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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判张展禁阻不了公民对疫病真相的追讨

    12月28日,西方欢度圣诞节与新年放长假之际,中共上海当局将年初前往武汉报道新冠肺炎疫情的上海前律师、公民记者张展女士以“寻衅滋事罪”当庭重判四年徒刑,表达着中共阻止公民了解疫情真相,剥夺公民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知情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的决心。但是,诚如当天开庭,在中共严控之下,仍然有众多全国各地的公民,不惧抓捕,冲突封锁,前往上海法院要求旁听、围观、声援张展女士一样,重判磨灭不了公民的良心,吓阻不了公民对真相的探求。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天(2月28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展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张展女士是坐着轮椅,在身体极度虚弱下进入庭审,张展的代理律师依据事实与法规为张展作无罪辩护,但上海法院当局拒不采纳律师意见,也拒绝被当局列入的所谓证人出庭作证且对被列证人公开声明视而不见,野蛮地进行当局事先设计好的庭审程序,违背事实地指控张展“二月时多次透过社交及影片分享网站,发布大量虚假信息,并接受境外媒体访问,恶意炒作新冠病毒疫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在中午前即当庭宣判张展罪成,判囚4年。

    中共上海当局不顾事实,无视法规,践踏人权,肆意陷害张展,重判张展的行径,激起网络一遍愤怒声讨,网友们对中共违法侵权纷纷表达谴责与抗议。显示着中共当局欲通过重判张展以震慑民众,阻止民众追讨疫情真相的不可告人目的的彻底破灭。同时也印证了张展女士入狱前在武汉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报道时所言:“我无法后退,因为这个国家不能后退。”在回答如被判刑,希望别人做什么?她说:“我希望大家一起为社会发声,不用为我做什么。”

    张展女士出生于1983年9月2日,原籍陕西省西安市,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基督徒。因不满中国政治、法制与人权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文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警告、拘押。2018年8月13日,被指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而遭上海虹口公安处警告;2019年4月19日被指寻衅滋事行为而遭上海浦东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2019年11月13日,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出狱不久,张展于2月1日左右赶到武汉,对疫情进行第一手现场实时采访报道。在看到陈秋实、方斌等人纷纷被强迫失踪后,不惧风险,坚持在武汉现场采访报道。

    张展在武汉疫情肆虐时期,冒着生命危险一直在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武汉的现场情况,并尽其所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人维权。她失联前数日,曾向朋友表示自己被人跟踪。张展5月10日的推文写道:“听见两个路人议论疫情舆论:怎么整天播报美国的疫情消息,中国的真实疫情不让人们了解?美国政府给美国人发钱,中国政府为什么给外国人发钱?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人们对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判。”她4月10日的推文内容就简单透露险情:“我旅馆住的人不多,有四个人是监视我的”。她5月13日晚还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进行YouTube直播,但自14日左右友人再没法联系上她。她朋友15日去其居住的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财广宾馆找她,宾馆职员说她已退房,并称“既然你来找她,应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到5月17日,外界终于获悉张展已于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至今回头审视张展女士对武汉疫情的报道,会发现张展女士只是如实记录武汉疫病情况,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制的行为,但今天却被中共当局指控寻衅滋事,被判处四年重刑。究其根本就是一个“真相”,是因为张展将真实的武汉病毒情况告知了外界,所以触犯了中共掩盖真相的图谋,所以就招致中共当局忌恨而苛以牢狱之灾。

    张展女士基于良心驱动,对民族的深切关爱与对中国社会的责任,遵循践行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的新闻、言论、知情、参与、生存、安全等等基本权利,而不计个人安危,前往武汉疫病重灾现场进行报道,是现代文明公民的典范,是时代当之无愧的楷模。今天却遭致中共当局重判,并且在羁押期间遭致审讯、捆绑、脚镣、强制灌食等等酷刑,这向世界控诉着中共所谓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虚假本质与欺世谎言。

    当此世界面临新冠病毒肆虐,人类生命财产被严重危害之际,中共当局重判张展,羁押郭泉、陈秋实、方斌,刻意镇压一切胆敢追求疫病真相人士的行径,不仅违法侵权,而且违天背理,丧尽天良。暴露着其反人类,反文明,反法治、反人权的本性。必将招致举世声讨与唾弃!

