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中国人权律师团就秦永敏宣判声明

    现在是2018年7月11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时此刻正在对中国湖北籍公民秦永敏就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宣判。

    就起诉书披露的下列事实,我们认为秦永敏先生无罪,武汉中院应当即刻释放秦永敏先生,理由如下:

    第一,秦永敏先生主张的“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等言论”完全属于《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范畴,其与当年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时期对全国同胞发表的“不打内战、民主宪政、还政于民、实行普选等言论、主张、追求和历史承诺在内涵上是完全吻合一致的。就此,如果判秦永敏有罪,那么,武汉中院岂不是说:“中国共产党当年的所作所为都是犯罪行为?岂不是说中国共产党是违背历史承诺言而无信的政党?”

    第二,秦永敏先生积极践行的“言论权、结社权、新闻出版权、集会权、游行示威权等”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基本人权;更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之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政府提出并要求兑现的权利。既然,如此,秦永敏先生何罪之有?

    我们还要特别指出的是:

    1,1982年3月,秦永敏先生因商讨成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而被武汉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1993年12月,秦永敏先生因要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基本的言论权、通信权、新闻出版权、集会权、结社权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而被“劳动教养两年”。

    3,1998年12月17日,秦永敏先生因发起设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而被武汉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以上据以判刑和劳动教养的法律上查明的上列事实和正在宣判的案件所披露的事实均属于我国现行《宪法》所确认、赋予和所要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说,公民要求实现、兑现、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是犯罪的话,那么,岂不是说我国现行《宪法》条文相应的规定是确认、赋予和保障公民享有依法犯罪的基本权利。

    综上,我们敬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莫要曲解和侮辱现行《宪法》;莫要忘记中国共产党建政前的建国主张和历史承诺;莫要无视法治中国的滚滚历史洪流。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18年7月11日

  • 结束极权统治,消解暴戾之气

    ——民生观察就中国接连发生凶杀事件的声明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连日来中国多地接连发生恶性暴力凶杀事件:6月29日,广州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谢某将学校科研处罗处长夫妇杀死在校园车库;6月28日,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伤两名小学生与一名成年人,后两小学生抢救无效死亡;6月25日,山东省烟台市一司机开着叉车当街接连叉向车辆,致1人死亡10余人受伤,多辆车受损;6月22日,一男子在西安公交车上刺杀乘客,致2人死亡8人受伤;6月18日,四川省乐山市公交爆炸,致15人受伤。由此可见,中国社会暴戾之气充盈,各种报复性或针对无辜民众的暴力凶杀事件频仍,民众生命安全面临威胁,社会恐怖气氛弥漫,中国整体性危机深重。

    在如上系列密集的凶杀事件中,尤其刺痛人们神经的是针对小学生甚至幼儿园孩子的残杀,而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件,在中国却屡屡发生,只要稍作留意,就会发现最近十几年来每年都没有间断。这种严重挑战人类底线的恶性事件,显然在警报着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严重问题。

    应该说,在任何社会的任何时期发生一些凶杀案件原本不足为怪,但如中国今日如此密集发生针对无辜民众甚至小孩的凶杀事件,却不是一个简单凶杀案件可以概括,其背后深藏着中国社会危机集中爆发的密码,应该引起世人的高度警惕。

    从已经揭露出来的这些接连发生的凶杀事件来看,并非是凶徒惯犯的图财害命,或是恐怖分子的蓄意所为,这些行凶者基本没有前科,甚至还有如广州大学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选择通过杀人这种极端方式来结束别人(或是完全没有利益相关者)的生命,同时也必然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报复性的极端社会心态包含着复杂的原因,其中不同角度的不同看法也显示在这些新闻出现后的各种论坛与微信留言中,但不管社会对此的看法有多么不同,至少在如下几方面应该有难以回避的共识。

    其一、根源上应是积怨成灾。是由于长期的怨恨沉积,压塌了理性,最后爆发成灾难。作出这种针对无辜者报复的选择,那必是怨恨切齿而对社会与人生彻底绝望,且这种怨恨中有着深深的不公之感,进而将整个社会与人世视同对自己不公的客体。而能够如此深重积累起社会民众怨恨的,必是严重缺失社会正义,长期制造社会不公,给社会个体权利普遍造成严重侵害,使社会丧失基本底线,让民众日日处处生活于倍受压制逼仄与奴役中的制度。唯有这种制度性的设置,才能持久而深层地将整个社会民众推陷于怨山恨海中。

