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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永敏妻子赵素利健康令人担忧

    【民生观察2019年5月27日消息】本网获悉,5月19日,一直感觉不好的赵素利去武汉九医院化验血常规五项,结果血红蛋白仅有76。医生告知:已经属于中度贫血,一定要引起重视,去正规的医院专科治疗,如不引起重视后果不堪设想。

    自秦永敏出事,妻子赵素利被牵连无辜关押三年后放出,至今一直生活在不自由状态。由于长达3年与外界完全隔离,现在依然与亲人、朋友分离,不得团聚,生活上得不到照顾,又无经济来源,身心都受到巨大的伤害。

    这次检查是在极不舒服的状态下去的,医生建议去有血液科的专科医院。但目前秦永敏家处在拆迁阶段,一切手续都按正常手续走,最后却连过度费都拿不到,还提出各种苛刻条件,要秦永敏的判决书,委托信,身份证、音像视频、如果说是正常人也许算不了什么,但作为极为敏感的秦永敏的妻子赵素利来说就是在故意刁难。

    赵素利长期被限制自由,不允许与任何人来往。在回来的一年多里,赵素利多次提到基本生存保障问题,他们一直推诿不予解决。赵素利现在每个月还的拖着有病的身体辗转千里去看秦,生活上的拮据与现实的刁难,弄得赵素利身心疲惫,痛不欲生,生活极度艰难。

    5月10日,赵素利去潜江广华监狱去看秦永敏,由于身体极度艰难、恍惚,结果丢失了钱包,虽然里面有仅有几百块钱现金和身份证,然而,没有身份证就意味着她不能再见自己的丈夫秦永敏,终于万念俱灰的赵素利一病不起。

    由于有病在身,出入不便,经济拮据赵素利于5月20日,在拆迁后临时居住地的辖区办理了异地身份证,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新的身份证以便按时探监,但又被对方告知需要70天时间。

    当她想到如今快节奏社会,身份证足可以快速办理却不能特事特办;想到在漫长的70天时间里,她不能去见她的爱人秦永敏(原定一月一次见面);想到本可以拿到的拆迁过度费又被种种借口搪塞;想到自己有病无钱医治,租房、吃饭都陷入困境等等。一个孤身在异地又饱受打击的弱女子赵素利,决定冒死呼吁社会上的好心人士给予道义上的帮助,祈求相关责任部门尽快解决赵素利生活、看病问题。

  • 强烈抗议秘密审判余文生律师

    由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5月11日下午的推特获悉,中国著名人权律师余文生先生,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已于本月9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徐州市法院检察院均未通知余文生的妻子许艳及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常伯阳、谢阳,也没有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在徐州中院网站公布开庭信息。民生观察对中共徐州司法当局如此肆意秘密开庭审判人权律师余文生,公然蔑视法制,践踏人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许艳女士在确实丈夫余文生被秘密开庭审理后发表《关于余文生律师被秘密开庭的严正声明》:

    现在得知,余文生律师在5月9日,已经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许艳关于余文生案开庭的信息,没有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关于余文生案开庭的信息,没有通知我请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律师、谢阳律师关于开庭信息。

    在5月9日上午9点对余文生律师案进行了秘密开庭。

    许艳认为,这样的开庭,没有保障妻子去旁听的权利,没有保障我请的辩护律师为余文生律师辩护的法律权利,没有保障大家对余文生律师案件的关注与申请旁听的权利,无法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余文生律师的法律权利可以得到保障。

    许艳对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余文生律师案件的违法秘密审判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表示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

    要求徐州市司法机关、北京市司法机关、中国司法机关,能够依法和人性化的对待余文生案件。

    要求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
    电话:13718826079
    2019.5.11.