    民生观察 2020年12月28日

  • 恳请北京司法机关取消对周泽律师的处罚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王远捷局长:

    我是周泽律师代理的安徽吕先三律师上诉案的家属——吕先三律师的妻子赵静。今天下午,我震惊地获知周泽律师因代理吕先三上诉案被停业一年的消息,周泽律师被拟处罚是因为我丈夫辩护而导致,使我痛苦万分,甚至绝望。周泽律师不是第一个因代理吕先案被停业的律师,之前已经有一位安徽本地律师因为代理吕先三案而受到停业半年的处罚了。对于二位律师,我深感愧疚,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会选择放弃为我丈夫请律师,我情愿让我丈夫坐12年冤狱,也不会委托律师辩护了!既然我们一家是蝼蚁,也许本就应该认命……

    周泽律师是如此正直善良的优秀律师,看到我一手抱着小儿子,一手拖着大儿子,一边为丈夫喊冤,一边为因喊冤而被拘留的70多岁的公婆四处求助,周泽律师十分同情我们一家老小,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完全出于公益的目的,自掏腰包倒贴差旅费代理了吕先三上诉案。安徽高院二审将吕先三的判决结果由一审的12年改判为3年,也证明周泽律师的辩护是被安徽高院肯定的,周泽律师不应受到处罚,而应该受到表彰。

    二审改判后,针对我们全家的报复接踵而来。先是要起诉我被拘一个月的年迈多病的公公婆婆,婆婆受惊吓摔伤腿,一病不起;然后要拍卖我家唯一的住房。就在我疲于应付之时,又得知周泽律师将被处罚,令我彻底崩溃!我真想带着年迈的公婆和年幼的两个孩子彻底告别这个世界,一了百了……

    我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但我们明白一个朴素的道理,法律应该弘扬善,惩处恶,但现在的局面,我们一家老小想不通:为什么已经被确凿证明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的办案人员没有受到惩处,反而是依法辩护澄清事实真相的周泽律师受到了处罚?

    我们全家认为,周泽律师为吕先三所做的辩护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是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因为我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就借用周泽律师的解释,向您汇报一下周泽律师依法依规代理吕先三案的情况,请贵局明察,还周泽律师一个公道:

    “司法局拟处罚我的“违法行为”事实是:“2020年1月17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合肥公安办吕先三律师的套路’的文章,文章中配有合肥视侦支队办案区讯问三室二的视频截图,并附上文字‘警:我们现在要把他们几个搞到位,领导批示的,按照上海那一套给他搞到位’的文字,同时文章中配有犯罪嫌疑人‘罚站37分钟’文字的照片以及标有‘检察院’水印的‘梅泉的笔录’;2020年3月20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吕先三案,公诉人问题大了!’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九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2020年8月22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合肥十几个律师的侥幸’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九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并在文章中披露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案卷材料中的笔录内容。”

    朝阳区司法局认为,我批评吕先三案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的问题,是“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从而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我作停业处罚。

    作为一个执业近二十年的资深刑辩律师,前法制传媒记者、大学媒介法教学研究人员,我的硕士论文(已在陈兴良教授主编的《刑事法评论》发表)研究的就是司法与传媒的关系。我自认为对律师言论与司法的关系,以及律师庭外言论的法律边界,有着准确把握的。因此,面对朝阳区司法局拟对我作停业处罚的决定,我十分困惑。

    在此,我谨提出如下问题,希望引起公众的严肃讨论,以期为律师主管部门规制律师庭外言论,提供更为全面的认识补给,并为规则的制定者完善规则,提供参考意见:

    1、律师批评办案机关的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问题(不可避免会使用到案卷材料),是否属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制的“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第(四项)所指“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的行为?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第(四项)所指“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的“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什么规定?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规定所指“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应该如何理解?是否仅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中程式化地向不同办案机关提出各种申请和意见、建议,进行形式辩护?