    其二、化解途径上彻底阻绝。在一个积怨深重的社会,如果提供起了基本怨恨化解途径,当然就不会使怨恨最终累积到爆发成灾地步。而在中国当今社会,怨恨日积月累,化解途径却彻底阻绝,即社会完全没有提供不公与怨恨遭受后的诉求途径,没有基本的解困希望。通常来说,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社会,人因为各种不同原因而遭受不公,进而积聚怨恨,应该都是正常的,问题是在遭受不公后能够寻求到相对讨还公正的途径,能够在社会获得心理的平衡点,哪怕是一种虚幻的精神寄托,情感宣泄,也可以使怨恨得到相对释放,但今日中国社会不仅没有提供现实的讨还不公的途径,也没有提供精神平抑愤懑的途径,于是一切因不公积聚的怨恨如堰塞湖的水,只有积聚没有出口,最后崩塌爆发就是必然。中国彻底阻绝一切怨恨化解途径的原因是权力垄断,极权与一切的公平正义为敌,民众任何寻求公平正义的努力本质上都是对极权的反抗,所以都被阻断与镇压。于是社会任何可能通向公平正义的途径,都成为极权坚决阻断的对象。如此,极权日日制造着不公不义,而且日日防范阻止着人们寻求公平与正义,社会就自然形成了只蓄积怨恨而没有任何化解怨恨的封闭系统,最后爆发与崩溃就是唯一途径,于是无目标的任意恶性报复社会式暴力事件频仍就是必然结果。

    其三、提供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机制缺席。纳税人供养的司职于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机构与成员在极权社会是完全虚拟的,因为极权社会的核心价值是维护极权统治集团的奴役民众的持久与稳定性,一切机构的核心是保护统治的机构与统治成员的安全。所以,那些专政机构不仅高墙深院,而且岗哨林立,真正武装到牙齿,不留任何空隙与死角。而对民众生命最可能受到威胁的公共领域,学校、医院、车站、交通等等,完全缺乏切实有效的事前安全防护,与事后有效救助。中国之所以屡屡发生且得逞针对民众与幼儿的恶性屠杀事件,皆因提供保护机制的公权力完全丧失其职。

    在中国今日如此极权统治下不断制造怨恨,又彻底阻绝怨恨化解途径,并完全不提供给民众生命安全保护机制下,社会报复性事件自然就落到了民众与幼儿的头上。这从某种意义而言,正是极权统治集团刻意设置的结果,极权需要民众的相互残杀来寻求统治的合法性,而社会民众的灾难是极权存续的滋养。

    中国社会历经近70年的极权统治,至今积下深重怨恨已经到了集中爆发期,在极权完全阻绝任何化解社会积怨的途径的情况下,又拒不提供民众生命安全的保护,中国民众灾难命运已与日俱增,而亡族灭种绝非危言耸听。为了避免中华民族沦陷于血与火的报复性灾难深渊,就必须结束不断侵害人权制造怨恨的极权统治,开启一个公平正义的民主宪政时代,疏通社会怨恨化解的法治途径,让公权为民众生命安全切实提供起有效保护机制。只有如此,中华民族才能长久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魔咒。

    民生观察 2018年7月1日

  • 打压律师撕下了依法治国的面纱

    ——民生观察就中共当局疯狂打压律师的声明

    连日来,中共当局对奋战在大陆的人权律师采取了疯狂的吊销证照的打压,律师杨金柱、文东海等接连收到当地司法当局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通知。民生观察对中共司法当局如此公然践踏法制,敌视律师,肆意滥用公权,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维权网”报道,5月14日湖南司法当局对杨金柱律师发出了《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说“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铁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我厅拟依法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另据“民生观察”报道,5月10湖南司法厅给文东海律师发出了《拟吊销律师执业证听证通知》。文律师对外发出消息:“今天上午十点半左右,我在广州办案接到我妻子电话,说雨花区司法局和洞井街道的人一起到我家送达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听证通知,随行的还有公证处和洞井派出所的人,在我家四处乱拍,派出所的人并盘问我妻子我家的房产、车辆、有几个小孩,小孩在哪里读书等。我不但当不了律师,而且被当作犯罪嫌疑人了,可惜我这么多年积蓄有限,两套房产,有一套还在按揭,可能会让他们失望,我女儿文琪和儿子文泽丘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一个读小学,一个读幼儿园,我在这里‘招供’了,就不麻烦警察同志上门了!”

