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访民进京被拦 北戴河成禁区

    【民生观察2020年8月9日消息】近期,各地访民出门办事或进京旅游,均遭北京警方或当地维稳人员拦截、遣返、非法拘禁甚至拘留,北戴河成为禁区,访民不得进入。多名访友发出消息请求关注,现收集整理如下:

    1、2020年8月2号上午8:15,江苏如皋维权人士孟海霞坐D4509次列车到北戴河旅游,10:30分左右在北戴河站出站口被警号:096440警察拦截查身份证,半个小时后被带到北戴河雅润酒店登记,检查手机物品被强制储存。12点0分左右,两个男的,三个女的,其中一个叫(张莉)把孟海霞带到苏E5731的警车上,随后孟海霞被带到北戴河海日景观宾馆一个房间里限制自由。孟海霞电话:17849893706。据家属反映,孟海霞上北京正常信访,在信访过程中没有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回程路上北戴河旅游,在出站口被当地警察拦截强制检查遣送原籍,现被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七日。据悉,孟海霞因房子被强拆,财产被毀6年半,人被打而上访,后又因上访夫妻二人被构陷入狱六年。

    2、2020年8月7日江苏张家港陶红到苏州市办事,上午8点半抵达苏州汽车南站,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唯独把陶红扣下,送至汽车南站派出所。因在今年4月份也有一次相同遭遇,后被通知地方来人强制带回张家港,陶红很愤怒,在派出所报110平台求助,警察得到110转达后,狠狠地责骂陶红,还抢她手机并扣下随身物品,并且恶狠狠地叫陶红下次到苏州不要到南站,要乘车到北站。

    3、2020年8月8日上午10点30分许,重庆肖建芳在北京站附近坐着吃粥,被人脸识别带到北京站派出所,随后江北区蔡邦英也被带到派出所,现在在久敬庄,体温一切正常。之后肖建芳被带到重庆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北京高家场46-3号,朋友打她电话无人接听。

    4、2020年8月8日重庆江北区观音桥维权公民蔡邦英在北京反映问题,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北京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带去北京站派出所,后被带往久敬庄关押,期间一度失联。今天蔡邦英发出消息说,她乘坐今天(8月9日)下午2点Z49次列车从石家庄到重庆北,到重庆北时间为明天上午5点56分,同行的有地方维稳人员。

    5、2020年8月8日重庆游客汤代权、杨光梅、古春、古永田在旅行途中,在河北邢台车站被公安不知以什么理由给扣下了,现在没了消息。今天得知,4人已被当地维稳人员控制,乘坐8月9日8点32分高铁返渝。

    6、2020年8月9日9时许,重庆维权公民邹群带着儿子一路在北戴河旅游,被他们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拦截带走了,请友友们关注。

    7、2020年8月9号零晨12点零2分,杨玲,贺小花在北戴河被当地政府的人强行抓走,不知带到何处,请友友们关注。

    8、2020年8月9日早晨,江苏常州天宁区胡珍秀途径河北固安安检口,被警号106361警察查验身份证,并扣下身份证,等候1个多小时后,常州公安上前就把她的双手反剪,手机被抢,路过固安安检口一位警察见状,只说怎么可以这样,但依然被反剪双手强行押至一辆车内,上午9点多,被带至永定门饭店。胡珍秀发出消息说,现在我的一只左手感觉越来越痛,其他地方暂时还没发现,我已向一位天宁区自称姓周的负责人反映了情况。我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无债权债负,不会自杀自残,如遇不幸,定是地方政府所为,我的电话13815026183。

  • 武汉受害者家属第四起追责索赔起诉状

    【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今天(8月4日)下午两点多,在武汉疫情中失去父亲的赵蕾将一份起诉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的行政诉状通过邮政快递寄出,这是自张海就政府隐瞒疫情追责索赔行动以来的第四起诉讼。

    自武汉受害者家属开始向“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求助以来,经常遭到警方和社区的骚扰,有多人被传唤到派出所要求不要网上求助,不要和顾问团联系,逼迫放弃维权。在张海起诉至武汉市中院后,法院不按规定受理,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书面裁定,张海已经投诉至检察机关和湖北省高院。在张海之后的第二起诉讼原告徐敏收到法院电话告知不立案并且要将其起诉状退回去,仍然未按规定说明法律依据并出具书面裁定,徐敏也因接受起诉和接受媒体采访被社区上门调查。第三起诉讼的原告蔡琴(化名,这位当事人暂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在疫情中失去了儿子,她的诉状被法院签收后,法院还未反馈,但社区和街道就她起诉一事上门调查并问她具体诉求。

    张海介绍,虽然我的诉讼法院没有立案,但法院和政府不惜违法也阻止我起诉,也说明了对方害怕我去起诉,这也是很多受害者家属本希望有人能解决,看不到希望后逐渐也去诉讼的原因之一。“我们这些受害者无人过问,当我们求助公益律师时却被打招呼不让求助,当我们走投无路去起诉时才被‘关心’,为什么就不能按法律办事,通过庭审来看看我们失去至亲的悲剧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张海愤怒的说。

    一直和受害者家属联系的杨占青认为,诉讼维权是当事人的权利,政府部门应支持这样的理性行动,却遭到各种障碍,现在诉讼已经不是目的,只能成为一种维权过程中和政府实现互动的工具,虽然政府部门会派人威胁、骚扰这些原告,但也给了他们双方沟通机会,若双方能通过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得到适当赔偿,也算抚慰了那些受害者。“这个过程对原告来说是痛苦的,毕竟大部分情况下这样的沟通并不是在友好氛围下,而是威胁恐吓情况下进行,对原告的心理承受力带来很大的挑战,这也是不少人打印好起诉状却迟迟不敢邮寄的原因,他们需要考虑自己能否承受维权带来的压力和伤害。”杨占青说。

    起诉状

    原告:赵蕾,民族:汉;身份证号码:420111*****,住址:*****,电话:186****

    被告一: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周先旺(市长);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电话:027-82826114。
    被告二: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晓东(省长);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电话:027-87235542。
    第三人:武汉市解放社区,电话:027-83621265。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向公众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违法;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就原告父亲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就原告父亲死亡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
    (4)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就原告父亲的死亡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
    (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原告及父亲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3385.38元;
    (6)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承担;
    (7)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
    (8)请求法院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隶属于被告一、被告二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一)案件事实:

    武汉封城前,原告及家人不知道病毒已经蔓延和感染的严重性照常过年,虽然也听闻新冠病毒,但出现李文亮医生被训诫、官方多次辟谣,原告及家人不知道任何关于感染者的救治信息,所以原告及家人认为仍是安全的,照常采购,还进行了家族年饭聚餐。但非常不幸,原告父亲在1月30日下午发病,体温近38℃,不时流鼻涕,原告父亲及家人都以为是感冒,就没在意,到2月1日还没有退烧。于是1日下午原告就带父亲去了汉水桥街卫生所,当时检查了体温后,卫生所也不提供输液,于是医生开了退烧、止泻和感冒药让回家吃一段先看看情况。

    2月1日回家后原告也觉得全身发冷,量体温发现也发烧了,后来原告也吃退烧药和感冒药,原告怀疑自己和父亲都感染了新冠病毒。2月2日,原告及父亲一直没有退烧,后来开的药也吃完了,原告打电话问卫生所,卫生所称奥司他韦药没有了,要到2月3日才有。原告母亲当时没有发烧和其它症状,原告很担心原告母亲也被传染了,不敢出门,原告还在支付宝的求助通道进行求助,也没有任何回复。

    直到3日,原告父亲已经有点气喘,而且食欲不振,吃了就吐,当天下午原告打120救护车,对方说不知道送哪个医院,而且现在也没有车,要原告跟第三人联系送医院。于是原告打第三人电话,第三人说车辆都已经安排出去没有车了,要原告们自己去医院。当时原告父亲还有意识,且可以走但是状态不好,不能等了,后来原告的母亲冒着被感染的危险,扶着原告的父亲,决定步行去医院。但原告母亲当天扶着原告父亲走了一段路,原告父亲实在走动了,原告母亲又打电话给第三人要车送,第三人说没有车,原告母亲说原告爸爸快不行了,要第三人想办法。大概半个小时后,第三人主任才骑了一辆三轮车过来送原告父亲和母亲一起去中山医院。

    到了中山医院,原告母亲扶着几乎无法走路的原告父亲去了急诊,挂完号后就坐着排队等,原告母亲突然发现原告爸爸已经没有知觉,连忙叫医生过来,医生检查后证实原告父亲已经走了,医生开的死亡证明上写“猝死”。

    原告父亲去世的当天晚上,原告也挂了发热门诊,查了CT和血项,医生看后说原告有可能是轻症新冠病毒肺炎,就是疑似,但是不给原告查核酸,说每日核酸数量不够,开了奥司他韦等药给原告,还开了同等数量的药给原告母亲预防。

    原告父亲离世后九个小时也就是4日凌晨,殡仪馆的车才过来,原告父亲被裹了几层裹尸袋,还被消毒,殡仪馆的人抬原告父亲的时候还把原告父亲摔了下来,当时原告非常愤怒,殡仪馆的人也没有道歉,后来把原告父亲抬上车后,发现里面已经有三具尸体,原告父亲就像被码白菜一样放在车里拉走了。

    原告和原告母亲的药吃完了去中山医院复诊,此时原告一直没有退烧,求医生给原告查核酸被拒,于是原告只有回家继续吃药,自行隔离治疗。原告母亲不停打电话给第三人,要求给原告查核酸,第三人说很多人排队查核酸,要原告继续等。

    随后第三人通知原告去街道卫生所查核酸,查了核酸后,2月7日晚上,原告被第三人告知要去集中隔离点隔离,原告母亲留在家里。隔离点是职校,每个人一间宿舍,里面没有任何医护人员和药品,全部靠自己带的药物。期间原告发烧到快39度,只有靠物理降温。由于没有医护和药物,隔离点的人都很愤怒,打市长热线也没有解决。