    4、辩护律师对不同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在不同诉讼程序中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违法、失职行为,是否可以进行公开批评?

    5、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包括公开批评,为证明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而使用案卷材料),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对依法办案具有什么样的影响,是正向影响,还是负面影响?是会促进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还是会导致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不依法办案,司法不公,甚至更加肆无忌惮地违法办案,迫害当事人?

    6、这些年发生的若干重大冤错案件,都是通过律师披露案情,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问题进行批评,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在舆论推动下得到公正处理或相对公正处理的(典型者如“于欢案”、“许霆案”,也包括我与斯伟江辩护的吕先三、熊昕、詹肇成等多位律师被控罪的案件)。很多当事人申诉上访多年的陈年冤错案件(典型者如“陈满案”、“张辉张高平案”、“聂树斌案”),最后也是通过律师对当年违法办案的揭露、批评,引起社会关注,并在舆论推动下得以平反的。律师在这些案件中不仅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果将这些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包括公开批评,为证明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而使用案卷材料),认定为“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的“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行为,而进行处罚,正当性何在?

    7、在审判公开的司法原则下,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律师当庭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的批评、建议(这是基本的辩护常态),与律师公开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批评,提出建议,是否有本质的区别?

    8、宪法关于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批评、控告、申诉、检举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律师对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批评?”

    我作为吕先三的妻子,申请参加对周泽律师行政处罚的听证会,请允许我到听证会现场陈述事实,附上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一份,请批准。

    此致
    敬礼

    赵静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周泽律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陈述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本人是吕先三的妻子赵静,身份证号:,也是吕先三上诉案的辩护人周泽律师的委托人。

    本人申请参加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对周泽律师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的听证会进行陈述,朝司听告字(2020)003号。

    周泽律师被处罚是因代理吕先三上诉案所致,本人作为吕先三的妻子、委托人,对周泽律师的辩护工作非常了解,本人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周泽律师代理吕先三案件时的相关事实,协助贵局查清事实。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 习政府秘密展开对政法系统干部大清洗

    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李斌审判长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办公室、私家车被北京派驻的工作组像罪犯一样搜查,中央派驻人员从他办法室里查出一部苹果手机,一张不属于本人的SIM卡。这部手机里存储有李与本单位女法官淫乱的视频、照片。

    李斌法官并没有因为这些问题受到丝毫处分,因为他的政治立场帮助了他躲过作风败坏应受到的处分。

    这次中央对政法系统秘密大清洗的目的针对的是信党不信习的政法干部、具有民主、自由思潮、登陆境外网站、发表党内信息的行为。中央派驻各省市、县公、检、法、司的工作组会对政法干部人人碰面谈话。每名干部都被“审问”式的诘问。乔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早在去年就从北京打听到这次大行动的部署细节,回到成都后组织本单位的政工干部编写、拟定问答策略。通风报信让自己单位内干部把不该看的毁了、不该做的停手、不该说的收敛!

    从目前中央工作组问话内容看主要问题涉及到习修改宪法不设任期制怎么看,中国梦的伟大构想内容是什么?习的讲话语录等,这些政法干部的回答会记录下来形成分析报告。大体是信党多于信习情况时这名干警将在以后适当的时机会被信习的人替换。吹捧习是委以重任的参考依据。

    政法系统干部注册的网络社交帐号全部自己书面申报,隐瞒情况的一录撤职。重点提到了大陆“知乎”帐号、“微博”帐号。已被搜查过的干部推测,搜查的目的是想发现政法干部是否在看违禁书刋。

    目前观察中国时局的人士指出,中共这次秘密地对政法系统大清洗是习为未来的闭关锁国大规模挺迫害异议人士、家庭教会、少数民族反抗者铺平道路。以防止实施这些惨无人道的镇压时有不忠于习的干部消极怠工。政法系统历来是镇压中共反抗者的杀人机器,习接手政权,政法系统各种派系仍然顽固。这部分人被习清洗后,习推行的政令将如闪电般划向中共政权的反对者。