    还有,5月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谢燕益律师发出了《听证会通知》,说将于5月16日就其代理案件涉嫌“存在违规行为”问题举行听证会。据谢律师说:听证会所涉案件是一起信仰冤狱案,当时在法庭上他据理力争,但法院阻止他发言。北京律协此前曾宣布要就此事调查他,他随即提出申请听证,但此后律协一直没有动静,直到两三个月后,他们才发出通知。而在此之前,他的律师证被突然注销:另据谢燕益的妻子原珊珊分析:“特别是人权律师这块,只要是被开了听证会,基本上都是被吊照的,还没有其他情况出现。709律师现在基本都没有什么正常执业的。像隋牧青律师原来可以正常执业,现在直接把照给吊了。包括709律师的辩护人程海律师,他的律所都被注销了。所以我想我们也不会成为例外。显而易见并不存在违规的情况,所以我们就会觉得有一点人为、故意的。”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8年以来,中国司法界对律师展开了新一轮疯狂打压,不仅给予隋牧青、李春富、谢燕益、黄思敏、玉品健、文东海、杨金柱等等律师以吊销或注销执业证处罚,还对浙江吴有水律师以发表不当言论为由处停止执业九个月,将程海律师的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注销,而且还公然拘捕了北京余文生律师、广东陈武权律师。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对律师群体极度敌视与必欲除之而后安的心态。

    从中共司法当局对大批律师处罚所列举的理由来看,无非是这些律师代理了被公权力定性为煽动颠覆与颠覆国家政权的人权案,代理了践行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维权案,以及代理法轮功、基督教等宗教信仰案,并为当事人作出有违法官意旨的无罪辩护;在法庭上公然不听法官不许他们发言辩护的命令,而要维护律师的辩护权;律师公然对法官大人的一些作为提出批评甚至公然喝斥;接受一些媒体采访及在一些自媒体发表批评司法或时政的言论。如这次要处罚杨金柱律师,居然列出他愤怒之下而说的:“这个,政府不守法,司法不守法,特别是对代表私权利的律师,给你头上戴紧箍咒,给你捆绑,给你脚镣手铐,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现状!杨金柱操你奶奶!操你十八代祖宗!”可见,律师普通的对司法的不满与提出的批评,甚至一句激愤下的骂娘口语,已经成为司法当局打压律师的直接口实。

    众所周知,中共当局2015年7月掀起针对律师群体的“709大抓捕”后,一直保持着对律师团队的高压,企望将律师团队彻底压服成完全按照自己意旨行事的工具,然而,现实中却仍有那么一批律师坚持法律的原则,拒不屈服于权力,结果当局只好再次掀起进一步的镇压狂潮。

    然后,近年来中共一再对外宣称要依法治国,现实中怎么会对律师不断展开如此疯狂打压?对此只要看看中国律师业的艰难发展历程,便不难理解其中奥秘。中共夺取大陆政权后,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取缔黑律师及讼棍事件的通报》,取缔旧律师制度,解散律师组织,停止律师活动。代之以培养“人民辩护人”,主导思想是配合公权力行使专政职能。后来到1957年反右前夕,在董必武等前清遗留的知识人的呼吁下,律师开始恢复,但是随着反右及后来文革到来,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专政与革命事实将律师业废止了。直到文革结束,在痛感无法无天给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后,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恢复。但1989年中共当局针对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屠城镇压后,维护权力垄断统治的稳定就成为了压倒一切的口号。于是稳定压倒了法制,稳定压倒了人权,稳定压倒了一切不驯服公权的元素。