    民生观察完全赞同并强烈支持许艳女士的声明!坚决要求中共司法当局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 抗议对“六四酒案”人的持续迫害

    本网报道,成都“六四酒案”被非法羁押近三年后,又被枉法判处缓刑的张隽勇、罗富誉、符海陆三人,近日被当地司法部门强迫戴上了自带定位、录音、摄像、感应等功能,并插有电讯SIM卡,能够将收集获取的所有信息及图像视频等资料进行实时传输,打包上传至官方指定的电脑服务器,供相关部门随时调阅和取证,可以做到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全天候对当事人进行监控的电子手表。中共四川当局如此违背人性、道义与法理,完全剥夺公民隐私的行径,严重践踏人权,侵害当事人生活,给当事人心身造成极度伤害,也毒化着整个社会生态环境,制造社会恐怖。民生观察对中共司法当局肆意违法侵权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民生观察4月21日消息,成都“六四酒案”宣判已逾半个月,涉案的四名当事人中,除陈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的实刑之外,其余三名当事人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缓刑,其中张隽勇和罗富誉获判三年,缓期四年执行,而符海陆则获判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最近几日,成都当地司法局以监控缓刑人员为由,强制要求三名缓刑当事人佩戴电子手表,并被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当事人需要保证及时对手表充电,以保持手表的正常运作,如有因断电出现监控空白,当事人将承担相关规定中的必要后果,例如收监羁押或服刑。另外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告诫称,如果佩戴期间刻意或无意损坏手表,将按照市场价值两千多元的价格进行赔偿,特别强调如果刻意损坏的话后果自负。

    据该案当事人之一的张隽勇讲述,他的案件是在4月2日开庭审理并宣判,随后被送回家中,一直被警方监视居住,判决生效十天后,即4月12日,张隽勇被带到当地司法局,强制佩戴了上述手表。而另外两名当事人罗富誉及符海陆的情况大致相同,只是因开庭宣判的时间有所不同,佩戴手表的时间也相应有所变动。

    张隽勇表示,由于自己佩戴了实时监控的手表,因此今后与朋友见面聊天时会尽量小心,并告知对方注意言论,以避免不必要的无妄之灾。另外,张隽勇表示,随时被监控的滋味难以形容,同时还会影响到与家人、朋友的正常生活,因此考虑可能在不久之后会强行自行摘除,至于带来的后果,到时会有考虑在内。

    据了解,现阶段正在佩戴上述手表的还有珠海维权人士李小玲女士,她在2018年12月初被取保候审释放后,不久便被珠海司法局要求佩戴此款电子定位监控手表,并被告知如有需要离开珠海就必须向警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出行,否则后果自负。

    公开消息显示,成都“六四酒案”涉事四人,分别是陈兵、张隽勇、符海陆、罗富誉。2016年6月前,上述四公民为纪念“六四事件”,自费设计制作名为“铭记-八酒六四”的酱香型白酒,准备以“非卖品”的名义馈赠亲朋好友。2016年“六四”前夕,铭酒四公民被成都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案件在遭到反复延期、四名当事人被羁押接近三年的情况下终于在2019年4月1-4日连续四天进行分拆开庭,并均获当庭宣判。

    中共司法当局对“六四酒案”张隽勇、符海陆、罗富誉判处缓刑后,采取强制戴24小时实时监控的电子手表,以期通过全天不间断监控来达到严密管控的目的。从这种电子手表功能可见,会将当事人所有言行,包括夫妻私生活全面监控搜集汇报出去,这给当事人带来极度精神压力与生活干扰,使当事人心身倍受摧残,导致心理极度恐惧与不安,是完全违反人性与基本伦常,也与国家法规与文明发展相背离。

    值得特别警惕的是,中共当局正在将这种违法侵权的恐怖性控制手段推广到全国,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中共当局将对所有不驯服于权力统治集团者,采取这种强制戴电子手表的方式来全面管控,使整个社会沦陷成一个比现在监狱还严密的控制网中。届时整个中国社会将完全被机械性数据化无任何隐私地控制着,社会将弥漫深重恐怖,人们将比牲畜还不如。

    中共当局这种控制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及一切不驯服权力者的方式,严重违反着中共当局自己的缓刑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为这些缓刑规定也没有要求如此将个人家庭私生活暴露呈报给有关司法部门。因此,这种将缓刑者戴电子表的方式完全违反中共当局自身的法规,更与中国《宪法》中承诺国家尊重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相关规定违背,同时也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等国际人权原则。