  • 三名新冠受害家属申请对武汉中院检察监督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7日消息】今天(8月17日)上午9点多,中国新冠受害者家属追责索赔第一案的原告张海将一份他和徐敏、赵蕾联名的《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以下简称“《监督申请书》”)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武汉市检察院专门受理控告和申诉的第九检察部。

    在此之前,张海曾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不按照《行政诉讼法》登记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等非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申请,但没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无奈下,张海起诉至湖北省高院。

    张海随后得知同样作为追责索赔的新冠受害者家属徐敏、赵蕾也被电话口头通知不予立案。张海介绍说,此前得知原告徐敏的案子被武汉中院口头通知说不立案,法院要把起诉材料退回去,后来又听说另一个原告赵蕾在8月14日也接到武汉中院电话告知不予立案。“武汉中院知法犯法,不想给我们受害者一个说理的地方,我们遭遇类似,干脆一起投诉它,否则法院不就是个摆设吗?”张海说,“我不相信武汉中院的工作人员能一直肆意违法,希望检察院或者上级法院能够有所作为”。

    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合作方杨占青介绍,除了这三名受害者家属外,还有一位受害者家属也被武汉中院口头告知不立案,法院的做法明显不是个别工作人员非法办案的问题,应该是武汉中院对类似案件的统一处理要求,为原告设置人为障碍,明显侵犯原告起诉权利。“受政府控制的法院不可能偏向原告,法院不立案,实际上就说明法院也承认政府理亏,才不给原告诉求表达机会。作为原告,若不放弃维权,只能顶着压力,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诉求才有可能实现诉求。”杨占青说。

  • 新冠索赔第一案家属申请监督武汉中院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4日消息】今天临近中午12点时,中国新冠索赔第一案的原告张海将三份《对武汉中院不予立案履行法律监督申请书》(以下简称“《监督申请书》”)通过邮政快递分别邮寄至武汉市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监督申请书》中,张海指出武汉中院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登记立案。但武汉中院却违法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这侵犯了他基本的诉讼权利。要求武汉市检察院根据依据职权,履行立案监督,责令武汉中院依法立案。

    起诉后法院电话通知不立案,法院枉法惹人气愤。

    张海因为父亲在武汉无辜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死亡而将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中部战区总医院分别列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在起诉状中提出8项诉讼请求,要求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并要求各项赔偿共计1918020元。他在6月10日用通过邮政快递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快递跟踪系统,他查询到邮件在第二天被法院签收。

    随后张海一直期待法院早写给他立案通知,在6月17日,他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对方对该起诉不予立案。张海问不立案的理由,对方不说任何依据,让张海自己去研究法律。在张海追问为什么不按法律给书面裁定,对方称口头通知就可以了,随后挂了电话。

    张海非常气愤,家人不幸遭难,起诉到法院,本想寻求公道,结果法院如此草率了事,完全不按诉讼程序规定办案。“法院工作人员应该是懂法的,却作出如此无视法规的事情,实在让人气愤!”张海说。

    书面申请检察院监督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张海通过查询法律了解到,即使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该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且需要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所以张海认为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以电话通知方式替代书面裁定,并且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行为明显违法。

    顾问团的合作伙伴,也是主要参与协调律师和受害者咨询的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发起人杨占青进一步指出,武汉市中级法院的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明显违法,武汉市检察院或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可依据监督指导职责,纠正此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负责该案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张海不甘心就这样被法院糊弄,他打算向武汉市检察院投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在顾问团的指导下,他撰写了《监督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自己依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为不幸染病逝世的父亲讨公道,在提起行政违法确认之诉的同时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武汉中院应当登记立案。但武汉中院却违法不予立案,也不向本人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犯了基本的诉讼权利。张海在申请书中的结尾部分写道:“请贵院(武汉市检察院)根据依据职权,履行立案监督,责令武汉中院依法立案,以维护本人的诉讼权利。”