    虽然中国律师业随着改革开放各种行业对律师需求的激增,而促使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以致现在全国律师突破30万人。这个律师团队由于其职业性质决定了从业者倚仗的是法律,信靠的也是法律,他们对公权力与党要凌驾于法律之上,有着天然的矛盾与职业性抵触。于是信奉专政意识的官僚队伍就越来越感觉到自身权威受到法律的挑战,那种为所欲为的嚣张受到法律不断的制约。一个假借党名义下的权力至上的统治集团,面对遵从法律至上的律师时,必然引发交锋,于是权力依仗自身的力量来制约、捆绑、铐禁乃至镇压律师,以维护权力至上的目标,就成为了必然选择。所以,在一个专制极权国家,律师永远都是权力的敌人,是权力千方百计防范、打压的对象。目前之所以中共当局不能公然取缔律师职业,实在是迫于文明世界的共识,只好以律师来装点自身法治。然而,极权统治集团所希望的律师,是能作自己的装点,同时又能完全听命于自己,甚至充当自己权力出面为恶的工具。于是那些放弃法律至上而依从权力至上的律师们,就成为了公权外化延伸的爪牙,是大可以与权力分享利益的,而那些坚持法律至上的律师,就当然地成为公权剿灭的对象。就公权力而言,剿灭信奉法律至上的律师成为对极权统治的捍卫,因此这是个政治正确的大是大非问题。于是一轮轮疯狂针对律师的打压,就成为理所当然。

    中共疯狂打压律师撕下了依法治国的面纱,赤裸裸地暴露了极权敌视法治、仇恨人权的反历史反文明反道义本质。中共当局的行径严重违反《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还违反《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同时还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人权公约。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停止打压律师,恢复那些因信奉法制维护人权而被吊销证照的律师的执业资格,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二、努力推进司法独立,真正让法律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摆脱法律成为权力奴婢的命运;

    三、开启将公权力关入法制笼子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依法治国落地生根。

    民生观察 2018年5月15日

  • 捍卫北大精神,维护学生人权

    ——民生观察就北大打压申请信息公开学生的声明

    日前,网络上传出了北京大学学生岳昕因依法申请学校信息公开,遭到北大当局限制自由、深夜约谈、惊吓母亲致崩溃、毕业面临困扰等等一系列的骚扰、威胁、恐惧等打压。民生观察对北大学生信守中国法规,践行公民权利,勇担学生责任的精神致以高度敬意!对北大当局充当公权力打手迫害信法履责学生的行径给予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4月23日,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岳昕对外发出了《致北京大学师生的一封公开信》,陈述了自己4月9日就20年前北大老师沈阳有违师德,对女学生高岩之死难辞其咎一事,向学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所遭遇的不公对待。信中说“我是2014级外国语学院的岳昕,是4月9日早上向北京大学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八位到场同学之一。我拖着极疲惫的身躯写下这段文字,说明近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情。”“4月9日之后,我不断被学院学工老师、领导约谈,并两次持续到凌晨一点甚至两点。在谈话中,学工老师多次提到‘能否顺利毕业’、‘做这个你母亲和姥姥怎么看’、‘学工老师有权不经过你直接联系你的家长’。而我近期正在准备毕业论文,频繁的打扰和后续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我的论文写作。”“4月22日凌晨一点,辅导员和母亲突然来到我的宿舍,强行将我叫醒,要求我删除手机、电脑中所有与信息公开事件相关的资料,并于天亮后到学工老师处作出书面保证不再介入此事。随后,我被家长带回家中,目前无法返校。”“学校在联系母亲时歪曲事实,导致母亲受到过度惊吓、情绪崩溃。因为学校强行无理的介入,我和母亲关系几乎破裂。学院目前的行动已突破底线,我感到恐惧而震怒。”

    由此信可见,岳昕因行使作为一个公民与北大学生的权利遭到北大当局迫害,以致心身疲惫,感到恐惧而震怒的有关情况。为此岳昕向北大提出了几点诉求:“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公开书面说明越过我向家长施压、凌晨到宿舍强行约谈我、要求我删除申请信息公开一事的相关资料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对此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予以明确,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立即停止一切对我家人的施压行为,向我已经遭受惊吓的母亲正式道歉并澄清事实,帮助修复因此事导致的家庭紧张关系。3、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必须公开书面保证此事不会对本人毕业一事产生影响,并不会再就此事继续干扰我的论文写作进程。4、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消除此事对本人学业、未来就业和家人的其他一切不良影响。5、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应明确就以上诉求进行公开书面回复,给关注此事的大家一个交代。”