    2月9日下午原告被告知核酸阳性,晚上卫健委就通过第三人要原告住进了四医院西院。住院第二天原告查了CT,发现单肺已经呈现一大块磨玻璃,比第一次CT要严重很多,很明显,这是拖延导致病情加重。经过治疗,原告其他症状基本消失,只是胸闷和低烧,由于一直低烧不退导致不能出院,主治医生换了几个,治疗方案仍不给原告更改,在原告再三要求下,医生换个治疗方案后退烧了。住院期间,原告心情依旧很糟,曾向医生求助心理支援,但一直到原告出院了,也没等来心理医生。

    原告出院后进了酒店隔离,十四天过后原告回家了,但心情还是抑郁。原告和父亲症状类似,而父亲去世前都没机会做核酸检测和针对性治疗,导致病情延误、猝然离世,医院、政府还不承认是新冠病人,若原告父亲连疑似新冠病人都不算,为什么离世后还要被消毒?让原告父亲死的不明不白。另外,由于原告也被感染,原告无法尽孝,原告没有守完父亲的七七,原告每日以泪洗面,原告母亲也沉浸在悲痛中。由于原告家庭两人被感染,以前的闺蜜和朋友也渐渐不再联系原告,任何朋友都不敢见原告。一些亲戚们也不再联系原告家。原告父亲离世后一点尊严都没有,没有棺材,也不让随车送葬,等到四月初原告解除隔离,才办了原告父亲的葬礼,由于父亲那边的亲戚只有两个人来,父亲的葬礼也办的不体面。原告也因为被传染,导致留下后遗症,原告去金银潭复查脑认知,被评估不及格,以后得老年痴呆的几率很大。这一系列的打击给原告精神上带来很大创伤。

    (二)起诉理由:

    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故意向公众隐瞒疫情真实讯息,释放假讯息,麻痹公众,致使公众放松警惕,疏于防范,是导致新冠肺炎大范围传播的主要责任人,一方面造成原告父亲感染,另一方面由于前期大面积感染造成后来医院感染病人暴增,造成入院难,住院后也得不到治疗和护理。作为政府权力神经末梢的第三人协助疾控部门调度入院安排并且在封城后应及时提供交通工具,却冷漠渎职,每次需要原告及家人苦苦哀求才有行动,严重延误和加重了病情。

    1.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的卫健委故意向公众隐瞒疫情讯息:

    综合已有的媒体报道和官方信息,在钟南山院士代表官方发出“人传人”的信息之前,可以确定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的卫健委故意向公众隐瞒疫情的真实讯息,隐瞒的信息包括病患数目,病毒的传染性,病毒对患者的的严重危害程度,甚至包括医护人员的感染情况。

    为了有效的达成隐瞒疫情的目的,他们多管齐下,采取了如下措施:通过武汉卫健委通报不实讯息;对病例的网络直报非法设置行政审批程序,影响医生基于专业判断的病例直报;撇开国家卫健委制定“苛刻”的诊断标准,排除大多数真实病例;违反规定,没有及时将样本送国家CDC检测;将病例诊断“政治化”,给医疗机构上报病例或疑似病例施加心理压力;打压“吹哨人”和公众言论;借助媒体误导公众,粉饰太平。

    (1)通过武汉卫健委通报不实的讯息:

    以下事实可以证明被告一下属的卫健委通报的事实不属实:

    I:据《中国妇女报》“为什么第一个上报疫情的是她”一文,2019年12月27日一早,湖北省新华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主任张继先发现前日收治的3位病患胸部CT,呈现与其他病毒性肺炎完全不同的改变。3位患者中,其中的两位老人是夫妻。得知两位老人的儿子一直照顾他们,张继先让他们的儿子也做了CT检查,结果显示,没有任何症状的儿子肺部和他的父母有同样的表现。

    同一天,4个肺部同样表现的病人,3个是一家人,一个是华南海鲜市场的商户。张继先心中疑团越来越大,“一般来说,一家来看病,只会有一个病人,不会3口同时得一样的病,除非是传染病。”

    张继先于27日把4人的情况向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做了汇报,医院立即上报给江汉区CDC。

    28日和29日,门诊又陆续收治了3名来自海鲜市场的病人。他们的症状和肺部表现同前4位病人,只是轻重不同。张继先把他们全部收治入隔离病房。

    29日下午,医院召集了呼吸科、院感办等10名专家,大家对这7个病例进行了逐一讨论,影像学特殊,全身症状明显,实验室检查肌酶、肝酶都有变化。

    专家一致认为,情况确实不正常,要引起高度重视。医院立即决定向省、市卫健委CDC报告。

    2020年元旦期间,呼吸科门诊量激增,由原来的一天100人左右增加到230人左右,与原来那7位病人相同症状和肺部CT表现的也越来越多。

    从媒体的描述中,足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一家三口全部感染说明“人传人”已经发生;第二,患者并非都来自海鲜市场,提示存在“人传人”可能;第三,该传染病肺部CT表现很典型,有别于其他病毒性肺炎,说明容易诊断;第四,全身症状明显,肌酶、肝酶都有变化,说明病毒对身体危害性很高;第四,人数激增说明传染性强。

    II:据发表在医学期刊《新英格兰杂志》(NEJM)上的题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的文章,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病的病例中,55%的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有关,而在1月1日后发病的病例,则只有8.6%与海鲜市场有关。

    从该论文可得到如下结论:1月1日前发病的45人中,55%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说明还有45%无关,这45%提示“人传人”的高可能性。

    III:据《第一财经》整理的“武汉疫情核心时间线”,可以获知如下信息:

    2019年12月1日武汉首例新冠病例发病,该病例无海鲜市场接触史。
    12月8日,武汉卫健委通报中首例新冠病例发病。
    12月25日,武汉第五医院吕小红主任听说两家医院有医护感染。
    12月30日张继先所在湖北省新华医院1名护士出现轻微感染。
    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武汉卫健委通报27例“病毒性肺炎”,说“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
    2020年1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开会检视针对武汉疫情的预防措施。
    1月3日,湖北省新华医院出现3例CT异常,武汉卫健卫通报44例病例,结论是“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
    同日,中国开始向美国、世卫组织和周边国家通报疫情。
    1月4日香港政府启动“严重”级别应变。武汉卫健委无通报。
    1月5日,武汉同济医院急诊医生陆俊肺部CT异常。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59例病例,“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
    1月6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吕小红门诊接收很多疑似病例。湖北省新华医院1名医生CT异常。武汉市两会召开,卫健委无通报。
    1月7日,同济医院陆俊感染确诊。武汉卫健委无通报。
    1月8日,国家卫健委确认新冠病毒为疫情病原,同日香港将不明原因肺炎纳入法定监管传染病。武汉卫健委无通报。
    1月9日,新冠出现首个死亡病例。武汉卫健委无通报。
    1月10日,湖北省新华医院出现30例CT异常。国家卫健委专家王广发称没有医护感染。武汉市两会闭幕,武汉卫健委无通报。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ICU16张床位住满,科主任指出诊断标准过严。
    李文亮出现感染症状。
    1月11日,李文亮双肺CT异常病变,国家CDC向武汉提供PCR检测试剂。湖北省两会开幕。武汉市通报41例新冠肺炎确诊,称1月3日后无新感染病人。“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
    1月12日,李文亮住院。湖北省两会,武汉市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确诊。
    1月13日,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大学各1名护士感染确诊。武汉市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确诊。
    14日,武汉卫健委称“尚未发现明确人传人,不排除有限人传人”。
    15日,长江航运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武汉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确诊病例。
    16日,武汉亚心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武汉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确诊病例。
    17日,黄冈医生听说市中心医院有医护感染。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袁国勇书面报告高福和广东疾控中心,警惕人传人和无症状感染风险。
    美国CDC将对中国游客做入境筛查。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无新增病例。
    18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再次向上反映诊断标准过高。
    武汉3家医院共4名医护人员确诊。湖北省两会闭幕。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4例新增确诊。
    1月19日,武汉协和医院9名护士确诊。武汉市百步亭社区举办“万家宴”。武汉卫健委当日通报17例新增确诊。
    1月20日,3名医护人员确诊。国务院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钟南山通过央视确认“人传人”,武汉卫健委通报2日内共计136例确诊。
    1月21日,湖北卫健委通报称武汉、黄冈各有15位及5位医务人员感染。
    1月22日,湖北省启动突发公共事件二级应急响应。
    1月23日,武汉封城。协和江北医院女医生夏思思因新冠殉职。