    张海在中午12点将该申请书给武汉市检察院寄出,并且分别抄送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冠肺炎感染者本已不幸,法院不应让我们受害者家属雪上加霜,通过违法操作去截堵我救济渠道,我希望湖北的检察系统能重视这个案件,”张海说。

    附件1:监督申请书(见单独附件)
    附件2:邮寄监督申请书的快递单(见单独附件)

  • 拟围观李怀庆案的公民被警告威胁

    【民生观察2020年6月8日消息】由于重庆企业家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将于2020年6月8日上午10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有关方面不仅以疫情为由拒绝了律师和家属于5月8日提出的11份申请书,其中包括了申请张千帆、贺卫方两位法学专家出庭作证,以及管辖权异议等,还禁止除律师和两名家属以外的任何人参加庭审。据重庆和四川等地的公民反映,他们近日均收到了当地警察的警告并威胁,说一旦敢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围观李怀庆案件的话,就要被拘捕;甚至有李怀庆的好友已经买好了前往重庆的动车票,也在警察的威胁下被迫退票。

    据李怀庆妻子包艳透露,这几天她和她的家人包括李怀庆案件的律师均受到当局的特殊照顾,无论她的电话、微信都几乎不太畅通,她的微信里有关李怀庆的消息几乎都不能发出。她还说,即便她跟律师一块吃饭,也受到当地警方的严密监控和跟踪。包艳还介绍说,即便自己和儿子包括李怀庆的姐姐等家属,自李怀庆2018年1月31日被捕以来,一直受到有关方面的特殊照顾,甚至读小学的儿子也被警察恐吓威胁过,自己也被威胁要被刑拘,然而她越来越不怕他们的威胁恐吓,因为她深信自己的丈夫无罪,深信正义终究会来临。

    截至媒体发稿时(北京时间2020年6月8日7时15分),李怀庆的律师和妻子包艳正赶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即将于10时开庭的李怀庆案件,后续报道请予以继续关注。

  • 吉林维权民众出狱后仍被监视稳控

    【民生观察2019年12月15日的消息】据几位从监狱出来的维权民众讲:2017年从监狱出来后,当地就没有停止过对她的监控。距今两年多时间内,相继8次被地方国保从北京绑架回吉林,行政拘留15天后,再给戴上黑头套送去一个神秘小黑屋关押一个月左右。出来后,怎么也找不到关押她的地方。

    昨天(2019.12.14)中午,吉林一位维权人士在京的临时住处被两辆吉林牌照的(一辆警车、一辆是面包)车包围。是因为这位维权人士的一份从老家邮来的快递在这一天到,所以她老家的国保也就追踪到这里来,准备绑架她回吉林。

    据这位维权人士讲,吉林的国保想绑架她已经不只是这一次失败了。2019.11.14日上午10时许,她在一个公交车站就差一步被他们绑架去了。那天,她刚下公交,正在过人行道准备去对面的地铁站,就看见一辆警车急刹车停在公交车的前面。警车里的司机直盯着她看,她预感到情况不好,加快速度向地铁站跑去,然后再看那辆警车里下来的一个便衣在向她这边望。也许是因为那一天他们看见她不是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带来的人手不够,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追过来在地铁站不适合他们做非法的绑架勾当。所以,那一次他们也就放弃了。

    今天(12.15)正好是这位维权人士出狱三个月整,她从老家出来快两个月了,经常接到老家警察和他们派人打来的骚扰电话。老家的家人还经常打电话来说,警察有来家里和往家里打电话的事。

    据一位经常被吉林地方警察绑架的女访民讲,她本来因为做了三年牢就身心疲惫,出狱后又屡遭绑架、短期关押,到如今身体也无法恢复到重前。而且,现在每天都生活在随时性命不保的状态中,不知道这样的现状何时能结束。