    引发北大学生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是,20年前在北大读书的几名学生在网络上揭露当年的老师沈阳,因做出有违师德之事,导致一个叫高岩的女生自杀身亡,而沈阳没有受到应有惩处,此事让诸多知情者愤愤不平,作为现今在北大的学生邓宇昊、岳昕等人,于是想到依法向学校提起信息公开申请,以便了解清楚当年高岩死亡事件的真相。结果竟然遭致学校如此迫害。

    可以想到的是,至今虽然公开出来发声的岳昕只是9日前往北大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八人之一,但另外七人从一些隐约能查的信息可见也遭到了类似的恐惧威胁。如,同是前去递交申请的邓宇昊就曾透露出遭到威胁谈话。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依法提交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竟然遭到如此违法的恐惧威胁,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其实,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中共当局历来都是对那些信奉法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具有独立思想与人格,不顺服权力意志者,采取敌视迫害的态度。远者如中共延安时期的残杀王实味,夺权之后反右,文革之中迫害臭老九,八九屠杀陈情学生,长期封杀镇压自由知识分子等等,近者如不断抓捕判刑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将同样是北大毕业的曹顺利因到外交部提请信息公开而抓捕入狱迫害致死;将依法申请注册人权理事会的秦永敏投入大牢两年多至今未判;将4月16日向南京公安提交申请游行的王健拘押,等等。可以说,中共夺权与统治的历史就是充满镇压迫害良知人士的历史。就此而言,中共的法律事实就成为那些信奉者的陷阱。而让人遗憾的是,在这些迫害中,原本作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传承的大学,应该成为培养良知人士的摇篮与保护良知人士的堡垒,但现实中中国大学却屡屡变成了权力迫害良知人士的帮凶。如北大当年迫害了林昭等人,而今又迫害申请信息公开学生。

    翻开北京大学的历史,可以发现其学生们历来尊崇他们的老校长蔡元培先生所提出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精神,同时有着强烈的忧国忧民的士子情怀传统,五四时期他们是倡导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的先锋,八九爱国民生运动中北大也献出了一批年青的生命,今天岳昕等八位同学激于义愤而依法提请信息公开,本质上当然是对北大精神的承继,是公民权利的践行,是信法护法的典范,也是同为北大学生的职责所在,对此北大人原来应该感到骄傲。

    事实上,北大学生所行完全依照《北大学生章程》第二十一条“学生具有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北京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项“与学生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应该向本校学生公开”的规定,符合中国自己的法律法规,是践行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与言论自由权,因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正义行为。

    而北大当局对申请学生及其亲人们的打压,已经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了恐惧,直接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免于恐惧权、知情权、监督权等等基本人权,也背弃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违反了依法治国原则,公然摧毁社会的正能量,打击学生关心社会正义、推进社会法治的努力。因而是违法侵权、背离文明、毁弃教育宗旨与北大精神的行径。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

    一、北大当局立刻停止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学生及其家人的打压,并就给学生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公开道歉,无条件答应岳昕所提出的五点诉求;

    二、依法依规如实完整地回应学生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三、切实保障学生的宪法权利,谨守北大传统独立与自由之精神,拒不充当公权力侵害学生人权的打手。

    民生观察 2018年4月24日



  • 就精神病无家者服务 中大报告提建议

    香港中文大学 (下称中大) 博群小区研究计划下的「无家者精神健康研究小组」(下称研究小组)早前发布《香港无家者精神健康服务研究报告》,指出本港现行的医疗及社会服务均未能全面照顾精神病无家者的需要,建议政府发展流动外展医疗车服务,以缩窄服务断层及促进跨专业合作。