    从上面的信息,结合《中国妇女报》对张继先采访的报道所提供的信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武汉卫健委故意隐瞒多个医护感染的事实,而医护感染是“人传人”的直接证据;第二,在武汉两会和湖北两会期间,武汉市卫健委要么失职不通报,要么撒谎说无新增病例;第三,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两次向上级反映诊断标准过高,证明武汉卫健委故意通过提高诊断标准来阻止病例的增加;第四,国家卫健委专家王广发在1月10日还称“没有医护感染”,而此时武汉市至少已经有5名医护被感染,其中陆俊1月7日被确诊。王广发的行为只能有两种解释,要么是武汉卫健委向国家卫健委专家隐瞒了医护感染信息,要么国家卫健委专家和武汉卫健委合伙隐瞒事实,误导公众;第五,在1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开会检视针对武汉疫情的预防措施。1月4日,香港政府启动“严重”级别应变。1月8日,香港将不明原因肺炎纳入法定监管传染病。对照香港政府的作为,作为疫情中心的武汉政府却毫无作为,明明张继先上报的首批4个病例中有一家3口同时感染,且无华南海鲜市场接触史,明明已经有多位医护感染,这都是明显的“人传人”证据,明明该传染病对患者身体会造成严重伤害。武汉卫健委却始终坚持“未见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武汉卫健委显然构成严重的渎职,而武汉市政府作为武汉卫健委的直接领导机关,能以被武汉市卫健委蒙骗不知情来逃脱责任?考虑到武汉市卫健委在武汉两会和湖北两会期间,几乎都没有通报病例信息,从自由心证角度,这种严重的渎职,如果没有武汉市政府的授意,无法想象;第六,在武汉两会和湖北两会期间,武汉卫健委不仅停止了病例通报,而且在1月11日竟声称“1月3日后无新感染病人”,而事实上,1月6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吕小红门诊接收很多疑似病例,从该传染病的传染性特点看,感染人数会指数增长,感染人数的一定比例必然出现症状,武汉卫健委的说法既违反事实,也违反常识;第七,1月19日,武汉市百步亭社区举办“万家宴”。结合武汉市已经出现多位医护感染的事实,结合张继先接受采访时所说在元旦期间病例激增的事实,结合1月6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吕小红门诊接收很多疑似病例的事实,此时整个疫情早已经进入社区快速传播阶段,武汉市百步亭社区竟然搞了“万家宴”,而且媒体还隆重报道了。如此大型的聚会,如果区政府、市政府没有批准可能吗?武汉市政府这种粉饰太平的操作,客观上麻痹了市民的神经,让市民放松了警惕,不夸张地说这是视市民生命健康为儿戏,是变相的草菅人命。

    IV: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警通勤务连于2020年1月2日下达了《关于实施防控不明原因肺炎、严控外来人员进校的通知》,海军工程大学是从中部战区总医院求证得到的信息,大学第一时间落实要求,拟制相关防控措施,要求“明确外来人员严控入校,确需进校者,在报请安管处同意后必须接受门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8度者禁止入校。”

    这份证据可以证明不迟于1月2日,海军工程大学已经得知疫情信息,并且做了“人传人”的防范。

    一所大学仅靠很少的信息能意识到“人传人”的风险,掌握全盘信息的武汉市政府却在刻意粉饰太平,为了保障所谓省市两会顺利召开,一直在对民众散布虚假信息,麻痹他们的神经,降低市民的防范意识。

    V:据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年1月5日向国家卫健委发送的《关于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不明原因发热肺炎疫情对病原学调查报告》,该报告说“原告单位(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张永振教授团队与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CDC合作,与2015年1月5日从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一名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呼吸道灌洗液中检测出类SARS冠状病毒、、、明确经过基因测序,导致肺炎疫情的是类SARS病毒,由于该病毒与造成SARS疫情的冠状病毒同源,应是经呼吸道传播。建议在公共场所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这份证据证明不迟于1月5日,基因测序已经证明是类SARS病毒,还特意指出“应是经呼吸道”传播,并建议在公共场所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考虑到该报告是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与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CDC合作,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武汉市CDC应当同时获得了这份报告。这份调查报告仍然没有让武汉市政府重视起来,向市民提示风险。

    VI:据据《武汉早起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一文,国家CDC首席科学家曾光1月9日他在武汉呆了一天,主要听取湖北省和武汉市方面的一些情况介绍。“他们说(患者)病情比较轻,跟季节性肺炎差不多,几百个密切接触者没有一个发病的。说的很轻松。”

    结合该传染病对患者的的实际危害性,包括严重的肺部损伤,全身症状,肌酶、肝酶都升高的事实,可见武汉卫健委和湖北省卫健委故意向国家卫健委专家撒谎,刻意淡化该传染病对人的危害性。

    (2)对病例的网络直报非法设置行政审批程序,影响医生基于专业判断的病例直报:

    据《武汉早起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一文,“1月11日,该院专家会诊一位疑似病例后,不能排除其他疾病,将会诊意见报告给区卫健委医政科,医政科要求医院自行联系区疾控中心采样、做流行病学调查。该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区CDC后,被告知采样、流调,要等区卫健委医政科通知。

    1月12日上午,湖北省卫健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到该院督导发热门诊相关工作,指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需要慎重,省市联合确定后报卡。

    1月13日上午,武汉市卫健委疾控处长、区卫健委疾控科工作人员一行到该院,传达最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上报精神。这位处长指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慎重上报…….经省卫健委同意,才能进行病例信息上报。

    中国CDC副主任冯子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武汉通过“网络直报”方式上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始于1月3日,大约在1月上旬后停止了。另一副主任杨功焕也证实了冯子健的说法,她说自己咨询过国家CDC相关人员,得知去年12月没有接到“直报”。“她们说1月3日到1月10日左右,接到过武汉直报过来的信息,但后面就停止了。直到1月24日新冠肺炎加入到网络直报系统后,才恢复上报。”

    而根据原卫生部在2007年印发的“卫应急发(2007)158号”及1月3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和地方专家组共同起草的《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手册》,在“病例的发现与报告”一项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疾病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病种为“不明原因肺炎”。

    而原国家卫计委2015年制定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规定: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按照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即使有的医疗结构“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CDC报告,县级CDC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国家CDC副主任杨功焕对记者说:“SARS以前,逐级上报流程很慢,也容易出现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的情况。建立这个直报系统,就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病例信息)可以以从基层医院直达国家CDC,让国家用最快的速度获得疫情信息,作出响应。”

    由上述信息可知,原卫生部和卫计委制定的这两个规定都没有要求“该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区CDC后,被告知采样、流调,要等区卫健委医政科通知”,也没有要求“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需要慎重,省市联合确定后报卡”,更没有要求“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慎重上报……..经省卫健委同意,才能进行病例信息上报”。

    显然武汉市卫健委与省卫健委故意增加网络直报的难度,事实上给网络直报增加了行政审批程序。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这是以行政权力来代替医疗机构的专业判断。其目的就是通过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在纸面上降低新增病例数目,掩盖疫情的严重性,客观上必然导致市民放松警惕,造成疫情扩大的严重后果。

    (3)撇开国家卫健委制定“苛刻”的诊断标准,排除大多数真实病例;

    据《武汉早起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一文所载:武汉多家医院向记者反映另一个不利于新发病例上报的原因:1月3日前后,他们收到了通过口头传达的武汉市卫健委的《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入排标准》,他们认为,这个标准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排查标准过于“苛刻”,即使临床收治了很多此后经过核酸检测确诊的病人,但当时都不符合标准,一位医生说:“按照这样的标准,原告们一个都报不上去”。

    而这个《入排标准》是武汉后来加进去的,国家卫健委没有参与制定,一开始也不知情。国家卫健委一位专家组成员对记者说。

    另据《第一财经》整理的“武汉疫情核心时间线”,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曾2次向武汉卫健委反映诊断标准过严。

    事实上,原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卫应急发(2007)158号”文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是有具体的诊断标准的。

    从上述信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武汉市卫健委撇开国家卫健委自己制定了一个“苛刻”的病例上报标准;第二,多家医院都向记者反映武汉卫健委制定的《入排标准》过于“苛刻”,即使核酸检测阳性的都不符合上报标准。第三,武汉卫健委的《入排标准》没有经过正当的制定程序,通过权力来干涉医疗结构的专业判断,通过设置“苛刻”的上报标准,以控制上报病例数目,掩盖疫情的严重性。

    (4)违反规定,没有及时将样本送国家CDC检测:

    根据原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卫应急发(2007)158号”文,“经省级专家组会诊不能明确诊断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省级疾控机构要将标本送中国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而据《武汉早起疫情上报为何一度中断》报道,2019年12月,武汉医院里采集的不同病例标本,曾被送往多家民营机构做过检测。2020年1月2日,中国疾控中心才等到了来自武汉的第一份病例。

    (5)将病例诊断“政治化”,给医疗机构上报病例或疑似病例施加心理压力:

    据《财新》记者肖辉手记:封城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不停向武汉市卫健委上报疑似病例,多次被批“政治觉悟不高”。

    (6)打压“吹哨人”和公众言论:

    李文亮、艾芬等医生被训诫。据《人物》杂志一篇“发哨子的人”的访谈:12月3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的医生艾芬拿到一份不明肺炎病人的病毒检测报告,她用红笔圈出「SARS冠状病毒」字样,并将这份报告给了同是医生的同学,后这份报告传遍武汉医生圈,转发这份报告的人就包括那8位被训诫的医生。

    当日晚上10点20分,医院发来资讯,是转市卫健委的通知,大意就是关于不明原因肺炎,不要随意对外发布,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如果因为资讯泄露引发恐慌,要追责。

    这给艾芬带来了麻烦,作为传播的源头,她被院监察室约谈,“原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严厉的斥责”。当时,谈话的领导说,“原告们出去开会都抬不起头,某某某主任批评原告们医院那个艾芬,作为武汉市中心医院的急诊科主任,你是专业人士,怎么能够没有原则没有组织纪律造谣生事?”