  • 强烈抗议中共对香港“反送中”镇压

    据多家媒体报道,当下中共主使的香港当局正掀起疯狂抓捕、袭击香港支持参与反送中抗争活动的团体负责人,并拒绝批准公民依法申请游行示威,以这种公然侵害公民权利与香港法治的形式,来镇压民众持续两个多月的反送中行动,使整个香港陷入极权统治的阴霾中,社会笼罩于白色恐怖下。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残酷镇压香港民众反送中,无耻抛弃自己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野蛮践踏香港法治,肆意剥夺香港公民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8月30日早上约7时30分,香港众志秘书长黄志锋前往港铁海怡半岛站的途中,在众目睽睽下于街道突然被推上私家车被捕,被押往湾仔警署总部。据闻警方共以三项罪名拘捕了他。

    随后香港众志再发消息说,继黄之锋被捕后,(其社团成员)周庭(女)亦在家中被捕,同样被押往湾仔警察总部。众志说:“我们目前未知两位的确实罪名,已安排律师处理二人的被捕事宜。”

    与此同日,香港警方亦证实拘捕黄之锋,消息指与6月21日湾仔警察总部外的示威有关。据悉,黄之锋被指涉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共三项罪名;周庭则被指涉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

    在黄之锋、周庭被捕后,香港众志发表声明说:“我们对警方于831前夕透过大规模搜捕示威者,营造寒蝉效应、白色恐怖感到非常愤怒。是次拘捕亦显然属政治操作,以煽惑、组织等较严苛的罪名拘捕被中共点名的‘运动领袖’,以配合中共舆论,将反送中运动描绘为有‘幕后黑手’推动,借此漠视市民提出的五大诉求。

    “反送中运动无领袖、无大台,如果有人煽惑市民上街,那必然是来自林郑月娥的苛政暴力。香港众志从来都不是反送中运动的‘领袖’,每一位香港人都是本着良知走出来,不论中共如何抹黑和扣帽子,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亦只会令政府错判民情,陷入更难以解决的死局。

    “我们呼吁市民毋惧政治暴力、白色恐怖,于8月31号继续争取自己权利。香港人,加油!”

    此外,29日晚,香港民族党前召集人陈浩天离港时被捕。陈浩天在社交网站表示,他在机场出境时被扣留,其后遭警方逮捕。据报导,陈浩天被捕原因是涉及参与暴动和袭警,目前仍被扣查。

    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30日早上在电台节目回应指,警方接连拘捕黄之锋、陈浩天等人,是想制造白色恐怖,令市民恐惧,不敢参与示威活动。他强调,这个做法不会令港人害怕,只会令更多人不满而上街。

    此外,民阵召集人岑子杰与友人在29日中午和数名民阵成员在佐敦德兴街一间餐厅内,遭到两名手持垒球棍和铁通攻击,他们并用武器敲击餐台。其中友人为保护岑的时候中了3棍,被送医治疗。

    岑子杰向《立场新闻》透露,在案发时间,他在附近见到一名中年男子,而该名男子亦曾出现在29日早上的“声讨民阵”行动中。记者问岑子杰是否认为两宗事件有关,岑子杰则认为这是“合理猜想”。

    同一天,“光复元朗”游行申请人钟健平在接受TMHK访问期间,在路上被4名南亚裔男以铁棍、雨伞殴打,手臂受伤严重,记者尝试介入也被打,嘴部流血。

    另有热血公民立法会议员郑松泰,30日中午于流浮山出席狗场活动前被警方拘捕,所控罪名目前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与参与支持反送中抗争活动有关。

    中共当局主使香港警方疯狂拘押参与反送中活动人士,暴露了中共当局强力镇压香港民众依法抗争中共当局剥夺自身权利的活动。中共在29日,出动大批军队进入香港,后官方虽然说是驻守部队换防,但明眼人一看就清楚,这是在时刻准备暴力镇压香港。