    研究小组由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探访超过80位无家者了解无家者社群的基本状况,期望医护界及社工界可共同探讨发展新医疗服务模式,照顾病患者的需要,以改善精神病无家者被双重边缘化的现状。研究小组发现现时的核心问题是精神病无家者的患病意识普遍较低,他们并不会主动求诊,而医院小区精神科提供的服务亦未能照顾到他们的需要。救世军的「无『穷』健康列车」虽能填补部分服务断层,却缺乏稳定的营运资金。综合以上研究结果,研究小组有以下三项建议:

    1. 将流动外展医疗车设定为恒常公共医疗服务

    医管局应推广由政府医生、护士及社工组成的专业团队共同营运,为无家者而设的外展医疗车,并设定为恒常公共医疗服务。此举方便医生于进行外展时派药及查阅无家者病历,以方便进行相关的评估及治疗。政府亦可考虑提供资金让非政府组织聘请医生及营运流动服务,并容许义务医生在提供服务时登入临床管理信息系统 (CMS) ,以跟进精神病无家者的病情,让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承担照顾无家者精神健康的责任。

    2. 小区精神健康外展队增加无家者友善出队指引

    小区精神健康外展队应增加无家者友善的出队指引,弹性处理无家者个案,例如于非办公时间出队及于非室内环境作评估等。由于外展医疗车只能照顾无家者的短期需要,长远而言最适合的方法是让精神病无家者重返小区医疗网络。

    3. 促进跨专业合作

    透过定期举行联合个案会议,促进跨专业合作,让医生及社工互相交流,讨论不同个案的进度及需要,不但能建立跨专业的共同知识及价值观,亦可以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例如精神科医生可与社工分享一些简单的倾谈技巧、或介绍便利的精神病筛检工具,让社工及义工更容易识别有需要接受精神科服务的无家者;社工亦可分享无家者的个案,让医护人员更了解他们的背景及特别需要。

    (来源:招职 https://goo.gl/9otb9j 2018-3-18)

  • 七省市律师就“文东海诉讼案被取消”举行研讨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今日下午,全国七省市律协会员代表去到长沙准备参与旁听原定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文东海诉“云南省律协名誉侵权”一案,但法院突然通知不再开庭审理,并直接驳回文东海律师的诉讼请求。

    据文东海律师介绍,该案不仅涉及法院的滥权行为,他的代理人孙律师在律所办理委托手续时,律所主任甚至以“此案与境外势力有联系”为由拒绝接案。下午,众多律师就文东海、王龙得和王理乾三位律师的有关权益举行研讨会。会后大家一直倡议共同关注律师权益,依法治国从关注律师权益开始。

    据庞琨律师透露,云南昆明的王龙得律师和王理乾律师被指云南省律师协会以提供虚假诉讼材料为由取消律师会员资格,目前两人已被报到云南省司法厅拟吊销律师执业证。在此前的云南省律协取消王龙得和王理乾律师会员资格听证会上,文东海作为两被听证人的代理人出席听证会,听证会后云南省律协发文指听证会上代理律师扰乱听证会程序。作为听证代理人的文东海以云南省律协发表不实通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此案原计划将于今天在长沙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开庭前文东海突然接到通知,法庭取消开庭,直接驳回起诉。

    据悉,文东海律师此前也因为在云南省代理案件被当地司法机关投诉扰乱法庭秩序。目前文律师亦被长沙当地司法局立案调查。针对多起律师权益和执业权的问题,来自全国七省市的律师就文东海、王龙得和王理乾三位律师执业权益进行研讨。他们针对律师当前执业风险,投诉律师的动态和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的作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参会律师一致认为,律师执业过程中严格守法的情况下,司法各部门应当同样严格守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益,同时,维护律师权益不单是律师协会的功能,也应当是各共同体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律师是私权利的代表,律师权益得到保护是公民私权利得到保护的保障,大家一致倡议共同关注律师权益,依法治国从关注律师权益开始。

    有关文东海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文东海诉“云南律协侵权案”突然被取消不受理
    http://msguancha.com/a/lanmu13/2017/1213/16795.html