    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停止强制张隽勇、符海陆、罗富誉及一切判缓刑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戴电子手表的违法行径,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立刻开启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4月23日

  • 强烈抗议暴力镇压天门学生游行

    据本网报道,3月11日湖北省天门市职业学校千余名学生上街游行请愿,要求当地政府与学校兑现招生承诺,保障学生参加技能高考,落实学生学籍、户口、毕业证等正当教育权利,结果招致当地政府出动警察暴力镇压,多名学生被打伤,有女生被推翻在地,有人送院治疗。民生观察对中共湖北当局肆意动用警力,暴力镇压学生和平游行请愿,严重践踏法制,侵犯人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湖北省天门市为湖北省省管市,人口不足130万。天门市职业学校是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因是职业性学校而招生不太容易。然而,近年来该校打出毕业学生可参加省技能高考,解决学生户口、学籍、证书等承诺,面向全国招来了不少学生。但2019年技能高考报名时间已经截止了,报名窗口也关闭了,该校却没给大约1300名学生报名。

    这些多来自全国各地贫困农村,年龄在17岁左右,每年缴纳近万元费用,带着高考梦想而来的孩子,有的在该校入读了三年,有的一年,时间不等,他们的目标都是参加2019年的湖北省技能高考,但如今却成了泡影。不仅如此,还有的孩子因为入学转户籍而变成黑户。一个孩子说,他是2018年9月到该校入读的,来这个学校上学,校方说需要迁移户口到天门市,他就迁了户口,但是到了现在还没有给落户,已整成黑户了。

    学生早前已就技能高考等等问题追问过任课老师与学校,但均遭“应该快解决了,你们耐心等待”的拖延。当学生发现技能高考报名截止后,有人到市政府、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与询问,但均无果。于是学生依法向警方提出游行请愿申请,却不被允许。无奈之下,学生只好走上街头,高喊着“我要高考,还我梦想!”口号,打着“不负万里辛苦求学寒窗三年梦想毁灭”、“还我青春还我梦想”的横幅,前往市政府与教育局游行请愿。

    但路上遭到天门市当局派出大批警察及特警车辆围堵,警方将多辆防暴警车停在游行队伍的前面,并派出大量警察拉起人墙,试图阻止游行队伍前行。当学生走到拦阻的防暴警车前,遭到了武装警察的暴力殴打,多名学生被打伤,其中一名女生更是被警察猛烈的摔打,导致她受伤无法起身。从网络图片也显示有学生因伤送医院治疗。

    湖北当局针对学生游行的暴行,让人不禁联想起30年前中共当局针对反腐爱国民主运动的”六四“屠杀。1989年春夏,因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去世而引发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全国性反腐爱国民主运动,本质上也是争取公民权利,推进中国民主与法治进步,是完全正义的,符合历史发展需要,代表民族进步心声,结果却招致中共当局的血腥镇压。当时学生采取的主要表达方式是和平游行请愿,是完全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下行动,却遭到屠杀。而30年后,学生为了争取自己的高考权利而被迫上街游行,结果居然仍旧是遭到暴力镇压。可见中国30年来在人权、民主、法治上没有任何进步,中共当局在对待公民宪法赋予的游行示威权上除了暴力还是暴力,中共以民为敌,仇视恐惧公民,无视宪法的本性由此可见一斑。

    天门学生要求学校兑现招生承诺,解决学生学籍、户籍、证书问题,允许学生参加技能高考,是完全正当的。这不仅是学校招生时承诺的,也事涉公民教育权保障问题。然而,学生正当要求不仅不能得到当地政府与学校的合理回应,而且学生依法提出游行请愿,是中国宪法与相关游行示威条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也遭到警方违法不予允许。学生被迫上街游行,这也是践行宪法权利,理应得到尊重与保障。可是,中共湖北当局先期对于学生正当合理要求不予理睬解决,后又对学生践行宪法权利而游行请愿予以暴力镇压,这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条款;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是公然挑战人类法治、人权文明,公然晾晒《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欺骗与摆设面目,自打“依法治国”嘴巴。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湖北当局:

    一、立刻停止一切针对游行学生的暴力行径,切实有效救治所有受伤的学生。并及时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

    2、追究暴力镇压游行学生的凶手及其幕后主使的法律责任,公布事件真相,给学生及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

    三、切实落实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承诺,立刻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生观察 2019年3月12日

  • 谴责对卢庭阁律师的强迫失踪

    从数个消息来源获知,自2019年3月2日卢廷阁律师被石家庄市司法局和辖区派出所警察联合带走后,就与外界失联。至今已经是第6天了。

    虽然3月2日晚卢律师给妻子打过一次电话,但用的却是司法局邢强处长的电话。此后其家人再无法再联系上他。

    作为法律人,我们一致认为这是对公民人身自由,通讯自由这些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是一种典型的强迫失踪行为,相关涉案人员已经构成《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

    我们有理由相信,对卢律师的强迫失踪可能与他提议修改宪法的联署文本有关,因为多个联署律师均已被所在地的司法局约谈。

    由卢律师个案联想到以前多位人权捍卫者因言论表达而被区别对待甚至被限制部分自由的情形,我们一致认为:

    第一,基于人的言论和政治倾向而对公民进行秘密分类和甄别是不道德的,对践行宪法权利的合法公民进行长期的秘密侦查是不道德的。

    第二,在全国人大、政协或者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会议召开及某些特定日子,基于对公民的秘密分类和甄别,对特定公民进行强制驱逐和限制自由迁移是违法的,是对《宪法》权利的践踏,与政府主张的依法治国精神相违背。

    第三,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是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让国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公权力的强迫失踪会塑造弥漫性的恐惧氛围,因为权力的行使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一旦权力边界被突破,极易被复制,对所有国民都是一种威胁。卢廷阁作为一名律师,他的被强迫失踪不可避免的会带给普通人更大的心理冲击。

    第四,依据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条和23条之规定,各国政府应该保证律师能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恫吓和威胁,律师作为公民也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他们应有权参加针对法律、司法以及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公开讨论。

    我们呼吁石家庄市司法局和辖区派出所人员即刻还卢律师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

    我们呼吁河北省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对涉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以消除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

    中国人权律师团
    2019年3月7日



  • 山东枣庄访民李玉对幼子的母爱

    ——请欧美国家有爱心的主内肢体收养我的5岁孩子

    我叫李玉,女,1983年4月8日出生,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黄庄村523号。我家有父亲李培学,母亲吕显芬(瘫痪在床),大哥李根,本人李玉,为本村村民,农业户口。

    我家原有住房600平方米,是个二层楼。还有门市360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蔬菜水果、五金电器、儿童玩具等,已经近30年。还有两亩口粮田,种一家人的口粮。一家人以此为生,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也算小康。

    2007年我家遇到了拆迁,在我家所在的村子基础上,建了多个高档商品住宅小区——东湖豪庭、东湖明珠、金泰御苑等,这些小区内建有人工湖、游泳池、健身馆等高档设施,房价极高。

    其中有一、两栋楼是专为区乡公务员盖的,房价仅为市价的一半;其中区、乡委书记一级的可认购155-200平方米,科级、科级以下、事业单位教师等可认购120平方米。

    在拆迁中,给我家的补偿极不合理,我一家不能同意。为此,有关部门采取了“株连”的方式,即让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家人做“工作”,工作做不通,调离原单位或开除。我二哥大学毕业后,在市中区黄庄中学当中学老师,作为农村孩子能当上中学老师,他很是珍惜。为此有关人员找到我二哥,让我二哥做我们一家人的工作,同意他们的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作为家人,我们很是珍惜我二哥的中学老师的职业,一个农村孩子能当上中学老师多么不容易。但是,由于拆迁补偿太不合理,我们实在无法接受。黄庄中学校长殷泽明当着我们全家人、村委会、拆迁办,对我二哥说,如果做不通你家人的工作,就不要来上班了,你就不要当老师了。