    12月30日下午艾芬在科室群发出那份不明肺炎病人的病毒检测报告后,不久消息传到李文亮处,于是下午17时43分他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内容为“华南海鲜是市场确诊了7例SARS”的信息,随后发了一张检测报告,一张患者肺部CT图,18时42分他又补充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他的群内留言被截图传出去了。

    12月31日凌晨1点半,李文亮被医院领导叫到武汉市卫健委询问情况,天亮后又被医院检查科约谈,并在此后应要求写下了一份《不实信息外传的反思与自原告批评》。1月3日,他因“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并签署了训诫书。而据《上游新闻》,1月1日,武汉警方就传唤了8名医生,李文亮可能并不属于央视报道的8名“造谣”者之一。

    以上事实证明:对新冠疫情信息的隐瞒是有组织的,医院、监察、警方都参与了,这显然不是武汉卫健委一家能做到的。以行政力量干涉专业人士小范围讨论病情,监察部门和警方作为非专业部门,对专业医生发布的信息定性为“造谣”,这种权力的恣意滥用不仅侵犯了医生的权利,而且客观上导致噤若寒蝉一片萧杀的状况,真相无法传导至社会。一个涉及社会所有成员切身安危的信息,生生被权力之手掐断了传导链,吹哨人发出的预警信息没有得到有效传播,从而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7)借助媒体误导公众,粉饰太平:

    以下事实足以证明存在故意利用媒体误导公众,粉饰太平。

    I:CCTV《第一时间》于2020年1月2日发布“8名散布谣言者被查处”的报道。

    II:人民日报实名认证微博在2019年12月31日发了一条微博,显示截止12月31日,至少已经发现新冠肺炎27例,微博说大部分为华南海鲜城经营户。

    1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认证微博“平安武汉”通报:近期,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III:《武汉晚报》以喜庆的版面报道百步亭社区举办“万家宴”。

    从以上信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从央媒到地方媒体,一直在塑造一种歌舞升平的景象,麻痹公众的警惕性;第二,人民日报实名认证微博发布的消息故意歪曲事实,微博说大部分为华南海鲜城经营户,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文章,1月1日之前的病例有55%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并没有说一定是海鲜城经营户。这显然是故意在向社会传递错误的信息。而这样的信息来源于哪儿呢?第三,这是用央视、人民日报的公信力来打压言论,警示医生和普通公众,传播这些信息会遭受打击;第四,《武汉晚报》的报道则是以“万家宴”这样的形式来宣传歌舞升平,这是对公众警惕心的瓦解,其负面效果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三)原告近亲属的死亡属于多因一果的法律关系,上述被告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如本诉状前面所述,武汉市卫健委和湖北省卫健委有故意隐瞒疫情信息,故意释放虚假信息,人为设置“苛刻”的确诊条件,必须核酸检测阳性才能入院,以“政治觉悟不高”来打压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上报,以医院“监察科”约谈和严厉批评来对医生施压、打压“吹哨人”和公众言论等种种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公众的麻痹大意,放松警惕,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了疫情的迅速扩大,也导致了原告近亲属的感染和死亡。

    上述行为,如果没有被告一和被告二的授意和幕后操作,几乎没有可能。

    而且武汉市卫健委和湖北省卫健委作为被告一和被告二的职能部门,本身也无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依法也应当由被告一和被告二为其职能部门的行为负责。

    上述两被告的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父亲的感染和死亡。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项和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综上,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告慰死者和抚慰死者家属。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年7月28日

    (注: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4条之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因此两被告应当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20*90501元=1810020元。)

  • 福建访民陆祚钰至今身陷囹圄

    【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2019年11月8日福建屏南县访民陆祚钰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至今已被羁押超过九个多月。

    陆祚钰是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长坋村的村民。2018年5月10日、24日,陆祚钰家的农田两次被开发商故意破坏,农作物被毁。陆家报案,屏南县公安局受理后,在陆家的多次追问、包括上访的压力下,才于大概四个月后的9月14日同时对两个案件作出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均承认了陆家农田受到的破坏和损失,但竟然以破坏者“没有违法故意”这样牵强的理由,认定不构成违法。

    陆祚钰于是发起了行政诉讼,将屏南县公安局和屏南县政府告上法庭。可是一审的蕉城区法院竟然几乎全盘认可了被告屏南县公安局的处理结果,仅仅就决定书超过了法定时限,认定程序违法,却又不予撤销。

    陆祚钰不服判决,故将两案上诉至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原定于2019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然而就在开庭前两天的10月28日,陆祚钰却在北京被抓了。

    来抓捕她的正是她马上要对簿公堂的屏南县公安局,他们是委托在北京专业抓访民的所谓“保安公司”来实施抓捕的,和陆祚钰同时被抓捕的还有陆祚钰的父亲以及另一个访民。三人都和后来介入的律师纪中久提到,来抓捕他们的人中,包括屏南县城关派出所的副所长吴清双。

    被押回屏南县的陆祚钰先是被行政拘留十天,2019年11月8日又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了。

    但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的牢狱之灾,2010年,还是一个年轻的母亲的她因为参与村里的维权,并无任何过激行为的她,却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两次入狱长达一年六个月。

    而这次的两起行政诉讼所涉及的对陆家农田的侵权是系列侵权行为的一部分,因此也并不是她的第一次将屏南县公安局和屏南县政府告上法庭。

    事实上,因为陆家的农田被当地政府征用引发的纠纷,她已经多次与他们对簿公堂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对陆家农田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当地政府在其中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才使得陆祚钰成为了一名屏南县地方政府头疼的访民。而根据陆祚钰辩护律师纪中久了解到的情况,屏南县当局这次以“寻衅滋事罪”逮捕陆祚钰,其所谓犯罪的情节,恰恰是因为她的上访行为。

    值得肯定的是,在陆祚钰于北京被捕44天后的12月11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秉公办案,判定陆祚钰在两起行政诉讼中胜诉。

    判决书全面支持了原告陆祚钰的主张,也证明了在陆家因此上访的合理性。然而在这个终审决定出台两天后的2019年12月13日,已经被屏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5天的陆祚钰竟然还是被正式批捕了。

    现实情况就是这样的:当地维稳部门先制造矛盾把良民逼成访民,而像陆祚钰这样还会拿起法律武器来挑战他们的权威的,更是他们眼中的刁民。

    他们制造了不稳定,再以维稳为借口收拾掉他们眼中的刁民。

    在陆祚钰事件中,诡异的是,明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证明了陆祚钰屡次上访的合理性,其下属的屏南县公安局和法院仍然以她上访的事实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使她至今身陷囹圄。

    陆祚钰相信法律,屏南县政府也相信法律。

    但现在能看到的结果是,法律给陆祚钰带来的胜诉判决,根本就挡不住屏南县公检法利用法律将她抓捕关押了。

  • 残疾人致信21城市希望保障无障碍出行权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日消息】今天(8月1日)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八周年的日子,在上午10点多,广东的残疾斗士朱明建向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惠州、东莞等21城市交通警察支队各邮寄了一份《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建议交警支队:

    1、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注:朱明建儿时因疾病导致脑损伤,此后引发语言障碍,吐字不太清晰。朱明建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等一系列公益维权诉讼。)

    关于交警部门依法落实监督占用无障碍通道车辆的建议信

    尊敬的交通警察支队:

    您好!

    我们来自一群特殊群体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的家属。现致信贵单位,建议贵单位为有特殊需求的出行人员,如盲人、老人、小孩、孕妇、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出行方式,巡查占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创造条件提供无障碍服务,保障其平等出行权。

    我们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今年7月10日,天津一位视障男童在练习走盲道时,一辆红色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造成男童无法正常通行,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也触发了社会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反思。以及各地人行道、盲道、坡道、无障碍通道存在被乱停乱放车辆占用,后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残友在日常生活中出行不便,残友多次在人行道的无障碍通道被其他乱停乱放车辆占用不方便出行而摔倒,让我们深感气愤、失落和遗憾。

    我们深切期望贵单位不再发生上述现象,加强监管、及时清理,加大巡查,平等、包容地接纳有特殊沟通需求的出行人员,提供无障碍服务方式。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我们残疾人通过国家立法的合理调适获得无障碍的出行保障。党和国家也三令五申表示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实现。2007年3月30日,我国毫无保留地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向全世界发出郑重承诺要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保障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权益。2008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其中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其中第九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道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盲道设计要求: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注意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置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天津机动车辆司机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却拒绝按照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履行给予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法定义务,这是对国家法律和各地政府规章的公然违背,更是对党和国家理解、关心、辅助残疾人的治国理念的挑战,此举让中国近9000万的残疾人情何以堪?不禁让我们怀疑难道国家和省政府的法规只是空中楼阁,仅可远远观望?保护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规定只是一句虚言?

    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1、恳请贵单位严遵照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加强巡查清理违法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完善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2、恳请贵单位巡查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交通违法车辆的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人。

    最后,我们表示将继续关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后续事宜,将尽我们之所能帮助其呼吁更多关心残疾人出行权益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同时,我们也殷切希望交通警察支队能够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落实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合法权益,以此彰显向作为一个“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

    此致
    敬礼

    残疾人及家属
    2020年8月1日
    联系人:朱明建

  • 武汉疫情第二起索赔诉讼案已递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9日消息】武汉疫情受害者家属陈敏在7月20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见附件1)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索赔追责的起诉状,在7月21日,该起诉状被武汉中院签收(见附件2)。这是自“新冠病毒肺炎索赔律师顾问团”成立来的第二起索赔追责诉讼案。

    无防护感染求医难 入院后几近等死

    在武汉政府对外公开疫情之前,武汉市民都不知道一场灾难已经在身边蔓延。陈敏的父亲在1月10日开始发烧,最初以为是感冒,就在住处附近的武汉市青菱医院治疗,但一直没有改善。

    在1月25号的晚上,陈敏父亲发烧得非常严重,陈敏赶紧带其到武汉市科技大学医院检查,做了CT和血常规,结果显示是病毒性肺炎,双肺严重感染,然后连夜赶到定点医院武汉市第七医院,排队等候了三个多小时后好不容易看了医生,医生看过CT后答复是高度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而且已经双肺发白,属于危重患者,血氧90,在这种情况下,还被要求排队做核酸检测,拿到阳性结果后才有资格排队等待病床。

    1月26号,陈敏的父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采集了咽部样本,直到28号下午才给我们结果,显示“新鲜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1月29日中午,陈敏的父亲被救护车送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分院,因为没有空床,在医院门诊大厅等候了大半天,直到下午5点多才勉强安排了个走廊的加床,陈敏及家属不能去照顾,全都要指望医生护士,陈敏从父亲那里得知,因为病人爆增,医护人员根本就不能照顾,三天基本都是没有吃东西,更别说吃热的了,人清醒的时候能吃点冷饭菜就不错了。另外,由于一个护士要管30多个人,病人很难得到护理,陈敏父亲戴着吸氧面罩想上厕所都没有办法,大小便只能在床上,也没有人换床单,陈敏现在想起来仍然非常痛心。