    香港民众从今年6月9日发起的反送中抗议活动,至今持续了两个多月。香港绝大多数民众民众在两个多月的抗争中,都是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游行示威,是完全践行公民的游行示威、言论表达等等正当权利,不存在违法情况。相反中共当局为了搞乱民众游行,使用种种卑劣手段,制造各种事端,意图栽赃陷害民众,在罪恶屡屡被揭露后,最终图穷匕见,疯狂抓捕、武力镇压。

    中共当局针对香港反送中的镇压,是公然背弃《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一国两制承诺,肆意践踏法制,野蛮侵犯人权,挑战文明世界,制造“六四屠杀”的香港悲剧。因此是反历史、反道义、反法制、反文明、反人类的罪行,必将受到香港与中国大陆及世界人民的坚决反对与顽强抵抗,是注定要失败的。

    民生观察 2019年8月31日

  • 当局对“长沙富能”程渊家属持续施压

    【民生观察2019年8月13日消息】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被捕三人案发生已超半月,目前三名当事人之中持续发声的程渊家属正面临当局的强压。程渊被捕后,程妻、程兄以及程父等人坚持发声支持程渊的公益事业,均认为程渊行公义无罪,而当局对家属持续施压,千方百计进行吓阻。

    来自程渊姐姐透露的消息,程妻施明磊于12日下午接到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的通知,表示国安厅稍后将会到程家与施明磊进行一次谈话,而且明确表示此次谈话可能需要一夜的时间,并要求施明磊预先將女儿送往别处暂住。程渊姐姐表示,谈话竟然要长达一个晚上,令人感到诧异。

    而程妻于一周前向“长沙富能”案的办案单位长沙市国家安全局提出控告,对国安局办案过程中滥用职权以及自己无辜被牵连遭“监视居住”作出申诉。

    另外,程渊的哥哥程浩因弟弟被捕后持续发声而遭受压力,继程渊被捕后一周不到时被警方电话威胁恐吓后,上周四(8月8日)下午两点多,程浩在家中被四名自称南京中华门派出所的警员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传唤带走,被问话至半夜才获释。

    据程浩事后透露,警方询问的主要问题还是程渊被捕后程浩发帖的事情,同时提到程浩接受外媒采访一事,并提醒程浩对外媒所讲的言论有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断章取义、歪曲原意来引作它用。不过程浩对警方此举不以为然,并以此作出声明,称“只对自己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文章以及对外媒采访时的原始录音负责”,同时表示“如果有不良用心的人或媒体对原话断章取义、前后剪辑、歪曲原意的话,(程浩)本人对此行为概不负责,同时此行为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网友刘先生表示,长沙富能案由国安经办,自然需要规避一切案件所带给外界的任何消息和影响,因此控制家属的发声至关重要。之前程渊的哥哥程浩已两次被恐吓,而即将与程渊妻子的彻夜谈话毋庸置疑也是威胁恐吓的手法,可以说会不惜一切手段制止程妻的声音。从程渊被捕当日程妻被讯问时被以幼女相威胁,就能想象即将来临的所谓谈话是何性质。

    『NGO长沙富能公益法律机构』“7.22”抓捕案发生于7月22日,三位当事人(该机构工作人员)分别在深圳和长沙被捕,三人包括负责人程渊(深圳)、刘永泽(刘大志,长沙)、吴葛健雄。三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经办,羁押长沙开福区湖南国安厅看守所,目前未有律师会见记录。

    相关报道:“长沙富能”程渊妻子控告长沙国安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3/2019/0808/18842.html

  • 强烈抗议当局对刘飞跃的迫害

    据民生观察报道,本网创办人刘飞跃先生家属于7月12日收到湖北高级法院寄的法律文书,刘飞跃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由湖北省高级法院在拒绝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二审裁决书:驳回当事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处刘飞跃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及电脑主机和手机。高院对刘飞跃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依法开庭审理申请完全不作回应。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蔑视法制,践踏人权,肆意迫害人权捍卫者刘飞跃先生的罪恶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对刘飞跃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一审宣判。刘飞跃及其辩护律师在一审宣判后不久便提出上诉申请,期间辩护律师多次试图接触湖北省高院,但并未得到有效回应。早些时候,辩护律师曾就刘案二审的开庭事项与湖北省高院交涉,不过法院始终未作出清晰回应,令辩护律师和家属感到无奈。