    2008年5月14日我家遭强拆,我们一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露宿街头,我姥姥看我们一家人实在可怜,暂时收留了我们。为此我一家人不得不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先后到了村、乡、区、市的有关部门。可是在2年的上访中,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还受尽了屈辱,被打、被骂。

    到了2010年,我二哥对我们说,拆迁方给了三套安置房,一个80平方米,两个105平方米,20万元。我和家人则认为:

    1、这个安置实在是不合理,我们家原有960平方米,才补偿290平方米,我们实在是不能接受。

    2、作为家长,我的父亲李培学一直没有签字,是我二哥代签的,完全不符合手续。

    3、我父母住在80平方米的那套房,我大哥住在一套105平方米的那套房,二哥住在另一套105平方米的那套房,(我二哥应当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认购的120平方米,可是以这105平方米这套拆迁安置房顶替了)。我没有房子住了。

    4、我2007年拆迁的时候25岁,是当村的村民,是常住人员,是农业户口,2亩口粮田中有我的一份。可是在拆迁中,我没有得到一套住房,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

    为此,我个人开始了上访维权之路。先后到了村、乡、区、市的有关部门,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还受尽了屈辱,被打、被骂。为此到省(济南)上访,还是得不到解决,于是不得不来到北京上访,可是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

    为了寻求“包青天”,为了得到路过的“有关的大领导”注意、关注,我写了上访材料摆在街头,曾点过鞭炮,曾在首长路过时“拦轿喊冤”,为此我曾被警告、训诫、行政拘留、取保候审。18大期间,在我怀孕2个月时,曾被关黑监狱,是永安乡夏庄一个被废弃的水泥厂。也许我的做法太傻了,但我不后悔,因为我想只有如此,我的问题才会得到解决。

    但是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有时我十分悲观失望,尤其是我怀孕在身,肚子越来越大的时候,感到没有一点前途,不如一死了之。一天我走到天安门,实在想不开,想跳金水河,被武警救下。我很是感谢这个武警警察,不然我和我的孩子,都不会活到现在。

    没有想到,我想不开要跳天安门前金水河,因为无家可归面临生孩子时到了天安门,等等这些都成了我的罪状,在孩子刚满1岁时,还需要吃奶时,我就被抓,后被判刑4年。

    在狱中4年,我经历了很多苦难。如被带15斤脚镣,并被手铐脚镣连着一起,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多月,只能弯着腰,抱着腿,不能站直,无法走路,不能吃饭,不能自己大小便,夜里还要值班,无法入睡。

    我曾被关单人牢房2次,共64天,没水洗漱,每天只给1个小馒头,不到2两,有时一天一顿都没有。不让换洗衣服,只能坐在小凳子上,不许活动,头痒了都不让挠。

    手脚浮肿,血压低,有病也不给看,曾因晕倒都不给就医,还让接着站立,站不住,别人扶着也要站。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痛苦的是对孩子的想念。在我坐牢期间,孩子被送往山东枣庄福利院。
    我出狱后去福利院看我的孩子,福利院不让我见,对我说,需要找村主任和乡的民政部门开证明,还需要找派出所的警察带着你来。

    费了很多周折,我终于见到了孩子,我发现孩子面黄消瘦,很不健康,我很是揪心。并发现,这里的软硬件条件都不是很好,一个阿姨需要照顾好多孩子,照顾不过来。

    我很想把孩子接走,可是我能把孩子接到哪里去了,我出狱后,依旧是无家可归,自己的温饱都时常遇到困难。我的孩子是生在上访维权的路上,难道还要陪着我一直在上访维权的路上走下去吗。

    上访维权道路可能是一条没有结果的道路,也许我的问题一生都得不到解决,我一生都要走下去,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和我一样。我希望我孩子能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希望有爱心的主内肢体能够收养我的孩子,使他能过上常人的生活。

    多年的上访维权经历,使我对我们这个国家没有一点信心,我希望欧美国家的有爱心的主内肢体能够收养我的孩子。

    我的电话(李玉):13521603545

  • 因多次劝其认罪 黄琦警告办案人员

    见笔录会

    时间 2018年12月10日上午
    地点:绵阳市看守所
    会见人:刘正清
    被会见人:黄琦

    问:请将你最近的情况说一下?

