在院外租房子,很多房主一听说要住精神残疾患者,第一反应就是一口拒绝。我们在承租第一个城区的患者之家时,曾经被拒绝过六七次。
    记者:您认为这种院外之家应该是患者回家的中转站还是长期住所?
    王诚:这种模式在香港被称为“中途宿舍”,就是精神病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中转站。而意大利的“家”有三个功能:第一是患者从医院到回归家庭的过渡,第二是为那些确实无家可归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一个长期的居所,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第三是精神病患者在出现轻微的精神病反复时,送回这种开放式机构,边生活边治疗。(来源:北京青年报http://bjyouth.ynet.com/3.1/1306/03/8050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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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参与者要求警方撤去警戒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3消息:今天,北京维权民众继续在外交部前静坐请愿要求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撰写。但是,警方在外交部周边都拉起了警戒线,不让民众靠近。
     
    上午,曹顺利和葛智慧等给现场警察普法,说这样拉警戒线是非法的,因为警戒线长时间占用、阻碍了便道通行。同时,大家还给警察宣讲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下午,葛智慧、刘晓芳来到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反应警戒线非法乱用,要求撤销警戒线,工作人员说几天后尽快解决。
     
    但是,当葛智慧、刘晓芳二人回到外交部时,警察有一拥而上,要求现场民众立即离开。三位80多岁高龄老大妈,又给警察上课,大家七嘴八舌,给警察教育的哑口无言,都灰溜溜地坐到警车里去了,驱赶没有成功。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公民联署,强烈要求依法取缔黑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早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就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而后来的《立法法》则进一步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这些立法都体现了我国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可是,有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公然违宪、违法,政府以这些违宪违法的所谓规定为依据,对公民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这主要表现在对公民非法关押、遣送、收容、劳教、被游游、被不能出门等。如上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措施的关押地、被控的制地等,就是名符其实“黑监狱”。
     
         不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权利的保护,体现在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体现。 
     
         早期的欧美人权法案,都非常重视该项权利的保护。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就规定:“未经法律,不得将任何自由人监禁。”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第7条规定:“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況下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手续,不得控告、逮捕或者拘留任何人。”1791年美国的《人权法案》第5条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者财产。”
     
        欧美人权法案关于保护人身自由的规定,被国际人权法所采纳,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及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如上提及的国际人权法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签署国。这一是体现出国家对保护公民自由权利的认同,二是体现在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
     
         侵害人身自由权,具体表现如下:
       一、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
       二、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
       三、妨碍自然人通行,妨碍对道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
       四、侵害通信及任何方式进行信息交流的自由。
         五、间接侵害他人自由权,包括故意引诱以及故意散布虛假信息,通过国家机构、公共组织等团体的合法行为完成对受害人的行动自由的侵害。
     
         这样的侵害时时发生在你身边或自身,但凡心存良知正义的人,都不能漠视侵害人身自由权的非法行为。
     
         在此,我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提起如下请求
         一、废除各种形式的黑监狱,并对违宪违法的行政法规进行违法违宪审查、修正。
         二、对继续用黑临狱迫害公民、继续抱着违法违宪规章不放的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让我们成为该文件的共同签署者,国家文明,社会进步需要持续推动,需要更多同盟以公民身份积极的参与,依法捍卫人身自由权。因此,请同意联署的公民将您的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职业、联系电话。发至:taiyanghuabj@gmail.com邮箱。谢谢!
    2013年7月1日
     
    公民联署名单如下:
         康素萍   女   陕西省西安市   维权公民   联系电话13161821852
         天  理   男   广东省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   联系电话:13702828964
         苏昌兰   女   广东省南海三山   中国妇权义工    联系电话:18988528668
         沈佩兰   女   上海马桥镇维权农民   联系电话:
         周维林   男   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电话:18919617417
         胡  军   男   新疆昌吉市   权利运动     联系电话13070385314

  • 曹顺利等再聚外交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静坐活动继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消息:昨天,北京市当局对在外交部前静坐请愿要求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民众进行了清场,活动参与者们被带走后释放。
     
    今天,该活动的发起者曹顺利及肖娟、葛志慧、刘晓芳等再次来到外交部,继续《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请愿静坐活动。据现场人士介绍,今天上午有30多人聚集在外交部前,下午有20多人。晚上,还有人坚守。外交部前则拉出了警戒线。
     
    见静坐请愿活动又开始了,今天上午有20多名警察到了外交部前,下午警察减少。有些派出所的警察前来接人,但活动参与者都不愿离开,警察并未采取强制措施。
     
    以下是今天的活动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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