    陈敏说,最重要的是,医院除了吸氧根本没有其它的治疗措施,这也是她父亲被加速死亡的原因之一,就连自费买的球蛋白送进去都延误了两天,到住院的第三天即2月1日才开始打,打了两针,陈敏父亲就在2月2日凌晨去世。

    医生病例上写的是抢救了两次,就是1月31号的那次抢救完了才跟陈敏打电话,要她去签字。陈敏说,2号凌晨走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抢救?怎么抢救的?这些都不得而知,全凭事后补写的住院病例,这些都被他们一句人手不够搪塞过去了。

    陈敏认为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故意向公众隐瞒疫情真实讯息,释放假讯息,麻痹公众,致使她家人放松警惕,疏于防范,是导致新冠肺炎大范围传播的主要责任人,一方面造成她父亲感染,另一方面由于前期大面积感染造成后来医院感染病人暴增,造成她父亲入院难,住院后也得不到治疗和护理。所以她将武汉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分别列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起诉至法院。

    受害者被骚扰威胁日频 维权顾虑增加

    “新冠病毒肺炎索赔律师顾问团”的合作伙伴杨占青一直参与协助受害者维权,他介绍说,目前在维权的受害者基本都是在政府公开疫情信息之前感染的,所以他们维权动力很大,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家人死的太冤枉,太不应该。但同时,受害者家属的顾虑越来越大。由于武汉警方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方面污名化杨占青是反华势力,不让受害者家属和他联系,但这些受害者家属又急需法律援助,在找不到援助律师的情况下,这些受害者家属不得不通过杨占青求助顾问团,仍希望能有机会给家人讨个说法。所以,这些受害者家属在维权中态度摇摆,顾虑很多,很可能今天决定起诉,第二天又不打算起诉。

    陈敏也是犹豫再三后决定维权的,好不容易付诸行动,递交诉状后却不敢通报媒体,担心被警察找。后来估计是看起诉后发现没有任何部门回应她,实在没有希望才决定曝光给媒体。“媒体的曝光对当事人来说是双刃剑,曝光后地方政府官员会极尽骚扰威胁手段,胁迫当事人放弃维权,若当事人不放弃,地方政府就设法沟通,早日解决,所以很多时候,当事人的维权是否有进展,在于地方官员良心和当事人承压能力。若不曝光给媒体,估计真的没有人在乎她是否起诉。”杨占青说。

    附件1:起诉状邮寄单
    附件2:起诉状签收状态
    附件3:起诉状(去掉了个人具体信息,若需更详细的信息联系陈敏采访)

  • 村民举报村书记侵吞土地补偿费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4日消息】陶国芬,女,1967年3月7日生,汉族。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村民,现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丰田苑18幢601室。

    其在网上公开投诉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光明村原任村书记汪瑞根,以及原村委会副书记徐丽红,二人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财产,侵吞村民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费等问题。

    陶国芬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我村几千亩基本农田从2009年5月在小麦和油菜还有20天可以收割的情况下,被地方政府用推土机夷为平地,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土地被强制抛荒多年,土地补偿费一分钱没有到百姓手中,国土局下发的青苗费每亩1800元到百姓手中只有500元一亩,其余的部分被地方政府截留,这是前任村书记汪瑞根自己承认的,他说镇政府截留100元一亩,其余部分是村里截留的。他说我村被强征两千多亩土地,报上去青苗费是四千多亩,他说这是小共产党问大共产党拿的,跟老百姓无关。

    这些如要查询我可以提供当地百姓姓名及电话号码,村会计肖静华曾经在有一次汪瑞根被纪委找去谈话时被吓到发高烧。

    (二)光明村被强征土地一千多亩,土地补偿款一分钱没有到百姓手中,巨额资金去向不明。

    (三)村书记汪瑞根利用职务之便,在临离职前借用一村一园之名,为自己抢了300亩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所所长张泾国说其审批手续是假的,上面只有公章没有主管领导签字。

    汪瑞根把其中60亩地送给了一个兄弟陆建清,他自己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就利用手中权力把自己的房屋拆迁,并在锡东大道旁建了个农庄,用于经常跟其他官员吃喝玩乐,用于利益交换,搞到了锡北镇光明村的道路工程及绿化等大小工程,并安排情妇徐丽红的儿媳妇在光明村村委做妇女主任。

    (四)村副书记徐丽红家,家里250平方不到却安置了400多平方。因为从2011年,我看到拆迁办电脑里的原村主任、后任村副书记徐丽红家的安置面积以后,一直在锡山区纪委多次举报过,每次举报后锡北镇政府就造假一次,我当时在拆迁办电脑里看到还没安置的徐丽红的父亲王永兴名下安置了220平方,18万多安置费,她弟弟王爱民名下是99平方,10万多安置费,她在南京的舅舅已经死去,舅舅儿子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是当时她家后面三间老平房一直是她家舅舅名下的,大概80多平方,因此她舅舅儿子也安置至少99平米,她家前面是两间二层楼,没有三层阁的,只有120多平方,路东有一间破得不能再破的猪舍大概20多平方,后来又在路东搭了个彩钢瓦的车库和在院子里也搭了个彩钢瓦的杂物间,两个彩钢瓦房大概20平米,因此连她舅舅名下一起也就250平米不到房屋,还是连彩钢瓦搭的算在一起,当时估价的时候因为她是副书记,估价公司的人量场地面积时把她老公妹妹家房屋的后面场地都量给她了,当时我在场看的清清楚楚。

    现在徐丽红父亲王永兴安置在43梯801、802,她弟弟大概是在4梯901,舅舅家是42梯901,这是去年10月12日锡北镇给我的安置情况资料,她家43梯房屋安置后装修费都是光明村村委出的,当时村委书记汪瑞根自己跟装修工人说:你材料费和人工费不要找本家去拿,多少钱都到我村里来拿。因为徐丽红是当时的村书记汪瑞根的情妇,那是全村都知道的事。而我家274平方房屋被汪瑞根骗拆,只给我安置220平方,54平方克扣给其情妇徐丽红,我强烈要求我的房屋面积要和徐丽红家的同等对待安置!

    (五)2005年新s228(现更名为s340)道路施工,我村大约10户人家拆迁,村里贪污私分安置房10余套,这些都是克扣老百姓的房屋面积所得。

    陶国芬说,多年来,我们向属地政府纪委反映上述相关问题多次,但相关领导一直没有任何作为。现恳请领导为民做主,依法调查相关责任人与违法犯罪情况。

  • 漳州李红花家三代“寻滋案”不日开审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漳州维权访民李红花多年维权遭秋后算账,一家三代女性被指“寻衅滋事罪”将于7月25日(周六)上午九点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李红花九年前开始维权,母亲及女儿受到牵连,2019年3月三人一同蒙冤被捕至今。

    据了解,2019年3月6日,漳州市辖龙海市法院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为由,将现年五十五岁的李红花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三日后的3月9日,李红花七十五岁的母亲庄金莲和三十一岁的女儿陈小玲双双被刑事拘留,而李红花则被转为刑事拘留,一家三代女性均被控“寻衅滋事罪”,关押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大概一个月后,三人均被批准逮捕。

    根据法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显示,李红花及其母亲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结果不满,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四年间,曾多次上京,到中南海周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祖孙三代多次受到漳州警方的训诫和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训诫16次,庄金莲被训诫14次,陈小玲被训诫6次。而案件主角李红花在四年内除了十几次的训诫外,还先后16次被龙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其中2012年被处劳教一年零九个月,2018年9月因参与福州鞭炮案被刑拘一个月。

    案件发生至今已有一年零四个月,但期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又有两次延长审查起诉。2019年11月末,三被告之一的陈小玲被龙海市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而律师表示,案件的立案及拘捕时间为2019年3月,而被指控的所谓“犯罪”则发生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距离立案时已过去两三年,并且当时上访行为早就已经结束,而且起诉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在上访期间已被逐一处理过,明显属于打击报复秋后算账。

  • “黄琦亲友团”成都探望浦文清被捕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3日消息】2020年7月23日,重庆维权人士危文元、赵亮、郭兴梅、唐云淑、赵安秀、蔡邦英前往四川成都温江区看望政治犯黄琦母亲蒲文清,遭到维稳人员无理阻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其中三人被以防疫为由带往温江区分局涌泉派出所。

    据重庆访民消息发来消息,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黄琦亲友团”成员重庆维权人士兼公民记者、前“六四天网”义工危文元来电称:今天早上我与重庆维权人士赵安秀、郭兴梅、唐云淑、蔡邦英、赵亮一行六人,代表“黄琦亲友团”去四川成都看望黄琦老师的年迈、生着重病的母亲——蒲文清女士。我们乘坐的是上午10:02分由沙坪坝开往成都的G8546号高铁。请大家关注我们!下午时分几人到达成都后,听人说早上一大早蒲妈妈就被人带出去了。

    下午16时21分,六人到达蒲奶奶住处,奶奶一个人的家,门口鞋架上却摆满了鞋。37分,在蒲奶奶家楼下,遭到两个陌生男子拦截。40分,来了三、四个男子将危文员几人从台阶上推下来,不让她们上楼去看蒲奶奶。

    下午6时40分,郭兴梅发来“北方天网”一段语音说:看守奶奶的那些人都是国保,他们不让我们走,也不让我们上楼看奶奶,全部拉着拦着,等着警察来。可能是奶奶听到我们在楼下给他们国保搞得很凶嘛,奶奶就和看她的女的一起下来,然后我们和奶奶呆了一会儿,我们就走了。蒲妈妈身边有大约8人跟踪监视,其中一名红衣女子更是贴身监控,对蒲妈妈“形影不离”,更不让大家和蒲妈妈靠近。