    答:2018年11月30日上午马志强,杜鹏两名驻所检察官来见我,要求我自证其罪,我予以回绝,下午也是相同的内容。期间他们谈到国家形势一片大好,全国人民都拥护习近平,国际社会也是对习近平一片赞扬之声,要求我放弃幻想,主动认罪,我予以拒绝。

    2018年12月30日,周一,该两名驻所检察官再次来见我,他们已经刑讯逼供我20多次了。杜鹏首先告诉我,你看了新闻吗?特朗普总统和习近平已在阿根延达成了协议,不再新增加关税,美国已打不起了,主动向我们投降了,之前增加的关税很快就要取消,西方领导唯利是图,他们打不起,也打不赢我们。我们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你的事情。时间不够了,判你个10多年,你就完蛋了。我们给你机会,也是有限的,拖了这么久,你怎么不了解我们的善意。

    我回答他:“不是你们给我机会,而是我在给你们机会,我完全可以让你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我被判刑的时候,你们的罪行就板上定钉了,所以你们一直在拖延,逼迫黄琦我自证其罪,希望你们放弃幻想,不要认为黄琦会扣屎糊脸,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是构陷迫害我。“

    杜鹏说:“迫害?我们是代表人民对你起诉,人民法院对你审判,也可以说是代表法律,代表国家,代表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你审判。”

    我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只是你们自己安的一个名称,并不代表人民,只是一个小集团而已,你们代表的是中国法西斯集团。我真的希望立即开庭,我作为受害者,也代表其他受害者,在法庭上揭露中国法西斯集团对人民的迫害。”2018年12月4日周二,绵阳中院法官董小平,带了一大堆的案卷材料和笔记本电脑来见我。要求我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我告诉他,我说“我只在法庭上,两位律师在场的时候充份地举证,质证,认证。”后法官继续交谈,我坚决拒绝查阅材料。“

    2018年12月5日周三,审判长周冬青再次前往看守所与我见面,希望我查阅案卷材料,我问他是否包括之前未向律师提供的的所谓的“绝密“卷,周冬青说都给你看,我再次拒绝。周冬青还说,:”你申请保外就医,未荻批准。“ 并拿出刑事诉法给我看,周冬青说:”上面写得很明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才能保外就医”。我问周冬青“是两项都同时俱备才能保外,还是只要一项即可?” 周冬青指着这个对我说‘必须两项同时具备才能保外就医,这是法律规定。 “

    2018年12月7日,绵阳法院给我送达庭前会议传票,希望关心我的朋友放心,我一定会抗争到底,也希望大家关注一下因黄琦案件而遭迫害的重庆危文久,北京张宝成等各地朋友,以及目前是失踪的我母亲浦文清。

    谢谢大家!

    以上笔录属实 黄琦
    2018年12月10日

  • 文东海对韭菜园派出所违法提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18年5月31日消息】长沙文东海律师今日向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韭菜园派出所警察拒绝出具报警和受害回执违法;要求确认派出所警察不允许复制询问笔录违法;要求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

    文东海律师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事件,引起中国公民社会的强烈反响。2018年5月16日,在湖南省律师协会网站——《湖南律师网》上出现了一篇《捍卫法治、坚守执业守则》的文章,该文指文某某是以“闹庭”著称的律师,并以文某某在云南、广东因为信仰案件开庭时无故拍打桌子,打断审判长发言,并称峨山县法院审判长柏文良为“犯罪嫌疑人”等,由此认为文某某的行为突破律师行业规范,数次三番违背准则行事,不遵守法庭秩序,种种行为远超法律规定的律师职业规则,极大损害了律师整体形象,……。该文作者为吕正声。