  • 福清何宗旺就十九大期间被非法拘留提出复议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明天“司法日”,福建省福清维权公民何宗旺期期待通过抗争能够得到公正。今天(2017年12月3日)何宗旺为抗议福清黑司法,针对福清市公安局在中共召开19大期间,借口维稳乱作为,将他违法行政拘留15天一案,向福清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据悉,2017年10月4日晚上,何宗旺在回家的路上无端被两便衣拦下,强行带至福清东营边防派出所。随后赶来的龙田派出所警察在给何宗旺做笔录时,先是以19大维稳威严恐吓,后莫名其妙地讯问8月21日晚所谓“赌博”有关问题。何宗旺心知所谓“赌博”根本就是无中生有,没有事实依据,所以就断然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但没想到在次日下午,何宗旺还是被以涉嫌“赌博”名义送去福清拘留所违法行政拘留15天。

    据何宗旺介绍,他因致力于公民运动,被福清警方列入黑名单。每逢重要会议或敏感时期,他人身自由都会被当地政府非法重点管控。福清警方在19大召开前,以8月21日晚上在福清参与赌博名义对他非法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更加荒唐、更加严重的是15天拘留期满时,刚好19大还没结束,何宗旺又被以“赌博”名义再行拘留15天(过几天再申请复议)。近日他总算找到了在8月21日晚上,他已离开福清,不在福清的证据。由此可见,当局所谓的“赌博”指控完全是子虚乌有,以此“罪名”将他拘留也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鉴于福清警方践踏法律,滥用公权肆意侵犯人权,值此“司法日”前夕,何宗旺期待能通过自己的抗争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

    相关报道:福建福州维权人士何宗旺今天终于获得自由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1030/16573.html

  • 余文生律师就自己因“屠夫案开庭”被软禁提起控告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6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知名律师余文生就2017年8月12日至14日屠夫吴凎案开庭期间其本人被当局软禁一案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

    据悉,8月12日中午,余文生律师准备外出就餐,在楼门处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园北居委会主任张五新携多名自称八角派出所的民警拦截,不许余文生外出,软禁状态持续到8月14日下午才解封,余文生律师才获得自由,可以外出办事。

    鉴于此,余文生律师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将园北居委会主任张玉新以及八角派出所列为被告,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对其实施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附余文生律师的控告状全文:

    就吴淦开庭!余文生2017年8月12日至14日被软禁一案,余文生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

    【控告状】

    控告人:余文生,男,1967年11月11日出生,律师,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栋6门107(602),电话13910033651。

    被控告人1:张玉新,女,50岁左右,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园北居民委员会主任
    被控告人2: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角派出所

    控告事项:依法追究上述被控告人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7年8月12日中午,余文生从家中外出吃饭,刚出楼门,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园北居民委员会主任张玉新携多名自称八角派出所的警察拦截,不许余文生外出。余文生只好独自在家,不能外出。一直到8月14日下午,余文生才行动自由,可以外出。

    《刑法》238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被控告人非法限制余文生的自由,并且超过48小时。被控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主客观要件。为此,余文生特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此致
    石景山区检察院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检察院最高检察院石景山区政府北京市政府国务院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

    抄送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部北京市监察局
    监察部

    控告人:余文生
    2017年8月16日

    有关余文生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屠夫吴淦案开庭前 余文生律师被软禁限制自由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814/16248.html



  • 高学历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精神问题?

    近日在网上热传的一篇网文《我考上了名校,但最终死在了原生家庭手里》,文中化名康莫的女生自称被父母软禁在家七年,并强制送往精神病院。红星新闻也采访到了“康莫”本人——马斐然,与记者对答的马斐然并不像大众日常印象中精神病患那样,而是对答如流,逻辑清晰,而且智商颇高。相应地,马父说不清女儿得病的原因,诊治的医生称在门诊时可能存在家人代为描述病情的情况,让网友更加笃信马斐然是被精神病的,脑子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脑子有问题呢?