    朋友们大老远跑来看望蒲妈妈,已经非常疲倦了,于是蒲妈妈邀请大家到家里休息,但马上遭到几名维稳人员的阻拦,在拉扯推搡中,赵安秀被打,唐云淑的衣服被扯开。在多次交涉争执后,维稳人员仍然无理由阻拦大家上楼,并说:“就是不让看望,随你们怎么说都没有用。”

    随后,这些维稳人员还非法限制6人的自由,不允许探望不说,还不让6人自由离开,电话报告了当地警方。当地警察在收到消息后,如临大敌,严阵以待,下午17:20分左右,把危文元、赵亮、蔡邦英三人,以防疫为由带到温江区分局涌泉派出所。下午5时32分,危文元发来一张照片显示,他们已经被带到了派出所。下午5时24分,危文元发来视频,显示在一辆警车中,正前往涌泉(音)派出所。5时25分,赵安秀发来消息:关注赵亮、危文元、蔡邦英被送永泉(音)派出所。下午5时55分,危文元最后发来一段负责稳控她的罗主任刚打给她的电话,就再也没有动静了。担心他们被非法控制了。

    这是奶奶听到危文元等“黄琦亲友团”成员和国保们撕扯的声音后下楼,和大家在楼下花园聊天的情景。

    傍晚20时06分,赵安秀打给被警察带去派出所的危文元、赵亮、蔡邦英三人的电话,电话打通了,但都没有人接。20时09分赵安秀发来北方天网一段语音说:我们三人还没有走,我们就在派出所附近观察着,等他们出来。

  • 揭露蒙牛伊利的王小七被传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0日消息】2020年7月18日上午10点17分王小七被上海警方带走传唤,之后再无消息。接着,其好友通过自媒体发出求助信,表示王小七被警方带走调查,请各界予以关注,所幸当晚王小七得以获释回家。

    王小七,就是前几天上了热搜的热文《深扒蒙牛伊利六大罪状,媒体不敢说,那就我来说》的作者。

    据吴秀才发文称,王小七是一个很有血性的写手,前几天因为硬刚蒙牛伊利,被中国乳业协会狠批,要求其关停微信账号。他怀疑王小七被抓与此事有关。

    但同时其也表示,日前,王小七也曾刊文质疑上海六师附小,引起有关方面的不满。其担心,生性刚硬的王小七可能会遇到不测。

    事实上,王小七确实很刚。

    据悉,《深扒蒙牛伊利六大罪状,媒体不敢说,那就我来说》刊发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立即代表乳业进行了回击。

    在声明中,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不仅指责文章诋毁蒙牛和伊利,还给作者王小七扣上了抹黑中国乳业的罪名。

    面对蒙牛与伊利两巨头以及行业协会的强硬声明,王小七随后再次刊发文章回怼。

    在其撰写的《我想要求个公道》一文中,王小七怒怼到:所谓的声明只是一纸空文,乳协丝毫不摆事实证据,上来就称我造谣杜撰,要求我删文注销。

    王小七甚至在文章中表示:我一直好奇,为什么我曝光一下蒙牛伊利,乳协这么激动。“他们不解决问题,只想让提出问题的人闭嘴。这种不要脸的作风简直与两年前如出一辙。”

    有媒体人直言,王小七的两次激烈怒怼,已触动相关企业的核心利益,继而导致惹祸上身。不过,该说法并未被证实。

    王小七此次被抓,到底与蒙牛和伊利是否有关,目前确无权威方面的消息。而最新的消息是,上海律师逻格斯曾到过派出所接触过警方。

    逻格斯表示,看到王小七发出的求救信息后,他立即赶往了派出所,并与办案警方有过接触。

    目前,王小七本人在派出所接受询问后,已于当晚被释放回家,但疑似被禁声。

    值得一提的是,王小七的被抓,在短短半天里,微博阅读已接近3000万,讨论也逼近2000。

    以下是王小七原创《深扒蒙牛伊利六大罪状,媒体不敢说,那就我来说》一文:

    写在前面:

    这是一篇深扒蒙牛与伊利暗黑发家史的文章,长达6500字,但每一个字都不多余,每一个字都有意义,可能开头会有稍许枯燥,但如果可以,希望你可以认真读完这篇文章,最后你会发现,你在关心的,绝对是一件非常有意义、而且事关每一个人的事。

    1、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受:蒙牛、伊利的牛奶越喝越没有奶味了。

    这不是错觉。

    这个表述还不够精准,应该是:平价奶越来越没奶味了。

    事实上,这是由以蒙牛和伊利为首的奶企在22年前埋下的恶果,而平价奶质量迟迟难以提升,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恶果。其余数不清的恶果还有诸如:毛利润高达百分之70甚至80的婴幼儿乳粉,以及买着全球价格最高的国产乳粉,依旧惴惴不安的中国父母。

    10余年果然够久,人们早已忘记了蒙牛和伊利曾作过的恶。但即便在12年前蒙牛和伊利频频爆雷之时,很多人就避开蒙牛和伊利的丑闻不谈,认为蒙牛和伊利这两家“民族企业”被“整跨”了,外国同行公司就会乘虚侵入控制中国奶业,把它们整跨了就是整跨民族企业。

    12年后,蒙牛和伊利更是已与民族企业牢牢粘连,在如今爱国情绪空前高涨的当下,你敢跟民族企业作对,就是与全国人民作对。

    但是蒙牛和伊利真的配称民族企业吗?我战战兢兢地提出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一直认为,蒙牛和伊利的几十年发展史,对中国产生的坏处绝对大于好处,倘若没有蒙牛与伊利,中国的奶制品行业或许远比现在好。

    要谈蒙牛和伊利对整个奶制品行业的伤害,想要细数蒙牛伊利作下的恶,必须要从1983年谈起。

    2、恶之花萌芽

    为什么我会把蒙牛与伊利放在一起谈?

    不只是因为蒙牛和伊利是如今占据垄断地位的两大奶业巨头,更因为在我眼里,这两家公司不过是同出一根的两颗果实,归根结底他们的底色是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伊利与蒙牛的产品如此相似,除了牌子几乎一模一样:

    伊利推出优酸乳,蒙牛就跟着推出酸酸乳;伊利推出QQ星,蒙牛就跟着推出未来星;伊利推出了安慕希,蒙牛就跟着推出纯甄;蒙牛推出了特仑苏,伊利也跟着推出金典。

    甚至连出产的雪糕都几乎一模一样:

    事实上,蒙牛与伊利的纠葛自1983年便已被埋下。

    蒙牛创始人牛根生与伊利创始人郑俊怀本就出自一家公司,伊利集团的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厂,1983年1月,因为持续亏损,郑俊怀被调到该厂,任厂长,试图破局。

    而牛根生就是郑俊怀的得力手下,当年能力出众的牛根生,很快就带领一波富有才华的年轻人实现了扭亏为盈。

    1996年,伊利集团成立,郑俊怀成了董事长兼CEO,牛根生是伊利主管生产和销售的副董事长兼副总。

    因为牛根生能力出众,并且与下属直接接触更加频繁,伊利有一半人都牢牢听从牛根生的调遣。

    这下子郑俊怀慌了,眼看着自己有被架空的迹象,这怎么行?于是两年后,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牛根生被扫地出门。

    被扫地出门后,反倒侧面证明了牛根生对厂内人才的影响之大,许多曾经的旧部都劝说牛根生东山再起,愿意辞职跟他继续干,不服气的牛根生响应手下意愿,筹措了100万后就注册了蒙牛乳业。

    自此,蒙牛与伊利便展开了长达20年的拉锯战,这也是为什么,蒙牛与伊利一直纠葛不休,甚至看起来就像一家企业的真正原因。

    就在这种相爱相生的厮杀中,蒙牛与伊利时而抱团、时而互相攻击,他们首先将其他乳制品企业击垮,而后再互相瓜分市场,形成两强双分天下的局面。但也就是在他们相爱相杀的争斗中,中国奶业走上了一条几乎不可挽回的歧路。

    在2000年之前,中国尚且没有一家全国性品牌,因为当时市场上只能生产低温杀菌的巴氏奶,这种奶保质期只有几天,且必须冷藏,销售半径有限,难以规模化,所以市场上绝大部分都是区域性企业。

    转机从1997年开始,这一年,牛根生即将被扫地出门,瑞典利乐包装公司与伊利达成了协议,我们熟悉的伊利盒装常温牛奶由此诞生。

    2000年后,利乐又与揭竿而起的蒙牛达成合作,只要蒙牛与伊利每卖出去一份奶,利乐就赚一份钱,这个默默无闻的包装公司反而成为蒙牛与伊利之战中的最大赢家。

    自此,奶制品企业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蒙牛和伊利开始进军全国,试图二分天下。常温奶的出现让光明等地方奶企产生了危机感,试图反抗,曾经反目的蒙牛伊利则沆瀣一气,共同应对地方奶企的反抗,在03年时成功打败销售额居全国首位的龙头老大光明,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2004年,巴氏鲜奶企业们终于因为灭顶之灾般的压力团结在了一起,光明、新希望、燕塘、三元等四家以低温奶销售为主的中国乳品制造销售商,与美国国际纸业(另一家包装公司)公司达成联盟。一场鲜奶(即巴氏奶)和常温奶的大战随即爆发。

    资本斗争里没有温度可言,蒙牛和伊利更是把不择手段发挥到了极致。

    2005年2月2日下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该委会议室召开了液体乳“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与会人员约40人,其中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国标委、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元、蒙牛、伊利、黑龙江乳业集团等有关专家或负责人。