    紧接着全国十几位律师纷纷发文章力挺文东海律师,以围观文东海案,是一种新颖的围观模式。开听证会当天,湖南司法当局做了大量的警力安排以对现场“维稳“,便衣国保警察故意扰乱现场秩序,骚扰记者,打伤文东海律师。文东海律师报警后,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之时,湖南省司法庭却立即做出了终止听证会的决定。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文东海,男,身份证号43262219740227937X,户籍及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391号时代家园2栋1805

    被申请人: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桐荫里60号
    负责人:时共良

    申请事项:
    1、确认被申请人拒不出具报警和受案回执并不同意申请人复制报警笔录的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出具报警和受案回执并复制案卷笔录给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18年5月26日上午九点10分左右,申请人因要参加由湖南省司法厅举行的听证会,在湖南省司法厅西门准备进入司法厅时遇到一个记者采访,采访后有两名穿黑色短袖T恤的男子(约四十岁)对该记者进行骚扰盘问,申请人问他们是什么人,为何骚扰记者,该男子冒充警务人员说是依法履行职务,申请人要他出示工作证件和在大街上随意盘问的依据,他们拒绝出示,并说要带申请人去派出所,申请人认为他们无故非法骚扰行人,随后该男子抓住申请人的手拉扯了一米多远,导致申请人手腕红肿轻微伤。

    后申请人朋友程海(北京人)于9:13分打110报警,韭菜园派出所民警任洪涛出警后,要求申请人配合他指认嫌疑人并决定带申请人及申请人两个朋友程海和李贵生到派出所做笔录,笔录一直做到下午两点才结束,申请人做完笔录,要求派出所出具报案回执和受案回执,以及复制相关笔录,均被拒绝,时共良所长承诺三日内会给书面受案回执,申请人于2018年5月30日10点28分致电时共良(电话13908472042)索要报警或受案回执,时共良仍然拒绝提供书面报警或受案回执,也不给书面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特提起以上复议请求,请依法办理。

    此致
    长沙市芙蓉区政府

    申请人:文东海
    2018年5月31日



  • 余文生取保被拒 许艳申请对案件进行监督

    【民生观察2018年5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收到徐州市公安局寄来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拒绝家属提出的取保候审要求。为此,许女士于今日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监督》的申请书。

    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余文生被捕已有四个月,但律师与家属至今未知该案的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四个月间,辩护律师及家属多次前往徐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并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当局一直推来搪去,因此外界对该案几乎一无所知。最近一次是5月16日,辩护人常伯阳及谢阳两位律师和许艳女士一起去到徐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不果,看守所的工作电脑显示“限制会见”。其后,两位辩护律师又去到徐州市公安局要求会见办案人员进行会见申请,但办案人员并无接待,将律师与家属指派去信访办,而信访办官员则以两位辩护律师已被解聘为由,不认可辩护律师的身份。

    今日5月23日,许艳女士用邮寄的方式向徐州市监察委、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监察委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请对余文生案件监督》的申请书,申请监督事项包括:

    1.监督徐州市公安局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2.监督徐州市检察院对余文生案件行使公权力的情况;
    3.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实施酷刑情况;
    4.监督余文生案件中公职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5.监督当事人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是否被剥夺,余文生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法律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据称,前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致电徐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电话,向该部门核实5月16日信访办答应转交的两份材料,一份是“余文生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另一份是家属写给余文生的家信,但令人惊讶的是信访办竟然答复称“信访办5月16日没有收过上述东西”。其后,许女士又致电徐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总机及徐州市公安局国保的电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余文生案的情况,均以“应找到具体办案部门与办案人员问询”的理由推脱。

    许艳表示,截止目前,家属并不知道余文生案办案人员的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加上徐州市公安局不承认家属为余文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因此目前无法获知余文生有没有辩护律师,更加不清楚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此,许女士表明态度称,假如余文生有律师(当局指定),那么家属是不认可官派律师的;假如没有辩护律师,那么就是剥夺了余文生聘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理应在被捕后一直享有根据自身意愿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关于向多部门邮寄监督申请书,许女士直言,余文生案完全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政治迫害案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余文生案件进行监督,避免不公正或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亦希望那些滥用职权者可以回归人性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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