    此次刘案二审在未开庭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定,令人震惊诧异。辩护律师指出,这种随心所欲的操作已然是目前中共司法部门的惯用手段,特别是针对敏感政治案件,用以迫害异见人士时,更是屡屡故伎重演。

    刘飞跃先生于公历1970年3月12日(农历二月初五)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学校毕业后曾任曾都区东关学校教师。从求学期间起,刘飞跃先生就很关注中国社会问题,努力探讨推进中国人权、民主之路。工作后,身体力行地投身到促进中国人权改善的大潮中。

    1996年,曾因撰写《中南海是中国腐败的根源》而被随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5天;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而成为当时与秦永敏先生一道的湖北组党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99年—2003年,曾因致力于非暴力理论研究而发表多篇有关非暴力文章,并于2003年始投身于中国大陆的非暴力运动,发表了《关于我本人被强迫征订<随州日报>致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2003年6月16日,曾联合其他5名民主人士发起呼吁政府进行政治改革的“文化衫运动”,同时发表《无声的呐喊──大陆六位公民穿上文化衫要求启动政治体制变革》;2004年1月26日,曾为呼吁降低中国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等社会问题而积极走上街头征集签名,同时发表《五百四十三位群众签名上书要求降低药价维护生命健康权》,引起社会热议;2005年10月创建了维权类网站——“民生观察”,专门记录、发布各种政府侵权事件,维权抗争事件,异议人士被打压事件,国家法制事件,广泛关注中国社会民生、民权、法治等等问题,可以说他所关注的对象几乎囊括了自2006年以来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到访民、各类职业病患者、被精神病群体、各类异议人士、法轮功信仰群体等,而且对很多社会问题比如中国的强力维稳机制均有比较深入地调查和研究,自2014年起,刘飞跃每年都要发布《中国维稳与人权年终报告》和《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年终报告》。由于他坚持长年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呐喊和呼吁,以致遭到当局的系列报复,首先他失去了教师的工作,后来又被常年监视,被国保约谈、传唤成为家常便饭,每逢敏感日期,要么被严密监视,要么会被短暂控制;2011年8月2日,曾因参与当年温州7?23动车追尾死难者“头七”纪念就餐活动,而被当局指派的维稳人员毒打致伤,报警后警方竟不立案,也不予出具验伤单;2016年11月17日,其在家中突然被湖北省随州市警方带走,自此与外界失联;次日,其家被抄,其家属被口头告知,刘飞跃已因“收受境外资助,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被随州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在被退回补充侦查后,2017年又新增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2017年12月12日由湖北随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直到8月7日正式开庭。原传出将开庭两天,最后只庭审一天。直至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才作出判处刘飞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1万元,同时没收个人电脑和手机。刘飞跃随后提出上诉,2019年7月12日,湖北省高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从刘飞跃先生多年来持之以恒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改善、法治进步、民主实现可见,他是名真正的人权捍卫者,是中国社会的良心人士,是标准的现代公民,是中国当之无愧的时代楷模,他所追求是正义的,是符合民族长远利益,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符合人类文明方向,而中共当局多年来持续对刘飞跃先生的迫害,则是完全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反人类的,也直接违反自己制订的《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公然违反自己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 、《人权捍卫者宣言》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相背离。

    时下,中共当局面对文明世界对自身极权意识渗透世界的质疑与因此引发的防范性贸易纷争之际,中共当局一方面对世界承诺将加大改革开放,一方面对国内人权捍卫者与异议人士残酷镇压,进一步加大信息封锁与互联网管控,使中国进入《1984》与《动物庄园》状态,这事实上就是继续欺骗世界,掩盖自己与文明世界为敌的本质,因此文明世界应该对此保持清醒认识,并加大对中共极权统治的阻止与防范。唯有消除极权反动,人类文明才有安全进步保障。

    民生观察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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