    有意思的是,利乐公司传播事务总监杨斌致中国乳协领导的一封信被带进会场,并一一分发给各与会者,信中强烈地表达了支持“禁鲜”的意愿。同时内蒙政府也暗流涌动,当时这些蝇营狗苟尚且没有摆在阳光下,但也为2018年的跨省追捕埋下了伏笔。

    结果如蒙牛与伊利所愿,国家规定:低温鲜奶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只能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

    此后主打“新鲜营养”的低温鲜奶被迫更名。与蒙牛伊利作对的奶企从此几乎一蹶不振,直到2008年1月1日,“禁鲜令”才被解除,巴氏奶能叫回鲜奶了,但是低温鲜奶已经丢了大半江山,回天无力,以“纯牛奶”“早餐奶”等命名的常温奶、调制奶大获全胜,几乎垄断了液态奶市场。

    但因为这场恶性竞争,导致各大国产奶企都不得不为了生存舍弃质量追求速度,以求在蒙牛与伊利的阴影下谋图一线生机,就在05年——08年之间的短短三年内,国产奶业就走向了不可挽回的歧路。

    3、恶之花绽开

    即便当时在竞争中获胜,但那时的蒙牛依旧处于空壳状态,严重缺乏优质奶源,蒙牛选择从奶农手中收购低质牛奶,而后加工生产,因为中国奶牛生产严重滞后,并且缺乏优质奶牛品种,匮乏的奶源对面则是庞大的奶源需求,鲜奶争夺战一触即发。

    因为质量不达标,为了求速度争夺市场,往牛奶里添加各种化学物质就成了各大奶制品企业默认的潜规则。既然蒙牛和伊利这些龙头老大都不怕添加,你怕个啥?更何况只要你不努力添加抢占市场,就休想在蒙牛与伊利的阴影下存活。

    脂肪低了,加脂肪粉;细菌超标了,加抗生素;浓度低了,加乳清粉;发酸了,加碱面中和;蛋白质低了,加三聚氰胺蒙混。添加这些东西后的牛奶,只能保质六七个小时。因此,在将牛奶送检的车上还要备好双氧水,在检查前赶紧往里倒。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中国奶业从源头到终端都彻底腐烂,而作为恶果的劣质奶粉,则被一包又一包地被送到中国孩子的嘴里。

    2008年,大头娃娃事件东窗事发,三鹿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三聚氰胺几乎成为一代人的噩梦,直到22年后的今天,5月份一起湖南郴州的“大头娃娃”报道,即便报道中说明了不是三聚氰胺所致,还是引发了一阵恐慌,曾经的噩梦被唤醒。

    如今人们一提到三聚氰胺就会想到三鹿,但各位不知道的是,当年各大奶制品企业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的奶业领头人伊利蒙牛也光荣上榜。三鹿只是被顶出来成了出头鸟,得以让其他品牌悄然隐退。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职业打假人蒋卫锁,其实工业原料添加的恶果早在08年以前就频频爆出,当时蒋卫锁为了揭露行业黑幕,整顿中国奶业,就自费30万元发起“中国西部乳业万里行”行动,整理出《中国西部乳业濒临崩溃边缘》调查报告。

    为打假,他卖了企业,丢了老婆,两个孩子因此辍学,结果社会上反倒对他攻击的声音居多,说他是在毁灭中国奶业,社会上一度传言有人要花50万元买他人头。

    直到三聚氰胺事件炸开,理解他的声音才多了起来,但就在三聚氰胺事件被爆出四年过后,2012年蒋卫锁就被曾主动选择与其离婚的妻子捅死,与其妻子一同捅死蒋卫锁的还有其余6名青年,当时警方对外宣称是家庭纠纷,真正原因是否为此,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为众人抱薪会被针对,被捅死,残害百姓的企业反倒顺风顺水,悄然隐退,恐怕这也是蒋卫锁未曾想到的结果。

    蒋卫锁更想不到的是,一些在三聚氰胺事件中的受害者,在求公道的时候反倒被倒打一耙,郭利就是典例,郭利的女儿因为长期服用添加了三聚氰胺的雅士利奶粉,导致双肾产生结石,雅士利想要私了,郭利同意,于是在2009年约了郭利在杭州当面交付赔偿金,结果郭利等来的是警方的抓捕,判刑5年,2017年广东法院再审此案,改判无罪,但此时郭利已妻离子散,甚至连去看女儿的权利也被限制。

    资本无情无义,很快蒙牛宣布收购雅士利,蒙牛当权者在接受采访时装作一脸茫然:“我们不知道郭利是谁。”

    但这些都不是最毒的,恐怕蒋卫锁最想不到的,是这起三聚氰胺事件,不仅没有提高国内奶制品水准,反倒成了蒙牛和伊利降低奶制品质量的借口。

    2010年,蒙牛和伊利宣称由于三聚氰胺事件,不能往牛奶添加工业原料,所以无法提高奶源质量和制奶技术,就降低了检验标准。结果一降,就是世界最低。

    蛋白质含量由旧国标的不低于2.95克/100克降低到了2.8克/100克。菌落不高于200万CFU/ml(越低越好),一下子比旧国标提高了150万,反观美国和欧盟,标准都比我们高的多,美国要求牛奶蛋白质不低于3.1克/100克,菌落总数不高于30万CFU/ml。欧盟要求更高,蛋白质不低于3.3克/100克,菌落总数不高于10万CFU/ml。大家可能对这些数据不太敏感,那我就直说了——蛋白质含量低于3g的牛奶,都是垃圾。

    很多人说,蛋白质含量的规定是针对生牛乳,生牛乳需要加工之后才会变成市场上售卖的牛奶,在加工的时候可以通过高温闪蒸技术去除水分,增加蛋白质含量,最后到消费者手中的牛奶蛋白质含量依旧不会太低。

    这个逻辑没错,但蛋白质含量标准降低真正损害的,不是消费者,而是中国整个奶制品行业。

    自一开始,中国生牛乳的蛋白质含量就远低于世界标准,因为中国奶农多是散户,标准参差不齐,而且奶牛品种质量极低,后天饲养技术更是与国外差的不是一般的大。面对这样的落后境地,国家标准竟然随着蒙牛伊利的需求反向升级,结果自然就是中国奶业的不思进取,奶源质量低下,既然你都降标准了,我又有何理由花钱自行升级?吃力不讨好?

    但质量低下的奶最终还是会卖给普罗大众,结果依旧是消费者为蒙牛与伊利造就的恶果买单。

    更不用提一下子提高150万的菌落标准,这是对中国奶业与消费者的双重损害,这个标准的意义在哪里?

    以美国为例,美国要求菌落总数不高于30万CFU/ml,结果就是全行业的质量提升,对于与牛奶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容器都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是一次性设备,在每次使用之前,不仅要求充分清洗,还要求使用高温或者化学试剂来消毒。

    反过来再想想我们提升到200万菌落数量的后果,显然就是落后且不讲究的生产环境,毕竟你标准都这么低了,我有何理由不脏一点?

    很多人说经过高温消毒,牛奶中的大量细菌会被杀灭,但注意了,目前任何技术都不可能全面杀死细菌,生牛乳中含的细菌越多,最后遗留的细菌也会越多,牛奶中的细菌种类繁多,大多数不会让人体产生直接反应,但各种如果一头奶牛感染了葡萄球菌而导致乳腺炎,它生产出了一批细菌数比较高的牛奶,本来这批奶不能进入市场,但因为标准降低,这批本不合格的生牛乳得以进入市场。这批生牛乳再经过巴氏消毒,细菌数降到了合格,而后被卖到消费者手中。

    但是,葡萄球菌在巴氏消毒之前产生的毒素,仍然存在于牛奶中而且保持活性。如果不幸被人喝了,就有可能患上急性肠胃炎。而这只是其中一例,牛奶中可能潜藏的细菌繁多,具体后果不一而足,很多也不是当下就能反馈出来,各位可以多品尝蒙牛伊利的平价奶,长期体验一下。

    结果,我们拥有的只剩落后的奶牛品种、生产技术,还有被乳企利益绑架了的行业标准。

    但作为凶狠远超虎豹豺狼的蒙牛伊利,又怎么可能只损害一个行业而已呢?

    4、恶之花蔓延

    自蒙牛伊利占据垄断地位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对劲了。

    他们可以绑架行业标准,可以恶性竞争打击对手,可以在三聚氰胺事件中悄然隐退,还可以不思进取,在2012年再度爆出质量丑闻:

    2012年,西安的大三学生在网上发布《我在内蒙古的十天——蒙牛冰淇淋代加工点实习记录》,将在蒙牛的实习经历形容为噩梦:生产地附近就是垃圾焚烧站,宿舍苍蝇漫天,他们必须每天工作12小时,喝水吃饭也要登记,有失误就要罚款,宿舍里贴着几十条罚款规则,没一个奖励规则,生产小布丁等产品的车间里满地都是污水,雪糕掉在地上也会被捡起来继续装袋。

    一时间将蒙牛推上风口浪尖,蒙牛官方核查后报告属实,向公众道歉,微博则设置成不可评论。

    其他奶企更是乱象横生,几年前恶性竞争的后果不断爆出,经历过三聚氰胺事件后,各大奶粉企业不专注提升产品质量,反而在消费者心理上不断钻研。

    在多次奶粉安全事故之后,在中国家长们的心里,便宜奶粉已经约等于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可以说患上了“便宜奶粉恐惧症”,奶粉企业抓准中国家长的这个心理,不断提升奶粉价格,价格一度飙升到世界第一。

    这直接让卖奶粉的飞鹤、合生元毛利率接近70%,飞鹤董事长就曾直接表示:有低价奶粉,但消费者不买,认为贵的就是好。

    合着中国父母买着全球最贵的奶粉,附带一份全球最重的担心,还要为中国奶粉质量低下背锅。

    到了2018年,伊利竟然已经可以利用警方跨省追捕。

    2018年3月,北京一位男作家刘成昆,因为个人公众号上连载小说《出乌兰记》,结果被指影射伊利集团高层,然后被伊利指控,由呼和浩特市警方跨省抓捕。

    很快,伊利本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则,在4月份,又指控山西女奶农郭玉珍,由呼和浩特市警方跨省抓捕。