    准确来说,红星新闻的报道是存在瑕疵的,将马斐然打造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人,而父亲则是说话前后矛盾,存在问题的人。如此明显倾向性的报道,让马斐然的父母成了“父母皆祸害”的代表。目前,红星新闻以及各大门户已经删除了这篇报道。从常识来看,我们不相信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孩会有精神病,但同样从常识来看,我们也无法相信一对父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女儿。而这两个常识可能都是错的。

    高智商高学历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精神问题?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小约翰·纳什从读大学开始,一直都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小约翰·纳什的例子揭示了,一名取得高学历,甚至顶级学术成果的博士,完全可能同时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

    这可能与大多数人所了解和理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刻板印象不同,许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未发病期间都能正常地工作、生活,甚至取得成就以及扮演各种积极的社会角色。可是,一旦发病,精神分裂症患者或者反映出阳性症状,典型的如妄想和幻觉;或者表现出阴性症状,典型如情感迟钝、动机缺乏、社交回避以及失语等。

    客观地说,仅凭马斐然的网文无法辨别她的陈述是否为真实。生活中的马斐然曾被诊断为双向情感障碍,并办理了精神残疾人证明。如果所诊断的双向情感障碍为真实,那么马斐然化名康莫的自述就很难分辨其中哪些是妄想,哪些是幻觉,哪些是真实的描述。双向情感障碍在阳性症状发作期间(轻躁狂)完全可能伴有精神病性的妄想和幻觉;而且双向情感障碍也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伴随症状,即精神分裂症伴病双向障碍。

    换句话说,马斐然是否罹患精神疾病与她取得学业成就并不矛盾。她完全可能确实如其诊断所判定的罹患有双向情感障碍,那么确实不宜单独生活,因为一旦进入阴性症状发作期间(重性抑郁),很可能出现自伤、自残,甚至自杀;同时也应该予以治疗以减轻症状。

    问题是,她父母对她的过度担忧以及过度反应也同样可能加深她的症状。小约翰·纳什罹患的精神分裂症应该远比单纯的双向情感障碍更严重,但被家人鼓励和支持下他依然能坚持研究,教学,并且是在放弃医学治疗的情况下。

    目前尚没有看到媒体采访其父母的详细报道。从马斐然化名康莫陈述的网文中,也不难推断她父母对待她的精神疾病可能并不妥当。精神病治疗无论采用药物还是电抽搐,都会给患者带来明显甚至严重的副作用。小约翰·纳什之所以放弃治疗,就是因为药物和电抽搐治疗都会使他无法思考,无法继续工作,像个傻子一样平和安全。

    我们不愿意看到一个正常人被误诊为精神病,但我们也不愿意相信父母会无缘无故地称孩子患有精神病。如果马斐然存在妄想症的倾向,那么马斐然的话有多大可信度是大打折扣的,我们不能因此而将她的父母看成是恶人。如果马斐然是一个正常人,我们自然也不能原谅她的父母对她自由权利的侵犯,但这一切的前提都依赖于专业的判断,而不是错误常识的感性认知。

    (来源:凤凰评论 http://pl.ifeng.com/a/20170628/51337257_0.shtml 2017-06-28)

  • 律师就“谢阳被刑讯案”控告 长沙检察院推诿敷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02/22消息]蔺其磊律师在网上发文称,今日(2月22日)上午,他与葛文秀律师到湖南长沙市检察院,控告对谢阳实施酷刑的国保警察尹卓等人。
     
    检察院对两位律师的控告推诿敷衍。工作人员一开始称,先到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才能受理控告,经律师据理力争后才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了信访回复单。
     
    葛文秀还要求检察院查询去年8月以来,三次对长沙市检察院的李治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尹志良的控告结果。但对方答复称,在他们的电脑系统中没有相关的投诉信息。
     
    今年1月19日,经律师陈建刚公布会见笔录,谢阳被刑讯逼供的消息始为外界广泛关注。1月26日,国内100名律师共同发起,成立“谢阳刑讯逼供控告后援团”,志愿代理或协助谢阳家属,对刑讯人员进行控告。


     
    谢阳被刑讯逼供案的消息及后续进展,本网曾多次报道,敬请查阅:
    《会见谢阳笔录一》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19/15421.html
    《会见谢阳笔录二》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19/15425.html
    《谢阳妻子陈桂秋今日被长沙警方传唤》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120/15431.html
    《律师控告十名迫害谢阳的国保警察》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20/15432.html
    《百名律师成立“谢阳刑讯逼供控告后援团”》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26/15448.html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