    事件起因是郭玉珍在网上发文实名举报伊利压榨奶农,举报信的标题是《内蒙伊利公司如此欺压奶农谁来保护弱势奶农利益诉求》,指责伊利经常找出各种理由克扣奶站与养殖户的奶款,让养殖户和奶站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并且每月还变相把几千元不等的罚款摊派到奶农、奶站的奶款上,正所谓“风险共担,利润我独占”。

    而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但奶农敢怒不敢言,因为伊利蒙牛已经挤死其他奶企,他们不购买他们的奶,奶农就只能破产倒闭。

    结果刚一发声,郭玉珍就被跨省追捕。

    不知道跨省追捕是不是就是内蒙古的官方特色,从鸿茅药酒到蒙牛伊利,有求必应,我在之前的文章《“毒药”鸿茅药酒再登“优秀民族企业榜”,背后这三大权力机构功不可没》(文章已消失,之后有机会发给大家)中就曾发出过质疑,或许要真正彻查的,根本就不是鸿茅药酒和蒙牛伊利呢。

    虽然蒙牛伊利带坏了国内乳业风气,让中国奶业反向进步,枉顾消费者权益,还压榨奶农,但这并不意味着蒙牛伊利就生产不出好奶了,而是不想给内陆人生产平价好奶了。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出,香港对大陆奶企提出质问,时任蒙牛CFO的姚同山在面对香港媒体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我们发到香港的产品和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保证比内地(大陆)的产品质量更好、更安全”。

    到了2019年,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蒙牛乳业CEO卢敏放再次强调了这一点:我们总把最好的产品投放到中国香港、新加坡市场。

    从蒙牛和伊利对整个奶业、对竞争对手、对消费者、对奶农、对政府、对香港与整个内地的6种表现,6大罪状,让我不得不质疑:你们的心,是不是已经坏了?

    在如今两大奶企依旧顺风顺水,被册封为“民族企业”的当下,似乎已经没有人愿意质问,更没有人愿意回答。

    5、后记

    在国内疫情逐渐缓解,各行各业开始复苏之际,我反倒扒出蒙牛伊利的这些丑闻,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甚至自己也要担忧会不会被强势的蒙牛伊利跨省追捕。

    但我实在看不下去所谓“民族企业”的声浪,不是什么企业都配称民族企业,更不是什么企业都值得我们自掏腰包去维护,至少那些破坏整个行业,导致中国奶业倒退,压榨奶农,枉顾消费者利益的企业不配。

    我写这篇文章,想质问的不仅是蒙牛和伊利为何不对自己曾经作过的恶负责,我更想问的是:蒙牛和伊利,你们的心是不是已经坏了?你们想要龙头老大的利润,想要老百姓的腰包,你们是否又愿意担起龙头老大的责任?

    我为什么要质问?又为什么要让他们担起责任?

    因为占据垄断地位的他们,踩着的,是中国奶业的命运,是大陆十几亿人的生活,是中国在世界上的风貌与名声。

    只要没有等来他们的回答,我的质问就不会停止。

    他们不说,媒体不说,那就我来说。

    历史不记得,我帮你记得。

  • 常州退伍老兵被打至骨折警方不予立案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8日消息】2017年8月1日,江苏省常州市退伍军人王小洪在自家门口散布时被人拳打脚踢,造成股骨头严重粉碎性骨折,以及身上多处软组织伤。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对该起明显的故意伤害案,至今不予立案调查以及给予民事赔偿。

     

    受害人家属称,事情发生以后,她们多次前往五星派出所要求警方立案侦查并严惩打人凶手,但派出所警察和打人者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而更让人气愤的是,江苏常州钟楼区分局徐海,五星派出所指导员陈茹梅、王超益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报告做假,并剪辑监控录像;警方的通报也做假,歪曲事实,包庇凶犯,对予受害人被打残至今不立案;家属在网上发帖喊冤,却遭到打压迫害,对家属进行恐吓、侮辱、诽谤等。

     

    家属讲述案情及处理经过:

     

    2017年8月1号,那天我和我儿子去看画展,下午五点左右,我们回家发现我先生不在家,然后我们听到外面有人说快去看看马路上的是不是你老公,于是我们跑出去一看果然是他,只见他坐在地上,我儿子想扶他起来,但是他说脚很痛走不了路。我先生王小洪,59岁,在家门口散步,一骑黑色电动车,蓝色上衣男子前面带着一个小孩,先是电动车晃晃悠悠的撞了我家先生,把我先生的胳膊撞岀血了,我先生让他不要走,对方非但没有道歉反而想要逃跑,我先生说这样吧,让小朋友叫声爷爷你就走,那个人立马停下车子说“干嘛叫你爷爷”,随即对我先生连推带殴打十几分钟,最后双手用力把我先生重重的推倒在地,我先生当即就没能再站起来!我先生因为他是中共党员,又是北京军区复员的老兵,整个过程中他没有还下手,对方把他当沙袋一样毒打!而且罪犯打人后就骑车逃逸了!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得到任何惩罚!

        

    不一会儿警车来了,下车的是接警警官王超益,他就简单的看了下问我先生能走吗,我们说不能,并请求让他警车送我们去医院,他不肯并说没有这个义务,笔录都没给我们做就上车走了。还是路边的好心人帮我们打的120,我们一直在案发现场等救护车过来送医院抢救,检查下来医生说是股骨头严重粉碎性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伤!需要立刻动大手术,而且要把自身原来的股骨头和韧带割掉,换一根人造的股骨头进去。医院第二天安排了手术,我在手术室门口等了足足八个小时,看到我先生嘴上戴着氧气罩,腿上一条近二十公分长的刀口,插着导血管,被推出来的时候我心里非常难过!就想一定要帮他出这口恶气,至少要知道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下如此的毒手?

        

    医生说这么严重的伤肯定是外力引起的,让我们去看看周围的监控,于是我儿子先去的交警大队调监控查到是被人故意伤害所致的,让我们赶紧去派出所报案,于是我儿子又来到五星派出所报案并要求民警立案侦查,接待我们的是当时的处理民警王超益,他就是案发那天的接警民警,之前他一直说很忙,好不容易才见到他,他又说他有事,监控还是我们自己在监控室待了一天一点一点查到的,而且他监控还不肯给我们。然后他不是说出差就是生病,感觉见他一面真的很难,就这样一直等我们出院后一个多月,才终于约好去市一院法医科做的伤情鉴定,鉴定的时候王警官把我关在门外不让我进去,然后出来的时候他手上拿着一份盖了医院红章的鉴定报告,在我面前晃了晃说是轻伤,报告都没给我看就被他带走了。

        

    我们当即表示有疑议,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是轻伤呢?前两个月的时候我们去,法医说不能做。他说要三个月以后再做一次,于是我们又等了三个月,我轮椅推着我先生去的,到了法医科,王警官还是先把我们关在门外,他拿着上次做的鉴定报告进去跟法医交谈了近半小时,然后才让我们进去。法医连我们的病历都没看,上来直接就说要让我先生的腿能像正常人一样弯曲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他的韧带都已经割断了,主治医生都说以后都只能靠轮椅和助行器活动了,就好比让一个没有手的人去抓东西可能吗?然后又让我们等半年后再去做,结果半年以后去还是像当初那样无功而返,前前后后一共鉴定了五六次,每次法医都是同一个人,未免也太巧合了吧?而且我们每次找王警官,他的态度都很不好,电话里都是冲我们又吼又叫的,这是身为人民警察对待我们受害者应有的态度吗?

        

    每次去鉴定警察对医生提的要求依然是要跟正常人一样,我先生腿的残疾已经构成既定事实了,这么严重的伤还怎么可能跟正常人一样活动呢?我先生由于是部队退役的军人,对于自己残疾的事实想不开,几度想自杀,而且脑子里被对方殴打的那幕总是挥之不去,连睡觉的时候都觉得有人要害他,已经严重抑郁了!我们只好把他送到常州102医院精神科住了一个多月,经检查有脑积水,还吸了高压氧才有好转,但是人已经恍恍惚惚,没有精神,跟从前判若两人了!我由于担心他回家后还会想不开,每天只能寸步不离的看护他,家里开的艺术馆都没办法正常营业。

        

    我们治疗到现在看掉了三十多万元的医药费,我先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在医院的时候虽然请了专门的护工护理,但是家人同时也背负了巨大的煎熬,我的手在帮他翻身的时候还受了伤,到现在还没好,我平时靠卖画挣钱,现在画也画不了,造成了我直接的经济损失!出院后我还请了专业的康复师每天到家里来帮我先生按摩大腿,希望他肌肉不会萎缩,后续假肢的更换还需要一大笔费用,家里已举债累累,期间我们曾多次去求过王警官让对方出面拿点钱出来给我们治疗,王警官直接说“不可能!”什么叫不可能?难道调解不是身为一个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吗?而且王警官一会说没有找到人,一会又说对方有钱的,赔得起的,这讲话不是自相矛盾的吗?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施暴者是谁,而且一直跟我们隐瞒了对方伤害我先生这一事实,还是我们自己去查了监控才知道的。他不心虚又为何要隐瞒?

        

    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有困难只能找警察,但是我们的案件被他一直这么拖着已经两年了,到现在都没有立案,对方也没有被刑事拘留,而且派出所也没有个像样的处理说法,不管是民警还是对方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不立案也没有任何理由,实在太让人感到心寒了!现在我们家属强烈要求立案,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帮我们伸张正义,早日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陈述人:翁金妹

    电话:1586119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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